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奖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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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4篇)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4篇)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职工的管理和激励,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所有在职职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奖惩办法的目标是根据职工的表现和业绩给予合理的奖励,同时对违反规定和失职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

第四条奖惩办法的实施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奖惩办法的具体内容和管理权限由医院领导进行制定和管理,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六条奖励制度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个人奖励、团队奖励和集体奖励。

第七条个人奖励是根据个人表现和业绩给予的奖励,包括以下方面:1. 工作业绩优秀,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的个人;2. 卓越的创新能力和贡献;3. 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表现出色,受到患者和家属一致好评的个人;4. 在科研和学术活动中取得突出成就的个人;5. 悉心救治重症患者,取得显著治疗效果的个人等。

第八条团队奖励是对具有协作性任务的团队给予的奖励,包括以下方面:1. 临床科室整体治疗效果显著的团队;2. 科研团队成果突出,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奖励的团队;3. 长期以来工作积极主动、无私奉献的团队等。

第九条集体奖励是对整个医院范围内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或工作组进行的奖励,包括以下方面:1. 医院整体综合改革成效显著,取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奖励;2. 医院荣获国家示范医院或其他高级荣誉称号的奖励;3. 医院整体工作效率持续改善,患者满意度提高的奖励等。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十条惩罚制度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警告、记过和记大过。

第十一条警告是对职工违反规定的轻微情况进行的惩罚,包括以下方面:1. 违反工作纪律的职工;2. 工作态度敷衍懒散的职工;3. 无故旷工、迟到、早退的职工等。

第十二条记过是对职工违反规定的较为严重情况进行的惩罚,包括以下方面:1. 违反职业道德的职工;2. 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的职工;3. 违规违纪行为造成轻微后果的职工等。

第十三条记大过是对职工违反规定的严重情况进行的惩罚,包括以下方面:1. 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职工;2. 违法犯罪行为的职工;3. 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的职工等。

2024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2024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2024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一、奖励措施:
1. 优秀医务人员奖励:对在医院临床、科研、教学等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表扬信、奖金、荣誉称号等。

2. 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对在医院科研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的科研人员给予奖励,包括科研经费、荣誉称号等。

3. 优秀贡献奖励:对在医院行政、后勤、计划、人事等方面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职工给予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二、惩罚措施:
1. 违纪惩罚:对违反医院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临时停职、降级、开除等惩罚。

2. 工作失职惩罚:对工作中失职的职工进行纪律处分,包括降级、清退等。

3. 违反职业道德惩罚:对违反医务职业道德的医务人员进行处罚,包括停职、开除等。

三、实施机制:
1. 奖励评选机制:医院将设立奖励评选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代表职工的组织人员组成,负责评选和决定奖励的发放。

2. 惩罚决定机制:医院将设立纪律处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决定违纪职工的处分措施。

3. 公正公平原则:医院将秉持公正公平原则,确保奖惩制度的实施不偏袒任何一方,对职工的奖励和惩罚都要有明确的依据和程序。

四、监督机制:
1. 内部监督:医院将加强对奖惩制度的内部监督,确保奖惩措施的公正公平执行。

2. 外部监督:医院将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奖惩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以上为2024年医院职工奖惩办法的实施细则,旨在激励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医院的良好发展。

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细则进行调整和完善。

2024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2024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2024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以下是2024年医院职工奖惩办法的实施细则:
一、奖励措施
1. 优秀医生奖励:每月评选一次,评选出本月表现突出的医生,奖励现金奖励和荣誉证书。

2. 优秀护士奖励:每月评选一次,评选出本月表现出色的护士,奖励现金奖励和荣誉证书。

3. 先进团队奖励:每季度评选一次,评选出表现突出的医疗团队,奖励现金奖励和荣誉证书。

4. 创新科研奖励: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出在科研工作中有显著成果的医护人员,奖励现金奖励和科研经费支持。

5. 养老金发放:对退休医院职工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养老金,定期发放。

二、惩罚措施
1. 违纪行为处罚:对违反工作纪律,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旷工、擅离岗位、不服从安排等行为的医务人员,按照相应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等处罚。

2. 违纪行为行政处罚:对涉及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违纪行为的医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停职、解职等处罚。

