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措施
瓦斯隧道的安全预防及保证措施

隧道瓦斯预防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当第一次发现煤层、煤线后应引起高度重视,必须进行瓦斯监测并做好施工通风,当瓦斯的涌出量大于等于0.5m3/min 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处理,在施工中应密切监测隧道内瓦斯含量。
在通过瓦斯地段后应采取以下几点方法与措施:(1) 在煤层或有瓦斯岩层中,不打40cm以下的浅眼,任何炮眼最大抵抗线不小于30cm;(2) 打眼时采取湿式凿岩,严禁干式凿岩;(3) 爆破电闸安装在新鲜风流中,并与开挖面保持200m左右距离;(4) 采用连续装药方式,雷管安设在最外节炸药上,严禁反向起爆,且不得使用裸露药包。
(5) 采用全断面爆破,防止瓦斯长时间暴露,涌出大量瓦斯,做到瓦斯段全断面早封闭。
(6) 采用自动报警监测系统,发生异常自动报警,人员自动撤离。
(7)在含瓦斯地层中掘进,一般用50~60mm的在钻头,经常保持5m左右的超前距离,或者施放震动炮,或者压水湿润煤体或岩体,施放闷炮等防止瓦斯突出。
瓦斯地层施工采取的安全措施:(1)预先对各种有关人员进行专门训练,经考试合格确认其已掌握有关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技术操作知识后,方可担任防爆工作。
施工过程中设专职瓦斯检测人员,如瓦斯含量超限,应及时按规定停止作业。
(2)装渣运输使用的金属器械和车辆不得与渣体撞击,铲渣前必须将石渣洗湿,防止摩擦起火。
严禁使用铁件碰撞铁件。
(3)加强隧道通风,风带及时跟进到掌子面附近,破损的风带要及时修补更换。
通风用的风筒、风道、风门,必须按规定制作,保持密闭,防止漏风施工时派专人维修和保养,禁止频繁开启风门,确保风流稳定。
不允许随便停止通风。
(4)风机用电单独供给,当其它电源因瓦斯超限而切断时,风机正常工作。
(5)组织工地救护组,进行专门抢险训练,备齐急救和抢险设施。
(6)隧道内严禁使用明火照明,不得带入火柴、打火机、手电筒及其它易燃品,洞口设一检查站检查进洞人员的随身物品,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准私自进。
(7)爆破工作,只准使用即发电雷管及矿用安全炸药,并使用防爆型起爆器,并严禁反向起爆。
瓦斯隧道安全事项(三篇)

瓦斯隧道安全事项一、基本要求1.瓦斯隧道施工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实施。
2.瓦斯隧道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编制相应预案。
3.瓦斯隧道施工前应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并签字备查。
4.瓦斯隧道的施工应建立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
5.瓦斯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瓦斯隧道洞口必须设置经专业培训的专职瓦检员负责检测记录。
②检测瓦斯用的仪器必须定期进行校验。
凡经大修的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易产生局部瓦斯积聚的地点,必须重点检测,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④进入隧道的所有金属管线必须在洞外设置有效的接地装置,其电阻值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二、瓦斯隧道施工安全要求瓦斯隧道施工作业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①当开挖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相关规定参数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工作人员,切断电源,研究预防和消除措施进行处理。
②由于临时停电或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损伤的,在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段,必须经过检测人员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恢复生产。
③高瓦斯隧道掘进工作面应安设隔(抑)爆设施。
三、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①严格执行“三人连锁爆破制”(指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派人警戒准备下达放炮命令,然后将自己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要求后,再将放炮牌交给放炮员)。
②瓦斯作业面必须采用电力起爆,严禁使用半秒、秒级电雷管。
③瓦斯作业面爆破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
④洞内爆破时,人员应撤至洞外。
⑤炮孔的装药及填塞必须符合相关技术指标参数要求。
装药前应清除炮孔内的煤(岩)粉。
⑥爆破母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严禁使用裸线和铝芯线爆破,爆破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运输机等导电体接触。
四、通风、防尘通风机必须装设在洞外或洞内新风流中,避免污风循环。
2024年瓦斯隧道安全技术要点(三篇)

2024年瓦斯隧道安全技术要点1)隧道施工过程中,通过施工检测,只要隧道中存在瓦斯,通过瓦斯层之前l0rn开始一直到通过瓦斯层之后l0rn的影响范围内,按照瓦斯隧道进行施工。
2)有瓦斯突出危险工区除采用防爆设备外,还应有防突措施和相应装备。
3)建立严格的瓦斯预测预报系统,按规定对瓦斯进行动态监测。
4)开挖及支护时,除考虑施工进度、岩层条件、施工机械、掘进断面因素外,还需考虑爆破作业对围岩的影响及爆破效果等因素。
(1)瓦斯隧道的开挖采用正台阶法,台阶长度根据地质和施工条件而定,一般以长台阶较好,能够尽早形成上部巷道式通风。
