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存托凭证研究报告
浅析中国存托凭证的发展前景及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浅析中国存托凭证的发展前景及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中国的存托凭证(CDR)是指在中国境内发行、以公开方式交易的外国公司股份的存托凭证。
CDR制度的推出旨在吸引具有高科技、高成长潜力的优质海外科技公司回归中国境内资本市场,对中国的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意义。
CDR的推出将为中国投资者提供更广泛的投资机会。
目前,中国投资者要想投资于外国科技公司,往往只能通过境外港股或美股进行,受到了诸多限制。
而CDR制度的推出将使这些外国科技公司有机会在中国境内上市,为中国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
这不仅有助于满足投资者多元化配置的需求,还能够有效引导资金回归中国,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CDR的推出有望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一直是国家战略的重要目标。
通过引入外国公司的CDR,可以增加境内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和流动性,吸引更多的全球投资者参与。
外国公司的入驻还将为中国资本市场带来更先进的科技和管理经验,提升市场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这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CDR的推出有望推动中国科技产业的发展。
作为中国经济的重要支柱,科技产业一直被政府所重视。
通过引入外国优质科技公司回归中国,可以为中国科技产业带来更多的创新资源和资金支持,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外国科技公司的回归还将提高中国科技产业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中国科技公司走出去,加快国际化步伐。
这将进一步推动中国科技产业的发展,助力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CDR的发展前景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难题。
对外国公司来说,CDR的发行和交易涉及到中国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规定,与其在境外市场的要求可能存在差异,需要进行适应和调整。
CDR制度的推出需要建立一套相应的制度体系和体育基础,包括交易规则、信息披露、托管服务等,需要相关市场主体和监管机构的积极配合和参与。
中国存托凭证的发展前景较为乐观。
它将为中国投资者提供更广泛的投资机会,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推动中国科技产业的发展。
中国存托凭证制度研究

比较与研究COMPARISON & RESEARCH中国存托凭证制度研究未来,可继续加强存托凭证相关法规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发行环节分 类监管制度,并加强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管.形成境内外监if合力,,文/何迎新编辑/章蔓菁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 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 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国办 发〔2018〕号),拉开了存托凭证在 境内试点的序幕。
其后,相关部门陆续 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使存托凭证制 度不断得以完善。
本文通过梳理存托凭 证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和国际上存托凭证 制度的特点.提出进一步完善中国存托 凭证制度的构想,中国存托凭证制度的发展现状中国存托凭证(C h i n e s e Depository Receipt,CDR)是指由存托 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 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存托凭证代表的基础证券包括股票、债 券等证券本文仅研究基础证券是股票 的存托凭证在境内资本市场发展存托 凭证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对投资者而 言,存托凭证拓展了现有投资渠道,可 为境内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标的;对发 行人而言,可以夯实股东基础,改善公 司股东结构.提高公W]股票的流动性。
对于已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而言,发 行存托凭证可以使其在保留境外上市主 体身份的同时回归境内资本市场,无须 耗费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用于私有化和 拆红筹;对境内资本市场建设而言,可 以绕开时K、交易规则、法律法规、资 本符制、结算清算等境内外市场差异实现互联互通,进一步丰富境内资本市场的“产品链”,加速融入全球资本市场,特别是可通过吸引优质红筹企业回归,推动闰内资本市场成为培育新经济公司的土壤目前,中国存托凭证制度体系包括不同效力和级别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上交所'中证登业务规则(见表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明确了存托凭证享有与股票、债券等证券同等的法律地位。
