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古城保护的主要做法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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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丽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

云南省丽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

云南省丽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发布部门】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已撤销)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1994.06.02【实施日期】1994.06.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云南省丽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1994年3月26日云南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4年6月2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大研古城保护管理第三章历史文物保护管理第四章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家级丽江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弘扬民族历史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丽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的范围,包括丽江纳西族自治县辖区内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大研古城、古建筑、古文化遗产遗址和风景名胜园林。

第三条丽江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管理,坚持抢救第一、保护为主的方针,在保持历史文化名城原来总体布局、形式、风格特点的前提下,进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必要的保养、维修、改造。

第四条丽江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和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丽江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丽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管理,协调有关部门的管理工作。

保护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保护管理的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建立相应的保护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保护管理工作,其具体工作职责,由丽江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条县、乡(镇)人民政府要增加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与保护管理经费的投入,同时通过各种渠道筹集保护资金,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基金。

第六条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都有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义务,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七条在保护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本条例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保护管理机构给予奖励;成绩特别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生态旅游资源利用与保护研究——以中国云南丽江古城为例

生态旅游资源利用与保护研究——以中国云南丽江古城为例

生态旅游资源利用与保护研究——以中国云南丽江古城为例一、引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业逐渐成为支撑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对环境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破坏,导致生态系统失衡进而影响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注重生态旅游资源的利用与保护显得至关重要。

本文以中国云南丽江古城为例,从旅游资源的利用与保护角度出发,探讨生态旅游资源利用与保护的相关问题。

二、中国云南丽江古城的生态旅游资源云南丽江古城位于云南省丽江市,拥有马帮之路至蓝月谷、梅里、雨崩山、泸沽湖的黄金旅游线,是中国重要的旅游城市和文化遗产。

其独特的自然和文化资源,使丽江成为一个吸引众多游客的城市。

丽江河纵贯全城,加上巍峨的玉龙雪山,独具特色的纳西民俗文化、大研古镇灯火阑珊的夜晚、层峦叠嶂的云南生态以及湖泊旖旎风光,构成了一个集人文、历史、地貌、自然风光为一体的优美生态旅游资源。

三、生态旅游资源的利用旅游业的发展离不开优秀的生态旅游资源的利用。

对于云南丽江古城这样的旅游城市,如何合理、有效地利用生态旅游资源显得至关重要。

(一)旅游资源的多元化多元化的旅游资源利用是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在云南丽江古城的旅游业中也得到广泛的应用。

除了传统的山水景观,丽江还将人文、宗教、历史等各种文化元素融合到旅游资源中,使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受到丰富的文化体验。

丽江古城则着重发掘了传统文化特色,提供了多种形式的体验和游戏,同时还建设了各类博物馆和文化中心,让更多的游客在享受美景的同时,感受到浓厚的文化氛围和历史渊源。

(二)生态旅游的主题化云南丽江古城推崇生态保护,以生态旅游为主题,强调保护旅游区内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2018年,丽江市出台了《丽江市生态旅游区规划》和《丽江市生态旅游区管理办法》,引导旅游从被动接受服务向主动参与管理转变,通过科学规划和管理来提升旅游的品质和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生态旅游资源的保护生态旅游资源保护不仅仅是简单的保育和保护,同时也涉及到人类如何正确利用自然生态环境的认知与实践问题,保长了景区的品质和可持续性。

古建筑保护与利用案例方案

古建筑保护与利用案例方案

古建筑保护与利用案例方案古建筑是一座城市的文化遗产,代表着历史、艺术和人类智慧的结晶。

然而,由于时间的推移和自然破坏,很多古建筑面临着崩塌、损毁和遗失的风险。

为了保护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并能够利用其潜力发展相关产业,本文将介绍几个成功的古建筑保护与利用案例。

1. 丽江古城丽江古城作为中国古建筑的典范之一,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民族文化特色。

然而,由于过度开发和旅游影响,丽江古城逐渐失去了原有的风貌。

为了保护这座古城,丽江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例如限制车辆进入、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和建立管理机构。

