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合同法第一、二节16年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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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二节

合同法第一二节
合 同 法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变法概述
一、合同 二、合同法 三、合同法的原则
一、合同 (一)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 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适用其他法律的调整。这就是说,这种有关身 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而适 用于婚姻法、收养法等有关法律。
三、合同法的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 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这项原则要求: ①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法律地位平等; ②当事人履行合同时的法律地位平等; ③当事人承担合同责任时的法律地位平等。 自愿原则,又称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当事人依法享 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这项原则的含义为: 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 ①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与他人订约; ②可以自由决定与何人订约; ③可以自主决定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该条款主要反映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明确合同主体。 合同首先要明确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以 确定其身份,同时明确各自的住所。 对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通常以其主要办公 地点或业务活动地点为住所,一般以法定文件 为依据; 对于自然人,通常以户口所在地为其住所, 但其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以其 经常居住地作为住所。
8.解决争议的办法 合同签订后,在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 产生争议。为使发生争议后能够有一个双方均 可接受的解决办法,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此作 出规定。解决争议的办法主要有协商、仲裁和 诉讼。当事人可就发生纠纷后解决争议的办法 从中作出选择。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法(一二三章)

合同法(一二三章)

上篇合同法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底子概念第一节合同的概念(1)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2) 合意要有债的内容;(3) 合意要有一个外在的形式。

【结论】合同=合意+债第二节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1) 依法维护经济秩序的办理活动,属于行政关系,不适用合同法;(2) 法人、其他组织内部的办理活动,是办理和被办理之间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不适用合同法;(3) 有关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合同法明确规定不属于其调整的范围。

第三节合同的主体一自然人1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公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本身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登时签订合同,成为合同的当事人。

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克不及完全识别本身行为的精神病人。

(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行为有效;(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进行与他的春秋、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3)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克不及识别本身行为的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行为有效。

二法人1 企业法人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2 机关法人指国家机关,不以营利为目的。

包罗:(1) 立法机关(2) 行政机关(3) 审判机关(4) 查察机关3 事业单元法人由国家拨给经费,从事社会各项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

如:学校、病院、剧团、藏书楼、研究所等。

4 社会团体法人公民志愿组成的以公益为目的的社会组织。

如:社会公益团体、协会、学会等。

三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以其所有财富承担民事责任。

如:企业法人所属的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的不法人事业单元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不法人联营企业等。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一节合同成立与订立的概念一合同成立的概念指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对合同的必要条款达成合意。

合同法第一章和第二章

合同法第一章和第二章

合同法概论合同与在座的每一位伙伴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当今社会生活已经离不开合同。

举例:各位同学到超市购物会形成买卖合同关系,以后毕业贷款买房的话会与银行形成借款合同关系,到停车场停车会与停车场形成保管合同关系等等。

无论你是否在意,合同就在你的周围,你每天的生活都是在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各种合同关系中进行。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种类一、合同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关于平等主体我们来看一个案例: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

该行为是否属于合同呢?答案:县政府与酒厂的地位不平等,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该行为隶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二、合同的种类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判别依据: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买卖、租赁属于双务合同,赠与属于单务合同)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判别依据: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有偿合同都是双务合同,而无偿合同多为单务合同)3.其他分类(有名与无名;要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与不要式;主合同与从合同等)第二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法的概念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概念包括以下三层含义:一是合同法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二是合同法所调整的关系限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三是合同法所调整的合同关系为财产性的合同关系,不包括人身性质的合同关系。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法条第3条)第一,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非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不属于合同法上的合同关系。

第二,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第三,合同当事人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合同是双方合意的结果,应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这种真实意思只能在平等的前提下才能形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立法机关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一部法律,共有12章,207条。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转让等一系列内容,是中国合同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面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内容进行详细的介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当事人的交易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适用本法。

