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中国分配不公的对策思考
解决中国分配不公的对策思考

解决中国分配不公的建议摘要:社会分配不公是指个人消费品分配方面的不合理差距, 基尼系数在0.4以上表示绝对不平均。
按此标准来判断,我国早就进入绝对不平等区间。
因此,解决分配不公问题刻不容缓,解决中国分配不公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
针对中国当前现状,引起了笔者对中国分配不公的思考。
关键词:原则、经济、分配、就业中国自古就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传统。
人们生活越有保障;财富分得越公,人们越能心平气顺。
对于当前存在的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不同地区、行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等分配不公现象,人们反映强烈。
在做大财富“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
为了更好的减少收入分配不公,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继续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是一个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符合市场经济内在规律的战略性科学决策。
(二)调整居民在财富分配中的比重把财政支出更多地向弱势群体倾斜、向民生倾斜,使经济增长更大程度上依赖于国内居民的消费和民间的投资。
(三)政府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促进社会公平。
目前高三公消费高收入高待遇高小金库对社会分配的影响不容忽视,其不仅关系到国家的廉政建设,而且引发人们对不公平待遇的不良情绪。
具体做法如下:1、抓住“发展”这个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发展才是硬道理”“中国所有问题的解决,要靠自己的发展”。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要发展就要保护推动生产力前进的动力,调动和发掘每个地区、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每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推动历史前进的合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必须顺应市场经济内在规律的要求,保护平等竞争,优胜劣汰,坚持“效率优先,兼顾个公平”。
既给社会成员以生存和发展的巨大压力,亦将之转化为积极进取、奋而争之的巨大动力,从而形成宏大的“增强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力”(吴文语,笔者注)推动社会迅速发展。
解决中国分配不公的现状及对策思考

国际经贸学院国际商务1002 姚杰 2010060313解决中国分配不公的现状及对策思考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实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综合实力和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程度上的改善,经济上取得的成就也是令全世界惊奇的。
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下经济发展的弊端也逐渐的显现出来了,其中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就是社会分配的不均。
中国的收入分配不公在基尼系数上体现的比较强烈,据世界银行估计,中国的基尼系数大约在0.4到0.5之间,这远远的超出了0.4的国际贫富差距警戒线,这显示出中国的分配不公已经比较严重。
中国的收入分配的不均衡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城乡收入之间的不均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0世纪80年代的1.8:1,扩大到90年代的2.5:1,2007年达到3.33:1。
经济发展水平同我国大体相当的国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体上是1.7倍。
按照世界银行的有关报告,世界上多数国家城乡收入的比率为1.5:1,中国是世界上这一比率超过2的三个国家之一。
二是地区间收入差距持续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不同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呈不断扩大的趋势。
1978年,人均收入东部分别是中部、西部的1.16倍和1.37倍;2005年,人均收入东部是中西部的1.55和1.55倍。
1978年,人均财政收入东部分别是中西部的1.42和2.66倍;2003年为2.04和1.93倍。
三是城乡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也在扩大。
在我国的城镇中,10%的最高收入户与10%最低收入户的收入差距由1990年的2.9倍、1995年的3.8倍、2000年的5.02倍扩大到2005年的9.2倍。
在我国的农村中,最高收入户与最低收入户的收入差距由1998年的4.8倍、2000年的6.5倍扩大到2004年的6.88倍。
四是不同行业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我国最高收入行业与最低收入行业的工资比由1978年的1.38倍、1990年的2.70倍、1995年的3.90倍扩大到2005年的4.88倍。
收入分配不公的现状分析及治理对策

收入分配不公的现状分析及治理对策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财富的迅速增长,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也成为摆在政府面前不得不解决的问题。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成为百姓最强烈的呼声。