此外,政府还鼓励当地居民开办民宿、艺术工坊等文化创意产业,以提高古城的活力和吸引力。

2. 法国巴黎圣母院巴黎圣母院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哥特式建筑之一,但在2019年的大火中遭受了严重破坏。

为了保护这座文化遗产,巴黎政府决定对其进行全面修复,并向全球募捐资金。

此外,政府还组织了一系列展览和文化活动,以提高公众对圣母院保护和文化价值的认知,并吸引游客前来参观。

3. 日本京都清水寺作为日本最重要的佛教寺庙之一,清水寺每年都吸引着大量的游客。

为了保护这座古建筑,京都政府实行了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限制了游客的数量和进入时间。

政府还鼓励当地居民开设传统工艺品店铺,以提供更多的文化体验和购物选择。

此外,清水寺还积极参与当地社区的公益活动,提高了其在当地居民中的认同感和声誉。

4. 中国故宫作为中国古建筑的瑰宝,故宫每年吸引数百万游客。

为了保护这座宏伟的宫殿建筑,故宫博物院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包括限制游客数量、加强文物保护和推出数字化展览。

此外,故宫还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与其他博物馆共同举办展览和学术研讨会,以提高故宫的国际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

5. 意大利比萨斜塔作为世界上最著名的斜塔之一,比萨斜塔每年吸引着成千上万的游客。

为了保护这座古建筑,意大利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限制游客数量、加强地基修复和定期检查。

此外,政府还与当地居民、企业和学术机构合作,共同保护和利用比萨斜塔的价值,例如策划展览、举办音乐会和推广当地特色产品。

文旅融合下丽江古城的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

文旅融合下丽江古城的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

文旅融合下丽江古城的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丽江古城是我国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胜地之一,也是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世界文化遗产。

随着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丽江古城的发展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本文将从丽江古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两个方面进行研究,以期为丽江古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一、丽江古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1.古城形象受损随着旅游业的迅猛发展,丽江古城的游客数量不断增加,游客在古城内的行为也越来越不文明,破坏了古城的环境和建筑物。

特色的古建筑遭到了破坏,传统文化也受到了严重冲击,丽江古城的形象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2.文化保护不到位丽江古城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应该得到有效的保护。

但实际情况是,古城内的许多建筑物存在破损和改建的情况,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并未得到充分重视。

3.商业化过度丽江古城商业化的现象比较严重,商业街上大量的商铺以琳琅满目的商品吸引游客,给游客带来了很大的消费压力。

商业化过度使得古城的文化氛围被稀释,丧失了原有的魅力。

1.加强游客管理为了保护丽江古城的形象和环境,必须加强对游客的管理。

可以通过设置游客入城门票,限制每天进城游客的数量,引导游客进行文明观光等方式来管理游客。

还应加大对游客的教育力度,提高游客的素质,让游客意识到自己在保护丽江古城的也在保护自己的旅游体验。

丽江古城的文化保护工作应该得到重视。

政府可以加大对古建筑的修缮和保护力度,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加强文化遗产的科学研究和保护工作。

也可以通过举办文化节庆活动、成立文化传承基地等方式来弘扬传统文化,增强对古城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3.推进古城规划商业化过度是丽江古城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进行古城规划。

政府部门可以制定相应的规划方案,合理分配商业用地,避免商业化的盲目扩张。

还可以加大对商户的管理力度,推进古城内旅游商户的合理化布局。

4.加强监管力度为了解决丽江古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古城的监管力度。

保护古城的建议

保护古城的建议

保护古城的建议
1. 加强人员管理:加强对游客的引导和管理,严格控制人流量,减少对古城造成的人员压力。

2. 保持古城原貌:尽量保持古城原貌,修缮和维护建筑、街道等,保留古城的历史和文化价值。

3. 建立有效保护机制:加强对古城的维护保护,建立有效的保护机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落实到实际操作中。

4. 营造文明游览环境:倡导文明游览,提倡节约环保意识,鼓励游客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毁坏古城的建筑和环境。

5. 压缩商业范围:对古城内的商业活动进行管理,压缩商业范围,促进文化旅游与实际的贸易经济相结合。

6. 组织文化活动:根据古城的文化特色,组织相关文化活动,凸显古城的文化特点和历史价值,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参观和了解古城。

