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信仰的象征
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仿真模拟卷(四)(解析版)

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仿真模拟卷(四)一、现代文阅读(35分)(一)现代文阅读Ⅰ(本题共5小题,19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材料一:管子曰:“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法之盛衰关乎政之治乱,良法向来是治国之重器、善治之前提。
从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法经》问世,到代表中国古代历史上最高立法水平的《唐律疏议》出台,再到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彰显了中华民族对法治的不断探索和追求。
民法典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
它的诞生宣告中国迈入“民法典时代”。
可以说,编纂民法典是我国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是我国法律传统和法治信仰的生动写照,映射出中华民族在法治道路上的不懈奋进。
在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中,曾10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建议,可以说,民法典诞生的过程就是充分尊重民意的过程。
遵循同样的逻辑,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不管是遇上高空坠物,还是碰到遗产纠纷,抑或遭遇隐私泄露,都需要从民法典中找到解决问题的依据。
只有全体社会成员以民法典为遵循,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才能让民法典真正成为老百姓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
(摘编自阿斯力格《以民法典实施提升“中国之治”》) 材料二:民法典是一部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大法。
民法典的精髓和要义就在于“民”字,坚持以民为本、以民为上的立场,饱含爱民、护民、利民、惠民的情怀,促进民权保障、民生改善、民业兴旺、民心和顺、民风文明,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公平感、获得感、幸福感。
民法典秉持对人的全生命周期保护理念,确立或完善了胎儿利益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保护、老年人利益保护、死者利益保护等规则,形成了从摇篮到坟墓、从抽象人到具体人的全方位保护体系,为人民安居乐业编织了立体化的安全保障网。
如何让法治成为信仰

完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权利
健全法律体系
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制定符合社会发展的法律,保障公民的合法 权益。
强化法律实施
加强法律的实施和执行力度,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完善司法救济
为公民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渠道,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加强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司法独立
01
确保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和个人的干涉。
维护社会稳定
法治信仰有助于维护社会 稳定,使人们能够在一个 和谐、有序的环境中生活 和发展。
法治信仰的内涵
01
02
03
04
法律至上
法治信仰强调法律的至高地位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凌驾
于法律之上。
公正平等
法治信仰要求公正和平等对待 所有人,不因地位、权力或财
富而有所偏袒。
人权保障
法治信仰强调尊重和保护人权 ,确保每个人的自由、尊严和
全感。
05
当前我国在培养法治信仰 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
析
存在的问题
法律知识普及程度低
我国公民普遍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对法律条款和法律原则的 理解不足。
法律意识淡薄
许多公民在日常生活中缺乏对自身权益的维护意识,对法律权利和 义务的认识不清。
法治观念不强
一些公民对法治的信仰程度不够,对法律制度的信任度和尊重度不 足。
法治能够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 救济途径,促进公平正义的实 现。
03
如何培养法治信仰?
从小培养法治意识
家庭和学校是培养法治意识的重要场所。家长和教师应当注重培养孩子的法治意识 ,让他们了解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以及违法行为的后果。
通过日常生活中的小事,让孩子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如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破 坏公共财物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髓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髓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2013-01-14 