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赞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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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赞助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赞助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赞助管理办法1. 前言公司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应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并通过对外赞助来回馈社会。

为了规范公司对外赞助的管理,保证赞助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赞助申请流程1. 每月初,公司将公布对外赞助的预算,包括可用金额和每个项目的上限金额。

2. 有意向申请赞助的部门或个人需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包括项目介绍、预期目标、赞助金额。

3. 公司设立赞助审批委员会,由高层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对赞助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批。

4. 审批委员会将根据申请内容、社会影响力和可持续性等因素作出决策,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申请人。

3. 赞助项目评估标准1. 赞助项目应与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和业务领域相关,与公司形象相符。

2. 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和可持续性应得到充分考虑,项目具有长期效益和积极影响社会的潜力。

3. 申请项目的组织或个人应具备良好的声誉和管理能力,能够合理使用赞助资金,并提供相关的财务和项目报告。

4. 赞助项目应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和执行计划,包括项目时间表、进展报告和最终成果。

4. 赞助资金管理1. 公司设立专门的账户用于管理赞助资金,并进行专项核算,确保赞助资金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2. 公司将定期对赞助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赞助资金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内部规定。

3. 赞助资金不得用于违法活动、政治活动或个人利益。

如发现违规使用赞助资金的情况,将追究责任并停止对相关组织或个人的赞助。

4. 公司将定期向社会公开赞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

5. 赞助效果评估1. 每个赞助项目在结束后,应进行效果评估,包括对项目目标的完成情况和社会效益的评估。

2. 公司将与受赞助组织或个人进行跟踪沟通,并要求其提供项目结项报告和财务报告。

3. 定期组织内部评估委员会对赞助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总结和改进。

6. 管理办法的执行和监督1. 公司将制定明确的责任和权限分工,明确赞助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

招商管理办法

招商管理办法

风雅蓝山招商管理方案一、招商代表凡本公司员工除完成本职工作外,均有义务承担公司所开发项目的招商工作。

公司招商人员对外统称“招商主任”。

二、招商人员的招商管理1、商户资源管理(1)不分个人、公共商户。

上门商户由当班人员轮流接待,在《客户资源档案》上登记备案并签名,由接待人跟单并促使成交。

(2)电话商户由当班人员按上班签到先后秩序轮流接听,并在《电话商户登记本》上登记备案并签名,由接听人跟单并促使成交。

(3)跟单有效期为20天,超过20天成交的,视为新的接待人的商户。

上门商户或电话商户如指定要某招商人员接待的,视为该人员的个人商户,但当班人员有义务接待,绝不能无故推卸。

(4)招商人员外出招商的所有车费均统一报销。

2、招商人员:待遇底薪+提成(1)凡新聘招商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合格在次月转正.(2)守铺时员工待遇:招商经理3000元/月,招商专员1800元/月.(3)招商开始时待遇:招商经理2600元/月+提成(第一个月租金的3%);招商专员1600+提成(第一个月租金的5%).(4)凡招商人员在招商处当班时,必须热情、礼貌地接待。

如因接待不周受到投诉,经值班经理核准后,第一次扣发当月底薪的10%;第二次扣发当月底薪的20%,第三次作为自动辞职处理。

(5)凡因个人矛盾造成工作中的不配合、不协调甚至互相拆台而引发的工作失误,一经发现,双方均作自动辞职处理。

3、招商人员招商提成方法:在商户交完押金(一个月租金)后,可一次提取(按第4条)作为招商人员的提成.三、招商提成的结算时间:招商经理每月6日前统计上个月的招商情况及累计情况,上报公司总经理。

江西风雅置业有限公司2011-11-01。

广告招商管理制度

广告招商管理制度

广告招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广告招商活动,提高广告招商效率,保障广告招商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广告招商活动,所有涉及广告招商的人员及部门应严格遵守。

