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爆炸物品领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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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三篇)

2024年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三篇)

2024年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1、火工品支领,必须根据现场需要,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爆破员填写好支领单,库工核对爆破员作业证,无误后按支领单发给同等数量和品种的火工品。

发现人证不符或用假冒、过期证件时,必须将人和证件一同扣留,交保卫部门处理。

2、火工品发放硐室台帐上有因填写错误而改动的地方,必须有更改人盖章;改写时不能涂抹,只能在错误的数字上打一横杠,然后在其上方或右边写上正确的数字。

3、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撕毁帐页;因帐目太乱确需重新填写时,必须保留原帐页。

4、现场班组长必须监督爆破器材的使用情况;爆破作业完毕后,放炮员必须在现场班组长监督下清点炸药和雷管数量,现场填写消耗单,并由班组长现场签字,直至完成爆破作业任务;剩余火工品及时退回药库。

5、火工品发放硐室必须留有现场班组长姓名和签字笔体样本,以便火工品管理人员或检查人员核对;对替班且原来没有在药库留下姓名和签字笔体的班组长,班后要到药库进行登记。

严禁爆破员或其他人员代替现场班组长在火工品消耗单上签字。

6、剩余爆破材料退库时,雷管必须由爆破员携带;背药工必须和爆破员同行;库工必须核对退库的爆破员和背药工,发现人证不符严禁发放火工品;严禁一人代替多人退库。

7、火工品消耗单上有改动消耗数量的地方,必须经现场班组长签字。

8、爆破员和库工要经常检查爆破材料箱,对箱盖盖不严和损坏等情况,要及时进行修理,一面雷管和药卷窜出丢失。

9、对于退回的零散电雷管,库工将其存入发放硐室爆破员个人专用架,仍归原爆破工再次领取使用。

10、当电雷管的编码严重毁损或其它检验不合格时不得发出,按报废电雷管处理。

11、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员前,必须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2024年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二)第一章引言2024年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在保护公众安全、预防火灾事故、提高火工品管理水平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爆破器材领、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领、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领、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领、发、放、清退制度
1.爆破器材领、发、放人员上岗严禁穿化纤服及硬底鞋、塑料鞋,发放人员要轻拿轻放,严禁撞击、碰撞,井下发放要在发放室进行,领发人员严禁携带矿灯作业,对酒后领药的放炮员不许发药。

2.发放人员在发放时要认真检查,领取人员必须有矿有关教育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证,经保卫部门批准发给放炮合格证及操作证,并统一编号,各施工单位必须派专人领取,专人保管,对领取的爆破器材必须按规定的容器分装、分运,严禁混装。

3.放炮员对剩余的火药雷管要进行清退,单位干部和班组长要认真监督,检查工作,严禁私自保管火药和雷管。

4.对单位清退的零散爆破器材,保管人员要造册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

5.外施工单位在本库领用火工品时,必须有上级物资部门的调拨单,同时持县以上公安部门批准使用火工品的说明,指定专人领用,专人负责清退。

外施工单位在本库领取的火工品,不得外借,不许私自存放,凡当天没用完的火工品在下班前必须送火工品库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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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爆物品退库管理制度

危爆物品退库管理制度

危爆物品退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危爆物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维护职工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职工对危爆物品的退库管理,包括危险化学品、炸药等危爆物品的管理和使用。

三、责任部门1.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危爆物品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2. 物资部门负责危爆物品的库存管理和退库手续办理。

3. 监督部门负责对危爆物品的使用和退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退库管理流程1. 申请退库(1)使用单位向物资部门申请危爆物品的退库,提交《危爆物品退库申请表》。

(2)安全生产部门审核退库申请,做好退库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2. 审批退库(1)物资部门收到退库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对退库申请进行审核,核实退库物品的种类、数量、重量等信息是否与实际库存相符。

(2)审核通过的退库申请,物资部门出具《危爆物品退库审批表》。

3. 手续办理(1)使用单位携带《危爆物品退库审批表》和相关证件到物资部门办理退库手续。

(2)物资部门核对相关证件和审批表内容,填写《危爆物品退库手续办理表》。

4. 退库操作(1)使用单位根据《危爆物品退库手续办理表》到指定的危爆物品储存区领取退库物品。

(2)领取人员必须接受指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危爆物品的安全退库。

(3)领取人员应在领取后立即将危爆物品交由安全生产部门进行核对,确认退库物品的种类、数量和重量等与退库手续一致。

5. 监督检查(1)盘点完成后,物资部门与安全生产部门进行对账,确保危爆物品的退库操作无误。

(2)监督部门定期对危爆物品的使用和退库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退库管理注意事项1. 在退库操作中,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危爆物品的安全。

