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数学系第二学位实施办法及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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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院双学位教学计划及管理细则-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学院双学位教学计划及管理细则-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双学位/辅修一,报名1,报名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没有不及格课程且已修课程的GPA在2.0以上。

(3)每人只能选修一个辅修或双学位专业。

2,报名办法:(1)时间: 5月(2)地点:数学科学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理科一号楼1295E室)(3)报名程序:凡申请报名的同学需先登陆北京大学校内信息门户网上提交并打印报名表,同时附已修课程成绩单并加盖院系教务章,一并交到数学科学学院教务办。

二,录取1,本双学位专业计划录取100人。

2,录取办法:根据申请人已修相关课程成绩和总GPA择优录取,数学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

3,初步录取名单,将于5月底在数学科学学院网页双学位一栏(/)公布;最终录取结果请查看“北京大学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三,学分和收费:1,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应完成44学分;2,修读辅修的学生应完成35学分;3,双学位按学分收费,每学分150元。

若中途退课,所交学费一律不退。

每学期开学后前两周办理退双手续,请先登录校内门户提交申请,申请表签字后到数院教务办公室办理。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双学位课程:43学分补充说明:若学生在主修专业已经修读本双学位教学计划中某门课程或内容相近课程,则不可重复修读,应选修以下课程替代,重复修读成绩无效。

一门课程如在主修专业和本双学位教学计划中均有要求,只能计算一次学分。

辅修课程:35学分补充说明:若学生在主修专业已经修读本辅修专业教学计划中某门课程或内容相近课程,则不可重复修读,应选修以下课程替代,重复修读成绩无效。

一门课程如在主修专业和本双学位教学计划中均有要求,只能计算一次学分。

说明:双学位与数院本科生一起选课、上课、考试,同质化管理,每学期课表可到数院主页双学位一栏查看。

缓考课程再次选课不需要缴费,不及格课程重修需要在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内到教务办公室办理缴费手续。

五,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定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将根据北京大学的有关规定授予北京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双学位)理学学士证书:(1)完成主修专业学习,正常毕业并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2)在主修专业学业结束时修完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合格;(3)在大四第二学期开学五周内提出证书资格申请。

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

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

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正文:---------------------------------------------------------------------------------------------------------------------------------------------------- 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1987年6月6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发布)为了尽快地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以适应四化建设的要求,自1984年以来,经原教育部和国家教委批准,少数高等学校试办了第二学士学位班。

从初步实践和社会反映来看,采取第二学士学位的方式,有计划地培养某些应用学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与培养研究生方式相辅相成,更能适合四化建设的实际需要。

为了顺利地开展这项工作,现就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有关问题,暂作如下规定:一、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十个学科门类(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如果国家有特殊需要,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也可以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但是,目前有些高等学校在教学改革中,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知识面,允许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不能按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对待,不得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三、鉴于高等学校的容量有限,而培养本专科学生的任务又很重,第二学士学位生只能根据国家的特殊需要有计划地按需培养,不大面积铺开,招生规模要从严控制,原则上限在部分办学历史较久,师资力量较强,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本科院校中试行。

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案

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案

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案引言:辅修专业和双学位是指在主修专业的基础上,学生可以选择修读另外一门专业并获得相应的辅修证书或学位。

辅修专业和双学位方案的实施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加广泛的知识和技能培养,拓宽学生的就业市场和升学机会。

本文旨在探讨修读辅修专业和双学位的实施方案。

一、辅修专业方案1.辅修专业的选择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适合的辅修专业。

辅修专业的选择应当有规定的范围,包括与主修专业相关的学科或跨学科的学科。

2.学分要求3.修读时间和安排辅修专业的修读时间应当与主修专业的学习时间有一定的重叠,以方便学生合理安排课程。

具体可通过时间表的调整或在课程上设置弹性选课的方式来实施。

4.辅修专业证书二、双学位方案1.双学位的选择学生可以选择修读与主修专业相关或者互补的另一门学位。

双学位的选择范围应当有规定,以保证学位的合理性和专业性。

2.学分要求修读双学位所需学分应当有明确的要求。

学生需要修读一定数量的学位专业课程,并达到一定的学分数才能获得双学位。

3.修读时间和安排修读双学位通常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学院应当帮助学生安排好主修专业和双学位课程的学习时间,以保证学生能够顺利毕业。

