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科技管理办法
公司科技团队或个人自主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科技团队或个人自主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倡导专业技术人员专攻勘探开发主责主业,形成压强效应,突出现场问题导向、勘探开发目标引领和专业技术价值引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造能力、研究攻关能力和责任担当意识,建设开发核心人才队伍,培育开发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自主项目是针对公司在勘探开发实践中存在的短板、遇到的瓶颈和产生的问题,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申报的项目。
第三条自主项目坚持可操作、易运行、促实效、重激励的“小、快、灵”原则,充分调动专业技术序列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主动思考问题,找准难点痛点,立项研究解决。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专业技术序列员工。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五条为更好推进和协同解决自主项目管理,成立项目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执行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研生产一体化管理与服务办公室,X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自主项目管理。
第六条科研生产一体化管理与服务办公室是自主项目管理的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成立项目评定考核委员会,对项目开题、实施效果和结题考核评级进行评定;(二)负责评定标准的建立,主要依据成果创新和价值创造,简化评价程序,突出实事求是,注重实用实效。
第三章考核评定与管理第七条项目申报(见附件1)。
鼓励专业技术序列员工围绕存在的技术瓶颈和现场难题,开展以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等类型的项目研究。
项目申报尽量统筹年度统一申报,但也鼓励临时性、应急性项目即时申报。
每年1月份科研管理与服务办公室集中组织专业技术序列员工申报项目,申报时要明确项目攻关解决的问题,研究的内容,技术指标,时间安排,实施安排和预期效果等。
可单独申报或根据攻关内容多名技术人员联合申报,每名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至少要参加一个项目、每个技术任期至少要主持一个项目。
第八条项目参加人数。
鼓励跨部门自主组成项目组,人数设上限不设下限,可一人成组,原则上每个项目参加人数不超过8人。
科技管理制度办法

科技管理制度办法一、总则为加强科技管理工作,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促进企业科技发展,特制定本《科技管理制度办法》。
二、管理体制1.设立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科技管理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2.设立科技管理委员会,由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制定科技管理的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的审议决定。
3.设立科技管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间。
4.建立科技管理考核评价制度,对科技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改进。
三、科技管理政策1.制定科技管理政策,保障科技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科技竞争力。
3.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人员的待遇和奖励力度。
4.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动科技与产业的融合发展。
5.加强科技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四、科技管理流程1.确定科技管理的工作程序和流程,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分工和责任。
2.建立科技管理档案,做好科技管理相关信息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3.加强科技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提出改进建议。
4.建立科技管理的问题解决机制,对重大科技问题进行研究和解决。
五、科技管理人员1.科技管理人员应具备高素质的科技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熟悉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
2.科技管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善于沟通和协调。
3.科技管理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科技管理水平,提高科技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4.企业应加大科技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力度,提高企业科技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科技管理工作1.科技管理工作要紧密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
2.科技管理工作要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到每个具体工作环节。
3.科技管理工作要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和工作激情。
4.科技管理工作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形成科技管理的合力。
七、科技管理经费1.企业应建立科技管理经费制度,确保科技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管理,提高科技开发能力和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活动应遵循与集团公司主营业务相符合的原则,建立服务现场、提质增效、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广泛与高校、科研院所、关联企业合作,开展项目技术难点攻关、前瞻性技术研究活动,实现科技水平与现场生产力的共同提高。
第三条科技创新工作内容包括科研课题管理,项目科技攻关,奖项申报,专利、工法、标准、论文、软件开发管理及成果转化,科研平台建设等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各项科技创新工作管理。
第二章分则第一节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由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按照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含汉江重工和勘察设计院,-2-下同)、项目部三级管理。
(一)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由集团公司科技部(技术中心办公室)归口管理,发挥集团公司专家作用,充分利用企业技术中心、股份公司工程实验室等平台,负责各专业的创新引领工作,坚持自主研发,同时积极采取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以及技术集成等多种模式开展技术创新。
(二)工程公司应相应建立科技创新工作管理体系,必须配备专人负责科技创新管理,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应满足科技开发工作的需要。
