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镜处方原则
远视眼外隐斜配镜处方原则

远视眼外隐斜配镜处方原则
远视眼外隐斜配镜是指在远视眼的基础上,加入外隐斜配镜的治疗方法。
其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确定外隐斜度:首先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检查和测试,确定患者的外眼隐斜度。
这可以通过斜视角度的测量、斜里巴垂直横模式检查等来完成。
2.确定散光度数:根据患者的视力情况和屈光度,确定外隐斜处方的散光度数。
一般来说,对于远视眼外隐斜,患者的散光度数为正值。
3.确定配镜度数:根据患者的视力情况和散光度数,确定外隐斜配镜的度数。
配镜度数包括球镜度数、散光度数和轴位。
4.选择合适的材质和设计:根据患者的年龄、视力需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材质和设计进行外隐斜配镜。
常见的材质选择包括塑料镜片和玻璃镜片,设计选择包括单光镜、分段镜、渐进镜等。
5.进行验配和调整:配镜完成后,需要进行验配和调整。
验配时需要测试患者的视力和视物情况,调整时需要根据患者的反馈和需要进行合适的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远视眼外隐斜配镜处方需要由专业的验光师或眼科医生来完成。
每个患者的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具体的配镜处方还需根据个体情况进行调整。
第九章 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

第九章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验光和配镜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验光技术人员须正确测定被检眼的屈光状态、屈光不正的性质和程度,然后在验光取得数据的基础上,各依近视眼、远视眼、散光眼、老视眼眼镜处方的确定原则,结合被检者年龄、职业、用镜要求、健康状况、生活习惯等,为其确定适宜的眼镜处方。
验光结果决不等于眼镜处方。
当然处方完成后,还需有完善的加工与调整,并指导被检者有关眼镜的配戴方法才能最后完成屈光不正的矫正。
然毋庸置疑,开具正确的处方是其中的一重要关键环节。
(一)关于远视眼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由于远视眼与调节密切联系,一些患有远视的青少年其远视可为调节作用所代偿,视力仍可正常,也可以不出现任何症状,所以并不是所有远视者都要戴镜。
应根据年龄、远近视力情况、远视程度、视疲劳症状及眼位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而定。
年龄16岁以下者:调节力强,隐性远视和显性远视在总远视中密度不同,常需作睫状肌麻痹验光(或云雾法)以求得总屈光度。
目前对无斜视儿童常用2%后马托品溶液(Homatropine)散瞳(每隔10分钟两眼各滴一次,共滴4~6次,滴药完毕后两眼休息一小时,待睫状肌麻痹较充分后验光)。
一周后小瞳复查试镜,再开具处方配镜。
6~7岁以下儿童如无视疲劳症状,远近视力正常、查有轻度远视属生理性远视范畴,不必配镜。
16岁以下少儿一旦出现视疲劳症状,即使轻度远视也应配镜矫正。
低于+3.00D者,配镜度数可较检查结果低1/3,以适应睫状肌张力。
并可在近距离阅读情况下戴用,以消除视疲劳。
超过+3.00者,应以显性远视度+1/4隐性远视度作为眼镜处方的度数,并经常戴用。
高度远视如戴镜不适应,初配时可稍减低远视度,但为防止调节性内科视和弱视发生,应于短期内逐增镜度至充分矫正。
青年及成年人:随年龄增长,调节力逐渐减低,隐性远视逐渐变为显性。
一般系作不散瞳验光。
如远近视力正常,而又无任何不适感,不配戴矫正眼镜。
如有视疲劳症状可在看近时戴用,以消除不适。
医学验光配镜处方原则

医学验光配镜处方原则
医学验光时,当用综合验光仪检查完所需要的项目后,需按以下处方原则对被检者进行最后的验光处方确定:①隐内斜与调节强的近视患者,处方验光度低,远视患者处方验光度高。
②隐外斜与调节弱的近视患者.处方验光度高,远视患者处方验光度低。
③集合功能差的远视患者,瞳距略放小,使视轴落在矫正镜片光学中心,利用凸透镜的三棱镜效用,使物像向鼻侧移位。
④测定驭眼单视功能时,需判断出主视眼为右眼,还是左眼,应使配戴矫正镜片前后的主视眼一致。
⑤使用综合验光仪中的红绿二色试验、偏振片或棱镜分离等方法,使戴矫正镜片的双眼调节处于平衡状态。
第六章验光配镜处方原则 Microsoft Word 文档

