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药专利情况介绍
2019年我国登记21个新农药

37口/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白小宁 李友顺 杨锚 王以燕(接5月16日 第10期)2.12 氟唑菌酰羟胺(pydiflumetofen) CAS 登录号:1228284-64-7;分子式:C 16H 16Cl 3F 2N 3O 2;相对分子质量:426.67。
结构式: 氟唑菌酰羟胺属吡唑酰胺类杀菌剂,作用机理属于琥珀酸脱氢酶抑制剂(SDHI)类。
适用谷物、玉米、大豆、油菜、蔬菜和特种作物,防治由镰刀菌、尾孢菌、葡萄孢菌、链格孢菌等许多病原菌引起的病害。
它有两大特点:1)防治由镰刀菌引起的病害,如小麦赤霉病等;2)防治线虫,如对大豆胞囊线虫防效显著,并具有植物健康作用,可提高作物产量和收益。
理化性质:沸点(557.9±50.0)℃/760mmHg,闪点(291.2±30.1)℃,蒸气压(0.0±1.5)mmHg/25℃。
2016年氟唑菌酰羟胺在阿根廷首获登记,随后在乌拉圭、智利、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取得登记。
预测年峰值销售额将突破10.00亿美元,是SDHI 类杀菌剂中具市场价值的产品之一。
中国化合物专利(CN102239137B)将于2029年到期。
此农药由瑞士先正达作物保护有限公司研发并取得登记。
98%氟唑菌酰羟胺原药,微毒,PD20190257;200g/L 氟唑菌酰羟胺悬浮剂,低毒,PD20190267;200g/L 氟酰羟·苯甲唑(氟唑菌酰羟胺+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75g/L+125g/L)悬浮剂,低毒,PD20190268。
该品为中-高等抗性风险药剂,持效期较长,在作物生长季严控同类药剂施药次数不超过2次。
在发病前或初见零星病斑时用药。
制剂产品中,单剂采用50~65mL/667m 2 制剂量喷雾防治小麦赤霉病和油菜菌核病,小麦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4d,油菜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21d。
混剂采用40~50mL/667m 2制剂量喷雾防治黄瓜和西瓜的白粉病,每隔7-10d 使用1次,可连续施药2次,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黄瓜3d、西瓜4d。
值得重点关注的农药专利到期产品

近3年值得重点关注的农药专利到期产品日本大冢化学公司开发的新型酰基乙腈类杀螨剂丁氟螨酯化合物专利于 2021 年 8 月到期。
日产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开发的新型吡唑类杀螨剂腈吡螨酯在中国的化合物专利(CN1227229C)于 2017 年 4 月已到期, 2023 年 5 月过新农药保护期。
巴斯夫研发的拥有独特化学结构和新颖作用机理的苄基醚类除草剂环庚草醚化合物专利于2022 年到期。
拜耳公司开发的 SDHI 类杀菌剂氟唑菌苯胺化合物专利期已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到期。
先正达第二大琥珀酸脱氢酶抑制剂(SDHI)类杀菌剂苯并烯氟菌唑化合物专利于 2023 年10月13日到期。
先正达研发的琥珀酸脱氢酶抑制剂(SDHI)类杀菌剂吡唑萘菌胺中国专利 CN100448876C (ZL200380101626.1),于 2023 年10 月13 日到期。
先正达研发的首款专用种子处理剂氟唑环菌胺中国专利CN1293058C (ZL03805172.9)于2023 年 2 月 20 日到期。
拜耳研发的琥珀酸脱氢酶抑制剂类杀菌杀线虫剂氟吡菌酰胺在中国的化合物专利CN1319946C 于 2023 年 8 月到期。
拜耳公司研发的纤维素生物合成的高效抑制剂(CBI)茚嗪氟草胺于 2024 年 1-2 月专利到期。
2023 年 8 月 13 日,富美实氯虫苯甲酰胺专利化合物正式到期。
2024 年 1 月 20 日,富美实溴氰虫酰胺到期。
杀虫 / 杀螨剂杀虫、杀螨剂领域值得关注的有腈吡螨酯、丁氟螨酯、氯虫苯甲酰胺、溴氰虫酰胺。