当前我国的收入分配不公,主要表现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劳动和资本之间,国家、企业和居民三者之间,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之间收入分配不公等方面。
因此,政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收入分配不公,缩小收入差距。
一,我国当前收入分配不公的现状分析在党中央“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这一分配思想的指导下,我国在调整收入分配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新政策,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
之所以要这样做,是因为我国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也带来了很多具体问题。
其中就有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社会两极分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的问题,这是需要认真地加以解决的。
根据《北京日报》报道,200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对在中央党校学习的百余名地厅级干部进行问卷调查,在问及“当前我国要特别注意解决好哪些问题”时,“居民收入差距”居榜首;在回答“我国当前必须注意的主要风险”时,“贫富悬殊”成首选。
虽然专家们测算的数据有差异,但认为中国的基尼系数已在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之上,这一点并无争议。
中国在过去的30年里,由于经济改革的成功,使得经济增长的速度很快,人均收入水平也迅速提高。
同时,收入差距也在持续扩大。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数据,城镇居民最高和最低10%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1985年是2.9倍,1995年6.2倍,2005年上升到9.2倍。
由于统计困难,实际的收入差距远大于统计显示的差距。
主要是部分高收入居民的真实收入统计不到,特别是涉及灰色收入和非法收入那部分。
根据一项初步调查,2005年城镇居民10%最高收入家庭的人均收入有可能在统计调查数据的3倍以上,平均接近10万元。
这10%居民中间实际上也只有少部分人是真正的富人。
试析当前我国分配领域的突出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试析当前我国分配领域的突出问题及其对策分析论文关键词:分配领域问题危害性分析对策分析论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分配领域也出现了贫富悬殊不断拉大、分配秩序混乱、分配不公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事关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克服分配领域中的问题要从完善分配体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变革户籍制度、打破行业垄断、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等方面着手。
收人分配乃民生之本,事关全国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的分配制度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并取得不小成就。
从1978年到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从343元增加到15781元,职工平均工资从615元增加到2922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从134元增加到4760元。
同时,我们必须看到,虽然我国分配制度的改革取得重大成就,但囿于特定的国情,我国分配领域还是出现了不少问题。
其中的一些问题还比较突出,甚至出现不断加剧的态势。
在《关于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温家宝总理指出:“当前,收人分配问题已经到了必须下大力气解决的时候。
如果收人差距继续扩大,必将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探索解决我国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寻找改善收人分配的路径有着深刻的意义。
一、当前我国分配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当前,改革已进人攻坚阶段,各种利益矛盾日益暴露出来。
这些深层次的矛盾反映在分配领域,使得分配领域的问题更为突出。
(一)贫富差距不断拉大从总体上看,我国的基尼系数已从改革初期的0. 26上升到2007年的0.48,近两年还不断上升,实际已超过了0. 50[3[收人最高的10%群体与收人最低的10%群体的收人差距,从1988年的7. 3倍上升到2007年的23倍;贫富悬殊已由改革开放初期的4:. 5,1上升到现在的12. 66:l 从分类上看,城乡居民人均收人水平比已由1978年的2. 27,1扩大到2008年的3. 31,1 o Cs71s目前,我们城乡居民收人差距已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区域差距不断扩大,2008年最高收人省与最低收人省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差15706元,收人之比为2. 4:1; Cs7as行业之间职工工资差距也很明显,2008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为证券业,平均工资为167995元,y7iaz最低的为农业,平均工资为11172元,Ci7i4o最高的与最低的相差15倍左右;群体收人差距更是进一步扩大,上市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人差距在18倍左右,国有企业高管与社会平均工资相差128倍。
