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绿道规划实施方案
HZS豪张思:中信.汕头滨海新城南滨片区绿道系统规划

G REENWAY PLANNING1.Macro Policy2.Location and Transport3.Cultural Background4.Upper Planning5.Summary 第一章绿道概念1.1绿道定义1.2绿道构成1.3绿道目标第二章案例分析2.1美国波士顿翡翠项链2.2新加坡滨海湾2.3小结第三部分项目定位3.1.规划构思3.2.总体定位3.3.目标定位3.4.规划主题3.5.绿道系统活动策划第四部分绿道总体设计4.1绿道选线4.1.1选线原则与标准4.1.2场地适宜性分析4.1.3绿道选线4.1.4绿道空间结构4.2绿道总体规划4.2.1绿道主题分类4.2.2绿道用地规划4.2.3绿道总平面C ontents目录Part A背景分析Background Analysis1.宏观政策2.区域交通3.文化背景4.上位规划5.小结4.3绿道配套规划4.3.1服务驿站系统规划(1)活动设施系统规划(2)配套设施系统规划4.3.2交通衔接与转换系统规划4.3.3慢行系统规划(1)公共交通系统规划(2)水上交通系统规划(3)自行车系统规划(4)人行可达性系统规划4.4游线系统规划4.5夜景照明系统规划4.6竖向系统规划4.7绿化种植规划第五部分绿道分段设计5.1港湾亲水绿道5.2临山游赏绿道5.3郊野自然绿道5.4城市人文绿道5.5湿地生态绿道第六部分绿道实施与保障6.1实施时序6.2组织管理6.3政策措施6.4维护管理Chapter 1 Concept of Greenway1.1 Definition of Greenway1.2 Components of Greenway1.3 Objectives of GreenwayChapter 2 Case Study2.1 Emerald Necklace In Boston, USA2.2 Singapore Marina Bay2.3 SummaryChapter 3 Project Positioning3.1.Planning Thoughts3.2.Overall Positioning3.3.Objective Positioning3.4.Planning Theme3.5.Greenway System Activity PlanningChapter 4 Greenway Overall Design4.1 Greenway Route Selection4.1.1. Route Selection Principle and Criteria4.1.2. Existing Site Image4.1.3.Greenway route selection4.1.4.Greenway Space Structure4.2. Greenway Overall Planning4.2.1. Greenway Theme Classification4.2.2. Greenway Land Use Plan4.2.3. Greenway Design Master Plan4.3. Greenway Supporting Planning4.3.1. Service Point System Planning(1)Activity Facility System Planning(2)Supporting Service Facility System Planning4.3.2. Transportation Connection and Interchange System Planning4.3.3. Slow Transportation System Planning(1)Public Transportation System Planning(2)Water Transportation System Planning(3)Bike System Planning(4)Pedestrian Accessibility System Planning4. 4. Tour Route System Planning4. 5.Lighting Planning4. 6 Grading Conceptual Planning4. 7 Greening and Planting PlanningChapter 5 Typical Greenway blowup Design5.1 Typical Bay Waterfront Greenway Design5.2 Typical Mountain Foot Landscape Greenway Design5.3 Typical Outskirts Natural Greenway Design5.4 Typical Urban Humanity Greenway Design5.5 Typical Wetland Eco-Greenway DesignChapter 6 Greenway Implementation and Support6.1 Implementation Sequence6.2 Management6.3 Policies and Measures6.4 MaintenancePart B南滨片区绿道系统概念规划Nanbin Area Greenway System Conceptual Planning1.宏观政策2.区域交通3.文化背景4.上位规划5.小结1.Macro Policy2.Location and Transport3.Cultural Background4.Upper Planning5.Summary背景分析Background Analysis Part A美丽中国,生态领跑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建设“美丽中国”,这一概念的提出旨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生活空间宜居,追求生态和谐,着力构建全国的绿网系统。
汕头市安海路规划方案

汕头市安海路规划方案第1篇汕头市安海路规划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汕头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交通需求不断增长,安海路作为连接城市中心与外围的重要通道,承担着重要的交通功能。
然而,现状安海路存在道路拥堵、服务水平低下、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市民的出行质量和城市的整体形象。
为缓解交通压力、提升道路品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安海路规划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规划目标1. 提高安海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降低出行时间成本。
2. 改善道路沿线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市民幸福感。
3. 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道路安全性,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4. 完善配套设施,满足市民多样化出行需求。
三、规划内容1. 道路拓宽改造(1)拓宽现状道路,将双向四车道拓宽为双向六车道,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2)优化交叉口设计,提高交叉口通行效率,减少交通拥堵。
(3)设置专用非机动车道,保障非机动车行驶安全。
2. 交通组织优化(1)实施信号灯优化控制,实现区域协调控制,提高路口通行效率。
(2)设置智能交通系统,实现实时交通信息发布,引导市民合理选择出行路线。
(3)优化公交站点布局,提高公交服务水平,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3. 道路景观提升(1)道路绿化升级,种植观赏性植物,提高道路景观效果。
(2)设置特色路灯及标识系统,提升道路整体形象。
(3)沿线建筑立面整治,统一建筑风格,展现城市风貌。
4. 配套设施完善(1)增设公共停车场,解决停车难问题。
(2)设置公共自行车租赁点,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3)完善无障碍设施,关爱弱势群体出行。
四、实施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确保项目资金需求。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审批、施工等环节顺利进行。
4. 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达到预期目标。
