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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民主主义理论及其当代意义

论新民主主义理论及其当代意义

论新民主主义理论及其当代意义摘要:新民主主义理论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国情相结合的重要理论成果之一,是毛泽东思想精华所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集体智慧的结晶。

两者在思想内容上一脉相承、相互联系,在思维范式上都是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进行理论创新的典范。

因此,研究梳理新民主主义理论对于理解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思想根源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新民主主义理论;当代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新民主主义理论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的产物。

深入理解和研究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发展过程及其内涵,对于我们今天从思想根源来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新民主主义理论概述对于新民主主义理论的研究,我国理论界近年来开展了很多具有启发意义的探讨,尤其是通过对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发展过程、主要内容及其创新之处等方面进行剖析,来发掘其蕴藏的宝贵价值。

(一)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发展过程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发展,共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作的政治报告《论新阶段》为代表。

在此之前,由于“左”倾路线的实施,中共领导的武装力量损失重大。

自1934年1月中共召开六届五中全会以来,党终于再度与资产阶级结盟,实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情况才得以改观。

直到1938年10月毛泽东作《论新阶段》报告,中共领导的武装力量已发展到二十余万人,但与国民党相比,仍相距甚远。

因此,毛泽东提出,只有与国民党长期合作,才可能发展自己。

要保持长期合作,就要共同抗战并且共同建国。

《论新阶段》报告就建立什么样的共和国、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处于怎样的地位等进行了论述。

尽管此时“新民主主义”一词还未诞生,但新民主主义思想的基本框架与内涵已逐渐形成。

第二个阶段,则是以1940年2月毛泽东撰写的《新民主主义论》为代表。

积极心理学的理论思想及意义

积极心理学的理论思想及意义

积极心理学的理论思想及意义第一篇:积极心理学的理论思想及意义积极心理学的理论思想及意义摘要:积极心理学是对近一个世纪以来心理学中消极的研究范式的超越,其核心思想在于强调人本身所固有的积极因素,强调人的价值与人文关怀,主张研究人的美德和潜力,以帮助所有的人获得幸福为目标。

作为当代心理学的一种重要取向,积极心理学的意义在于扩展了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发展了心理学的研究方法、改变了心理学的研究目标、促进了对心理健康的认识。

作为一种新兴的心理学思潮,积极心理学的未来发展趋势是完善积极心理学的理论体系、拓展和深化积极心理学的研究领域、发展积极心理学的研究技术、促进积极心理学的应用。

关键词:积极心理学;意义;发展趋势一、积极心理学的概念和产生背景(一)积极心理学的概念积极心理学(Positive Psychology)是美国心理学界兴起的一个新的研究领域。

它是利用心理学目前已比较完善和有效的实验方法与测量手段,来研究人类的力量和美德等积极方面的一个心理学思潮。

首先提出积极心理学这一概念的是心理学家Seligman和Csikzentmihlyi。

1997年Seligman就任APA(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主席一职时提出“积极心理学”这一概念,随后,愈来愈多的心理学家涉足这一研究领域,逐渐形成了一场积极心理学运动。

(二)积极心理学的产生背景积极心理学的研究渊源,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Terman关于天才和婚姻幸福感的研究,以及荣格的关于生活意义的研究。

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使这种积极心理学的研究中断了,战争及战后心理学的主要任务变成了治愈战争创伤和治疗精神疾患,心理学对人的积极情绪的研究似乎被遗忘了。

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一些心理学研究者开始探索和研究人的积极层面,大大地推动了积极心理学的发展。

特别是马斯洛、罗杰斯等倡导的人本广义思潮,以及其所激发的人类潜能运动,对现代心理学的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心理学家对于心理活动的积极一面的重视。