腈吡螨酯:与现有杀螨剂无交互抗性的优秀杀螨剂腈吡螨酯是 21 世纪初由日产化学株式会社开发的新型吡唑类、触杀型杀螨剂,作用机理主要是与去酯化烯醇的活化代谢有关,通过破坏呼吸电子传递链中的复合物 II(琥珀酸脱氢酶)来抑制线粒的功能,具有低毒、低用量和杀螨谱广等特点。
腈吡螨酯的国内化合物专利(CN1227229C)已于 2017 年 4 月到期, 2023 年5 月过了新农药保护期。
国外部分农药品种在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国外部分农药品种在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杀菌剂烯酰吗啉:是氰胺公司开发的内吸性杀菌剂(商品名称:安克)。
该化合物在我国获得的专利有工艺专利和制剂专利。
制剂专利到期的时间是年月日。
工艺专利到期的时间是年月日。
环丙嘧酰胺:是诺华公司开发的苯胺基嘧啶类杀菌剂(商品名称:、、、)。
该化合物已获得多国专利包括中国专利(1032441A、1064270A,已授权)。
苯氧菌酯:是巴斯夫公司开发的、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商品名称:、、)。
该化合物于年月日申请欧洲专利(),已获得多国专利,未申请中国专利。
有可能申请行政保护。
环氧菌唑:是巴斯夫公司开发的三唑类杀菌剂(商品名称:欧霸)。
该品种在我国已登记。
且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授予行政保护。
咯菌腈:是诺华公司开发的吡咯类杀菌剂(商品名称:,适乐时)。
该品种在我国已登记,且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给予行政保护。
恶醚唑:是诺华公司开发的三唑类杀菌剂(商品名称:,思科),该品种在我国已登记,且已申请行政保护。
唑菌腈:是罗门哈斯公司开发的三唑类杀菌剂(商品名称:,应得)。
该品种在我国已登记,且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给予行政保护。
嘧菌酯:是由捷利康公司开发的、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商品名称:,安灭达)。
已于年月日申请了行政保护。
噻氟菌胺:是由罗门哈斯公司开发的噻唑酰胺类杀菌剂(商品名称:,宝穗)。
已得到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授予的行政保护。
杀虫杀螨剂啶虫脒:是日本曹达公司开发的烟碱类似物(商品名称:,莫比朗)。
该化合物于年月日申请世界专利(),已获得美国专利,亦申请了中国专利1050714A。
噻虫啉:是诺华公司开发烟碱类似物(试验代号:,英文通用名称:,商品名称:、)。
其具有广谱的杀虫活性,其活性优于吡虫啉,是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的代用品。
该化合物于年月日申请欧洲专利(580553A),亦申请了中国专利1084171A。
吡嗪酮:是诺华公司开发的吡啶腙类()杀虫剂(试验代号:,英文通用名称:,商品名称:、等)。
中国农药专利现状分析及撰写和答复要点介绍

一、农药领域中国专利申请现状1.2004-2014年农药申请类别分布状况6.2004-2014年植物生长调节剂专利授权量变化图此外经保护主题分析发现:农药活性化合物的专利权绝大多数掌握在国际农药巨头公司手中;国内申请多以复配型农药和农药制剂等改进发明申请为主。
国内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高速增长,表明国内申请人专利保护意识大大增强。
国内专利申请的授权率低于国外申请,国内专利申请的撰写质量低于国外专利。
国内授权专利申请五年后维持率低于国外申请,平均创新高度低于国外申请。
三、对农药企业专利工作的建议1.企业专利工作的目标例如:宁南霉素侵权纠纷案2008年黑龙江强尔公司维护宁南霉素发明专利权(zl 93 1 04287.9)胜诉。
该案经由黑龙江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如下:1四川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行为;2四川某公司赔偿强尔公司经济损失350万元;3四川某公司赔偿强尔公司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15万元;4另外一家公司立即停止销售四川某公司生产的宁南霉素专利产品。
