郴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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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 2024招生简章

职校 2024招生简章

职校2024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这部分主要介绍学校的历史、地理位置、校园环境、教学设施、师资力量等基本情况,以便学生和家长更好地了解学校。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4年计划招收以下专业学生(具体招生人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报名人数进行调整):
1. 机电技术应用
2.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旅游服务与管理
4. 电子商务
5. 幼儿教育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 招生对象:应届初中毕业生及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2. 报考条件:报考者须具备初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色盲、色弱等身体缺陷。

四、报名及考试
1. 报名时间: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2. 报名方式:考生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现场报名。

3. 考试安排: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文化课和专业课。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后通知考生。

五、录取及学费
1. 录取原则: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 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六、奖学金及助学金
1. 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

2.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或学校提供的勤工俭学岗位。

七、注意事项
1. 考生须确保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 考生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考试和活动,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3.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请考生和家长注意甄别,以免上当受骗。

职业学院章程

职业学院章程

职业学院章程一、总则本章程旨在确立职业学院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运行机制和管理规范,促进学院的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技术技能人才。

二、举办者与学校职业学院的举办者应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办学条件和资源支持,保障学院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学院应依法自主办学,实行董事会(或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

三、教育教学学院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行业企业需求,设置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和课程。

学院应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学院应积极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四、学生管理学院应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院应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学院应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激励学生积极进取,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五、教职工管理学院应建立健全教职工管理制度,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学院应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职业素养。

学院应建立健全教职工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教职工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

六、财务与资产学院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透明。

学院应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七、学校与社会学院应积极参与社会经济建设,加强与行业企业的联系和合作,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技术支持。

学院应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和社会资源,推动学院的发展和进步。

八、学院标识学院应设计并使用具有独特性和辨识度的院徽、院旗、院训等标识,彰显学院的特色和文化底蕴。

学院应加强标识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学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本章程经学院董事会(或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高职校章程

高职校章程

高职校章程高职校章程是高等职业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

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对学校办学活动具有规范作用。

高职校章程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总则:阐述章程的制定依据、学校的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形式等基本信息。

举办者与学校:明确学校的举办者、办学主体、管理体制,以及学校与举办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教育教学:规定学校的教育教学原则、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教学计划、实践教学等方面的内容,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学生:明确学生的入学条件、学籍管理、奖惩制度、毕业与结业等方面的规定,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教职工:规定教职工的组成、招聘与聘用、职务评聘、培训与发展、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内容,促进教职工队伍的建设与发展。

财务与资产管理:明确学校的经费来源、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学校财务与资产的安全与合理使用。

学校与社会:阐述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包括校企合作、社会服务、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内容,促进学校与社会的紧密联系与合作。

学校标识:规定学校的校徽、校旗、校歌等标识的使用与管理,体现学校的形象与文化。

附则:说明章程的修订程序与解释权,以及章程的生效时间等。

高职校章程的制定与实施,有助于推动高等职业学校的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

拓展资料:高职校章程还可能涉及以下方面:学术研究与科技创新:章程可能会强调学校对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的重视,鼓励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提升学校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校园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章程可能会规定学校对校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如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培育良好的校风学风等,以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

校园安全与卫生:学校需确保校园安全,提供卫生健康的校园环境。

章程可能会规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卫生标准和应急处理措施。

学生权益保护:章程应明确学生的基本权益,如受教育权、隐私权、申诉权等,并设立相应的保护机制,确保学生权益不受侵犯。

职业技术大学章程模板

职业技术大学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技术大学的办学行为,保障学校、教师、学生及其他教育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职业技术大学的基本管理制度,是学校内部治理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坚持教育创新,深化产教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五条学校名称:[学校全称]第六条学校代码:[学校代码]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第八条办学性质:[公办/民办]第九条办学地址:[学校地址]第十条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历史、特色、荣誉等]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十一条学校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可根据专业培养计划自主选择课程。

第十三条学校设置有专业设置委员会,负责专业设置、调整和优化。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章教师与学生第十五条学校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尊重教师学术自由,提高教师待遇。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教师职务晋升制度,鼓励教师开展学术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

第十七条学校依法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关心学生成长,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对优秀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学校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二十一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

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察、档案管理等制度。

第二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校务公开制度,保障师生员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六章校园文化第二十四条学校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十五条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实践活动,提高综合素质。

职校 2024招生简章

职校 2024招生简章

职校2024招生简章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2024年职校招生简章一、招生简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职业教育作为培养技术人才的重要途径,受到越来越多家长和学生的重视。

为了更好地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我校将于2024年开展招生工作,为广大学生提供优质的职业教育服务。