三、奖惩实施步骤
1. 提名推荐:医院对表现出色的医务人员进行提名推荐。

2. 评选审定:医院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审定,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确定获奖人员。

3. 奖励发放:根据评选结果,及时向获奖人员发放奖励,同时进行公示和表彰活动。

4. 违纪处罚:对发生违纪行为的医务人员,医院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以上是2024年医院职工奖惩办法的实施细则,医院将按照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进行奖惩,以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三篇)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三篇)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奖惩条例及实施细则____年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____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国家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内部管理,规范职工日常行为,建立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服务热情,工作积极向上的队伍,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本条例坚持人人平等的原则,院、科领导(科负责人)要率先垂范,言于律己,医院职工要从我做起,切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全院所有职工包括(返聘、聘用、借调和实习人员)。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全年出满勤者,医院在年终时给予员工本人一次性全勤奖____元(包括未请休假)。

第五条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创新、改革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奖励200—____元。

第六条堵住医疗漏洞,避免医疗差错发生者,奖励200—____元。

第七条代表医院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比赛、竞赛,获得名次并为医院赢得荣誉者,奖励200—____元。

第八条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者,奖励200—____元。

第九条对主动参加____、保护公共财产有显著功绩者,奖励200—____元。

第十条鼓励医务人员开展科研课题,撰写论文。

(1)担任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并获奖励者奖励____元。

(2)担任完成省级科研课题并获奖励者奖励____元。

(3)撰写著作出版成册并发行者奖励____元。

(4)对被各类杂志录用的论文给第一作者一次性奖励,自治区级____元、国家级____元、国际级____元。

第三章处罚第十一条本条例对违规违纪行为采取批评、处罚、连带责任管理办法。

个人违纪行为除对当事人处罚外,其所在科室负责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院领导按分管科室承担管理责任。

第十三条对职工违纪处理包括教育批评、罚款、调离岗位、停职并且停发工资、培训及解除劳动关系。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范文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范文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提高医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切实加强职工的奖励和惩罚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第一节款式奖励1. 优秀员工奖对在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成绩卓越、积极进取的员工,可授予“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奖金和奖品,奖金数额根据其业绩大小确定。

2. 先进集体奖对团队合作良好,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门或科室,可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奖金和奖品,奖金数额根据工作业绩确定。

3. 创新奖对设计出对医院工作有重大影响的创新方案、技术或方法的职工,可授予“创新奖”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奖金和奖品,奖金数额根据创新程度确定。

第二节素质评价奖励1. 专业技能竞赛奖对在医疗技术、护理技能等方面参加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职工,可授予“专业技能竞赛奖”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奖金和奖品,奖金数额根据比赛成绩确定。

2. 学习进修奖对参加医学进修、培训等学习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的职工,可授予“学习进修奖”荣誉称号,并发放奖金和证书,奖金数额根据学习成绩和学习时间确定。

3. 专业知识竞赛奖对参加医学知识竞赛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职工,可授予“专业知识竞赛奖”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奖金和奖品,奖金数额根据竞赛成绩确定。

第三章惩罚第一节纪律处分1. 警告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职工,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并作为纪律档案记载。

2. 记过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情节较重的职工,可以给予记过处分,并在工作档案中作为不良记录。

3. 记大过对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或失职情节严重的职工,可以给予记大过处分,并调整岗位或予以降职处理。

第二节经济处罚1. 工资罚款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经济损失的职工,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罚款,罚款数额根据违规程度和造成损失大小确定。

2. 赔偿损失对因职工过失或疏忽导致医院财产损失的,职工应按照医院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章实施机制1. 评选委员会医院设立奖惩评选委员会,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评选奖励和惩罚对象,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和确认。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5篇)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5篇)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为了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弘扬正气,奖优罚劣,特制定如下细则:奖则:一、忠于职守、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执行条例和医院规章制度。

在抢救高难危重病人中有功,给医院带来良好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

二、因地制宜开设专科,开展新技术、新疗法的临床应用,对新技术开发有功,效益良好者。

三、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同____行为及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者。

四、对医院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具有采纳价值,或经采纳后有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者。

