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门诊、病房、急救室设置
普通专科门诊部设置规范

普通专科门诊部设置规范一、科室设置(一)至少设1个一级科目或2个二级科目,或者设4个以上的专业科室。
(二)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处置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注射室、医疗质量控制室。
二、人员(一)门诊部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一级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设2个二级科目的,至少有5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本专业医师,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执业医师。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专科护士,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医技科室至少配有1名中级以上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
(五)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50%。
三、建筑、设施与环境门诊应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要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创造和谐的就医和人文环境。
(一)门诊部相对独立,有单独通道,与同类医疗机构的直线距离不少于1公里。
(二)业务用房的总建筑面积 = 200(基础面积)+ 临床科目数×60(平方米)。
(三)各诊室相对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四)门诊部的地面装修要使用防滑、防噪音的材料,墙面使用材料易于清洗消毒,建筑布局符合卫生学要求,要有一定的区域划分,应做到人、物流向合理,污、洁相对分开。
(五)门诊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要经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控制等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六)消毒供应室符合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的要求。
(七)药房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八)检验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四、设备(一)基本设备:氧气瓶、气管插管、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监护仪、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恒温箱、电冰箱、100MA以上X光机、B超、高压灭菌设备。
抢救室标准

四、抢救室设置其他要求
1.辅助用品应配备齐全,如: (1)除颤仪与导电糊、纱布块、电极片同一 位置放置。 (2)氧气流量表、负压表、扶舒清等应放置 在抢救室内便于及时取用。 2.所有物品应定位放置、定量配置、定人管理、 定期维护。 3.抢救室功能必须与房间名称一致。
商洛市中心医院 各病区抢救室配备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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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抢救室位置 二、抢救室床单位设置 三、抢救室必备物品 四、抢救室设置其他要求
一、抢救室位置
抢救室应尽量安置在靠近医护办公室的地方, 以便病情观察和及时救治。 1.外科楼:在护士站隔壁统一设置有抢救室。 2.内科楼A:在护士站对面统一设置有抢救 室。 3.其他病区:根据科室布局合理安排,建议 设在护士站对面的病房。
二、抢救室床单位设置
抢救室内设置1—2张病床为宜,每床间距不 少于2m,互相有围帘隔开,有条件的一人一 室。 1.床单位需准备为备用床。 2.每个床单位需备心电监护仪、吸氧装置及 负压吸引装置,心电监护仪放救室内必须备有抢救车,所有物品严 格按照抢救车平面示意图摆放。 2.特殊科室根据情况配备相应物品,如心 血管内科应备除颤仪等。
医院科室面积设置一览表

25 100 45 25 25 25 25 25 25 350 25 25 25 25 25 50 25 25 25 25 25 35 35 50 70 25 25 25 100 35 5.7*5.4高度2.8---3米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3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治疗室1间
25
急救室1间
25
妇检室1间
25
储藏室1间
25
主任办公室1间
25
男女卫生间
25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病房25间
25
换药室1间
25
产房
污染区(更衣室1间、卫生间)
15
产妇接待室1间(含卫生间)
15
污物处理室1间
15
清洁区
15
待产室1间
15
隔离待产室1间
15
辅料准备间1间
15
洗涤间1间
15
晾晒间1间
15
新生儿淋浴室1间
医院科室面积设置一览表
科室名称 门诊部 门诊大厅
挂号室1间 医保室1间 收费室3间 门诊药房1间 药房值班室1间 收费值班室1间 门诊检验室1间(含抽血室) 中药房1间 门诊治疗室1间 急救室1间 换药室1间 门诊储藏室1间 男女卫生间 口腔诊室5间 口腔加工室1间 口腔消毒室1间 中医门诊1间 手显微外科门诊1间 慢性病门诊1间 门诊输液室1间 门诊儿童输液室1间 骨伤科门诊 骨伤科门诊1间 微创手术室1间 石膏室1间 手法按摩室5间 妇产科门诊 妇科门诊1间 产科门诊1间 专家门诊1间 妇检室1间 婚检室1间 治疗室2间 人流冲洗室1间 洗手消毒室1间 计划生育手术室1间 观察休息室1间 处置室1间 皮肤科门诊 皮肤科诊室1间 治疗室1间 行政管理 院长1间 业务院长1间 行政院长1间 财务室1间 核算室1间(含资产管理办公室) 会议室1间 护理部1间(含感控办) 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1间 信息中心2间 市场部1间 人事部1间
门诊急诊用房