第六章验光配镜处方原则第一节近视眼镜处方准则一、近视眼及处方特点:近视眼是外界平行光线进入眼球后,焦点落在视网膜之前的一种情况。
这段差距是不可能通过眼自身的调节作用来弥补的。
因此配镜的目的就是用镜片的屈光能力来弥补这段差距。
二、在近视镜处方时,要充分注意睫状肌调节痉挛的存在。
要知道调节痉挛不仅见于青少年也见于成年人,不仅见于轻度近视,也见于高度近视,因此要特别注意防止度数偏高。
三、从未戴过眼镜或一次增加度数较多者要注意睫状肌调节力不足。
要注意查近视力,防止看近困难。
四、青少年学生根据不同情况配0.8—1.0的视力的最低度数。
五、为了减轻调节负担,减轻近视度数发展,青少年学生在不同距离,宜配戴不同度数的眼镜,或者配戴渐进镜。
六、成年人配近视镜,若是近距离工作较多的人,度数应略低一点。
七、高度近视配镜应强调主觉验光,如果视力出入不大,应尽量取低一点,或者先按近视力选择度数。
八、、-8.0D以上的高度近视一般都有较明显的眼底病变存在,常常不能矫正到正常视力(加小孔镜可鉴别)九、高度近视可以取由低到高逐步到位的方法。
十、青少年学生裸眼视力不到0.6者最好经常配戴。
十一、外隐斜的近视度数可以略高一点。
如果是显性外斜视可以试行超强度矫正,一般可增加1D-5D 平均2.5D。
十二、近视镜矫正的一般原则1.浅度近视(AC/A偏低)完全矫正。
2.近视十集合过强(AC/A偏高)低度矫正。
3.近视十集合不足(AC/A偏低)完全矫正。
4.近视十外隐斜(AC/A偏低)强度矫正5.近视十外斜视(AC/A偏低)超强度矫正。
十三、青少年学生近视配镜处方应过5关。
1.一减:减-0.25D2.二加:加-1.5D3.三平:平衡双眼视力4.四问:“问”眼胀否,能否看近。
5.五走:走路时有无不适。
第二节远视眼镜处方准则一、远视眼及处方特点远视眼是外界平行光线进入眼球后焦点落在视网膜后面的一种情况。
它的特点是可以动用眼自身的调节功能把焦点向前移位。
近视眼配镜处方原则

近视眼配镜处方原则配镜处方原则是验光师最需要掌握的技能知识,光验得再准确,如果背离了配镜原则,那么验配的眼镜也是不合格的,戴起来不舒服甚至是有害的。
所以本博近期将就常见的配镜原则结合一些常见的错误处方做分析。
其中多数原则参考了中山眼科中心杨智宽教授主编的《临床视光学》一书。
各种屈光不正的处方的一般规律是:MPMVA(减少调节)双眼平衡根据眼位情况调整(外隐斜足矫、过矫;内隐斜欠矫)根据视觉发育的正视化规律(生理性远视)进行调整原则主视眼优先矫正的原则根据年龄、职业、个人爱好及个人对视力的需求进行个性化调整推荐产品排除原发或并发眼病所有的屈光矫正都应该首先在这些原则下进行的。
本文先介绍近视眼的配镜处方原则。
近视眼的配镜处方原则如下:假性近视眼:解除调节痉挛,不需要配镜,可以使用双面镜、字母表训练,扩瞳孔治疗真性近视眼:应及时配镜纠正视网膜离焦,最佳矫正视力的最低负镜度进行矫正(MPMVA)高度近视眼初次配镜常不能接受全部矫正,可分期分批矫正。
有条件的可选RGP。
可同时做调节训练(双面镜、字母表)对于-3.00D以上近视合并老视的患者,无论是看远看近,均应该进行矫正,可以配多焦点或双光眼镜。
由于近视矫正是以远视力矫正为基础的,如果近视眼镜用于长期看近的话,会造成看近时的眼睛的调节负荷增加,因此,对于需要长期看近的中度以上的近视眼要适量欠矫正。
高度近视眼最好选择高折射率镜片,小镜框以减轻眼镜重量。
-1.00D以下的小屈光度近视,若裸眼视力比矫正视力低三行以上,应考虑配镜同时进行调节训练。
Flipper(双面镜)训练可以帮助初发近视眼的青少年获得更有效、更快速、更持久的调节,减轻视觉疲劳感,以减缓近视发展的速度。
不管配不配镜,小屈光度近视都应该做调节训练,可以防控近视。
验配师日常工作应该按上述原则处理近视眼。
浅谈高度散光眼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