4.双学位证书修读双学位并成功完成学分要求的学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学位证书的颁发应当符合学校和学科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审核流程。

三、辅修专业与双学位的课程设置1.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的相关课程设置学院应当为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提供相关的课程,以确保学生能够获得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同时,学院可以为跨学科的辅修专业提供跨学科的课程,以满足学生的需求。

2.主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的共同课程设置学院应当为主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提供一部分共同的课程,以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

共同课程可以在专业课程中设置,也可以单独设置。

3.辅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的实践教学学院应当为辅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提供相关的实践教学机会,以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中。

第二学位 培养方案

第二学位 培养方案

第二学位的培养方案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培养目标:明确第二学位的培养目标,例如培养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
高级人才,为行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等。

2. 课程设置:根据培养目标,设置相应的课程体系,包括必修课程、选修
课程和实践课程等。

必修课程应涵盖该领域的基础知识和核心技能,选修课程则根据个人兴趣和职业规划进行选择,实践课程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教学方式:采用多种教学方式,如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在线教学等,
以适应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和特点。

4. 师资队伍: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包括校内教师和校外专家,为
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和指导。

5. 实习实训:安排学生参加实习实训活动,以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
素养。

6. 毕业要求:明确毕业要求,包括课程学习、实践环节、毕业论文等方面,以确保学生达到培养目标。

在制定第二学位培养方案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与第一学位的专业相关度要高,避免过于重复或脱节。

2. 注重实践性和应用性,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考虑学生的兴趣和职业规划,提供多样化的课程选择和实践机会。

4. 与企业和行业合作,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和实习实训计划,以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总之,第二学位的培养方案需要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以满足社会和行业的需求。

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数学专业课程计划(1)

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数学专业课程计划(1)

数学与应用数学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为了充分发挥学校各学科的教育资源优势,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自愿进行跨院系、跨学科学习。

旨在培养数学功底扎实,具有在工科专业或数学学科和其它学科进一步深造和发展潜力的复合型人才;接受系统的数学训练、数学功底扎实,具有双学位的复合型人才;接受系统的数学训练、数学功底扎实的高素质教师。

二、专业主干课程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几何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常微分方程三、学制学制2年四、学分要求本专业辅修学生最低需修满54个学分五、授予学位理学学士(不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六、各类课程结构及学分、学时比例七、数学与应用数学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表八、专业主干课程简介(一)课程名称:数学分析课程英文名称:Mathematical Analysis课程简介:《数学分析》是数学专业学生必修的最重要的基础课程之一,对学生良好的数学素质的形成及后续课程的学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学习内容包括实数集与完备性,一元函数的极限、连续性,导数与微分,不定积分,反常积分等。

教材:《数学分析》,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主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5月参考书目:1.《数学分析》,陈纪修主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7月2.《数学分析讲义》,刘玉琏、傅沛仁主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9月主讲教师简介:1、曹小红,女,博士,教授,主要从事算子理论与算子代数的研究。

先后为本科生主讲过《数学分析》、《高等数学》、《文科高数》等课程。

在“Proc. Amer. Math. Soc.”、“J. Math. Anal. Appl.”、“L. Alg. Appl.”、“Studia Math.”等国内外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入选“2006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项目。

2、任亲谋,男,副教授。

任教期间曾三次获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

曾讲授过《数学分析》、《复变函数》、《线性代数》、《高等代数》、《高等数学》、《亚纯函数值分布论》、《亚纯函数奇导方向》等,后两门为函数论硕士生开设,其余均为本科生课程。

