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验收规范(1)
锻件产品验收规范1

锻造产品验收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我公司毛坯入库,零件成品入库及到外协厂检查。
一、产品验收条件的确定1.供方按合同和(或)我司发货通知要求,备齐所有货物。
放在供方或送我司备检。
2.供方必须首先100%自检,并按本规范所附检查表格备齐全套自检报告,并判定合格。
3.供方在合同或发货通知规定的发货日期前7天书面通知需方业务员或(和)检查员进行检收。
只有在上述三个条件均具备的情况下,我公司检查员才能对产品进行验收。
在未具备上述条件下的检查只能作为指导性检查,不能作为入库/发货依据。
二、货物符合性检查根据合同或发货通知要求,核对供货厂所备/所送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是否正确无误,并在此基础上分类确定检查数量。
三、文件、资料符合性检查1.供货厂进度计划表, 应在合同签订后1周内提交我公司销售部/采购部(若合同上有规定)。
2.供货厂质量控制计划表, 应在合同签订后1周内提交我公司销售部/采购部(若合同上有规定)。
3.供货厂自检报告(按本规范要求-锻件验收报告)出具齐全。
4.供货厂生产过程中尺寸检查记录(适用去外协厂的检查)。
5.供货厂原材料的原厂化学成份、机械性能以及进料检验自检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和硬度记录(适用去外协厂的检查)。
6.供货厂生产过中金相记录(如果有要求,适用去外协厂的检查)。
四、试棒、试块符合性检查供方应根据合同或订单要求提供拉力试棒、硬度试块,金相试块以及冲击试块等供复检使用。
金相、硬度应从本体取样,供货厂应每批至少提供一组拉力、金相试样(本体料废)、冲击试样等供复验。
对于样品发货,供货厂应提供本规范规定检查项目复验所需所有试棒、样块和样件。
五、检查工具去工厂检查时,供货厂应备好检查用的尺寸量具、壁厚量具、角度量具、粗糙度比较样块及其它必需的设备和人员。
在尺寸检查表格中注明使用的专用检具(量规)供方也应具备,或由我公司提供图纸,供方制造,或由我公司安排制造,费用由供方承担。
根据合同或者订单要求,可能需要供方提供检测样品或批量所用的检测设备清单,以及所用设备的校核日期。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 98 一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 98 一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 98 一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一)2010-05-1918:02最终编辑盛泳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一)主编部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8年12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指导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确保质量和安全,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从开箱起至设备的空负荷试运转为止的施工及验收,对必须带负荷才能试运转的设备,可至负荷试运转。
第1.0.3条设备安装工程应按设计施工。
当施工时发现设计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提出修改建议,并经设计变更批准后,方可按变更后的设计施工。
第1.0.4条安装的机械设备、主要的或用于重要部位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明。
第1.0.5条设备安装中采用的各种计量和检测器具、仪器、仪表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计量法规的规定,其精度等级,不应低于被检对象的精度等级。
第1.0.6条设备安装中的隐蔽工程,应在工程隐蔽前进行检验,并作出记录,合格后方可继续安装。
第1.0.7条设备安装中,应进行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并应对每道工序进行检验和记录。
工程验收时,应以记录为依据。
第1.0.8条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一节施工条件第2.1.1条工程施工前,应具备设计和设备的技术文件;对大中型、特殊的或复杂的安装工程尚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第2.1.2条工程施工前,对临时建筑、运输道路、水源、电源、蒸汽、压缩空气、照明、消防设施、主要材料和机具及劳动力等,应有充分准备,并作出合理安排。
第2.1.3条工程施工前,其厂房屋面、外墙、门窗和内部粉刷等工程应基本完工,当必须与安装配合施工时,有关的基础地坪、沟道等工程应已完工,其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安装施工地点及附近的建筑材料、泥土、杂物等,应清除干净。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1)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指导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确保质量和安全,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从开箱起至设备的空负荷试运转为止的施工及验收,对必须带负荷才能试运转的设备,可至负荷试运转。
第1.0.3条设备安装工程应按设计施工。
当施工时发现设计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提出修改建议,并经设计变更批准后,方可按变更后的设计施工。
第1.0.4条安装的机械设备、主要的或用于重要部位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明。
