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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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事法知识共同犯罪

司法考试刑事法知识共同犯罪

司法考试刑事法知识共同犯罪刑事法知识: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两人或多人联合实施的犯罪行为。

在司法考试中,共同犯罪是考察人们对刑法相关知识的理解与应用能力的重要方面。

本文将从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共同犯罪的种类、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等方面展开探讨。

一、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为了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需要满足以下三个基本要件:1.共同犯罪的共同行为要件共同行为要件是指共同犯罪中必须存在两个或多个人的参与。

这些参与者可以是直接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也可以是起辅助作用的从犯。

无论是直接犯还是从犯,只要其行为与共犯人的行为构成了共同行为,就可以认定其为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的共同犯罪意志要件共同犯罪的参与者必须具备共同犯罪的共同犯罪意志。

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并具备主观上的犯罪倾向。

这是共同犯罪的核心要件,也是共同犯罪行为能够成立的基础。

3.共同犯罪的实施过程要件共同犯罪的实施过程要素包括共同犯罪的计划、准备和实施。

这意味着共同犯罪参与者之间需要有一定的组织和配合,并在事前对犯罪行为进行策划和准备。

此外,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需要有明确的分工和协作。

二、共同犯罪的种类共同犯罪根据参与者的地位和行为特点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主犯和从犯共同犯罪在主犯和从犯共同犯罪中,主犯是犯罪行为的主要实施者,而从犯则是协助主犯实施犯罪行为的参与者。

主犯的主要作用是策划和组织犯罪行为,而从犯则是协助实施犯罪行为。

2.共同故意犯罪共同故意犯罪是指共同犯罪参与者之间共同形成的故意,并以共同故意为基础实施犯罪行为。

该类型的共同犯罪中,每个参与者都具备主观上的故意成分。

3.共同过失犯罪共同过失犯罪是指共同犯罪参与者之间共同形成的过失,并以共同过失为基础实施犯罪行为。

该类型的共同犯罪中,每个参与者都具备不应有的疏忽或粗心导致的过失成分。

三、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首先由实际行为人负责。

主犯承担着最重要的责任,他是罪行的策划者和主要实施者。

9.共同犯罪PPT课件

9.共同犯罪PPT课件
附加的共同正犯 择一的共同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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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讨论
甲、乙发生矛盾,甲指使A对乙报复。 某日A纠集B、C到乙开的小商店,先 将店内柜台砸烂,后B持刀将乙手、腿 扎伤(轻伤),C持刀威逼乙交出柜台 内现金400元。此案中,甲不在场,A、 B对C抢钱一事知情,但未加阻拦。事 后C也未将抢得的钱分给A、B。
第一节 共同犯罪概述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特点:责任的(质)连带性与(量)区
别性
二、任意的共犯与必要的共犯 三、正犯与共犯 四、共同犯罪与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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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任意的共犯与必要的共犯
任意的共犯 必要的共犯
对向犯 ——例:重婚罪、受贿/行罪、贩毒 聚众犯 ——重点:聚众犯罪并非都是共同犯罪 集团犯 ——重点1:犯罪集团的概念 ——重点2:犯罪集-团与犯罪团伙的区别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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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概述
必须有二人以上 必须有共同故意 必须有共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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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二人以上
案例:甲(15岁)谎报年龄,被录用为司 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与不具司法人员 身份的乙共同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
问:对甲、乙应分别如何处理? 思考:二人是否均应具有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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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共同犯罪的特殊形态
(本节内容不要求掌握) 一、共同犯罪的特殊形态概述 二、共同犯罪的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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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共犯人的处罚原则
一、共犯人的分类 二、主犯及其处罚原则 三、从犯及其处罚原则
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胁从犯及其处罚原则
应当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
五、教唆犯的处罚原则
按其作用;教少犯应从重;未犯罪可从轻减轻

共同犯罪概述

共同犯罪概述

共同犯罪概述司法考试刑法基础精讲:共同犯罪概述一、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

二、共同犯罪与犯罪构成的关系【知识要点】(一)共同犯罪与犯罪构成共同犯罪以具备犯罪构成为前提:共同犯罪没有特殊的犯罪成立条件,其特殊性体现在各个行为人的犯罪故意与犯罪行为的"共同"点之上。