(三)项目部科技创新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根据本项目承担的课题和科技攻关任务配备专人进行科技开发。
第六条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工作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发布的相关科技政策。
(二)负责制度体系的建设、科研团队建设,科研平台的申报、建设和维护。
(三)负责执行上级下达的科技创新计划,编制集团公司科技创新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负责科技创新项目的立项、审查,组织科技创新项目评审、验收,负责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实施、监督。
(五)负责组织科技成果鉴定评价,科学技术进步奖、工法、专利等评审、推优。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中节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构筑公司科技创新主体,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科学合理的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推动科技创新体系的高效运行,全面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根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和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紧密围绕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和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科技创新战略,运用科学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方法,充分利用公司内外部科技资源,建立健全灵活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以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为目标,营造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使科技创新工作成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支撑和不竭动力。
第三条科技创新工作管理的范围:1. 深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及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和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2. 对科技创新项目、科技创新成果的管理。
3. 对科技创新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4. 申报上级科技创新项目,争取国家有关的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
5. 申请上级公司对科技创新成果的鉴定及奖励。
6. 新产品开发、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7. 建立科技成果的转化机制,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8. 有计划的组织具有科技创新能力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
9. 加强政、产、学、研联合,促进公司与外部的技术交流和合作。
10. 加强对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的管理保护工作,防止科研成果泄密与流失。
第四条成立科技创新管理小组1. 小组成员组长:黄荫斌副组长:邵盼盼组员:赵孔朋张晓东张琦张雷华俊洋李叔阳2. 工作职责(1)拟定完善科技创新相关规章制度;(2)制定公司科技创新考核指标;(3)制定公司科技创新工作计划;(4)落实公司科技创新相关工作;(5)落实科技创新申报评审及奖励批复;(6)落实科技创新上级公司申报工作。
(7)落实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推广。
第二章科技创新项目管理第五条项目的申报1. 项目的来源:(1)公司领导层提出的战略性课题;(2)各部门、服务中心、子公司提出的研究课题;以上课题提出者需填写书面相关申报资料,于每年3 月底之前报信息技术部。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公司所有科技活动、管理创新和成果的管理要求和职责。
2 规范性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3 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3.1 技术创新项目以技术革新、工艺优化、能耗降低、质量改进、技术经济指标提高、设备效能提升以及解决生产中技术难题等为内容开展的专项技术活动。
3.2 管理创新打破原来的管理模式、工作方式、方法,重新设计工作流程,合理汇聚、分配各种资源,实现工作效率、效益提升,员工素质、企业形象得到改善或提高。
4 职责4.1 技术中心4.1.1负责科技创新工作归口管理;4.1.2 负责科技项目及成果、技术办法、专利日常工作管理;4.1.3 负责科技创新工作季报、年报编制、报送;4.1.4 组织实施公司科技成果转化;4.1.5负责科技成果鉴定、登记及各级各类科技奖的申报组织。
4.2 财务部4.2.1负责统一管理上级拨付的专项科技开发经费。
4.2.2负责提供科技项目基础数据。
4.2.3负责科技项目预算审核及执行监督。
4.3 企管部4.3.1负责公司管理创新相关工作;4.3.2负责落实科技激励奖励资金发放。
4.4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科技项目管理,并按季度将科技项目季报、年报报送技术中心备案。
5 管理要求5.1 技术创新组织体系5.1.1 技术创新体系包括建立与完善公司科技发展规划管理,科技项目管理、经费、成果、统计管理、应用与推广等方面的内容。
5.1.2 公司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在公司技术中心的基础上,组织架构设置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模式。
公司技术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技术中心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或公司指定的专家担任。
5.1.3 技术中心由决策咨询、科技管理、研发及支撑三部分机构组成,机构之间互相联系、互相影响,具有开放功能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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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范文资料1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xx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推进创新步伐,以创新促发展,实施科技兴公司战略,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员开展“三大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根据上级科技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第二条公司设立“科技管理委员会”,下设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