第1.0.5条设备安装中采用的各种计量和检测器具、仪器、仪表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计量法规的规定,其精度等级,不应低于被检对象的精度等级。
第1.0.6条设备安装中的隐蔽工程,应在工程隐蔽前进行检验,并作出记录,合格后方可继续安装。
第1.0.7条设备安装中,应进行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并应对每道工序进行检验和记录。
工程验收时,应以记录为依据。
第1.0.8条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一节施工条件第2.1.1条工程施工前,应具备设计和设备的技术文件;对大中型、特殊的或复杂的安装工程尚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第2.1.2条工程施工前,对临时建筑、运输道路、水源、电源、蒸汽、压缩空气、照明、消防设施、主要材料和机具及劳动力等,应有充分准备,并作出合理安排。
第2.1.3条工程施工前,其厂房屋面、外墙、门窗和内部粉刷等工程应基本完工,当必须与安装配合施工时,有关的基础地坪、沟道等工程应已完工,其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安装施工地点及附近的建筑材料、泥土、杂物等,应清除干净。
第2.1.4条当设备安装工序中有恒温、恒湿、防震、防尘或防辐射等要求时,应在安装地点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进行相应工序的施工。
第2.1.5条当气象条件不适应设备安装的要求时,应采取措施。
起重机电器安装及验收规范GB50256-96 (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GB 50256—961 总则1.0.1 为保证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0.5kV以下新安装的各式起重机、电动葫芦的电气装置和3kV及以下滑接线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进行施工。
1.0.4 起重机电气设备的运输、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1.0.5 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1.0.6 设备及器材到达现场后,应作下列验收检查:1.0.6.1 包装完整,密封件密封应良好。
1.0.6.2 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1.0.6.3 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1.0.6.4 外观检查应无损坏、变形、锈蚀。
1.0.7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8 与起重机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0.8.1 与起重机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范围中的有关规定。
当设备及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1.0.8.2 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1)起重机上部的顶棚不应渗水;(2)混凝土梁上预留的滑接线支架安装孔和悬吊式软电缆终端拉紧装置的预埋件、预留孔位置应正确,孔洞无堵塞,预埋件应牢固;(3)安装滑接线的混凝土梁,应完成粉刷工作。
1.0.9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构架、钢管、滑接线支架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均应涂防腐漆或镀锌。
1.0.10 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镀锌制品。
1.0.11 起重机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1.0.11.1 装有接地滑接器时,滑接器与轨道或接地滑接线,应可靠接触。
化工设备工程施工及验收(一)

化工设备工程施工及验收在此输入您的封面副标题HG/T20275-2017 《化工设备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适用范围SH/T3538-2017《石油化工机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的适用范围• 1.1 基础交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基础施工单位应提交测量记录和其他施工技术资料;(SH/T3503)2 基础表面或建筑(构筑)物上应有标高基准线和纵横中心线标记;3 设计文件规定作基础沉降观测的设备基础应有沉降观测水准点,并提交原始检测数据;• 1.2 设备安装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基础外观不得有裂纹、蜂窝、空洞和漏筋缺陷;2 设备基础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 的规定;3 基础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周围土方应回填夯实,表面应平整,地脚螺栓的螺纹部分应无损坏和锈蚀;4 高塔设备基础施工时,设备地脚螺栓与定位模板的组装应检查合格并定位后,在进行基础浇筑施工;模板中心线与基准线的允许偏差应为±5mm。
•表1SH/T3538-2017《石油化工机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1.3 基础表面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基础表面应清洁、干净,不得有油污及松散层。
2 预留地脚螺栓孔内的杂物应清除干净;3 放置垫铁处及周围50mm范围内应铲平,铲平部位水平度偏差不大于2mm/m;其他部位应凿出麻面,麻点深度宜不小于10mm,密度以每平方分米内有3~5个点为宜;• 1.4 重型设备的垫铁应采用坐浆法施工,并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前应将设备基础冲洗干净。