本起诉讼中,四川某公司需承担诉讼费共计61270元。
2.重视专利分析了解领域研究热点,为立项决策提供导航、了解专利授权情况,规避侵权风险、阻止专利申请中不利专利获得授权、启动无效程序挑战专利获权后不利专利、寻找许可谈判对象、提前抢仿失效专利。
3.注重专利质量提升申请质量的途径:注重申请前检索现有技术―新颖性、创造性;注重申请前对核心技术特征的分析―充分公开、概括得当;注重申请中对权利要求的撰写―层层设置、主题多样;注重审查中对申请文本的修改―不超范围。
四、农药专利申请撰写要点介绍2.对权利要求书的审查要求2.1专利保护主题(法25条)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杀菌剂的用途:(避免涉及疾病的治疗方法)2.2单一性(法31条)一件发明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过于宽泛限定的通式化合物过于多种类的复配组合物组分例如:一种高效杀菌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有效活性成分为活性成分a与活性成分b,所述的活性成分a选自氟吡菌酰胺(列举多种不同类型的杀菌活性组分),活性成分b选自溴菌腈…(列举多种不同类型的杀菌活性组分)。
专利到期产品

农药新品种的中国专利法律状况杨明(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法已经实施了20年,国民的专利意识有了极大的增强。
就专利申请量而言,1985年专利法刚实施时,三种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年申请总量不足15,000件,到2003年总量已经突破30万件,其中发明专利年申请量首次超过10万件。
在这20年间,农药方面的专利申请同样也有很大的增长,特别是1993年1月1日第一次专利法修改给予化合物专利保护之后,申请量逐年增长,近10年来年增长率约为11%,到2003年申请量已接近1,000件。
截止到2005年上半年,涉及农药方面的专利申请公开量接近1万件(9991件),其中,国内申请约为5,100件,约占申请公开总量的51%;国外申请占前三位的依次是美国(1,441件)、德国(1,082件)和日本(917件)。
以申请领域来划分,涉及有机化学方面的专利申请公开为2,720件,约占27%,其余为制剂、混配和用途等方面的专利申请,而国内的大部分农药专利申请集中于此。
按照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为准。
在大多数情况下,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不会是一个很具体的点,换句话说,它通常会是一个宽泛的保护范围,特别是在化合物专利的情况下,化合物常采用通式方式来表示。
专利权的保护特点与农药登记涉及一个具体产品,行政保护条例保护具体农药品种是完全不一样的。
一方面,在众多的专利公开及授权专利中,到底有哪些农药品种在中国获得了专利保护或者正在等待实质审查,是农药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关注的问题,否则很可能因触犯他人专利权而遭遇侵权诉讼。
另一方面,由于专利权具有的时间性特点,一些专利权也会因费用或届满等原因灭失,从而成为公有技术,而对于已灭失的专利权,企业如能及时把握信息,可以在市场上占得先机。
国内外市场上有众多的农药品种在研发和生产销售。
1985年以前开发的农药品种在中国境内已经不存在专利问题,因此,生产经营1985年前开发的人们已熟知和国内厂家已进行农药登记的品种基本不存在专利问题。
农业化学领域的专利技术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农业化学领域的专利技术现状及其发展趋势蔡丽红于保华靖瑞杨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化学发明审查部)一、引言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药和肥料作为一种农业生产资料,对促进农业生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国农药工业是在仿制国外品种的基础上发展壮大的,经过五十多年艰苦奋斗,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农药产量已经位于世界前列。