管理机构设置如下:1、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主任:公司副主任:公司委员:公司2、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主任:公司委员:公司3、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主任:公司委员:公司第三条管理机构职能1、在主任的领导下,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公司的“三大创新”活动进行部署和管理;对下设的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平衡和协调,对出现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在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在科技成果和管理成果两个方面,分别开展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在生产技术部设科技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公司科技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范围包括技术成果、管理成果、qc成果、专利发明、月度创新成果、科技论文等。
主要工作内容:项目的立项、监督实施、成果受理、组织鉴定(评议或验收)、申报评奖、资料归档及其它相关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项目的立项及实施第五条公司级项目的立项。
1、每年11月由科技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公司级项目的立项工作。
2、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根据上级的计划安排,结合公司井发展规划及公司井安全、生产、经营、非煤产业等方面的需要,每年下达一次项目计划,实行立项管理。
3、公司属各单位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确定研究项目(课题),经各专业负责人审查后,向科技管理中心申报立项。
科技管理中心负责将申报立项的项目(课题)汇总,报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审批,由公司行文下发到各单位。
4、年度中,各单位自行研究开发的科技或管理创新项目,需要追加立项时,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科技管理中心方可受理。
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

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促进公司的科技进步,提高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科技进步管理办法。
二、发展规划1. 公司应制定科技发展规划,明确科技创新的方向和目标,确保科技进步与公司发展战略的一致性。
2. 科技发展规划应包括近期、中期和长期发展目标,确保科技创新工作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
三、科技创新体制1. 公司应建立科技创新管理体制,明确科技创新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2. 科技创新体制应包括科技创新管理机构、科研团队和研发人员的管理。
3. 公司应提供必要的技术设备和研发经费支持,保证科技创新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科技创新项目管理1. 公司应建立科技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科技项目的筛选、评估和实施程序。
2. 科技创新项目应具备技术可行性、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评估指标,确保项目的成功实施。
3. 公司应建立科技项目管理部门或委员会,并定期对科技项目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项目的进度和效果。
五、人才队伍建设1. 公司应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机制。
2. 公司应为科技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
3. 公司应建立科技人员的职称评定和薪酬分配制度,鼓励科技人员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的突出表现。
六、科技成果转化1. 公司应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鼓励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2. 公司应加强与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的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的转让和转化。
3. 公司应建立科技成果评价和推广机制,确保科技成果的有效利用和推广。
七、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1. 公司应建立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科技成果具备竞争力和保护能力。
2. 公司应鼓励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相结合,加强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推广。
3. 公司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防止知识产权的侵权和盗用行为。
八、监督检查和评估1. 公司应建立科技创新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科技创新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

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以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包括科研人员、工程师和管理人员。
2. 目标本管理办法的目标是: - 建立科技创新的机制和体系,提升公司的科技研发能力; - 鼓励员工参与科技项目,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 -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 提升员工的创新意识和科技素养。
3.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3.1 项目立项•任何员工都可以提出科技创新项目的建议,经过评审和批准后,可以立项进行研究和开发。
•立项申请包括项目背景、目标、预期成果、预算等重要信息,需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
•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审查申请并决定是否批准立项。
3.2 项目组织与管理•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技术要求,成立相应的项目组或研发团队,由专业人员负责项目的组织和管理。
•项目组需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和进度表,监督项目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定期召开项目组会议,协调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难题。
3.3 技术成果评价•在项目完成后,需进行技术成果的评价和鉴定,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并具备市场应用潜力。
•技术成果评价应综合考虑技术先进性、创新性、实用性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指标。
•评价结果将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4. 知识产权保护•公司鼓励员工进行科技创新,并积极保护员工的知识产权。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研发的技术成果属于公司,需与公司签订知识产权转让协议。
•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和法律咨询。
5. 奖励与激励机制•公司将建立奖励与激励机制,对于取得重大科技成果或创新项目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奖励方式可以包括奖金、晋升、学术交流机会等。