5.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市民对项目的认知度和支持度,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氛围。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的通知-汕府[2011]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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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的通知正文:----------------------------------------------------------------------------------------------------------------------------------------------------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的通知(汕府〔2011〕14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10月31日通过并公布,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针对汕头经济特区的实际情况和地方特点,是我市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方面一项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它的公布施行将对我市城市绿化事业起到巨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条例》,切实加强我市的城市绿化工作,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抓好学习宣传《条例》是我市关于城市绿化的地方性法规,对进一步巩固我市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成果,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幸福汕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贯彻实施《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将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各地各部门要把《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熟悉掌握《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各级司法、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机关、团体、学校、企业、社区和农村,广泛宣传城市绿化工作的重要性,普及绿化法规和科学知识,使《条例》深入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
要通过宣传,增强城市各行各业、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绿化意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加绿化、美化城市环境的活动,自觉维护城市绿化设施,抵制违反《条例》规定、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17•【字号】汕府办[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汕府办〔201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头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业经第十二届九十三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汕头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前言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汕头市实施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打造大汕头城市新格局、落实十年大发展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进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时期。
这一时期我市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宏观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是我市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建设幸福汕头的关键时期,也是从根本上扭转环境恶化趋势、全面改善环境状况的关键时期。
一方面,环保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环保工作从上到下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环境保护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十一五”期间环保工作打下的基础以及我市经济综合实力的进一步提高将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根据《汕头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汕头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专题研究,完成《汕头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
《汕头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是我市“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的行动纲领。
它的贯彻实施,将为我市建设幸福汕头、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对保障我市的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30•【字号】汕府办[2006]141号•【施行日期】2006.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汕府办〔2006〕14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头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六年八月三十日汕头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前言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汕头市实施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今后五到十年,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推进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确保实现汕头市环境保护总目标的重要时期。
紧紧抓住新世纪的历史机遇,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是“十一五”我市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而又艰巨的任务。
