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压风系统安全标准
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

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关键词: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压风自救系统(以下简称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编制依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煤矿安全规程》2010年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3基本要求3.1压风自救系统组成:空气压缩机、送气管路、阀门、汽水分离器、压风自救装置(包括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开关等部件及防护袋或面罩)。
3.2压风自救系统的防护袋、送气管的材料应符合MT113的规定。
3.3压风自救装置配有面罩时,面罩用材料应符合GB2626的规定。
3.4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
3.5压风自救装置的外表面应光滑、无毛刺,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
3.6压风自救系统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mm的现象。
3.7压风自救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3.8避灾人员在使用压风自救装置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
3.9压风自救系统适用的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MPa,在0.3MPa压力时,每台压风自救装置的排气量应在100~150L/min范围内。
3.10压风自救装置工作时的噪声应小于85dB(A)。
3.11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为:压风自救主管路(矿井一翼主压风管路)为φ150mm;压风自救分管路(采区主压风管路)及岩巷掘进工作面为φ100mm;煤巷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为φ50mm。
4安装要求4.1压风自救系统安装在掘进工作面巷道和回采工作面巷道内压缩空气管道上,安装地点应在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8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应距底板0.5m,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
压风自救安装管理规定

马场煤矿压风自救系统安装、使用管理规定压风自救系统安装、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水平,保障矿工生命安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结合我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我矿压风自救系统安装标准与管理规定。
一、编制依据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2、《煤矿安全规程》(第437条、第438条、第439条)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第106条4、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5、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一采区安全设施设计二、安装要求1、空气压缩机应安装在地面。
空气压缩机在满足供气需要的同时,要至少有1台备用2、空气压缩机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要求的压力表、安全阀,油润滑、水冷压缩机必须分别装设断油、断水、超温等安全保护装置;压力表必须定期校准。
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必须动作可靠,安全阀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1倍。
空气压缩机吸气口必须设置过滤装置。
3、使用闪点不低于215℃的空气压缩机油。
4、压风泵站内所有设备必须具有产品生产合格证,设备布置符合设计要求,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
5、压风管材应使用钢管,钢管规格满足区域供风强度和风量要求,压风量满足供风区域人员紧急情况需要(每人供风量不小于0.1m3/min)。
6、安装要求1)压风管路和阀门型号符合设计要求,连接紧密、不漏风;在管路安装的较低点,应安装油水分离器,定期排放。
2)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应当达到下列要求:①压风自救装置(标准见附件)安装在采掘工作面和避灾路线巷道的压缩空气管道上,间距不大于100m。
②在以下每个地点都应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放炮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避难峒室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等。
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设置。
压风自救系统安装标准

压风自救系统安装标准压风自救系统是矿井安全生产中的重要设备,它可以在矿井发生事故时为被困人员提供生存空间和生存条件,是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的重要设备之一。
为了确保压风自救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以下是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标准。
一、选择适当的安装位置。
1. 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选择离工作面较近、通风条件好、易于疏散的位置进行安装。
2. 安装位置应远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产生源,确保自救系统不受外部环境影响。
二、安装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 安装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安装资质和经验,严格按照厂家提供的安装说明进行操作。
2. 在安装过程中,要确保所有管路、阀门、仪表等设备安装牢固、连接密封,不得出现漏气现象。
3. 安装完成后,进行系统的压力测试和漏气检查,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三、配套设备的安装。
1. 确保压风自救系统的配套设备如氧气瓶、氧气面罩、压力表等安装完好,使用方便。
