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廉洁自律制度(1103)
公司廉政廉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廉政建设,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公司内部员工、外包人员、供应商等。
第三条公司廉政廉洁建设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治企,廉洁自律;(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三)权责明确,奖惩分明;(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廉洁自律第四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公司利益。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做到:(一)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二)公正公平,不得收受贿赂,不得徇私舞弊;(三)勤勉敬业,不得玩忽职守,不得违反工作纪律;(四)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六条公司禁止以下行为:(一)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三)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四)违反规定,参与赌博、色情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七条公司设立廉政廉洁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廉政廉洁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对公司员工进行廉政廉洁教育;(二)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三)受理对公司员工廉政廉洁问题的投诉;(四)对廉政廉洁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二)解除劳动合同;(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在廉政廉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廉洁自律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廉洁自律管理制度三篇公司廉洁自律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公司廉洁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违纪行为,保持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培养员工高尚的职业操守,保证员工履行职务的廉洁性,加强监督和员工自律,处理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及员工因贪污收受商业贿赂渎职而损害履行职务廉洁性的行为,结合公司基本建设时期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员工是指公司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正式聘用的员工、试用期员工、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
第四条公司倡导员工合法取得劳动报酬;鼓励员工廉洁自律,并对廉洁优秀员工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禁止贪污、收受商业贿赂以及其他玷污职务廉洁性的行为;禁止用损害公司利益换取个人在物质和非物质方面的利益的行为;禁止因廉洁不适而损害公司形象和声誉的行为;禁止员工擅自在外兼职,禁止同业经营。
第五条公司行政纪审部为本制度和员工廉洁自律状况的监督、执行机构,并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各部门和所有员工有协助义务。
第六条公司执行机构常年接受部门和员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并给予举报人严格保密;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七条公司鼓励员工互相监督,互相约束;提倡客观公正、事实求是;禁止诬告陷害;禁止打击报复。
第二章分则第一节贪污和挪用资金第八条本制度所称贪污是指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的行为。
包括个人私吞、合谋私分、虚构事实窃取公司财物、名义上是赠送而实际上是侵吞公司财物等所有用非正常、违反制度和违反法律的手段将公司财物据为已有的行为。
第九条本制度所称挪用资金是指员工或部门违反公司财务制度,或违反审批程序,或弄虚作假,将公司资金挪作他用的行为。
第十条贪污或挪用资金不论多少均应依本制度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同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个人贪污的,除全额追缴所贪污财物外;同时以贪污数额为基数,自贪污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追缴财物之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追缴利息;并处相当于所贪污数额等值的罚款。
公司员工廉洁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形象,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营销人员、财务人员等。
第三条廉洁自律是公司员工的基本要求,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做到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第二章廉洁自律的基本原则第四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党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求。
第五条坚持以德为先,注重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修养。
第六条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
第七条坚持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勇于纠正错误。
第三章廉洁自律的具体要求第八条严禁收受、索取或变相收受他人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九条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法活动。
第十条严禁在工作中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第十一条严禁在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挪用公款。
第十二条严禁在工作中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第十三条严禁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
第十四条严禁在工作中泄露公司内部信息,不得利用公司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公司设立廉洁自律监督机构,负责对员工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员工应主动接受监督,如实反映问题,不得隐瞒、谎报。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十八条对严重违反本制度,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为准。
公司廉洁自律管理制度

公司廉洁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廉洁自律方针政策,规范企业内部行为,维护公司良好形象,提高公司绩效,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廉洁自律管理制度,并将廉洁自律精神融入到工作中的方方面面。
第三条公司廉洁自律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内容涵盖员工日常工作、社交活动、行为准则等方面。
第四条公司将以廉洁自律为核心理念,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廉洁自律意识。
第五条公司将设立廉洁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员工廉洁自律管理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处理措施。
第六条公司将建立廉洁自律奖励机制,对积极践行廉洁自律的员工进行表彰奖励。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廉洁自律违规处理机制,对违反公司廉洁自律管理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理。
第八条公司将定期对公司廉洁自律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员工需求。
第二章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第九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保持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应当保护公司财产安全,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不得故意损害公司利益。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应当保持团结友爱,不得造谣诽谤同事,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工作时间制度,不得擅自早退晚归,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办公室纪律,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在办公室吸烟喝酒。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应当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在公共场合言行不当,不得参加有损公司形象的活动。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应当尊重上级领导和同事,不得辱骂恫吓他人,不得对他人进行歧视。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得参与非法集会罢工,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章公司员工社交规范第十九条公司员工应当注意言行举止,在社交场合要注意自己的形象,不得言语粗鲁,不得举止不端。
公司廉洁自律制度

