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工作量的计算
小学教师工作量的计算

小学校工作量的计算方案一、专任教师(一)备课工作量:任教主学科按0.5时/节(同一主学科不同年级只计一主学科,其余按兼任计算),兼任学科按0.2时/节计算。
(二)上课工作量:①严格按课表,1时/节;②担任双班语文、数学、英语,除按1时/节计算外,数学另加:实际数学(数选)课时×20%,语文另加:实际语文(语选)课时×30%,英语另加:实际英语课时×10%。
(三)课后辅导和作业批改工作量:1. 过程性监测学科(中心校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中心校信息技术:0.2时/节2. 统考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按班级人数计(1)50人以上:0.6时/节;(2)40-49人:0.5时/节;(3)30-39人:0.4时/节;(4)20-29人:0.3时/节;(5)20人以下:0.2时/节。
3. 除统考学科、中心校信息技术、中心校过程性监测学科外,其余学科不计课后辅导和作业批改工作量。
(区上不会对分校进行音乐、体育、美术、科学过程性监测)(四)其它1. 晨会:0.5时/节;2. 课外体育锻炼:1时/次;(如与社团活动冲突,则不计)3. 社团活动不纳入计算。
(另有考核)二、行政(含分校负责人):不计备课、课后辅导和作业批改工作量。
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实际所上课时(最高不超过8节)三、工勤人员:不计备课、课后辅导和作业批改工作量。
1. 完全没有承担教学任务:按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的75%计算;2. 每周上1节课:按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的85%计算;3. 每周上2节课:按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的90%计算;4. 每周上3节课:按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的95%计算;5. 每周上4节课:按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计算;6. 每周上4节课以上:按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实际所上课时-4计算。
四、特殊人员:教师因特殊病不能担任统考学科教学任务,得到学校认可并同意到校工作的特殊人员,每周至少担任4节及以上教学任务,按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的75%计算。
小学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

小学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新泉中心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为适应新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计算教师工作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此工作量计算标准,作为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奖金分配的依据。
一、适应对象: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负责人员。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
各岗位职能并重。
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缺性。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
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第3条:教学工作量。
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小学40分钟/节)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第4条:备课工作量。
各学科备课。
任教平行班级不计算备课工作量。
第5条:作业批改工作量。
(1)作业批改工作量包括课内、课外作业批改。
(2)课堂作业批改工作量制定如下(每班每周):低年级中年级高年级语文 2 2.2 2.5数学 2 2 2英语 0.9 1美术 0(2 0.2 0.2(3)语文、数学家庭作业按课堂作业的50%折算工作量(每班每周):低年级中年级高年级语文 1 1.1 1.3数学 1 1 1第6条:班主任工作量。
班主任每周计10课时工作量;一、二年级班主任每周12课时的工作量第7条:部门负责人员工作量。
(1)学校负责人,每周各计20课时工作量。
其它部门工作,按学校负责人工作的30%——70%计算工作量。
(2)少先队辅导员,每周记4课时。
(3)教研组长,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
(4)安全工作。
各班学生健康安全,一周内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
班主任每周上好一节安全教育课,有备课、安全资料,经查属实,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5)所有老师,周会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两操每周计2课时工作(6)两操负责老师计5课时工作量。
第8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1:教师满工作量=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教师总数公式公式 2: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总课程教学工作量+学校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量+ 学校总业务学习工作量。
小学教师工作量计算(参考)

小学教师工作量计算小学教师工作量计算小学教师工作量计算教师周实际工作量由周教学工作量和周管理工作量两部分组成。
一、周教学工作量:1、周课时工作量:每节课为一个课时工作量,早读课折算0.5个课时工作量。
2、周补偿工作量设置方法:语文教师:一、二年级3个课时;三、四、五年级4个课时。
数学教师:每班3个课时。
科学课:每班1课时。
英语教师:每人每周2课时。
二、周管理工作量计算方法:以周平均教学工作量为标准,学校行管人员管理工作量按比例计算。
见下表:小学职务副校长中层正职中层副职补偿工作量周平均教学工作量80%周平均教学工作量60%周平均教学工作量40%另设:管理员:10%;教研组长:15%;部门干事:30%三、工作量计算公式:1、教职工周教学工作总量=每班周节数30×班数+周全校早读节数×0.5+补偿节数。
2、教职工周平均教学工作量=教职工周教学工作总量÷教职工总数。
3、教职工周管理工作量按管理工作量设置办法计算。
4、教职工周平均工作量=÷教职工总数5、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教学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管理工作量。
6、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50分四、说明: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与教职工周平均工作量之差在±1以内,按教职工周平均工作量计算。
代公课工作量按3元节计代课费,值周补助按每人25元一周计算。
节假日或延时、超时加班按每人每天20元发放补助。
【扩展阅读篇】格式一般分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署名四部分。
标题。
一般是根据工作总结的中心内容、目的要求、总结方向来定。
同一事物因工作总结的方向——侧重点不同其标题也就不同。
工作总结标题有单标题,也有双标题。
小学教师工作量计算评估用

