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制作询问笔录时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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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现场笔录及询问笔录的几点建议和技巧

关于做好现场笔录及询问笔录的几点建议和技巧

关于做好现场笔录及询问笔录的几点建议和技巧一、做好现场检查笔录的几点建议现场检查是收集证据的重要措施。

现场检查中,只有把该取得的证据尽量第一时间取到手,才能为下一步办案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因此现场检查至关重要,执法人员在实施时切忌盲目,要注意抓住以下三个要领:1、抓好事前策划。

实施检查之前,办案单位应尽量收集了解被检查当事人详细情况,作好案情分析,根据具体案件的难易程度,预测、设定工作方案,明确现场指挥员。

出发前,要让参加检查的人员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案情,明确本次检查所要达到的目的、想要得到的证据,以及每一位参检人员进入现场后的具体分工。

2、抓好临场配合。

执法人员按预定方案进入现场后,要做到既分工又协作,在现场指挥员的组织下,集中精力,抓紧时间,首先控制住现场的人、财、物,然后分头定位、检查取证。

现场情况千变万化,指挥人员要充分掌握现场情况,灵活调动人员,控制工作进度,尽量速战速决,达到预期目标。

3、抓好证据收集。

由于现场检查中所取得的证据可靠程度较高,因此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要重点抓好证据收集工作。

检查时,要通过询问、查看、清理,细心收集和控制现场证据,并不断地利用已发现的证据发掘新的证据。

与此同时,必须制作好现场检查笔录,以固定现场事实。

此外,还应当做好对涉案财物的登记保存或查封扣押工作,以避免危害后果的延续。

现场检查笔录抓技巧。

现场检查时,必须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以便全面反映现场检查状况。

在制作笔录时应注意以下三个原则:一要记录客观,不加评论。

笔录是以文字记录的形式反映的现场所见,因此应追求客观真实,不随便作出评论或判断性的结论。

例如这次评查的一件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和经营超过保质期案中在现场笔录中发现物品数量用“约多少”进行表述,这种表述不够客观严谨,对这种数量表述应通过现场称重或其他途径获得。

再比如,对生产经营户检查时,一定要记录当事人处于正常营业或者正在生产情况。

另外,在办理未经许可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案件中,我们执法人员往往直接在现场笔录中进行定性描述。

询问笔录注意事项)

询问笔录注意事项)

制作行政案件询问笔录时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一、询问笔录中应当告知的事项:1、执法身份告知。

《行政处罚法》第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2、传唤事由告知。

《治安处罚法》第82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3、家属告知。

《治安处罚法》第83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4、权利义务告知。

《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51条规定:询问时,应当告知被询问人对询问有如实回答的义务以及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5、鉴定结论告知。

《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72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鉴定意见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二、询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的事项:1、《治安处罚法》第82条第1款规定: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2、《治安处罚法》第86条第1款规定:询问聋哑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有通晓手语的人提供帮助,并在笔录中注明。

3、《治安处罚法》第86条第2款规定: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配备翻译人员,并在笔录上注明。

4、《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4条第1款规定: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5、《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5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6、《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5条第3款规定: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7、《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8条规定:对于投案自首或者群众扭送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询问查证,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易踩的18个坑

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易踩的18个坑

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易踩的18个坑一、步骤缺失1.向行政相对人表明身份。

突出表现在执法人员在对有关场所进行检查、询问当事人、询问证人之前不向当事人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直接进行现场检查或询问当事人、证人,这样做直接影响到所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的证明能力。

此类问题在多个案卷中发生。

2.复制证据的核对、确认。

执法人员在复制证据材料的当场对复制件进行核对,在复制件上标注“经核对与原件无误”等字样。

特别注意的是行政处罚决定书上不得加有“经核对与原件无误”签章;各种证据材料的复制件必须有提供人的亲笔签名、盖章。

3.陈述、申辩的复核程序。

执法人员对案件不得先入为主,主观认为当事人陈述、申辩只是形式上的东西,不能认为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是“不老实”、“狡辩”,转而在实际操作中对当事人的陈述不理睬、不受理,同时也不允许简单地把陈述材料归入案卷不进行认真复核。

