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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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旅游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游客旅游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旅游活动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旅行社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跟团游、自助游、自驾游等。

三、组织机构1. 应急指挥部:由旅行社总经理担任总指挥,负责统筹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小组:下设以下小组,分别负责具体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处置小组:负责现场救援、游客安抚、情况报告等工作。

- 医疗救护小组:负责游客受伤后的紧急救治、医疗转运等工作。

-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物资供应、交通调度、住宿安排等工作。

- 信息联络小组:负责与相关部门、游客及家属沟通联络,及时发布信息。

- 法律事务小组:负责处理突发事件中的法律问题。

四、应急处置程序1. 预警与预防- 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前,应充分了解旅游目的地的安全状况,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

- 导游应向游客讲解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提醒游客注意自身安全。

- 旅行社应定期对导游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2. 突发事件发生-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处置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工作。

- 医疗救护小组应迅速对受伤游客进行救治,必要时将其送往医院。

- 后勤保障小组应确保救援物资充足,及时调配交通工具。

- 信息联络小组应与相关部门、游客及家属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发布信息。

3. 应急处置- 现场处置小组应迅速控制事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 医疗救护小组应全力救治受伤游客,确保其生命安全。

- 后勤保障小组应确保救援物资充足,及时调配交通工具。

- 信息联络小组应与相关部门、游客及家属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发布信息。

4. 善后处理-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指挥部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

- 旅行社应向游客及家属通报事件处理情况,及时赔偿损失。

- 旅行社应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应急保障措施1. 物资保障:旅行社应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如急救包、食品、饮用水、帐篷等。

旅游突发情况应急预案

旅游突发情况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旅游团队在旅游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所有旅游团队在旅游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突发情况,包括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疾病疫情等。

三、组织机构1. 旅游团队突发情况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旅游公司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旅游团队突发情况应急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由导游、司机、安全员、医疗人员等组成。

四、应急响应流程1. 信息报告(1)发现突发情况的导游、司机等人员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2)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处置(1)应急小组根据突发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2)根据突发情况,必要时可请求相关部门支援。

3. 现场救援(1)对受伤游客进行紧急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2)对被困游客进行救援,确保其安全。

4. 后续处理(1)应急小组对突发情况进行调查,查明原因。

(2)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具体措施1. 自然灾害(1)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发生时,导游应立即组织游客撤离至安全地带。

(2)如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应立即报警,并组织游客向高处转移。

2. 交通事故(1)发生交通事故时,导游应立即组织游客撤离现场,并报警。

(2)对受伤游客进行紧急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3. 突发事件(1)发生恐怖袭击、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时,导游应立即组织游客撤离现场,并报警。

(2)在确保游客安全的前提下,协助警方进行处置。

4. 疾病疫情(1)发现游客出现发热、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导游应立即将其送往就近医院就诊。

(2)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六、培训和演练1. 定期对导游、司机、安全员等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2. 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七、附则1. 本预案由旅游公司负责解释。

旅游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旅游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旅游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旅游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 目标:保障旅游者的生命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对旅游业的不利影响。

2. 指挥机构及责任分工:- 旅游局或旅游部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 旅行社、酒店、景区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自身力量应对突发事件。

- 公安、消防、医疗等相关部门负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 预案等级划分:- 一级预案:涉及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大规模旅游区域受影响的突发事件。

- 二级预案:涉及少数人员伤亡、部分财产损失和局部旅游区域受影响的突发事件。

- 三级预案:涉及个别人员伤亡、局部财产损失和个别旅游区域受影响的突发事件。

4. 预案具体措施:- 一级预案:-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成立应急指挥部,制定详细的应急工作方案。

- 确保旅游者的安全疏散和救援工作,及时向公众发布事件进展情况。

- 组织专业力量对旅游设施和交通运输设施进行检测和修复。

- 确保受影响旅游区域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 二级预案:- 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查明事件原因,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 组织救护和医疗力量,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

- 协调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开展保障旅游区域秩序和安全的工作。

- 三级预案:- 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旅游企业和景区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旅游者的安全。

- 汇总受影响的旅游区域情况,协调交通运输部门修复受损的交通设施。

5. 防范措施:- 加强旅游企业和景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 定期检查和维护旅游设施,并配备必要的急救设施。