瓦斯比空气轻,聚集在隧道顶部,隧道开挖爆破必须使用煤矿安全炸药和瞬发电雷管,使用毫秒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2)采取光面爆破,开挖周边力求圆顺,尽量避免尤其是顶部出现凹穴、空洞、死角形成瓦斯积聚;(3)开挖后及时进行喷锚支护,封闭围岩、堵塞岩隙,防止瓦斯继续溢出。
(4)采用带仰拱或加厚铺底的封闭式复合衬砌,初期支护厚度不宜小于15cm,二次衬砌厚度不宜小于40cm,采用气密性混凝土就地灌注,加强捣固,不仅有利于施工安全,也有利于隧道竣工后运营期间的安全。
5)注意隧道内通风,一是冲淡和稀释瓦斯;二是防止瓦斯在角隅和洞项滞留。
6)进入隧道的施工机械及电气设备应具有防爆或隔爆性能,机具外表应有明显的隔爆检验认可标记,对于普通常用的非隔爆机电设备,则一律严格禁止进入瓦斯隧道内安装使用。
2024年瓦斯隧道安全技术要点(二)____年瓦斯隧道安全技术要点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交通运输的发展,瓦斯隧道作为一种重要的交通枢纽,被广泛应用于城市交通系统中。
瓦斯隧道的安全问题备受关注,因此____年瓦斯隧道安全技术要点如下:一、全面监测系统全面监测系统是瓦斯隧道安全的基础。
____年的瓦斯隧道安全技术要点主要包括结构监测、温度监测、瓦斯监测和火灾监测等。
结构监测采用先进的无损探伤技术,能够实时监测瓦斯隧道结构的损伤情况;温度监测则采用红外线感应技术,能够实时检测瓦斯隧道的温度变化;瓦斯监测主要使用高精度的气体传感器,能够快速准确地检测瓦斯浓度;火灾监测则采用红外线烟雾传感器和火焰监测相结合的技术手段,能够实时监测瓦斯隧道中的火灾情况。
瓦斯隧道安全措施

瓦斯隧道安全措施
概述
瓦斯隧道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供应管道,在能源领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由于管道内存在着高浓度的瓦斯气体,容易引发爆炸、中毒等灾害事故,因此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
1. 瓦斯检测系统
瓦斯检测系统是指在管道内安装相应的仪器,用于检测管道中的瓦斯浓度。
一旦检测到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范围,瓦斯检测系统会立即发出警报,提醒工作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 通风系统
通风系统是指在瓦斯隧道内安装通风设备,用于将管道内的瓦斯排出,降低管道内的瓦斯浓度。
通风系统一般由排气口、风机、排风管道等组成。
3. 动态监测系统
动态监测系统是指在瓦斯隧道内安装监测设备,并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手段实时监测管道安全状况,及时调整管道的运行状态,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4. 防止闪爆系统
防止闪爆系统是指在管道内安装相应的设备,并将管道内的瓦斯与空气混合后再进行排放,防止瓦斯遇火源产生爆炸。
防止闪爆系统一般由自动控制阀、管网阀门、火花隔离器等设备组成。
5. 管道保护系统
管道保护系统是指采用钢管或外包用特殊材料的方式,对管道进行保护。
钢管可防止管道直接接触地面,保护管道表面不受外界因素的损害;外包材料则可有效防止管道内的瓦斯泄漏。
6. 周期检测
周期检测是指对瓦斯隧道进行定期检测。
定期检测可以及时发现管道存在的问题,预防管道爆炸、泄漏等事故。
结论
通过上述安全措施的采取,可以有效提高瓦斯隧道的安全性。
在未来,应该继续加强技术研究和改进安全措施,确保瓦斯隧道的安全高效运行。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一、施工前的安全准备1.进行隧道工程的前期调研,掌握相关地质情况,确定施工用地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2.编制详尽的施工方案,明确工程的整体布置、瓦斯处理设备的选型,以及瓦斯检测、防爆等措施。
3.制定施工组织与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监督机制。
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1.严格执行排瓦斯措施,设立专门人员负责瓦斯检测与监测,确保施工现场瓦斯浓度始终在可控范围内。
2.配备防爆工具和防护设备,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3.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和学习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培养应急处置能力。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装防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指定瓦斯隧道施工专职安全监管人员,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行为督促。
3.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操作要求,杜绝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
四、施工事故应急处置1.设立健全的施工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2.配备应急救护设备和专业急救人员,及时处理伤员,减少事故损失。
3.成立施工现场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总结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五、工程竣工验收1.完成施工后,对瓦斯隧道的瓦斯浓度进行全面测量,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要求。
2.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汇总,形成安全管理经验总结,并对有关资料进行归档存档。
3.与相关部门进行交接,将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和应急预案等信息交由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
