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整理内容
社会保障管理的内容

社会保障管理的内容
社会保障管理。
社会保障管理是指国家对社会成员在生老病死等特定情况下给
予的经济援助和社会服务的管理。
它是国家社会政策的一部分,是
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首先,社会保障管理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这些保险制度覆盖了社会
各个阶层的人群,保障了他们在不同情况下的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社会保障管理还包括了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和帮助,比如对残疾人、
孤儿、老年人等的特殊保障政策。
其次,社会保障管理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这
包括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建
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等。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社会保障政策的有
效实施,确保社会成员享有应有的保障权益。
再次,社会保障管理需要注重公平和效率。
在制定和实施社会
保障政策时,需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需求和特点,确保政策的公
平性;同时,也需要注重政策的效率性,避免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确保社会保障管理的可持续性。
最后,社会保障管理需要加强监督和评估。
只有通过对社会保
障政策的监督和评估,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政策,确保社
会保障管理的有效性和健康发展。
总之,社会保障管理是国家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
人民基本生活的重要手段。
只有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确
保政策的公平、效率和可持续性,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会保障的目标,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社会保障概论重要知识点整理

1.社会保障概念:是为保障民生以及促进社会进步,由国家及社会以立法为依据出面举行,由政府和社会团体组织实施,对因各种经济及和社会风险而陷入困境的人群以及有物质和精神需求的社会全体公民提供的,社会福利性的物质援助和专业服务的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2.社会保障发展总趋势:社会保障的政策决策超于集中统一,而在社会保障的业务管理上则超于分散,接近群众。
另一种趋势,私营化3.社会保障的功能:(一)经济功能:1、维持劳动力再生产,2、促进资金市场发展(二)社会功能1、体现社会公平2、保持社会稳定4. 中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内容:(一)社会保险(二)社会救助(三)社会福利(四)优抚安置5.社会保障模式:(一)从国家对社会进行干预的角度出发可分为(1)社会服务。
包括公共援助,公共补贴,社会保障(2)通过减免税收的方式鼓励自置产业以及购买人寿保险等个人行为(3)公共服务和市政建设(二)从社会政策学的角度出发可分为:剩余模式和机制模式(三)从保障范围出发分为:普通保障模式,就业保障模式和救助型保障模式(四)从实施方式出发:现收现付式,部分积累式,全部积累式(五)从制度安排的角度:福利国家型保障模式,保险型保障模式,强制性自我储蓄型模式国家保险模式6. 社会保障的特征:(1)社会性,针对全体社会成员的一项制度安排(2)福利性,从目标上看,个人和社会的发展(3)互济性,统筹互济、分担风险(4)强制性,强制参加,强制缴费7. 社会保障法的特征:1.广泛的社会性:保障对象的普遍性,保障责任的社会化,保障目的的社会性2.明显的强制性:明显的国家干预法的特征3.严格的专用性:必须直接用于社保活动之中4.特定的技术性:以数理计算为基础5.实体性与程序法的统一性:权利、义务,条件和程序8. 社会保障管理方式及其特征:1.政府直接管理方式,政府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同意管理全国社会保障事物a.纵向集中管理:加拿大、马来西亚、缅甸b多头管理,日本.、美国、澳大利亚2.半官方的自治管理方式,政府设立一个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多个政府部门监督,具体的管理则交由半官方的社会保障机构来完成,代表是欧洲国家3.民营的市场管理方式,政府负责政策制定和监督,具体管理事务交给私营性的社会保障机构,按市场管理的方式进行。
社会保障整理笔记

社会保障整理笔记第⼀章社会保障的定义、体系结构及其功能⼀、社会保障的定义社会保障是以政府责任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以及由于各种原因⽽⽣活发⽣困难的国民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活的制度。
⼆、基本体系结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由其各个层次的诸多项⽬构成的整体。
如果把这些项⽬从保障对象、保障⽬标、资⾦来源、给付⽅式等⽅⾯加以归纳,可归纳总结为三种不同的保障形式,即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最⾼层次,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的最后⼀道防线。
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以国家为责任主体,对有⼯资收⼊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或虽有劳动能⼒⽽⽆⼯作亦即丧失⽣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法⼿段,运⽤社会⼒量,给这些劳动者以⼀定程度的收⼊损失补偿,使之能不低于基本⽣活⽔平,从⽽保证劳动⼒再⽣产和扩⼤再⽣产的正常进⾏,保证社会稳定的⼀种制度。
特点:(1)强制性(2)互济性(3)储备性(4)补偿性项⽬:(1)⽼年社会保险(2)医疗社会保险(3)失业社会保险(4)⼯伤社会保险(5)⽣育社会保险(6)残障社会保险(7)死亡社会保险四、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是依据法律规定,政府和社会对因⾃然灾害或其他原因⽽⽆法维持最低⽣活⽔平的⽆收⼊和低收⼊的个⼈或家庭给予帮助,满⾜其⽣存需要的制度。
