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办法
老年助餐点项目实施方案

老年助餐点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这种背景下,老年助餐点项目应运而生。
该项目旨在为老年人提供方便、营养均衡的餐饮服务,满足他们的日常生活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项目目标1. 建立一批老年助餐点,覆盖城市和乡村地区,满足老年人的餐饮需求。
2. 提供营养均衡、口味可口的餐饮菜单,满足老年人的健康需求。
3. 提供温馨、舒适的就餐环境,让老年人感受到关爱和温暖。
4. 开展老年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三、项目实施方案1. 确定助餐点地点:根据老年人居住区域和集中居住地点,选择助餐点的地理位置,确保老年人便捷就餐。
2. 设计餐饮菜单:结合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和营养需求,设计多样化的餐饮菜单,保证菜品口味可口、营养丰富。
3. 建设就餐环境:助餐点的装修和环境设计要温馨舒适,考虑到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身体特点,提供无障碍就餐设施。
4. 培训服务人员:对助餐点的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确保服务质量。
5. 开展营养健康宣传:定期组织老年营养健康知识讲座和活动,向老年人传播科学的饮食和健康知识,提高他们的健康意识。
四、项目实施步骤1. 确定项目实施计划: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包括时间节点、责任人、任务分工等。
2. 筹备助餐点设施和设备:购买或租赁助餐点所需的设施和设备,包括厨房用具、餐具、桌椅等。
3. 招聘和培训服务人员:招聘具有一定服务经验和责任心的服务人员,并对其进行专业培训。
4. 确定餐饮菜单:与营养师合作,设计符合老年人口味和健康需求的餐饮菜单。
5. 开展营养健康宣传:邀请专业医生和营养师,开展老年营养健康宣传活动。
五、项目效果评估1. 定期开展老年人满意度调查,了解他们对助餐点的满意度和需求。
2. 监测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和饮食习惯变化,评估助餐点对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影响。
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办法

老年人助餐服务费用可由政府补贴、老年人自费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支付。
CHAPTER 05
服务保障及监管措施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严格筛选服务机构
对申请助餐服务的机构进行严 格的筛选和审核,确保其具备 提供高质量助餐服务的能力和
资质。
定期培训工作人员
定期组织助餐服务工作人员进行培 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 平。
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实施方案后 全面推广。
描述
总结评估阶段,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 评估,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实 施方案。随后,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老年 人助餐服务工作,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这
项服务带来的便利和福利。
CHAPTER 07
附则及解释权说明
名词解释及定义
老年人
本办法所称的老年人是指年满60周岁及以上,具有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
服务内容及标准
明确服务内容
老年人助餐服务应当包括提供营养均衡、口味清淡、易于消 化的各类食物,以及必要的用餐指导和辅助用餐服务。
服务标准制定
各地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助餐服务标准,包 括服务质量、服务时间、服务方式、菜品质量等方面。
营养餐标准及配送要求
营养餐标准
应当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特点和营养需求,制定营养餐标准,确保营养均衡、科学 合理。
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 服务工作试行办法
2023-11-08
目录
• 引言 • 助餐服务对象及内容 • 实施主体及职责 • 服务运营模式及补贴政策 • 服务保障及监管措施 • 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 附则及解释权说明
CHAPTER 01
引言
背景及现状
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和家庭结 构的变化,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
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为破解失能、独居、高龄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并兼顾其他老年人助餐需求,通过新建改建一批老年助餐机构(是指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堂食、配送餐等服务的机构总称),引入社会餐饮企业等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实惠的助餐服务。
2022年底,全市建成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75个,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93个,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助餐服务,助餐服务供给能力满足不少于15万老年人的就餐服务需求。
2023年,在稳定满足不少于15万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的前提下,考虑老龄化进程和助餐需求增加,新增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55个,新增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18个,进一步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助餐服务,实现老年助餐服务更加便利。
2025年底,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二、工作措施围绕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化、社会化的发展目标,以老年食堂、老年助餐服务点模式为主,以送餐入户、邻里互助模式为辅,提升老年助餐服务水平,推动老年助餐机构实现可持续运营。
(一)主要工作1.建设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城市社区按照10分钟就餐服务圈合理布局,农村优先在留守老人多、居住比较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布点,就近解决老年人吃饭不便问题。
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补齐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依托现有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等存量设施资源,通过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推出一批标准化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2.优选餐饮企业参与。
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运营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鼓励连锁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