西山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西山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地铁建设正成为许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地铁隧道的施工过程中,瓦斯隧道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十分重要的,因为瓦斯隧道施工中产生的瓦斯泄漏,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危险事故。
本文将介绍西山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 瓦斯监测系统的应用在瓦斯隧道的施工过程中,监测系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技术措施。
通过布置传感器、监测设备等,可以及时监测瓦斯泄漏情况,并及时发出警报。
监测系统可以实时监测瓦斯浓度、氧浓度、温度等参数,一旦超过安全范围,系统将自动报警。
这样可以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危险事件的发生。
2. 通风系统的设置通风系统是瓦斯隧道施工中另一个必不可少的安全技术措施。
通过设置通风系统,及时排除瓦斯泄漏引发的有害气体,保持隧道内的空气清新,减少瓦斯积聚的可能性。
通风系统可以采用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方式,根据具体的施工环境进行选择。
3. 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瓦斯隧道施工过程中,火灾和爆炸是最危险的事故类型之一。
为了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措施。
首先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分类管理,将易燃易爆物品与瓦斯隔离,防止火源引发事故。
其次,应配备专业的防静电装备,避免静电引起的火灾。
此外,还应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防火防爆意识,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应对突发事件。
4. 培训与安全教育的加强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必须得到工作人员的全面配合,而这需要通过培训与安全教育来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在施工前,应组织专业培训,让工作人员了解瓦斯隧道施工的相关知识和安全流程。
此外,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正确使用安全设备,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5. 安全监管与监督在瓦斯隧道施工中,安全监管与监督是防范事故的重要环节。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与监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及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进行纠正,并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以保障施工的安全性。
隧道施工瓦斯防治安全规定(3篇)

隧道施工瓦斯防治安全规定隧道施工发现瓦斯时,应加强通风,采取防范措施,当隧道内的瓦斯浓度经通风后,仍超过0.599时,必须遵守以下各条的规定:1、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积压,断绝一切可能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
2、隧道内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灯火照明;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必须接受检查,严禁将火柴、打火机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带入洞内;使用矿灯的人员决不能拆开、敲打和撞击矿灯。
3、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99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达到1.599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放炮地点附近200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99时,严禁装药放炮;电动机附近200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99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运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瓦斯积聚浓度达到2^时,其附近200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
4、有瓦斯的隧道,每个洞口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一般情况下每小时检查一次,并将结果记入记录簿;检测瓦斯的检定器应每年校对一次。
5、隧道通风必须采用吹入式;通风主机应有备用机,并应有两路电源供电;通风机停止时,洞内全体人员必须撤至洞外。
6、隧道内严禁一切可以导致高温与发生火花的作业。
7、隧道施工时必须配备必要的急救和抢救的设备和人员;施工人员必须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识。
隧道施工瓦斯防治安全规定(2)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隧道施工前应进行瓦斯地质勘察,并编制隧道瓦斯防治方案。
2. 在隧道施工现场应设置瓦斯检测系统,对施工现场内瓦斯浓度进行监测。
