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经济法基础》(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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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及解析:初级经济法基础(章节强化第四套)

2021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及解析:初级经济法基础(章节强化第四套)

2021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及解析:初级经济法基础(章节强化第四套)一、单项选择题1、某建筑公司承包一项建筑工程,竣工当月取得工程结算款120万元、工程抢工费8万元、提前竣工奖5万元;当月购买水泥、钢材等工程材料支出46万元、支付员工工资28万元。

已知建筑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

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 )万元。

A、120×30%=3.6B、(120+8)×3%=3.84C、(120+8+5)×3%=3.99D、(120+8+5-49-28)×3%=1.772、某公司2021年8月,以500万元购入一幢办公楼 (不考虑其他税费),2021年6月因公司迁移,遂将该办公楼出售,收入为650万,则该公司理应缴纳的营业税为( )万元。

A、7.5B、15C、25D、32.53、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服务业”税目征税的是( )。

A、旅游公司从事景区内索道运输业务B、金融企业从事贷款业务C、电信局提供的电传业务D、文化公司组织的文艺表演4、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业务中,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是( )。

A、汽修厂修理汽车B、百货商店销售日用品C、建材商店销售装修材料D、电信公司提供电信服务5、酒厂2021年10月生产销售乙类啤酒400吨,每吨售价2800元。

另外,该厂生产一种新研制的粮食白酒,广告样品使用0.2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不含税35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为( )元。

A、90175B、86166.60C、2175D、88000.006、我国消费税对不同应税消费品采用了不同的税率形式。

下列应税消费品中,适用复合计税方法计征消费税的是( )。

A、粮食白酒B、酒精C、成品油D、摩托车7、根据消费税的相关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

A、进口游艇B、生产销售小汽车C、零售化妆品D、批发卷烟8、某公司专门从事认证服务,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0月16日,取得某项认证服务收入106万元,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为106万元; 10月18日,购进一台经营用设备,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万元,税额3.4万元; 10月20日,接受本市其他单位设计服务,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万元,税额0. 3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6%。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第4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第4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一部分税收法律制度概述【单选题】(2020年)下列税法要素中,可以作为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的是()。

A.纳税环节B.税目C.税率D.征税对象『正确答案』D【解析】不同的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多选题】(2020年)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法要素的有()。

A.纳税环节B.税收优惠C.纳税人D.税率『正确答案』ABCD【解析】税法要素一般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法律责任等。

【多选题】目前我国税收法律制度采用的税率形式有()。

A.全额累进税率B.超额累进税率C.超率累进税率D.比例税率『正确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核“税法要素——税率”。

【单选题】下列税种中,采用超率累进税率的是()。

A.土地增值税B.印花税C.城镇土地使用税D.个人所得税『正确答案』A【解析】选项A,土地增值税采用超率累进税率。

选项B,印花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选项C,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选项D,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两种形式。

【单选题】(2020年)下列税种中,由海关负责征收和管理的是()。

A.关税B.车辆购置税C.环境保护税D.资源税『正确答案』A【解析】选项A,由海关负责征收和管理;选项B、C、D,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和管理。

【多选题】(2019年)下列税种中,由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的有()。

A.关税B.企业所得税C.资源税D.土地增值税『正确答案』BCD【解析】税务局主要负责下列税收的征收和管理:(1)国内增值税;(2)国内消费税;(3)企业所得税;(4)个人所得税;(5)资源税;(6)城镇土地使用税;(7)城市维护建设税;(8)印花税;(9)土地增值税;(10)房产税;(11)车船税;(12)车辆购置税;(13)烟叶税;(14)耕地占用税;(15)契税;(16)环境保护税;(17)出口产品退税(增值税、消费税),选项BCD正确。

例题--初级会计职称辅导《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讲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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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讲义3
例题
【例题·计算题】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6月销售收入为321.7万元(含税),当月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5.9万元,当期逾期未归还包装物押金为15.82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

[答疑编号5694040304]
『正确答案』当月销项税额=(321.7+5.9)÷(1+17%)×17%=47.6(万元)
(6)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抵扣方法:
【提示1】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抵扣。