2006年我国农药产量为129.6万吨,比上年增长20.2%。
我国肥料工业的起步较化肥工业发达的欧、美国家晚了约100年。
20世纪30年代才建有两个氮肥厂,建国后化肥产业发展迅速,特别是自80年代以来,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并逐渐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肥料生产基地和销售市场。
2006年我国化肥产量达5304.8万吨,比上年增长14.2%。
但是农业化学工业发展到今天,需要再上一个台阶时,就不能象过去一样一味依靠仿制,依靠资源,必须依赖于知识经济,运用知识产权来提升我们企业的技术水平,提升农资行业的经济水平。
为此我们对农业化学领域的专利技术现状进行了研究,该研究主要通过对我国农业化学领域的专利申请进行统计分析,给出我国在该领域的专利技术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的概况。
二、农业化学领域专利技术的现状一)、农业化学专利技术分析样本构成1.检索数据库及截止日期本文所用的检索数据库包括:中国专利数据库(CNPAT)(1985年起)、德温特世界专利索引数据库(WPI)、欧洲专利局专利文献数据库(EPODOC)、日本专利英文文摘数据库(PAJ),美国化学文献光盘检索系统;STN检索系统。
专利数据的起始时间:中国专利数据的起止时间为1985~2006年,WPI、EPODOC、PAJ数据库的起止时间为数据库最早收录文献开始至2006年12月(除非另有说明)。
2.检索所涉及的领域农药检索领域涉及的国际专利分类号主要为A01N大类,由于农药领域的专利与许多其他领域有交叉,如肥料(C05)、化合物(C07)、微生物(C12N)等,因此在涉及农药的申请中有些以A01N为主分类,而有些是副分类,有些采用的是主题词。
部分农药的国内知识产权状况调查

2 1 Z 9 1 8 8 . 专利权 人 :诺瓦提 斯公 司 : . L 3 0 5 45
申请 日:1 9 .72 ;保 护 内容 :噻虫 嗪原药 ; 9 30 .1
2 2 L 2 3 9 61 专利权 人 :华南农 业 大学 : . Z 0 14 0 . 申请 日:2 0 . .;保 护 内容 :印楝 素 + 0 21 9 0 噻虫 嗪
臻药钟 , } 霍暖
P s c e c n e n d ii rt n et i i c dA m ns ai id S e a t o
2 1,18 003 ()
部分泰蒋 露 知识产报状况谰蠢
谭 检 明 ,李 新 芝
(. 1 湖南师 范大 学法学 院 ,湖南 长 沙 4 0 0 ; 1 0 0 2 国家知识 产权局 专利 复审委 员会 ,北京 10 8 ) . 0 0 0
1 2 Z 2 0 8 1 1 5 . 专 利 权人 :拜 耳 农 作 . L 03 005 7 4
物科 学股份 公 司 ;申请 日:2 0 . .:保 护 内容 0 31 6 0
收稿 目期 :2 1— 6 2 000—8
注: 调查 截止 日期 为 2 1 年5 0日 0 0 月2
一
唑+ 噻虫 嗪 的杀真 菌组合 物 ;
2 5 Z 2 0 80 9 6 . 专 利 人 :F 有 限 . L 050 04 3 3 MC
出入 ,应 以 专 利 登 记 簿 记 载 的 内容 为 准 ; ( ) 2
发 明专 利 的保 护 期 限为2 年 , 自申请 日起 计算 : O ( )本 次调 查 的 内容 包括 了每项 专 利 的专 利号 、 3 专利 权 人 、 申请 1 3、保 护 内容 四部 分 ,其 中保 护 内容 部 分 仅 仅 是 对其 权 利 要 求 书 的简要 说 明 或概 括 ,按 照 专利 法 第 5 条 的规 定 ,具 体 保 护 6 内容应 以授权 的权利 要求 书 的内容为 准 。
专利农药品种概述(最终)

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 《专利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等,以保护农药品种的知识产权, 并规范相关市场行为。
政策支持
中国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 政策措施,鼓励农药企业进行创新, 提高国内农药产业的竞争力。
专利农药品种法规与政策环境的改革建议