生命的意义心理学家的理论观点

生命的意义心理学家的理论观点

生命的意义心理学家的理论观点生命的意义是人类思考的经典课题之一,引起了众多学科领域的研究和思考。

其中,心理学家提出了一些关于生命意义的理论观点,旨在解答这个复杂而富有哲学性的问题。

心理学家弗兰克尔提出了著名的意义寻求理论。

根据他的观点,生命的意义基于人类对生活的目标和价值的追求。

他认为,人类是唯一具有对自己生命目标进行意识思考的种类,这种意识使得人们能够找到并追求真正有意义的事情。

他认为,当一个人找到了他/她的生活目标并为之奋斗时,他/她的生命就会具有意义。

这个理论强调了自我实现和追求的重要性,认为个体寻找并发现自己的目标是生命意义的关键。

心理学家迈尔斯和赖恩提出了“自我决定论”理论,强调了个体内在动机对于生命意义的重要性。

他们认为,个体的成长和满足取决于他们对于自主性、能力和人际关系这三个基本需求的满足程度。

根据这个理论,生命意义的核心是个体自主性的实现,个体需要有能力选择自己的行动,并与他人建立良好的关系。

这个理论强调了人类需要自我决定的重要性,并认为个体满足这些基本需求后能够获得更高水平的生命意义。

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了著名的需求层次理论,也提供了有关生命意义的观点。

根据这一理论,人类有一系列的需求,这些需求被组织成了一个层次结构。

当一个需求被满足时,个体将追求更高层次的需求,直到最高层次——自我实现需求。

马斯洛认为,当个体能够实现自己的潜力、追求自己的理想时,他们的生命才能具备最高的意义。

这一理论揭示了个体需求满足与生命意义之间的关系,强调了个体需求追求的逐渐升级和自我实现的重要性。

此外,心理学家维克多·弗兰克也提出了“存在分析”理论,用于解释生命意义。

他认为,生命的意义是个体在面对苦难和困境时所选择的一种心态。

他强调了个体面对困境时的自由意志和选择自己态度的能力。

从个体意识的维度来看,个人可通过将自己的经历与生命的意义联系起来,创造出一种有意义的生活。

总的来说,心理学家提出了多种关于生命意义的理论观点,强调了自我实现、自主性、需求层次和心态选择在寻找生命意义中的重要性。

意义建构理论研究综述

意义建构理论研究综述

意义建构理论研究综述1 引言意义建构理论的相关研究始于上世纪70年代,主要涉及三个学科,分别是Russell、Stefik、 Pirolli[1]开展的人机交互领域的研究;Karl Weick[2]完成的组织行为学领域的研究以及Brenda Dervin[3]进行的信息科学领域的研究。

本文主要围绕Dervin的意义建构理论展开。

意义建构理论是以构建主义理论[4]、传播学理论为基础,以认识论和本体论为核心[5]的理论方法。

意义建构是指人们赋予经历意义的过程[3],也是人们对信息进行建构或非建构,即信息设计的过程[4]。

意义建构理论具有鲜明的构建主义和用户导向的特色,目前已经成为信息行为研究的主要理论与方法之一[6]。

Ying Ding的因子分析结果表明,1987年~1991年间,在因子“信息需求和用户研究”中,Dervin的影响因子为0.81,仅次于Kuhlthau的 0.84;在1992年~1997年间,在因子“信息查询行为模型”中,Dervin的影响因子排在第二[7],由此可见Dervin的意义建构理论在学术界已经具有深远的影响。

目前,国内对意义建构理论的研究主要有乔欢等部分学者的相关工作[8-10],尚未见对其进行系统梳理的成果。

鉴于此,本文针对Brenda Dervin的意义建构理论进行系统的综述。

2 方法2.1 文献收集本文主要通过被引文献数据完成意义建构理论相关研究文献的收集。

意义建构理论的早期工作出现于1976年Dervin的Strategies for dealing with human information needs:Information or communication?一文[11]中,相对完整的工作出现于1983年Dervin在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s Association年度会议上的报告An overview of sense-making research:Concepts,methods and results to date[3]。

意义相关理论

意义相关理论

7、意义的指称论:意义的指称论主张一个词的意义就是这个语词所指的对象。

密尔是第一个发展出系统指称论的哲学家。

但密尔在具体阐述中对指称论作了一些限制、修正、补充,如:(1)虽然密尔把语词都看作名称,但他也承认有些例外,例如“是”、“不”、“的”、“经常”等语词。

一般说来,密尔只承认名词、代词为名称。

(2)密尔区分指称意义和蕴含意义(denotation and connotation)。

大多数名称指称事物但同时也蕴含事物的属性,而“意义”通常是被理解为蕴含意义的。

专名只有指称,没有蕴含。

(3)集体名称与一般通名的区分。

(4)密尔区分抽象名称和具体名称。

具体名称,如“苏格拉底”、“人”,代表事物,抽象名称,例如“聪明”、“红”,则代表事物的属性。

可以看出,通名不一定是抽象的。

(5)涉及专名时,密尔专门考虑到“太阳”、“上帝(神)”这样的名称,这些都是单称语词,但说这些词没有内涵似乎不妥,密尔的结论是它们其实不是专名而是通名,在多神论中存在着不止一个神,科学表明宇宙里不止存在一个太阳。

