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卫生局关于调整全市各专业质控中心成员和增设宁波市临床医疗质控中心、血液透析质控中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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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卫生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甬卫发[2010]18号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卫生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甬卫发[2010]18号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卫生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正文:----------------------------------------------------------------------------------------------------------------------------------------------------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卫生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甬卫发〔2010〕18号)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现将《2010年全市卫生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2010年全市卫生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2010年是“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完成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破难之年。

2010年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卫生工作会议以及医改大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民本卫生、和谐卫生”的发展理念,以全面建设卫生强市为载体,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为契机,以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为重点,积极探索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推动我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使我市卫生综合实力持续走在全省前列,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保障城乡居民健康权益服务。

一、扎实推进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努力加快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转化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大力推行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

继续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和卫生文化建设,确保党的重大部署和各项政策在卫生系统得到贯彻落实。

(分管领导:金黎萍、陈树生,责任处室:政治处、机关党委)2.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订出台有关配套文件。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甬政办发[2014]122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甬政办发[2014]122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
通知
正文:
----------------------------------------------------------------------------------------------------------------------------------------------------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4〕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

现将调整后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张明华
副组长:黄志明市政府
王仁元市卫生局
成员:李可市委宣传部
朱斌荣市编委办
潘奇峰市发改委
周学明市经信委
陈文辉市教育局
何晓南市科技局
许义平市民政局
张颖市财政局
吴国华市人力社保局
杨茂印市贸易局
邹鸣飞市卫生局
竺培楠市国资委
胡国权市市场监管局
毛利奇市法制办
陈利权市发展研究中心
车宏斌市发改委(市物价局)
姜国富宁波保监局
严萍市总工会
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医改办),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王仁元兼任市医改办主任,潘奇峰、邹鸣飞、张颖、吴国华、车宏斌兼任市医改办副主任。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13日
——结束——。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1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1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制和体系,指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更好地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的管理,促进质控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质控中心是指由卫生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对医疗机构相关专业的医疗质量进行管理与控制的机构。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制定质控中心管理办法,并负责指导全国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省级质控中心的规划、设置、考核和管理。

第四条卫生部成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

根据需要,指定区域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第五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质控中心设置规划,逐步建立质控网络。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医疗机构不同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需要设立不同专业的省级质控中心,原则上同一专业只设定一个省级质控中心。

第六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技术规范、指南,制定本行政区域质控程序和标准。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承担省级质控中心的工作:(一)三级甲等医院或有条件的专科医院;(二)所申请专业综合实力较强,在本省(区、市)内具有明显优势,学科带头人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威望;(三)有完善的诊疗技术规范和质控标准、程序等相关规章制度;(四)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经费和必要的专(兼)职人员,有条件承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任务。

《关于调整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关于调整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关于调整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关于调整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各科室: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我院人事变动,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对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予以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张五成副主任:刘剑赵岩江成员:蒋清阔柯风云王新安崔彦如李长江王颖赵胡爱花孙江宏李颖李富国徐春华王冠军王葆曹卫东李新建靳永峰何中龙魏抗洪孙金坡王学刚王伟张秋好杨丽莉朱静波南鸣放周志云李爱玲张云杨王莹徐淑霞曹艳艳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由王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附件: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遂平仁安医院xx年6月24日附件: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定期对医院医疗、护理质量进行研究,制定全院性的质量管理规划。

(2)根据医院业务开展情况组织、领导医院的医疗、护理检查和评比工作。

(3)委员会有权监督各科室、各部门的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工作,特别是对病人的诊断、治疗、护理可提出指导性意见和措施,以免发生医疗纠纷及事故。

(4)负责分析医院发生的医疗、护理缺陷的原因,有权判定医疗、护理缺陷的性质,并提出意见,供院领导参考。

(5)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报告半年来的医疗、护理管理工作情况,并研究下半年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措施。

遂平仁安医院xx年6月24日第二篇:关于调整学术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遂平县红十字医院关于调整学术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各科室:为了规范医院管理,保证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完善学术管理委员会建设,提高医院学术水平,促进科研发展,现将调整的学术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刘剑副主任:蒋清阔赵岩江柯凤云委员:王新安崔彦如李颖李富国孙江宏窦兴斌王颖徐春华王冠军孙金坡王建中刘明洲张惠成杨丽莉张秋好曹卫东王葆李新建朱静坡王学刚杨蔚徐淑霞王莹曹艳艳学术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医务科,由王颖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开展学术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事宜。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甬卫发[2010]147号【发布部门】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宁波市卫生局)【发布日期】2010.11.22【实施日期】2010.11.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卫发〔2010〕147号)各直属单位: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甬人〔2010〕36号)、《关于印发<宁波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人〔2010〕37号)和《宁波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了《宁波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宁波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5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65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甬人〔2010〕36号)及《关于印发<宁波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人〔2010〕37号)精神,为深化我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特制定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一)适用于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不参加岗位设置工作。

