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赤壁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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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西气东输三线仙桃-潜江联络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西气东输三线仙桃-潜江联络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西气东输三线仙桃-潜江联络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1.08.17•【字号】鄂环审〔2021〕196号•【施行日期】2021.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西气东输三线仙桃-潜江联络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鄂环审〔2021〕196号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你公司《关于报送<西气东输三线仙桃-潜江联络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项目代码: 2105-420000-04-01-766176 )位于仙桃市和潜江市,管线起于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仙桃联络压气站,止于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潜江枢纽站,线路全长21.2公里,设计压力10兆帕,设计管径1200毫米,设计输气能力200亿立方米/年。

项目改扩建仙桃联络压气站、潜江枢纽站2座站场,在仙桃联络压气站新增过滤、清管、计量等设备设施,在潜江枢纽站新增清管等设备设施。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

工程实施将对沿线生态、水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

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一)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不涉及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及其他生态敏感区,项目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以耕地为主。

施工作业带清理、管沟开挖、管道敷设、站场建设等,将造成一定范围内的植被损失、动物栖息及生存环境的改变。

(二)水环境影响。

工程以定向钻、顶管、开挖等方式穿越通州河、仙桃市洛江河和潜江市城东河等河流,定向钻施工产生的废弃泥浆和钻屑、河流开挖产生的悬浮物、设备清洗及清管试压产生的废水等,可能对地表水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4年环评机构“红黑榜”名单的通知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4年环评机构“红黑榜”名单的通知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4年环评机构“红黑
榜”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公布日期】2024.05.27
•【字号】武环函〔2024〕58号
•【施行日期】2024.05.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标准
正文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4年环评机构“红黑榜”名单
的通知
武环函〔2024〕5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管理,持续打造我市规范有序、良性发展的环评中介服务市场,便于企业和社会公众择优选择环评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环评机构“红黑榜”管理工作试点的通知》(武环办〔2023〕35号),经研究,决定将14家环评机构纳入“红榜”、28家环评机构纳入“黑榜”,现予以公布。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的在汉环评机构名单
2.2024年纳入“红榜”环评机构名单
3.2024年纳入“黑榜”环评机构名单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7日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的在汉环评机构名单
具体名单详见: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网站首页“我要办”栏目中的“武汉市环评机构信用情况公示”。

网址链接:
/fbjd_19/xxgkml/zwgk/jczf/qyhjxypjjg/xxpj.shtml
注:排名不分先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导出顺序排序。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气东输三线仙桃—潜江联络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气东输三线仙桃—潜江联络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气东输三线仙桃—潜江联络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7.19•【字号】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163号•【施行日期】2021.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天然气正文湖北省发改委关于西气东输三线仙桃—潜江联络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163号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报来《关于西气东输三线仙桃—潜江联络线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西气东输函〔2021〕9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一、为实现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与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潜江—韶关段互联互通,提高两条输气干线间的调节互济能力和供气安全保障能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西气东输三线仙桃—潜江联络线工程(项目代码:2105-420000-04-01-766176)。

项目单位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仙桃市、潜江市。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联络线输气管道全长19.8公里,起于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仙桃联络压气站,止于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潜江枢纽站,途径仙桃市、潜江市,设计输量为200亿立方米/年,设计压力为10兆帕,管径1219毫米;改扩建仙桃联络压气站、潜江枢纽站2座站场。

四、项目总投资49748万元,其中企业自筹14703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其余为银行贷款。

五、项目建设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开工建设。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准内容进行项目建设,按照相关要求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办理备案等手续,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天然气利用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天然气利用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项目编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项目名称: **县天然气利用项目建设单位: **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盖章)编制单位:**市工程咨询部(盖章)2013年12 月项目名称**县天然气利用项目建设单位**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节能评估单位**市工程咨询部联系人建设地点通城县中心城区全境项目投资管理类别审批□核准?备案□24个月项目所属行业市政公用(燃气)建设工期14·1-15·12建设性质新建? 改建□扩建□项目总投资10621万元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门站1座(含CNG减压站1座、CNG加气标准站1座),建筑面积 m2;CNG加气子站1座,建筑面积 m2;城市中压输配管网;其他配套包括控制系统、消防系统、通讯系统、环保系统及其他公用设施等。