特点:(1)对象是⽆收⼊、⽆⽣活来源或孤苦⽆依的⽆法⽣活者,以及有收⼊,但因遭遇意外事故或收⼊较低⽆法维持⽣活的⼈们(2)⽬标是维持最低⽣活需要,给付标准⼀般低于社会保险(3)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拨款或特别税捐(4)享受救助时,要提出申请,有关机构进⾏调查,确定救助标准,按期或⼀次性给付救济⾦对象:(1)⽆劳动能⼒、⽆⼈赡养、完全没有⽣活来源的⼈,主要是孤⼉、孤寡⽼⼈、领社会保险补贴仍不能维持最低⽣活的⼈(2)有劳动能⼒,也有收⼊,但因意外灾害降临,遭受重⼤财产损失、⼈⾝损伤,⼀时⽣活困难的⼈。
城市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城市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城市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包括:
1. 社会救济:这是社会保障的最低目标。
它帮助社会成员解决临时性的生活困难,以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2. 医疗保险:为居民提供医疗保障,以减轻医疗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负担。
3.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经济保障,确保他们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4. 失业保险:为失业人员提供经济保障,帮助他们度过失业期,避免陷入贫困。
5. 社会福利:为社会成员提供各种福利服务,如教育、住房、交通等,以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
6. 优抚安置:为退役军人、残疾军人提供经济和社会待遇,保障他们的生活和福利。
以上是城市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具体可能因国家、地区而异。
社会保障学——郑功成 笔记整理

目录【上篇基本理论篇】 (2)第1章绪论 (2)1.1 复习笔记 (2)1.2课后习题详解 (7)1.3考研真题详解 (12)第2章社会保障的发展 (14)2.1复习笔记 (14)2.2课后习题详解 (22)2.3考研真题详解 (28)第3章社会保障理论基石 (36)3.1复习笔记 (36)3.2课后习题详解 (40)3.3考研真题详解 (46)第4章社会保障相关关系 (47)4.1复习笔记 (47)4.2课后习题详解 (55)4.3考研真题详解 (59)第5章社会保障体系与模式 (66)5.1复习笔记 (66)5.2课后习题详解 (72)5.3考研真题详解 (77)第6章社会保障基金 (82)6.1复习笔记 (82)6.2课后习题详解 (89)6.3考研真题详解 (94)第7章社会保障立法与管理 (101)7.1复习笔记 (101)7.2课后习题详解 (107)7.3考研真题详解 (111)【下篇制度实践篇】 (116)第8章社会救助 (116)8.1复习笔记 (116)8.2课后习题详解 (122)8.3考研真题详解 (127)第9章社会保险制度 (135)9.1复习笔记 (135)9.2课后习题详解 (148)9.3考研真题详解 (155)第10章社会福利 (177)10.1复习笔i己 (177)10.2课后习题详解 (185)10.3考研真题详解 (192)第11章军人保障 (193)11.1复习笔记 (193)11.2课后习题详解 (199)11.3考研真题详解 (202)第12章补充保障 (203)12.1复习笔记 (203)12.2课后习题详解 (211)12.3考研真题详解 (216)【上篇基本理论篇】导图链接第1章绪论1.1 复习笔记一、社会保障的理论界定1.国外对社会保障概念的界定(1)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在1942年出版的文献中即将社会保障界定为:通过一定的组织对这个组织的成员所面临的某种风险提供保障,为公民提供保险金、预防或治疗疾病,失业时资助并帮助他重新找到工作。
社会保险法 重点内容整理

社会保险法重点内容整理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市居民养老保险三种(青岛将后两种合二为一为城乡养老保险)。
缴费年限问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例:王某60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保险缴费10年,所以延长缴费五年,65岁按月领取养老金。
王某60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保险缴费8年,所以延长缴费五年,65岁仍未累计缴费至满十五年,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病残津贴的问题: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问题: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养老待遇领取地: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从10年不受年龄限制—前后都超过10年—前10年后10年—回户籍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问题:青岛地区(男25年,女20年)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国家没规定)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先行支付问题:第一款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第二款规定,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社会保障法知识点整理

社会保障法知识点整理●6.1 社会保障法的概念、内容、特征和原则●概念●社会保障法是指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具体是指调整国家、社会和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在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并不断提高生活水平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第五版)●社会保障法是指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既包括以基本法形式出现的社会保障法,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社会保障的规范,还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关于社会保障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第六版)●(1)现代社会保障法的实质●既是社会成员生存权利保护法和社会安全法,同时也是社会稳定法和社会和谐法。