2. 配套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便于矿工在事故发生时快速取用,提高自救效率。
四、安装后的检测和验收。
1. 安装完成后,进行系统的全面检测,包括压力测试、漏气检查、配套设备功能测试等。
2. 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压风自救系统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可以投入使用。
五、定期维护和检修。
1. 对压风自救系统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确保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对压风自救系统进行定期的检修和演练,提高矿工对自救系统的熟悉程度和应急反应能力。
六、安全使用和管理。
1. 对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对自救系统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2. 建立健全的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使用。
七、紧急应对措施。
1. 制定压风自救系统的紧急应对预案,包括系统故障、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2. 对压风自救系统进行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矿工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和应对能力。
总结,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标准是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的重要环节,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安装、检测和管理,才能确保自救系统在事故发生时发挥最大的作用,为矿工的生命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压风自救系统安装最新标准

压风自救系统安装最新标准1、原理:固定式永久性压风自救装备:为隔绝式防护装臵,当煤矿井下出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或突出时,避灾人员应立即跑至压风自救装臵处,解开披肩防护袋,打开球阀开工,迅速钻进披肩防护袋,其压力达0.09Mpa左右,对袋外空气形成正压,而袋外有害空气压力低,不能进入防护袋,使避灾人员不致受侵害。
披肩防护待材料具有不漏气、阻燃和抗静电特点。
【主要技术参数】压气源压力:0.3~0.7MPa输出压力调节范围:0.09MPa单个装臵的耗气量:150~200L/min供气方式:连接压风系统或单独配气站(地面)减压噪声:≤85dB操作方式:手动调节、操作重量:0.5kg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两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臵安装。
【主要技术参数】空气压缩机应安装在地面。
采用移动式空气压缩机供风的地下矿山企业,应在地面安装用于灾变时的空气压缩机,并建立压风供气系统。
井下不得使用柴油空气压缩机。
井下压风管路应采用钢管材料,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因灾变破坏。
井下各作业地点及避灾硐室(场所)处应设臵供气阀门。
2、压风自救系统标准1. 基本要求(1)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在距安全出口以外25-40m范围内设臵一压风三通阀门装臵,回风巷有人固定作业地点安装一组压风三通阀门装臵;进风巷在安全出口以外50-100m范围内设臵一组压风三通阀门装臵。
(2)煤巷掘进工作面自掘进面回风口开始,距迎头25-40m的距离设臵一压风三通阀门装臵,然后每500m设臵一组压风三通阀门装臵;岩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50-100m安装一组压风三通阀门装臵;迎头向外每隔500m和放炮警戒地点各安装一组压风三通阀门装臵。
(3)采区巷道每500米要安设一组压风三通阀门装臵,并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臵。
(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突出区域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设臵压风自救装臵。
(5)压风供应泵站必须设臵在地面,压风自救系统安装在掘进工作面巷道和回采工作面巷道内压缩空气管道上,安装地点应在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放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8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应距底板1.5m,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
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根据安监总煤装【2011】33号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压风自救系统建设管理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必须满足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
2.空气压缩机应设臵在地面,空压缩机房管路出口总阀门处必须安装空气过滤净化器,并定期更换滤芯。
3.在压风各支线管路的入口处设臵阀门,在各用户管路终端安装排气阀门。
4.入井管路应在井口附近将管路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5.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应按矿井需风量、供风距离、阻力损失等参数计算确定,但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00毫米,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毫米。
6.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臵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米。
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臵压风自救装臵。
7.掘进工作面应敷压风管路,并设臵供气阀门。
8.主送气管路应装集水放水器。
在供气管路与自救装臵连接处,要加装开关和汽水分离器。
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以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9.压风自救装臵应符合《矿井压风自救装臵技术条件》(MT390-1995)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10.压风自救装臵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毫米的现象。