二、广告招商流程1. 广告招商前期准备:确定广告招商目标、确定广告招商策略、明确招商资源和人员配置。

2. 策划、执行广告招商计划:根据招商目标,制定招商计划,确定广告招商渠道和方式,开展广告宣传推广活动。

3. 招商洽谈:与潜在广告客户进行沟通、洽谈,明确广告合作细节,达成合作意向。

4. 签订广告合同:就广告合作内容、期限、费用等进行详细协商,签订正式广告合同。

5. 实施广告宣传:按照广告合同内容,履行广告宣传任务,保证广告效果。

6. 广告效果监测:跟踪广告效果,及时调整广告策略,确保广告效果最大化。

三、广告招商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负责审核和批准广告招商计划和预算,并对广告招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2. 招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广告招商活动,制定广告招商策略和方案,组织实施广告招商计划。

3. 销售人员:负责与广告客户进行洽谈,促成广告合作,确保广告效果。

4.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广告费用支付,核对广告费用的支出和收入。

5. 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广告招商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广告招商中的问题。

四、广告招商合作原则1. 诚实守信:广告公司要对广告客户诚实交代广告效果和广告费用等信息。

2. 公平公正:广告公司要在广告招商中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采取垄断或其他不正当手段。

3. 保护隐私:广告公司要保护广告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4. 确保效果:广告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广告策略,确保广告效果最大化,提升客户满意度。

五、广告招商费用结算1. 广告费用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 广告费用结算应及时、准确,不得出现差错。

3. 广告费用结算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保广告费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广告招商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止招商活动、解除合同等。

赞助及捐助管理制度

赞助及捐助管理制度

赞助及捐助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本公司致力于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承袭社会责任与企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自动履行企业公民的责任,连续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品牌价值。

为规范赞助及捐助行为,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在社会公益事业中的最大化效益,特订立本《赞助及捐助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赞助及捐助的范围、程序和管理要求,保证赞助及捐助的公平、透亮、有效管理,确保赞助及捐助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加强企业声誉。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一切赞助及捐助活动,包含但不限于货币赞助、物资捐助、公益项目合作等。

三、赞助及捐助审核1.赞助及捐助审核委员会由公司内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构成,由公司总经理任命主任。

委员会负责审核和审批全部赞助及捐助项目,确保赞助及捐助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相关政策。

2.提出赞助及捐助申请的部门或个人应依照预定的申请表格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给审核委员会。

申请表格中应包含以下必需信息:–赞助及捐助的目的和意义;–赞助及捐助的金额或物资价值;–赞助及捐助的受益方;–赞助及捐助的期限和执行计划;–其他相关支持料子。

3.审核委员会将依据申请的内容、资金预算、风险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议是否批准赞助及捐助申请,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4.假如赞助及捐助涉及大额资金或高风险事项,审核委员会可组织召开会议,邀请相关专家或受益方代表参加评议和审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5.审核委员会在每年的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依据公司财务情形和战略目标,确定年度赞助及捐助的预算。

四、赞助及捐助实施1.赞助及捐助实施过程中,需由申请方依照申请内容和执行计划进行操作,并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2.申请方需依照商定的时间向审核委员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包含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执行进度、效果评估等方面的信息。

3.审核委员会有权要求申请方供应项目执行期间的相关文件、账目、成绩报告等,以确保赞助及捐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经济效益。

品牌招商管理制度

品牌招商管理制度

品牌招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品牌招商活动,促进品牌发展,保护品牌招商合作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品牌招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加盟、代理合作、合作推广等形式的品牌招商。

第三条品牌招商是由品牌方与招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商、代理商、合作伙伴等)之间的一种合作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达成合作协议。

第四条品牌招商的目标是要求双方共同合作,共同发展,共同分享成果,实现双赢局面。

第五条品牌方应当依法履行品牌招商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招商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品牌形象和价值。

第六条招商对象应当遵守品牌招商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品牌方的合法权益,提升品牌形象和价值。