[当然,我认为,语言哲学观点不应建立在经验科学基础上。

]对指称论提出的诘难有下列几种:(1)你吃了一个苹果,显然,你不是吃了“苹果”的意义。

[这是一个类似智者的诘难:a.你吃了一个苹果。

b.按照意义的指称论,被你吃的苹果就是a句中“苹果”一词的意义。

c.所以,你吃了一个词的意义。

(荒谬)不过,也可以不认为这是荒谬的,但要从形而上学去看了。

](2)涉及不存在的事物的迈农悖论。

(3)指称论充其量只对名称来说才是适合的,无法说明概念词(如“勇敢”)、虚词之类的意义。

(4)两个词可以指称同一个对象而意义不同,例如“启明星”和“长庚星”。

(5)后来蒯因还提出,指称本身是不确定的。

从根本上说,指称论和认识论中的反映论-符合论传统一脉相承,差不多就是应用在语言研究上的反映论。

人们反复强调,指称论是以名称为范例来看待语词的,但语词并不都是名称,意义在句子的上下文中甚至在语境之中才能确定。

有意义学习理论

有意义学习理论

由于我国教育理论界多年来以认识论取代对教学过程中认知规律的研究,导致绝大部分教师不了解人类学习过程的认知规律,不熟悉甚至完全不懂认知学习理论,这就为行为主义大开方便之门,使行为主义学习理论在我国特别盛行。

至今仍有许多学校强调学生的任务就是要消化、理解老师讲授的内容,把学生当作灌输的对象、外部刺激的接受器、前人知识与经验的存储器,忘记了学生是有主观能动性的、有创造性思维的活生生的人。

由于这种行为主义学习理论长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我国绝大多数学生逐渐养成一种不爱问、不想问“为什么”、也不知道要问“为什么”的麻木习惯,和形成一种盲目崇拜书本和老师的迷信思想棗“书本上的都是经典,老师讲的必定正确,对书本都不能怀疑。

”这种思想观念代代相传,不断强化,就使学生的发散性思维、逆向思维被束缚、被禁锢,敢于冲破传统、藐视权威的新思想、新观念被贬斥、被扼杀,大胆幻想的翅膀被折断,作为认知主体的学生其主动性无从发挥。