加强国际合作
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以适应科技发展和保护公共 利益的需要。
专利农药品种的技术创新
01
02
03
生物农药的崛起
利用生物资源开发的生物 农药成为新的技术创新点, 具有环保、低毒、高效的 优点。
纳米技术应用
纳米农药通过纳米技术提 高药效,降低使用量,成 为技术创新的热点。
精准农业的发展
利用信息技术和遥感技术 实现精准施药,提高农药 使用效率,减少浪费和污 染。
专利农药品种的未来发展方向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文件进 行格式审查,确保文件齐备、 格式正确。
授予专利权
通过实质审查后,申请人获得 专利证书和专利权。
02
专利农药品种介绍
专利农药品种的分类
按作用方式分类
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
按化学结构分类
有机磷、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酯、生物农药等。
按防治对象分类
杀虫剂、杀菌剂、杀螨剂、杀线虫剂等。
提升产业竞争力
拥有专利的农药品种在市场上更具竞争力,有助于提升整个产业 的水平。
农药专利的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 并缴纳申请费。
实质审查
审查员对申请进行新颖性、创 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查,判断 是否授予专利权。
准备申请材料
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 求书等必要的申请文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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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药专利情况介绍对专利有迷惑的朋友可以看一下,讲的还是比较详细的,看的好就转过来了,个人感觉很有帮助。
中国第一部专利法于1985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1993年1月1日和2001年7月1日进行了两次修改。
l 985年实施的专利法专利保护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下同)为1 5年,不保扩化合物;1993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次修改后的专利法,专利保扩期限为20年,保护化合物。
但1985年专利法的保护期限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有变化,入世之后,中国专利局颁布了80号公告,规定2001年1 2月10日之后仍有效的专利的专利保护期限可以延长5年,换句话说,1986年12月11日之后申请的专利保护期限可以是20年,1986年12月l0日之前申请的中国专利,保护期限是15年,到2001年12月9日均己全部届满(即过期)。
一般而言,1986年12月10日之前在国内外文献中公开的品种已处于专利期届满的状态,这些品种即使获得过专利,其专利权均已过期,不可能在中国处于专利有效的法律状态。
根据专利所具有的时间性特点,单就专利是否仍有效而言,基于专利法采用的优先权制度和延迟审查制度的时间因素综合考虑,如果某一品种查到了l 986年底前公开的国外专利资料,基本上可以推定该品种在中国没有专利问题之虞。
新颖性是专利授权的必要条件之一,即在专利申请日之前专利的技术方案没有在文献公开,或者在国内使用。
而与专利相关的行政保护,在制度设计上是基于1 986年1月1日至1993年1月1日之间的国外专利而非专利申请。
由于专利的获得需要进行审查,审查需要一段过程,因此,行政保护申请相对于专利申请而言是滞后的。
而且专利审查过程可能很长(例如个别情况下长达十年),因此,有些专利申请虽早己被公开,但数年之后才被授权,造成某一品种在某些国家专利不符合行政保护条件,但有些国家的专利仍符合行政保护条件的情况发生。
由此可见,虽然某一品种查到了1986年底前公开的国外专利资料,该品种基本上可以肯定在中国没有专利权,但并不一定没有行政保护。