关于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成因及对策

近几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扩大。
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公布的几组数据显示, 1997年至2007年在GDP比重中政府财政收入中从10.95%升至20.57%,企业盈余从21.23%升至31.29%,而劳动报酬从53.4%降至39.74%;2008年208家企业高管与一线职工收入差距从2006年6.72倍扩大至2008年17.95倍;2008年全国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工资1423元,其中尤以农民工居多。
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扩大,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一、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对我国经济社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1、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不利于经济增长。
一是收入分配持续扩大导致内需不足。
一般情况是最高收入阶层收入增长速度显著快于中低收入者,而高收入者本身收入增长中用于消费的比例低,即消费边际倾向低的群体占有了更多的经济增长带来的收入;而低收入者收入增长中用于消费的比例高,但消费边际倾向高的群体收入增长慢,其结果就会形成 “有钱的人不想消费,想消费的人没钱”的局面,严重制约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二是收入分配持续扩大会使经济的激励机制失效。
收入分配失衡会使部分低收入者丧失对工作的热情和创造的激情,影响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经济结构调整。
2、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不利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实现。
提高消费水平,扩大消费需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始终是我们追求的重要目标。
由于消费需求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变量,在经济运行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多年来由于收入分配失衡,形成“内需不足——依赖出口——低价竞销——利润低下——工资增长缓慢——内需不足” 的发展模式,使低收入劳动者难以享受到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不利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实现。
3、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不利于社会稳定、进步。
一是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会使部分经济困难的群体产生心理失衡和被剥夺感,易发群体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会使部分低收入者长期得不到基本的生活、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的支撑,透支他们的未来,他们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将会越来越差,整个社会就可能陷入“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恶性循环。
关于提高分配公平度的几点思考

关于提高分配公平度的几点思考
1.增加需求与供给的匹配度:给不同的需求群体提供大量的合理的信
息和服务,以提高他们的供给和需求的一致性;
2.改善资源分配的有效性:除了关注资源的公平分配外,还要考虑如
何使用资源,并以此保证资源的实际效果;
3.实施资源公平分配政策: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监督和引导人们实
施公平的资源分配政策,有效实施公平的分配政策,以确保公平分配能够
有效推进;
4.调整资源配置:根据当前的资源分配情况,形成以实施公平分配政
策为基础的合理资源配置,以确保资源得以公平合理地分配;
5.实行多样化的宏观调控:以公平分配为原则,合理安排政策,制定
更具有适度性和可操作性的宏观经济规制措施,以期实现公平分配的目标。
中国个人收入分配不公的深层原因及对策思考

中国个人收入分配不公的深层原因及对策思考中国的个人收入分配不公是社会问题之一,在保持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落实“共享发展”的理念,打破收入不均问题,已经成为政府和人民共同的任务。
个人收入分配不公的深层原因有哪些?如何制定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呢?一、分配制度不完善在中国,目前立法关于个人收入分配的只是一些基本规定,比如最低工资标准等,对于普通员工工资的具体数额等并没有非常详细的规定,甚至有些都还处于模糊状态。
这使得特权阶层得以继续利用其权力巩固自身地位,挤占了普通劳动者的利益。
政府应加快完善分配制度,消除市场经济中的不公平因素,推进科学的收入分配制度。
通过彻底调整和优化社会资源配置,鼓励创新和创造,增加劳动报酬和财富积累,以消弭贫富差距和不公平现象。
二、教育体系教育是个人收入差异的关键因素,很多人因为教育水平有限,而难以进入高薪行业。
在中国,公立学校的资源集中在经济发达的城市里,经济落后地区的学校教育资源普遍匮乏,且私立或民办学校纷纷涌现,这种现象容易造成教育资源分配的失衡,从而导致地区经济收入的不均衡。
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对教育的投资,建立公平的教育资源分配机制,实行一对一的辅导制度,让每个孩子都有自发学习的兴趣和学习愿望。