11.压风自救装臵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避灾人员在使用压风自救装臵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
压风自救系统适用的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兆帕;在0.3兆帕压力时,压风自救装臵的供气量应在100~150升/分钟范围内。
压风自救装臵工作时的噪声应小于85 分贝。
12.压风自救装臵安装在采掘工作面巷道内的压缩空气管道上,设臵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5米以上,管路敷设高度应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规定(最新)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规定为了提高矿井安全生产,保障井下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水平,确保压风自救系统的正常可靠使用,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管路安装要求1、井下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由施工队负责安装。
(1)管路规格:掘进工作面及回采工作面两巷的压风自救管直径不小于4寸,其它分散用风地点管径不小于2寸。
(2)管路敷设要求牢固平直,压风自救装置悬挂后应保证减压阀下端距巷道底板1.2-1.5m(坐姿)或1.7-2.0m(站姿),管路无漏气、袋面无破损。
前后5m无杂物,下部有水沟时必须有盖板。
统一用直径5mm的镀锌钢丝绳或铁链吊挂。
一组压风自救吊挂两处,接头用绳卡固定两头(折10cm、绳卡螺丝朝向主绳侧、绳卡固定在离绳头2cm处),一头一个,确保牢固,绳卡要统一,但在同一条巷道内的吊挂高度必须统一、整齐。
安装压风自救系统的场所前后5m范围内严禁放置工具箱、材料和设备,确保人员到达压风自救场所路线畅通,接头严密不漏风。
(3)压风自救系统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压风自救减压阀扳手要同一方向。
(4)气源接口处要有总阀门,便于压风自救的维护。
(5)袋式压风自救装置上设置气水分离器,保证供风清洁,防止自救袋喷头堵塞。
2、牌板的吊挂压风自救管理牌板要统一平行吊挂在压风管路右侧,且统一用“S”型钩吊挂。
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超出填写范围。
3、安装位置及数量(1)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掘进工作面巷道和回采工作面巷道内的压缩空气管道上;(2)在以下每个地点都应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放炮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等。
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设置;一般情况下岩巷掘进工作面及无突出危险区,沿巷道掘进方向每10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沿巷道掘进方向每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3)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5~8个人使用,平均每人的压缩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0.1m3/min。
压风、供水制度

煤矿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为规范我矿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的管理与使用,确保压风、供水自救系统安全可靠、使用正常,更好的服务于安全生产,提高矿井防灾救灾能力,特制定本制度:一、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的基本要求1、压风自救系统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供水施救系统水源引自地面专用水池,地面水池应采取防冻和防护措施。
2、压风系统必须满足矿井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
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应按矿井需风量、供风距离、阻力损失等参数计算确定,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00毫米,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毫米。
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
3、矿井采区所有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供水管路,并设置供气、供水阀门,间隔不大于200米。
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安全出口25~40米的范围内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后路回风巷道有固定人员作业的地点安装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
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距工作面安全出口50~100米的范围内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后路进风巷道有固定人员作业的地点安装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
工作面安装自救装置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员数量多2台。
6、岩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100—130米巷道内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煤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25~40米的巷道内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道有固定人员作业的地点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
长距离的掘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压风、供水自救装置的组数。
工作面安装自救装置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员数量多2台。
7、主送气管路应安装集水放水器,在供气管路与自救装置连接处,要加装开关和汽水分离器。
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以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8、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破损长度超过5毫米的现象。