这就等于从基底上移走了具有创新思想和创新能力人材赖以孕育、滋生和成长的全部土壤,创造型人材的培养就成了难以实现的空中楼阁。

事实上,已经有许多有识之士通过中美两国学生不同特点的对比,看到了这个严酷的事实。

例如,他们指出,美国学生在上课时可以随意打断老师的讲课,提出自己的问题和不同的观点;而在我们国家,除非老师主动提问否则是不容许学生这样做的,学生也决不敢这样做。

其结果是使中国的大学生与研究生和美国的同类学生相比,从总体上说创新思维、创新能力明显不如对方。

江泽民同志在98年2月14日的讲话中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

在1999年6月13日全教会上的讲话中又进一步指出:"面对世界科技飞速发展的挑战,我们必须把增强民族创新能力提到关系中华民族兴衰存亡的高度来认识。

教育在培育创新精神和培养创造型人材方面肩负着特殊的使命。

翻译的六大理论

翻译的六大理论

翻译的六大理论翻译的六大理论是指在进行翻译时,会参考和考虑的六种不同的理论,它们分别是文本结构理论、意义理论、功能理论、交际理论、多元翻译理论和双系翻译理论。

一、文本结构理论文本结构理论认为,文本中包含的信息是通过特定的结构来表达的,而翻译的目标就是要把原文的结构用另一种语言重新表达出来,从而使其具有相同的意义。

英国文学家普鲁士(R.C.Powell)曾提出“文本的结构是它的意义”,他认为文本的内容是结构决定的,翻译者要尽可能保留原文的结构。

二、意义理论意义理论认为,翻译的重点是意义,即原文和译文应该拥有相同的意义。

文学翻译者应该在意义上尽可能保持原文的完整性;而技术翻译者则要注重意义上的准确性。

这意味着,翻译者在翻译时,要立足于原文的意义,要把原文的意义完整地传达给译文的读者。

三、功能理论功能理论认为,文本的功能是其最重要的特征,翻译的目标就是要在文本的功能上尽可能保持原文的完整性。

翻译者在翻译时需要考虑文本的功能,并尽量保持译文的功能和原文的功能相同,即保证译文能够发挥出原文所想要传达的意义。

四、交际理论交际理论认为,翻译是一种交际行为,译文应当有效地满足读者的需求,这意味着,翻译者在翻译时,要考虑到读者的文化背景和知识水平,要尽量使译文能够被读者理解和接受。

五、多元翻译理论多元翻译理论认为,翻译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涉及到语言、文化、历史、社会等多种因素。

翻译者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并尽量把原文的含义准确地传达给译文的读者。

六、双系翻译理论双系翻译理论认为,译文既要把原文的含义准确地传达给读者,又要确保译文的艺术性和可读性,从而使译文尽可能成为一种可接受的作品。

因此,翻译者在翻译时,不仅要考虑原文的内容,还要考虑译文的艺术性和可读性,从而使译文更加准确、生动、接近原文。

总而言之,翻译的六大理论是文本结构理论、意义理论、功能理论、交际理论、多元翻译理论和双系翻译理论,它们都是翻译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理论,翻译者应当熟知这些理论,从而更好地完成翻译工作。

从意义的指称论到意义的使用理论

从意义的指称论到意义的使用理论

从意义的指称论到意义的使⽤理论2019-02-19【摘要】本⽂围绕语⾔哲学中历久弥新的话题——意义展开讨论。

通过对意义的指称论和使⽤理论进⾏简要概述,阐述这⼀转变给予我们的启⽰:即⼈作为独⽴的主体,参与了意义的建构过程,并使语⾔及其意义具有不可磨灭的主观性,⼈即是语⾔,语⾔即是⼈。

研究语⾔的意义也必须研究⼈的因素。

【关键词】意义的指称论;意义的使⽤论;⼈的主体地位意义⼀直是语⾔学家以及哲学家们感兴趣的话题。

不过习惯上把对意义的哲学研究叫做意义理论,把对意义的语⾔学研究叫做语义学。

(陈嘉映2003)关于意义的理论也有很多,多是仁者见仁,没有统⼀的令⼈满意的完满解释。

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意义的指称论,意义的观念论,意义的途径论,意义的⾏为论,意义的使⽤论等。

本⽂主要讨论两种理论,意义的指称论和意义的使⽤理论。

在意义的指称论中,将简单梳理弗雷格,罗素等⼈的指称论思想,继⽽阐述这⼀理论的问题,正是这些问题迫使意义的解释⾛向语境的介⼊,也就是意义的使⽤理论。

在这⼀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凸显出来,某种程度上说,从分析哲学的意义研究向现象学解释学的⼀种回归,对⽇常语⾔的研究要考虑到⼈的主体性地位及作⽤。

本⽂还将谈到,弗雷格,维特根斯坦等虽是分析哲学的代表,但其在分析意义时同时也蕴含了意义的主观性可能。

1、关于指称,指称对象,指称关系等⼏个概念的明确指称:把语⾔表达式或词和指称对象联系起来的⾏为叫指称。

指称在这⾥指⼀种⾏为。

指称对象:语⾔表达式或词等所指代的对象。

它可以是现实世界中的具体的,个别的。

也可以是类,或概念。

指称关系:语⾔表达式或词和现实世界中具体事物的联系叫指称关系。

在罗素的后期思想中,意义正是出于这种联系。

通常在阅读⽂献和书籍时我们会发现很多学者专家在使⽤对指称和指称对象这两个概念的区分不够明确。

例如:陈嘉映:“所谓指称,主要是通名和专名所指的对象,也包括限定摹状词,不定摹状词所指的对象以及语句所指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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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意义的指称论:
意义的指称论主张一个词的意义就是这个语词所指的对象。