双重股权结构下阿里巴巴两次上市案例

估值与融资额
上市时估值约为4600亿美元, 融资额达到130亿美元。
结果
阿里巴巴成功在香港交易所上 市,股价表现平稳,首日涨幅 约6.6%,市值超过5000亿美元
。
两次上市策略对比分析
• 上市地点选择:第一次选择在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主要考虑因素包括市 场规模、投资者群体和监管环境等;第二次选择在中国香港交易所上市,主要 考虑因素包括地理位置、市场环境和投资者群体等。
股权高度集中
阿里巴巴采用双重股权结构,马云及其团队通过持有高投票权的B类股份,实现了对公司 的有效控制。这种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可能导致内部治理的不平衡,加大其他股东和投资 者的风险。
决策效率降低
在双重股权结构下,公司决策可能更加倾向于创始人及其团队,而忽视其他股东的意见。 这可能导致决策效率降低,甚至引发内部纷争和矛盾。
应对潜在敌意收购
双重股权结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敌意收购,但也可能引发潜在投资者的不满和诉讼 。阿里巴巴需要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敌意收购和诉讼风险。
06
双重股权结构下阿里巴巴未来 展望与建议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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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更加多元化
随着阿里巴巴不断发展和扩张,其股权结构可能 会更加多元化,吸引更多不同类型的投资者。
信息披露要求提高
双重股权结构可能导致公司信息披露的不透明,增加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风险。随着监管对信息披露要求的提高,阿 里巴巴可能面临更大的信息披露压力和潜在的法律风险。
投资者保护不足
在双重股权结构下,普通股东的权利可能受到限制,投资者保护机制可能相对较弱。如果发生损害投资 者利益的行为,可能引发投资者诉讼和声誉风险。
浅析中国存托凭证的发展前景及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浅析中国存托凭证的发展前景及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摘要】本文主要对中国存托凭证的发展前景及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在介绍了存托凭证的概念、发展背景和本文研究的目的。
在分析了存托凭证的发展历程、中国存托凭证市场的现状和发展前景,探讨了存托凭证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以及存托凭证的优势与挑战。
在讨论了中国存托凭证的未来发展趋势,存托凭证对资本市场的积极影响,并对整个文章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总结。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存托凭证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对于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提升市场效率都具有积极的影响。
【关键词】中国存托凭证, 发展前景, 资本市场, 市场现状, 发展历程, 影响, 优势, 挑战, 未来发展趋势, 积极影响1. 引言1.1 中国存托凭证的概念中国存托凭证是指将股份转化为特定数量的存托凭证,由指定的存托机构代为保管和管理,以便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流通和交易的一种金融工具。
存托凭证是一种证券化工具,可以帮助中国企业在境外募集资金,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国际影响力。
存托凭证的发行主要通过境内托管银行与境外存托银行进行合作实现,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存托凭证,投资者可以通过在国内市场买卖存托凭证来间接持有和交易境外发行的股票,为中国资本市场带来更多的投资机会和多样性。
存托凭证的推出将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和市场化发展提供重要支持,有望在未来对中国资本市场起到积极作用。
1.2 存托凭证的发展背景在中国存托凭证发展背景中,可以看到政府相关政策的重要引导作用。
政府多次提出支持资本市场创新,推动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的政策,为存托凭证的出现和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基础。
金融机构的不断创新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也是存托凭证快速发展的原因之一。
存托凭证的发展背景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必然产物,是政府政策的引导和金融机构创新的结果。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资本市场的进一步深化,存托凭证将会在中国金融市场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存托凭证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一体化,存托凭证(DR)作为一种跨境投资工具,在我国资本市场上日益受到重视。
