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引航员登离轮水域修订表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3年第51号――关于公布全国主要港口增补或修订引航员登离轮水域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3年第51号――关于公布全国主要港口增补或修订引航员登/离轮水域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13.08.21
•【文号】交通运输部公告2013年第51号
•【施行日期】2013.08.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运
正文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3年第51号)
关于公布全国主要港口增补或修订引航员登/离轮水域的公告为保障航行安全,加强对引航员登/离轮水域的管理,完善引航员登/离轮水域规划,本公告对“关于公布全国主要港口引航员登/离轮水域的公告”(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31号,以下简称“第31号公告”)的内容进行了增补和修订,增补的序号在第31号公告中的序号309之后排列,修订的序号对应第31号公告中的序号。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第31号公告颁布之前公布的引航员登/离轮点作废。
附件:1.全国主要港口引航员登/离轮水域修订表
2.全国主要港口引航员登/离轮水域增补表
交通运输部
2013年8月21日
附件1
附件2。
全国主要港口引航员登轮点

N0.3北侧引航作业区登(离)船点
31º01′,40N//122º18′,35E
67
上海洋由深水港区N0.1引航作业点登(离)船点
30º28′,97N//122º29′,47E
68
上海洋由深水港区N0.2引航作业点登(离)船点
30º33′,00N//122º22′,00E
69
金山联检、引航锚地水域登(离)船点
39º07′,83N//119º05′,83E
22
唐山港京唐港区2号登(离)船点
用于大型、轻载、浅吃水非危险船舶
39º10′,13N//119º03′,83E
23
唐山港京唐港区3号登(离)船点
用于小型、轻载、浅吃水船舶及危险口船舶
39º09′,33N//119º02′,83E
24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1号登(离)船点
39
龙州港1号登(离)船点
37º38′,20N//120º10′,40E
40
龙州港2号登(离)船点
37º40′,50N//120º11′,50E
41
蓬莱港蓬莱新港登(离)船点
37º52′,50N//120º51′,00E
42
蓬莱港栾家口港登(离)船点
37º50′,50N//120º31′,50E
43
47
龙眼港登(离)船点
37º26′,40N//122º36′,70E
序号
辖区
港区
特殊要求
登离船点
48
山
东
岛港登(离)船点
37º21′,50N//122º39′,50E
49
石岛港、石岛新港、朱口作业区登(离)船点
36º51′,90N//122º27′,40E
2018年全国引航员登离轮水域修订表【模板】

半径500米
吃水<15.5米北上或西行船舶离轮点
6号锚地锚泊船和吃水不受限的直靠船
增加
特殊要求
315
山东海事局
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1号
35°04′.50N,
120°02′.50E
半径1500米
VLCC
风力≤6级
吃水>20.5米
调整吃水
316
山东海事局
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2号
37°38′.50N,
121°29′.00E
半径500米
吃水<16米
调整
吃水限制
75
山东海事局
烟台港西港区1号
37°47′.00N,
121°12′.50E
半径500米
吃水<15.5米东行或北上船舶离轮点
5号锚地锚泊船和吃水不受限的直靠船
增加
特殊要求
76
山东海事局
烟台港西港区2号
37°48′.50N,
35°07′.50N,
119°46′.00E
半径1000米
风力≤6级
15.0米≤吃水≤20.5米或船长≥250米
调整吃水及船舶长度
321
山东海事局
烟台港西港区3号
38°04′.00N,
121°17′.00E
半径50锚泊船、吃水受限直靠船和离泊船
增加
特殊要求
半径0.5海里
删除了船舶要求
64
山东海事局
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2号
35°03′.80N,
119°37′.77E
半径500米
吃水≥14米或船长≥250米
调整位置
69
山东海事局
龙口港区1号
石岛港进出港须知

石岛港进出港须知一、通航水域概况1、自然条件(1 )地理位置石岛港位于山东半岛东南端、荣成市石岛湾内。
东临黄海,北临成山头,距离成山头42海里,西临张家埠港,距张家埠港23海里,西南距离青岛港128海里,西北距离大连港148 海里,东距韩国仁川港212海里。
石岛港属天然港湾,三面环山,东及东北方向有镆铘岛掩护,北面和西面为陆地,仅东南方向敞开形成一个自然出口,港口终年不冻、不淤,海岸稳石岛港始建于明万历元年(1573年),港内现有石岛老港、石岛新港、军用码头、渔用码头、8座企业专用码头和7家修造船厂,港区水域约5.1平方海里。
港界线为下列两点连线36° 51' 50〃N, 122° 24' 57〃E; 36 ° 53' 50〃N, 122° 30' 49〃E。
1989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石岛港对外一类开放。
石岛老港:36 ° 53' 30〃N, 122 ° 26' 00〃E。
老港码头经1968年、1985年、1989年改、扩建成目前规模,现码头总长360米,设计水深-4〜-6米,拥有4个泊位,最大靠泊能力5000 吨级。
现只供渔船停靠使用,商港经营业务已由石岛新港替代。
石岛新港:石岛新港位于石岛港内东南黄石板处,36° 52' 57〃N, 122° 26' 42〃E,始建于1999年,港区陆域为石岛宾馆以北和石岛渔港东防波堤以东所有区域,陆域面积约100万平方米。
2001年建成码头总长1500米,拥有1万吨级泊位2个、2万吨级泊位1个(其中万吨级客滚专用泊位1个)、五千及以下吨级货物装卸泊位7个,1号泊位北端有一个长100m的防护区。
2001年8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对外开放。
2006年建成石岛新港通用码头约1226米,码头水深-6〜-10.3米,港池水深-9〜-11米,新增泊位10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4个,5000吨级及以下通用泊位6个。
全国主要港口引航距离、拖轮辅助作业时间手册