2
2
2
0.2
美术
2
2
0.2
2
2
2
2
0.2
综合实践
1
1
0.2
2
2
3
3
0.2
地方课
2
2
0.2
2
2
1
1
0.2
学校课程
3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3
0.2
1
1
1
1
0.2
合计
30
30
30
30
30
30
(4)跨年级任课教师工作量计分为各年级工作量计分之和。
3、工作量得分计算参考数据
课程
年级及各年级学科权重
一
二
学科权重
三
四
五
六
学科权重
道德与法治
3
3
0.2
品德与社会
3
3
2
2
0.2
语文
8
8
1
7
7
6
6
1
数学
4
4
1
4
4
5
5
1
外语
2
2
3
3
0.8
科学
1
1
0.2
2
2
2
2
0.3
体育
4
4
0.2
3
3
3
3
0.2
音乐
2
2
0.2
五、工作量(100分)
1、学科权重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三至六)
其他
1
1
0.8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前言正文对于中小学教师工作量的规定,教育部对高等学校教师的工作量规定有一个试行办法,对于普通中小学校的教师,目前还没有完全能成熟的工作量标准的规定。
但很多地方和学校进行了一定探索,形成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教师工作量标准。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一般都是各地市根据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精神制定,每个地方有所不同。
具体标准都是根据各地市的具体情况来制定,也有些地方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来制定。
现在没有统一的全国性的规定。
一般都是按照下面的标准上下浮动一、课时计算方法:专任教师以周教学课时计算工作量,一课时按40分钟或45分钟计算;高中教师周课时数可按学年或学期平均数计算。
二、专任教师周工作量标准1、小学教师:语文数学14节;科学外语15节;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16节;品德、综合实践和地方课程等17节。
2、初中教师:语文、数学、英语和科学12节;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体育14节;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和地方课程等16节。
3、高中教师:10-14节;各校根据选考学考情况、以及专业特点制定各学科周课时数标准;除按周工作量标准外,亦可根据学年或学期平均数计算周工作量。
中层干部周工作量标准与专任教师有异,中层正职的周课时数为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中层副职的周课时数为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以上未具体约束的老师工作量情况,应以当地教育局的政策和公立校校方安排为准。
比如下面是宁夏的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工作量的规定省教育厅公布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中,小学教师平均每周17节课,中学教师平均每周13节课。
此次公布的专任教师工作量标准为:小学语文、数学每周14至16节,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体育每周16至18节,其他学科每周18至20节;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每周10至12节,思想与品德、历史、地理每周12至14节,其他学科每周14至16节。
小学课时工作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课时工作量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包括正式教师、代课教师等。
第三条小学课时工作量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教师实际授课时间为依据,科学合理地分配教师工作量。
第四条小学课时工作量管理应与教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工作相结合,激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章工作量计算第五条教师课时工作量以学年为计算周期,按照实际授课时间计算。
第六条教师授课时间包括课堂教学、辅导、教研活动、备课、批改作业等环节。
第七条课堂教学时间以每周课时数为计算标准,根据教学计划确定。
第八条辅导时间包括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辅导作业、辅导考试等。
第九条教研活动时间包括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备课组活动等。
第十条备课时间包括教师备课、制作课件、撰写教案等。
第十一条批改作业时间包括批改学生作业、试卷等。
第十二条特殊情况下的工作量计算:(一)教师承担班主任工作的,按实际工作情况给予适当工作量补贴。
(二)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如学科竞赛、教育科研等,按实际工作情况给予适当工作量补贴。
(三)教师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教研活动等,按实际工作情况给予适当工作量补贴。
第三章工作量分配第十三条教师课时工作量分配由学校教导处负责,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教师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第十四条教师课时工作量分配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教师的专业特长和教学能力。
(二)学生的年级、班级、学科特点。
(三)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四)教师承担的学校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教师课时工作量分配结果应向全体教师公布,接受教师监督。
第四章工作量调整第十六条教师课时工作量在学年内可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调整:(一)因教师自身原因(如病假、产假等)导致工作量不足的,经学校批准,可适当调整工作量。
小学工作量管理制度)