五、防止或挽救严重差错、事故、使医院财产和病人生命免受损失,给医院带来良好声誉者。

六、忠于职守、刻苦学习、考试考核合格,提高业务水平,工作责任心强、任劳任怨、服务态度好、团结协作,表现突出者。

罚则:一、医疗服务方面:1、不执行医德规范、服务态度不好、说话生硬、怠慢病人者,在工作时间听mp3、频发短息、长时间接打电话者罚款____元。

2、违反保护性医疗原则,不尊重病人人格,有侮辱病人行为者罚款____元。

3、发现以医谋私者、私自收费者、私自收取病人红包者、私自出诊者,出现责任事故者,院方没收非法所得并一次罚款____元,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医护人员之间不互相尊重、相互揭短者罚款____元。

违反职业道德、歪曲事实、挑拨医患关系,造成纠纷者罚款____元。

5、挂号、收银、药房窗口、接待病人不热情,解答问题态度生硬、造成病人反感者罚款____元。

在医疗区吸烟者罚款____元。

6、违反医院对员工的素质要求,仪表不端、衣帽不整、浓妆艳抹、不戴工作牌、影响医院形象者罚款____元。

7、由于主观原因末能执行医院各项医疗服务承诺,由违反承诺当事人公开向病人赔礼道歉,给予经济赔偿并罚款____元。

8、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者罚款____元。

中途脱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不坚守岗位乱串科室、工作拖拉、效率低、不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及职责要求者罚款____元。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模板模版(5篇)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模板模版(5篇)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模板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职工的工作秩序,鼓励优秀职工,惩戒不良行为,制定本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职工。

第三条奖惩力度根据职工违纪违规行为的轻重和性质确定。

第四条奖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激励职工的积极性,并约束职工的行为,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

第五条奖励和处罚应公开、公正、公平。

第二章奖励第六条奖励的种类:(一)荣誉称号:如优秀职工、先进工作者等。

(二)物质奖励:如奖金、商品。

(三)晋升提拔:如职级提升、岗位晋升。

第七条奖励条件:(一)工作成绩突出,完成工作任务。

(二)对医院有重大贡献。

(三)努力学习,提高专业技能。

(四)积极参与医院活动。

(五)遵守职业行为准则。

第八条奖励程序:(一)职工被提名为奖励对象。

(二)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职工被确定为奖励对象,并颁发奖励。

第三章处罚第九条处罚的种类:(一)口头警告。

(二)书面警告。

(三)罚款。

(四)降级处分。

(五)辞退。

第十条处罚条件:(一)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准则。

(二)未完成工作任务或质量差。

(三)对医院造成损失。

(四)不遵守工作纪律。

(五)有损医院形象。

第十一条处罚程序:(一)职工违纪违规。

(二)经过调查核实。

(三)根据调查结果,决定处罚。

(四)处罚决定通知职工,并执行处罚。

第四章申诉与复议第十二条职工对奖惩决定有异议的,有权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职工申诉程序:(一)职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诉。

(二)所在部门负责人受理申诉,并组织调查。

(三)调查结果提交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复议。

(四)相关职能部门对复议结果作出决定,并通知职工。

第十四条职工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有权继续向上级部门申诉。

第十五条职工申诉和复议期间,奖惩决定暂停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医院行政部门所有。

第十七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细则的修改和废止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模板模版(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职工的行为,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医院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医院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医院奖惩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员工队伍的管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绩效,特制订《医院奖惩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细则》所称医院,是指本医院及其隶属单位。

第三条医院奖惩制度以鼓励创新、激励奋进、争取成绩为原则,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奖惩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员工,包括临时聘员工、实习员工和外聘员工。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五条医院设立一次性奖励制度,以激励员工积极进取,创新服务方式和工作方法。

第六条按照员工在医院工作期间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和成绩,医院设立以下奖励等级:(一)优秀奖:颁发给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二)先进奖:颁发给在本职工作中表现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三)创新奖:颁发给在本职工作中创新服务方式和工作方法的员工;(四)团队奖:颁发给取得突出成绩的团队;(五)个人突出贡献奖:颁发给取得个人突出贡献的员工。