3. 施工现场应设置通风系统,保证施工现场内空气流通,及时排除积聚的瓦斯。
4. 施工人员应接受专门的瓦斯监测与防治培训,掌握瓦斯防治知识与技能。
5. 施工现场应配备适当的瓦斯监测仪器和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检修和更换。
6. 施工过程中,应禁止明火作业,并采取防止火花和电火花引发瓦斯爆炸的措施。
7. 严格执行动火许可制度,制定明确的动火管理规定,保证动火作业的安全。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一、瓦斯隧道分类1、瓦斯隧道分为低瓦斯隧道、高瓦斯隧道及瓦斯突出隧道三种,瓦斯隧道的类型按隧道内瓦斯工区的最高级确定。
2、瓦斯隧道工区分为非瓦斯工区、低瓦斯工区、高瓦斯工区、瓦斯突出工区四类。
3、低瓦斯工区和高瓦斯工区可按绝对瓦斯涌出量进行判定。
当全工区的瓦斯涌出量小于0.5m3/min时,为低瓦斯工区;大于或等于0.5m3/min时,为高瓦斯工区。
4、瓦斯隧道只要有一处有突出危险,该处所在的工区即为瓦斯突出工区。
二、施工技术安全措施1、第三作业队建立专门瓦斯隧道安全监测组织机构,负责瓦斯隧道的通风、防突、防爆及瓦斯检测工作。
瓦斯工区配备了一套KGJ4型瓦斯检测仪和三台JCB-CJ87便携式瓦检仪。
组织机构:2、在揭开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时,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1)开挖工作面出现下列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时,应立即报警,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上报经理部。
①瓦斯浓度忽大忽小,工作面温度降低,闷人,有异味等;②开挖工作面地层压力增大,鼓壁,深部岩层或煤层的破裂声明显、响煤炮、掉碴、支护严重变形等;③煤层结构变化明显,层理紊乱,由硬变软,厚度与倾角发生变化,煤由湿变干,光泽暗淡,煤层顶、底板出现断裂、波状起伏等;④钻孔时有顶钻、夹钻、顶水、喷孔等动力现象。
(2)石门揭煤爆破时,应在洞外起爆,洞内必须停电,停止一切作业,人员撤至洞外。
在煤层中开挖时,可在洞内远距离爆破。
(3)揭煤爆破15min后,应由救护队员配戴防毒面具或自救器到开挖工作面对爆破效果、瓦斯浓度等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通知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
通风30min 后,由瓦检人员检测开挖工作面、回风道瓦斯浓度,当开挖工作面瓦斯浓度小于1.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方可通知工地负责人允许施工人员进洞。
(4)揭煤时,主风机正常运转,备用主风机及二路电源应保持待启动状态。
(5)揭煤工作应由揭煤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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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措施1、总则1.1为防止瓦斯隧道的事故发生,保证员工及其他隧道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参照《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TB10120-2002)、《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行业的瓦斯类技术标准、规范,制定本措施。
1.2本措施适用于斗磨隧道范围内瓦斯施工部分。
在隧道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与瓦斯有关的地质情况与原设计不符时,应按程序要求报经指挥部、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批准后,根据实际揭示的地质资料进行处理。
1.3瓦斯隧道施工工程队必须建立以工程队队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瓦斯隧道的施工需要建立各专门机构,明确各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1.4瓦斯隧道施工前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有权部门审核后按照施工方案要求施工。
瓦斯隧道施工前必须编制应对事故的紧急救援预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演练,确保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储备必要的抢险救援物资、设备。
1.5工程队队长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各种资源的投入,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1.6瓦斯隧道除满足本措施的有关规定外,建设单位另有规定的还必须满足其要求,并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施工通风2.1一般规定瓦斯隧道施工期间,应建立瓦斯通风监控、检测的组织系统、测定气象参数、瓦斯浓度、风速、风量等参数,低瓦斯工区可用便携式瓦检仪,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除便携式瓦检仪外,尚应配置高浓度瓦检仪和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并配备救护队。
2.2通风系统2.2.1低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应采用压入式或巷道式。
2.2.2高瓦斯突出隧道,施工通风方式宜采用巷道式。
2.2.3瓦斯隧道在贯通前,应做好风流调整的准备工作。
贯通后,必须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超限,待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2.2.4瓦斯隧道各掘进工作面都必须采用独立通风,严禁任何两个工作面之间串连通风。