- 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及时传达和共享信息。

6. 评估与总结:- 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不足,完善预案。

- 与相关部门和旅游企业共享应急处理的最佳实践,提升整体应对能力。

通过建立完善的旅游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可以更好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旅游者的安全和旅游业的稳定发展。

旅游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旅游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旅游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应急预案总则 (3)1.1 编制目的与依据 (3)1.1.1 编制目的 (3)1.1.2 编制依据 (3)1.1.3 适用范围 (3)1.1.4 定义 (3)1.1.5 应急预案体系构成 (4)1.1.6 应急预案体系运作机制 (4)第二章组织指挥与职责 (4)1.1.7 组织架构设立 (4)1.1.8 组织架构层级 (5)1.1.9 应急指挥部职责 (5)1.1.10 办事机构职责 (5)1.1.11 专家咨询组职责 (5)1.1.12 各级地方应急指挥部职责 (5)1.1.13 指挥部工作人员职责 (6)1.1.14 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职责 (6)1.1.15 专家咨询组工作人员职责 (6)1.1.16 各级地方应急指挥部工作人员职责 (6)第三章预警与预防机制 (6)1.1.17 预警系统概述 (6)1.1.18 信息收集 (7)1.1.19 信息分析 (7)1.1.20 预警发布 (7)1.1.21 预警响应 (7)1.1.22 加强旅游安全管理 (7)1.1.23 完善旅游应急预案 (7)1.1.24 提高旅游者防范意识 (7)1.1.25 突发事件性质 (8)1.1.26 突发事件等级 (8)1.1.27 启动条件 (8)第四章突发事件应对流程 (8)1.1.28 信息报告 (8)1.1 事发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事发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包括事发时间、地点、事件性质、涉及人数、已采取的措施等。

(8)1.2 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向事发地相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按照规定程序逐级上报至省、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8)1.2.1 信息处理 (8)2.1 应急管理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信息核实,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进行初步评估。

(8)2.2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按照规定程序逐级上报至国家应急管理部门。

广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广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影响,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2)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现潜在风险,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3)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级应急队伍的应对能力。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应急工作依法开展。

(2)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

(3)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协调机制,确保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2)优化应急流程,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效率。

(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调度,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三、组织管理1、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2、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培训和演练、协调各部门工作等。

3、成立专家咨询组,为指挥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4、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

5、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6、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组织,提高基层应急能力。

7、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志愿服务。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共场所、饮用水、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卫生监管。

(2)建立卫生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进行卫生风险评估和监测。

(3)加强卫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2、改善卫生条件(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升公共卫生设施水平,确保居民生活环境整洁。

旅游的突发应急预案

旅游的突发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游客数量逐年增加,旅游活动日益丰富。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由于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发生突发状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疾病传播等。

为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效率,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及时发现、报告、处置旅游突发事件。

2. 最大限度地减少旅游突发事件对游客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3. 维护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旅游活动中的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疾病传播、群体性事件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旅游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协调和处置。

2. 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景区、旅行社、酒店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应急预案的实施。

五、突发事件分类及应对措施1. 自然灾害(1)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游客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

(2)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救援物资和设备,确保游客基本生活需求。

(3)对受灾地区进行评估,及时恢复旅游服务。

2. 意外事故(1)发生交通事故、火灾等意外事故时,立即组织救援,同时报警并通知相关部门。

(2)对受伤游客进行紧急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3)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事故理赔。

3. 疾病传播(1)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时,立即隔离患者,防止疫情扩散。

(2)组织专业医疗团队进行救治,并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

(3)加强旅游区卫生管理,开展卫生消毒工作。

4. 群体性事件(1)及时掌握事件动态,防止事态扩大。

(2)与相关部门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平息事态。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游客法律意识。

六、应急响应流程1. 发现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

2.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3.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要求,迅速行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前言广州市作为中国南方经济中心和人口聚集地,突发事件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广州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州市制定并实施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本文将对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行详细介绍和解析。

二、背景介绍突发事件指在平日工作、生活中突然发生并对社会安全、公共治安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

广州市面临的突发事件种类繁多、风险较高,因此有必要制定总体应急预案,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应对工作。

三、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框架1. 总体原则: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制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贯彻以人民安全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科学决策,分级负责,统筹协调,信息共享,救灾优先,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着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应急组织体系:广州市设立应急管理部门,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平台,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协调组织全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同时,各区县市也设立相应部门,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及时处置。

