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材料目录.doc

合集下载

房地产开发全生命周期管理(太详细了)

房地产开发全生命周期管理(太详细了)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管理流程的完善,工程管理标准的制定(管理制度、质量要点及 完成标准、进度要求、成本要求、现场文明施工要求等)并检查项目部的实施和落实情 况,同时提供施工技术支持和服务。
项目部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帮助下,确定项目部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 细化并完善项目工程计划,细化并修正工程各配套计划的使用时间节点; 开始组织编制对施工单位(总承包商、分包商)、监理单位的技术和管理要求,甲供材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临设占 地、道路开口等手续工作。
3
二、 施工准备阶段的管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
2.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书及申报表(2份)
2 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证书、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 材料
3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证明复印件(2 份,其中1份为彩印件) 4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复印件(2份)
5 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经审定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2 份,复印件1份,原件1份)
6
勘测定界图以及对应的电子文件 (图纸要求:图纸比例 为 1:500 或 1:1000 的西安80坐标系)(2份)
项目部应与成本采购中心、设计研发中心对施工现场周边的市政情况做 详细的调研,不能只参考资料,要现场测量。
项目部应及时对接策划部门做好施工场地的围蔽工作。 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内地下构筑物及管线进行详细的调研工作。 上述调研完成后应编制调研报告。
3
二、 施工准备阶段的管理
3、开工报告的审批
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要求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开工申请报告, 原则上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批准开工: (1)施工许可证已办妥; (2)施工图已会审交底; (3)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专项施工方案已审批; (4)施工现场的准备已具备开工条件。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1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1、立项审批 2、规划方案审批 3、办理选址意见书 4、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5、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准建证(准建项目开发手册) 7、建筑设计方案申报 8、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图送审
2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续)
10、办理质量监督登记 11、办理安全监督登记 12、办理施工许可证 13、办理安全监督登记 14、办理施工许可证 15、办理监理许可证 16、办理预售证 17、办理工程骏工验收,出具质量监督报告 18、办理安全验收,出具安全监督报告
*、需向镇府或地方取得《小区业主子女教育配套方案或阐明》 承接单位:规划局(15个工作日)规划办或村镇科 成果: 两份规划局、规划科、技术管理科加同意意见旳总平面图(其中一份到办准建备案时交建委房地产管理科)
假如项目是属于镇区旳话,则在办理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才办理规划设计方案申报,可同建筑设计方案 申报一起办理。
关证件、设计方案; 4、 审核合格后,按要求交纳验收费,领取〈黑龙江省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防雷
设施验收手册〉,凭〈审核书〉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施工手续;
承接单位:防雷设施检测所
19
预售证申报
需提交下列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黑龙江省商品房预售申报表》 (一式三份) 2、预售许可材料目录; 3、预售楼款监管协议、预售楼款专用账户旳银行印鉴卡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其附件旳复印件;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7、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该阐明商品房旳位置、装修原则、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
(镇区提交2份) 5、〈建设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1份,获同意旳建筑设计方案图纸1套(即盖“已审”章旳图册); 6、 建筑施工图纸(涉及总平面图、各栋首层平面图)2套、构造施工图纸1套(镇区提交2份) 7、〈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审核意见书〉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缴费证明书〉1份;(尤其跟催) 8、(建筑面积达3000平方米以上旳高层公共建筑项目)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1份 9、 房地产立项文件、〈哈尔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复印件各1份; 10、反应该项目用地现状全貌旳数码相片及电子文件(镇区); 承接单位:规划局(15个工作日)

淮安市对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

淮安市对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

淮安市对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第一篇:淮安市对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淮安市对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相关要件、流程、依据等,现答复如下:一、申请材料1、预售商品房申请书;2、商品房预售方案;3、测绘报告;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抵押银行需提供同意办理预售许可证明);6、施工合同;7、施工许可证;8、预售款监管信息反馈单;9、营业执照;10、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11、白蚁防治合同;12、项目总平面图及分层平面图;13、申请预售的每幢商品房施工进度证明(以现场察看为主,形象进度多层达二层以上、高层达四层以上且不少于总层数的1/4)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记载内容复印件(核对原件);14、前期服务约定(样本合同最后一页内容,物管处认可);15、建筑节能环保。

二、工作流程审批中心住建窗口接受企业申请→开发处审核→局领导审批→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三、承诺时限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3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2、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自收到预售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四、办理依据1、主席令第2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3、建设部令第40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4、建设部令第88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5、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号《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五、办理机构和地点市住建局开发处,市北京北路112号建设大厦十三楼,电话:83566217。

第二篇:如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报条件为: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证;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附1:1000红线定位图);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工程进度和竣工日期。

东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办法

东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办法

商品房预售许可在东莞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申请领取《广东省东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方可进行预售.(一)行政许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3、24、25条;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001年8月15日修正)第3条;4、《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5号)第4条.(二)行政许可条件房地产开发项目,凡具备下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前应当向市建设局申请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5号第6条)2、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5号第6条)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5号第6条)4、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5号第6条)5、工程进度达到如下要求:七层以下(含七层)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关于调整我省商品房预售项目工程形象进度条件的通知》粤建房字[2001]2号)6、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5号第6条)7、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5号第6条)(三)申请材料目录1、《东莞市商品房预售申报表》(一式三份。

