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向从业人员通报制度
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治理的监督管理,减少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公司财产保障,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加油站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的管理工作。
三、组织架构四、分工与职责1、加油站主要负责人负责整个加油站事故隐患通报管理工作;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将事故隐患及时上报主要负责人或进行通报;3、各班组主管负责对本班组的事故隐患进行上报和通报;4、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及时了解事故隐患情况及防范措施。
五、通报流程及程序1、一般事故隐患:各班组主管在一小时内向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口头汇报,8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安全管理人员将事故隐患核实后及时通报给各班组。
2、较大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人必须立即报告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管理人员核实隐患后立即报告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治理进行通报;3、重大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人(班组主管、安全管理人员)可跳级在第一时间向主要负责人汇报,主要负责人书面向上级公司领导汇报,并在加油站内进行公示。
六、通报时间1、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部隐患与治理情况的通报与公示;2、对重大隐患的治理应立即采取通报全体员工进行公示七、通报的形式和内容1、事故隐患通告方式:当面口头汇报、传达和书面告知;2、通报内容包括:隐患名称、部位、隐患风险等级和整改难易程度;3、检查通报:主要负责人每次开展隐患排查检查后要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隐患名称、风险等级、部位、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等。
4、各班组接收到通报后及时组织员工学习。
5、重大隐患处理: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在立即完成整改治理,应在隐患部位设立告知牌,内容包括事故隐患风险等级、状态、可能导致的后果及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时间、责任人和验收责任人等,对有外部车辆和人员容易进入的部位要设置隔离保护措施,并通知全体员工及安排专人进行看护,防止外来人员进入造成事故。
安全生产法第38条规定(3篇)

第1篇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得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一、事故隐患的定义与分类本条中的“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根据事故隐患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一)物的危险状态:包括设备设施缺陷、场所缺陷、物料缺陷等。
1. 设备设施缺陷:指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维护、拆除等环节中存在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设施。
2. 场所缺陷:指生产经营场所存在的缺陷,如通风不良、照明不足、防雷设施不完善等。
3. 物料缺陷:指物料本身存在的缺陷,如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强等。
(二)人的不安全行为:指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操作失误等行为。
(三)管理上的缺陷:指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如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监督检查不力等。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程序、方法和要求。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责;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分工;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程序;4.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法和措施;5.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记录和报告;6.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考核和奖惩。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
2.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范围、内容、方法和时间。
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评估和分级。
4.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事故隐患向从业人员通报制度

事故隐患向从业人员通报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降低事故风险,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特制定本通报制度。
本制度旨在及时向从业人员通报各类事故隐患,提醒员工加强安全防范,确保生产安全。
二、通报内容1. 事故类型:包括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如设备故障、操作失误、人员伤害等。
2. 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设备缺陷、操作不当、安全意识薄弱等。
3. 事故影响:描述事故对生产过程、产品质量、人员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4. 隐患情况:列举事故隐患的具体表现,包括设备故障、操作规程不规范、安全设施不完善等。
三、通报方式1. 内部公告:通过企业内部公告系统发布事故及隐患通报,确保所有员工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2. 会议传达: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通报近期发生的事故及隐患,提醒员工加强安全防范。
3. 现场提示:在生产现场张贴事故及隐患提示,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4. 电话沟通:对未能在会议上了解事故及隐患的员工,进行电话沟通,告知相关信息。
四、责任与义务1. 员工有责任关注通报的事故及隐患,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防范措施的实施。
2. 员工有义务对事故及隐患提出改进建议,积极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3. 员工应遵守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
五、监督与考核1.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事故及隐患通报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2. 员工对事故及隐患的反馈将成为安全管理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积极提出改进建议的员工给予奖励。
3. 对于未能及时关注通报内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员工,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六、总结与改进1. 定期总结通报内容,分析事故及隐患的共性因素和个性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 关注行业动态和法律法规变化,及时调整通报内容,确保制度与企业发展相适应。
3. 加强与其他企业的沟通交流,借鉴优秀经验,提高本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其他制度相冲突时,以本制度为准。
建筑工地事故隐患通报奖励制度