存托凭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境外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股票份额的凭证。
然而,由于存托凭证的特殊性,其在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复杂。
本文以某上市公司为例,对存托凭证法律案件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案件背景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其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以存托凭证形式进行交易。
2018年,A公司因涉嫌财务造假被香港证监会调查,随后被暂停交易。
在调查过程中,部分投资者因持有A公司存托凭证遭受损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案件争议焦点1. 存托凭证的法律性质本案争议的第一个焦点是存托凭证的法律性质。
部分投资者认为,存托凭证与境外股票具有相同的法律性质,投资者持有存托凭证即享有境外股票的权利和义务。
而A公司及香港联交所则认为,存托凭证并非境外股票,仅是一种代表境外股票份额的凭证。
2. 存托凭证的发行与交易规则本案争议的第二个焦点是存托凭证的发行与交易规则。
部分投资者认为,A公司发行存托凭证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A公司及香港联交所则认为,存托凭证的发行与交易遵循了相关规则,不存在违规行为。
3. 投资者损失的责任承担本案争议的第三个焦点是投资者损失的责任承担。
部分投资者认为,A公司及香港联交所应承担投资者损失的责任。
而A公司及香港联交所则认为,投资者损失的责任应由A公司承担,香港联交所无需承担责任。
四、案件分析1. 存托凭证的法律性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存托凭证并非境外股票,而是一种代表境外股票份额的凭证。
投资者持有存托凭证,享有境外股票的权利和义务,但并非直接持有境外股票。
因此,本案中存托凭证的法律性质应为一种特殊的有价证券。
2. 存托凭证的发行与交易规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存托凭证的发行与交易应遵循以下规则:(1)存托凭证的发行人应当是境外上市公司,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存托凭证的发行人应当向我国证监会申请发行存托凭证;(3)存托凭证的交易应当遵循我国证券市场的相关规定。
香港债券市场研究报告

香港债券市场研究报告目录第一部分引言 (4)1.1历史发展 (4)1.2市场现状 (4)第二部分香港债券市场的供求现状 (6)2.1需求现状 (6)2.2供给现状 (7)2.2.1 外汇基金 (7)2.2.2 认可机构 (7)2.2.3 海外银行 (7)2.2.4 半官方机构 (9)2.2.5 大陆金融机构 (9)2.3交易品种 (9)2.3.1 按照币种及利息种类分类 (9)2.3.2 按照发行来源分类 (10)第三部分香港债券市场机制 (15)3.1收益率曲线 (15)3.2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 (16)3.3二级市场 (18)3.4税收优惠政策 (18)第四部分香港债券市场与中国内地债券市场的比较分析 (19)4.1发行规模 (19)4.2交易品种 (20)4.3市场结构 (21)4.4发行程序 (21)4.5利率管制 (22)第五部分香港债券市场上市发行规则 (23)5.1香港债券发行上市规则 (23)5.1.1 上市方式 (23)5.1.2 上市资格 (23)5.1.3 申请程序及规定 (24)5.1.4 上市文件 (26)5.1.5 上市协议 (26)5.1.6 期权、认股权证及类似权利 (26)5.1.7 不限量发行、债务证券发行计划及有资产支持的证券 (27)5.1.8 国家机构和超国家机构 (28)5.1.9 国营机构 (28)5.1.10 银行 (28)5.1.11选择性销售的证券 (29)5.2人民币债券上市规则 (31)5.2.1 上市资格 (31)5.2.2上市程序及规定 (31)5.2.3 上市文件 (32)5.2.4 资金调回、利息支付和清算 (32)5.2.5 其它 (32)附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香港债券市场研究报告(2007)实习生:吴闻、郭羽、刘晓枫、郑迎迎第一部分引言1.1 历史发展由于香港政府长期实行保守的财政政策,财政持续盈余,无须通过发行政府公债来筹措资金,因此长久以来就没有形成一个债券市场。
国内企业香港上市的比较分析(论文)

国内企业香港上市的比较分析内容摘要:香港作为亚洲地区的国际金融中心,在吸引国际资本方面优势明显,其成熟的市场运行环境,完善的投资银行服务,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体制对于国内企业有着极大的吸引力,已成为国内企业境外上市的首选地,目前在港上市的国内企业约130余家。
本文从市场制度、上市模式、优缺点等几个方面对国内企业在香港上市进行比较分析,并对今后的发展前景进行展望。
一、国内企业香港上市基本概况香港作为世界上一个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其证券市场是亚洲除日本之外的最大的股票交易市场,吸引了大量国际性的金融机构在此开展业务。
香港证券市场也是国内企业股票海外上市的重要集聚地,对于中国内地的企业来说,香港市场作为本土市场的重要构成部分,便于投资者认识和了解,已经成为中国国内企业海外上市的首选。
例如,中国移动等以美国存托凭证(ADR)等形式在美国上市、同时也在香港上市之后,在香港市场上的流动性更高,香港市场的交易量占据主导性的地位,更有利于企业今后的再融资。
