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古代监狱的发展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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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监狱制度述论

我国古代监狱制度述论

我国古代监狱制度述论
中国古代的监狱制度可以追溯到早期的商代和西周时期。

古代中国的监狱制度主要以罪犯的收押、审判和惩罚为核心,同时考虑到了相应的司法程序和监督机制。

在中国古代,监狱通常被称为“狱”或“牢”。

狱官负责管理和监
管狱中的囚犯。

他们负责起诉、审判和判决罪犯,同时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

在审判过程中,狱官通常由地方官员、刑法官员以及收押和看管囚犯的狱卒组成。

古代中国的监狱制度具有一定的等级划分。

其中最重要的是高墙围护的重犯监狱,这些监狱通常密不透风,以防止罪犯脱逃或外界营救。

高墙围护的监狱采取严密的警戒制度,确保囚犯的安全和控制。

此外,古代中国还设有一些非常严苛的监狱,例如水牢和地牢。

水牢通常是建在地下,囚犯被关在一个深水池中,只有几乎没有透气的上方小洞供其呼吸。

地牢则是位于地下的牢房,囚犯在房间内被关押,并受到严密监视。

在古代中国,对罪犯的惩罚也比较严厉。

根据不同的犯罪性质和严重程度,罪犯可能会被鞭打、割耳、杖刑或者处以死刑。

刑罚的执行通常在监狱或公共场所进行,以示惩戒和警示。

然而,古代中国的监狱制度并不完善。

由于技术和人力资源的限制,监狱通常面临着囚犯过多、监控不足以及管理混乱等问题。

此外,政治和金钱的干预也可能导致司法不公和滥用职权
的情况发生。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的监狱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对犯罪问题的重视和法律体系的发展。

尽管存在一些缺陷和不公,但这一制度仍然对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稳定起到了一定作用。

中国监狱史发展历程

中国监狱史发展历程

中国监狱史发展历程
中国监狱史可以追溯到古代。

在古代社会中,监狱的主要目的是拘禁犯人,而非进行惩罚或改造。

古代监狱的形式多样,包括地牢、囚笼或者藩篱。

这些监狱通常建在城市的角落或者城墙的内部。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的监狱体系逐渐演变和发展。

明朝时期,监狱系统得到了较为系统的组织,监狱开始变得更加规模化。

清朝时期,监狱制度进一步改革,实施了一些比较先进的惩罚和改造方法。

到了现代,中国监狱系统经历了更多的变革。

辛亥革命后,中国出现了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监狱法规,对监狱的管理和运作进行了规范。

中华民国时期,监狱的改造观念也发生了变化,从简单的禁闭转向了帮助犯人恢复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方向。