•公司还鼓励员工参与科技竞赛和学术会议,提供相应的经费和支持。
6. 培训与提升•公司将组织相关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员工的科技素养和创新能力。
•员工可以申请参加学术研讨会、培训课程或技术交流活动,公司将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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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公司科技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为促进公司科技管理,充分调动科技成果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现将《**公司科技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公司科技成果管理办法**公司科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科技制度,规范和促进公司科技管理,提高广大员工对科技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公司自主创新能力,为公司持续、经济提供重要科技支撑。
根据《*****集团科技研究开发计划管理办法》、《*****集团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让管理办法》、《*****集团科技创新工作目标管理办法》、《*****集团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等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科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在遵守集团公司、公司各相关制度的原则和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科技项目、知识产权、技术交流与合作、科技激励等专项事宜做出具体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科技管理和科技活动。
第二章术语、定义和缩略语第四条科技管理包括科技计划管理,科技合同管理,科技成果管理,科技信息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QC管理,工艺、工法管理,专利管理等。
第五条科技成果是指为提高公司技术生产管理水平,在施工方案创新优化、QC成果发表、工艺、工法发布、科技论文发表、专利获得等方面取得的较大成绩,并通过相应政府部门、机构、行业协会、公司鉴定的成果或经上级行文嘉奖的成果。
第三章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能第六条公司设立科技管理委员会主任:公司总工或公司分管技术副总经理副主任:公司分管科技管理副总工委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项目总工“科技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在“科技管理委员会”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对公司的科技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管理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管理委员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指示,编制本单位的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执行上级下达的科技发展计划,检查、分析和总结本单位科技工作。
(二)、负责组织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核、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适时跟踪、检查合同项目进展情况,为合同项目提供技术服务,协助完成合同项目。
(三)、负责科技投入经费管理,编制投入经费、科研器材申报计划,测算科技投入经费,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组织开展技术创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施工一线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第八条工程技术部是公司科技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对口承接公司科技部指令性任务。
(二)、贯彻落实公司科技管理制度,在公司统一制度架构下制订、修改公司科技管理办法。
(三)、组织制订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年度科技工作计划及预算。
(四)、组织科技成果鉴定、评审或验收,组织工艺、工法的评审、推荐上报及组织其他科技奖励的评审工作。
(五)、组织开展科技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负责科技信息管理工作。
(六)、负责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专利、专有技术等)、科技奖励的管理。
(七)、收集、整理科技信息,及时总结公司科技管理的各项工作,上报各种报表和相关材料。
(八)、负责对科技管理体制及其制度运行情况进行管理评审。
第九条财务部负责研究开发费的安排与科技项目经济效益评审。
第十条综合部(人力资源)(一)、负责科技工作人才的选拔、培养、考核评价和交流管理等。
(二)、参与科技激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第十一条经营部(一)、负责组织研究提高技术服务能力,拓展技术服务领域和提高经济效益等科技开发需求。
(二)、负责收集并提供市场、用户各类需求及其他与科技工作相关的信息。
第十二条综合部(办公室)负责为科技工作提供条件保障。
第四章项目的立项及实施第十三条项目的立项。
1、每年10月由工程技术部责组织项目的立项工作。
2、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根据上级的计划安排,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需要,每年下达一次项目计划,实行立项管理。
项目规模在0~3亿元项目不少于C类成果QC成果两项;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每年不少于2项;技术总结不少于1篇。
3、公司属各单位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确定研究项目(课题),经各技术负责人审查后,向工程技术部申报立项。
工程技术部负责将申报立项的项目(课题)汇总,报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审批,按审批权限给予立项。
4、年度中,各单位需要追加立项时,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工程技术部方可受理。
5、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根据项目立项情况决定是否申报公司级以上立项的项目,申报集团公司立项的项目需经公司总工或公司分管技术副总经理组织承担单位课题人员对项目进行广泛调研和论证,填写《*****集团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申请表》报工程技术部汇总,经公司总工程师或公司分管技术副总经理审批后,由工程技术负责逐级申报立项。
6、凡经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实行立项的项目,发生的费用在执行项目实报实销,原则上总额不能超过申请费用金额。
第十四条凡经公司及上级部门审定并行文下达的立项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要拟定实施方案,做到措施、人员、资金、设备、仪器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认真组织实施。
工程技术部人员要全过程跟踪监控,及时了解、掌握、督促、协调立项项目的实施,提出指导性建议,保证立项项目按期完成。
第五章成果申报和评审第十五条公司科技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申报单位应在每年9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公司工程技术部。