五一中心小学教师工作量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建立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参照其他学校经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五一中心小学教师工作量管理制度》
一、满工作量标准:
语文、数学教师周课时工作量为12-16节,其他教师为16-20节。
校长不少于6节,副校长及中层干部不少于10节
二、具体工作量计算办法:
1、语文、体育学科按课表授课时×系数1.2计算,数学学科按课表授课时×系数1.1计算,科学,思社学科按课表授课时×系数1.0计算,非统考学科按课表授时×0.9计算。
2、教研组长按每周1课时计算,教务员按每周2课时计算。
3、班务工作按每周5课时计算。
4、电教管理员、图书管理员按每周1课时计算。
5、副校长按每周7.5课时计算。
6、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各按每周10课时计算。
7、财务管理人员按每周7课时计算。
后勤事务管理工作按每周15课时计算。
8、中心小学校长按15节计算。
三、临时工作学校安排的值班(含值周)和加班,以及相关临时指令性工作按要求执行,不计算工作量。
四、说明。
本办法如与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不相符,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小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小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为合理计算教师的工作量,进一步加强我校科学性和人文化的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平竞争,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果,根据我校工作量考核的需要和工作实际,现制定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如下:
一、工作量计算标准
(一)上课:每节课工作量按1课时计算。
(二)作业:一二年级语文每周批阅作业按6课时计算,三至六年级语文每周批阅作业按7课时计算,数学每周批阅作业按5课时计算,英语每周批阅作业按3课时计算,兼职科学课教师在学期工作量中加0.3分。
工作量达到19-20课时均视为满工作量。
计算工作量不足参考工作量下限标准,计算超工作量参考工作量上限标准,每课时工作量按
0.25分在学期考核的5分工作量中加减。
二、各类人员工作量情况
根据以上计算标准,规定各类人员的工作量如下。
(一)承担低年级语文教学工作(19-20课时)
语文课9课时,作业6课时,其它课4-5课时。
(二)承担高年级语文教学工作(19-20课时)
语文课8课时,作业7课时,其它课4-5课时。
(三)承担一个班数学教学工作(18-20课时)
数学课5课时,作业5课时,其它课8-10课时。
(四)承担两个班数学(20课时)
数学课10课时,作业10课时。
(五)专职英语教师(21课时)
英语课18课时,作业3课时
(六)体育专职教师(20课时)
体育课18课时,其它工作量2-3课时
(七)校级领导和兼项人员认真完成好教导处安排的教学任务和学校安排的兼项工作为满工作量,兼项工作量和后勤工作量由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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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工作量的计算方案
一、专任教师
(一)备课工作量:任教主学科按0.5时/节(同一主学科不同年级只计一主学科,其余按兼任计算),兼任学科按0.2时/节计算。
(二)上课工作量:①严格按课表,1时/节;②担任双班语文、数学、英语,除按1时/节计算外,数学另加:实际数学(数选)课时×20%,语文另加:实际语文(语选)课时×30%,英语另加:实际英语课时×10%。
(三)课后辅导和作业批改工作量:
1. 过程性监测学科(中心校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中心校信息技术:
0.2时/节
2. 统考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按班级人数计
(1)50人以上:0.6时/节;(2)40-49人:0.5时/节;
(3)30-39人:0.4时/节;(4)20-29人:0.3时/节;
(5)20人以下:0.2时/节。
3. 除统考学科、中心校信息技术、中心校过程性监测学科外,其余学科不计课后辅导和作业批改工作量。
(区上不会对分校进行音乐、体育、美术、科学过程性监测)(四)其它
1. 晨会:0.5时/节;
2. 课外体育锻炼:1时/次;(如与社团活动冲突,则不计)
3. 社团活动不纳入计算。
(另有考核)
二、行政(含分校负责人):不计备课、课后辅导和作业批改工作量。
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实际所上课时(最高不超过8节)
三、工勤人员:不计备课、课后辅导和作业批改工作量。
1. 完全没有承担教学任务:按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的75%计算;
2. 每周上1节课:按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的85%计算;
3. 每周上2节课:按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的90%计算;
4. 每周上3节课:按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的95%计算;
5. 每周上4节课:按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计算;
6. 每周上4节课以上:按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实际所上课时-4计算。
四、特殊人员:教师因特殊病不能担任统考学科教学任务,得到学校认可并同意到校工作的特殊人员,每周至少担任4节及以上教学任务,按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的75%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