例如,硝草酮和四唑嘧磺隆的中国专利均已届满,但行政保护期限仍未届满。
此外,1985年前开发的品种仍可能获得合成工艺、制剂和新用途等方面的专利,至于其混剂也可以申请专利,但这些品种的化合物,以新化合物为发明点的组合物(即本文中所称的“组合物”)的生产和/或使用已经不会存在专利障碍。
制剂、混剂等多组分的产品在专利上均属于组合物,但在本文中的组合物特指以单组分新化合物为发明点的组合物。
化合物专利给予品种绝对的保护,组合物和用途专利限制品种在国内的销售和使用,因此,这三方面的专利是我们最需要了解的。
获得化合物专利后,专利权人对该化合物品种具有排他性生产经营权。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生产经营含有该化合物的产品。
组合物专利实质上是以新化合物为有效成分的制剂专利,它含有除活性成分之外的制剂组分。
因此,从法理上说,当一个品种只有组合物专利时,生产经营该品种的化合物不构成侵权,在此情况下,在国内生产原药出口到该品种没有专利的国家,然后配制成制剂产品使用,应当不构成侵权。
用途专利对产品使用构成限制。
例如,如果一个农药品种获得了作为除草剂使用的用途专利,则非专利权人使用含有该品种的产品除草构成侵权。
下文将对本次调查方式和结果作详细说明。
一、农药品种本次专利调查一共收集了1985年以后国内外开发的农药品种345个,其中包括除草剂(126个)、除草安全剂(7个)、杀虫杀螨剂(100个)、杀虫增效剂{1个)、驱避剂(2个)、杀菌剂(94个)、植物生长调节剂(12个)、杀鼠剂(2个)和杀藻剂<1个)。
近一两年的最新农药品种可能未收集在内。
本次专利调查中,还着重对国内已登记的975个农药活性成分中l985年后开发的品种进行了中国专利检索。
检索的内容设定在上述农药品种的化合物、组合物、合成方法和用途,其中合成方法和用途专利定为首个公开专利。
混剂、制剂和第二件之后的合成方法专利不包括在本次专利情况调查的范围内。
三、专利检索范围与方式(一)检索范围1.检索所采用的检索系统美国化学文献光盘检索系统;STN检索系统;欧洲专利局的EPOQUE系统;中国专利文献检索系统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CNKl)。
2.检索截止时间2005年8月31日。
(二)检索策略本次调查,首先采用CAS通过cA系统查找,检索主要采用cA登记号(CAS)、化学式十结构式、化学名称、农药通用名、代码、商品名等方式,确定某一品种首次记载于cA中的文献,该文献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专利文献。
查找某一品种是否申请了中国专利,通常可以采用如下方式:查找在世界范围内公开的最早专利,通过此最早专利查找中国专利同族,再通过中文检索系统,确定其中国专利同族的公开号、公告号、申请日、专利类型以及法律状态。
在某一品种首次公开专利无中国同族的情况下,再进一步检索该品种随后的专利申请情况,确定该品种的其它中国专利(申请)情况。
一项重要的专利申请会在多国申请专利,这些在多国申请的同一项专利被称之为同族专利(它们一般具有同一优先权)。
本文中,最早专利是指涉及某一品种在世界范围内的首件专利申请或专利。
在个别情况下,某个品种可能同时有两件非同族专利,在这种情况下,在后申请的专利可能会漏检。
例如,某个品种最早的申请已经具体公开了某种化合物,但随后的专利申请该种化合物仍然获得了专利。
例如日本农药公司开发的杀菌剂tiandinil(CAS 223580-51—6)有两项国际专利申请W096/2987l和W099/23084,并相应获得了两项中国专利CNll63139C和CNl098845C。
在检索过程中偶然会遇到这种情况,某化合物可能已出现于一些美国化学文摘记载的文献例如专。
利文献中,但由于未对其进行标引,这种情况下,通常会查不到该化合物。
例如,包含啶菌恶唑化合物的专利CNl280767A记载于CA 135:133428中,但啶菌恶唑化合物在此CA文献中未作标引,因此,从cA上查不到啶菌恶唑首次申请专利的情况。
当发觉所查品种化合物在cA文献可能未标引于首份应当出现的文献中的情况时,例如该化合物在首份文献中未给出cAs,这种情况下该品种的首次公开未被cA记载,此时则可以通过(例如)专利引述等方式,查找首次记载该品种化合物的文献。
通常这样操作需要查阅全文,并对其中公开的化合物进行一一核对,查找起来相当困难。