密尔是第一个发展出系统指称论的哲学家。

但密尔在具体阐述中对指称论作了一些限制、修正、补充,如:
(1)虽然密尔把语词都看作名称,但他也承认有些例外,例如“是”、“不”、“的”、“经常”等语词。

一般说来,密尔只承认名词、代词为名称。

(2)密尔区分指称意义和蕴含意义(denotation and connotation)。

大多数名称指称事物但同时也蕴含事物的属性,而“意义”通常是被理解为蕴含意义的。

专名只有指称,没有蕴含。

(3)集体名称与一般通名的区分。

(4)密尔区分抽象名称和具体名称。

具体名称,如“苏格拉底”、“人”,代表事物,抽象名称,例如“聪明”、“红”,则代表事物的属性。

可以看出,通名不一定是抽象的。

(5)涉及专名时,密尔专门考虑到“太阳”、“上帝(神)”这样的名称,这些都是单称语词,但说这些词没有内涵似乎不妥,密尔的结论是它们其实不是专名而是通名,在多神论中存在着不止一个神,科学表明宇宙里不止存在一个太阳。

[当然,我认为,语言哲学观点不应建立在经验科学基础上。

]
对指称论提出的诘难有下列几种:
(1)你吃了一个苹果,显然,你不是吃了“苹果”的意义。

[这是一个类似智者的诘难:
a.你吃了一个苹果。

b.按照意义的指称论,被你吃的苹果就是a句中“苹果”一词的意义。

c.所以,你吃了一个词的意义。

(荒谬)
不过,也可以不认为这是荒谬的,但要从形而上学去看了。

]
(2)涉及不存在的事物的迈农悖论。

(3)指称论充其量只对名称来说才是适合的,无法说明概念词(如“勇敢”)、虚词之类的意义。

(4)两个词可以指称同一个对象而意义不同,例如“启明星”和“长庚星”。

(5)后来蒯因还提出,指称本身是不确定的。

从根本上说,指称论和认识论中的反映论-符合论传统一脉相承,差不多就是应用在语言研究上的反映论。

人们反复强调,指称论是以名称为范例来看待语词的,但语词并不都是名称,意义在句子的上下文中甚至在语境之中才能确定。

然而语境思路面临名称这个最简单的词类时反倒觉得头痛,因为名称的使用似乎不大依赖上下文,而是和它所指称的东西直接联系。

这就导致在对待指称论的态度上面临两难处境。

8、意义的观念论(意象论)和联想论:
意义的观念论(意象论)主张一个语词的意义是它所代表的观念或意象,分为:
主观观念论:如洛克:“语词无非是代表其使用者头脑里的观念……”。

对主观观念论的一个主要批评是:意义有别于联想到的观念,因为一个表达式唤起的联想人各不同。

听到“三角形”这个词,有人联想到的是一个等腰三角形,有人联想到的是直角三角形,有人甚至没有联想到什么特殊形状,如果意义等于观念,那么三角形这个词对每个人的意义都不同,我们就不可能通过语言进行交流了。

主观观念论流行于十九世纪下半叶,但在20世纪哲学兴起时遭到了批判。

弗雷格说:“符号的意义可以是很多心灵的共同性质,……因为不能否认人类有一个世代相传的思想库藏。


客观观念论:如前文提到的弗雷格,以及维特根斯坦早期的图象论。

维特根斯坦后来批判了自己的图象论,不再把图象视作语词的意义,而是把图象视作理解的一种辅助手段。

杜威不仅反对主观观念论,同时也反对客观观念论,他整体上把观念论视做唯名论的一种变形,而他自己谈到语言意义的时候始终强调人际性和行为性:“意义的确不是一种心理的存在,它首先是行为的一种性质。

”蒯因对观念论的批评既尖刻又轻松。

“据说,语言是用来传达观念的,说话的人把一个观念和一个词系在一起,我们听见这个词,把它和同样的观念系在一起。

可谁知道所系的是不是同一个观念?我们都学会把“红”应用于血、西红柿、煮
熟的龙虾,我们谁在乎我们是不是把红系于同一个观念?我们谈论语词,不谈论观念,观念也许以某种方式存在,“但语词就摆在那里,我们看得见听得着。