各年份站点建成情况:年份投产站点供气量2014CNG减压站及CNG加气子站CNG减压站:×103Nm3/hCNG加气子站:×104Nm3/d 2015门站及CNG加气子站门站:×104Nm3/hCNG加气子站:×104Nm3/d2016(达产年)门站、标准站及CNG加气子站门站:×104Nm3/h标准站:×104Nm3/d CNG加气子站:×104Nm3/d*前期临时气源采用CNG减压站,CNG减压站位于**门站内,门站建成后拆除。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备注1设计规模供气规模104Nm3/a20232015年104Nm3/a54812020年104Nm3/a87062030年门站座12014年8月建成CNG减压站座12014年初建成CNG加气标准站座12015年12月建成CNG加气子站座12014年初月建成中压管道Km2总建筑面积门站(含CNG减压站、m2CNG标准站)CNG加气子站m23用地面积(永久性征地)门站(含CNG减压站、m2亩CNG标准站)CNG加气子站m24356亩4定员人735工程总投资万元10621项目各阶段主要耗能品种及耗能量1.各站点能耗统计:区域能源种类指标折标煤(tce/a)备注减压站电力2014年建成2015年拆除,原址建标准站水万m3柴油合计门站电力万kWh2015年建成天然气万m3水万m3合计标准站电力万kWh2016年建成水万m3合计子站电力万kWh 2014年建成2014年由管束车供气水万m3柴油有油耗,2015年以后由管道供气不计油耗合计2.各年份能耗统计年份投产站点能耗供气量2014CNG减压站及CNG加气子站电:万kWh水:万m3柴油:折标煤:CNG减压站:×103Nm3/hCNG加气子站:×104Nm3/d2015门站及CNG加气子站(减压站已拆除)电:万kWh水:万m3天然气:万m3折标煤:门站:×104Nm3/hCNG加气子站:×104Nm3/d2016(达产年)门站、标准站及CNG加气子站电:万kWh水:万m3天然气:万m3折标煤:门站:×104Nm3/h标准站:×104Nm3/dCNG加气子站:单位输气量能耗:Nm3单位产值能耗:万元×104Nm3/d 2016年供气量为2916×104Nm3单位增加值能耗: tce/万元单位产值电耗:万元本项目2016年达产年电耗为万kWh/a,自来水消耗为万m3,消耗天然气为万m3/a。

天然气利用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天然气利用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项目编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项目名称: **县天然气利用项目建设单位: **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盖章)编制单位:**市工程咨询部(盖章)2013年12 月项目名称**县天然气利用项目建设单位**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节能评估单位**市工程咨询部联系人建设地点通城县中心城区全境项目投资管理类别审批□核准?备案□24个月项目所属行业市政公用(燃气)建设工期14·1-15·12建设性质新建? 改建□扩建□项目总投资10621万元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门站1座(含CNG减压站1座、CNG加气标准站1座),建筑面积4102.92 m2;CNG加气子站1座,建筑面积567.76 m2;城市中压输配管网65.28Km;其他配套包括控制系统、消防系统、通讯系统、环保系统及其他公用设施等。