1.犯罪概念具有不同含义,共同犯罪在有的情形就是指具备客观要件意义上的共同犯罪。

例如,15周岁的甲胁迫17周岁的乙为自己的盗窃望风。

甲、乙成立具备犯罪客观要件意义上的共同犯罪,乙属于盗窃罪的胁从犯(而非盗窃罪的间接正犯),甲没有达到刑事法定年龄,对盗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2.成立共同犯罪,只要符合同一个犯罪成立条件即可,对量刑情节(加重情节或者减轻情节)不作一致性要求。

例如,甲教唆乙去某学标车棚盗窃自行车,但乙接受教唆后盗窃金融机构,数额巨大的,甲、乙在盗窃罪的故意与犯罪行为上是共同的,因而成立盗窃罪的共犯,但对甲和乙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定刑。

注意:上述内容属于近年理论变化之处,已经进入命题范围,提请考生注意。

(二)共同犯罪中"共同"的理解对于共同犯罪中"共同"的理解,理论上存在三种观点,即行为共同说、完全犯罪共同说与部分犯罪共同说。

其中部分犯罪共同说是当前司法考试中坚持的观点,属于司法考试中每年必考的知识点。

【经典考题47-1】(2009年试卷二第7题)甲、乙共谋行抢。

甲在偏僻巷道的出口望风,乙将路人丙的书包(内有现金一万元)一把夺下转身奔逃,丙随后追赶,欲夺回书包。

甲在丙跑过巷道口时突然伸腿将丙绊倒,丙倒地后摔成轻伤,甲、乙乘机逃脱。

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A.甲、乙均构成抢夺罪 B.甲、乙均构成抢劫罪C.甲构成抢劫罪,乙构成抢夺罪 D.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构成抢夺罪【经典考题47-2】(2007年试卷二第60题)丁某教唆17岁的肖某抢夺他人手机,肖某在抢夺得手后,为抗拒抓捕将追赶来的被害人打成重伤。

共同犯罪的法律知识点总结

共同犯罪的法律知识点总结

共同犯罪的法律知识点总结一、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在共同故意下,联手实施或协力完成一起犯罪的行为。

它是在一定的共谋和分工协作下实施的,具有共同专责和协力完成的特点。

共同犯罪的重要性在于,它是犯罪中的一种复杂形式,通常与犯罪集团、犯罪组织等情况有关。

共同犯罪是犯罪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对于深入理解犯罪行为的本质和特点十分重要。

二、共同犯罪的特点1. 共同犯罪必须有共同故意共同犯罪的首要特点是参与者必须有共同故意。

这意味着他们明确知晓对方的意图,有意参与到共同犯罪中来。

共同故意是共同犯罪的基本前提,没有共同故意,就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2. 具有共同专责和协力完成的特点共同犯罪的犯罪行为必须是共同专责和协力完成的。

共同专责是指每个参与者对犯罪行为有相对独立的专责,但都是实施犯罪的主体。

协力完成是指参与者之间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进行协作,相互配合完成犯罪行为。

3. 具有分工和相互协作的特点共同犯罪通常伴随着一定的分工和相互协作。

参与者在实施犯罪行为时,通常会根据自己的特长和能力进行分工,以达到犯罪目的。

同时,他们还会进行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完成犯罪行为。

三、共同犯罪的法律责任在中国刑法中,对于共同犯罪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共同犯罪的主体、处罚依据、犯罪数罪并罚等方面的规定。

1. 共同犯罪的主体共同犯罪的主体包括主犯、行为人和从犯。

主犯是共同故意实施犯罪行为,起主导和主要作用的人;行为人是直接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从犯是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提供帮助、支持、协助或者从犯等角色的人。

2.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对于共同犯罪的主犯和行为人,根据犯罪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分别确定刑罚的种类和程度。

对于从犯,则根据其所起作用的不同,决定从犯所受的刑罚。

3. 犯罪数罪并罚对于共同犯罪的主犯和行为人,如果犯有多种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可以对其数罪并罚。