二、顺序颠倒4.先调查后立案。

执法人员不得在发现案件后即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待案件事实查清、取证结束后才填写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报领导审批。

这就导致虽然案件有立案,但此时的立案是在案件调查取证之后进行的,使“立案”失去了原有的法律意义,是不符合法律程序要求的。

5.先核准后审核。

办案机构应当在案件调查终结后写出调查终结报告,并草拟行政处罚决定书,连同案卷交由核审机构进行书面核审。

核审机构核审后,由办案机构将整个案卷及核审机构的核审意见报局长批准。

我区基层执法办案突出的问题是:办案机构在办案过程中针对所有具体问题及处罚建议都事先请示局长,经过局长认可后才向核审机构审核,此行为违反法定的程序要求,应当予以禁止。

6.先签发后告知。

在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告知后,应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才能签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得在局长签发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的同时连同处罚决定书一起签发,这将严重违反法律程序。

三、送达方式错误7.送达方式错误。

法律文书的送达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几种方式。

行政执法制作询问笔录时遇到的问题

行政执法制作询问笔录时遇到的问题

行政执法制作询问笔录时遇到的问题题目:行政执法制作询问笔录时遇到的问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询问笔录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它记录了当事人、证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也是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依据。

然而,在制作询问笔录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涉及法律、程序和现实等多个方面。

接下来,我将针对行政执法制作询问笔录时常见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问题一:行政执法人员对询问对象的态度和语言是否得当?在制作询问笔录时,行政执法人员的态度和语言至关重要。

如果行政执法人员在询问过程中态度粗暴,使用不当的语言或者威胁性的行为,可能会导致询问对象不配合或者提供虚假的证言。

这样一来,制作的询问笔录可能会失真,甚至在法律上无法成立。

行政执法人员在询问过程中应该保持专业、公正和礼貌的态度,以及使用得体的语言,确保询问对象能够如实陈述。

问题二:询问笔录的记录是否准确和完整?制作询问笔录需要准确地记录当事人或证人的陈述和证言。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行政执法人员可能会因为时间紧迫、条件有限或者疏忽大意等原因,导致记录不完整或者出现错误。

这样一来,不仅会影响后续的法律程序,还有可能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人员在制作询问笔录时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确保记录的准确和完整性。

问题三:询问过程中是否遵守程序和法律规定?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程序和法律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对于询问笔录的制作,行政执法人员需要在询问过程中告知询问对象相关权利,如拒绝作证、请律师等权利;在记录时需要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进行;在证言不一致或涉及重大矛盾时需要重复核实;在询问对象不懂法律术语或法律程序时需要耐心解释等。

如果行政执法人员在制作询问笔录过程中违反了程序和法律规定,可能会导致后续法律程序无法成立或者被驳回,严重影响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效力。

问题四:如何处理询问对象提供的虚假证言?在制作询问笔录时,询问对象提供虚假证言是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之一。

公安询问笔录制作的问题与技巧

公安询问笔录制作的问题与技巧

公安询问笔录制作的问题与技巧一、公安询问笔录内容:询问笔录的主要内容是笔录的核心,能否起到有价值的证据作用,关键看主体内容是否清楚、全面。

主要内容体现在询问的五要素中:既何人、何时、何地、何因、何果。

因此,询问人员要对涉嫌实施违法行为的主体、时间、地点、有关人员、所采取的手段、实施过程、结果、目的以及该事实所涉及的违法物品的名称、数量、来源、进销价格、违法所得等情况询问了解清楚,记录准确。

1、何人:一是行政相对人,也就是行政法律责任的承担者,主要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是实施涉嫌违法行为的具体经办人(自然人)。

