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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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一、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为体检不合格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

2.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 千帕(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 千帕(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于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为体检不合格:(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苏教人…2010‟14号改为各种急慢性肝炎者)6.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者。

7.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者。

11.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12.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13.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或佩带助听器两耳听力均低于5米者。

14.仪表仪容,有下列情况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四肢。

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动者,四肢残缺变形,行路步态跛行,上肢(特别是右手)残缺影响板书写字者。

(2)体形。

身体畸形,如明显鸡胸、驼背、脊柱侧弯外曲超过3厘米。

盐城市教师体检标准2022正式版

盐城市教师体检标准2022正式版

盐城市教师体检标准2022正式版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教师体检不合格。

1.凡有下列病史之一者:癫痫病、癔病、夜游症、恶性肿瘤、严重血液病、严重神经官能症、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

2.凡有下列疾病之一且未治愈者:结核病、支气管扩张、慢性肾炎、麻风病、甲型肝炎、晚期血吸虫病。

3.男性身高不低于15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0厘米。

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可放宽至男性不低于150厘米,女性不低于145厘米。

二、凡有下列疾病者,视为教师体检不合格。

1.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频发性期前收缩、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2.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大动脉炎,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病、肢端肥大症等),并伴有并发症者。

3.类风湿脊柱强直、严重慢性骨髓炎。

4.肝大、质中等硬度以上;肝脾同时触及,肝在肋下2厘米以内(肝生理下垂除外),脾在肋下2厘米以内,肝功能不正常;单纯脾大超过2厘米,脾功能亢进;单纯脾大3厘米以上。

5.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未愈者,艾滋病患者。

6.未纳入体检标准的其他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严重疾病。

三、凡有下列情形者,视为教师体检不合格。

1.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2.血压大于140/90mmHg或者小于90/60mmHg,并伴有器质性改变者,具体情况可由体检医院认定。

3.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特殊教育或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者。

4.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

5.两耳听力均低于3米或一耳听力低于5米、另一耳全聋。

6.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三级,显著胸廓畸形。

7.严重的口吃、嘶哑,口腔有生理性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者。

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

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

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教师资格证是教师从业的必备证书,而体检是教师资格证申请的重要环节之一。

体检的标准对于教师资格证的申请者来说至关重要。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教师资格证体检的标准。

首先,身体健康是教师从业的基本要求。

因此,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要求申请者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和严重慢性病。

常见的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测量、视力检查、听力检查、血压测量、心电图等。

这些项目都是为了确保教师的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其次,心理健康也是教师资格证体检的重要内容。

教师的心理素质对于教学工作至关重要,因此体检标准要求申请者心理健康,没有严重的心理障碍和精神疾病。

常见的心理测试项目包括心理问卷调查、心理咨询等。

这些项目旨在评估申请者的心理健康状况,确保其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另外,体检标准还会对申请者的生活习惯进行一定的评估。

比如是否有吸烟、酗酒等不良生活习惯,是否有过度劳累、压力过大等情况。

这些因素都会对教师的工作产生影响,因此体检标准会对申请者的生活习惯进行一定的评估,以确保申请者具备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工作状态。

总的来说,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是为了保障教师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以及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工作状态。

只有申请者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生活习惯良好,才能够胜任教学工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因此,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的严格执行对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广大教师资格证申请者能够重视体检标准,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和生活习惯,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1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1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暂行)为做好我省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测试标准和办法。

一、测试内容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包括:1、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内容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专业(学科)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专业(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

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内容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

3、基本教育素质内容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二、测试标准申请人应具备现代教育理念,掌握必备的教育科学基础理论,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的学科教学能力,具有良好的教学基本功和相关的教育素养,能从事本专业(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测试标准具体内容见评价表。

三、测试方法(一)测试通过试讲、面试两种途径进行。

1、试讲:根据选定的教学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并在指定班级进行试讲,也可采用说课形式进行。

试讲(说课)后应试者应提供教案备查。

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试讲(说课)的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2、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围绕试讲(说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

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面试的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还需要进行音乐、美术、舞蹈等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测试。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申请者还需进行实际操作技能的测试。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者,特殊专业(音乐、舞蹈、体育、美术、影视表演、播音等)的还需进行专业知识与技能测试。

(二)试讲(说课)、面试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

测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60分至10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每位专业评议组成员独立为应试者打分,并填写评价表。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标准是什么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标准是什么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标准是什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根据〈〈 <教师资格条例 >实施办法》,参照师范院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以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加强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未目的,对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体检。