据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的资料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总市值为40807亿港元,在全球各主要交易所中名列第9位。
其中,中资背景企业130余家,总市值约占30%,已成为香港证券市场上的重要力量。
1、国内企业香港上市的历程从90年代始,香港证券市场已经成为中国国内企业筹集国际资金的最主要和最有效的场所。
国内企业在香港证券市场上市的发展历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1起步阶段中资取得香港上市地位是从1984年1月份开始的,也时是红筹股概念初步形成的阶段。
当时,为解决香港最大的上市电子集团康力投资的困境,由华润集团和中银集团合组的新琼企业有限公司购买了康力投资约67%的股权。
1986年,为挽救出现严重坏帐及资金周转困难的嘉华银行,中信在港府促成并以外汇基金保收坏帐的条件下,收购了该行。
同期,由招商局及兆亚国际合组的新思想有限公司,先后注资4亿港元,收购了当时由港府授权怡富接管、靠外汇基金提供借贷的友联银行61%的股权。
中国存托凭证(CDR)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中国存托凭证(CDR)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发布时间:2021-03-23T04:13:05.257Z 来源:《学习与科普》2020年19期作者:张琪[导读] 沪伦通的施行,让存托凭证进入了国人的视野,存托凭证起源于美国,最早由美国摩根银行在1927 年所创立,发行目的为使美国投资人在当地购买外国有价证券。
华东政法大学摘要:沪伦通的施行,让存托凭证进入了国人的视野,存托凭证起源于美国,最早由美国摩根银行在1927 年所创立,发行目的为使美国投资人在当地购买外国有价证券。
通过发行中国存托凭证,也可以让中国的投资者在中国购买到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股票,丰富了中国投资者的投资品种。
美国存托凭证发行历史悠久,经验丰富,中国存托凭证的发行可以充分借鉴美国存托凭证的经验,制定详细的存托凭证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投资者保护。
关键词:中国存托凭证;存托凭证的分类;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2018年6月,正在小米集团发行CDR(中国存托凭证)呼之欲出之时,A股市场股价直线下跌,股市震荡,证监会紧急叫停了小米集团发行CDR的项目,CDR在中国的发行变得遥遥无期。
根据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将以存托凭证的方式进行互联互通。
这是一种与沪港通、深港通截然不同的制度安排。
以小米集团为代表的红筹股是以增发股份发行存托凭证;而沪伦通是以存量股份发行存托凭证,所以都是发行存托凭证,但是还是有一定的不同,增发新股涉及到融资,存量股份不涉及到融资,但可以增加国内知名度,促进其国际化。
所以针对两种不同的CDR,在规则设计上还是有所不同的。
存托凭证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国外,已经是一款相对成熟的金融产品,自从JP Morgen在美国发行了第一支ADR,各国都对存托凭证进行了充分的借鉴,比如GDR、SDR、HDR、TDR等等。
然而,对于我国来说,还是一款新型的金融产品。
因此,我国在发行存托凭证的时候可以充分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然而由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等各方面的不同,注定了我国在借鉴外国经验的同时,需要进行本土化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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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存托凭证研究报告
一、香港交易所简介
港交所,全称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英文全称为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英文简称HKEx,)是全球一大主要交易所集团,也是一家在香港上市的控股公司。
过去八年中,香港交易所在全球IPO集资中心排名五年称冠,募集资金超2万亿港币。
在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主板和创业板公司(包括国际及中国内地企业)超过2000家。
现时经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超过6000亿港币。
二、香港交易所主要优势
1、把握中国国际化机遇的首选伙伴
2、多元化及国际投资者参与
3、稳健的二级市场
4、基础投资者框架
5、透明的程序
6、可经互联互通机制接触中国内地投资者
7、可支持大型首次公开招股活动
8、国际企业管制标准
9、完善的监管机制
10、健全的法制
三、香港交易所上市标准
(一)主板市场
主板市场主要为根基稳健的公司而设的市场。
上市公司包括综合企业、银行、房地产开发公司、互联网及健康医疗公司。
1、财务要求(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测试)
①盈利测试
三年累计盈利≥5000万港币;
市值≥2亿港币。
②市值/收入测试
最近一年收入≥5亿港币;
市值≥40亿港币。
③市值/收入/现金流量测试
最近一年收入≥5亿港币;
市值≥20亿港币;
经营业务有现金流入,前三年经营现金流合计≥1亿港币。
2、其他要求
①最低公众持股量一般为25%(如上市时市值>100亿港币可减至15%);
②至少300名股东;
③管理层最近三年不变;
④拥有权和控制权最近一年不变;