【提示2】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法定扣税凭证,可以作为抵扣凭证。

关于计算抵税:
【提示1】外购免税农产品:
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提示2】运输费计算抵扣
范围:外购货物、销售货物
方向:支付运输费用(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例外:不得计算抵扣的运费:①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购进免税农业产品除外)所发生的运输费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②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不允许计算进行税额抵扣;③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023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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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一章总述一、掌握的内容二、熟悉的内容三、了解的内容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一、掌握的内容二、熟悉的内容三、了解的内容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掌握的内容二、熟悉的内容三、了解的内容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一、掌握的内容二、熟悉的内容三、了解的内容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一、掌握的内容二、熟悉的内容三、了解的内容第六章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一、掌握的内容二、熟悉的内容三、了解的内容第七章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一、掌握的内容二、熟悉的内容三、了解的内容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一、掌握的内容二、熟悉的内容三、了解的内容6.网上银行。

5.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

4.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3.支付结算的工具。

2.支付结算服务组织。

1.支付结算的概念。

8.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7.支付结算纪律。

6.支付服务的种类。

5.支付机构的概念。

4.条码支付和网络支付的规定。

3.银行卡收单的规定。

2.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1.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8.预付卡的规定。

7.银行卡账户和交易、计息与收费的规定6.汇兑和委托收款的规定。

5.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的规定。

4.票据当事人、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责任和票据追索的规定。

3.各类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的规定。

2.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的规定1.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3.会计机构的规定。

2.《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1.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9.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职务违法的法律责任。

8.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7.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及人员从事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6.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5.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以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4.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法律责任。

3.会计工作交接的规定。

2.代理记账的规定。

1.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5.会计人员的规定。

消费税的税率--初级会计职称辅导《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讲义6

消费税的税率--初级会计职称辅导《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讲义6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讲义6消费税的税率四、消费税的税率(一)基本形式: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类1.比例税率:多数应税消费品;2.定额税率:成品油、啤酒、黄酒;3.复合税率:卷烟和白酒。

【提示】应税消费品的具体适用税率在考试试题中一般会有提示。

(二)从高适用税率的两种情况:1.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2.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三)卷烟最高税率:下列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56%卷烟税率征税,并按照定额每标准箱150元计算征税:①白包卷烟;②手工卷烟;③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

【提示】残次品卷烟应当按照同牌号规格正品卷烟的征税类别确定适用税率。

【例题·单选题】我国消费税对不同应税消费品采用了不同的税率形式。

下列应税消费品种,适用复合计税方法计征消费税的是()。

A.粮食白酒B.酒精C.成品油D.摩托车[答疑编号5694040604]『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我国现行消费税中对白酒和卷烟实行复合计税办法。

五、消费税的应纳税额(一)计税依据:1.一般销售的销售额: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提示】与增值税的规定相同,(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17%)【例题·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下列税金、价外费用中,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是()。

A.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B.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基金C.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D.向购买方收取的消费税税款[答疑编号5694040701]『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的确定。

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是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取得的增值税。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向摩托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订购摩托车10辆,支付货款(含税)共计250800元,另付设计、改装费30000元。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第一章总论1、法的本质与特征: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和国家意志的结合体。

法的特征包括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2、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组织和国家。

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组织包括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国家也是法律关系主体之一。

3、法律关系内容:法律关系内容包括权利和义务。

义务又可分为积极和消极两种。

4、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非物质财富和行为。

物包括自然物、人造物和一般等价物。

非物质财富包括知识产品和荣誉产品。

行为包括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和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5、行为能力:行为能力分为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与年龄和精神状态有关。

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满8周岁的儿童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

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包括物、行为、人格利益和智力成果。

7、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

事件分为绝对事件和相对事件。

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

意思表示行为和非表示行为。

拾得遗失物和发现埋藏物等。

行为的几方表意包括单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行为的特定形式包括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

行为的主体参与包括自主行为和代理行为。

8、法的形式:法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其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适用法的效力原则包括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和新法优于旧法。

10、法的形式:法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

宪法是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第四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法律制度第五节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第六节关税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的概念与特征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①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②社会剩余产品和国家的存在是税收产生的基本前提。

③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2、税法的概念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以宪法为依据,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税收征纳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是国家税务机关及一切纳税单位和个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规则。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特征的有()。

