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工贸行业企业退出安全监管的通知(2020)
2024年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24年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总结2024年是我国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关键一年。
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安全监管工作逐步取得了新的进展和突破。
本文将对2024年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总结,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一、整体情况总览2024年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果。
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完善安全监测和执法制度,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工贸行业的安全水平和整体生产效益。
二、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亮点(一)强化责任意识,实施全员安全责任制在2024年,我们加强了对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健全了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企业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日常经营管理中,并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同时,在员工中普及安全意识培训,使每个员工都能够理解和履行自己的安全责任。
(二)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2024年,我们加强了对工贸企业的监督执法工作。
通过加强巡查力度,规范安全评估和检测流程,加大对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了企业遵守安全法规的意识。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加强了安全监测和预警工作,通过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在2024年,我们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我们制作了安全教育宣传片,举办了安全知识竞赛,开展了安全培训讲座等。
通过这些活动,我们向员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了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为工贸行业的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尽管我们加大了对企业的安全督导力度,但仍然有一些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他们往往把安全生产当成一项“琐事”,不重视安全教育培训,不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这些问题的存在,给工贸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7.09•【文号】安监总管四[2012]93号•【施行日期】2012.07.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2〕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针对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多发的状况,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防范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2012年7月中旬至12月,在全国集中组织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的必要性和工作目标(一)必要性。
有限空间包括封闭、半封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和地上有限空间等。
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存在缺氧窒息、气体中毒、爆炸等危险。
2011年全国工贸企业发生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15起、共死亡57人,分别占工贸企业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7.5%和35.0%;2012年以来发生较大事故10起、共死亡37人,分别占工贸企业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7.0%和37.0%,同比分别上升66.7%和76.2%。
这些事故暴露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不到位。
二是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扎实,作业人员缺乏有限空间作业基本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是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在未对作业现场进行通风,未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没有防护人员监护的情况下组织作业。
四是防护用品配备不足,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自救器、防毒面具等防护装备和气体检测监控仪器。
(安全生产)2020年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

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29号)内容,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作出分类标准。
冶金 (02)有色 (03)建材 (05)机械 (07)轻工 (24)纺织 (42)烟草 (45)商贸 (46)冶金行业一、炼铁:指用高炉法、直接还原法、熔融还原法等,将铁从矿石等含铁化合物中还原出来的生产活动。
二、炼钢:指利用不同来源的氧(如空气、氧气)来氧化炉料(主要是生铁)所含杂质的金属提纯活动。
三、黑色金属铸造:指铸铁件、铸钢件等各种成品、半成品的制造。
四、钢压延加工:指通过热轧、冷加工、锻压和挤压等塑性加工使连铸坯、钢锭产生塑性变形,制成具有一定形状尺寸的钢材产品的生产活动。
五、铁合金冶炼:指铁与其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金属或非金属元素组成的合金生产活动。
有色行业一、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指通过熔炼、精炼、电解或其他方法从有色金属矿、废杂金属料等有色金属原料中提炼常用有色金属的生产活动。
(一)铜冶炼:指对铜精矿等矿山原料、废杂铜料进行熔炼、精炼、电解等提炼铜的生产活动。
(二)铅锌冶炼(三)镍钴冶炼(四)锡冶炼(五)锑冶炼(六)铝冶炼:指对铝矿山原料通过冶炼、电解、铸型,以及对废杂铝料进行熔炼等提炼铝的生产活动。
(七)镁冶炼(八)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二、贵金属冶炼:指对金、银及铂族金属的提炼活动。
(一)金冶炼:指用金精(块)矿、阳极泥(冶炼其他有色金属时回收的阳极泥含金)、废杂金提炼黄金的生产活动。
(二)银冶炼:指用银精(块)矿、阳极泥(冶炼其他有色金属时回收的阳极泥含银)、废杂银提炼白银的生产活动。
(三)其他贵金属冶炼三、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指钨钼、稀有轻金属、稀有高熔点金属、稀散金属、稀土金属及其他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活动,但不包括钍和铀等放射性金属的冶炼加工。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20)-国发〔2020〕13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20)正文:----------------------------------------------------------------------------------------------------------------------------------------------------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29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现予公布。
另有20项有关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
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并加强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9项)2.国务院决定下放审批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4项)国务院2020年9月13日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9项)序号事项名称审批部门设定依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1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核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取消许可后,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通信管理局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1.在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时,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落实股比限制要求情况进行严格把关。
2.加强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监测,督促其按要求报送有关信息。
3.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4.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2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取消许可后,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1.严格执行铬化合物生产的产业政策,发现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属于禁止或者限制类项目的,要按照规定及时处置。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专项评估整治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专项评估整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2.13•【字号】陕安委办〔2020〕12号•【施行日期】2020.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专项评估整治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办,省级有关部门,各粉尘涉爆企业:现将《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专项评估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2月13日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专项评估整治方案近年来,我省持续开展了工贸行业粉尘涉爆安全专项整治,有效提升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
