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八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保障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和工期,制定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工程合同签订1. 工程合同签订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工程合同签订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工程的工期、质量、报酬等内容。
3. 工程合同签订应当由公司签约人和项目负责人共同参与,确保合同的执行与监督。
4. 工程合同签订应当注明各方的联系方式,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沟通与协调。
5. 工程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存档备查,方便日后的查找和审核。
四、合同履行1. 合同的履行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不得私自修改或违约。
2. 在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合同。
3. 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形式的违约行为将被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如工程项目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按合同要求履行的,双方应当及时进行协商,商定解决方案。
五、合同管理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管理档案,对公司所有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2. 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对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各方合同的履行情况。
3. 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时,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协助解决问题。
4. 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对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5. 相关部门应当密切合作,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六、违约责任1. 对于涉及工程合同违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取消资质等。
2. 违约责任的判定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不得私自处理。
3. 违约行为严重的责任人将被列入公司黑名单,并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七、附则1. 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由公司领导审定,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 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如需修改或完善,应当经过公司领导审议后方可进行。
工程项目各类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各类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工程承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等各类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工作。
合同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查、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管理工作,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六条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合同的起草应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
第八条合同签订前,合同管理部门应进行合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一)合同对方的合法资格和信誉;(二)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三)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合理,是否存在不公平、不平等的情况;(四)合同是否符合公司利益和项目需求。
第九条合同签订时,应严格按照公司授权和批准权限进行,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十条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将合同文本归档管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分发合同副本,确保合同的履行和执行。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遵循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工程施工单位合同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单位合同管理规定一、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应当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建设方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沟通,明确工程的基本要求、质量标准、工期限制、安全责任等关键条款。
合同文本应详细列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范围、进度计划、变更处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合同的管理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
该部门或人员需负责合同的保管、更新和执行监督。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变更都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予以保存。
三、工程质量与验收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建设方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在工程完成后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报告,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四、工程款项的支付工程款项的支付应遵循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时间节点。
建设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而施工单位则应在收到款项后提供相应的发票或收据。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支付计划,双方应协商一致后作出书面修改。
五、违约责任若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形式和金额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对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中应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以便快速高效地解决争端。
七、其他事项合同还应包括保险、知识产权保护、保密协议等相关条款,以确保项目的全面合规性。
同时,双方可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商定其他必要的条款。
结语:。
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行为,促进合同的有效履行,保障企业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活动,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结算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合同管理,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协调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应根据不同项目的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和流程,确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六条企业在进行工程项目招标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合同签订,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企业应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工程范围、工期和价款等重要内容。
第八条合同签订前,企业应对中标单位的资质、信誉和履约能力进行认真审查,确保中标单位具备承担工程项目的能力。
第九条合同签订后,企业应及时将合同文本归档备查,并妥善保管,以备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时查证。
第十条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与中标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因合同内容不清晰或矛盾导致的争议,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十一条企业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组织工程项目开展,做好工程进度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十二条企业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并及时履行相应的支付义务,避免因拖欠款项而影响工程项目进展。
第十三条企业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控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企业应加强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第四章合同变更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必要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进行合同变更。
第十六条合同变更应明确变更原因、内容、方式和影响,避免合同变更引发不必要的争议和法律纠纷。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管理制度一、合同准备阶段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工程的规模、技术要求、施工难度、风险评估以及预算编制等。
同时,应当明确合同双方的资质与责任,确保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法律地位和履约能力。
二、合同签订阶段合同文本应当详细列明工程的范围、标准、工期、价格条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
双方应当在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自愿平等地签订合同。
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严格遵守。
三、合同执行阶段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成本等要求进行施工。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物资支持,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如有变更需求,应当通过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四、合同监督与考核建立合同执行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对于合同执行情况,应当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及时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五、合同变更与调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市场变化、设计调整等因素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双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重新协商确定变更事项,并形成书面文件,作为原合同的补充部分。
六、合同结算与验收工程完成后,应当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量的核算和款项的结算。
在满足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经过双方验收合格,方可进行最终的工程交付。
七、合同争议解决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档案管理合同执行完毕后,应当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归档保存,以备日后查询和参考。
结语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上述范本,希望能够为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或管理的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环节顺利进行。
第四条公司设立工程合同管理组织,负责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范围第五条工程合同的签订范围包括:(一)招标及非招标建筑安装工程、消防及智能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零星工程施工合同;(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三)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属于工程管理范围的各种经济协议等。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程序第六条工程合同的签订程序分为: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核、合同审批、合同签订、合同备案。
第七条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合约部主持合同谈判工作,各有关部门参与;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以上级别(含)领导主持合同谈判;合约部组织各有关部门参与。
第八条合同谈判结束后,由合约部负责起草合同文本,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合同文本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由合约部提交合同审核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部门应在收到合同文本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条合同审核无误后,由合约部提交合同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部门应在收到合同文本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
第十一条合同审批通过后,由合约部与合同对方签署合同,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后,由合约部负责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备案,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与跟踪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后,合约部负责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合同条款的全面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形,由合约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工程合同内部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内部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合法性与有效性,特制定本工程合同内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员工及相关合作单位。
3. 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公司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所有工程项目。
2. 项目管理办公室下设合同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结算等工作。
3. 各项目负责人需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规定,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三、合同管理1. 合同签订前,项目负责人应充分了解项目需求,与合作方进行详细沟通,确保合同条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合同草案由法务部门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建立合同台账,跟踪合同执行情况。
4. 合同变更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书面确认。
四、工程实施与监督1.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工程规范进行。
2. 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项目进度会议,及时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问题。
3. 质量监督部门应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4.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财务管理1. 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工程进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2. 合同款项支付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避免超付或拖欠现象。
3. 对于合同外的增减项,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并按程序审批后执行。
六、风险管理1. 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在建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2. 对于识别出的风险,应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和预案。
3.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的情况,应及时调整管理策略,减少损失。
七、信息管理与报告1. 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共享。
2. 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包括进度、质量、成本等关键指标。
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制度一、合同签订阶段1. 合同审查:在合同签订之前,施工单位应当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后期发生纠纷。
2. 合同履行保证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履行保证金,确保合同的履行。
同时,要做好履行保证金的管理,定期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 合同工商登记:签订合同后,应当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确保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避免因为未办理登记而导致合同无效。
二、合同执行阶段1. 施工进度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照计划进行。
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避免影响工程进展。
2. 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纠正问题。
3. 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4. 结算管理: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进行工程结算。
做好结算资料的归档,确保结算过程的透明和合法性。
三、变更管理1. 变更管理程序: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变更管理程序,确保变更合同的程序合规。
变更管理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
2. 变更合同审批: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合同变更的审批程序,确保变更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变更合同涉及资金变动的,应当及时办理资金申请手续。
3. 变更合同记录: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变更合同的记录和归档工作,定期对变更合同进行审核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管理机制。
四、质量安全管理1. 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目标和责任部门,加强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2. 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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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一
一章总则
一条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有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条我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等,均适用本管理制度。
三条公司法务部是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在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
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各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2、负责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
3、负责组织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
4、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
5、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6、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
7、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8、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章合同的签订
四条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
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
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五条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签订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六条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七条属投标中标的项目,经办人要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业主招标文件,确定我方投标书主要条款。
八条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