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制、内阁制和混合制的异同共51页
总统制与内阁制区别

总统制与内阁制区别摘要:总统制政府与内阁制政府比较总统制与内阁制的主要区别表现在立法和行政之间的关系上,也就是立法功能和行政功能在制度上相互独立的程度。
总统制是种以总统为政府首脑又是国家元首的政权组织形式。
一、总统制政府与内阁制政府比较总统制与内阁制的主要区别表现在立法和行政之间的关系上,也就是立法功能和行政功能在制度上相互独立的程度。
总统制是一种以总统为政府首脑又是国家元首的政权组织形式。
18世纪末始于美国。
在总统制下:1、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与权力的相互制衡,立法、行政、司法部门相互独立。
2、总统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定期由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
总统掌握国家最高行政权,直接任命并领导政府。
政府不由议会中多数党组成,而由在大选中获胜的总统组成,它不对议会负责,只对总统负责,并服从总统决策。
3、议会只是最高立法机关,总统的行政权只受议会立法的制约,议会只能对总统提出弹劾,但无权罢免,不能以不信任案迫使总统和他的部长辞职,也无权解散政府。
总统不对议会负责,也无权解散议会,但对议会通过的法案可以行使否决权。
4、政府与国会是完全分离的,国会议员不能同时兼任政府职务,政府成员不能出席国会的会议,也不能在国会中提出自己的议案。
5、由于总统所属的政党在议会中可能是少数党,因此,不是以多数党和少数党来区分执政党和反对党,而是哪个党占有总统职位,哪个党就是执政党。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是半总统制共和政体,它在政府制度上既具有总统制特点,又具有内阁制特点,是一种介于总统制和内阁制之间的政府制度。
20世纪以来,实行半总统制的国家有7个:魏玛共和国(1919-1923)、芬兰(1919年以后)、奥地利(1929年以后)、爱尔兰(1937年以后)、冰岛(1945年以后)、法国(1962年以后)和葡萄牙(1976年以后)。
这7个国家的情况并不完全相同。
奥地利、爱尔兰、冰岛的总统虽然也由普选产生,宪法也赋予他们很大的权力,但他们从未行使过这些权力。
总统制与内阁制的区别