并清除积水;2 选用比设备基础强度高一级的砂浆配比;3 垫铁顶面水平度的允许偏差应小于2mm/m,顶面标高应与设备底面实际安装标高相符。
允许偏差为±2mm;4 应将垫铁四周的砂浆抹成45°光坡后再进行养护,当砂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时,方可安装设备。
• 1.5 除重型设备和塔类设备外,可采用压降法安装垫铁;小型设备可采用无垫铁安装。
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验收办法(修订版)(1)

附件: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竣工验收办法为规范本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竣工验收程序,确保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健全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管理档案,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内国(省)控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验收工作,非国(省)控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验收可参照执行。
一、验收依据(一)《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28号)(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文)(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四)《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环发〔2008〕25号)(五)《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2011〕1号)(六)《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七)《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76-2007)(八)《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T477-2009)、《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T352-2007)二、建设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必须选用经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合格的产品,并出具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
工业自动化仪表验收规范(GB50093-2002) (1)

1 总则1.0.1 为了提高自动化仪表(以下简称仪表)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和民用仪表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制造、贮存、使用爆炸物质的场所以及交通工具、矿井井下、气象等仪表安装工程。
1.0.3 仪表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并应符合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对设计的修改必须有原设计单位的文件确认。
1.0.4 对直接安装在设备和管道上的仪表和仪表取源部件,应按设计文件对专业分界的规定施工。
1.0.5 仪表工程所采用的设备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6 仪表工程中的焊接工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98中的有关规定。
1.0.7 仪表工程的施工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自动化仪表 automation instrumentation对被测变量和被控变量进行测量和控制的仪表装置和仪表系统的总称。
2.0.2 测量 measurement以确定量值为目的的一组操作。
2.0.3 控制 control为达到规定的目标,在系统上或系统内的有目的的活动。
2.0.4 现场 site工程项目施工的场所。
2.0.5 就地仪表 local instrument安装在现场控制室外的仪表,一般在被测对象和被控对象附近。
2.0.6 检测仪表 detecting and measuring instrument用以确定被测变量的量值或量的特征、状态的仪表。
2.0.7 传感器 transducer接受输入变量的信息,并按一定规律将其转换为同种或别种性质输出变量的装置。
2.0.8 转换器 converter接受一种形式的信号并按一定规律转换为另一种信号形式输出的装置。
2.0.9 变送器 transmitter输出为标准化信号的传感器。
起重机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起重机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起重设备安装挠性提升构件,压板固定钢丝绳时,压板应无错位、无松动;吊勾在下限位置时,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卷筒上钢丝绳不应小于圈,提升用钢丝绳应无编接接头,当采用其他方法解长时,接头的连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
A 2 90B 3 95C 1 90D 4 902 起重机轨道中心线与起重机梁中心线的位置偏差,不应大于,且不应小于mm。
A起重机板厚度的一半10 B 起重机板厚度的一半 5C起重机板厚度的三分之一10 D起重机板厚度的三分之一 53 起重机轨道的跨度小于10m时,其允许偏差为mm;当轨道大于10m时,其允许偏差的最大为mm 。