第二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尊重社会公共利益,遵循社会风尚。

第三条中国人民不分种族、民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出身、长期居住地等因素,一律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第四条当事人利用合同订立和履行规避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序良俗的,该合同无效。

第五条当事人订立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当事人可以依法选择适用国际商事惯例、国际商事惯例通行的行业惯例。

第七条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或者损害其合法权益,应当提供必要的保护。

第八条国家实行合同自由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订立合同的自由。

第九条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合同,履行合同。

第十条妨害公共利益的合同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第十一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合同不履行;合同当事人对此应当从轻重中予以减免。

第十二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应当尊重社会的公序良俗。

第十三条合同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合同关系。

第十四条合同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合同。

第十五条合同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国合同。

Chapter I General ProvisionsArticle 1 For the purpose of protecting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order, standardizing the trading activities of the parties, safeguarding the public interests and protecting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contracting parties, this Law is enacted.Article 2 In making and performing contracts, the parties shall observe the principles of equality, voluntariness, fairness and good faith, respect social public interests and observe social ethics.Article 3 The peopl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regardless of their nationality, race, sex, occupation, property status, religious belief, education level, family origin and duration of residence, shall enjoy civil rights and assume civil obligations equally.Article 4 A contract is invalid i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intend to evade mandatory provisions of laws or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r infringe upon public interests or the lawfu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a third party.Article 5 In making a contract, the parties shall not violate the mandatory provisions of laws or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morals or public interests, or infringe upon the lawfu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others.Article 6 The parties may choose to apply international business practices or industry practices widely applied and followed internationall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Article 7 The contractua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minors, persons with no or limited capacity for civil conduct, or persons with restricted capacity for civil conduct shall be protected as necessary.Article 8 The principle of freedom of contract shall be observed by the State. The parties shall enjoy freedom to enter into contract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Article 9 In making and performing a contract, the parties shall observe the principle of good faith.Article 10 Contracts that jeopardize public interests, or infringe upon the national interests, public interests of society or the lawfu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others, are void.Article 11 Where a contract cannot be performed due to force majeure, the contract is not required to be performed. The parties shall bear liabilities in light of the actual circumstances.Article 12 In making and performing contracts, the social public interests and social ethics shall be observed.Article 13 This Law applies to contracts within the territor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Article 14 This Law applies to international contracts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rticle 15 This Law applies to foreign-related contracts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合同法第二章合同订立

合同法第二章合同订立

合同法第二章合同订立合同订立协议一、协议背景及目的本协议的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同订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旨在明确双方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协议双方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三、合同订立原则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诚实守信地订立本合同。

合同条款应明确、具体、清晰,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合同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二)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三)合同的价格或报酬;(四)合同的履行方式、期限、地点;(五)合同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六)合同的保密条款;(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八)合同的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九)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五、合同的订立过程(一)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二)甲方起草合同文本,并将合同文本送达乙方;(三)乙方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如有修改意见,应及时提出并与甲方协商;(四)双方就修改意见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对合同文本进行修订;(五)双方签署合同,确认合同的生效。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标的的质量、数量等符合约定;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3.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合同任务;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3. 乙方应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进行保护。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如因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进行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合同是现代社会经济活动中,保障各方权益和促进交易进行的重要法律工具。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各方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约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确保各项条款的准确、协商一致。

本章将详细介绍合同的订立过程及相关法律规定。

一、合同订立的要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订立应满足以下要素:一是有订立合同的主体;二是合同的内容;三是合同的形式。

1. 主体合同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应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才能参与合同的订立。

法人和其他组织则需要根据其设立或授权文件进行合同的订立。

当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还规定了一些限制,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2. 内容合同的内容应当具备合法、真实、完整、有效的特点。

合同的内容包括了订约人的权利义务、合同的目的、方式和条件等必要条款。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自的权益和责任,并经过充分的商议和协商达成一致。

3. 形式合同的形式根据不同的权利行为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合同的形式可以为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和其他形式的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特定领域的合同可能还需要满足特殊的形式要求,例如房屋买卖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等。