总统制与内阁制的区别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发现,经常有同学弄不清楚总统制国家与内阁制国家的区别,错误地以为有总统的便是总统制国家,有内阁的便是内阁制国家,这实则大错特错。
正确的观点应该是:有总统的不一定是总统制国家,有内阁的也不一定是内阁制国家,这要由总统和内阁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而定。
下面以美国和意大利为例加以说明。
美国的总统与内阁美国是总统制的国家。
美国总统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同时也是美国行政部门的最高领袖与军队统帅。
美国总统的职权来自于美国宪法第二条的规定,即在行政方面,总统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政府的各种工作。
在战争和紧急情况下,经国会授权,总统还可拥有更大的权力。
在立法方面,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除非两院中各有三分之二多数票推翻他的否决,否则该法案就不能成为法律。
此外,总统还享有委托立法权,据此,总统不仅有权在原有的行政体系内进行某些改组,而且有权设立新机构。
在司法方面,总统有权任命联邦最高司法官员。
他可提名任命联邦法官,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在内,但须获得参议院的认可。
总统还可以对任何被判处破坏联邦法律的人(被弹劾的人除外)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
在外交事务方面,总统是负责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官员。
他可以任命驻外大使、公使和领事(须经参议院认可),接见外国大使及公务人员。
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经参议院三分之二多数票的批准;而总统与外国签订的一切行政协定,却不需经参议院的同意。
所以,总统往往以签定行政协定来代替缔结条约。
美国内阁亦称美国总统内阁,是美国联邦行政部门。
美国宪法并没有规定内阁的必然存在,不过,从华盛顿开始,历届总统都设立内阁辅助其行使行政权。
所以,美国内阁就成了一个常态存在。
不过,从法理上说,美国总统是美国的中央政府、行政部门,而内阁不过是总统的辅助结构和下属,没有宪法上的独立地位和法人代表权。
由此可见,美国总统是美国政治生活的中心,在美国掌实权,内阁只是总统的辅助机构,不起任何主导作用,所以美国是典型的总统制国家。
总统制、内阁制和混合制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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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内阁制:
内阁制:内阁由议会产生,总揽 国家行政权力,并向议会负责的一种 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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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国的 最高立法机关。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 负责。英国的国会为两院制,由上议院和下 议院组成。
上议院又称贵族院,议员不由选举产生 ,部分是世袭贵族。
总统制、内阁制、混合制比较研究
——林雨晴
20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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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 要:
❖美国总统制 ❖法国半总统制 ❖俄罗斯超级总统制 ❖总统制、半总统制、超级总统制比较研究 ❖英国内阁制 ❖总统制与内阁制的比较研究 ❖一个国家应该如何选择其政府制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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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总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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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制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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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政治文明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各国 政治体制必须适应本国国情。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根本 政治制度,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 质和基本国情决定的,是中国对世界多样性 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
(2)美国总统对立法机关所通过的法律 具有相对和有限的否决权。
(3)议会有权弹劾总统。国会无倒阁权, 总统也没有解散国会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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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统与立法机关的关系
国法
(1)法国总统是由人民直接普选产生的, 他只对人民负责而不对立法机关负责。 (2)任免权是法国总统所独享的权力。
(3)总统拥有拥有解散国民议会的权力。
半总统半议会制,又名行政双头制,是 一种具有总统制的实质,但在形式上保留议 会制的外衣,而且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又在实 际上掌握行政权力的政治体制。半总统制的 内阁有相对较稳固的地位,国会(议会)权 力相对缩小。
总统制与责任内阁制

总统制与责任内阁制总统制与责任内阁制是两种不同的政治制度模式。
本文将详细讨论这两种制度的特点、优势和劣势,并比较它们在不同方面的表现。
一、总统制的特点、优势和劣势总统制是一种政治制度,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是同一人,即总统。
总统由选举产生,通常拥有广泛的权力,包括行政、立法和司法等方面的权力。
总统制的优势在于权力集中、决策效率高。
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拥有广泛的权力,能够快速做出决策,推动国家事务的发展。
此外,总统制还能够确保政府的稳定性,因为总统的任期通常较长,不容易受到政治动荡的影响。
然而,总统制也存在一些劣势。
首先,权力过于集中可能导致滥用权力的问题。
总统拥有广泛的权力,如果没有有效的制衡机制,可能会导致权力滥用,损害公众利益。
其次,总统制可能导致政府决策的困难。
由于总统拥有决策权,如果总统和立法机构之间存在分歧,可能导致政府决策的停滞。
二、责任内阁制的特点、优势和劣势责任内阁制是一种政治制度,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是分开的。
国家元首通常是一个象征性的职位,而政府首脑是内阁的首相或总理。
政府首脑由选举产生,负责具体的行政工作。
责任内阁制的优势在于权力分散、政府决策相对稳定。
由于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是分开的,政府首脑负责具体的行政工作,能够更加专注于国家事务的管理。
此外,责任内阁制还能够通过内阁成员的集体决策,减少个人权力的滥用,确保政府决策的公正性。
然而,责任内阁制也存在一些劣势。
首先,决策效率相对较低。
由于政府决策需要通过内阁成员的集体决策,可能导致决策的推进速度较慢。
其次,政府的稳定性可能受到内阁成员之间的分歧影响。
如果内阁成员之间存在分歧,可能导致政府的不稳定,影响国家事务的发展。
三、总统制与责任内阁制的比较总统制和责任内阁制在权力分配、决策效率、政府稳定性等方面存在差异。
首先,在权力分配方面,总统制中总统拥有广泛的权力,可以集中决策权。
而责任内阁制中,政府首脑和国家元首是分开的,政府首脑负责具体的行政工作。
总统制和内阁制的比较