各年份站点建成情况:年份投产站点供气量2014CNG减压站及CNG加气子站CNG减压站:2.0×103Nm3/hCNG加气子站:1.0×104Nm3/d 2015门站及CNG加气子站门站:2.1×104Nm3/hCNG加气子站:1.0×104Nm3/d2016(达产年)门站、标准站及CNG加气子站门站:2.1×104Nm3/h标准站:1.5×104Nm3/d CNG加气子站:1.0×104Nm3/d*前期临时气源采用CNG减压站,CNG减压站位于**门站内,门站建成后拆除。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备注1设计规模1.1供气规模104Nm3/a20232015年104Nm3/a54812020年104Nm3/a87062030年1.2门站座12014年8月建成1.3CNG减压站座12014年初建成1.4CNG加气标准站座12015年12月建成1.5CNG加气子站座12014年初月建成1.6中压管道Km65.282总建筑面积门站(含CNG减压站、2.1m24102.95CNG标准站)2.2CNG加气子站m2567.763用地面积(永久性征地)门站(含CNG减压站、3.1m220393.530.59亩CNG标准站)3.2CNG加气子站m24356 6.53亩4定员人735工程总投资万元10621项目各阶段主要耗能品种及耗能量1.各站点能耗统计:区域能源种类指标折标煤(tce/a)备注减压站电力99.84kWh122.702014年建成2015年拆除,原址建标准站水0.09万m30.08柴油177.07t258.01合计380.79门站电力56.75万kWh69.752015年建成天然气11.71万m3142.19水0.60万m30.51合计212.45标准站电力127.05万kWh156.142016年建成水0.09万m30.08合计156.22子站电力94.47万kWh116.10 2014年建成2014年由管束车供气水0.10万m30.09柴油88.54t129.01有油耗,2015年以后由管道供气不计油耗合计245.202.各年份能耗统计年份投产站点能耗供气量2014CNG减压站及CNG加气子站电:194.31万kWh水:0.19万m3柴油:265.61t折标煤:625.99tCNG减压站:2.0×103Nm3/hCNG加气子站:1.0×104Nm3/d2015门站及CNG加气子站(减压站已拆除)电:151.22万kWh水:0.70万m3天然气:11.71万m3折标煤:328.64t门站:2.1×104Nm3/hCNG加气子站:1.0×104Nm3/d2016(达产年)门站、标准站及CNG加气子站电:278.27万kWh水:0.79万m3天然气:11.71万m3折标煤:484.87t门站:2.1×104Nm3/h标准站:1.5×104Nm3/dCNG加气子站:单位输气量能耗:0.017kgce/Nm3单位产值能耗:0.020tce/万元1.0×104Nm3/d 2016年供气量为2916×104Nm3单位增加值能耗:0.59 tce/万元单位产值电耗:116.51kWh/万元本项目2016年达产年电耗为278.27万kWh/a,自来水消耗为0.79万m3,消耗天然气为11.71万m3/a。

武汉环保局关于武汉钢铁石化工业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烽火锐拓配套供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武汉环保局关于武汉钢铁石化工业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烽火锐拓配套供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武汉环保局关于武汉钢铁石化工业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烽火锐拓配套供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8.12.18•【字号】武环管〔2018〕60号•【施行日期】2018.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市环保局关于武汉钢铁石化工业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烽火锐拓配套供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武汉钢铁石化工业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武汉钢铁石化工业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烽火锐拓配套供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你公司拟投资1100万元,在青山区(武汉化工区)实施烽火锐拓配套供气站项目(项目代码2017-420121-57-03-11923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氢气、氢气解析气、氧气、氮气等4条输送管道,其中氢气管道长度750米,走向为乙烯8#门至烽火锐拓供气站;氢气解析气管道长度2390米,走向为烽火锐拓供气站至乙烯厂区燃料管网;氧气管道长度3120米,走向为乙烯厂区空分装置至烽火锐拓供气站;氮气管道长度150米,走向为化工区公共管廊至烽火锐拓供气站,氢气、氢气解析气、氧气、氮气设计输送量分别为2000标立方米/时、300标立方米/时、900标立方米/时、700标立方米/时(详见《报告书》)。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项目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同意《报告书》采用的评价标准,该《报告书》可作为项目环保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在实施建设项目时,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一)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教育与管理,文明施工,规范操作,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施工过程污水、扬尘、噪声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彭州气田(海相)开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彭州气田(海相)开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彭州气田(海相)开一、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说明隆丰-新场输气管道工程起于隆丰首站,止于已建新场站。

