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_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201011
国土资源部公告第18号――关于发布《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等3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

国土资源部公告第18号――关于发布《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等3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
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09.10
•【文号】国土资源部公告第18号
•【施行日期】2010.11.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国土资源部公告
(第18号)
下列推荐性行业标准已通过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现予批准、公布,于2010年11月30日起实施。
TD/T1026-2010《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TD/T1027-2010《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TD/T1028-2010《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特此公告。
有关信息及征订方式可通过国土资源标准化中心网站(http:
///bzhzx)查询。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土地利用规划数据质量检查方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方案目前,新一轮全国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基本完成编制,进入审批阶段,即将全面实施。
为了及时有效地利用新一轮规划成果,部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任务,并在市、县、乡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行业标准TD/T1026-2010、TD/T1027-2010、TD/T1028-2010)的基础上,提出了规划数据库成果汇交要求。
为了保证数据库建设的质量,部研究编写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国土资厅发[2011]21号,以下简称《细则》),并组织开发和下发了数据质量检查软件。
随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的推进,各级规划数据库已经基本完成,目前急需根据《通知》精神,按照“汇交要求”和《细则》的规定,采用部下发的数据质量检查软件对各单位规划数据进行自检,检查内容包括图件是否符合制图规范、数据库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上下级规划是否衔接、图数一致性等,对检查过后的数据进行修改完善,不合格数据退回地方,待修改后重新上报或汇交,直到数据检查合格,并形成满足入库要求的成果数据集,提交各项检查文档。
具体检查流程如下图:工作准备方案制定提交成果规划数据质量检查流程一、数据接收与分类接收一定批次的规划数据成果,将其按照不同行政级别进行分类,以便数据检查时可以按照对应的检查要求进行数据检查。
二、数据质量检查(一)检查内容1、数据完整性检查具体内容含目录及文件规范性、数据格式正确性、数据有效性和元数据等内容进行检查等内容。
2、空间数据基本检查具体内容含图层完整性和数学基础(平面坐标系统是否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是否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方式是否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分带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查。
3、空间属性数据标准符合性检查具体内容含图层名称规范性、属性数据结构一致性、代码一致性、数值范围符合性、编号唯一性、字段必填性等内容。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的通知_国土资发2011(3)号

附件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明确任务、严格要求,加快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以下简称规划数据库)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规划数据库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据。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规划和计划管控”。
加快推进规划数据库建设,以信息化带动规划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好土地利用规划管控作用的根本要求,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切实提高土地管理效率和水平的客观需要。
目前,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总体上已进入审批实施阶段,迫切需要抓住时机,加快规划数据库建设,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奠定良好基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基本完成,亟待在此基础上叠加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完善国土资源“一张图”。
各地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加快推进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确保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顺利实施,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同步推进规划修编审批和规划数据库建设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审批与规划数据库建设统筹谋划、统一部署、同步推进的规定,在加快规划修编和审批的同时,开展规划数据库建设,保证规划成果审批与规划数据库建设任务同步完成。
各地在规划修编过程中要严格把握有关规定,通过落实规划数据库建设各项要求,强化规划目标和指标的落实,严格规划成果质量控制。
规划数据库建库应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基础,严格遵循已发布的市(地)级、县级和乡(镇)3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制图规范和数据库标准(TD/T 1020~1028),数据库内容应与规划最终成果内容保持一致。
土地规划数据库标准及调整说明

项家铀 2012年5月
01
三个标准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 库标准(TD/T1026-2010)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 准(TD/T1027-2010)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 标准(TD/T1028-2010)
02
标准的定位和应用范围
◆依据各级规划编制规程 全面、准确地反映各级《规划编制规程》 对规划成果的要求,是对规划成果的结构化、 规范化描述。 ◆三个标准是不同的 分别针对不同级别的规划数据 ◆中心城区规划数据
11
标准的订正和调整