●(2)社会保障立法独立性要求的依据●①它具有独立的调整对像。
●当今,人们已经认识到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综合性和复杂性;同时,随着保障模式和制度在全世界范围的改革,将有更多新的调整对象及法律关系需要被认识。
●②它需要特定的调整原则。
●修订已经形成的社会保险立法的原则,创造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新原则。
●③它已经形成专门的内容体系。
●基于国际劳工组织102号公约,社会保险立法的基本内容体系已经形成,21世纪社会保险制度将沿着多支柱的道路发展,内容将更加丰富。
●④它具有跨部门发展的趋势。
●社会保险始终在公法范围内发展,多支柱发展趋势决定它向私法领域延伸,成为跨领域的新兴法律部门。
社会保障法也独立于劳动法。
●特征●(1)社会性表现为社会保障法的权利和义务涉及全体社会成员。
●在权利方面,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地、平等地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从公民的出生到死亡,从特定的劳动者到不同身份的人都是社会保障的受益人。
●在义务方面,社会保障的义务与责任也是全社会承担。
●(2)强制性●社会保障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
●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而强制规定的一系列准则,明确规定国家(各级政府)、社会、个人及有关各方在社会保障中必须履行的义务,以及社会保障的具体项目、实施范围、资金筹集、待遇标准计算方式等。
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知识点整理

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整理●2.1 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经济社会背景——生产社会化、经济市场化●1. 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化经济正常运行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1)农耕社会的自然经济条件下——家庭保障、土地保障;进入社会化大生产后——政府保障(社会生产顺利进行和社会安定得以维护的必要条件)。
●(2)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对市场竞争中的失败者给予物质帮助,以满足他们的生存需要。
●(3)市场经济的发展呈现周期性,企业破产、工人失业——政府保障(避免他们流离失所,甚至铤而走险,危及社会安定;同时,也可以保存这部分劳动力,以备生产发展需要人手时,不致出现劳动力供应不足的状况)。
●(4)进入社会化大生产、市场经济时代,生产对劳动力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保证社会对劳动力的需要,不论劳动者在业、失业,还是遇到意外事故,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生活费用和子女的教育费用都需要由社会给予支持帮助。
●2.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稳定机制应运而生●市场经济是效率高的经济,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对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强大的动力;●市场经济也是风险大的经济,风险造成的社会震荡又会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大阻力和干扰因素。
●社会保障制度——市场经济的一种稳定机制, 社会的“减震器”和“安全网” 。
●2.2 社会保障制度的思想理论依据●1.国家干预主义●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国家的职责就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不干预经济活动。
●新历史学派:●强调国家的经济作用,认为国家除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外,还有一个“文化和福利的目的”,主张由国家兴办一些公共事业来改善国民的生活。
●新历史学派的福利就是通过国家的活动,对国民收入实行再分配,使那些生存需要得不到满足的人们得到经济援助以缓和当时的阶级矛盾。
●费边主义者的观点:●20世纪初,英国费边主义者韦伯夫妇设计了“福利国家”蓝图,主张通过资产阶级议会立法,对贫民和失业者,包括病人、残疾人、老年人实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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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障立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一、涵义:集中体现社会保障法的本质和精神,主导整个社会保障法体系,调整社会保障关系所遵循的基本准则。
二、确立依据:宪法依据、政策依据、现实依据三、基本原则的内容1.普遍性与差异性相结合2.权利和义务对3.社会保障待遇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4.公平和效率相互促进5.集约立法6.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2、简述社会保障关系和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社会保障关系是因社会保障活动的出现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它是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
一、社会保障关系的一般特征1.产生于社会保障活动过程之中。
2.当事人中的一方必须是社会保障职能机构。
3.社会保障关系是一种社会连带责任关系。
