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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商品申报规范

进出口商品申报规范

进出口商品申报规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海关总署2006年第16号公告,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编制,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为了规范进出口企业申报行为,提高申报数据质量,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该《目录》于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填制报关单时首先应根据《税则》及《综合分类表》的商品归类原则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正确归类,并确定应归入的税则号列(8位编码)及《综合分类表》编码(10位编码),然后在填报“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目时,应当严格按照《目录》相应编码对应的申报要素栏所列申报要求认真填写报关单相应栏目。

如:(一)进出口商品:低密度高压聚乙烯、颗粒状、进口CIF价1600美元/吨,10位编码39011000.10200克以上/平方米、58-61",10位编码52114200.10年12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规范进口汽车零部件的申报,便利企业通关和海关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海关总署对汽车零部件的申报做如下规定:(一)公告中所称汽车零部件是指用于生产汽车的零部件(以下简称生产件)和用于维修汽车的零部件(以下简称维修件),不含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

(二)进口货物收货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属于《需要详细列名申报的汽车零部件清单》(见附件1)范围内的汽车零部件时,应当按照公告的规定逐项进行申报,不得进行简化或者合并归类。

(三)进口货物收货人申报进口生产件应当符合以下填报要求:1、在报关单“商品名称”栏内,应当填报进口汽车零部件的详细中文商品名称和品牌,中文商品名称与品牌之间用“/”相隔,必要时加注英文商业名称;进口的成套散件或者毛坯件应在品牌后加注“成套散件”、“毛坯”等字样,并与品牌之间用“/”相隔。

2、在报关单“规格型号”栏内,应当填报汽车零部件的完整编号。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海关整理出来,最新最全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海关整理出来,最新最全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一、预录入编号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

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编号。

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理单岗位可以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

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报关单标识。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或分册,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登记手册》的变更手续后填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指南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指南
一.报关单预录入编号
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

预录入报关单及EDI 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报关单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 位数码,由各直属海关统一管理。

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统计、理单部门可以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

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报关单标识。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无法确定进(出)口口岸以及无实际进出口的报关单,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写方法

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写方法

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写方法一、报关单的基本信息:1.报关单号:每个报关单应有唯一的报关单号,并且应按照一定规则进行编码。

2.海关关区:指进口货物所属的海关关区。

3.运输方式:表示货物的运输方式,包括空运、水运、公路运输等。

4.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车次号:如果是空运,则填写航班号;如果是水运,则填写船名及航次;如果是公路运输,则填写车牌号。

5.国家/地区:表示货物的原产地和发货国家/地区。

二、报关单的申报人信息:1.名称:申报人的名称,可以是进口商、代理报关公司等。

2.证件号码:申报人的证件号码,一般是营业执照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3.地址:申报人的地址。

三、报关单的收发货人信息:1.名称:收发货人的名称,可以是进口商、经营单位等。

2.证件号码:收发货人的证件号码,一般是营业执照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3.地址:收发货人的地址。

四、报关单的运输工具和航次/车次信息:1.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车次号:填写运输工具的名称,例如船名、航班号或车牌号,以及运输工具的航次/车次号。

2.运输工具提单/运单号:填写运输工具的提单/运单号。

五、报关单的装卸货地和港口代码:1.装货地:填写货物的装货地。

2.装货港代码:填写装货港的代码,可以查询国际港口代码表来获取对应的代码。

3.卸货地:填写货物的卸货地。

4.卸货港代码:填写卸货港的代码,同样可以查询国际港口代码表来获取对应的代码。

六、报关单的报关事项:1.进口/出口口岸海关:填写进口货物的入境口岸海关。

2.进出口日期:填写报关单的申报日期,即进口货物的到货日期。

3.征免性质:表示货物的征免性质,包括一般征税、保税区、特殊监管区域等。

4.运费/保费:填写运输货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运费和保险费。

5.包装种类:填写货物的包装种类,例如纸箱、木箱、托盘等。

七、报关单的货物明细:1.品名及规范型号:填写货物的品名和规格型号。

2.单位:填写货物的计量单位,例如个、件、千克等。

3.数量:填写货物的数量。

一般贸易进口报关单填写规范

一般贸易进口报关单填写规范

一般贸易进口报关单填写规范一般贸易进口报关单填写规范进口报关单指进口单位向海关说明和审报进口货物详细情况所填的表单,是进口流程中必不可少的审报资料之一。

所以,进口单位要如实填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更不得伪造、篡改。

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预录入编号:指预录入单位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用于申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接受申报的报关单(在SimTrade中可以不填)。

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

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此栏报关单位不用填写。

进口口岸:指货物实际进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关境的口岸海关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备案号: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

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

进口日期:进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本栏目填报的日期必须与相应的运输工具进境日期一致。

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

申报日期: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日期。

预录入及EDI报关单填写向海关申报的日期,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由审单关员按实际日期修改、批注。

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

经营单位: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

经营单位编码为十位数字,指进出口企业在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海关给企业设置的注册登记编码。

运输方式:指载运货物进出关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分类。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