1949年以后,中国的监狱系统经历了重大改革。

在新中国成
立后不久,监狱开始加重对政治犯的打压和迫害。

文化大革命期间,监狱成为了迫害政治异见人士的地方。

在这个时期,监狱成为了劳动改造和思想转化的场所。

1978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中国监狱制度再次发生
了变革。

监狱开始更加注重对犯人的人权保护和再教育。

特别是近年来,中国监狱系统加大了监管力度,努力推进监狱建设,提高犯人的待遇和改造效果。

总之,中国监狱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经历了多次改革和变
革。

从简单的拘禁到现代化的改造和教育,中国监狱系统不断发展,致力于提供更好的管理和改造服务。

浅析中国古代监狱制度的演进

浅析中国古代监狱制度的演进
续 得 到发 展 。 周朝 留下 的史料较前两代为多 ,监狱制度也得到了长足的
进步 。
霉| 一、 国吉 代
出 现蕊旱 发展
我 国 最 早 的监 狱 大 约 在 公 元 前 2 0 00多 年 前 随 着 夏 朝、 春秋各 时期的发展 , 形成古代监 狱的雏 形。在 20 0 0多年的封建统 治下 , 古代监狱及其 管理 制度逐步发
CANGSANG
浅析 中国古代 监 狱 制度 的 i 寅进
隆 奕 王 建 美
摘 要 我 国最 早 的 监 狱 大 约 出现 在 公 元 前 2 0 00多年 前 , 着 第 一 个 奴 隶 制 国家 夏 朝 的建 立 而 产 生 , 经 商 、 随 历 西周 、 春秋各 时期 的发展 , 形成 了古代监狱 的雏形 , 并逐步 向成熟完备 的监狱制度发展。唐朝进入封建社会 的鼎盛时期, 监狱制 度达 到相 当完备的程度。宋、 清 的监狱制度沿袭唐制 , 明、 并进 一步 完善。但是随着封建社会 的衰落 , 君主专制统治趋于极 端, 明清 时期 的监 狱 制 度 具 有 了封 建 晚期 的特 征 。 关 键 词 古 代 监 狱 制度 演进
室》 的解 释 :狱 … … 又谓 之 圜 土 , 其 表 墙 , 形 圆也 。 ” “ 筑 其 由此 我
出: 古代 的“ ” 牢 很有可 能是以圈养牲畜 的方式来 圈禁罪犯 和战 役场所 , 旁有军 士把守 , 也都是秦朝 的监狱 , 但具有不稳定性 。 所 “ 囹圄成市 , 盖随地为狱也 。”】 【 3 由此也可见秦狱 俘。《 易经 ・ 坎上 天》 日:系用微缌 , 又 “ 寞子丛棘 。” 即把犯人用绳 以说 :赫衣塞路 ,
据《 史记 ・ 绛侯 周勃世家》 : 岁余 , 载 “ 每河 东守尉行 县至绛 , 代法 庭 调 查 阶段 证 人 待 质 的场 所 的性 质 , 因而 不 是 完 整 意 义 上 绛侯勃 自畏恐诛 , 常被 甲; 令家人持兵 以见 之。其后 有人上书告 的监 狱 。 勃欲反 , 廷尉。 尉下其事长安 , 捕勃治之 。 恐 , 知置辞 , 下 廷 逮 勃 不 到商朝的时候 , 这种监狱制度已经有 了很大的发展。 墨子 ・ 《 尚贤》 言 日:昔者傅说 , 有 “ 居北海之 州 , 圜土之 上 , 衣褐 戴索 , 庸 吏稍侵辱 之。勃 以千金与狱吏 , 狱吏乃书牍背示之 日 : 以公主为 证。公 主者 , 孝文帝女也 , 勃太 子胜之 尚之 , 故狱吏教引为证 。勃 筑于传险之城 。”1 [ 2 就是说商王武 丁时的宰相傅说起 于“ 版筑 之 , 身系绳索 , 承担繁重 的建筑劳动 , 还被关押在 圜 之益封受 赐 , 尽以予薄昭。 系急 , 及 薄昭为言薄太后 , 太后亦 以为 间” 衣着粗陋 , 傅说 当时的身份为奴隶 , 再次证明“ 圜土” 这种监狱起着 无反事。 文帝朝 , 太后以 昌絮提文帝 , ‘ 日:绛侯绾皇帝玺 , 将兵于 土之 中。 北军 , 以此时反 , - d 县 , 不 今居- ' 顾欲反邪 ?’ 文帝既见绛侯狱 辞 , 关押罪犯 、 战俘 ( 后来的奴隶 ) 的作用。 商朝监狱 还以囚禁的方式 惩罚犯罪 。此时的监狱 内有两种惩罚 : 一是 囚禁惩罚 ; 二是羁押 及谢 日: 吏方验而出之。于是使使持节赦绛侯复爵邑。” l l 这就是西汉开 国名 臣周勃入狱 的经过 , 出来 以后 , 他说了一 罪犯 于固定 的场合 以供使役。由此可见 , 殷商的监狱正 向行刑场 所分化 、 变 , 演 监狱的镇压职能越发突显出来了。 句话 , 表 了一 句 千古 的感 慨 :吾 尝 将 百 万 军 , 发 “ 然安 知 狱 吏 之 贵 乎 ! 这位大汉功 臣前丞相 , ” 虽赋闲在家却仍位极人 臣的周勃 , 是 西周 统治者针对商纣 的滥 杀无辜 , 出了“ 提 明德慎 罚” 的立 这 什么使他对监狱如此害怕 ,不知置辞 ” “ ,甚至那般看重狱吏 , 始 法 指 导 思 想 。同样 , 一 思 想也 被切 实 贯 彻 到 司法 领 域 。司 法制 羁 待 待决 人犯的场所成 为典型 的监狱类 型 知狱吏之 贵?监狱是什么 , 什么赋予它如此的权威 , 狱吏缘何而 度得 到发展 , 押 、 讯 、 贵?本文就我 国古代监狱的设置和监狱 制度 的演进略作论述 。 之一 , 甚至出现关押对象特定 的专 门性监狱 , 劳役行刑制度也继