建筑工地事故隐患通报奖励制度1. 引言本文旨在介绍建筑工地事故隐患通报奖励制度,促进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2. 奖励制度的目的与原则该奖励制度的目的是鼓励工地工人积极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同时,通过奖励制度,加强了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提高了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奖励制度的原则如下:- 公平公正原则:奖励制度应公平公正,遵循事实、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奖励的公正分配。
- 激励原则:通过奖励,激励工人积极参与隐患通报,形成良好的安全管理氛围。
- 纪律原则:奖励制度要与纪律管理相结合,对于恶意虚报或故意瞒报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以保护奖励制度的有效运行。
3. 奖励对象和奖励方式3.1 奖励对象该奖励制度的奖励对象为所有在建筑工地从事施工作业的工人,包括建筑工人、管道工人、电工等。
3.2 奖励方式奖励方式根据隐患通报的效果和积极性进行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 现金奖励:对于通报的隐患能够及时整改、预防事故的,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 荣誉称号:对于多次通报有效隐患的工人,可以授予荣誉称号,如“安全模范工人”等。
- 工龄加分:对于积极参与隐患通报的工人,在工龄、晋升等方面给予一定加分。
4. 通报与奖励程序4.1 通报程序工人在发现建筑工地事故隐患后,应当立即向工地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并提供详细的情况描述和证据。
4.2 奖励程序安全管理人员接到隐患通报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和整改,并将通报的工人信息上报给奖励评定委员会。
奖励评定委员会应当根据通报的隐患情况进行评定,并确定奖励方式和金额。
评定结果应当公开、透明,并及时向工人通报。
5. 奖励制度的监督与评估为确保奖励制度的有效运行,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定期对奖励制度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与改进。
- 建立举报渠道,接受工人的投诉和意见,及时解决问题。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国有资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集团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监管检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执行。
其他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依据行业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认定标准执行。
一般事故隐患分为:A级、B级、C级。
A级:危害较为严重,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一般事故隐患;整改难度、费用较大,用时较长、反复出现的需多个部门配合或者需上级单位协调解决的一般事故隐患;B级: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含1万元)但小于10万元的一般事故隐患;C级:危害较轻,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一般事故隐患。
第四条各二级公司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主体,负责监督检查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级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明确单位负责人、各业务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班组负责人和具体岗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三)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专项资金;(四)对从业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六)定期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七)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如实向上级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通报制度范文(3篇)

事故隐患通报制度范文【事故隐患通报制度】一、引言事故隐患通报制度是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防范事故风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而制定的重要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有效提升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部门、岗位和员工。
各部门和岗位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开展事故隐患的通报、查处、整改和反馈。
三、通报程序1. 事故隐患发现:任何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
2. 部门负责人受理并记录:部门负责人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受理并记录,并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处置。
3. 事故隐患评估:部门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对报告的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危险程度和优先级,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4. 事故隐患整改:部门负责人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和时间计划。
5. 事故隐患复查:部门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对已整改的事故隐患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6. 事故隐患反馈:部门负责人将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向上级报告,并及时向相关员工反馈整改结果。
四、通报内容1. 事故隐患描述:通报应明确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发现时间、发现地点、影响范围等相关信息。
要求准确、详实、具体,避免模糊和含糊其辞。
2. 事故隐患原因分析:通报应对事故隐患的发生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找出事故隐患产生的根本原因和环节不合理的地方。
3. 事故隐患风险评估:通报应对事故隐患的风险程度进行评估,包括可能引发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
4. 事故隐患整改措施:通报应列出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计划,并确保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5. 事故隐患责任追究:通报应明确相关责任人和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责任追究,保证责任的明确和追究的公正性。
五、处罚措施1. 警告: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未及时通报或未按照规定整改的人员,给予口头警告,同时要求立即整改。
事故隐患通报制度