因此,在认真总结“十五”环保计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和实施好《汕头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对保障我市的环境安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总目标,以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出发点,立足我市的资源和环境特点,合理引导工业化和城市化有序发展;依靠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以及循环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方针,突出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进区域协调;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绿色经济,把我市建成经济持续增长、社会发展进步、生态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城市。
2024年广东绿道管理暂行办法(二篇)

广东绿道管理暂行办法(二)广东绿道管理暂行办法(二)一、总则绿道是指在城市和乡村中,以绿地、河道、湖泊、河岸、道路、遗址等为基础,通过绿化、整治、修建等工作,形成的供人们休闲、娱乐和健身的通道。
为了保护和规范广东省范围内的绿道管理工作,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绿道的管理范围与分类1. 绿道的管理范围: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的绿道管理工作,包括城市绿道和乡村绿道。
2. 绿道的分类:根据绿道的功能和地理位置,绿道可分为主干绿道、支线绿道和环线绿道。
主干绿道是连接城市主要景点和休闲区域的重要通道;支线绿道是主干绿道的分支,连接居民区和景点之间的次要通道;环线绿道是连接城市周边景点和城区的环状通道。
三、绿道的建设与维护1. 绿道的建设:(1)绿道建设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景观效果,并按照规划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2)绿道建设应注重与周边环境的协调,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和居民用地。
(3)绿道建设需要取得相关的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行政许可,并按照规定进行审批手续。
2. 绿道的维护:(1)绿道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绿化、清洁、修整等工作。
(2)绿道维护应采取科学、环保的手段,不得使用有害化学物质。
(3)绿道维护应建立健全的机制,明确责任人和维护义务,加强监督管理。
四、绿道的利用与安全1. 绿道的利用:(1)绿道的开放时间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定。
(2)绿道的利用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损坏绿化、乱堆乱放、乱涂乱画等。
(3)绿道可供人们进行健身锻炼、休闲娱乐等活动,但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使用。
2. 绿道的安全:(1)绿道的安全应当受到重视,加强警示标识设置,保证绿道使用者的安全。
(2)绿道管理部门应定期巡查和检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绿道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不得酒后闯行和滥用危险设施。
五、绿道的保护1. 绿道的保护:(1)禁止对绿道进行擅自拆建、损坏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禁止在绿道范围内进行非法采矿、捕捞、砍伐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进行处罚。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5〕42号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5〕4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关于贯彻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意见》已经第十三届6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项工作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建局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18日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3〕49号)要求,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转变我市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重要意义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健康性,对转变城乡建设模式,破解能源资源瓶颈约束,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要把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握我国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切实推动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科学发展轨道,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广东省绿道建设管理规定

广东省绿道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绿道规划、建设和管理,发挥绿道的综合功能和效益,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绿道规划、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绿道,是指以绿化为特征,沿着滨水地带、山脊、林带、风景道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的,可供行人或者非机动车进入的线形绿色开敞空间和运动休闲慢行系统。
第三条绿道建设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体现地方自然风貌和历史人文特色。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绿道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保障其实施。
第五条绿道属公益性基础设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立项、建设、土地等方面予以支持。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绿道规划、建设、管理、宣传推广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绿道工作的正常开展。
属于基本建设投资的,应当纳入政府建设投资计划。
省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绿道建设予以扶持。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绿道建设。
第六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本省绿道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绿道管理部门,确定其工作机构和人员。
绿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绿道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绿道工作。