15:04阚敬侠【大中小】【我要纠错】【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治国理政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法治在国家政治伦理方面的集中体现,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是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纲领,确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根本保证是全面实施宪法,应当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关键词】价值观;道德;伦理;法治;宪法;信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髓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我看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确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创新,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又一里程碑,其精髓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治国理政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法治在国家政治伦理方面的集中体现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同时,社会的急剧发展变化也产生了许多深层次社会矛盾。
如何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推向前进,如何解决我国社会现存矛盾和问题,自2004年以来,我国社会理论界、思想界进行了激烈争论。
有人否定改革开放,主张回到“文革”时期和以前的老路;有人主张进一步改革开放,走西方资本主义道路;有人出于维护既得特权利益、害怕人民群众获得更加广泛的民主权利而明里暗里抵制进一步改革开放;有人认为中国应当学习北欧的社会民主主义道路;有人甚至提出以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指导社会主义,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因此,中国举什么旗、走什么道路,是党的十八大必须回答的核心课题。
一个国家的旗帜,一个社会的发展道路,既是一个政治问题,又是一个价值观问题,是一个政治价值观即政治伦理问题。
政治道路、政治制度、政治理论,是成文的规则,而作为政治伦理的价值观,则是人们内心的政治信仰。
因此,十八大的重要使命,就是通过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而确立全体国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信仰。
法治信仰的古句

法治信仰的古句
以下是一些体现法治信仰的古句:
1.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2.国无常强,无常弱。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3.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4.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操持不正则听治不可以独,听治不可以独故在
乎得人心。
5.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6.一切皆须循名而责实,盖天下之至难者,名实相符也。
7.立宪政体,取决公论;违宪审查,必使具结。
8.有道之国,以法治国;有道之君,以法治民。
9.立法以典民之情而求无不喻也,明法以喻民之知而宰制万物。
10.法无古今,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耳。
法律信仰的法治意义及其实现条件

法律信仰的法治意义及其实现条件阮富坚【期刊名称】《大众科技》【年(卷),期】2016(018)008【摘要】法律信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
文章论述了法律信仰的法治意义,并对其实现条件在主体意识、制度保障、文化因素、法律条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与探讨。
%Legal belief is the foundation of building the socialist country governed by law. The article discusses the law meaning of legal belief, and gives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and discussion on realization conditions in the part of subject consciousness, system security, cultural factors, legal conditions and other aspects.【总页数】2页(P148-149)【作者】阮富坚【作者单位】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南宁 53002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0.0【相关文献】1.反思中国化的法律信仰——法律信仰命题的再商榷 [J], 崔雪丽2.法律信仰教育对预防青少年重新犯罪的重要性——预防重新犯罪视角下的青少年法律信仰教育 [J], 王学梅;贺志明3.法律信仰的中国土壤——法律信仰的基础性分析 [J], 王荔4.论法律信仰的培植--基于我国公民法律信仰缺失的语境 [J], 林培晓5.后乡土社会与法律信仰:我国乡土社会法律信仰培育路径探析 [J], 王文奎;申毛毛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演进理路与生成逻辑

2022第5期·总第583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谈论过法治建设的“信仰”:“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全社会要信仰法律”“信仰法治、坚守法治”“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其指向的“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包含了对“宪法”“法律”和“法治”的价值追求与实践理性,是法治中国化土壤下的信仰重塑,能够激发所有人对社会主义法治忠诚和遵从的普遍意愿。