公司廉洁自律制度一、引言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确保公司工作的廉洁性和高效性,提升员工的自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特制定本《公司廉洁自律制度》。
二、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和约束公司内部成员的行为,明确廉洁自律的基本原则和规范要求,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管理层。
三、廉洁自律原则1. 法律遵守: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行为。
2. 诚实守信:员工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工作,不得撒谎、偷盗或故意隐瞒信息。
3. 公平公正:员工应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违背职业道德,对待同事、合作伙伴和客户不能有特殊偏袒。
4. 良好品行: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品行,不得从事吸烟、赌博等有损形象的行为。
四、廉洁自律规范1. 接受礼品与福利:公司员工应清醒认识到,接受礼品和福利可能引发的不正当关系,严禁接受他人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礼品和福利。
2. 识别利益冲突:员工在处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事务时,应识别利益冲突的可能性,如发生冲突应及时报告,避免违反廉洁自律原则。
3. 禁止索贿和受贿:员工不得向他人索贿,也不得收受他人的贿赂或非法利益;发现他人索贿或受贿行为应积极举报。
4. 禁止滥用职权:员工不得滥用职权违法,个人与他人之间的交易应遵守合法、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五、违纪处分对于违反本公司廉洁自律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减绩效奖金、降职、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监督和检查公司将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体系,通过内部审计、巡查检查等方式对员工廉洁自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七、宣传与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公司廉洁自律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提升员工对廉洁自律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员工的自律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
八、奖励机制公司将根据员工廉洁自律的表现,建立奖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嘉奖和奖励,以示鼓励和激励。
公司廉洁自律管理制度

公司廉洁自律管理制度
公司廉洁自律管理制度是指公司为了提高内部管理水平、防止腐败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的
发生,确保公司运营的廉洁和公正,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和措施。
1. 廉洁自律管理原则:公司员工应遵循廉洁自律管理原则,包括诚实守信、廉洁奉公、依法执业、廉洁用权等。
2. 审查制度: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人员招聘和任用审查制度,对拟聘用员工进行背景调查和资格
审核,确保招聘程序公开、公正。
3. 公务接待制度:明确公务接待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禁止以公款进行私人宴请和旅游等活动。
4. 业务操作规范:制定业务操作规范,明确交易流程和准则,禁止贪污受贿、虚报冒领、侵占
挪用等行为。
5. 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有效利用和合理配置,防
止资源浪费和滥用现象。
6. 收入利益纳入相关账户:公司应规定员工的收入利益必须通过正常的渠道纳入相关账户,并
及时查证核对,防止收入的不当流失和私分行为。
7. 监督检查机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成立独立的内审部门或委员会,对公司各项制度的落实
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8. 处罚和奖励措施:公司应明确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处罚措施,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并建立
奖励机制,激励员工廉洁自律行为的发生。
9. 舆情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舆情管理机制,及时了解和应对公司形象受损风险,维护公司声
誉和形象。
10. 培训教育:公司应定期开展廉洁自律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廉洁自律意识,加强法律法规
和职业道德的学习,确保员工具备廉洁自律的能力和素质。
以上仅为廉洁自律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和补充。
公司廉洁自律制度

公司廉洁自律制度公司廉洁自律制度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公司各项行为,现制定公司廉洁自律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层、员工以及临时工等。
第二条公司廉洁自律原则公司员工应时刻遵循“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务实创新、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企业职业道德,秉持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
第三条禁止行为1. 禁止接受他人的财物、礼品以及其他非正常利益;2. 禁止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3. 禁止擅自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侵犯公司的知识产权;4. 禁止以任何手段干扰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5. 禁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个人利益的追求。
第四条公司经营中的违纪行为1. 对于公司在经营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应当及时纠正,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要依法依规过问;2. 对于公司资金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公司应当建立起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并对未遵守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3. 对于公司员工自行谋取利益的行为,公司应当依据相关制度及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条惩戒措施1. 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如立即停职、辞退职务等;2. 对于一般违法违纪行为,公司将予以批评教育,进行口头警告等处罚措施;3. 对于胡作非为、严重影响公司的员工,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严肃问责。
第六条附加条款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对制度进行调整,应由公司管理层讨论并修订。
同时,公司应当将本制度在公司内部进行宣传和教育。
以上内容即为公司的廉洁自律制度,希望每位员工时刻牢记自己职责和使命,做到廉洁自律,为公司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廉洁自律管理制度(精选)