二、合同的订立程序合同的订立程序是指合同在具体进行时所遵循的一系列步骤和行为,包括邀约、要约、承诺、接受等。

以下是一般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1. 邀约邀约是合同订立的发起者向另一方示意自己意愿的行为。

邀约可以是直接的书面或口头表示,也可以是通过广告、招标等方式进行。

但需要注意的是,邀约只是表达意愿,对方并不必须接受。

2. 要约要约是受邀方对邀约表示接受的意愿,并明确提出相应的意思表示。

要约应当满足一定的要件,如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等。

要约一经发出,即构成了受约方的权利。

3. 承诺承诺是受约方对要约表示接受意思的行为,表达了达成合同的意愿。

承诺应当是明确、確定、真实的。

4. 接受接受是指发出要约的一方接受受邀方的承诺,表示接受受邀方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第一章和第二章

合同法概论合同与在座的每一位伙伴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当今社会生活已经离不开合同。

举例:各位同学到超市购物会形成买卖合同关系,以后毕业贷款买房的话会与银行形成借款合同关系,到停车场停车会与停车场形成保管合同关系等等。

无论你是否在意,合同就在你的周围,你每天的生活都是在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各种合同关系中进行。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种类✧一、合同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关于平等主体我们来看一个案例: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

该行为是否属于合同呢?✧答案:县政府与酒厂的地位不平等,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该行为隶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二、合同的种类✧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判别依据: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买卖、租赁属于双务合同,赠与属于单务合同)✧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判别依据: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有偿合同都是双务合同,而无偿合同多为单务合同)✧3.其他分类(有名与无名;要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与不要式;主合同与从合同等)✧第二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法的概念✧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概念包括以下三层含义:一是合同法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二是合同法所调整的关系限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三是合同法所调整的合同关系为财产性的合同关系,不包括人身性质的合同关系。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法条第3条)✧第一,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非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不属于合同法上的合同关系。

✧第二,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第三,合同当事人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合同法 第二章PPT课件


(二)要约的存续期间 要约的期限问题完全由要约人决定,如没有确定,则只 能以要约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合理期限。如果要约没有明 确规定,则应区分如下两种情况: 1.以口头形式发出的要约。 2.以书面形式发出的要约。
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存续期限,则应当确定一段合理时 间作为要约存续的期限。合理期限包括三项内容: 1.即要约到达于受要约人的时间; 2.作出承诺所必要的时间; 3.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所必需的时间。
五、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所谓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出以后,未到达 受要约人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合同法》第17条 撤回只能使用于其他非直接对话的订约方式。
要约的撤回适不适合电子合同?
所谓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 效以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
销?
通过数据报文形式订立合同的,要约能不能撤
合同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包括: 一、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 二、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所谓主要条款,是指根据特定合同性质所应具备的条款, 如果缺少这些条款合同是不能成立的。 三、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要约和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 经过的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 特定的成立要件。例如,对实践合同来说,应以实际交 付标的物作为其成立要件。 书本39页最后的案例
四、要约的法律效力
(一)要约开始生效的时间 一是发信主义,即要约人发出要约以后,只要要约已处 于要约人控制范围之外,要约即产生效力。 二是到达主义,又称为受信主义,即要约必须到达受要 约人之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 约》第15条 我国 采用到达主义 特殊情形: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于1996年颁布的《电子商务示 范法》第15条和《合同法》第16条