浅谈高度散光眼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高度散光眼是一种屈光不正的眼睛疾病,通常伴随着视力模糊和眼睛疲劳等症状。
配镜是常用的矫正方法之一,下面将浅谈高度散光眼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
第一,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
在确定高度散光眼的配镜处方之前,医生首先需要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包括散光度数、轴向、瞳孔大小等。
这些信息对于确保配镜处方的准确性非常重要。
第二,细致测量患者的视力。
为了配制合适的镜片,医生需要细致测量患者的视力。
这包括远视力和近视力的测量,以及散光的程度和轴向的测量。
只有准确测量了这些指标,才能确定合适的镜片度数和轴向。
选择合适的镜片设计。
针对高度散光眼患者,医生在配镜时需要选择合适的镜片设计。
一般来说,高度散光眼患者需要使用特殊设计的镜片,如渐进多焦点镜片或者非球面镜片,以满足患者不同距离的视觉需求。
第四,注意配镜的稳定性。
由于高度散光眼患者的视力问题比较复杂,所以配镜处方的稳定性也非常重要。
在确定处方时,医生需要考虑到患者的年龄、用眼习惯等因素,选择能保持较长时间稳定的镜片度数和轴向。
第五,定期复查和调整。
对于高度散光眼患者,定期复查和调整配镜处方是必不可少的。
由于散光度数和轴向有可能发生变化,医生需要定期测量患者的视力和散光度数,及时调整配镜处方。
高度散光眼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包括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细致测量患者的视力、选择合适的镜片设计、注意配镜的稳定性和定期复查和调整。
只有在满足这些原则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合适的配镜方案,帮助患者改善视力问题,提高生活质量。
第九章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

第九章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是指根据患者的视力情况、眼球结构和生活需求等因素,确定最适合患者的眼镜镜片度数和类型。
以下是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的详细介绍。
首先,准确测量屈光度。
屈光度是指眼球对光的折射能力,通常用度数表示。
通过屈光度的测量,可以确定患者的屈光状态,即是远视、近视还是散光。
测量屈光度的常用方法包括自动折射计、贝尔架试镜法和自动屈光计等。
其次,考虑患者的目标视力需求。
不同人的目标视力需求可能有所不同,例如有些人工作需要长时间近距离看书或电脑,而有些人则需要远距离看清楚路标和交通信号。
根据不同的目标视力需求,可以选择不同的眼镜镜片。
再次,考虑患者的眼球结构。
眼球结构是指角膜曲率、眼轴长度和瞳孔大小等因素。
根据眼球结构的不同,可以调整眼镜镜片的曲率和适合度,以确保镜片与眼球的贴合度和视觉效果。
另外,考虑患者的视觉状况和视觉特点。
有些人可能有斜视、弱视或老花眼等视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在配镜处方中予以考虑。
针对不同的视觉问题,可以选择特殊类型的眼镜镜片或进行眼科治疗。
还有,考虑患者的使用舒适度和适应期。
患者在戴眼镜时应该感到舒适而不会有不适感,镜片度数不能过大或过小。
此外,由于患者可能需要适应新的度数,所以应给予适当的适应期,以免导致不适感和视觉疲劳。
最后,定期复查和调整。
患者的视力和眼球结构可能会随着时间改变,因此应定期进行复查和调整配镜处方,以保证患者获得最佳的视觉效果和眼球健康。
综上所述,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包括准确测量屈光度、考虑患者的目标视力需求、眼球结构、视觉状况和特点、使用舒适度和适应期,以及定期复查和调整。
根据这些原则,可以确保患者得到最适合他们的眼镜镜片。
配近视眼镜的处方原则

