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管理实施细则
村委卫生室规章制度

村委卫生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委卫生室管理,提高卫生服务质量,保障村民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村委卫生室是村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负责提供基本卫生服务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条村委卫生室的任务是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做好传染病防控和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健康咨询和服务,保障村民基本卫生需求。
第四条村委卫生室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障卫生服务质量。
第五条村委卫生室的工作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不得违反卫生法规,不得违反卫生服务行为规范。
第六条村委卫生室应当与村民自治组织、卫生监督机构等单位密切合作,共同推进健康促进工作。
第二章村委卫生室规章制度第七条村委卫生室应当建立健全卫生服务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义务、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公布。
第八条村委卫生室应当合理设置工作岗位,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保障卫生服务能够正常开展。
第九条村委卫生室应当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卫生宣传活动,提高村民自我保健意识和卫生知识。
第十条村委卫生室应当积极开展健康体检工作,定期为村民提供免费健康体检服务,并建立健全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村委卫生室应当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好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保障村民健康安全。
第十二条村委卫生室应当加强对卫生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十三条村委卫生室应当建立健全卫生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卫生服务纠纷,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第三章管理监督第十四条村委卫生室应当建立卫生服务质量评估和监督机制,对卫生服务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第十五条村委卫生室应当建立卫生服务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卫生服务记录的保存和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村委卫生室应当接受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配合开展卫生检查工作,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村委卫生室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奖惩。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四篇)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1一、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达到中专以上专业学历,具备国家助理医师资格或持乡村医生证,经征求村委会同意,通过卫生院业务考核合格,由卫生院聘任,聘期为一年。
二、村卫生室设置,必须达到甲级本卫生室的标准,房屋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三室分设(治疗室、药房、观察室)。
三、村卫生室必须承担计划免疫、妇幼、计划生育工作及卫生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五统一管理。
四、凡聘用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必须与卫生院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五、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认真做好病员登记、传染病登记及其他的各项登记,及时上报各类传染病报告。
六、村卫生室必须接受村委会及卫生院的监督,卫生院每季度对卫生室进行一次督查,一年两次考核。
七、做好本村群众的预防保健工作,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妇幼保健、卫生防疫工作任务,搞好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八、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卫生方针、政策和医疗法规,遵纪守法,工作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宣传教育工作。
九、乡村医生补助费按年终考核得分多少及所承担的工作量一次性发放。
十、对工作不认真、服务态度差、群众反映大的不予聘用,并取消执业资格。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2一、传染病管理制度1、根据防病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上级____部门做好主要传染病的疫点处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2、深入村内进行巡诊,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3、加强传染病管理,按季节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并做到全程、适时、足量。
4、做好以除害防病、卫生创建、健康教育和管水管粪为重点的爱国卫生、饮食卫生、学校卫生、幼托卫生及职业危害等的卫生技术指导工作。
5、认真做好疫情报告,对主要传染病、慢性病(指精神病、结核病、恶性肿瘤)及眼病、牙病、性病、老年保健的造册登记,并进行系统管理,定期随访,做好记录。
6、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防止农药中毒、食物中毒、触电、溺水、外伤事故的发生。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一、绪论村卫生室是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农村居民健康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为了规范村卫生室的管理工作,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制定并实施村卫生室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促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管理目标村卫生室的管理目标是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医护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推动卫生事业的发展,促进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
三、管理原则1. 服务为本:村卫生室应本着为农村居民服务的宗旨,为每一位病患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2. 公开公正:村卫生室的管理工作应公开、公正、透明,做到公平对待每一位患者,公平对待每一位医务人员。
3. 依法管理:村卫生室的管理工作应依法进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医疗卫生服务秩序,保护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
4. 以人为本:村卫生室的管理工作应以人为本,关心医护人员的身心健康,关心患者的生活条件,关心社会的发展。
五、管理机构村卫生室的管理机构包括主任办公会、医务科、护理科、行政科、财务科等部门。
其中,主任办公会负责协调和决策村卫生室的管理工作,医务科负责协调全院医务工作,护理科负责协调全院护理工作,行政科负责协调全院行政工作,财务科负责协调全院财务工作。
六、管理职责1. 主任办公会的职责包括:制定村卫生室的发展规划,制定村卫生室的管理制度,制定村卫生室的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监督和检查村卫生室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村卫生室的重大问题,评比表彰卫生室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2. 医务科的职责包括:组织开展医疗技术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负责编制和修改医疗技术操作规程,指导、监督和检查医务人员的临床操作,并及时纠正错误,组织开展重要病例讨论,及时总结经验,推广优秀的治疗方法。