市级标准: 表21规划栅格图图层属性结构描述描述表 表22非空间要素分类和属性表 表24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属性结构描述表 (GHZYKZTDLYZYTKZBB) 表28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表属性结构描 述表(XZJSZYGDJBCGDB)
12
标准的订正和调整
市级标准: 6.4.7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属性结构(P15) 表30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属性结构描述 表(ZXCQJSTYDGZFQB)
14
标准的订正和调整
县级标准: 表26中字段名称为“用途分区类型代码”的字段 类型“Int”修改为“Char” 表27中字段名称为“规划期间净增减”的值域 “≥0”修改为“非空”。 另,表12土地用途区属性结构描述表”中编号字 段长度“3”修改为“5”
15
标准的订正和调整
乡级标准: 第14页“6.2.22规划栅格图图层属性表结构”; 表24规划栅格图图层属性结构描述表。 表28中字段名称为“规划期间净增减”的值域 “≥0”修改为“非空”。 表33中字段名称为“规划期净增减”的值域 “≥0”修改为“非空”。
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号
![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号](https://img.taocdn.com/s3/m/48c79c24dd3383c4ba4cd235.png)
12
见GB/T2260
M
参见表3
新增
4
行政区划名称
XZQHMC
Char
100
见GB/T2260
M
新增
5
控制区编号
KZQBH
char
3
非空
O
顺序编号
新增
6
面积
MJ
Float
16
1
>0
M
单位:平方米
新增
7
说明
SM
Char
200
非空
O
新增
(11)基本农田整备区表JBNTZBQ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代码
字段类型
char
50
M
新增
(16)期末地类图斑表QMDLTB
序号
字段名
字段代码
类型
长度
小数
值域
约束条件
修改说明
11
落实约束性指标1
LSYSXZB1
char
4
O
修改
12
落实指标面积1
LSZMBJ1
float
15
2
>=0
O
修改
13
落实约束性指标2
LSYSXZB2
char
4
O
修改
14
落实指标面积2
LSZMBJ2
float
GHFLBM
Char
4
见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编码表
M
新增
15
扣除地类规划分类编码
KCGHFLBM
Char
4
见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编码表
M
新增
(完整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成果汇交要求

(完整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成果汇交要求附件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成果汇交要求一、数据内容和数据格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以下简称规划数据库)成果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预检,并统一整理汇交到部。
汇交材料时应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文件和资料清单,清单中需列明汇交数据的省级、市级、县级单位,以及乡级数据的县级单位和中心城区数据的市级、县级单位。
(一)省级、市级、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数据省级、市级、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的电子文件,包括调整完善后的规划表格等电子文件。
规划表格的格式采用Microsoft OfficeAccess 2003的.mdb格式,所有文件名称前加6位行政区划代码。
表3 指标分解表属性结构描述表(ZBFJB)(注:1.M为必选项,O为可选项。
2.指标分解表中各项指标之和与指标调整情况表对应指标数值一致。
3.预留指标使用本级行政区代码。
)(二)乡级和市、县中心城区规划调整完善数据以县为单位的乡级和市、县中心城区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成果,按照表1规定的内容汇交,包括空间要素和非空间要素,具体参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中的数据库要素与代码表和相关数据库结构定义。
数据库说明文档包括数据库有关情况说明、数据库成果报送清单、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和结果记录。
以县为单位的乡级数据库说明文档还需提交本县行政区划扩充代码表。
1.数据库空间要素空间要素包括标准交换格式的矢量数据和规划栅格图数据,矢量数据以县(或中心城区)为单位完成拼接,栅格图数据为乡镇(或中心城区)规划图件。
标准交换格式的矢量数据采用Shapefile格式(包括主文件*.shp、索引文件*.shx、dBASE表文件*.dbf和投影信息文件*.prj)。
乡级Shapefile格式各图层按照“6位行政区划代码+图层属性表名.扩展名”的规则命名,中心城区各图层按照“6位行政区划代码+downtown+图层属性表名.扩展名”的规则命名。
国土资源部_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201011

ICS备案号:TD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Standard for Database of the Town-level General Land Use Planning(报批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发布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数据库内容和要素分类编码 (2)5 定位基础 (6)6 数据库结构定义和要素分层 (6)7 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 (27)8 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 (30)9 元数据 (30)附录 A (规范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 (31)附录 B (规范性附录)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 (31)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指导单位:国土资源部规划司。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项家铀、蒋文彪、刘国洪、吴洪涛、胡小华、陈红兵、陈春仔、赵岱虹、黎韶光、邓红蒂、陈振杰、穆超、王红、陈金、鲁津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引言为规范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据《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本标准。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和市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中心城区规划数据库的要素分类、要素编码、定位基础、数据结构、文件命名规则、数据交换格式和元数据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和数据交换,及市级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中心城区规划图形数据的数据库建设和数据交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专项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专项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1.11•【文号】国土资信办发[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专项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信办发〔20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为了更好地发挥国土资源信息化专项统计工作对国土资源管理和调控的基础支撑作用,全面掌握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情况,更好地谋划“十二五”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新修订的《国土资源统计报表制度》有关要求,部决定自2010年起,开展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专项统计工作。
