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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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票据管理制度

GM***-**-201* 1.0 目的

为了规范各类票据的领用、保管、使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规范票据管理工作,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加强财务监督,防范潜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下属子(分)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

3.0 定义

3.1 本制度中的“票据”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及内部管理

活动中,开具、收取的用于收付资金的金融票据、收付款凭证或其他资产转移凭证。包括:支票、汇票、发票。

4.0 关键控制点

4.1 票据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4.2 票据使用应严格遵循规定的审批程序,避免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4.3 票据使用的记录应保证准确、完整,避免造成账实不符或导致财务报表信息失真。

4.4 空白支票与银行印鉴应该分别保管,不得事先在空白支票上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4.5 票据作废时,应在收回作废票据后,才能开立新的票据。作废票据的全部联次应粘贴在

一起,加盖“作废”章后妥善保存。

5.0 规范和要求

5.1 发票管理

5.1.1办税人员提出购领发票的申请,并填写“购领发票申请表”,经财务总监审核并加盖公

章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发票购领申请表》及《发票领购簿》进行购买发票。5.1.2 公司建立发票领用登记制度。空白发票应由办税人员保管,并设置《发票登记簿》(见

附件2-1),公司领购的所有发票都按税务机关的规定及时编号登记,逐一登记票据的种类、数量与起止号码,并如实记载票据的使用、核销、结存情况,不遗漏或缺失,并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定期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5.1.3办税人员对其保管下的发票负安全保管责任,在发票未被领用前,不得预先加盖财务专

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发现空白发票遗失时,应及时向财务总监汇报并查明原因,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有关挂失手续。

5.1.4 会计负责开具发票,并对其领用的发票负安全保管责任。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

开票人员应仔细审核开票价格及相应文件。审核无误后开具发票。发票在使用时,各联次内容一致,严禁分层套写。已开具发票需经会计主管审核并加盖“发票专用章”。5.1.5 会计在填制发票时,对已填好的发票内容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在作废发票的所有

联次上加盖“作废”戳记,并在《发票登记簿》(见附件2-1)上进行登记,然后重新开具新发票。作废发票的全部联次必须完整归档保管,不得撕毁。

5.1.6 对于客户因各种原因提出的退票要求,会计应对退票原因进行严格的审核。若退票原因

可接受则在《发票登记簿》(见附件2-1)上注明退回原因并办理退票手续;若退票原因不可接受,则再委派销售人员与客户进行协商。

5.1.7 需要重新办理开票手续的,销售人员应书面说明理由并附上客户已退回的发票相关联

次。经会计主管审核后,会计方可办理重开发票手续。

5.1.8 主办办税人员应定期对自行保管的空白票据以及会计领取的票据进行盘点并在《票据

盘点登记表》(见附件2-6)上登记票据盘点记录,每次盘点工作应由会计主管监盘。

对库存不足提出购买申请,对发现票据遗失,应立即向财务总监汇报并查明原因。5.1.9 会计定期将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及作废发票全联上交办税人员,方可领取空白发票。5.1.10由办税人员负责保管已开发票的核销,归档.

5.2 支票管理

5.2.1 股份公司需要购买支票时,应由出纳提出申请,由财务部经理审核库存后指定专人向开

户银行购买。购回后,经办人员需在用友系统-现金管理-支票管理-购置进行登记详细的支票号码、银行信息等。并将所购支票全部书面移交给出纳保存。

5.2.2 空白支票与银行印鉴应该分别保管,不得事先在空白支票上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5.2.3出纳签发支票付款时,须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符合审批程序的付款审批表及附件(合同、采

购单、计划书等),审核无误后方可签发支票。先进入用友系统-现金管理-支票管理-领用,进行维护相关付款信息。

5.2.4 出纳所签发的支票应填写日期、单位、金额(限额)、用途、登记支票号码、经财务总

监核对无误后加盖银行预留印章。

5.2.5 出纳签发支票按顺序填写,不得跳号。支票开立后应在付款申请上加盖“付讫”章,以

防重复开票,并在《支票领用登记表》(见附件2-4)中进行登记。

5.2.6 禁止签发没有抬头或没有金额限制的空白支票,且支票不可背书转让。

5.2.7 出纳人员应准确掌握账户余额,避免发生空头、透支现象。

5.2.8 对开出的支票存根应妥善保管,以备出现错误时能及时纠正和发现。

5.2.9 支票申请人收到支票后应妥善保管并及时交付给相关人员或公司。

5.2.10 出纳对签出但未使用的支票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跟踪,是否需办理作废手续。

5.2.11 出纳因填写、开具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作废的支票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

起妥善保存,并进入用友系统-现金管理-支票管理-查看,进行“作废”处理。作废支票不得随意处置或销毁。

5.2.12 收到支票时,收票人应仔细审查支票的内容,业务项目与支票用途一致,大小金额应

一致,数字无涂改,支票与发票相符;上述内容若有不符或支票残缺,不能收取。5.2.13 销售人员收取的支票应及时送交出纳处,办理报账手续,流程视同票据管理-汇票管理。

5.2.14 出纳在收到支票后应进行登记并及时存入银行,当日不能存入银行的,需请示组长暂

存放于保险箱内,于第二日存入银行。

5.2.15 财务部会计应每月月底与出纳对保管的票据进行盘点并在《票据盘点登记表》上登记

票据盘点记录,每次盘点工作应由主办会计监盘。如发现票据遗失,应立即向财务经理汇报并查明原因。财务经理应不定期对票据盘点结果进行抽查并登记。

5.2.16 对于超过法定保管期限,可以销毁的票据,在履行审核批准手续后进行销毁,但应当

建立销毁清册并由财务经理授权的人员监销。

5.3 汇票管理

5.3.1 销售人员在接到客户开具的汇票后应立即以可靠方式通知公司财务部,必要时应提前

通知财务部将要收到客户支付的汇票。委托相关人员领取汇票的按《关于“发出商品、产品销售退回及银行承兑汇领取”的补充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销售人员在收到客户支付的汇票后,首先应对收到的汇票进行初步鉴定。鉴定内容主要包括如下:

⏹签发承兑汇票或转让承兑汇票的被背书人名称与公司名称是否相同;

⏹是否已超过承兑期限;

⏹背书人是否合法有效;

⏹金额大小写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有涂改迹象;

⏹背书人盖章是否齐全。

5.3.2 原则上,票据接收人员不得接受客户支付的商业承兑汇票。特殊情况需要接受时,应得

到财务总监的书面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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