3. 护理科的职责包括:负责组织护理技术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编制和修改护理操作规程,指导、监督和检查护理人员的护理工作,组织开展卫生教育和健康宣传,做好相关工作,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素质。
2024年村卫生室规章制度(3篇)

2024年村卫生室规章制度医疗机构执业规则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
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十五、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一、救死扶伤,实行____的人道主义。
村卫生室管理实施办法

村卫生室管理实施办法
1.未取得输液许可证的,不准输液。
2.乡镇卫生院所在的行政村可以不设村卫生室。
3.支持乡镇卫生院设置“流动服务站”定期巡诊;或通过购买具有执业资格人员服务等方式,为该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4.村卫生室登记的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和中医科。
5.村卫生室至少设置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资料室)、药房、厕所和宣传栏。
开展静脉给药的,应增设观察室,根据需要设计值班室,鼓励有条件的设计康复室。
6.村卫生室不得设置手术室、制剂室、产房和住院病房。
7.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1名的比例配备村卫生室人员,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
8.村卫生室人员每3-5年免费到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
9.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委托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定期绩效考核。
10.建立村卫生室人员的到龄退出和考核不合格退出机制。
11.推行村卫生室“标准处方集”在线系统,提高合理用药
水平。
12.乡镇卫生院至少组织辖区内村卫生室人员召开一次例会。
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管理制度(3篇)

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管理制度村卫生室建设是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管理,以下是一些建议的管理制度:1. 设立村卫生室管理委员会:村委会应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村卫生室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
委员会成员可包括村委会成员、村医及相关专业人士。
2. 完善村卫生室建设方案:制定村卫生室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投入资金、工作计划等。
建设方案应结合村民需求和实际情况,注重功能性和实用性。
3. 确定基本服务项目:确定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包括常见疾病诊疗、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
服务项目应根据村民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4. 落实村医管理制度:明确村医的岗位责任和职责,建立村医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村医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5. 加强设备采购和管理:按照卫生部门要求,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并做好设备的采购、验收、维护和更新工作。
制定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流程。
6. 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的健康意识和卫生知识,如开展健康讲座、发布卫生宣传资料等。
7. 加强卫生室卫生管理:建立卫生室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定期进行卫生清洁和消毒、垃圾分类处理、感染病防控等工作。
8. 建立村卫生室档案:建立完整的村卫生室档案,包括建设、管理、服务等各方面的信息和资料。
定期对档案进行汇总、整理和归档。
9. 定期评估和监督:定期对村卫生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优秀的卫生室进行表彰和奖励。
以上是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能够提高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的医疗需求。
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管理制度(2)村卫生室是农村地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场所,也是解决农村居民就医问题的重要窗口。
为了规范村卫生室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得到满足,下面是一个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管理制度的示范,共____字。
村医卫生室规章制度

村医卫生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村民的健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疗秩序,加强对卫生室管理,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村医卫生室是村民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中心,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严格执行医疗制度。
第三条村医卫生室坚持预防为主,慎重治疗的原则,不得违规行医,不得推销药品,不得随意开药。
第四条村医卫生室必须依法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具备相应的医疗技术和道德素质,做到熟练操作,耐心细致,悉心服务。
第五条村医卫生室要积极推动村民参与卫生管理的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卫生知识,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六条村医卫生室的服务内容包括:基本医疗保健、健康咨询、预防接种、慢性病管理、孕妇保健等服务项目。
第七条基本医疗保健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药品配备、住院病人的转诊和接收。
第八条健康咨询包括:健康教育、疾病防治、科学用药等方面的指导。
第九条预防接种包括:预防接种计划实施、接种疫苗存放和管理、接种后的记录和随访。
第十条慢性病管理包括:定期随访、用药指导、生活方式调整等服务项目。
第十一条孕妇保健包括:孕期保健、产前检查、分娩服务、产后护理等服务内容。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十二条就诊流程:患者到达卫生室后,排队候诊,医生根据病情顺序诊治,付费取药后离开。
第十三条服务记录:医生要及时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诊断、处理、药物使用等内容。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卫生室要定期开展医疗器械和药品的检查、维护,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卫生环境:卫生室要保持整洁卫生,消毒隔离病源,定期换洗床单被套和物品。
第四章职工管理第十六条村医卫生室的工作人员包括: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药剂师等。
第十七条卫生室工作人员要规范履行职责,服从管理,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要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学习进步,遵守职业操守,严格遵循医疗制度。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要团结互助,相互尊重,不得相互攀比,不得谋取私利,要以病人的利益为先。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乡村卫生室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村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机构乡村卫生室由卫生室主任、医生、护士、药剂师等医护人员组成,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1.卫生室主任负责全面协调管理卫生室的各项工作,并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2.医生负责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工作,确保医疗质量;护士负责协助医生进行病人护理工作;药剂师负责合理管理药品,确保用药安全。