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必须落实免费教育政策和义务教育,提高普及率和教育质量,这是重中之重,也是克服贫富差距的关键。
三、劳动力市场中国的广阔市场从上世纪70年代到现在已经经历了深刻的变革,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就业状况。
但是中国劳动力市场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雇主为其贡献的劳动价值未得到恰当的补偿,而雇主的职责已限于遵守法规和获得利润。
此外,劳动力市场还存在着行业内不同的技能水平收入不平衡的现象。
因此,政府应该通过提高劳动力市场的透明度和信息化水平,引导企业加强员工培训和提高技能,不再盲目追求长期效益,同时也要加强监管,确保企业员工权益合法得到维护。
四、税收制度税收制度是收入分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税收制度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使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收入的调节效果不明显,为居民提供了很大的避税空间,直接导致整个社会的财富分布更加不均衡。
产生分配不公的原因与解决分配不公的对策

产生分配不公的原因与解决分配不公的对策分配不公是相对于分配公正而言的。
分配公正的标准主要是生产力标准。
看分配制度与实际分配所得是否公正:一是看它是否有利于富者的投资积极性和经营管理积极性;二是看它是否有利于调动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的创造积极性和劳动积极性;三是看它是否有利于促进政治稳定、社会稳定,为生产力的稳定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社会环境。
有利于这三者,就叫分配公正;反之,就叫分配不公。
现在我国存在着两种主要形式的分配不公:一是贫富悬殊。
少数富者,可以过上超高级的生活,以一掷万金为荣,奢侈浪费不心疼,因为他们中的一部分人主要不是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致富的;而一些地区特别是边远山区的农民,有的甚至连送子女上小学的学费也交不起,前者一天的开销,高于后者一年的生活费用。
二是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干部的分配进一步平均主义化,缩小了收入差距。
那些创造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高于一般员工几十倍的廉政善政的高级官员,以及学有专长的著名专家学者,他们以往的收入高于初级员工的6-10倍,现在降为2-4倍。
这既挫伤了能人的创造积极性,也不利于激发一般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学习技术的积极性。
这两种分配不公,都背离了三个有利于标准,也不利于保持稳定,更不利于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的本质。
因此,很有必要探讨一下产生分配不公的原因和消除分配不公的对策。
本文拟对这两个问题,发表笔者的调查研究成果。
一、产生分配不公的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是社会转换机制时期的一时失控与无序。
社会运行机制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
改革是对原有机制的改造,是对新运行机制的重建。
在改革期间,哪些该改,哪些需要重建,不是一下子就能完全弄清楚的,即使弄清楚了,也不可能齐头并进,一下子就把事情全部办好。
因此,在改革开始到改革完成这段期间,总会出现一些漏洞或失误,产生某些偏离改革目标的现象,即出现一定程度的失控与无序。
一些弊端,如化公为私,利用政策的漏洞捞一把或利用原有的权力捞一把等弊端就是在这种无序状态中产生的;分配不公与某些两极分化现象,就是这样产生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解决中国分配不公的对策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快速发展, 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率, 令中国贫穷人口大幅减少,但在市场机制和社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当代中国社会分层日益加剧和明显,社会各阶层群体之间收入差距拉大,收入分配不均的问题出现,出现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和谐社会构建。
收入分配问题非常复杂,要顺利进行此项改革,必然会冲击既有的利益格局,牵动方方面面,面临平衡各方利益的难题。
但是,收入分配改革必须果断攻坚。
如果收入分配长期不合理,容易造成穷者愈穷,富者愈富,中间阶层的经济压力不断加大;如果收入分配问题长期不能从制度深层解决,任何局部改革只能事倍功半,边际效益越来越差。
收入分配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甚至是政治问题,关系到社会能否长期保持和谐稳定。
解决分配不公问题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
那么,该如何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呢。
在此我提出几点建议。
(一)整合劳动力市场,使要素价格市场化
中国的户籍制度将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分割为城市和农村两部分,我国劳动者之间的分配不公问题主要是由于劳动力市场的人为分割造成的。
在我国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是一项巨大的耗时耗力工程。
但是劳动力市场的这种人为的多层次分割状态必须打破,否则,无论是“按劳分配”还是按要素分配从基础上就失去了最起码的公正。
只有建立比较完善的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实现劳动力市场的公平竞争,通过市场形成劳动力均衡价格,劳动要素间的分配不公问题才有希望解决。