事故隐患通报制度
是一种组织机构或企业内部建立的制度,旨在及时、准确地将事故隐患报告、通报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防范。
事故隐患通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通报的范围:明确哪些类型的事故隐患应被通报,可以包括人身安全隐患、环境污染隐患、财产安全隐患等。
2. 通报的程序:规定通报事故隐患的流程和环节,包括事故隐患的发现、报告、汇总和通报的程序,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3. 通报的内容:通报应包括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影响范围、可能的危害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等信息,以便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4. 接收通报的部门和人员:明确接收通报的部门和人员,包括相关领导、安全监管部门、内部安全部门等,并明确他们的职责和权限。
5. 通报的反馈和处理:规定接收通报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反馈通报的情况,并协助处理事故隐患的整改和防范工作。
通过建立事故隐患通报制度,可以实现对事故隐患快速响应和处理,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减少潜在的事故风险,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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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范文

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范文一、事故隐患报告制度范文:凡在生产、工作、生活中发现隐患的员工,应及时向上级报告,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下面是事故隐患报告制度的范文:一、报告内容:1. 隐患的具体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性质、危害程度等;2. 隐患可能引发的后果及对员工的伤害程度;3. 我们在发现隐患时所采取的措施。
二、报告方式:1. 口头报告:如果发现的隐患比较紧急或者需要立刻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可以通过口头报告快速通知上级;2. 书面报告:为了保证上级能够充分了解隐患的情况、掌握详细的信息,员工需要书面报告隐患的详细情况。
三、报告的时效性:1. 发现隐患后,必须立即报告或者进行紧急处理;2. 如果隐患无法在短期内解决,应当及时书面报告,并在报告中注明处理进展情况。
四、报告保密:1. 报告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应对外保密,避免泄露报告人的个人信息;2. 对于恶意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等违反职业道德的报告行为,应依据公司规定进行追责。
五、鼓励举报奖励制度范文:为了积极激励员工发现隐患并及时上报,公司设立了举报奖励制度。
以下是举报奖励制度的范文:一、奖励条件:1. 员工在工作中发现隐患,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告;2. 报告的隐患属实,经过调查核实后确认。
二、奖励方式:1. 提供奖金:奖励一定金额的奖金,具体金额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来确定。
奖金将直接发放给举报人;2. 表彰奖励:为举报人颁发荣誉证书,表彰其积极上报隐患、保护员工权益的行为。
三、奖励程序:1. 员工发现隐患后,十日内向上级或相关部门书面报告;2. 公司责任部门对报告的隐患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3. 若举报属实,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发放奖励。
四、奖励保密:举报人的隐私和相关信息应严格保密,避免泄露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以保护其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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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向从业人员通报制度
二O一五年一月十日
事故隐患向从业人员通报制度、目的
为加强公司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减少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
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隐患向从业人员通报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总体负责全公司事故隐患通报管理工作。
2、各车间负责人将事故隐患及时通报。
3、从业人员及时了解事故隐患情况及防范措施。
四、通报的程序
1、一般事故隐患:
隐患发生车间负责人在8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隐患汇总后及时下发各车间。
2、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发生车间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总经理汇报,书面向区安监部门汇报,并在公司内进行公示。
五、、通报的形式和内容
1、事故隐患通告:
主要分为电话、口头传达和书面告知。
主要通告的内容包括隐患名称、部位、
整改难易程度及紧急程度。
2、检查通报:
公司每次开展隐患排查检查后及时以安环名义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内容包括隐患名称、部位、危害程度、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等。
各车间接收到通报后组织员工及时学习。
3、重大隐患告知牌:
公司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且不能在短期内治理完成应在隐患部位设立告知牌,内容包括事故隐患等级、状态、可能导致的后果、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时间、责任人和验收责任人等。
六、奖惩
1、隐患发生车间对发现的隐患故意瞒报不报,对车间负责人按照公司制度严肃处理, 发生事故后果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安全管理部门未按照本制度及时通报事故隐患,按公司制度给予考核,并责令立即整改。
七、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