全国主要港口引航距离、拖轮辅助作业时间手册中国船东协会编一九九八年七月全国主要外贸港口引航距离、拖轮辅助作业时间手册说明为了满足广大航运公司,船舶代理,货运代理以及航运界业内有关部门和人士的需要,我会现将我国主要港口根据交通部1997年第3号令的要求,已报部备案的“引航距离,拖轮辅助作业时间”汇编成册。
此手册可作为各船公司和用户核算成本,审核港口费用的依据。
随着港口建设的不断发展,有些数字也可能随之变化,我会将根据各港报部备案资料,随时对《手册》进行补充和修正。
由于时间仓促,印刷匆忙,如有错误,敬请批评指正。
目录沿海港口 (4)丹东港 (4)大连港 (4)营口港 (5)锦州港 (5)秦皇岛港 (5)天津港 (5)京唐港 (6)龙口港 (6)威海港 (6)岚山港 (7)烟台港 (7)烟台地方港 (7)青岛港 (7)日照港 (7)连云港 (8)上海港 (8)宁波港 (10)舟山港 (10)台州港 (11)温州港 (11)漳州港 (12)福州港 (12)厦门港 (13)汕头港 (13)广州港 (13)深圳港 (14)阳江港 (15)水东港 (15)湛江港 (15)北海港 (16)防城港 (16)钦州港(新开港) (16)海南省港口 (16)长江沿线港口 (17)池州港 (17)城陵矶港 (17)秦州港 (17)重庆港 (17)南通港 (17)江阴港 (18)张家港 (18)镇江港 (18)南京港 (18)马鞍山港 (18)全国主要港口引航距离、拖轮辅助作业时间手册沿海港口丹东港1.引航距离1.1浪头港区至锚地距离为27海里1.2大东港区至锚地距离为12海里2.拖轮辅助作业时间2.1浪头港区港池内:夏季2小时冬季3小时至锚地:夏季7小时冬季8小时2.2大东港区港池内:夏季4小时冬季5小时至锚地:夏季7小时冬季8小时(夏季为每年四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冬季为十一月一日至次年三月三十一日:拖轮基地设在浪头。
增设青岛港大风浪引航员登离轮水域的探讨

增设青岛港大风浪引航员登离轮水域的探讨焦 研 庄延峰(青岛引航站,山东青岛 266012 ) 摘 要:本文简述大风浪天气时青岛港引航员登离轮的水域及方式,并分析恶劣天气时引航员在现行水域登离轮对船舶安全和航道安全的影响。
通过在主航道两侧增设大风浪时引航员的登离轮水域,以减小恶劣天气引航员表1 青岛港区引航员登离轮水域序号港区(图标名称)标识位置登离轮水域船舶限制要求吃水或船长限制要求特殊要求1青岛港第二警戒区(1)36°01'.78N 120°19'.18E (2)36°01'.13N 120°19'.02E (3)36°01'.58N 120°20'.40E (4)36°00'.90N 120°20'.20E 吃水<15 m2青岛港小公岛登离轮区35°58'.63N 120°34'.73E 半径500m吃水≥15 m 按定线制要求使用航槽船舶3青岛港(1)35°51'.40N120°16'.30E (2)35°52'.30N 120°17'.60E (3)35°53'.60N 120°17'.60E (4)35°52'.80N 120°16'.30E超大型船舶吃水>15 m 东南风或者东北风风力达到5级,浪高约1 m 时,引航员离船,通常需要被引船向左转向至070°左右,为引航艇做下风,引航员方可安全下船。
若风力超过5级,浪高增大,当浪高超过1.5 m,出港船挡浪至70°,引航艇都无法接引航员时,通常将以下手段单一或组合使用:(1)被引船更大角度挡浪;(2)用抗风浪能力更强的拖船替换引航艇;(3)经青岛VTS 同意,引航员离船点内移,出港船驶过20#灯浮后,挡浪离船,然后引航员在拖船上护航被引船至第二警戒区。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的决定(2021)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的决定(2021)【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5号【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1.09.01【实施日期】2021.09.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1年8月25日经第2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2021年9月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船舶引航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10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九条修改为:“下列船舶在交通运输部划定的海上引航区内航行、停泊或者移泊的,应当向引航机构申请引航:(一)外国籍船舶,但交通运输部经报国务院批准后规定可以免除的除外;(二)核动力船舶、载运放射性物质的船舶、10万总吨及以上油轮;(三)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散装液化气船、散装危险化学品船;(四)长、宽以及吃水或者水面以上高度接近相应航道通航条件限值的船舶。
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船舶的具体标准,由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根据港口、航道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十条:“下列船舶在内河航行,应当向引航机构申请引航:(一)外国籍船舶;(二)1000总吨以上的海上机动船舶,但船长驾驶同一类型的海上机动船舶在同一内河通航水域航行与上一航次间隔2个月以内的除外;(三)长、宽以及吃水或者水面以上高度接近相应航道通航条件限值的船舶;(四)在长江干线航行的下列船舶:前款第(三)项船舶的具体标准,由长江航务管理部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管辖水域的航道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一条:“船舶自愿申请引航的,引航机构应当提供引航服务。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六条:“引航机构应当落实引航安全主体责任,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和人员,建立并实施引航安全管理体系。
引航员工作指导书