9、避灾人员在使用压风自救装置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
煤矿压风自救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ICS :分类号:备案号:DB51煤矿压风自救系统安全技术实施规范(征求意见稿)目次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基本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压风自救系统组成.................................................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总体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空气压缩机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 压风管路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 压风自救装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4.6 技术参数.........................................................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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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压风系统安全标准前言本标准是根据《煤矿在用空气压缩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煤矿井下移动式空压机》、《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用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的通知》以及国家、山西省相关规定,由集团公司安监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
编制过程中,编写组进行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国家有关资料,反复修改,最后由安监局组织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七章。
内容包括:基本规定、空压机、安全设施及仪表、安装设置、管道、冷却润滑系统、自动保护装置、压风自救。
本标准适用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对矿井压风系统的安全管理和监管,并作为《矿井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评估、检查主要内容,其中第一章《基本规定》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对标准进行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集团公司安监局安全体系建设办公室,邮箱:ajjstx@。
本标准的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同煤集团安监局主要起草人:丁学良康松涛段文广史永强王建江郭峰黄正成目录1基本规定 (3)2空压机 (4)3安全设施及仪表 (7)4安装设置 (10)5管道 (11)6冷却、润滑系统 (13)7自动保护装置 (13)8压风自救 (15)1基本规定1.0.1空气压缩机不得选用滑片式,应优先选用螺杆机型,严禁选用无安全保障、证书或证件不全、假冒伪劣的产品及配件。
1.0.2空气压缩机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井下使用的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应具备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空气压缩机储气罐(风包)应取得设计、制造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
1.0.3采购的空气压缩机到货后,必须按规定进行入矿验收。
1.0.4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对深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2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装。
1.0.5安装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及其储气罐时,应保证其四周留有足够的空间,并保持通风良好,便于维修、维护。
1.0.6井下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和风包应分别设置在2个硐室内,硐室要有独立的回风系统,不得存放可燃物,且必须采用不可燃材料支护。
1.0.7移动式空气压缩机要设置在顶板完整、支护良好、无杂物堆积、无淋水和粉尘飞扬的地点,保证安装地点空气流畅,不得妨碍人员作业和行走。
1.0.8各类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使用合格的压力表、安全阀、断油(或断水、断风)保护、过流保护、超温和超压保护,电气设备应有过载、短路、断相等保护。
1.0.9井下空气压缩机安设地点应设置安全监测设备,有效监测环境温度和有害气体浓度;采取消噪声措施,压缩空气站内的噪声值不应超过85dB,地面站内应设隔音值班室;应有完备的消防设施及警示标识。
1.0.10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负责空气压缩机的使用、维护、保养工作,煤矿在用空气压缩机每3年至少由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检测1次。
1.0.11固定式空气压缩机硐室应设专人值守,并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空气压缩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1.0.12空气压缩机安全阀、压力调节器保护必须定期试验,确保其灵敏可靠,安全阀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1倍。
1.0.13单机容量为20m3/min及以上,且总容量不小于60m3/min的压缩空气站,应设手动单梁起重机;小于以上规模的压缩空气站,宜设起重梁。
1.0.14机房内建立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设备运行日志、车间定时巡视、交接班、机电事故等记录本,并认真如实填写。
业务管理部门应及时分析、评估设备运行状况。
2空压机2.0.1必须有压力表和安全阀。
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必须动作可靠。
2.0.2安全阀必须每月试验一次,保证其动作灵活可靠。
各部位安全阀必须每年校验一次,检查和校验结果签字存档。