二、招生计划我校将招收2024年的新生1500名,招生专业涵盖机械制造、电子信息、建筑工程、医药卫生、管理服务等多个领域。

学校将根据不同专业的需求量和就业前景制定招生计划,力求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培养环境和就业机会。

三、招生对象我校面向全国范围内的中学毕业生招生,报名条件为具有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品学兼优。

特别鼓励有志于从事技术工作的学生报考,对于残疾学生我们将提供特殊的招生政策。

四、招生程序1. 网上报名:学生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必要材料。

2. 考试安排:学校将组织入学考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数外基础知识和专业素质。

3. 录取公示:学校将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4. 缴费入学:被录取学生根据学校规定时间及时缴纳学费,完成入学手续。

五、学校优势1. 师资力量: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他们将为学生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培养。

2. 实践教学:学校注重实践教学,开设校内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3. 就业保障:学校与众多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实习机会。

4. 课程设置: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兴趣开设丰富多彩的课程,为每位学生量身定制培养计划。

2024年职校招生简章至此介绍完毕,希望广大学子能够把握机会,报名参加我校的招生考试,为自己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祝所有学生早日实现自己的梦想,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才!第二篇示例:2024年职业学校招生简章为了更好地推动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我国劳动力素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我校特制定了2024年职业学校招生简章,旨在为广大学生提供更为全面的招生信息,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学校、专业和招生政策。

高职学校章程

高职学校章程

高职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一、学校名称与地址本校名称为“[学校名称]”,位于“[具体地址]”。

二、举办者与主管本校由“[举办者名称]”举办,并接受“[主管部门名称]”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学校性质与层次三、学校性质本校为公办/民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学校层次本校主要提供高等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三章办学定位与宗旨五、办学定位本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就业为目标,致力于为社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六、办学宗旨本校秉承“[宗旨理念]”的办学理念,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第四章教育教学原则七、教育教学原则本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强化实践教学,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第五章学生管理规定八、学生管理规定本校实行严格的学生管理制度,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校学生管理规定,规范学生的学籍管理、成绩考核、奖惩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第六章教职工组成与职责九、教职工组成本校教职工由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实行岗位聘任制。

十、教职工职责本校教职工应履行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科研创新等职责,严格遵守师德师风规范,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七章财务与资产管理十一、财务管理本校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内部审计、经济责任等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十二、资产管理本校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采购、验收、使用、报废等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八章学校与社会关系十三、学校与社会关系本校积极与社会各界建立广泛联系,加强与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与支持。

第九章章程修改程序十四、章程修改程序本校章程的修改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校教职工大会讨论,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代表同意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等决策机构报送“[主管部门名称]”审批,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名称]”备案。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排名和专业前景介绍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排名和专业前景介绍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排名和专业前
景介绍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介绍
矿山机电专业,汽车运用技术专业,金融保险专业,图形图像制作专业,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会计专业,酒店管理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会计电算化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物业管理专业,文秘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商务英语专业,数控技术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旅游管理专业,物流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专业。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排名和专业前景介绍】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招生专业
所在城市:湖南,郴州
学校性质:
建校时间:
学费区间:
交通便捷校园优美:学院位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享有“中国女排腾飞基地”、“有色金属之乡”等美誉的湖南“南大门”郴州市中心城区白水片高等教育中心,背靠风景秀丽的王仙岭国家..。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上学期职业技术鉴定公告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上学期职业技术鉴定公告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上学期职业技术鉴定公告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全面提高我院学生的专业技术水平,提升我院毕业生的质量与就业竞争力,依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院要求广大学生能踊跃参加相关专业的职业技术培训与鉴定,争取在拿到毕业证的同时还能拿到一个以上的职业技术证书。

为了方便我院学生参加职业技术鉴定,通过我院的申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批准,省厅前后在我院设立了一家国家职业技术鉴定所和一家运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通过十余年的进展建设,我院职业技术鉴定所目前的年鉴定规模已超过5000人次,毕业生获证率持续连年都在90%以上,对毕业生的专业技术水平提升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我院学生的职业技术鉴定由学院职业技术鉴定所统一治理,鉴定所要紧负责在校生职业技术鉴定的报名受理(收费由计财处负责)、组考、证书办理与发放、与省市职业技术鉴定中心的业务衔接等工作,同时还将为我院需要申请毕业生鉴定补助的学生提供咨询与申报效劳工作。