管道先后经过彭州市隆丰街道、葛仙山镇、敖平镇、什邡市马井镇、南泉镇、皂角街道、马祖镇、千峰镇、绵竹市新市镇、旌阳区天元街道、孝泉镇,线路全长约58km。

全线水域大型穿越4次(小石河、鸭子河、石亭江、射水河跨越),中型穿越1次(人民渠跨越),高速公路穿越2次(成绵高速复线、在建德都高速成都第三绕城高速),铁路穿越3次(广岳铁路、德天铁路及成兰高铁),二级及以上公路穿越5次。

沿线设置输气站场1座(隆丰首站),1座增压站(新场增压站)、设置阀室4座(1#阀室、2#阀室、3#阀室及4#阀室),本项目止于已建新场站。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彭州气田(海相)开发项目部于2020年3月16日委托国潍(北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

期间进行了两次网络信息公示,两次报纸公示并进行了张贴公示等公众参与公示途径。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彭州气田(海相)开发项目部联系地址:四川省彭州市天彭大道 456 号联系人:舒工电话(略)E-mail:492875153@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国潍(北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 2 号院 4 号楼 10 层 1018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略)E-mail:449649931@附件:1、隆丰-新场输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稿)2、隆丰-新场输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彭州气田(海相)开发项目部2020 年 7月 14日(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沿河大道(硚口路—铁东一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武环管〔2016〕120号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沿河大道(硚口路—铁东一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武环管〔2016〕120号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沿河大道(硚口路—铁东一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正文:----------------------------------------------------------------------------------------------------------------------------------------------------关于沿河大道(硚口路—铁东一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武环管〔2016〕120号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沿河大道(硚口路—铁东一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附件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沿河大道工程位于硚口区,起于硚口路(K0+000),止于铁东一路(K1+700),线路全长约170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方面。

项目改扩建后,硚口路至汉西路路段的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50米,规划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汉西路至铁东一路路段的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30米,规划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项目工程总投资47109.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76.62万元。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所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总体可控。

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所述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环保措施组织实施,《报告书》可作为该项目环保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在组织实施该项目时,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按照文明施工、清洁生产的要求,强化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将环境监理纳入工程监理中,全面落实隔声、抑尘、清渣、排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未经辖区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进行夜间施工,加强挖土填方、渣土运输等施工区域的扬尘污染控制,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处置建筑垃圾、渣土弃方等固体废弃物,严禁施工污水、泥浆等污染物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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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603号郧阳沧浪洲汉江大桥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郧阳沧浪洲大桥建设指挥部评价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二O—三年三月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十堰郧县境内,南起柳陂新集镇柳新一级路的终点,在周家窝与郧漫路连接。

路线全长3.135km,包括跨汉江部分桥梁长度1785m,南北岸接线长度1.355km,桥梁和接线路基宽度均为26m,双向四车道规模,设计速度为60km/h,沥青砼路面;全线新征占地151.71 亩,拆迁房屋面积4380m2;全线布设桥梁1785/1座,涵洞4道,平面交叉3处。

工程总投资4.747亿元,工程预计2013年5月开工,2016年5月竣工,建设工期36个月。

本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表2 环境现状2.1 社会环境工程是十堰市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滨江新区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于服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迁建工作,带动秦巴山片区扶贫开发,拓展郧县城市空间具有重要意义。

2.2 生态(1)本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

(2)本工程AK5+940-AK6+292.5 和AK8+077.5-AK9+075.575 段主要为建设用地和耕地,有小片状柑橘林和杉木人工林分布;AK6+292.5-AK8+077.5 (沧浪洲汉江大桥北端)主要为水域和灌草丛,有片状耕地,其中灌草丛主要有蓼齿酸模和芦苇灌草丛。

植物资源不丰富,多为常见植物,没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分布;拟建公路不占用林地,且不经过郧县各级生态公益林区。

(3)本工程评价范围没有发现国家I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国家U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2 种,有湖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3种。