三、建筑设计
3。2。1一般规定: 三、楼梯、走道
1)楼梯的位置,应同时符合防火疏散和功能分区的要求。 2)主楼梯宽度不得小于1.65m,踏步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
应大于0.16m 。 3)主楼梯和疏散楼梯的平台深度,不宜小于2m 。 4)三层及三层以下无电梯的病房楼以及观察室与抢救室不在同一
产后的检查以及计划生育小手术等,就疹者非属病人;妇科属 病科,病人诊察后还需要治疗。因此,妇、产科分室设置为宜。 2)产科病人 行动不便,最好设置底层或二层。为使产妇不受其 他病菌感染,产科最好在尽端并有单独出入口。 3)妇、产科室合设时,妇、产病人用的厕所一定要分开,以保证 产妇不受感染。 4)妇、产科诊室中诊察床位应三面临空布置,应有布帘或隔断遮 20 挡。
诊监护病床,以提高抢救成功率。 5)急诊科门厅人流、病种繁杂,易于交叉感染。设计时要合理组
织流线,同时要设一定的休息空间,并要考虑备用担架、轮椅 及公共电话的位置。 6)急诊科应设独立的挂号室及药房。与门诊合用时应设单独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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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设计
3。2。2 门诊部
十、急救中心 1)急救中心分院前急救和院内急救两部分。院前急救部以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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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设计
3。2。2 门诊部
五、眼科诊室。 眼科诊室要求光线 均匀柔和。标准视力表应挂于明亮处,视
距为6米,可用镜子反射来缩短距离。眼科暗室要求有完善的遮光 措施和良好的通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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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设计
3。2。2 门诊部
六、耳鼻喉科诊室。 耳鼻喉科诊室布置分大统间小隔断的布置及小隔间布置两种
入口应有防滑设施,并应设坡道,便于推车、轮椅出入。 3)急诊病人中一部分需入院治疗,急诊科与住院处应联系方便。
(课件)急诊部设置及护理工作

(3)病情观察
• 急诊科设有一定数量的观察床,收治一时尚不能确诊或经 短时间留院观察后可以返家者,留院观察时间一般3~7天 。留院观察室护理工作包括:
• ①患者人院登记建档,认真填写各项记录,书写留院的病 情报告;
• ②随时主动巡视与观察患者病情,及时处理医嘱,做好晨 、晚间护理,加强心理护理;
• ③做好患者及家属的管理工作。
急诊护理工作
• (1)预检分诊 • (2)抢救工作: • (3)病情观察
(1)预检分诊
• 须有专人接待患者,护士必须掌握急诊就诊标准,做到一 问、二看、三检查、四分诊。遇到急、危重症患者,立即 通知值班医生及抢救室护士;遇到意外灾害事件,立即通 知护士长和有关部门并救治伤员;遇到法律纠纷、刑事案 件、交通事故等事件,尽快通知医院保卫部门或直接与公 安部门取得联系,并请家属或陪护人员留下。
③做好抢救记录和查对工作
• 记录要求详细、正确,包括患者和医生的到达时间、抢救 措施落实时间(如用药、吸氧、心肺复苏等),要详细记录 执行医嘱的内容及患者病情动态变化。在抢救过程中,凡 口头医嘱必须向医生复述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再执行, 抢救完毕后,请医生及时补写医嘱和处方。各种抢救药品 的空药瓶、空安部、输血袋等须两人核对后,方可弃之。
急诊部设置及护理工作
护-28
目录
• 前言 • 急诊的设置和布局 • 急诊护理工作
前言
• 急诊是医院诊治急、危重症患者的场所,是抢救患者生命 的第一线。对有生命危险的患者及意外灾害事件,能提供 快速、高效的服务。急诊科护士应有良好的素质,具备一 定的抢救知识和经验,技术熟练,动作敏捷。急诊的管理 工作应达到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
(2)抢救工作:
• ①物品准备 • ②配合抢救 • ③做好抢救记录和查对工作
医疗急救站设置原则和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建设和设备配备标准