工程技术部对完成的项目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材料整理。
凡公司立项管理的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必须及时写出技术工作报告,经工程技术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科技管理委员会申报评审。
第十六条对所受理的项目成果,由管理委员主任或副主任牵头,会同承担单位及部分委员,对成果进行现场考察,提出评审意见。
需报上级评审部门评审的由科技科和项目实施单位共同申报,公司自行评审的由科技管理委员会组织评审。
第十七条凡已获得国家、省(部)、直辖市或上级公司科技成果奖的成果,不再申报公司科技成果奖。
第十八条公司科技成果奖的申报,由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推荐。
推荐单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和奖励等级建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九条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与其它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申报。
第二十条申报的项目必须无知识产权争议。
有争议的项目应在推荐申报前解决,否则不予受理。
第二十一条申报单位必须按规定填写《*****集团科技研究成果评审申请表》,并相应列材料。
第二十二条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必须是对项目完成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并且必须与鉴定或评审证书中的名单和排序一致。
若几个成果合并申报,以上内容发生变动时,第一申报单位应出具公函说明且与有关单位协商,并加盖各单位公章。
第二十三条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对推荐项目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审:1、已经获得国家或省(部)、直辖市设立的科技成果奖成果;2、项目未经科技成果鉴定或评审;3、《推荐书》及其附件不全或不按要求填写;4、超过推荐截止日期;5、不符合本奖项奖励范围和相关条件。
第二十四条评审委员会以会议方式,对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其科技水平、技术难度、关键技术和创新点、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审,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打分,根据评分标准,确定申报项目的获奖等级。
第二十五条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将在公司OA办公平台上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为争议期,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告的项目提出异议。
对有异议的项目,由公司工程技术部组织调查核实,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评科技管理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六条对获奖项目持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规定的争议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异议的关键论点、论据,并附有关资料。
提出异议的单位必须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的公章,注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提出异议的个人必须在材料上写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个人资料。
第六章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让第二十七条公司各单位在技术创新活动中取得的科技成果,成果归属单位可向公司内外实施成果转化和技术转让。
第二十八条成果转化和技术转让的内容包括:1、新产品、新材料、新配方的制造工艺、研究试验资料;2、新型机械设备、机具的设计图纸,关键制造技术,研制试验资料;3、重大、高难度工程施工技术、施工工艺;4、工程设计技术;5、专利或发明;6、新型检测试验技术及装置;7、信息及管理软件;8、国内外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的转化;9、引进、消化、吸收的国外先进技术等。
第二十九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让方式1、重点项目可以由科技管理委员会组织,独立的或与其合作者共同承担技术转让项目。
2、被转让的技术,可以有以下合作方式:一次性有偿转让;以技术作价投资,折算成股份或出资比例;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承接方共同实施成果转化;允许他人使用技术成果等。
3、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让工作应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各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风险。
合同经公证之后,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第三十条在合作实施成果转让过程中,合同未做约定的按下列原则办理:合作转化中无新发明创造的,其成果归原单位所有;合作转化中产生新发明创造的,该发明创造归合作各方所有;合作转化中产生新成果的,合作各方都有实施该成果的权利,但转让新成果应经合作各方同意。
第七章成果奖励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的奖励范围包括:研究、开发针对工程建设、工程管理领域中的技术难点取得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工法、新材料、专利、智能化管理等科技创新成果;先进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转化成果;在重大工程项目中采用的科技创新成果;在施工过程方案优化、合理化建议、QC发表中取得优秀成果。
第三十二条申报科技成果奖励的条件:凡通过省(部)级、直辖市级科技成果鉴定,工程总公司、集团公司评审或及上级部门、协会认证的并已颁发证书或已行文的,并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
第三十三条申报科技成果奖励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个人应满足以下条件:1、主要完成单位应当是在公司所属范围内;2、主要完成单位应当在项目研制、开发、投产和推广应用过程中提供重要的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关键的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3、主要完成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项目总体技术方案的设计中做出重要贡献;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解决过程中做出重要技术创新;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
第三十四条奖励金额:对获集团公司科技进步奖、三级工法、“五小”成果、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的单位或个人,集团公司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获总公司以上科技进步奖、管理创新奖、工法,优秀论文、“五小”成果、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除按国家、省部、总公司有关文件执行外,公司将另外给予奖励。
个人获奖作为干部考核、晋升的依据之一。
奖励金额标准见附件:**公司科技成果奖励标准划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