(4)本工程评价范围内的水生生物均为地区常见种,种类数量相对沿线地区不丰富;鱼类以鲤形目鲤科经济鱼类为主,没有发现国家及湖北省重点保护鱼类,没有鱼类产卵、索饵和越冬等“三场”及重要洄游通道分布;浮游植物以绿、硅藻为主;浮游动物以原生动物和轮虫为主;底栖动物以节肢动物和环节动物为主;水生高等植物主要有芦苇、蓼齿酸模等。

(5)本工程评价范围以耕地为主,耕地是该评价范围的主要土地利用类型。

(6)本工程所在地区水土流失容许值为500t/ (km2?a,区内水土流失侵蚀强度以中轻度水土流失为主;本工程背景流失总量459 t,预测期水土流失总量为2352t,新增水土流失总量1893t。

2.3 声环境城关镇后店子村、城关镇后店子村移民安置区和柳陂镇金矿村5、6 组环境噪声现状昼、夜间噪声值范围分别为43.8-49.1dB(A)、32.6-35.6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柳陂一级路和S301 交通噪声现状昼间、夜间监测值范围分别为46.3-48.3dB(A)、32.9-36.6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

2.4 水环境汉江水质PH值、B0D5、高锰酸盐指数、NH3-N、总磷和石油类均达到U类标准要求,沿线地表水水质现状良好。

2.5 环境空气各监测点TSP小时平均浓度值范围为0.08-0.17mg/m3,最大占标率范围为50.00-70.83%,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NO2日均值范围为0.011-0.016mg/m3,最大占标率范围为8.67-10.67%,均符合二级标准。

3 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3.1 社会环境(1)工程是十堰市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滨江新区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于服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迁建工作,带动秦巴山片区扶贫开发,拓展郧县城市空间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在选线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对沿线地区的影响和促进作用,符合郧县城市和柳陂镇总体规划。

(2)工程建设需征用土地和拆迁建筑物,对工程沿线居民生活和生产有一定影响。

(3)对公路建设受影响的资源及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均与相关部门均取得了沟通,在设计和施工中严格执行相关的要求后,对沿线设施的影响可以降至最低。

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无采矿权设置,无压覆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公路及施工线路10 米内不涉及已经发现的全国、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4)减缓社会影响措施合理安排施工组织,减缓对沿线居民的干扰影响;占用耕地和拆迁房屋按国家、湖北省、十堰以及郧县等地相应政策进行合理补偿。

3.2 生态(1)对陆生植物的影响本工程新征占用耕地为45.89 亩,不占用林地,永久占用耕地会造成沿线地区农作物植被损失。

下阶段建设单位在郧县国土资源局的指导下,在公路建设前实行严格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通过采取土地补划、调整等多种形式补偿工程占地,可以降低工程永久占用耕地造成的影响。

工程施工期间,因工程需要临时设置的施工场地和拌和站等临时占地场所,根据沿线土地利用现状,占地以耕地、灌草丛等为主,工程施工会占用一部分旱地、灌草丛等,造成被占用区域植被生物量损失。

由于上述临时占地场所可以通过利用永久占地区域,尽量减少对植被等造成的生物量损失。

同时,临时占地对占用区域植被生物量的损失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可以通过植物恢复措施将其不利影响减至最低。

(2)对陆生野生脊椎动物的影响施工期间,公路建设对两栖动物和爬行动物的活动有一定的影响,会迫使它们迁移到非施工区,但对其生存不会造成威胁。

鸟类和兽类受施工噪声干扰将被迫离开原来的领域,当临时征地区域的植被恢复后,它们仍可回到原来的领域。

营运期交通噪声和夜间车辆行驶时灯光对动物的活动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主要是造成公路两侧区域动物活动范围缩小,并向附近地区转移,但不会造成特别的破坏。

评价范围内国家和湖北省重点保护动物主要以个体形式存在,考虑两栖和爬行类生境较广,鸟类和兽类受公路施工、营运影响可以迁移到附近栖息地,因此公路建设对其影响程度有限。

(3)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本工程跨越汉江,桥梁基础施工对水环境和水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但影响有限;营运期对上述水体水生生物基本不造成影响,但是危险品事故泄漏将造成上述水体水生生态的损失。