医疗急救站设置原则和建设标准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急救工作,实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院前急救网络,提高医疗急救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急救服务,提制定医疗急救站建设标准。
一、急救站设置原则(一)急救网络体系设置原则急救体系建设以医院为依托,通过人员培训、设配配置、房屋建设,建成以120应急救护站的急救网络体系。
按照“就近、及时、考虑医院救护能力、尊重病人意愿“的原则,对急救站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二)急救站建立模式急救站依托条件较好的综合医院,急救分为院前急救和院内急救。
院前急救由急救通讯设备、急救车辆、急救医疗设备、急救药品和相应的急救人员组成,能够单独完成院前急救任务。
院内急救依托医疗机构急诊等相应科室进行专业救治。
二、急救站(一)急救站建设标准1、业务用房:布局合理,各室独立,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应有停放救护车辆的专用场地和急救专用通道。
2、床位设置:设观察床位2张以上,观察床易用移动式观察床,且每观察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3、科室设置: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抢救室、观察室(病房)、接警室等科室。
化验室和药房可与医院共用,但必须保证急诊24小时畅通。
4、人员配置:医院内、外、妇、儿科医生配备齐全,相对稳定。
其负责人应由1名在急诊室工作至少半年以上、接受过急救知识培训、取得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担任。
按医生、护士1:2的比例配备医护人员,并配备护师或在急诊室工作3年以上的护士担任护士长。
医生必须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护理人员必须有护士执业资格。
5、急救车辆:至少有1辆车况良好、装备齐全、运行正常的值班救护车。
车身两侧喷涂国际通用“蛇杖”和120急救标志,配有急救警灯、警报器。
6、医疗设备:配备有呼吸机、心电图机、除颤仪、洗胃机、吸痰器和气管切开包、静脉切开包、缝合包、胸穿包、腹穿包、导尿包、接生包。
7、急救药品:备用满足医疗急救工作需要的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
永昌县医疗急救中心设置原则和建设标准

(试行)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医疗急救工作,实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县院前急救网络,提高医疗急救质量,为泛博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急救服务,特制定永昌县医疗急救中心、站、点建设标准。
一、急救中心(站、点)设置原则我县急救体系建设以县医院为依托,通过人员培训、设备配置、房屋改建,建成以县医院 120 应急救护中心为枢纽,县二院、新城子中心卫生院为两翼,各乡镇卫生院为站点、辐射全县111 个村卫生室的“20 分钟急救圈”的急救网络体系。
县急救指挥中心按照“就近、及时、考虑医院救治能力、尊重病人意愿”的原则,对急救站、点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1.分级设置。
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的类别和基本医疗条件,我县的医疗急救机构设置分为急救中心、急救站、急救点。
全县设立急救调度中心,在县人民医院设立应急救护中心,县二院、新城子卫生院设立急救站,其他乡镇卫生院设立急救点,辐射全县 111 个村卫生室。
2.按服务半径设置。
服务半径原则上不小于 5 公里。
3.按区域经济、人口密度和地理环境等条件综合设置。
所属区域人口密集,道路复杂拥挤,救护车到达时间较长,可以缩短服务半径设置。
4.根据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条件设置。
所属医疗机构重点专业突出,功能完善,符合急救中心、站、点设置基本标准。
急救中心、站依托条件较好的综合医院或者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急诊科(室)设置,急救分为院前急救和院内急救。
院前急救由急救通讯设备、急救车辆、急救医疗设备、急救药品和相应的急救人员组成,能够单独完成院前急救任务。
院内急救依托医疗机构急诊等相应科(室)进行专业救治。
二、急救中心(站、点)(一) 120 调度中心建设标准基本设施①有独立的办公场地,总建造面积不少于 300 平方米,并分设指挥大厅、会商室、机房、办公室、资料室等。
②属全供事业单位,有编制,并有专项急救经费。
③指挥调度大厅面积≥60 平方米以上。
④有独立的机房面积≥10 平方米,有独立的温度和湿度调控设施。
医院急诊科设置及管理规范标准[详]
![医院急诊科设置及管理规范标准[详]](https://img.taocdn.com/s3/m/59b40c95f021dd36a32d7375a417866fb84ac0ea.png)
医院急诊科设置与管理规* 〔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设置,加强管理,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第二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急诊科,并按照本规*建立和管理。
第三条医院急诊科是社会急救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也是院内急症救治的首诊场所。
急诊科负责 24 小时为来院的急诊患者发展抢救生命、稳定病情和缓解病痛的处置,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急诊科的指导和监视,医院应加强急诊科的建立和管理,提高急诊救治水平,保障医疗安全。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第五条急诊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药品等条件,以保障急诊救治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急诊科应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各类辅助检查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急诊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急诊科应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有条件的可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和安全保卫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半径。
第八条急诊科应有明显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
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清晰明显,紧急救治相关科室的效劳能够保持连续与畅通。
第九条急诊科应璀璨通风,候诊区宽阔,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造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
儿科急诊应根据儿童的特点,提供适合患儿的就诊环境。
第十条急诊科抢救室应临近急诊入口,设置一定数量的抢救床,每床占地面积以 14-16 平方米为宜。
抢救室内应备有完好的急救药品、器械及处于备用状态的心肺复苏、监护等抢救设备,并应具有必要时施行紧急外科处理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