第七条奖励等级由医院的评奖委员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确定,并经医院领导班子批准。

第八条奖励的形式可以是荣誉证书、奖金、奖牌等,具体奖励形式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奖励的评选方式可以是自荐、推荐、民主投票等多种方式,同时也可以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

第十条奖励的评选标准、评选条件和程序由医院的评奖委员会制定和完善。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十一条医院设立一次性和长期性惩罚制度,以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二条按照员工的不良行为和工作失误,医院设立以下惩罚等级:(一)通报批评:对轻微失职、工作疏忽的员工进行口头批评,通报相关部门;(二)警告处分:对有违纪违法行为、工作失误的员工进行书面警告并摘录档案;(三)严重警告处分:对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工作重大失误的员工进行口头警告并摘录档案;(四)记过处分:对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工作重大失误的员工进行书面记过并摘录档案;(五)记大过处分:对严重违反医院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进行书面记大过并摘录档案;(六)开除处分:对有重罪行为、严重违反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进行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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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奖惩实施细则一、惩处的种类:院内通报批评、系统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经济处罚、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

二、惩罚的内容:(一)无故脱岗,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当月奖金。

(二)集体观念不强,以个人利益为重,与同事闹不团结,不能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当月奖金。

(三)服务态度差,对服务对象有“生、冷、硬、顶、推”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对情节较严重的给予系统通报批评。

(四)不尊重患者就医权力引发医疗纠纷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等谋取私利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六)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或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取“好处费”、“介绍费”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七)不遵守医疗原则,开不合理处方,做不合理检查,给服务对象造成不必要负担或造成医疗卫生资源浪费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八)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查体报告的,给予停止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利用工作之便,假借服务对象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作检查的,给予院内通报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

依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及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的解释与实施由院办负责。

第四条本制度中相关内容的执行方法:(1)职能科室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调查核实;(2)科室自查,缺陷上报;(3)群众来信采访反映缺陷,调查核实;(4)院外各职能部门、上级领导监督检查,发现缺陷,归口转报。

第五条凡发生涉及本制度规定的问题,由涉及者所在科室提出书面自查意见及处理建议上报院办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七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奖则奖励对象:各科室及个人。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奖励金额:50—1000元。

奖励范围:第八条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

第九条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献计献策且被采纳,效果突出的。

第十条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益的。

第十一条在突发事件及重大抢救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

第十二条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

第十三条在各种意外事件发生时,爱护国家财产,见义勇为,保护了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避免或减轻了损失者。

第十四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为医清廉,敢于同违纪失职行为作斗争,维护了医院利益,成绩显著者。

第十五条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和两个文明方面成绩突出者。

第十六条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了较大资金流失者。

第十七条在后勤服务上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者。

第十八条获得市级、区级或乡镇一级表彰奖励者。

第十九条社会满意度超过95%的科室或个人。

第二十条凡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的,区级奖励50元,市级奖励150元,省级奖励300元,国家级奖励500元。

第二十一条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者,每次奖励50元。

第二十二条关心维护医院和病人利益,敢于举报行业不正之风和损害集体利益者。

第二十三条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群众赞扬的;或由于医德医风好,技术精良,收到病人的表扬信、感谢信、锦旗、牌匾等,或拒收红包的科室或个人,每次奖励50元。

第三章医德医风罚则第二十四条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完成应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或给集体、同事不搭台、不补台,甚至拆台;或挑拨离间,影响团结和工作,扣发当事人100—300元。

给医院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发500—1000元,且2年内不得有评优、晋升资格。

第二十五条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的,扣发责任人300元,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发生冷、硬、顶、推、拖,扣发当事人50元,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科室没有给予很好解决而使病人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发科室50元。

第二十八条科室社会满意度在85%以下的,扣发100元。

满意度在75%以下的扣发300元。

第二十九条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物品,除责令如数退还外,按收受红包金额或物品价值的3倍处罚,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如对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须立即上交科室,由科室负责人与当事人一道适时退回;对无法谢绝的钱物要及时报告并上交院部,由院部处理。

第三十条向病人或其亲属暗示,索要钱物,除如数退还外,按索要钱、物(折款)5倍罚款,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发生两次及其以上者,除罚款、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降聘技术职务一年。