丽江古城保护措施

丽江古城保护措施

丽江古城保护措施一、背景介绍位于云南省的丽江古城,是世界文化遗产和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其建筑风格独特,文化底蕴深厚,因而吸引了大量的游客。

然而,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丽江古城也面临着一系列的保护问题。

为了保护丽江古城的独特魅力和历史文化,采取一系列的保护措施是必不可少的。

二、保护措施1. 限制车辆进入随着交通工具的快速发展,在丽江古城的道路上行驶的汽车数量也逐渐增加。

为了减少车辆对古城建筑的破坏,限制车辆进入古城区域是必要的。

可以设置停车场,游客可以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然后步行进入古城区域。

这样不仅可以减少交通拥堵,还可以保护古城的建筑和环境。

2. 加强管理和维护丽江古城的保护离不开有效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应当加强对古城建筑的巡查,及时修复和加固受损的建筑部分。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古城周边环境的管理,定期清理垃圾和污水,保持古城的整洁和环境的良好状态。

3. 控制游客数量丽江古城作为一个热门景点,每年都吸引大量的游客。

为了保护古城建筑和文化,有必要限制游客的数量。

可以通过实施门票制度和游客预约系统,控制游客数量在适当范围内。

这样做不仅可以减少对古城的破坏,还可以提供更好的游览体验。

4. 开展宣传教育保护古城的重要性需要广大游客共同认识和参与。

因此,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是非常必要的。

可以通过在旅游景点设置宣传牌,介绍古城的历史和保护工作,引导游客爱护古城。

同时,还可以开展讲座和展览,提高游客对古城保护的意识。

5. 建立监测系统丽江古城保护的有效性需要有一套完善的监测系统。

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监控摄像头和传感器,对古城的建筑和环境进行实时监测。

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护古城的完整和原始性。

三、保护效果评估为了评估保护措施的效果,可以定期进行保护效果评估。

评估过程包括对古城建筑和环境的检查,以及对游客的问卷调查。

通过评估,可以了解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及时调整和改进措施。

四、结论保护丽江古城是维护历史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的重要任务。

丽江古城保护规划

丽江古城保护规划

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丽江古城是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古城人口和建筑密度高、危旧建筑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足、居住环境恶化等使古城老化和衰退的问题日趋严重。

因此,按着“继承、保护、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编制保护详细规划。

规划构思保护和利用相结合,促进丽江古城的可持续发展;坚持整体保护的思想,重点保护和恢复古城传统环境和风貌;将古城建筑分类,提出原样保留、局部改造、加固、拆除、恢复重建等不同措施;既保护历史环境,又维持并发展其社会功能,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在保护路、水桥、民居等古城的主要构成重素及其历史环境的同时,调整古城内不合理的用地,改善居住环境、交通条件,完善基础设施,提高防灾抗灾能力,达到人、自然、城市的和谐统一,保证古城的可持续发展。

古城保护规划及保护措施一、“面”的保护1、绝对保护区:是反映古城风貌特色的主要部分,包括狮子山、四方街、木府及新华街、新义街、五一街、七一街、八一街、光义街等主要特色街巷,面积约56.775公顷。

在绝对保护区内,要求全面保持传统风貌,主要空间尺度保持不变,在全面保持传统风貌的同时,逐步改善环境质量,完善基础设施。

2、严格控制区:即绝对保护区外围,西面、北面到新大街,南面到民航路,东面到古城环路,以及黑龙潭公园,面积约120.85公顷。

在严格控制区内,要基础保持传统风貌,空间、尺度可稍有变化。

在保持传统风貌的同时,要较大地改善环境质量,提高设施水平。

在该范围内的那些与古城性质有冲突的单位就搬迁出去。

3、环境协调区:包括古城范围外约100米及象山、金虹山、玉河两岸各50-100米,面积约172.6公顷。

环境协调区要大体保持传统风貌,尚未建房地段要以绿化为主,可充实少量新设施,按现代环境要坟进行建设。

空间尺度力求亲切宜人,新增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及第五立面(屋顶)要和古城协调。