2. 使用单位在申请退库时,必须如实填写《危爆物品退库申请表》,并尽量提前进行申请,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

3. 物资部门在办理退库手续时,必须仔细核对申请人的证件和审批表内容,确保退库操作的合法合规。

爆破器材的领取、发放、退库制度范文(4篇)

爆破器材的领取、发放、退库制度范文(4篇)

爆破器材的领取、发放、退库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爆破器材的领取、发放、退库工作,保障爆破作业的安全与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爆破器材的领取、发放、退库工作。

第三条爆破器材指用于矿山、冶金、水利等工程领域的炸药、起爆药、导火线等可用于爆破作业的物品。

第四条爆破器材的领取、发放、退库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不得超出规定的权限和范围。

第五条爆破器材的领取、发放、退库工作必须要有责任人进行监督,确保工作的安全、准确和及时进行。

第二章领取第六条爆破器材的领取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领取人必须是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持有相关的证书。

(二)领取人必须填写《爆破器材领取单》,注明领取的种类、数量等详细信息。

(三)领取人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和知识教育,了解爆破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手册。

(四)领取人必须接受现场实操培训,了解爆破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七条爆破器材的领取必须由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审核,确认领取人的资格和需求。

第八条领取人领取爆破器材时,应当到指定的领取地点,并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领取人在领取时必须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所领取的爆破器材的种类和数量与领取单上相符。

第十条领取人必须自行携带所需的器材运输工具,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运输。

第三章发放第十一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发放人必须是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持有相关的证书。

(二)发放人必须依据领取单上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发放的种类和数量与领取单上相符。

(三)发放人必须了解爆破作业的时间和地点,确保发放的器材能够及时使用并安全使用。

(四)发放人必须填写《爆破器材发放单》,注明发放的种类、数量等详细信息。

第十二条发放人在发放爆破器材时,应当在爆破器材上加盖发放章,并在爆破器材发放单上签字确认发放。

第十三条发放人必须对发放的爆破器材进行记录,包括领取人、爆破器材种类、数量、发放时间等信息。

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3篇)

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3篇)

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管理从严,服务生产,保障安全”的原则,使爆炸物品管理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堵塞爆炸物品被资流失渠道,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领发手续2.1各单位内部使用的爆炸物品,须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安,凭手续由安全员和放炮员两人来领取,认真记录。

2.2其他单位因施工需要领取爆炸物品,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安全部门同意,公安分局批准,凭领料单在指定的仓库由专人领取、保管。

2.3外单位需借、购爆炸物品,须经地方公安机关批准,并报公司保卫处备案,凭手续领取。

3、领发规定3.1领用爆炸物品必须由安全员和放炮员两人凭有效手续来领取,互相督促。

3.2必须按当班需用量领取,并认真填写好领发记录,放于安全可靠地方,单领单放。

3.3不准一人同时领取两种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领出来的爆破器材按性质不同分别放在专用爆破箱内分别携带,严禁混发、混装。

3.4禁止使用自行车、拖拉机、摩托车等不安全的交通工具运送爆破器材,运送途中禁止在公共场所、村庄、集市、交通要道、重要建筑设施附近停留。

3.5禁止携带烟火4、退存规定4.1安全员和监炮员要认真做好放炮记录,数据准确,余数存库、目清月结,帐目相符。

4.2当天消耗的数量和余下的数量要如实送回仓库,分类保管,保管员凭放炮记录查验核收。

4.3严禁存放宿舍、办公室和其他地方过夜,严禁偷盗、遗失、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借。

4.4收发做到手续齐全、数目清楚、日清月结,帐长相符。

4.5爆破物品如有遗失、被盗和其他事故,应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并视情追究其责任,如领导不负责,忽视安全,遗漏丢失或被盗,发生重大事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领导人的责任,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2)为了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定以下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一、领发管理:1. 爆炸物品的领取和发放应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

爆炸物品退库制度(四篇)

爆炸物品退库制度(四篇)

爆炸物品退库制度是指针对已经购进并存放在仓库中的爆炸物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将其退回供应商或者销售渠道的制度。

爆炸物品退库制度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申请退库:库管人员或相关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爆炸物品退库申请,包括退库原因、物品种类和数量等信息。