第三十一条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接受药品商、器械商等宴请、游乐,经查实,扣发当事人300元,扣发科室1000元;在基建、维修、引进设备、物资器械、药品采购等业务往来活动中收受或索要回扣或类似回扣的,均视为受贿行为,除追缴非法所得外,给予回扣金额5—10倍的处罚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未经医院同意,药剂科、药库不能擅自新进药品;不准私自在临床中进行药品、医疗器材等临床验证。

违者,扣发科室负责人200元,扣发当事人500元;从中获利的,除上交全部收入外,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十三条工作人员不佩证上岗或在岗不按规定着装;窗口工作人员未挂牌或挂牌与在岗人员名字不吻合,扣发当事人10元。

第三十四条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检查报告的,扣发当事人100元,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如从中收受钱物者,除如数退还钱物外,扣发500元,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工作人员搭车开药,搭车检查,除如数补交费用外,扣发当事人200元。

非医学需要,利用B超等检查,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扣发责任人200元。

第三十五条无故拖延诊疗时间,未按预约时间绐病人作检查,出报告(机器故障或停电除外),扣发当事人100元。

病人对门诊的服务态度或质量不满意,造成影响者,扣发当事人100元。

不经医院同意擅自停门诊,发生一次扣发当事人100元。

第三十六条不按规定项目标准收费的、擅自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擅自改变收费范围,谋取私利的,追缴个人所得,并扣发当事人100—300元;收费部门乱收费、少收费或以无零钱找补为由拒绝收费,或不到下班时间停止服务的情况,扣发当事人100—300元,并视情节予当事人离岗学习1—3月。

第三十七条非财务部门、非财务人员擅自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追缴所得款项,扣发300元,对于从中截留失分的,除如数追缴外,扣发截留金额的5—10倍。

第三十八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拉关系,少收、漏收、不收或不积极催收患者应付的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发现一例,扣发当事人200元,并处以漏收金额3倍罚款。

科室不处理,加扣科室负责人50元。

第三十九条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等谋取私利的,除如数退出所得外,扣发300元,造成后果的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个人未经医院同意外出体检、会诊、讲学、鉴定、手术、办班等外出服务,除交回个人所得外,扣发当事人200元;如再犯者加倍扣罚。

如系科室擅自组织的外出服务,除追回科室所得外,扣发科主任200元;如系科内几个人私自结伙外出服务,则按个人外出服务处理。

未经允许的外出服务所致后果概由外出者负责。

第四十一条医务人员不能将病人引导到院外进行诊疗、卖药,经查实,扣发其所得的10—20倍,低聘专业技术职称一年,情节严重的解聘处理。

第四十二条凡私自介绍病人外出检查、治疗、住院,从中获取“介绍费”或好处费,或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或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受财物的,除如数退出所得外,扣发500元,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扣发1000元并降聘技术职务一年至二年。

第四十三条开不合理处方,做不合理检查,给服务对象造成不必要负担或造成医疗卫生资源浪费的,扣发200元。

第四十四条医务人员违反首诊医师负责制和急诊工作制,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或推诿、拒收病人,延误诊治时机,扣发当事人100—300元。

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发当事人300—600元。

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缺陷、差错、事故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值班人员脱岗、怠工,延误治疗或其它工作,扣发当事人300—600元。

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缺陷、差错、事故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第四十六条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职工,损害医院和职工利益,获取个人私利的,除追缴获利外,视情节扣发当事人100—500元,低聘专业技术职务一年;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七条凡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或社会舆论指责或各级zhengfu、部门点名批评等有损医院美誉、破坏医院形象的行为举止,经查实,科室所为扣发科室500—1000元,个人所为扣发当事人300—600元,同时给予当事人待岗学习1—3月。

情节严重的,直接除名。

第四十八条医德医风差,业务水平低,被病人投诉一次扣发300元,如连续被病人投诉3次者,离岗学习3—6个月,或予以除名。

第四章医疗质量罚则第四十九条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诊疗常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杜绝各种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发生。

如有违者,引发缺陷、差错、争议(事故)发生,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院的《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管理办法》对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判定标准进行分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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