二、“线”的保护1、街巷保护:保持原有道路的空间线型及尺度;结合不协调建筑的拆除,增设部分疏散通道、疏散广场;街巷均以商业步行街为主,必要时微型急救车、消防车能进入街区;原有街巷年久失修的应加予修整,路面仍以五花石铺砌。

以丽江古城为例谈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规划

以丽江古城为例谈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规划
古遗址 和 历史 地 区 的 环境 界 定 为 :直 接 的 和 扩展 的
环境 , 即作为或构成其重要性和独特性的组成部分。
2 我 国历史 文化遗产 的保护工作
历 史 文化遗 产 的保护 , 要根 据不 同特 点采取 不 同 方 式 。对 于文物保 护 单位 , 要遵循 不 改变文 物原 状 的 原 则 , 存原 貌 和真迹 。对 于代 表城 市传统 风貌 的典 保
筑, 还包括历史的环境 ; 它不仅包括建筑艺术的精品, 也包括有历史文化意义的普通建筑。古迹的保护包 含着它们处的环境 , 一般不得迁移。修复是以历史真 实和可靠文献为依据 , 修补要和整体和谐又要有所 区
别, 不可 以假 乱 真 。要 保 护 古 迹 在 各 个 时 期 的 叠 加 物, 对遗址 要保 护其 完整 性 , 正 确 的方式 清 理 开 放 用 而 不应重 建 。同时提 出了文 物保 护修 复 的真实 性 、 可
遗产的现代法律 。它至今规定 了法律的保护范围、 ]
申请保护的行政程序 、 享受的税收优惠等 , 这部法律
内容全面细致, 使有关的行政人员 、 专业保护人员都
有 章可循 。从 此 以后 , 国际上更 多 的 国家 重视起 对 历
收稿 日期 :O 8 g 6 修改 日期 :o 81一6 2 O— — ; 0 O 2 O— 1 O 作者简介 : 夏季芳( 9 1 , , 1 7 一)女 安徽宿州人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讲师
城— —历史 文化名 城 。
广泛 吸引社会 各界 的资金 , 无益 于古 镇 的整体繁荣 。
4 对历史文化遗 产的保护原则和方法
4 1 历史 文化名 城丽江 .
() 文物保 护单位” 1 在“ 之外 , 增加“ 历史 建筑” 或“ 近代优秀建筑” 的名 目, 保护有继续使用的要求 , 又不适合用 “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方法的建筑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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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古城保护的主要做法及对策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5000 年灿烂文明的国度,其悠久灿烂的民族文化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独具历史、科学、文化价值的丽江古城独特的魅力元素使其在中国99个历史文化名城乃至世界名城中具有特殊的地位。

1997年12月4日,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在意大利那不勒斯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22次会议上,丽江古城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丽江古城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填补了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中无历史文化名城的空白,标志着中国在世界历史文化名城遗产中占有了一席之地,纳西族先民同其他少数民族一道创造的文明,成为全人类共同爱护、共同拥有、共同享受的宝贵财富。

丽江古城自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以来,倍受世界人民的关注和热爱,先后荣获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全国首批十家文明风景旅游区之一、欧洲人最喜爱的旅游城市、全球人居环境优秀城市、中国令人向往的10个小城市之首、地球上最值得光顾的100个小城市之一、CCTV2006中国魅力城市、2006 年度全国民族文化旅游十大品牌十强、2006 年游客最向往的旅游景区等称号D 2001年10月在丽江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管理第五界年会,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和旅游经济协调发展取得的优秀经验被确定为“丽江模式一古城(遗产)保护行动计划”。

2007 年8 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曼谷会议上,丽江古城又荣获2007年联合国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优秀奖。

丽江古城在世界遗产保护管理领域创立了科学的、实用的、可供世界遗产地共享的遗产保护管理经验,同时也为丽江古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丽江旅游的“二次创业”和提质增效做出了积极贡献,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已经成为丽江旅游品牌不可或缺的决定性的核心因素。