2.2.5瓦斯隧道需要的风量,须按照爆破排烟、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以及瓦斯绝对涌出量分别计算,并按允许风速进行检验,采用其中的最大值。
2.2.6按瓦斯绝对涌出量计算风量时,对于低瓦斯工区,应能将洞内各处的瓦斯浓度稀释到0.5%以下;对于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其长度较大的独头巷道,应能将工作面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稀释到0.5%以下;有平行导坑的巷道式通风时,平行导坑的瓦斯浓度稀释到0.75%以下。
2.2.7瓦斯隧道施工中防止瓦斯集聚的风速不得小于1m/s。
2.2.8瓦斯隧道施工中,对瓦斯易于集聚的空间和衬砌模板台车附近区域,可采用空气引射器气动风机等设备,实施局部通风的办法,以消除瓦斯聚集。
2.2.9瓦斯隧道在施工期向,应实施连续通风。
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机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
2.2.10采用平行导坑作回风道时,除用作回风的横通道外,其他不用的横通道应及时封闭,留作运输用的横通道应设两道风门。
2.3通风设备2.3.1压入式通风机必须装设在洞外或洞内新风流中,避免污风循环。
瓦斯工区的通风机应设两路电源,并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当一路电源停止供电时,另一路应在15min内接通,保证风机正常运转。
2.3.2瓦斯工区,必须有一套同等性能的备用通风机,并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2.3.3瓦斯突出隧道掘进工作面附近的局部通风机,均应实行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及风电闭锁、瓦电闭锁供电。
2.3.4瓦斯隧道应采用抗静电、阻燃的风管。
风管口到开挖面的距离应小于5m,风管百米漏风率应不大于2%。
2.3.5排放高浓度瓦斯时,必须制定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应控制风流,使排出的风流在同巷道式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1.0%,回风系统内还必须停电撤人。
3、电气与作业机械3.1一般规定3.1.1高瓦斯隧道和瓦斯突出隧道供电应配置两套电源,隧道内采用双电源线路,其电源线上不得分接隧道以外的任何负载。
3.1.2瓦斯隧道内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机电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l)高压不应大于10000v;(2)低压不应大于1140v;(3)照明、手特式电器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应符合下列要求:①低瓦斯工区不应大于220v;②高瓦斯工区和煤与瓦斯突出工区不应大于127Ⅴ;(4)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应大于36v。
3.1.3瓦斯隧道内的配电变压器严禁中性点直接接地。
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瓦斯隧道内供电。
3.1.4凡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器设备及其带动的机器外露的传动和转动部分都必须加装护罩和遮拦。
3.2电缆3.2.1瓦斯隧道内高压电缆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l)固定敷设的电缆应根据作业环境条件选用;(2)移动变电站应采用监视型屏蔽橡套电缆;(3)电缆应采用铜芯。
3.2.2瓦斯隧道内低压动力电缆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l)固定敷设的电缆,应采用铠装铅包纸绝缘电缆、铠装聚氯乙烯电缆或不延燃橡套电缆;(2)移动式或手持式电器设备的电缆,应采用专用的不延燃橡套电缆;(3)开挖面的电缆必须采用铜芯。
3.2.3瓦斯隧道内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不延燃橡套或矿用塑料电缆。
3.2.4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缆应悬挂。
悬挂点间的距离,在竖井内不得大于6m,在正洞和平导或斜井内不得大于3m。
(2)电缆不应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若受条件限制,当电缆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时,必须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间距应大于0.3m。
(3)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其间距应大于0.lm。
高压与高压、低压与低压电缆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05m。
3.2.5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缆与电器设备连接,必须使用与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相符合的接线盒。
电缆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或线鼻子与电器设备连接。
(2)在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内,电缆之间若采用接线盒连接时,其接线盒必须是防暴型。
高压低绝缘电缆接线盒内必须灌注绝缘充填物。
3.3电器与保护3.3.l瓦斯隧道内的低压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油断路器、带油的启动器和一次线圈为低压的油浸变压器。
3.3.2瓦斯隧道照明灯具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已衬砌地段的固定照明灯具,可采用Exd II型防爆照明灯;(2)开挖工作面附近的固定照明灯具,必须采用Exd I型矿用防爆照明灯;(3)移动照明,必须使用矿灯。