需要说明的是,偶然也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即某化合物在专利文献中未具体公开,但该化合物却落入以通式化合物表示的专利(马库什专利)范围,例如氟虫腈化合物具体公开于cNl027341c中(化合物52),但未具体出现于cNl025811c中,却落入后者的通式化合物范围内。
又如,异丙吡草酯有两项化合物专利W092/06962和W096/02515,第一项专利中化合物未具体公开,但属于通式化合物范围内。
在这种情况下,文献不可能在化合物未具体公开的专利中标引出该化合物,因此,该马库什专利很难查找到,难免会发生漏检。
此外,对于一些有光学活性的品种而言,某些活性更高的光学活性体也可能获得专利保护。
例如,尽管甲霜灵和苯霜灵在中国没有专利,但高效甲霜灵和高效苯霜灵在中国有专利保护(cNl098032c);S-体缬霉威未在中国申请专利,但其S—(R*,S*)体在中国获得了专利(cNll2202lC)。
这种情况也应当加以区别和注意。
由于化合物检索方式主要依赖于美国化学文摘(cA),在结构式不清楚的情况下,通常无法进行检索。
通常采用的辅助措施是通过其它入口,例如申请人、专利权人以及发明名称、关键词等,但这些方式得到的结果是非确定性的。
在某一品种未查到有专利申请的情况下,需要对该品种化合物进行更详尽的全面检索sTN系统进行检索,最后确认该化合物是否落入了某马库什专利的范围。
四、农药品种的中国专利(申请)情况例如采用通过对上述345种农药的检索,已查明专利情况的品种有339个,其余6个品种尚未查明(除草剂1个,杀虫剂4个,杀菌剂1个)。
下文中给出这些品种的检索结果详情。
一)农药新品种的专利情况本次调查到的品种中,国外品种314个,绝大多数品种的专利申请时间在2002年前,最新申请为日本大i冢化学开发的杀虫剂cyflumetofen (CAS 400882-07-7),专利申请号为W02004/07433;国内品种2 9个,最新申请为中国农业科学院生防所/苏州凯立申请的杀菌剂中生菌素,专利申请号为CNl539957A,申请日为2003年11月4日。
由于品种筛选和公开有一定的滞后期,因此,仍将会有一些新近开发出的品种处于专利待审期而未被查到。
此次调查的结果中,待审专利品种数为9件,仅占极少的一部分。
所调查的品种中,1985年后发现的新化合物均申请了专利,唯一例外的只有美国农业部油化学研究所开发的杀菌剂THOA(CAS 183867-06-3)未申请专利。
品种最多的五家国外公司依次为拜耳(54个)、先正达(35个)、巴斯夫(30个)、道农科(27个)和杜邦(15个)。
这五家公司开发的品种占调查品种的44%(151/343)。
各类农药品种的专利调查结果见下表。
注:cyflumetofen(CAS 400882-07-7),专利申请号为W02004/07433,其中国专利申请情况尚未能确定,不在统计之列。
处于有效专利状态的品种数量为l 28个,待审品种9个,这些品种占已查明专利情况的品种的40.7% (137/337)。
上文中,“视撤”是指在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因各种原因例如专利申请不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等,放弃了其获得专利的权利。
“驳回”是指在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被审查员驳回专利申请,未获得专利权。
“届满”是指专利保护期满。
“终止”是指专利保护期未满,但专利权人因未缴纳年费等原因放弃了专利权。
“无效”是指专利授权后,他人认为专利权的获得不符合专利法的有关规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1.除草剂品种6个:单嘧磺隆、双甲胺草磷、SYP-249、SYF-298、丙酯草醚、异丙酯草醚。
此6个品种均处于专利有效期内。
2.杀虫剂品种10个:苦皮藤素、雷公藤甲素、溴灭菊酯、氟螨、溴氟菊酯、蛇床子素、丙烷脒、硫肟醚、呋喃虫酰肼、硝虫硫磷和右旋氯丙炔菊酯。
苦皮藤素、雷公藤甲素、溴灭菊酯和氟螨未申请专利。
溴氟菊酯专利权已终止。
蛇床子素被部分无效。
丙烷脒处于专利审查过程中。
右旋氯丙炔菊酯、硫肟醚、呋喃虫酰肼和硝虫硫磷处于专利有效期。
3.杀菌剂品种14个:长川霉素、金核霉素、中生菌素.、病毒星、嘧肽霉素、噻唑锌、噻森铜、嘧烯肟菌酯、氟吗啉、JS399、宁南霉素、啶菌恶唑、烯肟菌胺和zJo了12。
病毒星和嘧肽霉素为抗病毒剂品种,列入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