第七条绿道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当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绿道规划、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第八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绿道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绿道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机制。
第二章绿道规划第九条绿道建设应当符合绿道规划要求。
编制绿道规划应当以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公众意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体现提高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的总体要求,并与相关规划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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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切实推进我市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根据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函〔2011〕5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规划建设绿道网是省委、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宜居城乡的重大举措,是一项投资少、见效快的惠民工程,对于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提升城乡发展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绿道是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内设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
绿道包括慢行道和配套设施两大部分,配套设施包括标志系统、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绿道建设内容包括路面铺设、绿化、服务区设置及相关服务配套设施,如停车场、交通接驳、通信设施、游览设施、自行车租赁、信息咨询、商业服务、治安管理、科普教育、文化展示、体育休闲、安全救助、森林防火、环境卫生、标识系统等。
绿道分区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三个级别。
其中,区域绿道是指连接城市与城市,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支撑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影响的绿道。
城市绿道是指连接城市重要组团,对城市生态系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绿道。
社区绿道是指连接社区公园、小游园和街头绿地,主要为附近社区居民服务的绿道。
我市绿道网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幸福汕头为目标,按照“以人为本、贴近群众、服务民生”的要求,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大胆探索,努力开拓,加快全市绿道网规划建设,打造绿色开敞空间,推动区域生态保护、生活休闲一体化乃至城乡一体化、经济一体化,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通过串联城乡自然环境与人文景观,建设宜居宜业、环境优美、生态安全、休闲舒适的城乡环境;构筑城乡一体化的区域(省立)、城市、社区三个层面立体型、多功能的绿道网系统;建设以区域绿地为背景、绿道及绿网为骨架的汕头绿网体系,打造具有潮汕滨海特色的“绿城”。
(二)远期目标全面铺开区域(省立)、城市和社区绿道建设,通过逐步完善,形成汕头市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景观丰富、服务周全的绿道网络系统。
(三)近期目标通过2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完善城市绿道主框架、社区绿道示范区及各项配套设施,成为汕头新的经济增长极和旅游热点。
(四)年度目标2011年目标:以《广东省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为指导,编制完成《汕头市绿道网建设规划》及示范段详细规划;开展绿道网示范段建设,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及其它条件成熟的区县,各建成一条绿道网示范段。
2012年目标:按照省的工作要求,推进区域绿道建设。
组织实施《汕头市绿道网建设规划》,全面建设城市绿道主框架,推进社区绿道示范区建设。
2013年目标:基本实现各区县城市绿道、社区绿道与区域绿道的衔接互通,初步形成我市多层次的绿道主网络。
三、组织机构为高效推进我市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成立汕头市绿道网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区县政府及市住建局、市委宣传部、市城乡规划局、城管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海洋与渔业局、水务局、环保局、农业局、文广新局、体育局、旅游局、 石风景区管理局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绿道网建设工作(另文通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市住建局局长兼任主任,各区县政府和市直各责任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全市绿道网规划建设的日常管理和协调联络工作。
各区县要相应成立本区县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属地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
四、职责分工(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全市绿道网规划建设的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绿道网建设规划及示范段详细规划;组织编制工程建设设计指引,确定绿道建设技术标准;负责建设部分区域绿道和城市绿道;制定年度计划,定期对各区县绿道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建设进度,编发工作简报,并做好迎接上级监督检查考核的相关工作。
(二)各区县政府:作为属地绿道网建设的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属地绿道网建设;制定属地绿道网建设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报市绿道网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的依据。
(三)市委宣传部: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全市绿道网建设的宣传报道组织协调工作。
(四)市发展和改革局:指导绿道网建设项目立项和投资计划下达工作。
(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负责绿道网建设涉及有关国有企业征收补偿协调工作。
(六)市公安局:负责绿道网治安、消防等安全保障工作。
(七)市监察局:负责绿道网建设效能监察工作。
(八)市财政局: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市级建设、管养和奖励等专项资金。
(九)市城乡规划局:协调指导全市绿道网建设规划的编制。
(十)市国土资源局:协调解决绿道建设相关用地问题。
(十一)市城管局:负责制定全市绿道网管理办法,协调指导沿线区县做好绿道网的运营管理工作;负责管辖道路范围内的绿道建设协调工作;指导绿化工作。
(十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管辖公路范围内的绿道建设协调工作及交通接驳工作。