3.3.3隧道内高压电网的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得大于20A。
3.3.4瓦斯隧道内禁止高压馈电线路单相接地运行,当发生单相接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低压馈电线路上,必须装设能自动切断漏电线路的检漏装置。
3.3.5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内的局部通风机和开挖面的电器设备,必须装设风电闭锁装置。
当局部风机停止运转时,应立即自动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区段的一切电源。
3.3.6为了防止地面雷电波及隧道内引起瓦斯爆炸,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隧道内的供电线路,必须在隧道口处装设避雷装置;(2)由地面直接进入隧道内的轨道和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隧道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集中接地;(3)线路必须在隧道口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
3.3.7隧道内36v以上的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都必须有保护接地,其接地电阻值应满足下列要求:(l)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2Ω;(2)每一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与接地网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的电阻值不得大于1Ω。
3.4作业机械3.4.1隧道内非瓦斯工区和低瓦斯工区的电气设备和作业机械可使用非防爆型,其行走机械严禁驶入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
3.4.2隧道内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的电气设备和作业机械,必须是矿用防爆型。
3.4.3蓄电池机车及矿灯的充电房,应离开洞口50m以上,因条件限制,只能设在洞内时,必须有专门的通风系统。
4、钻爆作业4.1一般规定4.1.1高瓦斯工区及瓦斯突出工区必须采用安全防爆型机电设备。
4.1.2瓦斯隧道应建立专门机构进行通风、防突、防爆及瓦斯检测工作,设置消防设施,高瓦斯工区及瓦斯突出工区应配备救护队。
4.1.3施工作业及管理人员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爆破、电工、瓦检等特种作业人员应须持证上岗。
4.2钻爆作业4.2.1瓦斯工区钻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l)开挖工作面附近20m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大于1.5%;(2)必须采用湿式钻孔;(3)炮眼深度不应小于0.6m。
4.2.2瓦斯工区装药与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爆破地点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2)爆破地点20m内,矿车、碎石、煤渣等物体阻塞开挖面不得超过1/3;(3)通风风量足,风向稳,局扇无循环风;(4)爆眼内煤、岩粉清除干净;(5)爆眼封泥不足或不严不应进行爆破。
4.2.3瓦斯工区的爆破作业必须采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的含水炸药。
4.2.4瓦斯工区必须采用电力起爆,并使用煤矿许用电雷管,严禁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
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ms。
4.2.5瓦斯工区采用电雷管起爆时,严禁反向装药。
采用正向连续装药结构时,雷管以外不得装药卷。
在岩层内爆破,炮眼深度不足0.9m以下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l/2;炮眼深度为0.9m以上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2/3。
在煤层中爆破,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
所有炮眼的剩余部分应用炮泥封堵。
炮眼应用水炮泥和粘土炮泥。
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填满封实。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泥。
4.2.6爆破网络和连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必须采用串联连接方式,线路所有连接接头应相互扭紧,明线部分应包覆绝缘层并悬空.(2)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若必须在同一侧时,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间距;(3)母线应采用具有良好绝缘性和柔软性的铜芯电缆,并随用随挂,严禁将其固定,母线的长度必须大于规定的爆破安全距离;(4)必须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5)严禁将瞬发电雷管与毫秒电雷管在同一串联网路中使用。
4.2.7电力起爆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做为起爆电源,一个开挖工作面不得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4.2.8在非瓦斯突出工区进行爆破作业时,爆破15min后应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瞎炮、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