即对于已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酌情决定是否并处数罪的刑罚。

第十 共同犯罪PPT学习教案

第十 共同犯罪PPT学习教案
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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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唆犯
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人。构成 条件:
1.对象条件:教唆犯的对象是特定 的、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具有刑 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不具有责任 能力的人犯罪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应对教唆行为人以间接正犯(实行 犯)论处。
2.客观条件。教唆犯的客观方面必 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
5.二人以上同时实施犯罪但故意内容不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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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超出共同故意范围之外的实行过限行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 形式 共同犯罪的形式包括:
一、根据共同犯罪能否任意构成,分为任 意共犯和必要共犯
二、根据共同故意形成的时间,分为事先 通谋的共犯和事先无通谋的共犯
三、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存在分工, 分为简单共犯和复杂共犯
3须.有主教观唆条他件人。犯第教6页罪/共唆7页的犯故在意主。观方面必 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刑法第29条)
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几种情况:
1.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一个危 害结果的。
2.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害行为造成某种 危害结果,但有的是出于故意,有的是出 于过失。
3.无罪过帮助他人实施故意犯罪的。
4.二人以上同时或者先后(近乎同时) 针对同一个目标实施同一犯罪,但主观上
缺乏共同实施犯罪的意思联络的,属同时 犯。
二、从犯 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
罪分子。分两种: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按照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
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胁从犯 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 按照刑法第28条的规定,对于胁从犯,应
第十 共同犯罪
会计学

共同犯罪的法律知识点总结

共同犯罪的法律知识点总结

共同犯罪的法律知识点总结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行为日益增多,其中共同犯罪成为司法公正与犯罪惩罚的关键议题之一。

共同犯罪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合谋、协助实施同一犯罪行为。

本文将围绕共同犯罪展开,探讨其法律知识点。

一、共同犯罪的构成要素共同犯罪的构成要素包括共同故意、共同行为和共同意图。

共同故意指共同犯罪的人具有共同犯罪的主观故意,即明知或应知犯罪的性质和后果,并有意实施犯罪行为。

共同行为指共同犯罪的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互相配合、互相协助。

共同意图指共同犯罪的人具有共同的犯罪目标和犯罪动机。

二、共同犯罪的形态共同犯罪的形态主要包括共同犯罪、从犯和共犯。

共同犯罪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在共同故意、共同行为和共同意图的基础上,通过互相勾结,共同策划并实施犯罪行为。

从犯是指在犯罪中协助、辅助犯罪行为的人,从犯不必具有犯罪故意,只要其协助行为有助于共同犯罪即可。

共犯是指与犯罪阶段已经过去,但在共同犯罪中有过协助、共助行为的人。

三、共同犯罪的刑罚责任共同犯罪涉及刑罚责任问题,其刑罚责任的承担主体有共同犯罪人和从犯罪人。

共同犯罪人应承担一般刑事责任,对于犯罪行为应承担同等的法律责任。

从犯罪人在犯罪行为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其刑罚责任相对较轻,通常处以较为宽松的刑罚。

四、共同犯罪的证据法则在共同犯罪案件中,证据是定罪的重要依据。

共同犯罪的证据法则包括众证披露原则、亲手披露原则和刑事团伙原则。

众证披露原则指共同犯罪的人为了逃避刑罚责任,对其共同犯罪进行披露。

亲手披露原则指共同犯罪的人通过亲自提供证据,使得犯罪行为得以查证。

刑事团伙原则指共同犯罪案件中,可以通过犯罪团伙成员相互之间的证言互相印证。

五、共同犯罪的刑罚量刑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刑罚的量刑有一定的特殊性。

共同犯罪的刑罚量刑与个人犯罪行为的刑罚量刑有所区别,主要考虑犯罪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和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

在量刑时,应综合考虑犯罪人的犯罪数目、影响面、犯罪的性质和后果等因素。

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

开场白:共同犯罪是犯罪构成的一种特殊形态,我国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犯罪中止是犯罪过程中的一种未完成形态,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还包括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我国刑法第24 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共同犯罪和犯罪中止交织在一起就形成了共犯中止,对于共犯中止,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是一种空白状态,实践中关于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往往有比较大的争议。

一、单个人犯罪的中止条件(简单的介绍,重点是介绍共同犯罪的中止的学说)1、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的过程中”,可以使预备阶段,可以是实行阶段,也可以是实行后(法定既遂之前)阶段(比如投毒)。

注意:不管发生在那个阶段,必须没有形成其他任何停止形态。

案例一: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甲实施暴力,见甲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于是将甲送往医院,甲经治疗后鉴定为重伤。

(故意杀人的中止犯)案例二:丙基于杀人的故意对仇人丁猛砍20刀离开,30分钟后,丙为了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丁还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于是心存悔悟,立即将丁送往医院治疗,丁经治疗后鉴定为重伤。