大学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管理规定

大学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管理规定

大学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管理规定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大学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为了适应这一趋势,大学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管理措施,以确保教育质量和学生发展的平衡。

本文将介绍大学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的管理规定。

双学位与辅修第二专业的概念双学位指的是在完成主修专业课程要求的同时,学生还需完成其他专业的课程,最终获得两个不同的学位。

而辅修第二专业则是指在主修专业的基础上,学生可以选择修读其他专业的一部分课程,但只能获得相应专业的证书或者证明。

无论是双学位还是辅修第二专业,都为学生提供了更广阔的学术选择和发展机会,使其能够在不同领域获得更多的知识。

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政策制定为了管理和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大学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规定。

首先,大学会明确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课程设置和要求,确保学生的课程安排和学习进度合理。

其次,大学会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支持,包括选择课程、安排课程时间、指导学术方向等。

同时,大学还会为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管理学生的学业进展等。

学生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选择和申请在大学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中,学生需要根据自身的兴趣和需求做出选择,并按照学校设定的要求进行申请。

通常,学生需要在一定的学期内提交申请,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等。

申请过程中,学生需要说明自己选择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理由和目标,以及如何平衡与主修专业的学习。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学术成绩等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和决策。

学生在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期间的学习管理一旦学生成功申请到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他们需要按照学校的规定和要求,合理安排课程时间和学习计划。

学校会为学生提供学习指导和支持,帮助学生理清学业发展方向和目标,并解决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学生需要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完成所选课程的学习,并参与相应的考试和评估。

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吉林大学教务处

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吉林大学教务处
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
吉林大学教务处 组织编写
吉林大学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
为了探索和创新学科综合环境下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复合型交叉学科人才培养改革, 拓展大学生就业渠道,2010 年吉林省学位办批准我校金融学等 36 个专业的双学士学位教育, 2011 年起我校又陆续增设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多个专业双学士学位教育。
DUAL-DEGREE PROGRAMS FOR UNDERGRADUATE STUDENES OF JILIN UNIVERSITY 1
吉林大学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
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双学位指导性教学计划及其进程表
课课

程程

类性

别质

外语
先 导 课 程
必 修 课
计算机
学理
学期及学分分配
论秋春秋 春
数学学院 保险学(保险精算)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 .........................................................................13
行政学院 行政管理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 .............................................................................................17
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融学(金融理财) 保险学(保险精算) 社会学理论与调查方法 思想政治教育 法学 汉语言文学 新闻学 英语 日语 西班牙语 翻译英语 德语 商务英语 应用心理学 化学 生物技术 地质学 制药工程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网络技术
授予学位 经济学 经济学 经济学 法学 法学 法学 文学 文学 文学 文学 文学 文学 文学 文学 理学 理学 理学 理学 工学 工学 工学

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暂行办法

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暂行办法

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暂行办法为深化教育改革,适应社会需要,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拓宽学生就业渠道,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学院鼓励学业优秀、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本科生在学好主修专业的基础上,跨学科辅修专业、双学位,为对辅修专业、双学位教育进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辅修和双学位教育的教学要求第一条双学位教育,是指在校普通本科学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学有余力,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经自愿申请,学院考核同意,再完成跨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学位课程,达到授予学位条件后,可获得另一个学科门类学士学位的教育形式。

第二条辅修专业教育,是在校普通本科学生在修读本专业的同时,学有余力,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经自愿申请,学院考核同意,选择其它专业作为辅修专业,完成规定课程学习,考试考核成绩达到及格成绩以上后,可获得学院颁发的辅修专业结业证书的教育形式。

第三条承办辅修专业、双学位教育的系部应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比照该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制订辅修专业、双学位教育教学计划,经教务处核准后实施。