支持大型连锁化餐饮企业利用社区门店开设老年餐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14期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年);杨荣敏(女)任天津职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卢彦昌任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吕景泉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安志勇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职务;免去王亚明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免去卢彦昌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天津市人民政府2019年7月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翟乃满等任职的通知津政人C2019H8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聘任吕英博、王伟为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市人民政府决定:司副总经理。
聘任翟乃满为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天津市人民政府聘任孙志政、赵田崑为天津海泰控股集团2019年7月10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C2019J30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7月11日3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14期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办法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老年人助餐服务有关工作要求,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为老年人提供更多助餐方式,切实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提高本市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各区的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于2019年第三季度正式实施,以解决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吃饭难”问题为重点,兼顾其他老年人助餐需求,开设老人家食堂,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实惠的助餐服务,并给予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助餐补贴。
2019年,各区在城镇全面开展(由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确定范围);2020年起,逐步向农村地区扩展。
二、基本原则(一)市区指导、街乡镇主办。
把做好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纳入市、区两级民心工程。
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配套方案。
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办法

一、背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年人口数量大幅增长,老年人的生活问题也愈发突出。
饮食问题是老年人生活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饮食不均衡和营养不足会对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解决老年人饮食问题,我提议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办法。
二、目标1.提供健康、均衡的餐食,满足老年人的营养需求。
2.促进老年人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常见疾病。
3.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三、主要内容1.建立助餐服务机构为了更好地提供老年人助餐服务,需要建立助餐服务机构。
机构应位于老年人集中的地区,设有餐厅和厨房,并配备专业的厨师和营养师。
机构可以是政府部门牵头建设,也可以是社会组织或企业参与。
2.提供饮食方案选择助餐服务机构应提供多样化的饮食方案选择,满足老年人不同口味和健康需求。
饮食方案应包括主食、蔬菜、肉类、鱼类、豆类等多种食物,以及适量的水果和奶制品。
营养师在制定饮食方案时需考虑老年人的营养需求,如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等。
3.营养监督评估为了确保助餐服务的质量,应对餐食进行定期的营养监督评估。
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助餐服务机构的餐食进行抽样检测,并对结果进行公开,以增加透明度和可信度。
同时,营养师应对老年人的饮食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调整饮食方案。
4.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需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政府可以出台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投资兴办助餐服务机构,并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
同时,政府还可以与社区居民合作,开展志愿者助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送餐等服务。
五、推进策略与保障措施1.宣传推广政府应加大对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宣传老年人助餐服务的重要性和优势,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助餐服务。
2.资金投入政府应加大对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助餐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行和优质服务的提供。
可以通过增加财政补贴、设立专项资金等方式筹措资金。
养老助餐服务实施细则及措施

一、助餐服务1、入户助餐服务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定时上门,烹制菜肴、加工制作食物、协助老年人进食的服务形式。
2、营养餐配送据老年人及其家庭的需求,将餐食送到老年人家中的服务形式。
3、集中就餐服务在指定就餐场所定时为老年人提供餐食的服务形式。
二、膳食类型食物加工的程度,分为普通饮食、软质饮食、半流质饮食、流质饮食、基本膳食。
为无特殊膳食限制的老年人提供的餐食。
特殊疾病管理膳食为有特殊膳食限制的老年人提供的餐食。
三、营养配餐服务提供适合居家老年人营养需求、搭配合理的套餐服务形式。
四、服务组织1、应依法办理食品安全许可手续。
2、应按照北京地区老年人饮食习惯、营养习惯,合理制定菜品餐食食谱和配量。
3、应尊重老年人的民族、宗教习惯。
4、应配备与服务项目相符合的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
5、应按照工作内容设置岗位,并制定岗位责任制度。
6、应制定各种助餐服务的规章制度。
7、应对服务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专项培训。
8、宜为送餐服务人员投取交通意外事故责任保险及其他必要的保险9、应对助餐服务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服务提供条件服务人员助餐服务人员应身体健康,每年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从事餐食加工、制作岗位的人员需要取得厨师专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关职业经验。