(故意杀人的未遂)二、共犯中止的类型三、部分共犯中止的认定之前我们接触到的理论是:部分共犯人想要成立中止犯,必须在自动放弃犯罪的基础上,有效的阻止其他共犯人的实行行为,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若果部分共犯人成立中止犯,则该部分共犯人的中止行为对于其他共犯人属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其他人则以未遂犯或预备犯论处。

共犯中各个行为人之间,基于他们犯罪意图的互相联络,犯罪行为的相互配合,使得他们己经紧密地联系成为一个相互分工、彼此配合的统一整体,每个人的行为都是处于这个整体行为的有机统一体中并与这个统一体的犯罪结果具有因果关系,所以,这种个体行为与整体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使得在对共同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标准认定上具有相当的复杂性。

对于共犯的中止的认定,其时间性,自动性,客观性与单个人犯罪并无太大出入,但在有效性的认定上却很复杂。

共同犯罪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共同犯罪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共同犯罪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是什么共同犯罪是法律实践中常见的犯罪形式,近些年有组织犯罪及单位犯罪⽇益增多,造成的社会危害⼤,备受社会的关注。

在这⾥店铺⼩编收集了⼀些资料详细的给⼤家讲解什么是共同犯罪以及相关的构成要件等,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共同犯罪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是什么⼀、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简称共犯,是相对于⼀个⼈单独实施犯罪⽽⾔的,共同犯罪是犯罪的⼀种特殊形式,⽐⼀个⼈单独实施犯罪复杂:⾸先,共同犯罪⽐⼀个⼈单独实施犯罪具有更⼤的社会危害性;其次,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每个共同社犯罪⼈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和所处的地位是不同的,依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需要区别对待,处以不同的刑罚,这就需要规定不同于单独犯罪的处罚原则;第三,共同犯罪具有结构上的复杂性,有的共同犯罪不能直接适⽤以⼀个⼈实施犯罪为标准⽽制定的《刑法》分则条⽂,⽽需要另⾏加以规定其⾏为形式。

依照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这⼀定义内涵明确、外延周延、提⽰了共同犯罪的本质牲,在内容上充分体现了我国刑法主客观相统⼀的原则,因⽽是科学的。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共同犯罪是⼀种特殊形态的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除了必须具备故意犯罪的⼀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是必须⼆⼈以上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的⼈。

这⾥所说的⼈,既指⾃然⼈,还包括单位。

(1)共同犯罪的犯罪主体的数量要求是必须⼆⼈以上。

可以是两个以上的⾃然⼈,也可以是两个以上的单位,还可以是⾃然⼈和单位共同实施犯罪。

(2)共同犯罪的犯罪主体的资格要求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

如果犯罪主体是⾃然⼈,则必须都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

⼀个具有刑事责任能⼒的⼈和⼀个没有刑事责任能⼒的⼈共同实施危害⾏为,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由于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了不同的刑事责任年龄,因此,在认定⾏为⼈能否成为某⼀犯罪的共同犯罪主体时,应当根据相应的刑事责任年龄要求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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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共同犯罪
一、共同犯罪概述
(Survey of Joint Crimes)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1、主体条件
两个以上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两个以上自然人
⏹两个以上单位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和单位
2、客观条件
必须有共同犯罪行为
共同实施同一犯罪行为,指向同一犯罪目标,互相联系,互相配合,形成统一的犯罪活动整体
⏹在结果犯的情况下,都是该结果的原因
司考真题2008
⏹7.甲、乙夫妇因8岁的儿子严重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非常痛苦。

一天,甲往儿子要喝
的牛奶里放入“毒鼠强”时被乙看到,乙说,这是毒药吧,你给他喝呀?“见甲不说话,乙叹了口气后就走开了。

毒死儿子后,甲、乙二人一起掩埋尸体并对外人说儿子因病而死。

关于甲、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
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包庇罪
C.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遗弃罪
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无罪
3、主观条件
⏹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都认识到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都希望或者放任该结果发生
不属于共同犯罪的情况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
⏹二人以上同时犯
⏹二人以上实施罪过不同的犯罪
⏹实施犯罪时故意内容不同
⏹超出共同故意的犯罪
⏹事后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
司考真题
⏹甲、乙共同盗窃,乙在现场望风,甲窃取丙的现金3000元。