为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0年度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专项统计为年度统计。
数据报告期为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为部、省、市、县四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级事业单位。
填报具体内容见附件1。
数据报送截止日期为2011年2月28日。
二、统计年报实行逐级审核报送的工作制度。
市级(包括副省级城市)机构审核县级机构的数据且对此负责,省级机构审核市级机构的数据且对此负责。
各级机构需统计本级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情况,按单位分列逐条录入或导入;中国地质调查局需统计本级及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情况;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其他直属单位只需填报本单位情况。
三、统计年报报送方式:使用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情况统计网络直报系统进行网上报送。
用户可登陆http://网站下载客户端软件安装文件和用户操作手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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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ICS备案号:TD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Standard for Database of the County -level General Land Use Planning(报批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发布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数据库内容和要素分类编码 (2)5 定位基础 (5)6 数据库结构定义和要素分层 (5)7 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 (17)8 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 (20)9 元数据 (20)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 (19)附录 B (规范性附录)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 (320)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指导单位:国土资源部规划司。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祚继、殷卫平、蒋文彪、薛萍、项家铀、胡小华、吴洪涛、陈红兵、陈金、田志强、李飞雪、陈春仔、孟凡荣、胡荣波、焦煦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引言为规范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本标准。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的要素分类、要素编码、定位基础、数据结构、文件命名规则、数据交换格式和元数据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的数据库建设和数据交换,县级规划中的中心城区规划图形数据的数据库建设和数据交换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10114 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3923-2006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89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16820 地图学术语GB/T 17798-2007 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 19231 土地基本术语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TD/T 1014-200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6-2003 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TD/T 1016-2007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9-200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TD/T 1021-2009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4-2010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XXXX-XXXX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要素feature现实世界现象的抽象。
[GB/T 17798-2007 3.4 要素]3.2要素性质feature attribute要素的性质。
[GB/T 17798-2007 3.5 要素性质]3.3类class具有共同特性和关系的要素集合。
3.4层layer具有相同应用特性的类的集合。
3.5对象object具有明确定义的边界和封闭状态与行为特征的实体。
[GB/T 17798-2007 3.6 对象]3.6实体entity具有共同特性的对象类。
[GB/T 17798-2007 3.7 实体]3.7实例对象instance object类的实现对象。
3.8空间对象spatial object代表要素空间特征的对象。
[GB/T 17798-2007 3.9 空间对象]3.9标识码identification code对实例对象进行唯一标识的代码。
3.10矢量数据vector data用x,y(或x, y, z)坐标表示地图图形或地理实体的位置和形状的数据。
[GB/T 16820-1997 5.18 矢量数据]3.11栅格数据raster data按照栅格单元的行和列排列的有不同“灰度值”的像片数据。
[GB/T 16820-1997 5.19 栅格数据] 3.12图形数据graphic data表示地理物体的位置、形态、大小和分布特征以及几何类型的数据。
[GB/T 16820-1997 5.20图形数据]3.13属性数据attribute data描述地理实体质量和数量特征的数据。
[GB/T 16820-1997 5.20 属性数据]3.14元数据metadata关于数据的数据,用于描述数据的内容、覆盖范围、质量、管理方式、数据的所有者、数据的提供方式等有关的信息。
[TD/T 1016-2003 3.3 元数据4 数据库内容和要素分类编码4.1 数据库内容包括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土地信息要素中的土地利用规划要素等。
4.2 要素分类与编码要素分类大类采用面分类法,小类以下采用线分类法。