合同法-第一、二章

要约一经合法有效的承诺,合同就告成立。
1.承诺生效的条件
(1)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3)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5)方式应符合要约要求。
案情
某合成纤维厂向某化工厂发去电报,内容为
(1)我厂现需甲种原料10吨,吨价3,500元。如有,请发货, 货到三日内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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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合同的成立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 要约 承诺 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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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
一、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二、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三、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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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 甲盛情邀请乙共进晚餐,乙愉快地答 应。二人之间是否成立合同? 如果乙 没有依约赴宴,甲是否可以要求乙承 担违约责任?
• 例外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
1. 缔结合同自由; 2. 选择相对人自由; 3. 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4.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 5. 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
此要约不能撤销。
思考题
甲公司于某年11月15日上午8:50用电传向乙公 司发出要约。11月18日上午10:00乙公司同 时接到甲公司的要约和撤回要约的传真。根据 《合同法》的规定,对此“要约”,甲公司 ()
A、可以撤回。 B、不得撤回,甲公司必须与乙公司签约 C、视为撤销 D、在乙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才可撤回。
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销 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 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 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承得了一致

第二章 合同法 一二节


• 在这个问题上,英美法与大陆法,特别 在这个问题上,英美法与大陆法, 是德国法有很大的分歧。 是德国法有很大的分歧。两者的不同规 定表现为三种不同的主张: 定表现为三种不同的主张 (1)“投邮主义”(mail-box rule)。 ) 投邮主义” )。 2) 到达主义” (2)“到达主义”(received the letter of acceptance)。 )。 (3)“了解主义”(knowledge of the ) 了解主义” letter of acceptance。 。
(二)、西方两大法律体系关于合同的 )、西方两大法律体系关于合同的 定义 • 德国民法典运用“法律行为”这个抽象 德国民法典运用“法律行为” 的概念,把合同纳入法律行为的范畴内, 的概念,把合同纳入法律行为的范畴内, 作为法律行为的一种。 作为法律行为的一种。 • 法国民法典中没有“法律行为”这个抽 法国民法典中没有“法律行为” 象的概念,而是运用“合意” 象的概念,而是运用“合意”(consensus)这个比较具体的概念。 )这个比较具体的概念。 大陆法系合同概念的实质是: 大陆法系合同概念的实质是:当事人意 思一致
• A向B发出一项询电:“你愿意向我们 向 发出一项询电 发出一项询电: 出售巴布、赫尔笔吗? 出售巴布、赫尔笔吗?------电告最低 电告最低 回电: 巴布。 价。”B回电:“巴布。赫尔笔最低现 回电 金价900英镑。”A立即发了一份加急 英镑。 金价 英镑 立即发了一份加急 电报:“我们同意按你方要求的900英 电报: 我们同意按你方要求的 英 镑价格购买巴布、赫尔笔” 镑价格购买巴布、赫尔笔”。后来因为 B拒绝提供巴布、赫尔笔而与 发生争 拒绝提供巴布、 拒绝提供巴布 赫尔笔而与A发生争 诉助于法院, 议。诉助于法院,请用学过的知识分析 一下。 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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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法
• • • • •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消灭 第五节 违约与违约救济
合同在经济生活中的主要作用
• 世界上万国牌产品日益增多:一个产品用A国原 料,B国技术,C国资金,D国的劳动力,联合制 造,然后,再运往世界各地销售
一辆在公路上奔驰的汽车: 其轮胎可能是在匈牙利制造的 橡胶原料也许来自巴西 车的底盘构架可能是日本轧制的 铁矿石也许来自澳大利亚 变速箱内的零件可能是在台湾加工的 整个汽车是在韩国组装的
(2)内容“十分确定”