城市类型的遗产保护管理是全世界面临的共同难题。

丽江古城是以完整古城,以常民生态空间形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它不同于历史遗迹、博物馆、封闭式城堡等文化遗产。

至今丽江古城内仍然有6000多户、25000多居民生活其间,是一个四通八达、开放式的城市,是一个随着历史的发展轨迹受到现代文明和强势文化的冲击而会发生建筑风格、建筑形态、生产方式、生活观念等有形遗产和无形遗产变化的,非常脆弱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难度也异常艰巨。

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要,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落实。

丽江古城申报遗产成功10年来,所探索的城市类型遗产保护的经验,正是我们把党中央的精神落到实处、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成果。

一、坚持法制建设,建立规范管理的法制体系,依法保护古城1994 年6月,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云南省丽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1995年12月,颁布了《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古城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12月,又颁布了《大研古城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2002年,着手编制《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规划》;2003年3月,出台了《关于在丽江古城实行<云南省风景名胜区准营证>制度的通知》。

2005年12月2日《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在云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古城保护管理的法制体系框架的逐步形成与完善,为丽江古城实现依法和科学管理、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对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弘扬丽江优秀传统民族文化、培育壮大文化产业、打造文化旅游名市、建设国际精品旅游胜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市、利用遗产资源造福人民都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同时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努力探索合理的管理体制。

1998年,设立古城管理所,作为大研镇镇政府保护管理古城的直属机构,2000年6月,丽江县政府成立了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委员会,2002年2月,在此基础上成立了由地、县主要领导,地、县有关单位和部门,专家学者及古城居民代表组成的市级(原地级)古城管理委员会,及其古城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古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10月,随着形势的发展,依照《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的规定,成立了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把原来的议事协调机构职能调整充实为市政府的工作部门。

通过5年多来不断的探索和总结,在市直和区县的大力支持下,一种“多级联动、合理分工、协调配合、荣辱与共”的管理模式正在逐步形成。

二、坚持以人为本,建立良好的环境保护体系,构建和谐古城在21世纪高度文明的今天,面对25000多古城居民和每年400多万深爱着丽江古城的游客,我们不仅要履行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神圣职责,也要为丽江古城居民和游客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和旅游休闲环境,从申报成功那一刻起,从来不敢有所懈怠。

我们顶着巨大的压力,拆除了大量的不协调建筑,并在拆除后恢复历史建筑和园林。

如,丽江军分区整体迁建后,在原址上恢复历史上马帮文化的典型代表“马家大院”,建设以园林绿化为主的文化园区,供居民和游客休闲。

为了恢复古城最具代表性的清代“流宫文化”,我们搬迁了武警丽江支队和丽江市医院,恢复流官文化园区,并结合环境整治,恢复基督教堂。

为了给古城一个清雅的周边环境,我们还对狮子山做了详细的环境整治规划,计划把沿着狮子山脉的现代建筑全部拆除,进行环境改造。

10年来,我们累计投入9.8亿多元,实施了以改善旅游、卫生、通讯、供电、供水、交通等基础设施为重点的古城环境整治、户内外电气线路改造、广场建设、道路改建、夜景灯光、星级厕所、排污管网、景观用水源头治理等等一系列保护性建设工程项目,提升了整个丽江的城市品味。

在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旅游休闲环境的同时,积极组织实施了惠民补助项目、古城居民民居修缮工程,完善了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输服务网络,扩大了古城下岗失业、社会困难人员的就业机会,对古城内住房困难的居民户优先给予安排公房。

这些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保护了“人文古城”的历史真实性,为构建和谐古城、和谐社会做出了我们应有的贡献。

三、坚持文化立市,建立民族文化原真性保护体系,提升古城自牌在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古城人居环境和旅游环境的同时,我们还积极探索加强民族文化保护的新路子,加强对东巴文化、纳西古乐、民间工艺、传统服饰、节庆习俗的收集、整理、保护、传承;实施了文化名人回落古城项目,形成了一批“方国瑜故居”、“和志刚书斋”、“品正艺堂”、“东巴纸坊”、“昕水轩”、“沙蠢书屋”等为代表的民族文化示范窗口,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组建了丽江古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古城民族文化旅游发展分公司,“走进纳西人家”一类极具民族特色旅游项目的开发实施已初见成效。