(二)各直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确定2008年度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名单的通知-甬卫发[2008]136号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确定2008年度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名单的通知-甬卫发[2008]136号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确定2008年度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名单的通知正文:----------------------------------------------------------------------------------------------------------------------------------------------------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确定2008年度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名单的通知(甬卫发〔2008〕136号)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现将确定的2008年度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名单下发给你们,请各地积极组织有关建设单位开展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宁波市卫生局二○○八年七月十七日2008年度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名单序号县(市)、区单位1海曙(3)段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江东(3)百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东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福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江北(3)慈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孔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洪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镇海(2)招宝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九龙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北仑(4)大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新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柴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16鄞州(7)集仕港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邱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咸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宋诏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五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龙观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余姚(8)凤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4兰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梨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6低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7朗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河姆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930马渚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1慈溪(8)范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2观海卫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3逍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4新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5崇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6长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7庵东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8周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9奉化(5)松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萧王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1西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2大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溪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4宁海(5)桥头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深甽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6岔路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7大佳何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8黄坛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9象山(6)石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贤痒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泗洲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墙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徐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周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51525354——结束——。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结果的
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10.12.17
•【字号】甬卫办疾控[2010]123号
•【施行日期】2010.12.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
正文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甬卫办疾控〔2010〕123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疾控中心: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的通知>》(卫疾控发〔2008〕68号)和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浙卫办疾控〔2010〕11号)要求,为积极推进我市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宁波市和余姚市于5月24-26日参加了全省第一批(2个市、2个县)疾控绩效考核,省考核组现场反馈区域和机构指标得分均在900以上,评定等级为优秀。

对其余10个县(市)区,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在省绩效考核观察员的指导下,于2010年11月17日至23日开展了绩效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检查结果计算机绩效考核专用软件录入和专家组综合评审,结果为全市10个县(市)区2008-2009年度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区域和机构指标均为优秀,特此通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制度

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制度

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的工作。

二、组织架构1. 质控中心设在医疗机构内部,由医疗机构负责人负责,设有专门的质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2. 质控中心成员由医疗机构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护理部门、药剂部门、行政管理等部门的代表组成,成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相关职务。

3. 质控中心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提名,成员大会通过。

质控中心主任负责质控中心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三、工作职责1. 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医疗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2. 组织医疗机构内部医疗质量安全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3. 定期召开医疗质量安全会议,分析医疗质量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安全问题。

4. 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改进措施,对医疗质量安全问题进行追踪、反馈和评价。

5. 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评价和评审工作,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情况进行评价。

6. 组织医疗机构参与国家和地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活动,加强与同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7. 完成医疗机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程序1. 质控中心日常工作按照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批的工作计划进行,重大事项应当向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2. 质控中心召开医疗质量安全会议,医疗机构各相关部门应当参加,就医疗质量安全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和改进。

3. 质控中心对医疗质量安全问题进行追踪、反馈和评价,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4. 质控中心定期向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医疗质量安全工作情况,对医疗质量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5. 质控中心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评价和评审工作,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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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局关于调整全市各专业质控中心成员和增设宁波市临床医疗质控中心、血液透析质控中心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08.07.28
•【字号】甬卫发[2008]139号
•【施行日期】2008.07.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调整全市各专业质控中心成员和增设宁波市临床医疗质控中心、血液透析质控中心的通知
(甬卫发〔2008〕139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各专业质控中心成员进行调整,并增设宁波市临床医疗质控中心和血液透析质控中心,现将调整和增设情况通知如下:
一、市病历管理等11个质控中心的调整
市病历管理等11个质控中心的顾问、主任、副主任和秘书作了调整,挂靠单位均不变(见附件1)。

各质控中心的委员由各专业质控中心根据网络建设、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委员组成应体现代表性,原则上应由副高职称及以上医技人员担任。

二、新增质控中心的组建
(一)宁波市临床医疗质控中心
临床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医院质量管理,规范临床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经研究,决定增设宁波市临床医疗质控中心,由质控中心各委员单位组成(见附件2)。

各委员单位选派以内、外、妇、儿、骨科为主的专家组成医疗质量督导专家库。

具体职责:紧密联合各专业质控中心,开展对医院医疗质量的随机督查,促使各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有明显提高。

(二)宁波市血液透析质控中心
随着血液透析技术普及和广泛的应用,血液透析技术正在日益发展成为我市各级医院必不可少的重症病人综合治疗手段之一。

为规范医疗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血液透析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经研究,决定增设宁波市血液透析质控中心,中心挂靠在市第二医院,由开展血液透析技术的骨干单位质控人员组成(见附件2)。

希各质控中心挂靠单位加强对挂靠质控中心的建设和投入,同时起好示范作用,健全和完善本单位的质控组织。

各专业质控中心要按照《关于印发全市各专业质控中心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质控组织网络的作用,定期召开本中心成员联席会议,认真研究全市本专业质量监控情况,及时制订和修改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全市医疗质量指导和监管工作,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