(4)水土流失影响本工程在各时段水土流失预测年限内,预测期水土流失总量为2352t,新增水土流失总量1893t。

(5)生态保护措施•植物保护措施加强公路两侧绿化,在公路两侧绿化范围内采取乔、灌、草结合的形式进行绿化,绿化树种尽量选择乡土物种。

公路边坡绿化采取灌、草形式,种植水保植物,如檵木等;公路两侧绿化,采取乔木为主、辅以灌草的形式,采用樟树等乔木,辅以檵木等灌、草本。

占用耕地,应收集、保存耕地表层土壤,待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等区域进行复耕,或作为绿化用土。

本工程耕地占用面积比例较大,对工程占用的耕地应按国家相关政策进行占补平衡。

施工场地等其他临时占地区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专题做好相关工程、植物保护措施,避免、减少引起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

•陆生野生动物做好施工规划前期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期,施工时应尽量避免在晨昏进行打桩等高噪声作业;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杀野生动物,特别是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做好沿线植被的恢复工作,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对水土流失、水质不利影响,最大限度保护野生动物生境;加强隧道附近、桥涵植被的恢复,促进动物适应新的生境。

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水土保持等生态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造成的不利影响。

•水生生物保护措施生活区生活垃圾应统一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置,严禁乱堆乱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肥田回用、生产废水必须经沉淀池等设施处理之后回用,严禁直接排入沿线水体;施工废渣应运到指定地点堆放,不得堆放沿线水体附近。

料场、弃土场应配置防护设施,远离水源和其他水体,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

若堆放在桥位附近,应在堆场四周挖明沟,沉沙井、设挡墙等,防止被暴雨径流进入水体,影响水质。

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严禁施工管理人员在鱼类繁殖期捕捞。

合理组织施工程序和施工机械,严格按照道路施工规范进行排水设计和施工。

3.3 声环境(1)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应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22 : 00〜6: 00)施工作业。

(3)工程区内部分现有道路将在公路施工期用于运输施工物资,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

(4)营运期噪声防治措施针对营运中期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设置通风隔声窗的噪声防治措施。

公路沿线涉及的部分村庄营运远期噪声超标,届时应根据车流量的递增,经实地监测后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治理费用应由公路营运者承担。

3.4 地表水环境(1)施工期开展施工场所和营地的水环境保护教育,加强施工管理和监理工作,定期检查施工机械和料场,防止油料发生泄漏污染水体。

施工人员可以利用附近民房作为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肥田回用;各种生产废水禁止排入汉江,施工生产废水经过隔油、沉淀达标后尽量循环利用上层清液,其余的废水就近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

(2)本工程营运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路面径流,非事故状态下,不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影响。

但在汽车保养状况不良、发生故障、出现事故等时,都可能泄漏汽油和机油污染路面,在遇降雨后,雨水经公路边河沟流入汉江,可能会造成石油类和COD cr 的污染影响。

路面和路基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

路面、路基排水系统路侧边沟设计避免与河流、耕地连接, 并定期检查清理雨水排水系统,保证畅通,保持良好的状态;由于公路沿线跨河流、沟渠,为保护上述水体,将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以防止公路上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上述地面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由于公路跨汉江,为保护汉江,将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以防止公路上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汉江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

跨越汉江大桥采取设置警示牌、防撞水泥墩和事故应急池等措施,减少桥面雨水对水体的影响。

3.5 环境空气(1)根据天气和施工情况,施工散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加盖蓬布和湿法相结合的方式,减少扬尘对大气的污染,物料堆放时加盖蓬布;公路施工设置的储料场、混凝土搅拌站应远离居民区或其它人口密集处,置于较为空旷的位置,建设在公路沿线主要居民点下风向300m以外,减少物料扬尘和有害气体对居民的污染影响。

(2)执行汽车排放车检制,对汽车排放状况进行抽查,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从污染源头上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加大环境管理力度,建设单位应委托有国家环境质量监测认证资质的单位承担营运期间公路环境空气的监测,及时掌握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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