廉洁自律管理制度(精选)公司廉洁自律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公司通过推行廉洁自律管理制度,旨在构建一种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本制度通过规范公司员工行为,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和外部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董监高、中层管理人员、职员、业务员、临时人员、外包人员、合作方等。
三、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1. 诚实守信:公司员工应当以诚实守信为宗旨,不说虚假话,不做虚假事,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可靠,许下的承诺要履行到底。
2. 条理清晰:公司员工应当尽心尽责地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工作高效有序,确保工作过程规范,避免工作上的混乱和冲突。
3. 公正公平:公司员工应当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不以任何方式歧视、打压同事,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公正处置工作。
4. 谦虚谨慎:公司员工应当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不以无聊的谈话、粗俗的行为、不当的使用电脑传播散布谣言传闻,不随意向人透露有关企业或他人的机密信息,做到言行一致。
5. 勤恳敬业:公司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忠于职守,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尽可能为公司创造更多的财富和价值。
四、廉洁自律的具体措施1. 严格管理制度: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各类制度,确保公司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的政策要求。
制度建设方面应当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度。
2. 加强宣传教育:公司应当以不同方式、不同途径、不同形式对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员工抵制和反对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 落实问责制度:公司应当建立一套完整的问责制度,对于违反廉洁自律要求的员工依法进行严格处理,严格执行奖惩制度,确保公司管理和业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4. 建立监督机制:公司应当建立一套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加大监督的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确保企业运营的稳健和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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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廉洁自律管理制度
为促进公司依法经营、员工廉洁从业,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原则
第一条公司全体人员务必认真遵守、学习、宣传廉洁自律制度,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讲原则、守法纪,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第二条公司审计监察部门是公司廉洁自律最高管理部门,负责廉洁自律制度的制定、培训和违反本制度的调查、取证、接受复议和发布最终处理结果。
第三条各部门经理(总监)是本部门廉洁自律的第一责任人,对廉洁自律负总责,对本部门内员工和业务单位(人员)发生的违规问题,要及时向审计监察部门报告,不得隐瞒,纵容包庇。
第四条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管理制度并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履行监督义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和事给予劝阻,劝阻不成功的应向公司举报。
第二章廉洁纪律禁止性要求
第五条全体员工要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廉洁自律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自觉拒绝并杜绝公司以下禁止性规定:
(一)行贿或介绍贿赂。
(二)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礼品、礼金、信用卡或有价证券。
(三)在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和办理有关手续过程中,吃、拿、卡、要及报销个人开支。
在公司业务、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礼金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四)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提供信息、情报,伙同他人私下串通,直接或间接参与工程承包、建材招投标等活动,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和好处。
(五)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不按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政策严格把关,有意隐瞒事实或放松监督管理,降低标准送人情。
(六)不按原则、制度办事,不认真履行职责,该批的不批,不该批的滥批;该查的不查,查了的不处理。
(七)利用工作之便,向企业推销、指定或强行摊派建筑材料设备,从中收取回扣、好处费。
(八)私自接受其他企业、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利用开会、考察工作等时机,接受邀请企业的高档宴请和贵重礼品。
(九)私事公办,伪造票据,在单位报销各种费用。
(十)在项目建设、物资、设备采购等工作中,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索要、接受或变相接受回扣和好处费。
(十一)接受或者索取关联企业、潜在合作者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宴请、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高消费娱乐活动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
(十二)公司员工不准从事、接受和提供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
(十三)其它以权谋私行为。
第六条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和采购人员廉洁自律,不得违反公司下列禁止性规定:
(一)违反规定或审批程序,干预或插手采购、销售、基本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二)超越权限,擅自决定或变更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以及其它重要物资采购事项。
(三)违反规定或审批程序,决定本部门及下属人员的聘用、奖励、晋升和处罚事项,或擅自决定部门成员薪酬和福利待遇,滥发补贴。
(四)找借口弄虚作假签证人工费、机械台班费、超付或大额现金支付劳务队伍、设备、材料商各种款项。
第三章罚则
第七条对违反公司廉洁自律管理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员工视情节轻重处于以下一种或两种以上处罚:
(一)通报批评;
(二)行政记过;
(三)撤职或降职;
(四)开除;
(五)可追加罚没违纪所得金额倍经济处理;
(六)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八条对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采购人员违反规定的处罚标准:
(一)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采购人员向供应商索取、接受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的财物、宴请及娱乐活动安排,发现一次扣发500元工资,二次扣发1000元工资,三次给予开除。
(二)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采购人员要求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接受有偿服务,或向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报销个人费用,一经发现核实按获取费用的20倍进行经济处罚,等价超过500元人民币给予开除,情节严重者(等价超过5000元人民币)追究法律责任。
(三)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采购人员对索取、受贿知情不报、包庇者给予个人经济处罚5000元人民币,部门负责人降职、降薪、罚款直至开除。
(四)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参、采购人员加施工单位或材料供应单位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变相的其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行为;一经发现辞退。
第九条举报人须对所举报事项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构检举事项,一经查实对检举人从严处理。
第四章奖励
第十条公司设立廉洁自律举报电话:
违反廉洁自律举报专用邮箱:
第十一条公司对索取、受贿检举、举报一经查证属实者,每次给予1000-5000元人民币奖金,并替检举者保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审计监察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