三、服务内容乡村卫生室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常见疾病的诊疗、健康指导、传染病防控、妇幼保健等,同时还要开展健康教育和慢性病管理等工作。
四、工作流程1.患者挂号:患者到卫生室就诊时,需先到挂号台进行挂号登记,获取就诊号码。
2.初诊检查:医生根据患者的症状和体征进行初步检查,作出初步诊断。
3.确诊治疗:医生根据初步诊断结果,进行进一步检查,确诊后给予相应治疗。
4.随访工作:对患者进行治疗后,医生需要进行随访工作,检查患者的病情,调整治疗方案。
五、医疗质量为保证医疗质量,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医护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水平,做好医疗服务。
2.医疗器械设备要定期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3.药品要合理管理,遵守用药规范,确保用药安全。
六、卫生环境为保证卫生室的环境卫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定期对卫生室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2.保持医疗垃圾的分类处理,确保环境卫生。
七、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停职、降职、开除等。
八、附则本管理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若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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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县村卫生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卫生室的管理,明确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和服务范围,保障农牧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和《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基层发〔2014〕3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县卫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乡镇各村设置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站)。
本细则所指的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执乡村医生证和护士上岗证的人员。
第三条村卫生室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是保证农牧民能够就近享受到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农牧民的身体健康的机构之一。
第四条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县内村卫生室的规划、设置、审批、人员准入,并委托各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及其医务人员实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培训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依法对村卫生室及其医务人员开展定期指导、培训、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实行“县聘、乡管、村用”的聘用制管理。
第二章功能任务第六条村卫生室是本辖区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主要包括:(一)承担、参与和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参与和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三)在执业许可范围内,开展各类疾病的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康复指导和护理服务;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服务;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报告与转诊;(四)提供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针灸、推拿、理疗、拔火罐、泡脚)及计生药具药品服务;(五)参与和协助开展居民有关卫生健康教育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的宣传;(六)指导、协助农牧民患者合理有序就医;(七)承担本辖区各类有关卫生的数据、信息的收集、统计与上报;(八)承担上级卫生计划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第三章机构设置与审批第七条村卫生室设置的基本原则:(一)符合全县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二)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牧民卫生服务需求、服务人口、地理交通条件等因素,方便群众就医;(三)原则上按每个行政村1个,人口较多、居住较为分散的定居点可酌情增设1-2个;(四)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不设村卫生室,但需配备村级医务人员承担该村(社区)的公共卫生职能,工作地点可在乡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科。
第八条村卫生室建设规模及标准:(一)村卫生室原则上单独修建,可与村级其他公共服务中心合建。
村卫生室的房屋产权归政府所有,由乡镇卫生院管理,未经县卫生局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处置、变更用途。
(二)业务用房面积60-120平方米。
设有诊室(观察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预防接种室)、药房、卫生间,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标识规范清晰;(三)村卫生室的设备配置按照满足农牧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原则,由县卫生计生部门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配备,归入乡镇卫生院固定资金管理。
(三)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负责村卫生室及其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九条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村卫生室的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等有关事项。
村卫生室诊疗科目一般为预防保健、全科医疗和(或)中医诊疗。
第三章人员准入与执业管理第十条按照每村的户籍人口数、医疗卫生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配备乡村医生,原则上每个村卫生室不低于1名医务人员。
根据实际需要,对服务人口多的村卫生室,适时增配女性乡村医生,承担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一条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实行资格准入、人员聘用制管理。
(一)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现有的村医统一组织考试、考查,对合格人员依法予以注册,委托各乡卫生院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上岗行医,并办理养老等手续。
今后,每2年组织一次对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考试、考核。
(二)新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需具备中专以上医学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村委会和乡镇考查、县卫生局审核,合格后予以注册、上岗服务且只能在所注册的执业地点开展许可范围内的执业活动。
鼓励乡村医生开展下村巡回医疗和签约服务。
第十条在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必需在上岗后的2年内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上岗证,可从事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和医疗服务活动。
第十二条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实行定期培训、轮训和学分制。
(一)县卫生计生部门制订村卫生室培训、轮训规划,督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落实。
(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的培训实行学习制管理,每年必需接受县卫生行政部门、乡镇卫生院及各级业务指导部门组织的岗位技术培训,每年不少于2-4周。