三是该行为所涉及的相关人员。

2、何时:是指实施违法行为的具体时间,以及违法行为持续时间。

3、何地:是指实施违法行为地。

包括违法行为着手地、途经地和危害后果发生地。

4、何因:实施违法行为人主观动机,目的,行为过程。

5、何果:违法行为产生的损害后果,比如说违法所得,造成的损失等。

二、公安询问笔录技巧:在执法实践中,可以通过有效询问来调查事实真相,在询问时必须掌握一些最基本的技巧:1、询问时不对该事件的合法或违法性进行评判,询问只对具体的事情进行调查,就事问事,以免当事人避重就轻或隐瞒真相,甚至拒绝回答。

2、对某些当事人比较敏感的问题,有时还必须采取迂回战术。

如果在询问时直接问核心问题,当事人往往有所准备,进而自圆其说,从而不易调查到事实真相。

3、要注意避免把询问笔录作成提示性或诱导式的笔录。

有些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询问时不得要领,同时又嫌被询问人讲话条理性不强,干脆把被询问人的意思通过自己的语言整理成一段文字作为询问内容,然后问被询问人是不是这样。

这种提示性或诱导式的询问,是我国法律所摒弃的,不能作为合法证据使用。

4、询问人和记录人密切配合。

询问与记录是构成询问笔录的两个重要部分,虽由不同的人完成,但却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这需要二者讲究一定的技巧,密切配合。

询问开始前,询问人员和记录人员应事先沟通、交换意见。

如何做好询问及制作询问笔录【最新】

如何做好询问及制作询问笔录【最新】

如何做好询问及制作询问笔录一、询问(一)询问的概念询问——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人员,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依法直接对当事人、证人、受侵害人所作的提问式调查。

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违法案件时,依法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的重要手段。

询问笔录——指对上述提问式调查所作的文字记录。

询问工作的过程及成果,均以询问笔录的方式表现出来。

因此,做好询问与制作好询问笔录密不可分。

(二)询问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1.合法原则。

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调查,询问;在询问时,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

(如:在询问笔录首页载明我们是某某工商局执法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等文字叙述、笔录交被询问人阅读确认并签名等等。

)2.实事求是的原则。

办案人员应当做到全面调查,客观取证,耐心听取被询问人的陈述,不应该先入为主带着“框框”去询问。

3.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陈述的原则。

询问取得的成果固然重要,但是人的陈述始终具有不确定性,需要查证属实,经过审查判断,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通过询问得到的结果,与其他收集到的证据如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办照通知书、违章提示通知书、单据、帐册等相互验证,形成有效证据链,才能作为定性处罚依据。

4.严禁诱供的原则。

诱供不仅仅会使取得的询问结果无效,还可能会使当事人逃脱或削弱必要的行政处罚,而且会损害执法机关形象。

我在办案过程中曾出现过这样的问题,这里提出来,让大家引以为戒。

我在办理一个无照经营案件中,询问当事人无照经营中取得违法所得时,因当事人是早点、小吃经营户,违法所得不好计算,加上我存在怕麻烦的思想,就在提问时问到,“你经营怎么长时间,个赚了三五百块?”(当然这句话不会记到询问笔录中),当事人为了减轻处罚,当然按照我划出的违法所得的框框回答。

我认为这样提问应是犯了诱供的错误,导致了当事人所供述的违法所得不准确、偏低,从而削弱了对当事人的处罚力度。

(三)询问应注意的基本事项这里有一个简单的口诀,形象的表述了询问应注意的基本事项。

行政执法案件中现场笔录制作要点

行政执法案件中现场笔录制作要点

行政执法案件中现场笔录制作要点篇一:现场笔录制作注意事项现场笔录制作注意事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违法案件中,依据多种法律、法规,对当事人涉嫌违法的财物和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时制作的书面记录即为现场检查笔录。

现场检查笔录是一种法定的证据形式,是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一种格式文书。

记录的内容是客观事实的反映。

一、现场检查笔录的概念现场检查笔录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办案人员依法对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和作案现场进行检查时所作的书面记录,是工商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