简要比较总统制和内阁制的异同(一)政府产生的方式不同采用内阁制的国家,其政府首脑一般是多数党的领袖担任,其内阁成员由首相提出并任命。
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总统挑选政府人员,由参议院批准。
(二)政府与议会的政党关系不同采用内阁制的国家,内阁首相既然是议会中多数党的领袖,因此,执政党的政策总是得到本党议员的支持。
在美国,总统所领导的党不一定在参众两院中成为多数党。
(三)政府对议会的责任不同采用内阁制的国家,内阁掌握行政大权,制定一切内外政策并向议会负责,它有责任答复议员的咨询,解释政府的政策。
而采用总统制的国家,政府便不对议会负责,只对选民负责。
在美国,国会和政府彼此分立,各有宪法规定的任期,各司其职。
总统只对选民负责,但选民不能罢免总统。
国会无权将总统免职,除非众议院因总统犯罪而对他提出弹幼,并经参议院审判定罪。
(四)议会有无不信任投票权不同在内阁制下,议会对于政府有不信任投票权。
在英国,如果反对党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并且获得通过,政府必须下台。
在总统制的国家,议会除拥有弹劫权外,不能以不信任案的方式迫使总统辞职。
弹幼是对总统违法犯罪的审查和追究,并不涉及政府政策的正确与否。
它和内阁制的国家由于议会对政府执行的政策不满而提出不信任投票在性质上是不同的。
(五)有无解散议会权力不同在内阁制下,内阁可以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大选。
作为在议会通过不信任案时而同议会相对抗的手段,执政党可以在它认为有利的时机宣布实行大选,从而使在野党处于不利的地位。
在总统制下,总统没有这个权力。
(六)元首发布命令是否必须副署不同在英国,国家元首虚有其位,他在履行宪法规定的职责时,必须有首相或部长、大臣副署,才能有法律效力。
在美国,总统发布命令不必经过副署,总统的决定由总统自己负责。
(七)政府决定政策的方式不同在内阁制下,政府决策由内阁会议决定。
在英国,重大政策问题一般都是由内阁会议讨论,首相主持内阁会议,并对讨论作总结发言,他的总结发言就是最后的决策。
西方政府制度的异同

西方政府制度的异同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西方政府制度的异同通常可以把西方国家的政府制度分为总统制政府、内阁制政府和委员会制政府三种类型。
美国、法国和一些拉丁美洲国家采用总统制多数欧洲国家采用内阁制。
瑞士采用委员会制。
(一)西方主要国家政府制度“西方主要国家政府制度”是指美国的总统制政府制度和英国的内阁制政府制度。
由于两种政府制度都是为资产阶级统治服务的因此它们有诸多相同之处1,遵循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美国人在争取独立和制定宪法的过程中接受并发挥了法国着名思想家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形成了美国式的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以及相应的政府制度。
它统摄纵向分权和横向分权两个层面。
纵向分权即为联邦政府与各州之间的权力划分这就是联邦制。
横向分权即为联邦政府的权力分立美国宪法将联邦政府的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并将它们授予国会、总统和最高法院分别行使相互独立相互平衡但在行使权力时又相互依赖相互重叠。
在英国虽然实行君主立宪制政体议会在形式上处于主导地位但在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机制的构建方面与美国一样遵循分立与平衡的原则。
2.实行资产阶级政党政治。
无论是在美国总统制政府制度下还是在英国内阁制政府制度下政府都由在议会选举或大选中获胜的政党(即执政党)出来组阁当选的总统和首相一般都要任命本党政治家为内阁成员(人们称英国的内阁制为“政党内阁制”)。
所以政府实际上是由执政党把持的政府。
执政党通过掌管政府就能在内政外交各方面推行本党的政策和主张通过各种途径为其所代表的阶级、阶层和集团服务这也可说是现代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核心内容。
总统和首相都拥有巨大的权力。
这首先表现为二者都拥有控制议会的权力。
他们既可以通过议会中的本党党员提出法律议案和预算案又可以根据宪法行使国情咨文权还可以运用否决权干预议会的立法活动。
其次总统和首相都拥有任免内阁成员并左右内阁的巨大权力。
在美国总统制政府制度下阁员的去留完全由总统一人决定在英国内阁制政府制度下首相所提出的每一项重大政策、所采取的每一个重要步骤阁员只能表示赞同进行诠释否则就要被解职或者自动离职。
责任内阁制和总统制有什么异同?