所以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是申请各类教师 资格的人员必须做的体检。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时间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是笔试面试体检就职,笔试 9月报名,11月初考,面试3或4月报名,5月中旬考,体检是在笔试面试通过去资格认定时通知时间。

所以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一般在6,7月。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需要携带: 身份证、体检表(贴好与网上报名的电子版照片同版的照片)特别要注意的是,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不再组织补检。

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内容(一)普通检查,包括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身高、体重、血压等。

(二)功能检查,包括心电图、 x 光、B 超(肝、胆、脾、肾和生殖系统)等摄像学检查。

(三)化验检查,包括血、尿、便三大常规及血糖、血脂、肝肾功能、乙肝五项。

四、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标准 体检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体检结论有效期为一年。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体检不合格。

(一)患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二)心脏超过18.66/12KP (140/90 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 (86/56 毫米汞柱)者;单项收缩压超过 21.33KP (160毫米汞 柱),低于10.66KP (80毫米汞柱)者;舒张压超过12KP (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 (50毫米汞柱)者。

患乙型肝炎者;传染性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携带肝炎病原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患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者。

患类风湿病影响肢体功能者;患慢性骨髓炎者。

患青光眼及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或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者。

2020教师资格证体检(详细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0教师资格证体检(详细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0教师资格证体检(详细流程及注意事项)教师资格证体检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环节,下面是2020教师资格证体检的详细流程及注意事项:体检流程:1. 预约体检时间:根据通知书上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时间和地点预约体检。

2. 提前准备材料:携带身份证、通知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如体检费用、体检表等。

3. 到达体检机构:按照预约时间到达指定的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4. 体检项目:按照要求进行体检项目,通常包括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电图等项目。

5. 体检医生问询:体检过程中,医生会对个人基本情况进行问询,包括个人疾病史、家族疾病史等。

6. 检查结果:医生会根据体检结果进行评估,根据需要可能会进行进一步检查。

7. 结果通知:等待体检结果通知。

一般会在一段时间后,将体检结果以书面方式通知考生。

8. 体检合格证明:如体检结果合格,将获得体检合格证明,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之一。

注意事项:1. 提前了解体检项目:在去体检机构之前,仔细阅读通知书中的体检项目要求,了解体检的具体内容,准备充分。

2. 合理安排时间:提前预约体检时间,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完成体检流程。

3. 按时到达:按照预约时间到达体检机构,尽量不要迟到。

4. 注意携带材料:携带身份证、通知书、体检费用以及体检表等必要的材料,确保顺利进行体检。

5. 遵守体检规则:在体检过程中,遵守医生的指导和规则,如体检前禁食、禁水等。

6. 如实回答医生问题:医生在问询过程中会询问个人健康情况,应如实回答,不要隐瞒或造假。

7. 注意体检结果通知:及时关注体检结果通知,如有需要,及时进行进一步检查或处理。

8. 注意体检合格证明保存:如体检结果合格,将获得体检合格证明,应妥善保存。

教师资格证体检要求及现场确认准备材料

教师资格证体检要求及现场确认准备材料

2019年上半年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要求2019年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指定医院为南京市第一医院河西院区(地址:建邺区燕山路139号)1号楼主楼三楼。

可乘公交:126路、128路月安街站下(院南门进);56路、7路、312路、14路月安街站下(院西门进);48路、82路、703路所街总站下(院北门进);地铁2号线:兴隆大街站下(1号出口出站)向北走约400米,第一个红绿灯处左拐向西走约500米,即可以从院南门进入院区。

咨询电话:52279757(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14:00-16:00)。

第一次认定体检接待时间:2019年3月11日—4月25日(具体日期以可预约日期为准)的周一至周五上午7:00—10:00。

体检请于2019年4月16日前在网上进行预约并按预约时间进行体检,体检每日限号300人,未预约者不接待体检,体检日期预约成功后,不得修改。

体检当天早上空腹,凭身份证及粘贴照片并填好的《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至南京市第一医院河西院区体检中心登记体检。

请在网站自行下载《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请注意,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下载幼儿园教师体检表),粘贴照片(小二寸照片),填写清楚相关信息(请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按医院规定,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下午14:00—16:00凭缴费发票领取体检报告,其他时间恕不接待。