4.社会保障关系是一种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关系属性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二、社会保障关系的内容1.国家与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2.社会保障实施机构与政府之间的关系3.社会保障机构与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4.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5.政府和社会保障实施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6.社会保障监督关系3、中国需要怎样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和立法结构?①社会保险法②社会救济法③社会福利法④社会保障管理监督法⑤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法⑥社会保障争议解决程序法4、简述在中国建立社会法庭处理社会保障争议的必要性和可能性①社会保障争议:社会保障当事人之间围绕社会保障权利义务发生的纠纷。
②社会保障争议的处理1、上诉2、独立的裁判或审判机构:社会保障监察或仲裁机构独立的社会保障法庭通过警察、法院与社会保障部门的合作3、处理方式有两种:司法方式、非司法方式5、社会保障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四项内容:1、制定政策,监督和实施法律、政策2、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支付3、管理、服务社会保障对象4、社会保障机构管理6、社会保障管理主要有几种模式?如何理解各自的特征及优缺点一、集中管理模式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其他社会保障项目全部统一在一个管理体系内,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集中对社会保障各项目基金的筹集、待遇给付以及运营监督等实施统一的管理。
从中央到地方都设立专门的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机构和业务机构,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
特征:(1)决策权统一集中在中央。
(2)预算权统一,编制和执行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保障预算。
(3)直接的双重联系,地方管理机构不仅要横向上对同级政府负责,还要在纵向上服从中央政府的指令。
(4)地方社会保障收支规模与基本结构由中央政府决定。
优点:(1)有利于社会保障的统一,避免政出多头、多头管理。
(2)有利于社会保障各项目之间、社会保障运行机制各环节之间的协调和社会保障基金的集中管理,可调剂使用,更好地发挥互济功能。
(3)有利于控制管理费用,降低社会保障管理成本。
(4)对社会保障业务和基金的集中管理,还有利于增强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
局限性:(1)某些社会保障项目的管理与政府业务主管部门难以协调,影响管理效果。
(2)以国家行政管理为主,受行政干预较多。
代表:英国、新加坡二、分散管理模式不同的社会保障项目由不同的政府部门或机构管理,并各自建立一套社会保障执行机构、资金营运机构及监督机构。
各保障项目之间相互独立,资金不能相互融通使用。
特征:(1)各级政府及社会保障部门事权独立。
(2)各级政府社会保障部门预算独立。
(3)政府间的社会保障关系是间接的,政府将社会保障事务委托给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管理,只进行监督,并根据各类保险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必要的平衡。
优点:(1)管理机构具有较大的自主性,能根据自己所管理的社会保障项目特点制定详细、周全的管理规则,较灵活地适应社会保障发展的需要。
(2)管理的独立性强,能根据客观实际,及时调整保障项目和内容,较灵活地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
局限性:(1)管理机构多,管理成本高。
(2)机构庞杂和相互独立可能导致一些工作的重复,给被保险人和保险机构管理增添难题。
代表:德国三、集散管理模式将社会保障中共性较强的项目集中起来,实行统一管理,而将特殊性较强的项目单列出来由相关部门分散管理。
特征:根据社会保障项目的不同,把集中统一管理和分散自主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优点:(1)既能体现社会保障社会化、一体化的要求,又能兼顾个别项目的特殊要求。
(2)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该模式兼具了集中管理模式和分散管理模式的优点,又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两者的缺点。
代表:美国、日本7、中国的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有哪些?各承担哪些管理职能?(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社会保障事务的主管部门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等均是其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共有23个内设机构(二)民政部:主要负责全国的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事业等救灾司、社会救助司、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优抚安置局(三)其他部门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卫生事业财政部:负责管理中央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及财务制度等审计署:负责对社会保障事务进行审计监督发改委:负责制定社会保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中央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的责任,并负责这笔基金的投资营运管理。