从事营养配餐、菜谱设计、套餐定量定价的人员需要具备公共营养师专业资格。
从事送餐、入户助餐工作的服务人员应持有合法身份证件。
六、服务环境应符合主管单位的相关要求。
七、服务设施设备营养配餐营养配餐企业应配备进行营养计算的计算机和食物成分数据库。
采用冷链配送的营养配餐企业应配备符合标准的冷链配送设备设施。
采用热链配送的企业应配备符合标准的保温车和保温箱等设备设施。
餐饮分类普通膳食;软质膳食;半流质膳食;流质膳食;特殊疾病管理膳食。
集中就餐所应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环保等要求,通风透光良好。
应配备服务项目相符合的相关设备设施。
应配置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无障碍设施,设备的安全质量性能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养老助餐点实施方案

养老助餐点实施方案养老助餐点是为了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而设立的服务机构,旨在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营养和生活照料。
养老助餐点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场地选择、食品安全、服务人员培训等方面提出养老助餐点实施方案。
首先,场地选择是养老助餐点实施的基础。
养老助餐点的场地选择应当考虑到便利老年人前往的因素,最好位于老年人聚集的社区或者居住区附近。
同时,场地应当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和安全设施,确保老年人在用餐过程中的安全和舒适。
其次,食品安全是养老助餐点实施的重点。
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和烹饪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卫生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此外,对于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和口味特点也需要进行充分了解,提供符合他们需求的营养餐食。
再者,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是养老助餐点实施的关键。
服务人员应当接受相关的食品安全和老年人照料培训,掌握专业的服务技能和知识。
同时,养老助餐点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对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此外,为了提高养老助餐点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可以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食材采购、菜单制定、用餐记录等方面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最后,养老助餐点实施方案的执行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和监督。
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养老助餐点的监督力度,确保其合法合规运营。
同时,可以通过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助餐点的建设和运营,提高服务水平和覆盖范围。
综上所述,养老助餐点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充分考虑场地选择、食品安全、服务人员培训、信息化管理以及政府支持等方面的因素,确保老年人能够享受到安全、便利、贴心的养老助餐服务。
希望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提供更多的关爱和帮助。
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

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提升老年人助餐服务质量,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关于印发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农村老年助餐服务试点,支持依托养老服务机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等设施增加助餐配餐功能,发展〃厨房+城市社区老年食堂+社区老年助餐点+送餐上门服务〃等助餐模式,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社会力量、慈善组织、志愿者服务组织的作用,通过分步实施,逐步构建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明显提升。
到2023年新增20个社区老年食堂,积极开展农村老年助餐服务试点,完成5个农村老年助餐点建设,新增的10个村级养老服务站二、基本原则坚持公益定位。
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优先重点满足失能、独居、高龄、困难等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
加强老年助餐引导,让老年人得实惠。
支持社会参与。
扶持各类市场主体运营老年助餐设施、开展送餐服务,原则上城市社区老年食堂、社区老年助餐点均交由社会力量运营。
鼓励社会餐饮企业和企事业单位食堂设立老年人爰心餐桌、提供老年人爱心餐等,参与老年助餐服务。
注重质量提升。
推进老年助餐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提升服务水平。
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管理,强化监督管理,保障老年助餐安全可靠。
三、主要内容(一)服务对象:辖区内有助餐需求的老年人。
(二)服务方式:老年人可通过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老年助餐点就餐(取餐1送餐上门等方式获得助餐服务。
其中,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的社区老年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大中型饭店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老年助餐点是指不具备膳食加工能力,主要作为配送中转和供居民区老年人集中用餐的场所。
(三)助餐服务形式。
1.新建和改建社区老年食堂。
主要提供就餐和送餐服务。
社区老年食堂应依规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相应的消防安全资质,老年食堂(助餐点)应设置在老年人口相集中的区域,老年食堂供餐能力在每餐50人以上,就餐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平方米;社区老年食堂根据老年人口分布情况和服务需求半径,依托现有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食堂、社会餐饮企业等场所,或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合理设置社区老年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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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老年人助餐服务有关工作要求,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为老年人提供更多助餐方式,切实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提高本市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各区的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于2019年第三季度正式实施,以解决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吃饭难”问题为重点,兼顾其他老年人助餐需求,开设老人家食堂,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实惠的助餐服务,并给予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助餐补贴。