3. 应急预警与信息发布:广州市建立突发事件预警系统,与省级国家应急预警系统相连接,在突发事件发生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以提醒市民做好准备,采取相应措施。

同时,广州市还设置应急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公众发布事件进展、应急处置指南等信息。

4. 应急资源保障:广州市设立多个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储备足够的救援、抢险救灾物资,以应对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的需求。

同时,广州市还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由专业人员组成,随时待命,保障快速、高效的救援工作。

5. 应急演练与评估:广州市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模拟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修正。

同时,对应急演练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以不断提高广州市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

6. 应急国际合作:广州市与国际上具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经验的城市和机构保持着密切合作,开展技术交流和培训,共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预案概述为保障旅游活动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旅游活动中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二、组织机构1. 成立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 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三、应急响应程序1. 信息报告(1)发现突发事件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

2. 应急响应(1)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各相关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现场处置(1)根据事件性质,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2)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态扩大。

4. 信息发布(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2)密切关注事件进展,及时更新信息。

四、应急处置措施1. 自然灾害(1)密切关注气象、地质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2)组织游客有序疏散,确保生命安全。

(3)开展救援工作,及时转移受灾游客。

2. 事故灾难(1)迅速组织救援队伍,开展现场救援。

(2)及时疏散游客,防止事故扩大。

(3)协助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3. 公共卫生事件(1)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发现并报告疫情。

(2)采取隔离、消毒等措施,防止疫情传播。

(3)组织游客有序疏散,确保生命安全。

4. 社会安全事件(1)加强巡逻防控,维护旅游秩序。

(2)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3)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五、后期处置1. 事件调查(1)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查明原因。

(2)追究相关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2. 赔偿处理(1)根据事故损失情况,对受灾游客进行赔偿。

(2)协助游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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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编制目的为迅速有效处置本市旅游突发事件,提高各类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护旅游者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旅游公共秩序,促进旅游事业发展和“平安广州”建设,编制本预案。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国家旅游局旅游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省旅游条例》、《广州市旅游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以及由本市旅游企业组团赴外地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科学指挥,快速应对、妥善处置,分级负责、密切协同,以人为本、全力救援。

2.总体评估目前本市旅游环境总体状况良好,旅游者满意度处于全国前列。

随着本市旅游产业不断发展,来穗旅游和出游人数不断增长,旅游突发事件时有发生。

旅游业是窗口行业和开放性产业,易受外部因素影响,对本市旅游业安全保障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

3.旅游突发事件分类与分级事件分类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水文灾难、地震灾害和海洋灾害等。

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坠落事故、淹溺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和踩踏事故等。

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疫情等。

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刑事案件、涉恐涉暴和群体性事件等。

事件分级按照旅游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影响,根据《国家旅游局旅游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全市旅游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2)旅游者5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3)其他在境内外产生特别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特别重大威胁的事件。

重大旅游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旅游突发事件:(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2)旅游者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3)其他在境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事件。

较大旅游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旅游突发事件:(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2)旅游者50人以上、2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3)其他在境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的事件。

一般旅游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旅游突发事件:(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2)旅游者5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3)其他在境内外产生一定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威胁的事件。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组织指挥机构在广州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市旅游局设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简称“广州市旅游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或组织协调。

市旅游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质检所、中心、旅游协会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与局办公室合署,由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担任应急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

视情成立新闻宣传组、政策法规组、善后处置组、后勤保障组,以及必要时派出的现场工作组和视情成立的专家咨询组等。

各区旅游主管部门设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区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协调处置工作。

全市各旅游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工作正常进行;制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并负责督促实施。

工作职责广州市旅游应急领导小组:①负责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②分析研究旅游突发事件态势,汇总各类信息,做出相应决策,及时上报情况。

③决定旅游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舆论引导、新闻报道、媒体采访等相关事宜;④协调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⑤决定旅游突发事件其它有关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①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②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核实、传递、通报等;③协调落实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事宜;④承办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工作。

新闻宣传组(办公室):负责根据市政府宣传口径联络媒体发布信息。

政策法规组(法规与统计处):负责提供法律支撑;善后处置组(办公室、规划发展处、资源开发处、旅游饭店管理处、旅行社管理处):①负责资金申请、拨付;②对口指导发生突发事件的旅游企业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后勤保障组(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市旅游局内部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物资、通讯和后勤保障。