本文共有2894.5字,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引航员工作指导书一.目的:维护国家主权,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配合水上运输和港口生产的需要,安全高效地完成水上服务工作。
二.适用范围:威海引航辖区。
三.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10号令《船舶引航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海港引航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海港引航员安全操作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四.术语:(一)“船舶引航”是指船舶在引航员的指令下操控航行、靠离泊位、移泊的活动(简称引航)(二)“引航员”是指持有有效适任证书,在本引航机构从事引航工作的人员(三)“船舶”是指用于水面和水下航行或者移动的船、艇、筏或水上移动平台,包括国内外商用、军用、公务、工程和渔用船只等(四)“港作拖轮”是指专为进出港船舶提共必须的协助服务的港口拖轮(五)“引航交通船”是指按引航规定能够为引航员提供登、离船交通服务的船、艇等水上交通工具五.职责引航业的宗旨是“维护主权——精心引航”,“尊重科学——安全服务”1.负责制订引航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组织引航生产2.接受引航申请,提供引航服务3.制订引航调度计划和引航实施方案4.负责制订引航员培训、晋升等各项日常管理5.负责管理从业人员的有效资质证件6.负责按行业规定统计上报引航信息六.程序1.接受引航申请,研究船舶规范,确认船舶动态,安排引航计划。
在收到引航申请时,认真核实船舶资料,如有疑义要立即向船舶方查询、确认2.守听、查询气象信息,核实水文情况。
威海专业气象预报时间0630、0800、1100和1600时,收听频率149.875MH;潮汐表指定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司令部航海保证部出版的本引航辖区潮汐表3.根据船舶规范、船舶性能、气象和港口水域的通航环境、码头回转区域情况确定协泊拖轮的配备需求,并制订拖轮的协泊方案4.咨询港区船舶动态,在安排引航计划时须根据港口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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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9′.00E
半径500米
吃水<16米
调整
吃水限制
75
山东海事局
烟台港西港区1号
37°47′.00N,
121°12′.50E
半径500米
吃水<15.5米东行或北上船舶离轮点
5号锚地锚泊船和吃水不受限的直靠船
增加
特殊要求
76
山东海事局
烟台港西港区2号
37°48′.50N,
121°08′.00E
半径500米
吃水<15.5米北上或西行船舶离轮点
6号锚地锚泊船和吃水不受限的直靠船
增加
特殊要求
315
山东海事局
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1号
35°04′.50N,
120°02′.50E
半径1500米
V整吃水
316
山东海事局
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2号
半径0.5海里
删除了船舶要求
64
山东海事局
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2号
35°03′.80N,
119°37′.77E
半径500米
吃水≥14米或船长≥250米
调整位置
69
山东海事局
龙口港区1号
37°38′.78N,
120°11′.72E
半径0.3海里
风力<6级
吃水<9.5米
调整位置
74
山东海事局
芝罘湾港区、牟平作业区2号
35°07′.50N,
119°46′.00E
半径1000米
风力≤6级
15.0米≤吃水≤20.5米或船长≥250米
调整吃水及船舶长度
321
山东海事局
烟台港西港区3号
38°04′.00N,
121°17′.00E
半径500米
吃水>18.5米
7号锚地锚泊船、吃水受限直靠船和离泊船
增加
特殊要求
附件2
2018年全国引航员登离轮水域修订表
序号
辖区
港区
位置
区域
船舶要求
天气要求
吃水或船长要求
特殊要求
备注
53
山东海事局
威海港南港区1号
37°31′.50N,
122°17′.75E
半径0.5海里
5万吨级以上及首次到港船舶
增加
特殊要求
54
山东海事局
威海港南港区2号
37°30′.00N,
122°15′.70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