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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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东莞市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东莞市医保异地就医报销⽐例东莞市医保异地就医报销⽐例1.转院参保⼈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连续住院(出院后次⽇内办理⼊院)且符合转院规定的,连续计算起付标准,按转诊前后最⾼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确定,统筹⽀付⽐例不需下调。

按规定由市内⾸诊定点医疗机构转院到市外医疗机构的,转院前后分别计算起付标准,统筹⽀付⽐例按下表:转院条件转⼊医疗机构降低统筹⽀付⽐例(百分点)1.属本市⾸诊医疗机构多次检查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需转往上级或专科医疗机构诊治;2.病情严重且本市⾸诊医疗机构⽆条件(⽆设备或技术等)进⾏的检查治疗项⽬或⽆⾜够条件诊治抢救,需转往上级或专科医疗机构诊治。

3.诊断明确、经过治疗病情稳定转⼊恢复期的可转往下级或专科医疗机构诊治。

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本省省会三级医疗机构0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其他医疗机构15未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30因患恶性肿瘤,已在市外医疗机构进⾏住院放、化疗或⼿术治疗且需在该医疗机构继续进⾏住院治疗的参保⼈,可凭该医疗机构进⾏住院放、化疗或⼿术治疗的有关诊治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市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按转院⽀付相关待遇。

2.⾃⾏就医参保⼈未经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或未按规定转院、未按规定申请异地就医登记备案,⾃⾏选择其他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按以下情形降低⽀付⽐例:就医⾏为就医地点降低统筹⽀付⽐例(百分点)未经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未按规定转院、未按规定申请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本省省会三级医疗机构15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30未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40在医疗机构⾼收费病区住院的,参保⼈如能提供与普通病区费⽤差价的,则按普通病区收费标准计报;不能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基⾦各段⽀付⽐例减少40个百分点。

3.急诊抢救参保⼈因急、危重病就近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发⽣的住院基本医疗费⽤,可按在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待遇标准⽀付。

东莞社保报销流程图-东莞社保报销比例

东莞社保报销流程图-东莞社保报销比例

东莞社保报销流程图:东莞社保报销比例
东莞社保报销流程图
东莞重大疾病医保报销
【报销项目】:住院费用、特定门诊费用
一、起付标准:3万元。

二、报销比例:
1、超过起付标准,不足或等于10万元:60%;
2、超过起付标准,超过10万元:70%。

三、报销限额:
1、参保时间满2个月不足6个月:10万元;
2、参保时间满6个月不足1年:15万元;
3、参保时间满1年不足2年:20万元;
4、参保时间满2年不足3年:25万元;
5、参保时间满3年以上:30万元。

【温馨提示】:
1、20XX年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报销起付标准由3.5万元下降为3万元。

2、参保人因意外伤害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大病报销资金按规定支付。

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等参保社会医疗保险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医疗费用依法由第三人
负担的,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大病保险资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东莞社保报销流程图。

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目录及限额标准

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目录及限额标准

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录及限额标

对于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录及限额标准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注:
①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指符合基本⽤药、诊疗项⽬、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特定门诊病种⽬录和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等各项规定的特定门诊医疗费⽤。

②⽀付⽐例: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按75%(按⽉领取⾦的参保⼈按80%)核付。

③参保⼈患两种以上(含两种)特定门诊病种疾病,其年度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以其中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较⾼的⼀种确定并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500元/年。

上述内容来源于店铺⼩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店铺律师。

最新2023年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最新2023年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最新2023年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根据最新的2023年医疗保险政策和规定,以下是医疗保险报
销的最新标准:
1. 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类型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会有所不同。

具体的比例标准如下:
- 门诊费用:80%的费用可报销,自付部分需由个人承担。

- 住院费用:85%的费用可报销,自付部分需由个人承担。

- 药品费用:根据医疗保险目录中的药品分类,报销比例在70%至100%之间不等。

2. 报销限额:根据不同的医疗项目和疾病类型,报销限额也会有所不同。

具体的报销限额如下:
- 门诊病例:根据疾病分类和治疗项目确定不同的限额,具体
标准请参考医疗保险目录。

- 住院病例:根据疾病分类和住院治疗时间确定不同的限额,
具体标准请参考医疗保险目录。

3. 报销流程:在享受医疗保险报销的过程中,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 就医时,务必在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并准备好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费用。

- 在就医后的一定期限内,将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费用提交给社保局或相关保险机构。

- 医疗机构将根据审核结果进行报销,将报销款项直接打入个人的银行账户。

请注意,以上仅为最新的2023年医疗保险报销标准的概要介绍,具体的标准和规定仍以医保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