当然这需要各级决策部门有暂时割舍本部门、本地区局部利益的勇气和魄力,同时也需要政府部门坚持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并建立实现这一目标的外部诱导机制和监督机制。
当然整合劳动力市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
但是整合劳动力市场确实应该成为我们决策部门关注的重点,这是决定市场经济体制能否在我国真正建立起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二)用好财税杠杆,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控力度
第一,在我国的税制结构中,我们应该考虑加大所得税和财产税在税收总额中的比重,通过所得税、消费税和财产税的协调征收,对个人收入达到动态的全过程监控。
在个人取得收入时首先征收一道所得税。
税后收入(包括没有征收所得税的隐性收入或非法收入)较高的群体很可能增加消费,甚至增加对奢侈品的消费,税制结构中在消费环节再设置一道适当的消费税。
没有被消费掉的收入余额一定会导致个人的财富存量的增加,再通过征收相应的财产税,对财产转移征收馈赠税和遗产税。
这样,我们就可以对个人收入做到动态全过程监控,即使逃过所得税的隐性收入和非法收入,也能通过消费税和财产税给予适当补偿,这种制度也能大力度消除动摇国之根基的腐败。
第二,对目前个人所得税税法中不合理的条款进行调整。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法按应税项目分类征税,不能就个人的所有收入进行综合征说,不能很好体现支付能力的原则。
可以考虑将分类税制改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
可以将经常性所得如工资薪金所得、经营所得合并起来,按统一的税率计算征收,避免纳税人将收入分解,进行多次费用扣除;对于利息、股息、红利等资本收益所得和偶然所得可继续实行分类征收,以便对高收入阶层的一些新的收入来源及时征说。
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避免使个人所得税过于大众化,从而难以发挥调节个人收入的作用。
第三,我国政府应该加大对洗钱及金融违规的监控及打击力度,防止企业逃税,建立直属中央的税务违规举报渠道,且通过对各项参数的调整可有效的调节社会分配。
通过整合要素市场,确保劳动要素的合法收益,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教育投入和转移支付的力度,优化税
制结构,阻止收入分配的严重两极分化,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积极培育有效消费群体。
(三)通过制度安排,确保劳动要素收益,扶贫济困促进和平
造成分配不公的原因之一还有就是没有相应的法律来规范行业收入、差距调整等问题,如果制定一部法律,用以规范行业收入,做好差距调整,规定出物价指数达到什么什么标准就应该全面调高工资,工资涨幅和GDP增幅应该达到什么样的比例为最佳状态、制订出阶段性量化目标等一系列问题。
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劳动要素收益受到侵蚀的现象在私营企业和各种承包工程中最为突出。
随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增加和私营企业吸纳就业比例的提高,保障劳动要素收益问题显得更为迫切。
建立真正代表劳动者利益的强有利的游说团体,影响和监督政府的有关决策,监督企业对劳动法的执行情况,政府要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使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实施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通过立法规定用人单位每天或每小时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下限。
督促执法部门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从而提高违规企业的违规成本。
对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我们也应该通过制度设计保障他们的应得利益。
现在的国有资产存量,主要是以前工人劳动成果的积累,变现一部分国有资产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下岗工人和困难职工的利益是合乎情理的。
同时,政府应该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教育投入。
教育具有明显的外部效应,特别是初等教育外部效应更为明显,教育应该是公共财政重点投入的领域之一。
政府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教育投入,使弱势群体获得与强势群体差别较小的教育,把他们的“自然禀赋差异”降到最低限度,经济学家对人力资本的研究发现,对个人来说,受教育程度越高,就业选择能力越强,他们在经济活动中越有可能获得更高的收入。
就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讲,考虑到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和大量城市下岗职工的存在,财政在保证教育的整体投入的同时,应该进一步加强对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投入。
提高整个弱势群体的素质,使他们获得一技之长,提高他们就业能力。
教育水平的提高也有利于劳动者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增强了争取和保障劳动要素收益的意识,拓宽了争取和保障劳动要素收益的渠道。
总之,解决中国分配不公问题任重道远,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率,但同时也要做到协调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使我们国家成为一个公平的、正义的社会,使每一个人生活都有保障,为我国经济的顺利转型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以确保国民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