半官方机构、社会团体: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机构8、怎样发展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1.政策管理与法制管理相结合,以法制管理为主2.政府承担责任与社会承担责任相结合,以社会承担责任为主3.社会化管理与单位管理相结合,以社会化管理为主组织机构的社会化、服务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对象的社会化、资金筹集的社会化9、比较各种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的优缺点。
按照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平衡方法不同分为:1.现收现付式:以“横向平衡”原则为依据,以支定收优点:计算方便、灵活、体现互助互利、避免贬值缺点:供款和收益失衡;没有资金积累,不利于促进储蓄和资金市场的发育;特殊情况下支付压力增大2.完全积累式:以“纵向平衡”原则为依据,总和分摊特点:储蓄积累,现时筹资为将来之用,资金沉淀形成基金优点:化解压力、避免矛盾、促进资本市场、增强社保意识缺点:投资增值压力大、贬值风险大、缺乏互助性、对金融市场要求高3.部分积累模式:近期横向收支平衡和远期纵向收支平衡相结合特点:不同主体间的转移支付与自身收入延期支付并存优点:“老人”、“新人”都有保障缺点:新老制度交替转轨中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压力较大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统账结合”现收现付的社会统筹+完全积累式的个人账户10、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原则是什么?1.安全性原则首位原则2.收益性原则3.分散投资原则4.流动性原则11、比较各种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金融工具的优缺点。
(一)金融投资:1.银行存款 2.债券 3.股票 4.委托投资(二)实业投资(包括房地产、基础设施等不动产)12、结合上海“社保案”,谈谈目前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3、社会救助有哪些特征?包括哪些内容?特征:1.权利义务的单向性(非直接对应) 2.救助对象的限制性3.救助水平的低层次性4.救助手段的多样性5.救助程序的法定性内容:按内容分:灾害救济(灾害救济制度)贫困救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住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援助、扶贫开发)按方式分:现金救助、实物救助、服务救助、以工代赈14、为什么说社会救助是最基础的社会保障防线?政府或社会的行为、对象是社会弱势群体、目标是满足社会成员的最低生活需要15、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由哪些基本内容?(一)目标和原则1.目标:克服现实中的贫困问题。
消除“绝对贫困”,减少“相对贫困”2.原则:保障最低生活需求的原则;普遍性原则;法制化原则;维护个人尊严的原则。
(二)保障对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三)“低保”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又称最低生活保障线,是指在社会发展的某一时期,由政府制定,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在衣、食、住、行等方面保障居民生存的最低限度的基本保障标准。
1.“低保”标准的确定方法最低生活消费实算法《条例》第六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确定依据:(1)维持居民的最低生活需求所需要的物品的种类和数量(2)生活必需品所需要的费用(3)市场综合物价指数,尤其是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指数(4)居民的平均实际收入和消费水平(5)经济发展状况和财政收入状况(6)其他社会保障标准。
2.“低保”标准的调整及其原则: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与物价挂钩的原则。
(四)“低保”的申请及审批(五)“低保”的发放1.全额享受三无人员2.差额享受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差额=当地月保障标准×家庭人口数-月家庭成员各类收入总额(六)资金来源(七)运行管理16、简述农村五保户的基本内容及其特点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办理丧葬事宜17、灾害救助工作的方针是什么?18、如何理解工伤保险的性质?工伤保险(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因遭受意外伤害和患职业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9、试通过“开胸验肺”事件分析我国目前职业病防治体系存在的问题。
20、生育保险的含义和特点是什么?生育保险是指国家针对女性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通过社会保险立法为怀孕和分娩的职业妇女及时提供物质帮助和产假,以保障受保母子的基本生活,保持、恢复或增进受保妇女的身体健康及工作能力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特点:1.对象为已婚女职工,范围有限。
2.生育保险是由正常的生理变化带来的。
3.许多国家把生育保险和疾病保险合并为一个项目,称为生育和疾病社会保险。
4.生育保险的待遇给付期从生育活动前延续到生育活动开始之后。
21、我国生育保险制度包括哪些内容?1.保险对象:城镇企业及其职工2.基金的筹集与管理:社会统筹,企业缴纳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的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
3.支付项目:(1)产假。
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
(2)生育津贴。
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3)医疗服务及其费用。
检查费用、接生费用、手术费用、住院费和药费等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部分自己负担。
(4)孕期的劳动保护。
22、思考我国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可以从哪些方面考虑来解决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