在享受医疗保险报销时,建议您仔细查阅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当地社保局或保险机构,以确保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报销待遇。

谢谢!。

2020年东莞医保缴费及报销比例标准表

2020年东莞医保缴费及报销比例标准表

xx年东莞医保缴费及报销比例标准表xx年东莞医保缴费及报销比例标准表xx年5月26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基本缴费费率的请示》,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费率阶段性下调0.5%的措施延续至20XX年年底;同时,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同步下调0.5%。

下面就为大家了xx年东莞医保缴费及报销比例标准表,仅供参考!具体是: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费率阶段性下调0.5%,即企业单位缴费费率从2.3%下调到1.8%;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中由市、镇(街)财政补贴部分下调0.5%,即财政补贴费率从1.5%下调到1%。

执行期限是xx年7月至20XX年12月。

近年来,国家和省出台了多项降低费率、减轻企业负担的措施。

根据省、市相关通知的的要求,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以减轻企业运营成本,要求各地将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控制在5.5%左右。

根据《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规定,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按“多方筹资,财政补贴”的原则,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3%的费率建立全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各类参保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及财政补贴比例为: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缴费费率为单位2.3%、个人0.5%、市和镇(街)财政共补贴0.2% (灵活就业人员除财政补贴部分以外,全额由个人负担);以城乡居民(含学生)身份参保的,缴费费率为个人1.5%,市和镇(街)财政共补贴1.5%。

执行上述阶段性降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后,东莞市用人单位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费率仅为1.8%。

事实上,东莞市自xx年7月起至xx年6月,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已连续四年执行阶段性降低费率,用人单位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一直保持在1.8%,已经提前达到了省要求,且降低的幅度大大低于省要求的标准,减轻了企业和财政补贴负担。

目前,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作状况良好,参保人各项待遇按规定得到充分落实。

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一、医疗保险基本原则1.统一组织: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确保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

2.全员参保:所有在东莞市用工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均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员参保制。

4.统一标准: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一的待遇和规定,确保职工享受到公平、公正的医疗待遇。

二、医疗保险待遇1.医疗费用:职工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可以报销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费用、药品费用、住院费用等。

2.医疗服务:职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可以选择指定医疗机构,也可以自行选择医疗机构。

但指定医疗机构的费用报销比例会高于自行选择医疗机构的费用报销比例。

3.大病保险: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还包括大病保险。

职工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如果确诊为大病,可以享受更高的费用报销比例和更多的报销金额。

三、资金筹集和管理1.缴费比例: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职工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缴费各一半。

2.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具体计算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资金管理:东莞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确保基金的安全、稳定和有效使用。

四、保险制度监督1.监督机构: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市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2.经办机构:东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具体的保险业务操作和经办工作。

3.审核机构: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使用费用的审核由专门设立的审核机构负责,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五、法律责任对于违反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经济赔偿和法律追诉等。

总结《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旨在保障东莞市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确保职工在就医过程中的费用得到合理的报销和补偿。

这将对提高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增强职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同时,该规定也规定了相关的责任和制度措施,以确保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和监督管理。

医保分几种类型报销比例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医保分几种类型报销比例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医保分几种类型报销比例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单位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要根据住院费用确定,一般一千三百元到三万元之间,十万元到三十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百分之八十五。

职工医保报销范围包括挂号费、出诊费等。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2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2 1、门诊报销比例标准(1)如果你在当地的村中心卫生室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60%,并且属于医保就医范围的,每次看病就医的药费有限制,限制在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如果你在当地的镇卫生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40%,每次看病所需要的各项检查费以及手术费限额在50元,处方药费限额在100元;也就是说你开的医药费如果在200-500元之间,只能报销到100元。

(3)如果你在当地的二级医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如果你在当地的三级医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标准(1)辅助检查药费报销比例标准: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报销200元;也就是说如果拍片需要400元,但是较终报销的时候只能报销200元。

(2)手术费报销比例标准: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3)住院各级医院报销比例标准:镇卫生院报销比例是6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是4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是30%。

3、大病报销比例标准(1)如果你在当地参加了医保缴费的,大病报销比例一次性或者全年全年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将分段进行补偿,如果医疗费用花费在5001-10000元补偿标准为65%,如果医疗费用花费在10001-18000元补偿标准为70%。

(2)如果你在当地参加了医保缴费的,大病报销比例一次性或全年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将分段进行补偿,如果医疗费用花费在5001-10000元补偿标准为65%,如果医疗费用花费在10001-18000元补偿标准为70%。