附件:1.市病历管理等11个质控中心的调整名单
2.新增质控中心的组建名单
宁波市卫生局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附件1:
市病历管理等11个质控中心的调整名单
宁波市病历管理质控中心
顾问:虞和健原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务科科长
主任:蔡挺宁波市李惠利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副主任:程典升宁波市第一医院主任医师
李忠良宁波市李惠利医院医务科科长、主任医师
孙校华宁波市第二医院医务科副科长、主任医师
秘书:杜金满宁波市李惠利医院医务科副科长、副主任医师宁波市急诊管理质控中心
主任:陈晓敏宁波市第一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常务副主任:宗建平宁波市第一医院急诊科主任、主任医师
副主任:蔡挺宁波市李惠利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陈长水宁波市急救中心主任
陈志跃宁波市第二医院急诊外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秘书:方建江宁波市李惠利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季蕴辛宁波市第一医院急诊内科副主任医师
宁波市临床病理质控中心
顾问:王德尚原宁波市天一职业技术学院病理教研室副教授主任:许幼峰宁波市第一医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副主任:赵建宏宁波市第一医院病理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何向蕾宁波市李惠利医院病理科主任、主任医师
秘书:刘创锋宁波市第一医院病理科主任医师
宁波市临床放射质控中心
主任:许幼峰宁波市第一医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副主任:徐海东宁波市第二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黄求理宁波市第一医院影像科主任、主任医师
张霞萍宁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影像科主任、主任医师
董海波宁波市李惠利医院影像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秘书:范海波宁波市第一医院影像科副主任技师
宁波市临床麻醉质控中心
主任:胡锡浩宁波市第二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常务副主任:陈骏萍宁波市第二医院麻醉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副主任:单闯宁波市第二医院麻醉科副主任、主任医师曹伟宁波市第一医院麻醉科主任、主任医师
黄长顺宁波市李惠利医院麻醉科副主任、主任医师
秘书:毛君鹏宁波市第二医院麻醉科主治医师
王春晓宁波市第二医院麻醉科主治医师
宁波市血液管理质控中心
主任:张哲宁波市献血办主任、中心血站站长、副主任技师
副主任:许幼峰宁波市第一医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裴仁治鄞州人民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朱兴德宁波市献血办副主任、中心血站副站长、副主任医师秘书:庄立宁波市献血办主管医师
宁波市肿瘤诊疗质控中心
主任:胡锡浩宁波市第二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副主任:孟庆勇宁波市第二医院肛肠外科主任、主任医师
吴伟主宁波市李惠利医院肿瘤外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李孝麟宁波市第二医院放疗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郭宇宁波市第一医院肿瘤外科副主任、主任医师
秘书:XXX君宁波市第二医院肿瘤一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宁波市护理质控中心
主任:阮列敏宁波市第一医院院长、主任医师
常务副主任:史定妹宁波市第一医院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师副主任:张天华宁波市李惠利医院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师沈燕君宁波市第二医院护理部主任、主任护师
盛芝仁宁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主任护师
夏佳芬宁波市妇儿医院副院长、副主任护师
秘书:吴孟尔宁波市第一医院副主任护师
宁波市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
主任:徐海东宁波市第二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常务副主任:沈燕君宁波市第二医院护理部主任、主任护师
副主任:黄凯宁波市李惠利医院院感科科长、副主任医师洪晓倩宁波市第一医院院感科副主任护师
秘书:周惟宁波市第二医院护理部副主任、副主任护师宁波市药事管理质控中心
主任:徐赤裔宁波市李惠利医院副院长
常务副主任:吴翠莉宁波市李惠利医院药剂科
副主任:戴幼琴宁波市第二医院药剂科
宋前流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
黄善定宁大医学院附属医院
徐萍宁波市第一医院药剂科
秘书:吴光亮宁波市李惠利医院药剂科
方崇波宁波市李惠利医院药剂科
宁波市医疗设备管理质控中心
主任:蔡挺宁波市李惠利医院副院长
常务副主任:杨长桂宁波市李惠利医院设备科
副主任:陈革宁波市第一医院设备科
王剑平宁波市第二医院设备科
周曙明宁大医学院附属医院设备科
秘书:奚肖玲宁波市李惠利医院设备科
备注:市口腔、中医和妇幼保健3个质控中心的顾问、主任、副主任和秘书未作调整,挂靠单位均不变。

市临床检验质控中心另行调整。

附件2:
新增质控中心的组建名单
宁波市临床医疗质控中心
主任单位:宁波市卫生局
委员单位:宁波市李惠利医院
宁波市第一医院
宁波市第二医院
宁大医学院附属医院
宁波市妇儿医院
宁波市中医院
宁波市传染病医院
宁波市康宁医院
余姚市人民医院
慈溪市人民医院
鄞州人民医院
宁波市血液透析质控中心
(挂靠市第二医院)
顾问:张祖懿宁波市第二医院肾内科、主任医师
杨敏宁波市李惠利医院肾内科、主任医师
主任:胡锡浩宁波市第二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副主任:罗群宁波市第二医院肾内科主任、主任医师姚许平市泌尿肾病医院院长、主任医师
裘晓惠宁波市李惠利医院肾内科主任、主任医师秘书:陈玉冲宁波市第二医院肾内科、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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