第十三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委托县卫生监督所、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不服从管理和不履职的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处罚,经教育不改、发生重大责任纠纷影响社会稳定可注销其执业资格。
第十四条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遵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十五条村卫生室管理依照《XXX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办法》实行“两独立”、“五统一”。
即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行政统一管理、业务统一考核、药械统一调拨、财务统一管理、绩效统一考核。
(一)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依规管理各单位属行村卫生室管理职责,组成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或第三方对村卫生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根据相关绩效考核结果、已定的重点工作拨付各项费用。
(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乡村一体管理的技术指导部门。
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开展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检查、考核。
1、县人民医院:负责指导、培训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人员严格按照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开展活动。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指导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落实本中心所承担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基本公共卫生中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项目的技术指导、检查、考核等任务。
3、县妇幼保健院:负责指导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落实本院所承担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基本公共卫生中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婚前保健(免费婚检)等项目的技术指导、检查、考核等任务。
4、县卫生监督所:依法依规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环境卫生、医疗卫生行为、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指导落实本所承担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基本公共卫生中卫生监督协管的技术指导、检查、考核等任务。
第十六条乡镇卫生院是村卫生室管理的直接主体,履行县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对村卫生室的人、财、物实行一体化管理职责:(一)乡镇卫生院依照职责分工成立村卫生室管理部门(公共卫生科),并依照《XXX县卫生系统绩效考核管理办法》、《XXX县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制度,每月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指导,兑现考核结果。
(二)乡镇卫生院结合村卫生室工作特点,须制定村级医疗质量管理、医疗保险、人员岗位职责、门诊登记、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弃物管理、医源性感染管理、免疫规划工作管理、妇幼保健工作管理、信息化、财务、药品采购管理、档案信息等有关制度,并督促落实。
(三)乡镇卫生院依法依规指导村卫生室在许可的执业范围内,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基本药物为农牧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得超范围执业。
1、指定专人负责督促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开展好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按时、统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指派专人分类指导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在确保医疗安全的状况下开展好基本医疗服务工作。
3、鼓励与支持村卫生室医务人员通过继续教育、自配设备和学习中医药知识,运用中医药技术与方法、设备防治疾病。
(四)乡镇卫生院要建立乡村医生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辖区内的村卫生室医务人员一次例会。
1、收集村卫生室上月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情况,报送相关信息报表,解决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必要时向上级部门报告;2、传达相关文件,部署安排下月工作;3、开展业务和卫生政策等方面的培训。
4、通报本辖区内重大疫情防控进展、各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结果等。
第十七条村卫生室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操作规程等技术规范,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不得超范围执业。
(一)村卫生室要有明显禁烟标识,室内禁止吸烟。
服务标识规范、醒目,就医环境美化、绿化、整洁、温馨。
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着装规范,主动、热情、周到、文明服务。
(二)村卫生室必须落实相关医疗制度,实行医疗服务项目公开药品价格、收费价格公示。
(三)村卫生室的药、械必须按“五统一”标准,由乡镇卫生院代购且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零差率销售,不使用非基本药物,有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存的台帐。
(四)村卫生室必须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达到预防接种规范化村级门方可在村卫生室进行接种工作,但须具备以下条件:1、村卫生室接种人员经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2、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3、自觉接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技术指导,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的督导、人员培训和对冷链设备使用管理的指导。
(五)村卫生室可开展静脉输液者,但需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提供静脉给药服务:1、具备独立的静脉给药观察室及观察床;2、配备常用的抢救药品、设备及供氧设施;3、具备静脉药品配置的条件;4、开展静脉给药服务的村卫生室人员应当具备预防和处理输液反应的救护措施和急救能力;5、开展抗菌药物静脉给药业务的,应当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村卫生室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以信息化技术管理农村居民健康档案、接受远程医学教育、开展远程咨询,进行预防接种、医疗服务网上信息录入、开展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医药费用即时结报,实行乡村一体化的电子票据和处方。
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十九条村卫生室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部门应给予工作经费支持,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应保证水、电、暖等方面保障。
第二十条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形式对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的进行补助,村卫生室医务人员依照其所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按绩效考核成绩获得收入。
主要包括以下:(一)政府补助:按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2]87号)对每个乡村医生的补助1200元/月(持乡村医生证书)和1500元/月(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给予补助,对在偏远地区村卫生室任职的村医增加200元/月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