责任内阁制和总统制有什么异同?
简单地讲,美国施行的三权分立制度,即行政,司法,立法三权分立,三权在权力大小上没有等级,相互制衡.行政权由总统行使,总统由全国选民选举产生,对全体选民负责,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立法权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行使.参议院由每个州推荐两名,共100名.众议院则按各州人数的多少进行分配.司法权由法官行使.总统与议会及法官在权力的行使上相互牵制,但总体上讲,总统的权力正逐步扩张.
日本施行的是责任内阁制,即保留天皇的最高礼仪象征权,对外代表日本国家,但没有实际权力.实际权力由首相掌握.首相的产生由在议会选举中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任命产生,作为政府的首脑,内阁中的其他成员由首相任命.内阁对议会负责即政党只要获得大选的胜利就可以控制议会和内阁.
美国的制度和日本的制度主要区别在于:
1,国家首脑不同.美国是总统,日本是天皇.
2,政府首脑不同,美国是总统,日本是首相.
3,政府首脑的产生方式不同,美国是通过全国大选,政党只要在总统大选中获胜即可控制政府.日本则是政党通过议会大选的胜利来进行组阁.
4,直接负责的目标不同,美国总统对全体选民负责,日本首相对议会负责. 5,议会的权力大小不同,美国议会的权力相对于日本议会的权力要小.。
总统制与责任内阁制

总统制与责任内阁制引言概述:总统制和责任内阁制是两种常见的政治制度形式。
总统制强调国家元首与行政权力的集中,而责任内阁制则强调政府首脑与行政权力的分立。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详细阐述总统制和责任内阁制的区别和特点。
一、总统制的特点:1.1 总统权力集中:总统制下,国家元首与行政权力集中在一个人手中,总统拥有较大的权力,可以直接领导政府和国家事务。
1.2 固定任期:总统通常拥有固定的任期,如四年或六年,这有助于确保政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1.3 独立性强:总统在行使权力时相对独立,不受其他政治力量的制约,可以更加自由地制定政策和决策。
二、总统制的优势:2.1 高效决策:总统制下,国家元首拥有较大的权力,可以迅速做出决策,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
2.2 责任明确: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对国家政策和行政工作负有直接责任,便于对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2.3 政治稳定:总统制有助于确保政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因为总统的任期通常固定,不容易受到其他政治力量的干扰。
三、责任内阁制的特点:3.1 行政权力分立:责任内阁制下,政府首脑与行政权力相对分立,政府首脑通常由议会多数党派的领袖担任。
3.2 政府首脑负责:责任内阁制下,政府首脑对国家政策和行政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必须接受议会的监督和问责。
3.3 政党合作:责任内阁制鼓励政党之间的合作与协商,以确保政府的稳定运行和政策的顺利实施。
四、责任内阁制的优势:4.1 民主监督:责任内阁制下,政府首脑必须接受议会的监督和问责,有利于维护民主制度的健康发展。
4.2 政策稳定:责任内阁制鼓励政党之间的合作与协商,有助于形成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4.3 平衡权力:责任内阁制通过行政权力的分立,能够避免权力过度集中,保持政府的平衡与稳定。
五、总结:总统制和责任内阁制是两种不同的政治制度形式,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优势。
总统制强调国家元首的权力集中和独立性,有助于高效决策和政治稳定;而责任内阁制强调政府首脑的责任和政党合作,有利于民主监督和政策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