配近视眼镜的处方原则一、配眼镜的基本原则:①近视眼:要求以最小屈光度,最好的矫正视力,配戴合适的眼镜。
(如患者在不使用调节情况下,使用-5.000D矫正视力是5.0使用调节试镜时用-4.500D矫正视力是5.0,一般用-4500D配镜为佳。
)以免矫正过度,(特别是近距离工作较多的患者)引起视物疲劳症状。
高度近视眼首次配镜时,患者接受不了全部矫正屈光度。
可适当减低屈光度,使之适应一段时间后,再予以增加。
②远视眼:一般以最高数,最佳视力为佳。
以便最大限度减少过度调节,而解除视疲劳症状。
如果儿童有远视并伴有内斜视症状的,必须配戴全部矫正眼镜。
③散光眼:轻度无症状的可不配镜。
如有视力下降,视物疲劳,无论症状多轻均应配制合适的眼镜。
高度散光和轴位偏斜时,患者不易接受时,可适当减低屈光度。
散光的一般原则是配戴全部矫正眼镜。
散光眼在试镜片时,一定要注意轴位的调整。
往往轴位差50就会影响矫正视力。
而解除不了,视疲劳症状。
④屈光参差:一般两眼屈光度相差不超过-4.00D者,可按以上原则配镜。
超过-4.00D,无复视现象患者能接受的可配镜。
有复视现象可适当减低较高眼屈光度,把较低眼屈光度配足。
如屈光参差较大,如白内障术后无晶体眼可配角膜接触镜给予矫正。
儿童有屈光参差的尽可能全部矫正。
以免影响视觉功能的正常发育。
二、配眼镜应该考虑的几个方面:①磨制镜片时凸面在前,凹面在后。
②柱镜应换算成正的,做在前面。
③经常戴用需经常移动头部工作的或有较大散光并且轴位是斜位的,可选用弧度较大的托力克镜片磨制。
因其重量轻,弯度大比较符合眼球生理,镜片各部距角膜比较一致,像差小。
④一般制镜要尽量使镜片内面弧度一致,或尽量减少到最低限度。
高度近视要尽量保持镜片前面一致。
⑤眼镜与眼球的距离。
原则上是镜片后面距角膜12毫米为宜。
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常采用睫毛碰不到镜片为最近距离。
⑥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平视或往下看的时候较多,配眼镜往往以向颧骨倾斜50为佳,以利于工作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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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光的处方原则:不论近视、远视,还是散光,临床上都应该遵从成人配镜的“保守”原则!
1.婴幼儿时期(0~3岁)文献报道很多人在出生时都有散光,特别是早产儿经常会在刚出生时有较高的逆规散光,但大多数散光会在一岁前随着正视化的原因而自然消失或减低,但如果在一岁后检查发现患儿还存在中、高度散光,则有必要对这一部分散光进行适度矫正,这一年龄段的配镜处方原则是部分矫正,以预防发生屈光不正性弱视;如果患者仅仅是低度散光,一般不进行矫正,以定期观察为主;当然,如果患者合并斜视或弱视,配镜处方的原则就是足度矫正为主。
2.学龄前儿童(3~6岁)这一年龄段的配镜处方原则是尽量完全矫正,以减少弱视发生。
3.学龄期、青春期(6~18岁)这一年龄段已有可能出现适应的问题。
如不能适应全矫,可予以低度数矫正,再逐渐过渡到全矫。
4.青年(19~40岁)随着年龄的增长,患者对柱镜的适应会越来越困难,所以为这一年龄段患者处方柱镜成分时,要充分考虑到患者的适应能力。
5.中老年(>40岁)中老年患者的散光会发生一些变化,主要是由于角膜和晶状体发生了一些改变,散光逐渐由顺规向逆规方向转变,而散光的量和轴也会相应发生改变,因此这一阶段患者的眼镜度数可能需要经常做出调整。
由于中老年患者的适应能力较年轻时差,所以配镜处方的原则是在充分考虑患者适应能力的基础上适度欠矫。
6.不规则散光:外伤、手术或者是眼病(如圆锥角膜)等原因可能引起不规则散光,最佳的矫正手段是验配硬性透氧性角膜接触镜(RGP)。
散光患者的戴镜方式,一般都要求全天佩戴,以缓解视疲劳,对于儿童则更是要求长期佩戴,以防止发生弱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