为什么“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可以成为中国语境下法治的信仰选择?在不同的法治建设时期我们是如何选择“信仰”的?一、法制建设新时期下的“法律信仰”改革开放初期,面对法律相对欠缺的局面,我国法制建设重心放在加快立法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以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的建设目标。
在此政策背景下学界开始关注法律信仰理论,学者所持观点各异,其核心争议点主要围绕法律信仰的“法律”指向、法律的可信仰性、法律信仰是不是伪命题等展开。
在实务界处于法制建设探索时期,从学理角度去讨论围绕法律信仰引发的争议焦点,有助于理解法律信仰的根本成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2020年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课题: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政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民法典精神原则融入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20JDSZK137)和浙江省教育厅2020年度科研项目“民法典精神融入高职思政课教学研究”(Y20204512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尹禹文,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摘要: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经历了三次法治目标的飞跃。
“法律信仰—法治信仰—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演进理路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过程中从现代国家建构到普遍法治建设再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进程中国家经验积累和政治认同的结果。
法律信仰体现了现代国家建构中国家规范的核心地位,法治信仰从价值维度、目标维度和实践维度三方面对法律信仰实现了超越,社会主义法治信仰以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理论逻辑、文化传统和文化自觉的历史逻辑以及坚持党的领导的实践逻辑来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社会共同体的价值取向和未来期待。
如何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
作为政法的一名学生,很快我就想到了“法治信仰”,这是出自政法的“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这16个字也是西法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规格。
当然,16字精神也是很深刻体现了我校“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校训,这对一代一代的政法人我们有很好的敦促作用。
通过一个学期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我们更加深入地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基本内容、基本要求。
尤其是从内容上来说,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
对于这些内容的学习,我进一步地加深了对法治信仰的认识,并产生了一定的思考。
应该说,从宏观层面来看,党的十八大报告已经是概括的非常到位了。
就是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这都是报告的原文,全部摘抄了,因为概括的很精到,所以不便修改,更加重要的是跟法治信仰这个主题是相关的。
当然,上面的是当从高度上概括了法治社会的建立与维护,这里我就再从主管方面谈谈我的简单认识。
主要是从简单的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来进行分析。
○1法治信仰是什么?用一种充满激情与理性的口吻来表达,法治信仰就是社会主体对法理性认识基础上油然而生的一种神圣体验,是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是以理性为基础的主体对法律全身心的理性化了的法的激情和激情化了的法的理性。
法院做好廉政的重要意义

法院做好廉政的重要意义
法院做好廉政工作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1. 维护司法公正:廉政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一个廉洁的法院能够确保法官不受金钱、权力或其他不当影响,独立、公正地审理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 保障公众利益:法院是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的重要机构,其决策和判决直接影响到公众的利益。
通过廉政建设,可以防止法院内部出现腐败行为,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树立法治信仰:法院是法治的象征,其廉政程度直接影响公众对法治的信心。
一个廉洁的法院能够增强公众对法治的信任和尊重,促进全社会形成法治文化。
4. 提高司法效率:廉政可以有效预防法院内部的腐败行为,减少权力滥用和资源浪费。
这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5. 建设法治社会:法院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其廉政建设对于推动全社会的法治建设具有示范作用。
一个廉洁的法院可以为其他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树立榜样,引领全社会形成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法院做好廉政工作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公众利益、树立法治信仰、提高司法效率和建设法治社会的关键。