丙发现后立即追赶甲和乙,甲逃
脱,乙被丙抓住后对丙使用暴力,致丙轻伤。

甲和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A.甲与乙只构成盗窃罪
B.甲与乙均构成抢劫罪
C.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
D.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抢劫罪
司考真题2010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山下有人,共同推下山上一块石头砸死丙。

只有认定甲、乙成立共同过失犯罪,才能对甲、乙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B.甲明知乙犯故意杀人罪而为乙提供隐藏处和财物。

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C.交警甲故意为乙实施保险诈骗提供虚假鉴定结论。

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公安人员甲向犯罪分子乙通风报信助其逃避处罚。

甲、乙成立共同犯罪
⏹(2010)甲、乙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

某日,甲、乙在某汽修厂修车后应付款4,850
元,按照预谋甲将4,900元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职工丙,乙说:“修得不错,零钱不用找了”,甲、乙随即上车。

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别走”,甲迅即启动驶向厂门,丙扑向甲车前风档,抓住雨刮器。

乙对甲说:“太危险,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

请回答91—94题。

⏹93.关于致丙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乙明确叫甲停车,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B.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
C.甲的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故意,对于丙的重伤后果,乙不应当负责
D.乙没有实施共同伤害行为,不构成犯罪
二、共同犯罪的形式
(the Form of the Joint Crimes)
1、任意共同犯罪与必要共同犯罪
⏹任意共同犯罪:法律不要求犯罪的成立须二人以上
⏹必要共同犯罪:法律要求犯罪的成立必须二人以上
聚众性犯罪
组织性犯罪
2、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与事中通谋的共同犯罪
司考真题2007
⏹53.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

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
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高某与周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 B.周某构成抢劫罪,高某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
⏹ C.周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 D.高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3、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
⏹简单共同犯罪:没有分工的共同犯罪
⏹复杂共同犯罪:存在分工的共同犯罪
组织犯
实行犯
帮助犯
教唆犯
4、一般共同犯罪与有组织共同犯罪
⏹有组织共同犯罪的类型:
⏹犯罪集团
⏹组织性犯罪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三、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the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of Complice)
⏹1、共同犯罪人的分类
⏹按分工不同
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
⏹按作用不同
主犯、从犯
⏹我国刑法的分类兼顾了上述两方面
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2、主犯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
⏹一般共同犯罪中的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主犯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6条
对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司考真题2008
⏹91.四位学生在课堂上讨论共同犯罪时先后发表了以下观点,其中正确的选项是:
A.甲: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应当对集团成员所实施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B.乙: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从犯的处罚应当轻于主犯,所以,对于从犯不得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C.丙: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但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因为聚众犯罪不一定成立共同犯罪
D.丁:一开始被犯罪集团胁迫参加犯罪,但在着手实行后,非常积极,成为主要的实行人之一,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应认定为主犯
3、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次要的实行犯
⏹帮助的从犯
从犯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7条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胁从犯
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分子
胁从犯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8条
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教唆犯
教唆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
特点:本人不亲自犯罪
教唆犯的成立条件
⏹客观上须实施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
⏹主观上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
教唆犯的类型
⏹共犯教唆犯
⏹独立教唆犯
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9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司考真题2007
⏹60.丁某教唆17岁的肖某抢夺他人手机,肖某在抢夺得手后,为抗拒抓捕将追赶来的被害人
打成重伤。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丁某构成抢夺罪的教唆既遂
⏹ B.肖某构成转化型抢劫
⏹ C.对丁某教唆肖某犯罪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
⏹ D.丁某与肖某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
⏹作案前已知的帮助行为是否构成共犯
⏹案情介绍:
王某和刘某商定于去一私营企业主的厂内抢劫老板的工资款并准备了作案用的刀具和绳索等,一日晚,两人携带工具到李某的住处并叫李某为其购买两个黑色朔料袋子,李某买回后,刘某将其套在头上同时在眼睛处剪两个洞,这时李某已知王、刘二人将要去抢劫但未制止,当晚,王、刘二人实施抢劫后又回到李某的住处更换衣服并清点赃款赃物,王、刘二人欲给李某三百元,但李某不要,王、刘二人遂将钱取回后逃跑。

七、思考题
⏹什么是共同犯罪?为什么共同犯罪的危害性大于单个人犯罪?
⏹共同犯罪的“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故意”如何认定?
⏹如何认定主犯?
⏹如何处理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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