为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要求发展商在申报预售证前,先请有资质的专业测绘公司对建筑物进行预测,依据预测成果进行填写)(可在网上下载,网址:http:// www。

cn/);2、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后退回);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其附件复印件;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6、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监管协议;7、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的物业管理等内容);8、房地产项目总平面图复印件并用彩笔标示出申报预售楼房位置;9、经市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四)行政许可程序1、行政机关受理后,在已定时间内派2名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2、经实地核查,符合许可条件的,由经办人、核查人签名后,送主管行政许可事项的副局长签名;3、经主管行政许可事项的副局长签名后,颁发加盖东莞市建设局印章的《广东省东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doc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doc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

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㈡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㈢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㈣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㈡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㈢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㈣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程序一、行政许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二、行政许可的条件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条件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㈡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㈢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三、申请材料目录1、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2、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证件;4、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5、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6、住宅小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及前期物业管理方案。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提交材料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提交材料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提交材料1. 引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依法销售商品房的必要证件,购房者在购房前需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合法的预售许可证。

为了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

本文将详细介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提交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2.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目的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商品房开发商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房屋销售,并提供真实、准确的房屋信息。

3. 提交材料清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开发商基本信息备案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及复印件;•商品房项目规划许可证及复印件;•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复印件;•商品房预售合同样本;•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材料要求4.1 开发商基本信息备案表开发商基本信息备案表是用于记录开发商的基本信息的文件,包括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

开发商需要将此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4.2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及复印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是开发商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重要证件。

开发商需要提供最新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确保证书的有效期内。

4.3 商品房项目规划许可证及复印件商品房项目规划许可证是房屋开发商在房屋开发前所需办理的规划许可证。

开发商需要提供最新的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确保证书的有效期内。

4.4 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是指房屋开发商开发完工后所需办理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开发商需要提供最新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用于规范土地用途的证件,开发商需要提供最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确保证书的有效期内。

4.6 商品房预售合同样本商品房预售合同样本是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的样本。

开发商需要提供一份真实、准确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样本,并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房屋预售许可证记载内容

房屋预售许可证记载内容

房屋预售许可证记载内容
房屋预售许可证记载的内容包括:
1. 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

2. 预售许可证编号。

3. 预售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4. 预售商品房的坐落位置、幢号或者楼层、面积。

5. 土地的用途和使用期限。

6. 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

在查看房屋预售许可证时,应注意验证其真伪,以防止不法开发商伪造、涂改、租借、转让、冒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同时,购房者还应注意查看该证上是否载明上述内容,并注意查看项目的具体详细信息,如名称、地理位置、房屋结构、批准文号和批准单位、项目规模(房屋建筑以及占地面积)、房屋建筑的楼牌号、工程具体的进程以及约定交付时间等。

请注意,在未取得房地产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房屋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并对出售方进行相应的处罚。

【原创精品】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

【原创精品】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

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单位全称: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地址:鼎湖区坑口民乐大道住建局大院E-mail地址:****************公开监督电话:************传真:************班子分工黄锦成: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和局全面工作;兼管项目办、区重点项目、“三旧”改造办公室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

杨伟昌:副局长戴杨柳:副局长,兼鼎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李伟智:副局长梁为平:工委会主席负责工会、妇委、档案、后勤管理工作;分管服务公司、财务工作;协助做好计生工作。

李汉辉:总工程师负责建设工程技术、科技和项目办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房地产业管理股;协助推进重点项目工作;指导协调房地产业协会工作。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和房地产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建设事业、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房地产权管理等地方性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订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拟订我区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勘察设计咨询业、燃气等方面的政策及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组织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负责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及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设工程定额及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技术标准的实施。

三、指导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申请人:
电话: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肥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




公司名称
公司类别
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办公地址
联系人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投资立项批准号
建设地址
用地规划许可证
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使用年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工程规划许可证
工程施工许可证
预售商品房信息
幢号
建筑面积
层数
房屋结构
房屋用途
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材料目录
序号
申报材料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审批)表(留原件);

委托书(留原件);

立项批复(核原件,留复印件);

开发项目名称核准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

土地使用权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规划总平面图及建设工程规划定位图(核原件,留复印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施工合同(核原件,留复印件);

房屋白蚁防治工程合同书(留原件);
十一
房产面积预测报告(留原件);
十二
申请商品房预售方案(留原件);
十三
商业设施预售应提供经规划部门备案的建筑施工平面图(留复印件);
十四
住宅部分需提交商品住宅明码标价书、销售价格申请备案表(留原件);
住宅
商业
办公
阁楼
机动车库
面积(M2)
套(间)数
预售单价
元/ M2
交付日期
年月日
附记




勘查人:
年月日




审批人:发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十五
前期物业管理项目中标备案表或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单(留复印件);
十六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留原件)。
郑重承诺:我单位对以上所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
(盖章)(签字)年月日
肥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
肥东县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批)表
登记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