2.0.3压力调节器必须每班检查试验一次,检查试验结果签字存档。
2.0.4使用润滑油的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断油保护装置或断油信号显示装置,每班开机前试验一次,保证动作灵敏可靠。
2.0.5水冷式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断水保护装置或断水信号显示装置,每班开机前试验一次,保证动作灵敏可靠。
2.0.6空气压缩机的排气温度单缸不得超过190℃、双缸不得超过160℃,必须装有温度保护装置,超温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2.0.7空气压缩机吸气口必须设过滤装置,滤风器必须三个月清洗一次。
2.0.8空气压缩机必须使用经过化验合格且闪点不低于215℃的压缩机油。
油质有合格证及化验记录存档。
2.0.9气缸无裂纹、不得有漏水、漏气现象。
阀室无积垢和炭化油渣、阀片无裂纹,与阀座配合严密,弹簧压力均匀。
2.0.10严禁运转时中断冷却水。
冷却水压力不超过0.25MPa,冷却水出水温度不超过40℃,保持出入水温差在6~12℃之间。
后冷却器排气温度不超过60℃。
2.0.11冷却系统必须定期检修清洗,保证冷却管路必须畅通,水垢厚度不超过1.5mm。
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不得有裂纹,冷却水管无堵塞、无漏水。
2.0.12有十字头的曲轴箱,油温不大于60℃;无十字头的曲轴箱,油温不大于70℃。
如果曲轴箱的油能进入气缸的,必须使用与气缸油牌号相同的压缩机油。
2.0.13气缸以外部位的润滑,用油泵供油时油压为0.1~0.3Mpa。
润滑油必须经过过滤,过滤装置应完好。
2.0.14空气压缩机的风包应设在室外阴凉处或采取相应措施,风包的温度应保持在120℃以下,并且装有超温报警装置。
风包出口管路上必须加装符合要求的释压阀,释压阀的口径不得小于出风管的直径,释放的压力应为空气压缩机最高工作压力的1.25~1.4倍。
2.0.15压风机风包上必须装设可靠的安全阀、放水阀和压力表,并有检查孔,必须定期清除风包内的油垢。
2.0.16空气压缩机的盘车装置应与电气启动系统闭锁。
2.0.17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进行整改。
测试内容和整改内容存档。
2.0.18风包必须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要求,不得有裂纹和严禁私自修补。
2.0.19空气压缩机经过大修后应进行试运转,空载试运转时间不少于1h;负荷试运转按额定压力的25%、50%、75%及100%,分四步进行,前一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试运,每一步试验时间不少于1h,最后一步试验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适些延长。
2.0.20新安装或检修后的空压机受压部件及风包,应用1.5倍空气压缩机工作压力做水压试验,持续时间不少于20min,不应有渗漏;气缸体、气缸盖、气缸座,冷却器等部件的水腔应以不低于0.5MPa的压力作水压试验,持续5min不应渗漏。
3安全设施及仪表3.1空气滤清器3.1.1空气压缩机必须在进气口安装进气滤清器装置,使进入压缩机的空气尽可能地清洁。
应选用效果好的滤清器,并按需要增大滤清器尺寸,以减少更换滤清元件的次数及增加每次清洗滤清元件的间隔时间。
3.1.2滤清器的结构和安装应便于拆卸及更换元件。
3.1.3选用油浴式滤清器,应使用与空气压缩机相同牌号的润滑油作为滤清器油。
3.1.4在大型空气压缩机的进气系统上,应安装压差显示仪表或其他有效的滤清器污染指示装置,以测量空气滤清器的空气流动阻力,指示出该处的清洁程度,便于及时清洗。
3.2储气罐3.2.1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允许有两台或多台压缩机共用一只储气罐。
其他类型的空气压缩机,每一台必须具有单独的储气罐。
3.2.2新安装或检修后的储气罐还应用1.5倍空气压缩机工作压力做水压试验。
3.2.3储气罐必须安装安全阀,在其出口处应安装关闭阀。
对于移动式空气压缩机或回转式空气压缩机的安全阀可以安装在管系内,但在安全阀和储气罐之间不允许安装其他阀门。
3.2.4每一储气罐必须装设能正确计量的压力表。
对于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压力表可安装在管系内,但在压力表与储气罐之间不允许安装其他阀门。
3.2.5每一储气罐底部应设有一合适的放水阀,能保证排液畅通且无剩液。
3.2.6储气罐应具有一个便干进行清洗和检查的检查孔。
3.2.7井下压缩空气站的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和储气罐,必须分设在2个硐室内。
3.3压力表3.3.1各类空气压缩机也应在合适位置安装压力表,压力表必须定期校准。
1)大型二级活塞式空气压缩机应在每一压缩级后安装压力表。
2)中型二级活塞式空气压缩机应在末级压缩机后安装压力表。
但初级压缩后需安装一只管接头,可在需要时装设压力表。
3)回转式空气压缩机及小型活塞式空气压缩机只需在末级安装一只压力表。
3.3.2对于压力供油润滑系统内,应在合适的位置上安装指示润滑油压力的压力表。
3.4温度计3.4.1空气压缩机应在下列位置装设读数温度计或其他温度测量或记录装置:1)每一压缩级出口处〔尽可能接近排气阀);2)后冷却器出口处;3)每一冷却水回路进出口处;4)活塞式空气压缩机曲轴箱润滑油油池;5)大型空气压缩机进口处;6)其他有测温要求处。
3.4.2指示式温度计内使用的气体或液体应是无毒的和非可燃易爆的,温度计应具有最小的热滞后。
3.5安全阀3.5.1空气压缩机应安装安全阀。
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应动作可靠,安全阀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1倍。
3.5.2在储气罐出口管路上应加装释压阀,释压阀要有产品合格证。
释压阀的口径不得小于出风管的直径,释放压力应为空气压缩机最高工作压力的1.25~1.4倍。
3.5.3各类空气压缩机末级出口处也应安装一只安全阀。
大型二级活塞式空气压缩机应在第一级之后装设一只安全阀。
小型空气压缩机及回转式空气压缩机,如果空气出口是直接与储气罐相连接,则只需在储气罐上安装一只安全阀。
3.5.4安全阀要齐全,校验标签和校验报告有效。
4安装设置4.0.1压缩空气站位置宜靠近用风负荷中心。
压缩空气站的集中或分散、井上或井下设置,应根据实际需要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0.2空气压缩机应安装在空气清洁和远离热源的场所,并应注意减少进入空气压缩机内空气的烟雾、潮气及尘埃。
如果在较热的或有尘埃的环境内安装空气压缩机,则应通过导气管将空气压缩机的进气口尽可能地布置在无尘和低温区域。
4.0.3在地面集中设置空气压缩机的数量不宜超过5台,井下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应布置在通风良好的硐室内,同一硐室内不允许多于3台。
为了维护和拆卸的需要,空气压缩机周围应有一定的空间。
4.0.4单台无基础活塞式空气压缩机可安装在巷道扩帮的硐室内,采用不燃性支护材料,应对空气压缩机采取防护措施,位置应在井下进风巷道内。
低瓦斯矿井中,送气距离较远时,可在井下主要运输巷道附近新鲜风流通过处,设置压缩空气站;但每台空气压缩机的能力不宜大于20m3/min,数量不宜超过3台;4.0.5空气压缩机的冷却表面应面对通风气流,通过空气压缩机后的通风空气,其温度的上升不应高于10℃。
4.0.6空气压缩机的风包,在地面应设在室外阴凉处,在井下应设在空气流畅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