根据分类编码通用原则,依次按大类、小类、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四级类划分,分类代码采用十位数字层次码组成,其结构如下:XXXXXXXXXX||| | | |大小一二三四类类级级级级码码类类类类要要要要素素素素码码码码其中:a) 大类码为专业代码,设定为二位数字码,基础地理专业为10,土地专业为20。
b) 小类码为业务代码,设定为二位数字码,土地利用规划的业务代码为03。
c) 一至四级类码为要素分类代码,其中:一级类和二级类要素代码分别为二位数字码,三级类和四级类要素代码分别为一位数字码,空位以0补齐。
d)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的一级类码、二级类码、三级类码和四级类码引用GB/T 13923-2006中的基础地理信息要素与代码。
数据库要素与代码见表1。
表1 数据库要素与代码表5 定位基础5.1 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5.2 地图投影与分带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6°分带。
5.3 平面坐标系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
6 数据库结构定义和要素分层6.1 空间要素分层空间要素采用分层的方法进行组织管理,图层描述见表2。
表2 空间要素图层描述表6.2.1 行政区属性表结构6.2.2 行政区界线属性表结构6.2.5 规划基础信息类图层属性表结构定义表7 风景旅游资源、面状基础设施、线状基础设施、点状基础设施、主要矿产储藏区、蓄滞洪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属性结构描述表(相应的属性表名:6.2.6 基期地类图斑属性表结构6.2.7 基期线状地物属性表结构6.2.8 基期零星地物属性表结构6.2.9 基期地类界线属性表结构6.2.10 土地用途区属性表结构6.2.11 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属性表结构表14 规划基本农田调整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GHJBNTTZ)表15 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JSYDGZBJ)6.2.14 建设用地管制区属性表结构表16 建设用地管制区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JSYDGZQ)6.2.15 面状、线状、点状重点建设项目属性表结构表17 面状、线状、点状重点建设项目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MZZDJSXM、XZZDJSXM、DZZDJSXM)6.2.16 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属性表结构表18 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TDZZZDQY)6.2.17 面状、线状、点状土地整治重点项目属性表结构表19 面状、线状、点状土地整治重点项目属性结构描述表6.2.18 注记类图层属性表结构表20 注记类图层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XZQZJ、DLMCZJ、GHJCXXZJ、JQXZZJ TDYTQZJ、GHJBNTBHQZJ、GHJBNTTZZJ、JSYDGZQZJ、MZZDJSXMZJ、XZZDJSXMZJ、6.2.19 规划栅格图图层属性表结构表21 规划栅格图属性结构描述描述表(属性表名:TDLYXZT、6.3 非空间要素非空间要素分类见表22。
6.4 非空间要素属性表结构定义6.4.1 规划文档要素属性结构表23 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其他文档属性结构描述表6.4.2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属性结构表24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属性结构描述表(TDLYZYTKZBB)6.4.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属性结构表25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属性结构描述表(TDLYJGTZB)表25 (续)6.4.4 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属性结构6.4.5 耕地保有量变化表情况属性结构6.4.6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属性结构表28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属性结构描述表(ZDJSXMYDGHB)6.4.7 规划控制指标表属性结构表29 规划控制指标表属性结构描述表(GHKZZBB)6.4.8 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属性结构表30 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属性结构描述表(JBNTTZFXB)6.5.1 界线类型代码6.5.2 界线性质代码6.5.3 等高线类型代码6.5.4 用途分区类型代码表34 用途分区类型代码表6.5.5 基本农田调整类型代码6.5.6 建设用地管制边界类型代码表36 建设用地管制边界类型代码表6.5.76.5.8 重点建设项目类型代码表38 重点建设项目类型代码表6.5.9 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性质代码表39 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性质代码表6.5.10 土地整治类型代码表40 土地整治类型代码表6.5.116.5.126.5.13 规划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地类代码表43 (续)6.5.14 耕地保有量规划期限类型代码6.5.157 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7.1 土地利用规划图形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土地利用规划图形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如下:XX XX X XXXX XXXX XXXXXX XXX XXX . XXX| | | | | | | | |专业代码业务代码比例尺代码基期年目标年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乡行政区划代码特征码扩展文件名命名规则说明:a)主文件名采用25位字母数字型代码,行列号位数不足者前面补零,扩展文件名因文件格式不同而不同;b)专业代码采用二位数字码,土地专业码为20;c)业务代码采用二位数字码,土地规划业务为03;d)比例尺代码采用一位字符码,比例尺代码表见表45;e)年代代码采用四位数字码;f)县(市)行政区划代码采用六位数字型代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标准查取;g)乡(镇)级行政区划代码采用十进制三位顺序码,在县(市)行政区范围内,按照乡(镇)名称的顺序从001至999 编码;h)特征码可以表示村的次序号,为十进制三位顺序码。
7.2 规划文档、表格等资料命名规则土地利用规划资料命名规则如下:XXXXXX XXX XXX . XXX| | | |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乡行政区划代码特征码扩展文件名命名规则说明:a)县级(含)以上行政区划代码采用六位数字型代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标准查取;b)乡(镇)级行政区划代码采用十进制三位顺序码,在县级行政区范围内,按照乡(镇)名称的顺序从001至999 编码;c)仅表示市、县级规划资料时,乡(镇)级行政区划代码用“000”表示;d)特征码表示资料类型,扩展文件名表示文件类型,命名规则如表46所示:8 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参见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