第七条品牌招商合作关系应当建立在相互信任、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双方应当保持密切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品牌的发展与壮大。

第八条对于违反品牌招商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品牌方有权终止合作关系,追究违约责任并进行相关法律诉讼。

第二章招商流程第九条品牌招商流程包括招商准备、招商宣传、招商洽谈、合作签约、合作实施、合作评估等环节。

第十条品牌招商的准备阶段,品牌方应当充分了解市场需求、竞争情况、招商对象等信息,明确招商目标和策略。

第十一条品牌招商的宣传阶段,品牌方应当借助各种媒体渠道,进行广泛的宣传,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并吸引招商对象的关注。

第十二条品牌招商的洽谈阶段,品牌方与招商对象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详细了解招商对象的情况,协商合作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品牌招商的合作签约阶段,品牌方与招商对象达成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期限、权责义务、经营区域、市场推广、售后服务等内容,并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四条品牌招商的合作实施阶段,品牌方应当提供各种支持和帮助,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供货、培训支持、市场推广等,帮助招商对象快速开展业务。

第十五条品牌招商的合作评估阶段,双方应当定期进行合作绩效评估,了解合作情况,及时调整合作策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招商管理制度办法

招商管理制度办法

招商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招商工作,规范招商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招商工作是决定企业兴旺发达的关键,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招商工作,提倡开展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核心的招商活动。

第三条招商管理制度是指对企业招商工作进行规范、制度化管理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和程序。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招商管理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第五条企业招商管理应坚持“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精准推进、高效落地”的原则,确保招商活动取得实际成效,为企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六条企业招商管理需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通过创新招商方式、优化招商环境、提高招商效率,吸引更多资金、技术和人才进入企业,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七条企业招商管理应遵循政府导向、市场化运作、法治保障的原则,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招商活动,建设互利共赢的招商体系。

第八条企业招商管理要加强信息共享,形成互动交流的网络平台,增强各方合作共担风险的意识,提高招商成果的实效性和稳定性。

第九条企业招商管理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内部控制,规范招商合作,避免招商风险带来的损失。

第十条企业招商管理应强化对人才培养的重视,建设高素质的招商团队,不断提升招商工作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二章招商管理机构第十一条企业招商管理机构是指企业内设立的专门机构或部门,负责招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执行。

第十二条企业招商管理机构设立应符合企业规模和招商需求,主要由企业领导班子根据实际情况择机设立,定期评估并作出调整。

第十三条企业招商管理机构应明确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确保招商工作有序开展,协调各方合作,实现预期目标。

第十四条企业招商管理机构应设有招商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招商相关事务,协调各部门合作,推动招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企业招商管理机构应设有招商专业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招收具有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才,形成专业团队,提高招商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公司对外赞助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赞助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赞助管理办法一、目的该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对外赞助的行为,确保赞助活动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和价值观,并提高对外赞助的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二、定义1. 对外赞助:指公司以经济或非经济的方式给予外部个人、组织或活动资金、物品、服务或其他资源支持的行为。

2. 赞助活动:指公司所赞助的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赛事、展览、会议、慈善活动等。

三、赞助审批程序1. 公司各部门提出赞助申请,应填写赞助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支持材料。

2. 赞助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赞助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及目的;- 赞助金额或提供的资源;- 预期对公司形象、品牌推广或商业利益的影响等;- 公司所需达到的目标和预期效果。

3. 赞助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汇总形成赞助报告。

4. 赞助报告由公司高层领导审批,决定是否批准赞助申请。

5. 审批通过的赞助申请将记录在赞助台账中,由相关部门负责后续的跟进和管理。

四、赞助资金管理1. 赞助资金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确保使用合法合规。

2. 赞助资金使用范围应与赞助目的和活动内容相符,严禁挪用、套取或私自使用赞助资金。

3. 赞助资金的使用应经过相应的会计核算和审计,确保资金的使用情况透明可追溯。

五、赞助绩效评估1. 赞助活动结束后,相关部门应对赞助活动进行绩效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指标:- 目标达成情况;- 影响力和影响范围;- 媒体曝光和报道效果;- 受益人或受众的满意度调查等。