历史上的丽江古城曾以其诚信的商业贸易、独特的民族文化构建了一个茶马古道重镇和多元文化并存的和谐的商业文化城市,丽江古城过去的历史就是我们今天的现实存在,而今天的丽江古城就是未来的历史。

为了淡化现代气息,保护古城传统商业文化的原真性,我们实施了“丽江古城商业经营行为准入制度”,加强了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店铺的保护力度,古城传统商业文化保护已初见成效。

10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树品牌、促发展”的思路,加强了古城和整个丽江的品牌建设,“走出去、请进来”不断展示丽江的自然风光、风土人情、民族文化,不断扩大丽江古城和丽江的知名度。

2005 年12月8日通过了国家级4A景区评审。

2006年初丽江古城在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170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中,被中央文明委、国家建设部、国家旅游局正式授予全国十佳文明风景旅游区,2006年被评为中国魅力城市。

这些荣誉是继1997年丽江古城被联合国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后再次获得的重大殊荣,是在全市构建和谐丽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小康社会,实施“文化立市、旅游强市”战略,走可持续发展进程中结出的又一丰硕成果。

丽江古城的价值内涵再次得到世界的公认,以丽江古城为核心的丽江旅游品牌得到了进一步凸显,在国内外的知名度显著提高,在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丽江乃至云南整个旅游业的带动作用日益明显。

四、创立保护资金筹措渠道,建立保护管理资金支撑体系自1997年丽江古城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以来,丽江旅游游客的接待量和旅游综合收入呈现出不断增长的势头。

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在为丽江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给丽江的旅游资源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特别是丽江古城作为丽江旅游的重要聚散地,大量游客和外来经商者的拥人,对古城的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环境建设、改造和保护成本不断增加,古城这个国际旅游品牌与其品牌所体现的效益和价值不成正比,并出现巨大差距。

政府对古城资源的利用远远落后于社众对古城资源的利用,而政府对保护管理成本的投入却远远大于社众的参与。

4年间,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对古城实施的各项保护性工程总投入达9.8亿元。

为了解决古城保护管理资金严重缺乏问题,实现“以城养城”,我们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经多方努力和认真论证、探讨和研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对到丽江古城旅游的游客开征了古城维护费。

自2001年至2007年,累计征收古城维护费4.9亿多元,这些资金全部投入到了古城的保护管理中。

建立了政府强制性收费与银行贷款相结合的古城保护管理强有力的、不间断的资金支撑体系,为实现古城的有效保护与管理提供了资金支持。

五、坚持事实求事,完善古城管理,建立古城科学管理体系丽江古城申报遗产成功10年后,我们认真审视过去,在遗产保护管理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若不能引起高度重视,必将对丽江古城遗产价值的可持续保护产生影响。

一是游客相对游览空间不足。

丽江古城自古就没有城墙,作为国家4A 级景区,丽江古城不售门票,游客在丽旅游期间可以反复多次进出古城;丽江古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大研古城总面积虽然为3.8平方公里,但因旅游设施不健全、旅行社游览路线设定不科学、人为习惯等方面因素,游客主要集中在以四方街为中心不足0.3平方公里的空间,加之游客进入古城时间相对集中,且主要从北入口进入古城,直观上给游客造成了丽江古城游客拥挤及商业味过重的印象。

我们将结合古城周边的环境整治,不断恢复历史风貌,通过加强缓冲区改造,打通古城南北、东西通道,有效分流游客,降低单位游览人数,合理规划古城游览路线,挖掘人文景点,充分利用古城可游览空间。

二是商业结构布局不合理。

丽江古城品牌效应和独特的文化包容性吸引了大量的外来客商,这些客商相对集中在游客较集中的核心区域,造成古城局部区域商业气氛过浓现象。

我们就古城商业和旅游规划做了专门的科学技术课题研究,目前正在完善已经完成前期研究的《丽江古城传统商业文化保护管理规划》、《丽江古城旅游资源保护管理规划》和《丽江古城传统文化保护管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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