运输工具名称:指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摘要

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二、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二)H2000通关系统报关单海关编号为18位数字,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下列问题导致退单:关联报关单号不符合上述的规定格式;深加工结转进口报关单未结关。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关境的口岸海关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在不同出口加工区之间转让的货物,填报对方出口加工区海关名称及代码。

其他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下列问题导致改单:黄岛海关与大港海关两地报关时口岸错误。

五、合同协议号本栏目应填报进(出)口货物合同(协议)的全部字头和号码。

下列问题导致退单或改单:人工审核报关单,该栏目不填,产生退单;计算机审核报关单,该栏目不填或填错导致改单。

六、进口日期/出口日期(一)进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本栏目填报的日期必须与相应的运输工具进境日期一致。

进口申报时无法确知相应的运输工具的实际进境日期时,本栏目免予填报。

(二)出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

本栏目供海关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在申报时免予填报。

无实际进出境的报关单填报办理申报手续的日期,以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为准。

七、申报日期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受其委托的报关企业申请的日期。

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日期。

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写方法

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写方法一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发货人,或者他们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统称“报关人”),都必须在货物进、出口的时候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口的证件和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以便海关依据这些单据证件,审查货物的进口是否合法,确定关税的征收或减免事宜,编制海关统计。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份数主要是根据报关作业及海关监管的需要。

一般来说,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报关,需填写一式四份报关单;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需填写一式五份报关单;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需填写一式六份报关单。

另外,以转关、转口方式需海关监管的货物还需增加一份报关单。

《进口货物报关单》上栏目众多,而且对填写的要求比较严格,下面逐项介绍一下填写方法:1.进口口岸:填写货物入境的口岸名称;2.经营单位:填写对外签订或执行进口贸易合同或协议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或其他单位名称;3.收货单位:填写进口货物的实际使用单位名称及其所在地区。

进口货物如果预知收货后的运往地区,其收货单位所在地以预知运往收货地区为准。

4.合同协议号:填写本批货物合同或协议的详细年份、字头和编号及附件号码;5.批准机关及文号:指需经有关机关批准才能进口货物的批准机关名称及批准文号;6.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江海运输填船舶名称;陆运填车号;空邮运只填“空运”或“邮运”字样即可。

7.贸易方式:可根据情况分别填写以下贸易方式(1)一般贸易;(2)国家间、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捐赠送物资;(3)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籍华人捐赠物资;(4)补偿贸易;(5)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对口合同除外);(6)进料加工贸易;(7)寄售代销贸易;(8)各作各价对口合同贸易;(9)边境地方贸易和小额贸易(不包括边民互市贸易);(10)对外承包工程货物;(11)租赁贸易;(12)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13)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14)出料加工贸易;(15)其他免费提供的货物;本栏填报应符合以上要求,尽可能详尽,不能简单地填报为“加工装配”或“赠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规范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预录入编码:海关编码:《报关单填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1. 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

2. 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单位录入、打印,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3. 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一、预录入编号二、海关编号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四、备案号五、合同协议号六、进口日期/出口日期七、申报日期八、经营单位九、收货单位/发货单位十、申报单位十一、运输方式十二、运输工具名称十三、航次号十四、提运单号十五、贸易方式(监管方式)十六、征免性质十七、征税比例/结汇方式十八、许可证号十九、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二十、装货港/指运港二十一、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二十二、批准文号二十三、成交方式二十四、运费二十五、保费二十六、杂费二十七、件数二十八、包装种类二十九、毛重(公斤)三十、净重(公斤)三十一、集装箱号三十二、随附单据三十三、用途/生产厂家三十四、标记唛码及备注三十五、项号三十六、商品编号三十七、商品名称、规格型号三十八、数量及单位三十九、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四十、单价四十一、总价四十二、币制四十三、征免四十四、税费征收情况四十五、录入员四十六、录入单位四十七、填制日期四十八、海关审单批注栏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一、预录入编号指预录入单位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用于申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接受申报的报关单。

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进出口货物的收发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时,在货物进出口的时候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货物报关单》,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和有关的货运、商业票据,以便海关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确定关税的征收或减免事宜,编制海关统计。

能否正确填制报关单将直接影响报关率、企业的经济利益和海关监管的各个工作环节。

因此,正确填制报关单是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报关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第一节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的基本要求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法律地位《海关法》明确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和有关单证。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就是向海关报告其进出口货物情况,申请海关审查、放行货物的必要的法律文书。

它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效力,既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管、征税、统计以及开展稽查和调查的重要依据,又是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核销、以及出口退税和外汇管理的重要凭证,也是海关处理进出口货运走私、违规案件及税务、外汇管理部门查处骗税和套汇率犯罪活动的重要书证。

因此,申报人对报关单所填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报关单填制的一般要求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或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必须填写并向海关递交进口或出口货物报关单。

申报人在填制报关单时,必须做到真实、准确、齐全、清楚:1) 报关单的填写必须真实,要做到两个相符:一是单证相符,即报关单与合同、批文、发票、装箱单等相符;二是单货相符,即报关单中所报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情况相符。

特别是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等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差错,更不能伪报.瞒报及虚报。