二、现场检查笔录的构成现场检查笔录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首部是检查时间、地点、检查人员、当事人等基本情况,应逐项完整填写。

尾部是各方确认签名,关系到现场检查笔录的法律效力,1十分重要。

正文,是笔录的主要部分,应该客观录实,不加评价,且要抓住重点,贴近案情,详略得当,有效反映客观事实。

三、现场检查笔录制作的要点1、执法主体及执法资格描述;2、经营主体确认,包括当事人在被检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的由来或当事人与被检查场所的关系;3、场所的概况。

情况复杂的场所应交代方位,必要时绘图说明,持营业执照的要说明是否与注册登记的地址一致;4、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工具、设施的名称、规格、数量、状况、摆放位置、使用情况及相关的书证、物证;5、与违法行为有关的人员的活动情况,包括当事人及其职工、帮工以及顾问、消费者的情况;6、检查人员现场检查的活动及结果;7、当事人在检查活动中的异常表现及其行为;8、现场询问当事人、旁证人员,现场摄影、录像、绘图,以及当事人提交证据的情况;9、采取抽样取证、强制措施的情况。

10、注明当事人拒绝签名或不能签名的原因,并且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字,有见证人在场的,由见证人签名见证。

情况复杂、规模较大的场所,可以按照分工,由检查人员按照各自的检查任务,分别制作笔录,最后制作汇总笔录,总领整个检查情况。

询问笔录的制作技巧和注意事项

询问笔录的制作技巧和注意事项

询问笔录的制作技巧和注意事项发布日期:访问次数: 118 字号:[ 大中小 ] 2008-11-05询问笔录是国土资源执法办案调查取证期间,在勘验检查笔录的基础上,对勘验检查未能查明的人和事进行的进一步调查,这是行政处罚案件最常用的重要证据之一,直接影响办案的质量,是日后案件是否经得起复议、诉讼等考验的书面材料,也是考核办案人员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

但是,在实践中,一些执法监察人员对这项工作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往往不重视运用技巧,制作出的笔录质量往往不尽人意。

为此,笔者谨就在执法办案中询问笔录的制作技巧谈谈一些个人的看法,以供大家探讨。

总的来说,询问中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切忌简单粗暴,主观臆断。

在询问时,承办案件的执法监察人员一定要先理清思路,突出主题,紧紧围绕被询问人的违法事实展开询问。

如果是重大或复杂案件,执法监察人员可以先开一个碰头会,确定由谁询问、询问什么内容、切入点在哪里、可能碰到什么问题等,拟出一个可行的询问提纲,以免询问时遗漏、重复问题。

询问必须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并尽量按照被询问人的表述如实记录,切忌自问自答或由询问人叙述事实,然后征求被询问人意见。

询问中应该掌握的技巧具体包括:一是询问时不对该事件的合法或违法性进行评判,只对具体的事情进行调查,就事问事,以免当事人避重就轻或隐瞒真相,甚至拒绝回答。

二是对当事人比较敏感的某些问题,适宜采用迂回战术。

如果在询问时直截了当问核心问题,当事人往往有所戒备,会想方设法自圆其说,从而使办案人员不易调查到事实真相。

三是要避免把询问笔录做成提示性或诱导式的笔录。

有些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询问时不得要领,认为被询问人讲话啰哩啰嗦,条理性不强,于是干脆把被询问人的意思通过自己的语言整理成一段文字作为询问内容,然后让被询问人认可,其实这种询问方式很容易构成提示性或诱导式询问的嫌疑,这种询问笔录在听证或法庭上是经不起质证的。

询问过程中还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对当事人的询问要个别进行,不能同时询问多人,这一方面是法律的要求,同时又可避免当事人互相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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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深度探讨行政执法制作询问笔录时遇到的问题
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制作询问笔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然而,由
于复杂的现实情况和法律规定的限制,行政执法人员在制作询问笔录
时常常会遇到各种问题。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在行
政执法制作询问笔录时可能遇到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法和建议。