现场工作组(临时抽组):视情由市旅游局领导或有关处室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负责:①指导和参与旅游突发事件处理,了解事件情况,及时传递信息,安抚慰问受害者及家属;②经应急领导小组授权,现场处理信息发布、舆论引导、新闻报道、媒体采访等相关事宜,授权处理其他有关应急现场的工作。

专家咨询组(临时抽组):①参与修订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②对旅游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准备及处置行动提供建议;③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意见。

各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①负责监督辖区内旅游企业落实有关旅游突发事件预防措施;②及时收集整理本辖区有关危及旅游安全的信息,适时向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发出警示;③本辖区发生旅游突发事件时,按规定向上级和有关单位报告,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④及时处理涉及旅游突发事件的其他事项。

各旅游企业:①负责旅游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指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资源展开处置行动;②事件处理结束后,及时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旅游突发事件风险预警预警分级按照《国家旅游局旅游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全市范围内旅游突发事件预警分为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三级(较重)、四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

预警发布预警信息主要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通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或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规则广州市旅游局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和广东省旅游局的有关要求,视情发布、调整、解除区域性和转发广东省旅游局发布的各种旅游安全预警信息。

(1)红色、橙色预警发布红色、橙色预警信息由市旅游局报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后发布。

审批未通过,作为黄色预警信息予以发布。

(2)黄色预警发布黄色预警信息由各区旅游主管部门报区政府审批通过后发布。

(3)蓝色预警发布蓝色预警信息由各区旅游主管部门报区政府审批通过后发布。

预警响应旅游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旅游企业应根据风险级别采取相应措施:①红色预警,停止组团或者带团前往风险区域,组织已在风险区域的旅游者撤离;②橙色预警,停止组团或者带团前往风险区域;③黄色预警,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④蓝色预警,加强对旅游者的提示。

预警时效(1)红色、橙色预警信息有效期与预警信息内容同时发布。

黄色、蓝色预警信息不规定有效期,紧急情况结束后自然失效。

(2)预警信息有效期、预警级别、预警内容变更或撤销,通过原发布渠道进行。

转发国家和省旅游局的预警信息有效期、预警级别、预警内容变更或撤销,按国家和省旅游局通知执行。

6.旅游突发事件报告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后,以下单位和人员有及时报告的责任:①我市旅行社组团的导游、领队和其他工作人员;②突发事件发生(发现)的单位和工作人员;③市、区两级旅游主管部门;④旅游者。

报告程序(1)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案。

旅行社派出人员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旅行社。

(2)报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事发区人民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

(3)各区旅游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核实有关情况,迅速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市旅游局。

(4)市旅游局接到报告后,进一步核实情况,及时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及相关部门,并视情通报有关单位。

重大以上的旅游突发事件,同时报省旅游局。

(5)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跟踪核实和更正补充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力求及时准确,不得瞒报、漏报和迟报,不得越级上报。

报告内容根据“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主要报告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及单位、伤亡情况和持续危害程度;事件简要经过和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和需要协助的事项;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有关内容暂时无法确定的,先报告已知情况,再及时补报、续报。

报告时限根据“初报求快、续保求准”的原则,按以下时限要求报告:(1)事发旅游企业和现场旅游从业人员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2)各区旅游主管部门接报后,迅速核实情况,按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要求及时向市旅游局和相关部门报告;(3)市旅游局接报后,区分事件等级及时报告:①重大和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15分钟内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②较大旅游突发事件,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③一般旅游突发事件,2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

上述情况,视情向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对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边报告边核查。

(4)对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期、敏感地点,涉及敏感群体、敏感场所的,不受级别、人数、财产等量化标准限制,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企业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报告方式通常以电报、文件或传真等书面报告为主,紧急情况下也可通过值班电话和手机报告。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通过媒体公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值班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

7.旅游突发事件处置分级处置原则(1)一般和较大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涉事旅游企业为事件处置的责任主体,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并积极联系事发地人民政府进行救援,尽最大可能控制事态发展。

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各区旅游主管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市旅游局做好指导协助工作。

(2)重大和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在涉事旅游企业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自救、互救的同时,由市旅游局负责成立指挥机构,会同市相关部门、事发地所在区政府和涉事旅游企业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如事态仍难以控制,则立即报请市政府成立联合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分类处置程序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应急处置程序(1)当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影响到旅游团队人身安全时,随团驾驶员、导游人员在与事发政府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事发地所在区旅游主管部门和所属旅行社报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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