2) 不同合同的货物,不能填在同一份报关单上;同一批货物中有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也须用不同的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3) 一张报关单上如有多种不同商品,应分别填报清楚,但一张报关单上一般最多不能超过五项海关统计商品编号的货物。

4) 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的料\5) 报关单中填报的项目要准确、齐全。

新报关单填制规范(快件申报)

新报关单填制规范(快件类货物申报)一.表头栏目填写规范:1.申报地海关如何填写?必填项,根据报关人员在货物进出口时的自主选择,填报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在上海快件处申报应录入“2244”上海快件。

2.进境关别如何填写?必填项,根据报关人员在货物进出口时的自主选择,填报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在上海快件处申报应录入“2244”上海快件。

3.备案号如何填写:选填项,什么情况下需要填写?如下加贸货物需要申报填写,其他类型货物免填;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

备案号为12位字符,结构如下:B 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C 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E 加工贸易电子帐册K 保税仓库备案式电子账册Z 《征免税证明》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的“备案号”。

4.合同协议号如何填写:选填项,一般贸易需要填写,根据客户提供的合同信息内容5.进口日期如何填写:以运单上的进口日期为准,格式为:YYYY-MM-DD6.境内收发货人如何填写:•第一个空格应填企业海关十位代码•第二个空格如需申报,填写检验检疫十位编码•第三个空格应填18位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随海关十位的填入自动显示7.境外收发货人如何填写:•第一个空格为AEO编码,如国外发件人无AEO,填NO•第二个空格为发件人英文信息8.消费使用单位如何填写:•第一个空格应填企业海关十位代码•第二个空格如需申报填写检验检疫十位编码,如企业无编码,填写NO•第三个空格应填18位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随海关十位的填入自动显示9.运输方式如何填写:填报航空运输10.提运单号栏如何填写:按照运单上的总单和分运单号填入,格式总单号和分单号以“_”隔开11.监管方式如何填写:录入时可根据下拉菜单选择监管方式或按海关规定的《监管方式代码表》录入相应的征免性质代码。

例如:一般征税的货物,下拉菜单时可选择“0110-一般贸易”,12.征免性质如何填写:录入时可根据下拉菜单选择征免性质或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录入相应的征免性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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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ltimodal D.G. Form Instruction
Boxes 1 / 2 / 3 / 6 / 8 / 9 / 10 / 11 / (12 or 13) / 14 / 15 / 17 / 20 / 22 in the MDGF/DGD must be properly filled/completed as per requirement. Handwriting is not preferred. Please pay special attention to below fields :
Box 9 : EMS contact person and telephone should be marked in this field (or in box14 after the other IMO information). Please add country and area code before the telephone or cell phone number. Free telephone number beginning with 800- is not acceptable in USA.
e.g Ms. Jenny 25291859 (incorrect); Ms. Jenny +86-755-25291859 (correct)
Ms. Jenny 1-800-1234567 (unacceptable)
Box 14: Description of Dangerous Goods and It's Sequence;
Description
1. Proper Shipping Name
Chemical name is required if you see "chemical name = Y" in rkdc02.
FYI, PSN is acceptable by either following
a. The PSN in upper case character only :
"CALCIUM HYPOCHLORITE, HYDRATED MIXTURE"
b. or the PSN include lower case in full characters
"CALCIUM HYPOCHLORITE, HYDRATED with not less than 5.5% but not more than 10% water".
2. IMO Class, and Subsidiary Risk (if assigned)
3. UN Number
4. Packing Group (except for IMO1 / IMO2 / IMO7 / IMO6.2 / IMO
5.2 )
Others :
QTTY/G.W/N.W/NEC/etc
Sequence
•Proper Shipping Name, IMO Class, UN Number, Packing Group ......
Supplement Information to Proper Shipping Name
•Empty uncleaned packagings and tanks - the word "EMPTY UNCLEANED" or "RESIDUE LAST CONTAINED" shall be added before or after the Proper
Shipping Name. This is valid for all except Class 7 hazardous cargo.
•WASTE - Proper Shipping Name shall be preceded by the word "WASTE". This is valid for all except Class 7 hazardous cargo.
•Elevated temperature substances - the word "HOT" shall immediately precede the Proper Shipping Name.
•Marine pollutants - the word "MARINE POLLUTANT" shall be included if the cargo is of marine pollutant.

•Flashpoint - Flashpoint shall be included for all IMO Class 3 flammable liquid and Subsidiary Risk 3 dangerous goods.

•SADT - Self Accelerating Decomposition Temperature
Examples of dangerous goods descriptions:
•"Allyl alcohol 6.1 (3) UN 1098 I (21 °C c.c.)"

•"FLAMMABLE LIQUID, N.O.S. (Ethanol and Dodecylphenol), class 3, UN 1993, PG II, (-18 °C), MARINE POLLUTANT"
•"ENVIRONMENTALLY HAZARDOUS SUBSTANCE, LIQUID, N.O.S.
(calcium naphthenate), class 9, UN 3082, PG III, MARINE POLLUTANT" BOX 20 : This part must be stamped and signed by the party who control the cargo stuffing (this equals CPC),
BOX 22 : This part must be stamped and singed by the party who prepare this doc. Following is a MDGF sample for your kind re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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