2. 审批:上级主管部门对退库申请进行审批,确认退库事由合理性和必要性。

3. 安全检查:在退库之前,必须对爆炸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物品完好无损,没有任何泄漏或其他安全风险。

4. 办理手续:完成安全检查后,将爆炸物品的退库相关手续办理齐全,包括填写退库单、办理相应的退库手续等。

5. 物品封存:退库的爆炸物品需要进行封存,并在物品上粘贴退库标识,以便后续追踪和核对。

6. 物品追踪和核对:退库的爆炸物品需要与原始购进记录进行核对,以确保物品种类和数量的一致性。

7. 物品运输:退库的爆炸物品需要按照相应的运输要求进行包装和运输,以确保安全。

8. 录入统计:将退库的爆炸物品信息进行录入统计,方便后续追溯和管理。

爆炸物品退库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物品滞留在仓库中造成安全风险,同时保证退库程序和规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爆炸物品退库制度(二)[公司名称]爆炸物品退库制度(三)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爆炸物品的退库流程,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存放与管理。

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爆炸物品的仓库管理及相关人员。

二、定义1. 爆炸物品: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爆炸危险性的物品。

2. 退库:指将仓库中的爆炸物品归还至供货商或相关部门。

三、退库流程1. 退库申请:仓库管理员接到相关部门或供货商的退库申请后,应核实申请内容并记录,包括退库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详细信息。

2. 安全包装:仓库管理员应将退库物品进行安全包装,确保其不会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或损坏。

3. 提交审核:仓库管理员将退库物品及相关退库申请提交给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告知相关部门或供货商审核结果。

爆炸物品发放、领退、核销管理制度(5篇)

爆炸物品发放、领退、核销管理制度(5篇)

爆炸物品发放、领退、核销管理制度一、炸药、电管的领用,必须以矿月作业计划为依据。

月初各单位将矿计划定额消耗单交井下发放站。

库管员照单,计划发放,各单位计划用完,必须向矿申请追加数量,库管员不准超计划发放。

二、库管员发放炸药、电管时,必须照各队地面值班队干在领退核销单上注明时间、班次、使用地点、放炮员的姓名、数量发放。

严禁超签发量发放。

三、放炮员领用炸药、电管时,必须持本人爆破员作业证和领取证及地面值班队干签发的炸药、电管领退核销单(一式两份)。

库管员验证单据齐全后,按其发放量才能如数发放炸药、电管。

四、库管员、放炮员在炸药、电管交接完毕,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双方在炸药、电管领用、清退、核销单签字,核销单的第一联由放炮员携带到工作现场,由现场值班人员、安瓦员共同核对数量。

第二联留库内存放。

五、库管员放发库存炸药、电管时要本着先入库先发,退回的先发原则进行发放,减少失效和浪费。

六、现场使用后,由班组长、放炮员、安瓦员三人签字确认现场实际消耗量和退库量,由放炮员将剩余的炸药、电管、水泡泥和三人签字的核销单退库交库管员。

库管员确认无误后,将第一联核销栏签字留库备查,第二联(班组长、安瓦员未签字联)交放炮员带走交队,作为队统计核算依据。

七、若“领用、清退核销单”有涂改,必须由当班安瓦员在单据背面做文字说明,方为有效单据。

八、严禁放炮作业人员在井下私藏、私借炸药、电管;严禁将其炸药、电管核销单交由他人代为核销。

严禁非值班队干、班组长在其核销单上签字。

九、库管员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帐、卡、物必须清点、核实,做到班清日结。

若实物和单据上品种、数量不符时,应向退库人员查询清楚,并立即报告保卫科或生产调度室。

十、退库的废炸药、电管必须上账妥善保管,由保卫科、供应队及时回收交公司总库与公安部门销毁,不准私自处理。

爆炸物品发放、领退、核销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滥用、遗失、盗窃等事故发生,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1. 爆炸物品的使用部门或人员需提前向指定的管理部门提交使用申请,包括物品名称、数量、用途等详细信息,经审核后方可发放。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5篇)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5篇)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第一条火工品领用者都必须持当班审批领料单、信息卡、爆破合格证、炸药包、雷管盒、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领退卡,缺一不可,并由爆破工、班长(或跟班队长)双人签字方可领取,否则一律不予发放。

第二条保管员按照民爆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及规定发放火工品,并做好详细登记记录。