2. 绩效评估结果将纳入公司对外赞助的决策依据和改进措施。

六、法律合规要求1. 公司对外赞助活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2. 公司严禁以赞助名义从事违法违规行为或损害公司声誉的活动。

3. 在对外赞助中涉及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应经过法务部门的审核和确认。

七、附则1. 公司对外赞助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高层领导层所有,并保留随时进行修订的权利。

2. 所有员工在参与对外赞助活动时,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

>以上仅为公司对外赞助管理办法的一般规定,具体操作细则将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招商管理办法

招商管理办法

招商管理办法
招商管理办法是一些关于招商引资的相关规定。

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类型的招商管理办法,适用于特定的招商场景。

招商管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
1. 对招商对象的规定:明确招商对象的范围和主要条件,例如企业注册资金、经营规模、上市指标、经营风险等;
2. 招商信息发布规定:明确招商信息发布渠道、发布时间、具体内容等;
3. 报名及筛查规定:明确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及筛查流程;
4. 竞标及选择规定:明确竞标时间、竞标条件、竞标方式及评选流程;
5. 合同签订规定:明确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条件、合同内容等;
6. 违约处理规定:明确违约行为的定义及处理方式;
7. 保证金规定:明确保证金的金额、收取形式及退还条件;
8. 其他有关规定:明确招商管理中其他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如投资者的权利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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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赞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松山区招商引资工作,规范招商引资经费使用管理,参照《xx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松山区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松山区招商攻坚队、招商小分队及区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全体成员。

第三条招商引资经费是指由区政府安排专项用于招商引资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和生活补助费等,以及拟落户松山区投资企业来访所发生的市内交通费、伙食费等。

第四条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由财政年初单独安排招商引资专项经费。

第五条各单位应严格招商引资经费预算管理;严禁以招商引资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等。

第二章交通费
第六条交通费包括: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费、车辆租赁费、自带车辆交通费。

第七条城市间交通费。

参照《松山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市内交通费。

据实凭据报销。

第九条车辆租赁费。

外出招商期间,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在交通不方便的情况下,4人以上可以在当地租赁车辆,原则上应签订租赁协议,据实凭据报销。

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租用经济便捷且与外出人数相当的交通工具。

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不得租赁个人车辆。

第十条自带车辆交通费。

包括招商引资外出期间发生的燃油、维修、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

据实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标准以及有关规定参照《松山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伙食费
第十二条伙食费是指拟落户松山区投资的企业来访所发生的伙食费用。

第十三条伙食费标准参照《松山区接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伙食费不包括招商人员自行用餐费用。

第十五条伙食费据实凭据报销。

第五章公杂和生活补助费
第十六条公杂和生活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出差期间给予的办公用品购置等据实报销以外的费用。

第十七条公杂和生活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包干使用,按每人每天300元补助。

在赤峰市以内出差不予补助。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相关费用,未按规定开支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招商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招商引资经费报销时应当提供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租赁车辆的,提供租赁协议、发票及同行人员名单等凭证。

伙食费报销时应提供财务票据和接待清单,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开支以及陪同人员姓名等内容,留存备查。

据实凭据报销的支出按规定原则上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条各招商攻坚队和小分队人员发生的招商引资经费回原单位报销;招商引资经费支出在各单位年初预算招商引资经费中列支,年末据实结算。

第七章监督问责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招商引资经费报销的监督和管理,对资金结算负责。

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招商引资经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对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招商引资经费的人员应进行严肃处理。

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招商引资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虚报冒领招商引资经费的;
(二)擅自扩大招商引资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三)不按规定报销招商引资经费的;
(四)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予以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或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xxxx年x月x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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