这有助于增强法院的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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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在首席大法官塔夫托的游说之下,美国国会同意修建一座最高法院永 久住所。雄心勃勃的塔夫托委托建筑师基尔勃特设计大楼时,叮咛其要设计出一座“具有与 作为最高法院永久住所相匹配的尊贵和名望的建筑”。塔夫托是一位传奇人物。此君可大有来
头,曾做过一任总统,但对众人梦寐以求的总统宝座,却兴趣索然,任期内好像也无多大建 树,而对大法官之职情有独钟,孜孜以求地想做大法官,在卸任总统后,被继任总统提名为 首席大法官,终于如愿以偿,踌躇满志地圆了大法官之梦。既然他对大法官职位孜孜以求和 如此珍视,猜想其在游说国会同意建造法院大楼时必定不遗余力。可惜未能等到大楼完工, 他就驾鹤西归。大楼于1932年破土动工,1935年竣工。至此,最高法院结束了漂泊 生涯,终于有了自己的“家”。
法治土壤的产物
美国最高法院大楼无疑是其独特的社会背景和深厚的法治土壤的产物,也是其有机 组成部分。美国法律文化既与欧陆法治一脉相承,又有自身的脱胎换骨之处,可谓风光独具。 林肯曾有一句名言,美国是“一个由法律家组成的国度、为法律家所控制的国度和为法律家 而存在的国度”,法律与法律家根深蒂固地根植于美国社会。例如,美国的独立宣言实际上是 法律家对英王违反其与殖民地之间的契约的一种控诉如此不朽的政治文献恰恰是按照追究 违约责任的法律思路写就的,其宪法也是始作俑者的法律家所构想的一种“法律的而不是 人的”政府的蓝图。在美国,从总统到警官,无论什么样的政府官员,在作出决定时都要遵 循公平和公开的程序,以可接受的方式公布其命令,并在不偏不倚的法官面前为自己的行为 申辩。最高法院大楼无疑是诸如此类的社会背景和法律文化的司法文化写照。无怪乎,在1 932年10月13日举行的奠基仪式上,首席大法官胡戈斯信誓旦旦地说道:“合众国长 存,这是其信仰的象征。”这足见最高法院对其大楼寄予期望之殷切,也说明其自始即具有超 越办公场所的深刻寓意。
为与近在咫尺的国会大厦相协调,大楼选用了科林斯式建筑风格。现任最高法院首 席大法官伦奎斯特(就是参议院审理弹劾克林顿总统一案中担任“审判长”的那位)在其《最 高法院》一书中,对最高法院大楼作出了以下简要描述:“(西)大门的圆形门廊之下是通 往最高法院大楼的入口,两尊巨型大理石坐像坐落两侧。圆形门廊由16根科林斯式巨型大 理石圆柱拱立起来。圆柱之上的门楣中镌刻着众所周知的一行大字:‘法律面前司法平等’。 大门的上部是一组浅浮雕雕塑。大楼给人的总体印象是一座宏大的希腊白色大理石神殿。”大 楼的总体设计理念是,使大楼的规模与最高法院的名望和尊贵相匹配,体现司法为平等、独 立的合众国政府机构,并作为“最高层次的国家司法理想的”象征。约城商业交易大厦。1790年美国迁都费城,最 高法院随之迁往,先定居于州政厅独立厅,后又迁至市政厅。现在这些地方都辟为国家 纪念建筑,最高法院法庭按原样摆设,在游览时有讲解员作生动形象的讲解。我曾经身临其 境地感受过。1800年联邦政府迁至永久首都华盛顿,最高法院又随之迁移。在这个恪守 法律规定的年轻国家,却因当时没有为最高法院提供办公大楼的宪法规定,最高法院只好在 国会大厦借住下来,过起“寄人篱下”的漫长日子。不过,最高法院绝未因“寄人篱下”而 仰人鼻息,像对奠定最高法院宪法地位有里程碑意义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就是不卑不亢的 马歇尔大法官,在“寄人篱下”时创造的充满智慧的杰作。他在该案的著名判决中历史性地 确立了司法审查特别是违宪审查制度,宣示了法院对宪法和法律拥有最终解释权,可以 宣布违宪的联邦和州立法无效,更不用说可以审查任何行政行为了。该案被认为将最高法院 确立为名副其实的政府的平等分支。至今美国的宪法教科书莫不把这一妇孺皆知的判例奉为 宪法性经典判例,置于显著位置并给予详述,在美国大学法学院的讲堂上,教授们也总会以 生动语言津津乐道地谈论这一经典判例(如美国天普大学兼任法学院院长的一位副校长在给 我们开设的专题讲座中讲授该判例时的自豪神情,至今仍令我历历在目),而马歇尔从此成为 美国法院史上的骄傲,他的名字也总是与最高法院和美国法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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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信仰的象征[转帖] 法治信仰的象征 ——美国最高法院大楼的历史、风格和理念 孔祥俊
眼下,各地法院在建造审判大楼上日渐注意司法文化品味,且建树颇多,这或许是 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标志之一,令人欣喜。在到美国之前,我曾在多种媒体上见识过美国最 高法院大楼的形象,但仅有雾里看花之感。今年七八月间,我利用在美参加“中美WTO圆 桌会议”并做WTO访问学者之机,忙里偷闲地阅读了美国最高法院大楼的点滴资料,并亲 临其境进行感受,竟生出许多感慨来。
众所周知,美国宪法虽确立分权制衡的“三权分立”体制,但对最高法院地位的规 定却语焉不详,才华横溢的美国立国之父们(如汉密尔顿等)对司法机关的天才般设想也多 是只言片语,以至于今日美国最高法院之显赫地位和至高权力(如现任总统都是最高法院判 决出来的),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先后相继的杰出法官们通过一系列名案奠定的。但在波澜壮阔 的辉煌创业历程中,最高法院竟“居无定所”达146年之久。这也算得上是世界上最显赫 的最高法院的一段奇特创业史。今天最高法院的宣传册在介绍这段历史时,也禁不住说,“令 人惊讶的是,尽管最高法院是政府架构中的平等分支,但在1935年以前的146年间, 竟没有属于自己的办公大楼”。这里的一个“竟”字颇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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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法治国家,法院大楼往往都是建筑之林中的一道特殊景观。法院大楼并不仅 仅是满足普通办公之用的场所,而往往都是在匠心独运的设计之下,成为一种寓意深刻的符 号和象征,以此承载悠远深长的人类法治文明,凝聚现代法治精神,弘扬浓厚的法治文化, 展现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和理想。一座经典的法院大楼,无不是人类优秀法律文化的荟萃, 是一部韵味悠长和令人充满遐思的宏篇巨制。法院大楼已成为司法文化乃至整个法律文化的 组成部分。在林林总总的法院大楼中,美国最高法院大楼独树一帜,堪称充分体现法治文明 和司法文化的杰作,也当之无愧地属于世界上最著名的法院大楼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