⑤至少三名独立董事,并必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
⑥要求每半年提交财务报告。
(二)创业板市场
1、财务要求
①经营业务有现金流入,前两年经营现金流合计≥2000万港币;
②市值≥1亿港币。
2、其他要求
①最低公众持股量一般为25%(如上市时市值>100亿港币可减至15%);
②至少100名股东;
③管理层最近两年不变;
④拥有权和控制权最近一年不变;
⑤至少三名独立董事,并必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
⑥要求每一季度提交财务报告。
四、香港存托凭证基本情况
(一)简介
香港存托凭证(也称香港预托证券,HongKong Depositary Receipt,HDR)是个非正式的名称,泛指在香港交易所证券市场上市的存托凭证计划。
(二)上市要求
香港存托证券架构于2008年7月1日起生效。
整个上市机制并无任何转变。
以香港存托凭证形式上市的发行人须遵守的上市机制,与发行普通股上市的发行人所遵守的相同。
另外,有关上市要求、上市程序及持续责任的规定也是一样。
香港存托凭证只能在主板上市,不能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不能同时将普通股和存托凭证同时在香港交易所上市。
因此,一个普通股发行人若想以香港存托凭证的方式发行上市,应先申请撤销其普通股发行人的身份,并重新申请为一个香港存托凭证发行人。
(三)上市周期
香港存托凭证发行人须遵守的《主板规则》与普通股发行人所遵守的相同。
因此,申请香港存托凭证上市所需的时间也与申请普通股上市时间相近。
一般上市周期约为9-12个月。
(四)交易货币
香港交易所接受以港币或美元进行交易及结算,存托凭证发行人可人选择其一。
(五)存托凭证与普通股对比
1、委任保荐人及其他专业顾问
委任有经验的专业顾问团队是新股成功上市的关键。
专业顾问一般包括保荐人及包销商、外国及本地律师、会计师等。
上市申请人须于提交上市申请前至少两个月委任保荐人,并于委任后五个营业日内书面通知香港交易所。
公司务须征询专业顾问团队的意见,以商讨公司是否适合上市、上市所需之时间和费用及在上市后将面对的问题、挑战与持续责任。
2、筹备上市流程
专业顾问对公司进行尽职审查,并协助拟备招股章程(此阶段的招股章程拟稿亦称“申请版本”)。
招股章程须载有一切所需资料,能让投资者作出有根据的投资决定。
3、上市部审阅申请
上市部其后会对A1进行详细审核,评估公司是否符合上市资格、是否适宜上市、业务是否可持续、公司是否遵守规条以及作出充分披露。
首轮意见会于接获申请后十个营业日内发出。
上市时间并没有一个预设的时间表,主要取决于公司回复的时间及质量。
4、上市委员会聆讯
上市委员会审阅新上市申请,确定申请人是否适合进行首次公开招股。
5、推广期
包销商一般会协助公司筹备推广活动,包括投资者教育及新股路演。
6、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成功定价及分配股份于机构投资者和散户后,公司便会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及进行买卖。
五、有关会计师报告的问题
1、申报会计师必须独立于海外发行人及任何其他有关的公司。
2、除非有关账目已按照类似香港所规定的准则予以审计,否则有关会计师报告一般不获接纳。
3、会计师报告一般须符合《上市规则》第4.11至4.13条所载的会计准则。
4、如本交易所准许报告毋须根据《香港财务回报准则》或《国际财务回报准则》编制而成,则该报告须符合本交易所接纳的会计准则。
在该等情况下,本交易所通常会规定报告内容须说明,所采用的会计准则与上述其中一套准则之间
的重大差异(如有)所产生的财务影响。
5、按《上市规则》第4.14至4.16条所述,如会计师报告的数字与经审计年报账目有差异,海外发行人须向本交易所提交有关的账目调整表,以便核对有关数字。
六、发行香港存托凭证的公司
(一)迅销有限公司(Fast Retailing Co., LTD.)
公司简介:FAST RETAILING CO., LTD.是一家主要从事服装业务的日本控股公司。
该公司通过三大部门运营。
“UNIQLO”部门在国内市场及海外市场从事“UNIQLO”品牌休闲服装及其他商品的销售业务。
休闲服装包括男士、女士、儿童及婴幼儿服装。
全球品牌部门在国内外市场设计、制造及销售“COMPTOIR DES COTONNIERS”、“PRINCESSE TAM.TAM”、“Theory”、“Helmut Lang”及“PLST”等品牌的服装。
其他部门从事房地产租赁及其他出租业务。
截至2014年8月31日,该公司拥有112家经合并的子公司。
上市日期:2014年3月5日
行业:消费品制造业-纺织、服饰及个人护理-服装
已发行股份:500,000,000股(截至2014年3月5日)
市盈率:33.26
市值:HK$13.50B
现价:HK$27.000
发行时净利润:74546m 日元≈5128m港币(按实时汇率计算)
其他上市主板:OTC市场(ADR),慕尼黑,斯图加特,柏林,东京(ORD)。
(二)蔻驰公司(Coach Inc)
公司简介:蔻驰公司(蔻驰)主要从事设计奢侈配饰及生活用品业务。
该公司的产品由多种皮革、面料和材料制成。
该公司通过三个业务部门运营:北美业务部门、国际业务部门和斯图尔特•韦茨曼业务部门。
北美业务部门主要通过蔻驰自营店铺(包括线上店铺)向北美客户销售“蔻驰”品牌产品,并向北美批发商批发产品。
国际业务部门主要通过百货专柜、零售店、工厂直销店以及电子商务网站销售产品。
斯图尔特•韦茨曼业务部门主要在全球范围内销售“斯图尔特•韦茨曼”品牌系列产品。
该部门主要通过在北美及国际地区的百货商店,以及斯
图尔特•韦茨曼在美国、加拿大及欧洲的自营店铺(包括在线店铺)销售产品。
该公司的产品包括女士包、男士包、成衣、外套、手表、香水和首饰等。
上市日期:2011年12月1日
行业:消费品制造业-纺织、服饰及个人护理-其他服饰配件
已发行股份:293,603,937股(截至2011年12月1日)
市盈率:18.23
市值:HK$8.81B
现价:HK$30.000
发行时净利润:1038.91m美元≈8104.33m港币(按实时汇率计算)
其他上市主板:纽约(ORD),慕尼黑,斯图加特,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