• 公约第14条对“十分确定”的界定:写明货物并明示或 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 即为十分确定 • 要约中应包含的必要内容: 公约(第55条):若合同已有效订立,可适用“通 常价格” UCC:要约的内容最重要的是确定货物的数量或提 出确定数量的方法,其它条款可留待日后按照合理 (reasonable)的标准确定 我国合同法第12条: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依 据,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 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我国的贸易实践:要约应包括货物的品质、数量、 包装、价格、交货和支付等主要条件
(3)公约
• 要约可撤销,但有严格限制 • 撤销要约的限制: A.要约自身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B.受要约人对要约有理由信赖并已按 该信赖行事
Ex.
• 建筑商甲要求乙报1万吨钢筋的价格,并告 诉乙此报价是为了计算向某工程的投标,投 标将于6月1日进行,6月15日即可知道结果。 5月20日乙向甲发出要约,既未规定承诺期 限,也未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6月10日 乙通知甲撤销要约,6月15日甲中标并立即 电请乙接受要约 • 合同是否成立?
4
(一)承诺的含义及构成要件
• 承诺(acceptance) :在贸易实务中也被称 为“接受”,指受要约人声明或以其他行为 表示同意一项要约。 • 有效承诺的构成要件: •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 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 3、承诺是对要约内容的同意:
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二)承诺的表达方式
• 原则上应采取通知方式,但根据交易习惯或 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 书面、口头、行为 • 我国加入公约时,对以“行为”方式承诺进行 了保留
5
(三)承诺生效的时间
• (1)承诺生效的时间 英美法采用投邮生效原则(mail-box rule) 大陆法系:到达生效原则 公约:到达生效 • (2)要约有效期的起算 以电报、信件方式要约:交发日、信件载明日期、邮戳 以快捷方式要约:到达 • 非营业日 承诺期间内的正式假日或非营业日应计算在内; 如果承诺通知在接受期间的最后一天因遇到要约人营业 地的正式假日或非营业日而未能送达要约人,则承诺期限 应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要约人 要约:可以书面 可以口头 受要约人 承诺
2、要约的构成要件
• (1)要约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 • (2)要约应具有“十分确定”(sufficiently definite)的内容 • (3)要约应表明一经对方承诺即受约束的意 思
2
(1)特定人
• 特定的人:指具体的企业或个人,可以是 一人,也可以是数人或多人 • 广告原则上不构成要约
三、合同的特征及种类
• 1、合同的特征 • 2、合同的分类
1、合同的特征
• (1)合同是双方的,而不是单方的民事法 律行为 • (2)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产生某种民事 法律上的效果,包括设立、变更或者终止 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 (3)合同是合法行为,不是违法行为 • (4)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基础 上产生的法律行为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 一、要约 • 二、承诺
一、要约
• • • • (一)要约的含义及构成要件 (二)要约的生效时间 (三)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四)要约的终止
(一)要约的含义及构成要件
• 1、要约的含义 • 2、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的定义 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愿 意按一定的条件向对方订立合同并 含有一旦要约被对方承诺时,即对 提出要约的一方产生约束力的一种 意思表示。
• (1)要约的有效期: 要约规定的时间 合理时间: A. 对话形式发出的要约: B. 函电形式发出的要约,依通常情况 下可期待承诺到达的期间 • (2)超期承诺的效力
公约第21条
• 逾期承诺原则上无效 • 例外情况: 因承诺人原因的迟延承诺: 要约人:及时接受——承诺有效 沉默——拒绝 因第三人原因的迟延: 要约人:及时否认——承诺失效 沉默——承诺有效
3
(1)大陆法
• 德国、日本:原则上不能撤销要约,除非要约人 表明不受约束 • 法国:立法未规定;司法实践中撤销要约应适 当,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若要约规定了有效期,则在有效期内不得撤销 要约; 若要约未规定有效期限,则依通常情形可望得 到对方的答复之前,不得撤销或变更要约
(2)英美法
• 原则上可撤销; • 不能撤销要约的条件: 以签字腊封方式发出要约 要约有对价 • 商业上的做法:不得因缺乏对价而撤销,但应满 足下列条件: 要约人必须是商人 要约规定了期限(或最长不超过3个月) 要约须以书面作成,并由要约人签字
3、承诺是对要约内容的同意
• 英美法的镜像原则 • 公约的变通: 非实质性变更+要约人沉默=合同成立 非实质性变更+要约人较及时的反对=承诺失 效,合同不成立 • 合同的实质条件: 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 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 责任范围或争端解决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
广告的性质