承办系部必须严格管理,选派讲师以上职称教师授课,保证教学质量。

第四条辅修专业、双学位的学习均实行学分制管理。

(1)辅修专业必修课程学分不少于20-25分,其中辅修理工科类专业必修课程学分不少于20分,辅修文、管、经、法、艺学科类专业必修课程学分不少于25分。

(2)双学位教育必修学分须在辅修学分基础上增加15-17学分,其中实践课程5学分,理工类专业的毕业设计12学分,其他专业学位论文10学分。

第五条辅修专业、双学位教育采用单独编班的教学形式,纳入学院统一的日常教学管理,由学院教务处统一下达教学任务;各系部可根据专业和学生人数自行决定班级规模,但独立编班人数不少于20人。

第二章申请辅修专业、双学位教育的条件及程序第六条申请辅修、双学位教育的条件(1)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必须是已修满主修专业50学分,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的在校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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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数学科学系
数学与应用数学第二学位项目2016年招生实施办法
(2016年4月)
数学科学系现开始数学与应用数学第二学位项目招生,具体实施办法说明如下:
一、主办单位
数学与应用数学第二学位项目由数学科学系主办,教务及日常管理工作由数学科学系教学办负责。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1.具有清华大学学籍的2015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没有选修其他辅修或者第二学位;
3.要求已修“微积分”和“线性代数”,已修数学课程平均成绩80分以上;
4.2016年4月招生,招生人数为30人。

三、报名
数学与应用数学第二学位修读手续每年办理一次。

准备修读数学与应用数学第二学位的同学须填写《清华大学本科生修读第二学位申请表》(网上下载),并按规定时间办理申请手续。

办理手续时间及流程如下表所示:
四、课程认定与选课
1.课程认定
第二学位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学期开学后根据学生选课情况扣费(100元/学分,通过银行系统代扣,与目前学费交纳方式相同)。

如因学生存款不足导致扣费不成功而导致课程认定失败,已选课程将不计入第二学位专业学分。

如本人不认定当学期课程,请于开学后前三周到数学系本科教学办签字确认。

否则,默认当学期培养方案中的数学课程均为双学位课程。

2.选课
与数学系学生合班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第一大节-第四大节。

同其它主修专业课程一样可以参加中期退课。

根据第二学位培养方案、课程的先修课要求及课程开设具体情况来选择下学期要修读的课程。

五、其他
有关数学与应用数学第二学位的学籍管理按照“清华大学本科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籍管理办法”和“清华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学籍管理细则”执行。

如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时不再继续第二学士学位的学习且第二学士学位已修学分达到26学分者(包括必修15学分及选修11学分,不含毕业论文)可于第四学年秋季学期向数学系提出书面申请,符合条件者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申请数学与应用数第二学位证的同学需在第四学年春季学期开学二周内向数学系教务科提交毕业申请。

附件1:
数学与应用数学第二学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着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厚基础,宽专业”的办学理念,培养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数学应用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使学生受到严格的科学思维训练,掌握数学学科的基本思想方法并有敏锐的应用意识。

二、学制与学位授予
数学与应用数学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二年,按照学分制管理,一般需要2至3年完成。

学习结束后,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授予理学第二学士学位:1、符合第二学位学分和论文要求;2、符合所在院系(第一)学士学位要求。

三、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1) 必修课程: 15学分
微分方程(I)(3学分),测度与积分(4学分),概率论(I)(4学分,先修测度与积分),复分析(4学分)
(2)选修课程:15学分
抽象代数(4学分),泛函分析(1)(4学分),偏微分方程(4学分,先修微分方程(I)),微分几何(4学分),统计推断(4学分,先修概率论(I)),线性回归(3学分),数值分析(4学分),数学规划(4学分)
以上数学课程一般需要较为严格的数学论证,有些内容以数学分析课程的内容为基础,建议同学自行补习相关部分。

在选修以上课程时应综合考虑课程内容应用性与数学理论系统性间的平衡。

(3)综合论文训练:10 学分
选取有实际背景的课题,应用学生所掌握的数学方法,重在建立数学模型,与第一学位论文不能雷同。

在做毕业论文的前一学期,学生需主动联系数学系老师做毕设指导老师,并提前一学期在数学系教务科登记信息。

附件2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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