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驻陕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成立陕西专员办扩大内需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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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印发《财政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印发《财政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印发《财政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7.12.11•【文号】财党[2007]38号•【施行日期】2007.12.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印发《财政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党[2007]38号)部内各单位,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中国财税博物馆: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财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推动财政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能力,财政部党组制定了《财政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一日附件:财政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发[2005]3号、以下简称《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发[2003]17号)和财政部党组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财党[2005]28号),加强对财政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以及财政部各司局、部属事业单位、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国家会计学院、中国财税博物馆领导班子和处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财政部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民理财,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财政部驻陕西专员办门户网站管理办法

财政部驻陕西专员办门户网站管理办法

财政部驻陕西专员办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进财政部驻陕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陕西专员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陕西专员办门户网站建设,保障门户网站安全运行,根据《财政部政务信息公开规定》、《财政部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财办发(2008)56号)、《关于开展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考评的通知》(财办监(2009)18号)及门户网站管理相关规定,结合陕西专员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陕西专员办门户网站是位于财政部主站下的二级子站,网址:htt//.n/, 由“工作动态”、“图片报道”、“通知通告”、“调查研究”、“政策法规”、“办事指南”、“财政检查”、“监管事项”、“廉政建设”等频道组成,并通过接口等形式与财政部实现资源共享。

第三条陕西专员办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要科学、合理、切合实际,信息内容要体现全面、准确、权威、及时,表现形式要多样。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责第四条陕西专员办办公室是门户网站的管理机构,负责门户网站的统一规划、内容管理以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陕西专员办门户网站发展规划,提出网站建设意见。

(二)负责与财政部电子政务处沟通协调,按照规划意见调整门户网站栏目。

(三)负责陕西专员办门户网站各频道栏目信息的维护工作。

(四)负责制定和完善陕西专员办门户网站管理绩效考评工作。

第五条根据财政部要求,陕西专员办在办公室设立一名电子政务联络员,负责组织陕西专员办频道栏目建设、内容维护审核,以及陕西专员办政务信息被财政部门户网站采用情况的台账登记工作;陕西专员办各处(室)设立一名电子政务联络员,负责本处(室)政务信息内容的编发、台账登记工作。

第六条各处(室)电子政务联络员要及时组织编发本处(室)符合政务公开要求的业务信息;各处(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分管办领导要及时审签《陕西专员办网站信息公开审批表》;办公室电子政务联络员要及时上传政务公开信息,并推送前台对外发布。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2.03.12•【文号】财监[2012]81号•【施行日期】2012.03.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监督,预算、决算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财监〔2012〕81号)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监管,提高财政管理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关于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09〕37号)、《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通知》(财监〔2012〕8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情况,财政部研究决定,自2012年起,由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涉及面广、意义重大,各专员办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及时反馈监管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附件: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附件: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为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监管,提高财政管理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09]37号)、《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通知》(财监[2012]8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情况,财政部研究决定,由各专员办全面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以下简称基层单位)综合财政监管。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经验做法取得成效一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经验做法取得成效一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经验做法取得成效一:201x年是专员办全面推进工作转型的开局之年,陕西专员办以加强内部控制为基础,推进工作转型有序开展,不断提高监管成效。

一是创新方式,有效控制预算审核质量风险。

今年是专员办工作转型后第一次实质性、大范围介入预算编制审核工作。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我办开展了对561家在陕基层预算单位2016年“一上”部门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资产配置预算和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的审核,并对2016-2018年三年预算规划进行了审核,对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共审核重点项目355个。

由于单位多、任务重,加之部里审核时间的要求,又是首次开展如此大范围的预算编制审核,审核风险相对较大。

为了有效控制审核风险,提高审核质效,我办从基础工作和规范流程抓起,创新审核方式方法,提高审核效率,确保了审核工作的圆满完成。

如,专门研究设计了《基础资料审核表》、《项目审核及评审审核表》、《新增资产配置情况审核表》,规范业务工作流程和标准;明确了牵头业务处,在审核过程中,及时将审核要求、要点、标准等信息传达到审核业务经办处,确保了审核尺度和进度的统一性;严格按照规定在涉密网上进行数据审核和处理,确保了审核数据的安全性。

二是夯实基础,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审核监督风险。

今年我办共开展16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监督工作。

在每项工作开展前,我办均制定了审核方案,明确政策要求、审核重点、工作流程、时间节点、任务分工和责任要求等,确保审核工作顺利完成。

在审核工作中,科学设计有关表格,清晰完整反映监管数据,根据监管项目的不同特点分别设计了不同的excel表格。

如,为了清楚了解陕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及资金管理情况,设计了陕西省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年龄结构情况统计表》、《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标准变化情况统计表》和《基金收入支出情况统计表》等,有效提高了审核效率,确保了审核质量。