• 大陆法系:广告不构成要约 • 英美法系:如果广告的文字明确、肯定,足 以构成一项允诺,也构成要约 • 《公约》:不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人发 出的建议原则上应视为要约邀请,但如果该 建议满足了要约所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或明 确表明该建议就是要约,那么该建议也可构 成要约 • 普通广告——悬赏广告
这种全球“旅行加工” 的产品远不止汽车一 种,而且从发展趋势 看,越来越普遍。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合约、契约、协议 大陆法中的 “合意 ”:合同是一人或者数人对承担 给付某物、作或者不作某事的义务的一种合意。 英美法中的 “许诺 ”:合同是一个许诺或者一系列 许诺。 二、各国合同法的编制体例及国际统一商事合同法 三、合同的特征及种类
(二)要约的生效时间
• 公约和各国法律均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 时生效 • “到达”的含义(公约第24条): 通知或送交对方本人 送交对方营业地或通讯地址 如无营业地或通讯地址,则送交对方惯常 居住地
(三)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 1、要约的撤回:对未到达的要约使其不生效 公约规定:一项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 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要约送达受要约人 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2、要约的撤销:使生效的要约失效 (1)大陆法 (2)英美法 (3)公约
Ex.北方航空公司诉丹尼斯·费伦蒂仪表公司案
• 原告(航空公司,买方)与被告(仪表公司,卖 方)就买卖一架水陆两用飞机进行磋商: • 卖方电报:“确认出售你方一架格拉蒙德·马拉德 飞机,请汇5000英镑”; • 买方复电:“确认你方电报,我方购买马拉德飞机 一架,条件按你方电报的规定……已汇你方银行 5000英镑,该款在交货前由银行代你方保管…… 请确认在本电之日起30日内交货。” • 卖方未回电,而是以较高价格卖给第三方 • 买方认为合同成立,要求卖方交付飞机 • 合同是否成立?
二、调整国际商事合同关系的规范
• 1、调整国际商事合同关系的国际法规范 国际公约:《国际销售代理公约》、《联合国国际 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 国际惯例:《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国际贸易 术语解释通则2010》、《欧洲合同法原则》等 • 2、调整国际商事合同关系的国内法规范 (1)大陆法系国家:合同法出现在民法典或债务 法典中,以专篇专章为主 (2)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法、单行法 1893年,英国《货物买卖法》 1933年,美国合同法重述 判例规则的总结 1952年,美国统一商法典,综合性的法规 • (3)我国 :1999年《合同法》
(四)要约的终止
• 1、要约的有效期限已满而终止 • 2、要约因撤销/回而失效 • 3、要约因拒绝而终止: 拒绝方式:明示拒绝接受、反要约 • 4、要约因法律原因而失效 若要约发出后,出现要约人或受要约人死亡、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破产、标的物灭失或不合(一)承诺的含义及构成要件 (二)承诺的表达方式 (三)承诺生效的时间 (四)承诺的撤回
(四)承诺的撤回
• 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后,可以用更为 迅捷的方式将撤回承诺的通知于承诺通知 到达要约人之前或同时送达要约人,从而 使得承诺通知自始即不能发生效力。 • 撤回承诺的通知,到达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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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的分类
• (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的合同。 单务合同:指当事人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 利,另一方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合同。 • (2)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对 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 • (3)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依合同成立是否 需要特定形式划分 要式合同:必须采用特定形式才能成立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当事人也没有 特别约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
(3)一经承诺即受约束
• 这种意思可以用明确的语言表达,也可以从言词 中推断。 •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邀请(invitation for offer):是指一方 为了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提议 要约一经对方承诺,要约人即受此约束,合同 即告成立; 要约邀请:通常不认为是要约,但大陆法某些 国家(瑞士)认为是要约 • 我国合同法第15条: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 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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