一、证据的收集和搜集
在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时,证据的收集和搜集是非常关键的。

然而,在
制作询问笔录时遇到的问题之一就是如果证人或当事人不配合,或对
一些问题不愿意回答,行政执法人员该如何进行处理。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建议行政执法人员在询问笔录中必须详细记录证人或当事人的不
配合情况,并且可以尝试通过合法手段,比如出示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其配合调查。

行政执法人员还可以在笔录中注明是否经过警告和劝告,以及当事人对调查的态度和反应,以便做出后续处理。

二、词语表达的准确性
在制作询问笔录时,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确保所记录的内容准确无误。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词语表达的不准确或模糊的情况。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建议行政执法人员在记录笔录时,可以采取
先问后写的方式,即在询问当事人或证人时,先详细记录其回答的内容,然后再整理成正式的笔录。

行政执法人员还可以在笔录中注明是
否提供了翻译或解释服务,以确保所记录的内容准确无误。

三、法律法规的遵守和应用
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法律法规的遵守和应用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在
制作询问笔录时,行政执法人员可能会遇到对法律法规理解不到位或
未能正确运用的情况。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建议行政执法人员在
制作询问笔录时,必须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充分了解和掌握,确保其在操作中能够正确运用。

行政执法人员还可以在笔录中注明是
否沟通了法律顾问或专业人士,以确保所记录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
要求。

总结回顾
通过以上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出,行政执法制作询问笔录时可能遇到
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涉及证据收集和搜集、词语表达的准确性以及法
律法规的遵守和应用等方面。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一些解决方
法和建议,比如在笔录中详细记录当事人或证人的反应和态度、采取
先问后写的方式记录内容、以及沟通法律顾问或专业人士等。

通过这
些方法和建议,我们相信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更好地应对制作询问笔录
时可能遇到的问题,并在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效果。

个人观点和理解
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制作询问笔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在实际操
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问题,需要及时有效地加以解决。

对于这
些问题,我们必须充分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确保自己
在操作中能够正确运用。

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不
断总结经验,才能更好地完成制作询问笔录的工作。

在知识的文章格式中,我们可以使用序号标注、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
和案例,以及提供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等。

通过这样的
方式,我们可以更好地向读者介绍行政执法制作询问笔录时可能遇到
的问题,并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

经过以上的讨论和分析,我们相信行政执法人员在制作询问笔录时遇
到的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只要我们充分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程序,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才能更好地完成制作询问笔录
的工作。

为了更好地解决在行政执法制作询问笔录时可能遇到的问题,行政执法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

行政执法人员应
当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执法法、刑诉法、证据法等,以
及相关的行政规章和部门规定。

只有深入了解这些法律法规,才能在
操作中正确运用,避免犯错或者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解决。

行政执法人员还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这不仅包括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还包括对案件的研判、对证据的收集和搜集、对当事人心理和态度的判断等能力。

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更好地处理询问笔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除了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行政执法人员还需要有良好的沟通和应对能力。

面对不配合或拒绝回答问题的当事人,行政执法人员需要有条不紊地进行劝说和沟通,寻找有效的方法来获取信息和证据,并在笔录中做好相应的记录。

行政执法人员还需要在处理询问笔录时,保持冷静、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受当事人情绪和言语影响,保持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工作原则。

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水平和沟通能力,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制作询问笔录时可能遇到的问题。

部门和单位也可以通过组织培训、定期考核等方式,督促并帮助行政执法人员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另外,为了更好地规范和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可以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定。

比如明确行政执法人员在制作询问笔录时的操作程序和标准,明确行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拒绝配合时的处理方式,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制作询问笔录时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和程序等。

通过这样的规定,可以帮助行政执法人员更好地开展工作,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制作询问笔录是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行政执法人员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

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规范操作行为,才能更好地应对这些问题,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法治建设的顺利进行。

希望通过上述的讨论和建议,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更好地应对制作询问笔录时可能遇到的问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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