(十三)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绿道网建设涉及用海协调管理工作。
(十四)市水务局:负责绿道建设涉及供水及水利工程管理、饮用水源保护等相关协调工作。
(十五)市环保局:负责绿道网中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十六)市农业局:负责绿道网中森林、耕地质量保护等工作。
(十七)市文广新局:负责绿道网相关的文物管理工作,承担绿道网范围内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责任。
(十八)市体育局:负责绿道网相关的体育设施和行业管理工作。
(十九)市旅游局:负责绿道网旅游管理工作。
(二十) 石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负责景区范围内绿道网的建设和管养。
五、工作原则(一)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对绿道网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属地施工、属地管养,保证建设成效。
绿道的主框架网络、规划设计及建设标准由省、市制定,其他由各区县自行制定。
工程规划建设要尊重自然人文环境,做到因形就势、遇树绕路、遇水搭桥,与汕头的江河滨海、山野田林、公园湿地、广场园林融为一体,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统筹协调。
(二)高标示范,突出重点各区县确定并高标准、高规格建成至少1条绿道网示范段,并打造成为全市绿道建设的“标志性工程”。
绿道网建设要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遗迹等节点结合,注意突出潮汕乡土文化特色。
(三)市区联动,形成合力各区县政府和市直相关责任部门必须树立“全市绿道建设一盘棋”的观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统筹推进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
绿道建成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城管部门和各区县进行管理和养护。
(四)解放思想,增速提效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大参与和支持力度,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打破常规,大胆创新,特事特办,开设“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确保绿道网建设工作高效推进。
六、实施方法(一)规划设计一是建设规划。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编制《汕头市绿道网建设规划》及示范段详细规划,包括落实选线方案,明确各段风格、植物种类等内容。
《汕头市绿道网建设规划》由市政府审定。
二是技术协调。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包括组织编制工程建设设计指引,确定绿道建设技术标准等。
三是工程设计。
由各区县政府负责,包括示范段和各分段绿道施工图设计、用地测量、地质勘探。
(二)建设要求由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属地绿道网工程建设。
有关绿道网工程发包具体办法由市住建局负责制定。
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做好计划,狠抓落实。
绿道网建设坚持以“原生态、原产权、原民居、原民俗”为原则,原则上不征地、不拆迁,不改变原有土地的权属和使用性质,不影响已有堤岸稳定,不改变现有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利用现有绿地、堤岸、山坡地等组织建设。
除建设必要的辅助设施外,禁止改变绿化缓冲区内的地形地貌、植物群落、水体、土壤等自然要素。
要充分挖掘和突出地方特色,强化历史文化遗迹的有效保护,更好地展现潮汕传统文化,丰富绿道网的内涵;要将示范段打造成独具特色的“样板绿道”,优先考虑选用易于施工建设和便于后期维护管理的本土材料和本地树种,注重历史文化风貌的传承和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
强化工程监理和督查,严把工程质量关,组织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切实抓好安全施工,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三)管理要求绿道管养由市城管局、各区县政府等负责。
市城管局负责制定绿道使用指南和维护制度,向社会公布绿道开放时间、允许或限制使用的区域、绿道使用注意事项等情况,指导群众安全、文明使用绿道。
各区县要加强绿道各项设施的检查,制定定期检查和设备安全维护制度,对设施安全隐患、潜在危险地段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规范合理使用和运营绿道,可采用市场化形式进行运营。
七、保障措施(一)资金筹措一是设立市、区县两级绿道网建设、管养专项资金。
各区县负责属地绿道建设、管养资金。
对于中心城区各区的绿道网建设,由市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按项目审核价的25%,实施“以奖代补”。
今年市财政安排绿道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用于编制汕头市绿道网建设规划、 石风景区绿道网示范段建设管养及对中心城区各区的奖励等。
今后每年市、区县两级要将绿道网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以确保绿道网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是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绿道网建设进行信贷投放,保障绿道建设资金。
三是积极鼓励社会各界采用无偿捐助、企业认建、出资命名等方式推进绿道建设工作。
(二)政策支持一是土地支持政策。
制定绿道建设土地扶持政策,合理安排绿道交通接驳用地、服务站点用地,可与农田、水利、旅游、生态用地等相结合,尽量不占用农用地。
二是行政审批政策。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县负责属地绿道网建设的审批手续,优化绿道建设相关程序,提高绿道建设效率。
(三)监督检查一是建立项目进度汇报制。
各区县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绿道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负责拍摄和收集绿道网规划建设中有关照片、资料并及时归档。
二是定期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赴各区县实地检查督促绿道网建设工作,并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同时,要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经验,互相促进,解决困难。
三是健全实绩考核体系。
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全市绿道网规划建设年度实施计划,下达各年度的建设目标和任务,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
市监察局对各区县、各有关部门绿道规划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内容;对任务完成情况好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完成不好或未完成任务的实行问责。
(四)宣传报道要加强绿道网建设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绿道网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宣传健康生活和绿色出行方式,提高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保证绿道网建设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