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35号

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35号

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35号)《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市长袁宝成东莞市人民政府2013年9月12日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实行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政府建立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住院统筹”和“社区门诊统筹”相结合的形式。

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的建立遵循城乡一体、全民医疗保障的原则;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水平必须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本医疗保险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实施,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支付。

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收入水平、医疗消费水平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标准和支付标准等作相应调整。

市人民政府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应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同步推进,以基本医疗保险推动医药卫生体系完善,促进医药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六条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主管并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具体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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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在选定定点社区服务机构就诊或转诊到本镇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可以报销70%;
2、转诊到镇定点医院门诊部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就诊,可以报销60%;
3、转诊到市内三级定点医院门诊就诊,可以报销50%;
4、转诊到其它医疗机构就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5、在本镇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抢救,可以报销70%;
6、直接到市内医疗机构门诊抢救,可以报销60%。

如发生在选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外可以报销70%。

东莞医疗保险报销限额
从2016年起,社会医疗保险部分待遇标准提高啦!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局获悉,调整后的年度基本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30万元,提高部分的支付比例按原基本医疗费用15万元以上段标准执行。

此外,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有关支付比例也有所调整。

市社保局向媒体通报称,目前东莞市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已经达到省规定的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9个月以上的水平。

调整部分待遇标准,不影响医保基金稳定运行。

东莞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一、社区门诊报销范围: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
2、因抢救到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转诊到定点医院门诊部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的;
4、使用《关于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
【提示】:上述内容只要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均属报销范围。

二、住院医疗报销范围:因疾病住院发生的在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

三、特定门诊报销范围:医疗费用在病种医疗费用限额及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

四、生育医疗报销范围:缴费满12个月以上,符合计划生育的,定额计发生育医疗费。

五、其它报销项目:东莞市社会社会保险药品目录、社保诊疗项目范围、市社保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详细内容可进入东莞市定点医疗
机构查询服务页面下载。

东莞医疗保险报销条件
1、参保并正常缴费(指到出院时仍处在参保缴费状态)且待遇审核期满(以单位身份参保缴费满30天,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满6个月)。

2、病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

3、资料完备。

东莞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首先参保人凭上述资料到选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挂号处办理挂号手续。

2、然后接诊医务人员按有关规定核实参保人身份后,为参保人提供门诊诊疗服务。

3、最后参保人到选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收费处办理社保现场结算报销。

【备注】:参保人在办理社区门诊报销时需进行社保卡密码验证。

密码验证通过后,才可完成现场结算报销。

东莞医疗保险报销材料
参保人在联网定点医院住院,可在定点医院办理社保入院登记和出院现场结算。

因故不能办理现场结算的,出院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并于出院后30天内持下列资料到社保部门办理住院医疗待遇申领手续:
1、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2、住院收费收据(发票)原件;
3、医疗收费汇总明细清单原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
5、出院小结复印件;
6、入院前门诊病历复印件;
7、《东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住院信息确认书》(限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已办理社保登记但因电脑故障等未能办理现场结算时提供);
8、《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批复意见》及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限2010年1月1日后办理异地就医登记者)或《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外地居住(工作)人员申报表》复印件(限2010年1月1日前办理异地就医登记者);
9转院证明原件(限转院者);
10、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正反两面);
1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限所持社会保障卡不具备金融功能的参保人提供);
13、商业保险或民事赔偿处理结果复印件;
14、涉及第三方责任事故的,需提交事故证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报警回执复印件和公安证明原件等);
15、社保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16、如在定点医院已办理社保登记但因电脑故障等未能办理现场结算的,除上述资料外,应由定点医疗机构在收费收据背面写明未能结算原因并加盖收费专用章;如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但未办理社保登记的,除上述资料外需另附书面说明一份。

注: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并须提供原件备查,以上材料参保人需留存的,应在申领前自行复印。

东莞少儿医保报销比例
新生儿参保的待遇如何?东莞没有专门的少儿医保制度,而是实施城乡一体化保险体系,参保人无论年龄、身份,只要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都按统一的标准缴费,享受相同的待遇。

基本险和大病险的最高支付限额是根据参保人连续参保缴费时间确定的。

以新生儿参保不足6个月的情况来说,住院及特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1万元;个别严重的疾病,还可以同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年度最高报销金额为10万元。

新生儿参保后,如何报销?监护人一定要保管好相关医疗费用的票据,参保后60日内,携带资料到所在的社保分局窗口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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