但是,仍然存在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对粉尘涉爆工作不重视,对粉尘爆炸危害性认识不足,对所属行业领域涉粉防爆企业底数不清的情况;部分企业对粉尘涉爆安全整治工作不到位,事故隐患整改不彻底,规章制度不完善,防爆设施不配套,现场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和粉尘清扫等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为巩固工作成果,有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依据《粉尘涉爆安全规程》(GB15577)等有关标准规定和《国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工贸行业粉尘涉爆安全风险专项评估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应急厅函〔2019〕91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巩固粉尘涉爆安全风险专项评估整治工作成果,全面辨识粉尘爆炸风险,按照《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深入排查治理粉尘爆炸事故隐患,建立双重预防长效机制,加大安全风险评估整治力度,彻底消除工贸企业粉尘涉爆作业场所各类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从3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3.29•【文号】安监总管四〔2016〕31号•【施行日期】2016.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现将《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征,************,电子邮箱:*******************.cn)。
安全监管总局2016年3月29日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工贸行业领域宽、企业数量大、从业人员多,安全基础薄弱。
近年来,工贸行业企业中存在的较大危险因素成为诱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根源。
易燃易爆粉尘、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液氨等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
为提高工贸行业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自2016年至2020年在工贸行业,主要是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6个行业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中,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源头管控、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抓基础建设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的责任和措施逐级落实到企业岗位,抓实抓细,促进企业提升企业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
山东省安全生产创新举措试题(A卷)

山东省安全生产创新举措试题(A卷)一、单选题(每题4分)1.《关于切实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的意见》要求,凡发生()的,一律倒查企业培训责任并依法依规追究企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单选题] *A.较大事故B.重大事故C.特别重大事故D.死亡事故(正确答案)2.《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指出,在全年其他节假日或各种情况停工停产的,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人员思想状况、设备设施状态等情况,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好开工“第一课”是。
[单选题] *A.复产复工前(正确答案)B.停产停工前3.《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
[单选题] *A.生产经营单位(正确答案)B.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C.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D.安全生产管理机构4.以下不属于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021年集中攻坚重点整治企业的是:() [单选题] *A.钢铁联合企业B.有色金属冶炼企业C.铝镁粉尘企业D.交通运输企业(正确答案)5.《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单选题] *A.部门负责人B.分管负责人C.安全总监D.主要负责人(正确答案)6.()年我省开始积极推行安全总监制度。
[单选题] *A.2019 年B.2020 年C.2021 年(正确答案)D.2022 年7.《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要求,安全生产领域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或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为(),公示期间不予修复。
[单选题] *A.1 年B.2 年C.3 年(正确答案)D.4 年8.《关于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单位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要求,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是()、减少事故损失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环节。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7.08•【字号】沪应急执法〔2020〕69号•【施行日期】2020.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沪应急执法〔2020〕69号各区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在沪和地方国有企业等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本市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及《上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沪安委会〔2020〕8号)相关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不断强化精准执法,推动相关企业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全面消除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企业安全本质度和风险管控能力显著提升。
——全面推动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金属冶炼企业和其他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自主安全管理能力显著提升。
——全面摸清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现状,建立健全动态监管执法台帐,分类制定监督检查指导手册,监督检查精准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一)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
在2018年度、2019年度粉尘涉爆企业核验工作的基础上,跟踪掌握全市粉尘涉爆企业数量变化、经营状态,持续做好粉尘涉爆企业“一企一档”更新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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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工贸行业企业退出安全监管的通知(2020)
各镇人民政府,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科学界定冶金等工贸行业范围,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应急管理部重新修订了《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应急厅〔2020〕17号),2019年1月31日应急管理部《关于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正式发布。
按照应急厅〔2020〕17号文件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贯彻落实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函》文件精神,部分工贸企业不再属于八大行业的监管范围,应退出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管,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划归经信局:
安徽龙港船舶制造有限公司(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业)
划归商务局:
安徽中和食品有限公司(畜类屠宰)
划归农业农村局:
安徽德隆禽业有限公司(禽类屠宰)
安徽宏海畜禽制品有限公司(禽类屠宰)
安徽飞越禽业有限责任公司(禽类屠宰)
安徽省和县恒兴米业有限公司(农副产品初加工业)
和县金城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农副产品初加工业)
安徽阳光面粉有限责任公司(农副产品初加工业)
和县翠微斋食品有限公司(农副产品初加工业)
和县西埠镇大响粮油有限公司(农副产品初加工业)
和县谷香米业有限公司(农副产品初加工业)
和县万谷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农副产品初加工业)
和县香泉镇利民粮油厂(农副产品初加工业)
和县善厚米业有限公司(农副产品初加工业)
和县陶店米业有限公司(农副产品初加工业)
和县善丰米业有限公司(农副产品初加工业)
以及其他各类涉农初加工企业。
2020年5月22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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