……语言绕过观念,在物体那里住家。

对语言研究来说,很少有什么比观念更没用的了。


观念论的一个变形是联想论。

一个词有一个意义,这个意义就是说这个词、听到这个词所想到的东西。

观念论虽然避免了指称论的一些困难,但谈到语言和现实的关系,却比指称论更隔了一层(第三者悖谬)。

9、意义的途径论:
弗雷格区分意义和指称:一个词有指称也有意义,指称是语词所代表的对象,意义是通达这一对象的途径。

“启明星”和“长庚星”都指金星,但这两个语词是通过不同途径来指的。

有人把弗雷格对意义的理解称作意义的途径论。

[弗雷格好像把意义当作一种映射了。

另外,同样面临“吃苹果”问题,我吃了一个苹果,我吃了一个指称吗?]
10、行为主义的意义理论:
行为主义心理学首先提出。

行为主义心理学反对传统心理学对意识的研究,意识是不可观察的,无法成为真正的科学对象。

科学必须以可观察事物为对象,以可重复实验的方式进行研究。

我们应该用外部刺激和机体对外部刺激反应的研究来取代传统的意识研究。

在语言学领域里,布龙菲尔德是行为主义最重要的代表人物。

他崇尚科学,按照他的理解,科学方法要求研究者有意识地排除一切不能直接观察到的、也不能进行物理测量的素材。

他把语言理解为一些引发反应的刺激源以及对某些刺激的特定反应。

他认为如果我们准确地知道一个人在特定时刻的身体状态,我们原则上就能够预测他会说什么话。

语词意义是受语言刺激而产生的行为。

布龙菲尔德认为当时的科学水平远不足以有效开展关于语词意义的研究,因此,他的追随者实际上有数十年几乎完全放弃了语义研究。

所以,通常叫做“行为主义”的意义理论,其实不如说是不谈论意义的行为主义理论。

美国的实用主义者,特别是皮尔士和杜威,深受行为主义理论的影响,在不同程度上用行为主义方式理解意义。

采纳行为论的一个主要动机是反对观念论:意义不能用内在的意识、观念等等来说明,而必须用公共可观察的行为来说明,意义的同一和差别不在于头脑里观念的同一和差别,而是体现在行为中的同一和差别。

由于意义的行为论采用外部刺激和机体对刺激的外部反应的模式来说明语词意义,这一理论也被称作意义的刺激-反应理论。

行为论的三个困难:
(1)很多语词似乎并不引起什么反应,例如“三角形的内角和是180度”。

(2)根据什么标准判定两个刺激是同一的抑或是不同的刺激?听到不同的话,人们可能作出同一的反应,听到同一句话,人们可能作出不同的反应。

(3)一个符号的使用是一种规范的联系,有对有错,而对一个刺激的反应则是一种因果联系,无所谓对错。

11、意义的可证实理论:
维特根斯坦中期提出的、主要由维也纳学派加以发展的一种意义理论,认为一句话是否有意义在于这句话是否可以得到证实。

与前面的几种意义理论不同,意义的可证实理论侧重于回答“句子怎样算是有意义”,而不是“语词的意义是什么”。

12、意义的使用论:
后期维特根斯坦认为:无论语词还是语句,其功能都不在于指称外部的对象和事实,而是在于编织在生活场景中起作用。

学会一个表达式就是能用它来指挥、请求、描述、传达,能听懂一个表达式就是能服从、援助、寻找对象、理解事物。

理解一个表达式就是理解它在各种语境中发挥何种作用,根本不存在着由意义或命题之类组成的神秘的第三领域,意义、命题等等都必须在其平凡的生活场景中得到理解。

“不要问意义,要问使用。


13、意义的成真条件论:
弗雷格首先提出这一观点:给出一个语句的成真条件就给出了这个语句的意义。

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塔斯基、戴维森等人都持有近似观点。

例如,维特根斯坦认为:“了解一
个语句的意义就是了解在这个语句为真的情形下实际情况是怎么一回事。

”维特根斯坦中期,在“不要问意义,要问使用”之前,仍经常有类似的表述:“理解一个句子的意义,就是,知道怎样可以决定这个句子是真是假。

”六十年代兴起的可能世界语义学(模态语义学)总的说来都建立在成真条件理论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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