健全各项转移支付资金台账,收集各预算单位预算监管基础数据,加强日常分析和动态监控,确保转移支付资金审核监督有的放矢。

陕西专员办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操作规程

陕西专员办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操作规程

陕西专员办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操作规程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在陕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印发〈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2)48号,以下简称《办法》)及相关补充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财政审批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财库(2007)5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驻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是指办公地址坐落在陕西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中央各部门所属的基层行政事业单位、中央财政预算单列的企业集团总公司所属的基层事业单位、政企合一等中央基层单位,以及与驻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存在代管或挂靠关系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各种中心等社团组织。

第三条驻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开立、变更、撤销和管理银行账户,实行财政审批、备案和年检制度。

第四条财政部驻陕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陕西专员办”)具体负责驻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包括二级及以下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审批、备案和年检工作。

第五条陕西专员办履行银行账户审批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精简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驻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应积极配合陕西专员办做好银行账户监管工作。

驻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规范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正确使用银行账户管理软件,加强数据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电子数据的准确、完整、有效。

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申请开立及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负责。

第七条驻陕中央二级预算单位负责统一办理本单位及下属基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备案和年检申请手续。

在陕无二级预算单位的三级及以下基层预算单位由其在陕最高一级预算单位直接到陕西专员办办理。

第二章银行账户的开立第八条驻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应根据《办法》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办理银行账户的开立申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14•【字号】陕政办发[2009]59号•【施行日期】2009.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59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陕西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省财政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

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等相关部门的预算工作会商机制,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

按照中央简化税制、拓宽税基、降低税率、严格征管的要求,健全税政管理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二)完善省和市、县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逐步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三)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大对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的支持力度。

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四)强化财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责,完善省内各级政府间、政府与企业间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缩小省内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陕西省审计厅、财政厅、监察厅等关于成立省粮食财务挂帐清查审计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西省审计厅、财政厅、监察厅等关于成立省粮食财务挂帐清查审计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西省审计厅、财政厅、监察厅等关于成立省粮食财务挂帐清查审计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审计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监察厅,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陕西省计划委员会•【公布日期】1998.06.08•【字号】陕审发[1998]056号•【施行日期】1998.06.0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陕西省审计厅、财政厅、监察厅、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计划委员会、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物价局关于成立省粮食财务挂帐清查审计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陕审发[1998]056号1998年6月8日)各地、市审计局、财政局、监察局、人民银行地市分行、计委、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地市分行、农业银行地市分行、物价局: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审计署、财政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粮食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清查审计农业发展银行和粮食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审发[1998]119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省粮食财务挂帐清查审计协调领导小组。

现将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李淑琴省审计厅厅长副组长:冯润田省审计厅副厅长姜锋省财政厅副厅长成员:李冬玉省监察厅副厅长季钧为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副行长强文祥省计委副主任翟学斌省粮食局副局长杨建新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副行长傅志辉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副行长张建民省物价局副局长省粮食财务挂账清查审计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省审计厅,办公室主任冯润田(兼)。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经验及成效范文三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经验及成效范文三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经验及成效范文三篇【篇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经验及成效一是创新方式,有效控制预算审核质量风险。

今年是专员办工作转型后第一次实质性、大范围介入预算编制审核工作。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我办开展了对561家在陕基层预算单位一上部门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资产配置预算和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的审核,并对-年三年预算规划进行了审核,对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共审核重点项目355个。

由于单位多、任务重,加之部里审核时间的要求,又是首次开展如此大范围的预算编制审核,审核风险相对较大。

为了有效控制审核风险,提高审核质效,我办从基础工作和规范流程抓起,创新审核方式方法,提高审核效率,确保了审核工作的圆满完成。

如,专门研究设计了《基础资料审核表》、《项目审核及评审审核表》、《新增资产配置情况审核表》,规范业务工作流程和标准;明确了牵头业务处,在审核过程中,及时将审核要求、要点、标准等信息传达到审核业务经办处,确保了审核尺度和进度的统一性;严格按照规定在涉密网上进行数据审核和处理,确保了审核数据的安全性。

二是夯实基础,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审核监督风险。

今年我办共开展16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监督工作。

在每项工作开展前,我办均制定了审核方案,明确政策要求、审核重点、工作流程、时间节点、任务分工和责任要求等,确保审核工作顺利完成。

在审核工作中,科学设计有关表格,清晰完整反映监管数据,根据监管项目的不同特点分别设计了不同的excel表格。

如,为了清楚了解陕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及资金管理情况,设计了陕西省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年龄结构情况统计表》、《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标准变化情况统计表》和《基金收入支出情况统计表》等,有效提高了审核效率,确保了审核质量。

健全各项转移支付资金台账,收集各预算单位预算监管基础数据,加强日常分析和动态监控,确保转移支付资金审核监督有的放矢。

对以前年度授权延续项目,我办充分利用以前年度审核数据和经验,在实地抽审选点上尽量避免重复;对新增监管事项,提前调查摸底,在明确审核要点的基础上,通过全面资料审核、实地抽审,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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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陕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成立陕西专员办扩大内需政策落实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财政部驻陕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发布日期】2008.12.22
【实施日期】2008.1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财政部驻陕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成立陕西专员办扩大内需政策落实资金监管工
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经2008年12月15日专员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陕西专员办扩大内需政策落实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二处)。

具体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领导小组组长:杜兴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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