我院职业技术鉴定所的相关信息将在学院网站【教务治理】系统中的【教学新闻】栏目中及时发布,以方便学生查询。

发布内容包括本学期职业技术鉴定公告(包括了本学期职业技术鉴定工作日程安排、收费标准及相关说明)、各批次鉴定考试的安排与成绩等。

为了进一步提高课堂实践教学成效,我院再也不面向学生开展带有收费形式的职业技术培训,所有技术训练将要求全数融入课堂实践教学中。

我院学生职业技术鉴定的收费严格依照省市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由学院计财处收费室统一收取(为了减轻学生经济负担,经物价部门批准,除全国统一鉴定的工种,我院目前面向在校生的收费标准降为国家相应职业鉴定收费标准的80%)。

我院学生在毕业年度参加职业技术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还能向国家申请享受必然的鉴定补助。

未尽事宜由学院职业技术鉴定所说明,学院职业技术鉴定所办公地址设在学院行政办公楼二楼206室,咨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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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序言郴州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在郴州商业学校和郴州机械电力工程学校的基础上,于年月合并组建而成,年郴州市建筑学校整体并入。

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院以开放的视野、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作风,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培养应用型人才,为湖南及周边省市输送了数以万计的优秀人才,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学院是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

学院秉承“厚德、笃学、重能、砺行”的校训,弘扬爱岗敬业、百折不挠、开拓创新的精神,倡导“高效务实、优质服务”的校风、“严谨敬业、修德育人”的教风和“勤奋好学、努力进取”的学风,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服务崇校,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区域一流的高职院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自主办学,规范学院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为郴州职业技术学院,简称为“郴州职院”。

英文译名为,英文名称缩写为,域名为。

第三条学院住所为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号。

经举办者批准,学校视需要可调整校区及校址。

第四条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郴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省市共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

第五条学院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教育事业单位,享有办学自主权。

院长为学院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学院举办者依法对学院进行指导、管理、考核和监督,审核学院章程,任免学院负责人;为学院提供稳定的办学经费和资源支持,尊重学院的独立法人地位,支持学院依据法律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办学,保障学院办学活动不受校外组织、机构或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七条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八条学院实行中国共产党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第九条学院坚持依法治校,聘请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对学院在办学过程中签署的重要合同与协议、院内制定的章程草案和规章制度草案等,提供法律咨询,处理对外法律事务。

第十条学院实行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布学院办学信息,接受学院举办者、上级主管部门、本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职能与任务第十一条学院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

第十二条学院根据政策规定、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自主确定办学规模,调整人才培养模式和生源结构。

第十三条学院采取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融通、以学历教育为主的办学形式。

学历教育,主要实施全日制大专层次高等职业教育;非学历教育,主要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鉴定与培训。

第十四条学院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

学院对接地方产业发展需求,以制造、财经、土建为重点建设专业大类,以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运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会计、市场营销、旅游酒店、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为重点建设专业。

第十五条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自主制定招生计划,调整专业招生比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选拔的原则选拔学生。

第十六条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自主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设施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行教学工作监控评估制度,加强质量管理和指导,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实行顶岗实习、工学交替等人才培养模式,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第十八条学院以湖南省教育科学学科研究基地、高职教育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协会、技术研发中心等为平台,大力推进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和科学研究团队建设,自主开展科学研究、应用技术开发、产学研合作和社会服务,积极推进协同创新,提升科研质量和效益。

第十九条学院遵循“服务社会、互惠互利”的原则,坚持面向生产实践的需要,为地方和周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服务与智力支撑。

第二十条学院依法自主与国(境)内外高等学校、知名企业开展合作办学和学术交流,不断提升学院办学水平与对外影响。

第二十一条学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体现时代特征和高职教育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推动文化传承创新,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

第三章治理结构第二十二条学院党委是学院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院工作,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院发展方向,决定学院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学院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院师生员工推动学院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院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

做好老干部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院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院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领导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维护学院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七)加强对学院系(部)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学院党委自身建设。

(八)领导学院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九)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二十三条学院党委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和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集体讨论决定学院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院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院长独立开展工作。

第二十四条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会议议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

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不是党委委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

《中共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议事规则》另行制定第二十五条中国共产党郴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院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院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保障和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十六条院长是学院行政的主要负责人,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院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院长的主要职权是:(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

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院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

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

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院资产。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院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七)做好学院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组织开展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院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

支持学院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七条院长办公会议是学院行政议事决策机构,是院长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

会议成员为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

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会议议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提出,院长确定。

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院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另行制定第二十八条党委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院长意见;院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

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院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第二十九条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是学院的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咨询和裁决等职权。

其主要职权是:(一)审议并决定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定及学术道德规范。

(二)审议专业的设置、变更和撤销,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以及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人才培养方案。

(三)评定教学科研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科研成果奖,高层次人才引进人选与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任职人选的学术水平;自主设立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奖项等。

(四)对学院建设中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学院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安排、分配和使用及其他有关学术事项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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