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郴永大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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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郴永大道建设劳动竞赛活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郴永大道建设劳动竞赛活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郴永大道建设劳动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郴政办函[2013]68号【发布部门】郴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4.23【实施日期】2013.04.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郴永大道建设劳动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13〕68号)资兴市、苏仙区、永兴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2013年度郴永大道建设劳动竞赛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23日2013年度郴永大道建设劳动竞赛活动方案按市委、市政府要求,郴永大道2013年底前全线建成通车。

为加快推进郴永大道建设,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决定于2013年3月1日-12月31日在郴永大道项目建设中开展以“比进度、比质量、比安全、比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活动,并对各项目业主进行考核评比。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2013年底完工通车。

二、阶段具体目标上半年以路基土石方、排水管道、桥梁桩墩台施工,场地建设及备料为主;下半年以路面铺装、梁体预制、梁体架设安装、桥面铺装为主。

(一)路基土石方工程3月1日至7月31日前完成路基土石方工程,其中5月底前完成土石方,6月份完成50%路基精加工,7月31日前完成全部路基精加工,有市政管网工程及桥梁预制场的路段路基精加工可延迟到8月20日完工。

(二)管网工程4月1日至8月31日完成下水管道(污水管、雨水管)铺装,其中4月份完成20%,5月份完成20%,6月份完成20%,7月份完成20%,8月份完成20%。

(三)路面工程1.级配碎石、水泥稳定碎石拌合场建设及备料。

①3月1日至4月30日完成场地土石方及场地硬化;②5月1日至5月31日备足级配碎石层材料数量的20%以上;③5月1日至6月30日备足水稳层材料数量的20%以上;④5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级配碎石、水泥稳定碎石拌和设备安装及调试。

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郴州市严肃财经纪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郴州市严肃财经纪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郴州市严肃财经纪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9.12•【字号】郴办字[2012]96号•【施行日期】2012.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郴州市严肃财经纪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郴办字[2012]96号)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意见》(湘办[ 2011]67号)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郴州市严肃财经纪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机构成立郴州市严肃财经纪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瞿海任组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光跃,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评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为成员单位(详见附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协调处理联席会议相关日常事务,由谢革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彭劲松同志任常务副主任,全良娥、李凌仪、何忠文同志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委派1名联络员。

二、工作内容围绕把严格维护财经纪律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等各个环节,强化对严肃财经纪律工作的指导,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分析动态,研究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学习中省、市委、市政府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的文件、讲话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

(二)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科学部署,既要确保所有的单位都在监督范围内,又要避免重复检查。

(三)通报我市在严肃财经纪律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通报拟出台的有关严肃财经纪律工作的政策规定,听取意见。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郴州市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郴州市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郴州市价格诚信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1.23
•【字号】郴政办函[2011]261号
•【施行日期】2011.11.23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郴州市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
导小组的通知
(郴政办函〔2011〕2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郴州市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许永善市政府副巡视员
雷和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章斌市物价局局长
成员:陈华勋市物价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何广恕市商务局(市招商合作局)副局长
李映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许毅敏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红兵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贤智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王艾成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由王艾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区主次干道综合改造提质工作方案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区主次干道综合改造提质工作方案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区主次干道综合改造提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13•【字号】郴政办函[2009]154号•【施行日期】2009.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区主次干道综合改造提质工作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09]154号)北湖区、苏仙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郴州市城区主次干道综合改造提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郴州市城区主次干道综合改造提质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两城”建设和“三创”工作,提升我市市容市貌水平,市政府决定对市城区主次干道进行综合改造提质。

为确保综合改造提质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实现或优于原设计效果。

(二)完善配套设施,美化空间环境。

对路面铺装、人行道设置、绿化布置、路面(空间)构筑物进行整理、完善、规范和装饰,实现功能性、人文性、景观性的统一。

二、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郴州市城区主次干道综合改造提质工作指挥部,负责综合改造提质工作的统一调度、协调、管理和考核。

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陈社招,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张成城,市规委常务副主任周江任顾问,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扬平任指挥长,郭炜东、范辉平、梁成规、刘国平、刘新林等同志任副指挥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公路局、市城投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郴州电业局、郴电国际、市电信公司、南方水务有限公司等为成员单位,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调办”)。

三、工作内容(一)实施主体城市主干道由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建设局负责改造实施,改造资金由市财政局和市城投中心安排和调配(见附件1)。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的通知-郴政办函〔2018〕46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的通知-郴政办函〔2018〕46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的通知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的通知郴政办函〔2018〕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郴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一、认真落实立法计划。

各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出台项目的起草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全程参与,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门班子,并充分保障起草时间和经费,确保在2018年5月10日前按要求将送审稿报送至市政府法制办。

各调研论证项目承办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调研论证工作,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条文的主要内容,在2018年6月底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论证工作进展情况,在2018年8月底前报送立法建议稿文本及相关资料。

二、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起草单位要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作用。

要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立法的着力点放到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上,放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对公权力的规范、制约和监督上。

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制度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条文务实管用。

市政府法制办要依法把关,及时纠正起草部门乱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扩大部门职权、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增加财政经费等问题,杜绝部门利益法制化现象。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各方面存在较大分歧的,起草单位要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听取基层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13•【字号】郴政办发[2009]18号•【施行日期】2009.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发[2009]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郴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五月十三日郴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全面整治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加快推进郴州“两城”建设,市政府决定,2009年5月-2012年5月在市城区开展为期3年的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

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开展市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大会战”为契机,通过完善市城区道路基础设施,依法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精心优化城区交通组织,切实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我市“两城”建设创造一流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范围北湖区、苏仙区、郴州经济开发区所辖市城区(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三、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综合整治,实现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一年大见成效,两年达到城市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三年创造一流的城市交通环境”的总体目标,具体要求如下:(一)基本杜绝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假军警车)、套牌车辆上路行驶;(二)基本杜绝影响城市形象的渣土运输车、农用车、潲水车、三轮车、板车等闯禁行驶;(三)基本杜绝军牌车、警车等特种车辆交通违法现象;(四)限制和规范摩托车、货车、电动助力车,基本杜绝摩托车和货车在“限摩”区、“限货”时段闯禁行驶等交通违法现象;(五)基本杜绝机动车乱行、乱停、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现象;(六)基本杜绝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七)基本杜绝行人、非机动车随意横穿城市道路、不按标线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八)基本杜绝占用人行道停车及马路市场、夜宵摊点等占道经营和沿街叫卖、乞讨、发放卡片等严重影响交通的违法现象;(九)基本杜绝阻碍执法、屡查屡犯等违法现象。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安排》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安排》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安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3.26
•【字号】郴政办函〔2018〕41号
•【施行日期】2018.03.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郴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安排》的通知
郴政办函〔2018〕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中省驻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郴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郴发〔2016〕11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郴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提前谋划、积极推进未来几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争在全省率先实现“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为落实“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五个郴
州”、打造湖南“新增长极”、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郴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安排。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11]82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11]82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11〕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郴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郴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坚决遏制道路交通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事故总量,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0〕2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1〕2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临水临崖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坚决遏制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本次整治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督促指导和相关协调工作。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组成,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办,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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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郴永大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郴政办函[2011]253号
【发布部门】郴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1.10
【实施日期】2011.1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郴永大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郴政办函〔2011〕253号)
苏仙区、资兴市、永兴县人民政府,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管委会(郴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市直有关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郴永大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郴永大道建设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等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评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爱国市委常委
陈社招市政府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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