A.强制性B.灵活性C.无偿性D.固定性答案:ACD(二)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在调整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过程中形成的税收权利与税收义务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构成。

2、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多选题】2021年9月税务机关对甲公司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甲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56万元并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缴纳。

甲公司以2020年企业所得税税款是聘请乙税务师事务所计算申报为由,请求税务机关向乙税务师事务所追缴税款。

税务机关未接受甲公司的请求,并依照法律规定责令甲公司提供纳税担保。

甲公司请丙公司提供纳税担保并得到税务机关的确认。

上述事件中涉及的机关和企业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初级会计职称辅导《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讲义7

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初级会计职称辅导《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讲义7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讲义7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4.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提示】这里的组成计税价格也是进口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进口增值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17%。

【教材例题·例4 -32】某汽车贸易公司2012年11月从国外进口小汽车50辆,海关核定的每辆小汽车关税完税价为28万元,已知小汽车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为25%。

计算该公司进口小汽车应纳消费税税额。

[答疑编号5694040711]『正确答案』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计算过程:应纳关税税额=50×28×20% =280(万元);组成计税价格=(50 ×28 +280)÷(1-25%)=2240(万元);应纳消费税税额=2240×25% =560(万元)(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教材例题·例4 -33】某烟草公司2012年12月进口甲类卷烟100标准箱,海关核定的每箱卷烟关税完税价格为3万元。

已知卷烟关税税率为25%,消费税比例税率为56%,定额税额为0. 003元/支;每标准箱有250条,每条200支。

计算该公司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税额(单位:万元,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

[答疑编号5694040712]『正确答案』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征消费税,进口卷烟实行复合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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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考试内容] 第一节增值税法律制度(二)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3%。

一般纳税人在特殊情况下,也按简易办法分别依照3%、4%和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1.销售额的确定。

(1)销售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销售额内:①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④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2)汗税销售额的换算。

计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3)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销售额的确定。

(4)混合销售行为销售额的确定。

(5)兼营行为销售额的确定。

(6)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①折扣方式销售;②以旧换新方式销售;③还本销售方式销售;④以物易物方式销售;⑤直销方式销售。

(7)包装物押金。

包装物是指纳税人包装本单位货物的各种物品。

一般情况下,销货方向购货方收取包装物押金,购货方在规定时间内返还包装物,销货方再将收取的包装物押金返还。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人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款。

(8)销售退回或折让。

(9)外币销售额的折算。

2.进项税额的确定。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③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其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④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⑤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规定理应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⑥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用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的,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的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⑦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⑧混合销售行为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理应缴纳增值税的,该混合销售行为所涉及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上述规定的,准予从销项税额甲抵扣(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③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④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⑤上述第l项至第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⑥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⑦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⑧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第二,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报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⑩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中涉及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第二,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第三,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相关的交通运输业服务。

第四,与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购进货物相关的交通运输业服务。

上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的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但不包括《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

(3)扣减进项税额的规定。

①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改变用途;②进货退出或折让。

(4)进项税额抵扣期限的规定。

(5)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截止到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3.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举例。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1.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其计算公式为:不合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举例。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税率组成计税价格的构成分两种情况:1.如果口货物不征收消费税,则上述公式中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2.如果进口货物征收消费税,则上述公式中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进口货物应纳税额计算举例。

五、税收优惠1.《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理应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3.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能够放弃免税,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4.起征点。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六、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分别确定。

2.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二)纳税地点1.固定业户理应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理应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进口货物,理应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理应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三)纳税期限纳税人以l个月或者l个季度为l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l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l0曰或者15日为l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l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货物,理应自海关填发进El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一)专用发票的联次及用途(二)专用发票的领购(三)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1.专用发票开票限额。

2.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的;(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3)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八、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相关规定(一)纳税人1.纳税人。

2.纳税人分类及认定标准。

3.扣缴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1.提供应税服务。

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2.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三)税目1.交通运输业。

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2.邮政业。

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3.部分现代服务业。

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四)税率1.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采取比例税率,具体规定为:(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l7%。

(2)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

(3)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4)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2.增值税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征收率为3%。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1)销售额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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