2019年,各区在城镇全面开展(由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确定范围);2020年起,逐步向农村地区扩展。
二、基本原则
(一)市区指导、街乡镇主办。
把做好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纳入市、区两级民心工程。
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配套方案。
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具体组织实施老人家食堂的开设、运营、管理等。
(二)政府扶持、社会化运营。
通过市、区两级助餐补贴,鼓励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助餐项目,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老人家食堂。
鼓励老人家食堂规模化、连锁化、标准化运营。
(三)平台管理、信息化支撑。
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开发老年人助餐服务信息平台,提升助餐服务智能化、信息化和便捷化水平,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助餐服务网络。
三、助餐服务
(一)开设老人家食堂
1.老人家食堂由各区人民政府指导各街道(乡镇)委托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社区食堂、社会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助餐机构开设,居(村)委会也可依法开办,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开设时优先选择周边的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和社区食堂。
2.老人家食堂分为一级和二级。
一级老人家食堂主要提供配餐(指膳食的现场加工制作、二次加工或集中配送等)、就餐(指老年人在老人家食堂集中用餐)、个性化送餐(指为有需求的老年人送餐入户,个人支付送餐费)服务。
二级
老人家食堂主要提供就餐和个性化送餐服务,居(村)委会免费提供场所。
3.各区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开设老人家食堂。
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开设1家一级老人家食堂,每个居(村)委会开设1家老人家食堂。
鼓励农村地区探索符合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实际的模式。
老人家食堂面向公众开放,重点服务老年人。
(二)餐费标准
老人家食堂应提供价格为13元的标准套餐(各区可视情调整餐费标准,但上下浮动不应超过30%)。
标准套餐不少于2种供老年人选择,供应份数要满足老年人需求。
老人家食堂应根据老年人需求为老年人提供其他价格的套餐。
(三)助餐补贴
老年人享用标准套餐(各区)及以上价格的套餐时,市、区按比例给予老年人助餐补贴和老人家食堂运营补贴。
1.老年人助餐补贴。
补贴对象为:本市户籍80岁以上的老年人;本市户籍60岁以上低保、低收入且照料等级为重度的老年人。
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时暂不享受助餐补贴。
以上老年人在自愿申请的前提下,给予每餐3元(每天午餐1次,每周5天)的助餐补贴。
助餐补贴不发放现金,
通过助餐价格优惠的方式体现。
补贴当日使用有效,不能累积使用和转赠。
2.老人家食堂运营补贴。
为老年人每发放1次助餐补贴,给予老人家食堂2元的运营补贴。
跨区居住的老年人,可在常住区申请助餐服务,由户籍区给予补贴。
(四)助餐服务信息化
建立市级老年人助餐服务信息平台。
各区可通过多种方式建立老年人助餐服务信息平台并与市级平台数据对接,也可使用市级平台。
各区可通过老年人助餐卡(实体卡或电子卡)、指纹检索、面部识别等方式,加强老年人助餐服务及补贴管理。
鼓励企业开发助餐服务应用程序(APP),实现网上点餐、手机点餐、电话点餐等多种方式点餐。
(五)规范管理
1.资质认定。
拟开设老人家食堂的助餐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食品经营许可、消防安全等资质,向街道(乡镇)申请,经区民政局审定合格后,由街道(乡镇)择优委托开设,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2.签订协议。
开设老人家食堂时,区民政局要指导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与助餐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食品
安全、配送流程、服务价格、服务补贴等事项。
老人家食堂要与补贴对象签订服务协议,补贴对象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当与其法定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
3.公示制度。
老人家食堂要上墙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工作时间、每周食谱、收费标准和管理制度等。
民政部门负责统一悬挂老人家食堂标识。
(六)志愿服务
积极引入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参与老年人助餐服务。
鼓励社区(村)建立“社工+志愿者”服务队伍,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志愿送餐入户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的重要性,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区要建立分管副区长牵头的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
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助餐服务工作的指导和补贴资金管理,逐步应用信息化管理手段。
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加强资金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老人家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
商务部门要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参与老年人助餐服务。
公安交管部门要对老年专用送餐车的通行给予支持。
街道(乡镇)和社
区(村)要对补贴对象开展资格审核及信息录入,组织老人家食堂的开设、运营和管理等。
(二)加大资金支持。
由区财政给予运营补贴和助餐补贴,市财政给予各区40%转移支付补助。
市、区两级财政要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并安排一定资金推动本级老年人助餐服务发展。
按要求先行先试的区,补贴从实际开展助餐服务工作日起算。
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由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适时调整补贴对象范围、补贴标准和套餐标准价格等。
(三)加强评估监管。
各区要建立准入、退出和评估机制,采取委托第三方等多种方式对助餐服务工作、食品安全、食堂管理等进行评估,并依据结果进一步规范老年人助餐服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
利用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公开老人家食堂的分布地点和“助餐地图”,确保政策宣传覆盖每个社区、每户家庭、每个老年人。
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老年人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知晓率,让更多老年人享受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助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