火工品领用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的____%;各单位当班使用数量由生产调度室提供,火工品审批人员把关。

第三条严格爆破材料的发放工作,坚持五不发:即没有调度室审批不发,爆破工不对号不发,没有炸药包和雷管盒不发,变质和超期的不发,雷管不导通、不编号不发。

第四条当班剩余的火工品必须当班清退,退库时保管员、爆破工必须共同清点签字,确保无误后方可入库。

第五条爆破工使用的爆破器材,必须统一规格、统一编号、统一发放、统一管理,对存放爆破器材的专用箱必须加锁。

第六条火工品收、发、退必须帐目清楚,做到班清、日核、月结。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要求的一套制度。

以下是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负责人:设立爆破器材管理专门负责人,负责爆破器材的发放、清退和管理工作。

2. 申请流程:爆破器材使用单位需要向爆破器材管理负责人提出爆破器材使用申请。

申请需要包括爆破器材名称、数量、使用地点等详细信息。

3. 审批程序:爆破器材管理负责人会对申请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使用单位的资质、使用计划的合理性等。

通过审查后,负责人会向申请单位发放爆破器材。

4. 发放记录:负责人需要建立爆破器材发放记录,包括爆破器材名称、编号、发放日期、发放单位等信息。

确保爆破器材发放的合法性和追溯能力。

5. 保管管理:爆破器材使用单位需要妥善保管爆破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爆破器材管理负责人可以随时对器材进行检查和核对。

6. 清退程序:爆破器材使用单位在使用完毕后需要将器材进行清退。

清退程序包括申请清退、负责人审批、记录清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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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爆炸物品领退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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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爆炸物品领退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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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炸药、电管的领用,必须以矿月作业计划为依据。

月初各单位将矿计划定额消耗单交井下发放站。

库管员照单,计划发放,各单位计划用完,必须向矿申请追加数量,库管员不准超计划发放,领取炸药和雷管时,必须有区(队)长、技术人员审批、签字盖章的或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批准的火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和雷管。

二、库管员发放炸药、电管时,必须照各队地面值班队干在领退核销单上注明时间、班次、使用地点、放炮员的姓名、数量发放,严禁超签发量发放;领取炸药和电雷管时,必须当时检查品种、规格和数量是否与领取单上的计划相符,并从外观上检查其质量及电雷管编号是否与申请计划一致。

三、放炮员领用炸药、电管时,必须持本人爆破员作业证和领取证及地面值班队干签发的炸药、电管领退核销单(一式两份)。

库管员验证单据齐全后,按其发放量才能如数发放炸药、电管;电雷管必须实行专人专号,不得遗失、转
借他人使用或挪作它用。

不得销毁、扔弃,发现遗失应立即报告班组长。

四、库管员、放炮员在炸药、电管交接完毕,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双方在炸药、电管领用、清退、核销单签字,核销单的第一联由放炮员携带到工作现场,由现场值班人员、安瓦员共同核对数量。

第二联留库内存放;领取炸药和电雷管时,必须当时检查品种、规格和数量是否与领取单上的计划相符,并从外观上检查其质量及电雷管编号是否与申请计划一致。

五、库管员放发库存炸药、电管时要本着先入库先发,退回的先发原则进行发放,减少失效和浪费。

六、现场使用后,由班组长、放炮员、安瓦员三人签字确认现场实际消耗量和退库量,由放炮员将剩余的炸药、电管、水泡泥和三人签字的核销单退库交库管员。

库管员确认无误后,将第一联核销栏签字留库备查,第二联(班组长、安瓦员未签字联)交放炮员带走交队,作为队统计核算依据。

七、若“领用、清退核销单”有涂改,必须由当班安瓦员在单据背面做文字说明,方为有效单据。

八、严禁放炮作业人员在井下私藏、私借炸药、电管;严禁将其炸药、电管核销单交由他人代为核销。

严禁非值班队干、班组长在其核销单上签字。

九、库管员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帐、卡、物必须清点、核实,做到班清日结。

若实物和单据上品种、数量不符时,应向退库人员查询清楚,并立即报告保卫科或生产调度室。

十、退库的废炸药、电管必须上账妥善保管,由保卫科、供应队及时回收交公司总库与公安部门销毁,不准私自处理。

十一、每次爆破工作完成后,爆破工必须认真落实一块炸药、一发雷管的来龙去脉。

做到“审批、实领、实用、缴回”四个环节爆破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数量相一致,使四个环节各负其责、各把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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