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

备注:1.请参加体检的女性来宾不穿连衣裙、连裤袜、长筒靴、穿无装饰品的上衣;2.体检后如需复检,复检医院仍为南京市第一医院河西院区;3.如遇突发情况统一服从南京市第一医院河西院区体检中心安排;4.教师资格体检含早餐;5.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市第一医院河西院区体检中心。

注意事项:1.请非南京市认定受理范围内的人员不要在南京市预约参加2019年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

2.第二次认定体检安排请于第二次网上报名前登陆南京市教育局网(网址:/)查询。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暂行)为做好我省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测试标准和办法。

一、测试内容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包括:1、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内容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专业(学科)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专业(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

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内容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

3、基本教育素质内容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二、测试标准申请人应具备现代教育理念,掌握必备的教育科学基础理论,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的学科教学能力,具有良好的教学基本功和相关的教育素养,能从事本专业(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测试标准具体内容见评价表。

三、测试方法(一)测试通过试讲、面试两种途径进行。

1、试讲:根据选定的教学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并在指定班级进行试讲,也可采用说课形式进行。

试讲(说课)后应试者应提供教案备查。

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试讲(说课)的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2、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围绕试讲(说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

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面试的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还需要进行音乐、美术、舞蹈等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测试。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申请者还需进行实际操作技能的测试。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者,特殊专业(音乐、舞蹈、体育、美术、影视表演、播音等)的还需进行专业知识与技能测试。

(二)试讲(说课)、面试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

测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60分至10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每位专业评议组成员独立为应试者打分,并填写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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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
一、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为体检不合格
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

2.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 千帕(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 千帕(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于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为体检不合格: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苏教人〔2010〕14号改为各种急慢性肝炎者)
6.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者。

7.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者。

11.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12.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13.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或佩带助听器两耳听力均低于5米者。

14.仪表仪容,有下列情况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四肢。

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动者,四肢残缺变形,行路步态跛行,上肢(特别是右手)残缺影响板书写字者。

(2)体形。

身体畸形,如明显鸡胸、驼背、脊柱侧弯外曲超过3厘米。

(3)五官。

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

15.口吃,吐字不清,声音严重嘶哑,声带病变,严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影响教学者。

二、体检工作操作规程
1.心脏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卧位安静时听诊肺动脉瓣膜区达到三级,其他瓣膜区达到二级,改变体位反复听诊心脏杂音确属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结论。

2.期前收缩每分钟6次以上应立即做下蹲试验,运动后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电图正常,可做“正常”结论。

如每分钟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结论(以体检当日测量为准)。

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确无心病变者可做“正常”结论。

3.听诊测量血压时舒张压以变音为准,由于精神紧张,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同时伴有心率快的受检者(如急发性高血压),嘱其休息一刻钟至半小时测第二次,选其中低值,记入体检表,如仍不正常,适当休息,多测几次,但必须以体检当日血压为准。

4.肝、脾检查以平卧位平静呼吸为准。

5.色觉检查用《喻自萍色盲本》或空军后勤部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

6.单颜色识别能力检查(单种颜色分别认识能力):
(1)医生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任选出一种供受检者识别,在5秒钟内讲出颜色名称;
(2)医生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受检者在5秒钟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准确找出。

以上两种办法交替进行。

将能识别的颜色在其名称上作“+”符号,记入体检表(识别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能力正常者不必检查此项)。

7.视力检查统一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用5分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任何一眼裸视力低于4.8者,须用矫正镜片测视力,矫正不到4.8者应查
眼底。

眼底仅见近视特征无其他异常者,增加镜片度数远视力即有所提高,可将实际检查矫正视力及矫正度数记入体检表。

8.测听力:用耳语,左右耳分别进行,测听距离5米。

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应佩带助听器复测,复测均低于5米者不合格。

佩带测听器测听距离,应作“+”符号记入体检表。

9.嗅觉: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全不辨别者为丧失(体检时患感冒者,约定一周后复查)。

另外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增加:
要求在教师资格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项中明确标明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其他、受检者确认签字的内容;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 号)有关规定,为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平就业权利,从今年起,我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在体检时取消乙肝项目检测。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今年起,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中不再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等。

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体检需要评价肝脏功能的,应当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项目。

对转氨酶正常的受检者,任何单位不得强制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二、我厅2002年印发的《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第一款第5条“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
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修改为“各种急慢性肝炎者。


三、急慢性肝炎的评定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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