A ±3 ±15 B±5 ±15 C±6 ±10 D±3 ±104 起重机轨道采用鱼尾连接时,轨道接头高低差及侧向错位不应大于,间隙不应大于。
A 1mm 2mm B2mm 2mm C 2mm 1mm D 1mm 1mm4 电动葫芦车轮轮缘内厕与工字钢轨道下翼缘边缘的间隙,应为。
A 3-5mmB 5-10mmC 1-5mmD 5-8mm5 电动悬挂起重机大车车轮与工字钢轨道的允许间隙为。
A 2-4.5mmB 1-3mmC 1-5.5mmD 3-3.5mm6 柱式悬臂起重机立柱的铅垂度不应大于。
A 1/1000B 1/2000C 1/3000D 1/5007 壁式悬臂式起重机上、下水平轮轨道顶面间距的允许偏差值为。
A 1mmB 2mmC 3mmD 4mm8 起重机空载试运转应分别进行各档位下的起升、小车运行、大车运行和取物装置的动作实验,次数应不少于次。
A 2B 3C 4D 59 起重机静载试运行主梁经检验有永久变形时,应重复实验,但不得超过次。
A 2B 3C 4D 510 起重机动载试运行时,试验荷载应为额定起重重量的倍。
A 1B 1.1C 1.2D 2。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6)设备试运转及各个相关部门共同验收后,由设备部门完成终验收报告,经过相关部门会签及公司领导批准后再与制造厂家签订终验收纪要,即完成了设备的终验收。
7)终验收完成后依据设备编号原则编号,建立档案投入生产使用。
(三)设备试运行验收
试运行验收的目的是进一步检查设备存在的缺陷并进行使用前最后的修理和调整,使设备的运行特性复合生产的需要,以及设备的安全防护。试运转的步骤是:先空载后负荷;先单机后联动;必须在上一步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运转,运转中包括以下几点:
1)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开机试车运行,新设备磨合时间按照技术协议的规定执行。
(六)随机资料备份
1)带注释的程序
2)可修改的功能的程序
3)程序结构的培训
4)完善电气机械的资料
5)装机配件型号清单
6)设备说明书/电气原理图/液压原理图
2)试运行期间设备工作能力必须达到技术协议的规定,设备动作标准、平稳、无明显的撞击、震动、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3)设备的附属设备、安全附件、仪表等应该齐全,运行正常无其他技术隐患,电气、液压、冷却、润滑等系统工作正常可靠。
4)设备的动作、行程、速度及连锁控制等均应该符合设计要求。
5)在任何情况下机器可以安全关机。
8)若验收不合格,按照合同约定由制造厂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若设备存在质量缺陷,按照相关合同规定进行扣款,直至退货处理。
(五)文件记录
1)设备开箱验收记录
2)设备试运记录
3)设备预验收报告
4)设备试产数据记录
5)设备试产件检验标准及检验记录
6)安全评估报告
7)供应商针对各部门培训记录
8)设备终验收报告
2.预验收结束后与设备厂家签订预验收纪要,在预验收纪要中明确预验收存在的问题,需要完成整改项及完成时间。
(二)设备开箱验收及安装调试验收
开箱验收的目的是检
查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是否有损坏,设备的技术资料是否齐备,设备零部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设备开箱验收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包装外观是否完好。
1.预验收过程主要包括以下过程;
1)检验设备主要零部件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制作,
2)各设备参数是否达到合同要求。
3)设备几何精度及位置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动作是否正确。
5)对合同未要求的部分进行检验,发现不满意处可向供应商提出,以便及时改进
6)对试件进行加工,检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7)做好预验收记录,包括精度检验及要求改进之处,并由生产厂家签字。
7)核对设备平面布置图和电气线路与设备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检查地脚等有关尺寸,地脚螺栓、垫铁等是否符合要求,电源接回线的位置及电气有关参数是否与说明书一致。在检查中要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凡是不满足上述规定设备部门应该马上联系供应商解决,未解决之前未经批准设备不得投入使用。并由设备使用部门相关人员签字。
2)装箱设备的型号与技术协议是否相符。
3)按照装箱清单清点零件、部件、备品备件、工具。
4)附件、合格证、说明书、和其他图纸是否齐全,有否缺失。
5)检查设备外观有无严重的碰撞以及表面漆皮脱落情况,检查是否已经影响到设备精度和技术性能。
6)检查设备有无锈蚀现象和防锈油质量,如发现锈蚀和防锈油过期变质,应该彻底清除更换,清除旧防锈油时候应该是哟个非金属刮具,未清洗过的滑动面,严禁移动以防损坏。
1)设备验收由设备部门组织,参与部门有设备使用部门,质量部门,EHS部门。
2)设备使用部门需要提供设备试产的数据记录,设备在试产阶段的使用状况记录和维护记录。
3)EHS部门需要对设备的(CE标准)安全性能进行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如果不能满足需要供应商立即整改。
4)质量部需要检验设备试产中样件是否符合检验标准,并提供设备试产件检验标准及检验记录。
6)当供电或者是控制电路失效时,机器可以正常安全停机。
7)机器控制按钮的设计要尽量避免误导其功能。
8)所有能源可以被锁定且确定锁定点,双手控制开关必须充分分开以避免可以单手操作。
(四)设备终验收
最终验收主要根据设备出厂合格证上规定的验收标准以及用户实际能提供的检测手段,测定设备合格证上的各项指标,检测结果确定为该设备的原始资料存入设备档案中,作为今后维修时候的技术指标依据。设备终验收包括以下内容:
设备验收规范
批 准:
编 制:
文件编号:35T-QP-6.3-07
(一)设备预验收
预验收的目的是为了检查/验证设备能否满足生产车间的加工质量以及生产准(安全性能)。在设备预验收前要根据技术协议的规定,编制预验收计划,明确预验收通过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