中国古代监狱演变——据王志亮《中国监狱史》整理

中国古代监狱演变——据王志亮《中国监狱史》整理

据北宋时期《广韵》彭氏注:“皋陶作狱,其制为圜,象斗,墙曰圜墙,扉曰圜扉,名曰圜土。

”《易·坎卦·上六》:“系用徽继,置于丛棘”《竹书纪年》:“夏帝芬三十六年作圜土”《史记·夏本纪》:“召汤而囚之夏台”《风俗通》:“三王始有狱,夏曰夏台,殷曰里......”/《史记·殷本纪》:“纣囚伯于里”张华《博物志》:“夏曰念室,殷曰动止,周曰稽留,三代之异名也”《山西通志》和《山西太原府志》:“三角城,太原县治西北,一名‘徒人城’”且“旧志云:赵襄所筑,以处徒刑,其城三面,故名三角城”据史籍记载,吴越地区也建有狱城。

主要有:第一类为囚禁皇族与将相大臣的监狱,主要有太子家令狱、內宫狱、左右都司空狱、若卢狱、郡邸狱;第二类为囚禁后妃和宫内女性的监狱,主要有掖庭狱(永巷)、暴室(宫中监狱薄室)。

以上两座由宦官管理。

第三类为囚禁官署吏卒的监狱,主要有上林狱、都船狱、寺互狱、共工狱、未央厩狱。

《晋书·高光传》:“是时武帝置黄沙狱,以典诏囚。

以光历世明法,用为黄沙御史,秩与中丞同。

” 陈垣《史讳举例》:“ 晋太始四年,又置黄沙狱持书侍御史一人。

”京兆、河南府治所的长安、万年、河南、洛阳四县称为京县参见《宋史·刑法制》殿前马步军司、左右军巡院和四排岸司的监狱在《宋史·刑法志》中记载了设置在京畿的监狱种类,嘉泰四年,京师各官司的监狱为:在开封,有府司、左右军巡院;在诸司,有殿前、马步军司及四排岸。

上述监狱的设置,大都与一些军国大事有关。

殿前马步军是皇家禁军,宋朝建立了一支庞大的禁卫军体系,“宋之兵制,大概有三:天子之卫兵,以守京师,备征戍,曰禁军,……禁兵者,天子之卫兵也,殿前、侍卫二司总之。

其最亲近扈从者,号诸班直,其次总于御前忠佐军头司、皇城司、骐骥院。

余皆以守京师、备征伐。

其在外者,非屯驻、屯泊,则就粮军也。

太祖鉴前代之失,萃精锐于京师,虽曰增损旧制,而规模宏远矣”[27]殿前马步军司狱大抵拘押禁军中的违法官兵。

唐代监狱制度

唐代监狱制度

论唐朝监狱制度的完备与宽仁中国监狱并非从来就有的,从地下文物发掘和史料证明,中国的监狱起源于夏。

而自监狱产生以来,它就一直为历代所重视,并随朝代更替而不断的扩充和强化,到了唐朝这个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朝代,监狱制度也有新发展并显现出完备和宽仁的特点。

一、唐朝监狱制度的完备首先,中央到地方的监狱机构设置完善,唐朝的大理寺及京城府县均设有监狱。

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是唐朝的三大司法机关。

大理寺是唐朝中央的审判机关,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及京师徒刑以上案件,大理寺审判一般采取直接面审的形式,因此唐朝沿袭南北朝以来传统,设大理寺狱,作为拘押人犯的场所。

作为中央监狱,大理寺狱主要关押诸司犯罪的官吏和京城地区重要案犯。

虽然《唐六典》记载,唐朝除大理寺及京城府县均设监狱外“其余台寺监卫皆不置狱”,但是实际上唐朝的御史台也是曾设有监狱。

唐初的时候,御史台主要起的是监察的功能,但是有时也依据皇帝的诏令,对犯罪官吏进行鞠审,从而直接参与审判活动。

而一般“其鞠案禁系,则委之于大理”,贞观末年,李乾右为御史大夫,“以罪人于大理寺隔街来往,致有泄漏狱情。

”(《唐会要》卷六十)于是在御史台中设东西两狱以自系禁。

《旧唐书·高宗·中宗诸子传》记载“武承嗣使酷吏周兴诬告上金、素节谋反,召至都,系于御史台。

”这说明武后时期御史台仍有置狱,而在《旧唐书·良吏传·崔隐甫传》中也有说到御史台狱的废除,有废必先有置,这说明在唐朝历史上御史台狱的确存在过曾起过作用的。

而作为三司之一的刑部并不是独立的审判机关,没有设置监狱,也没有典狱官设置,但是刑部却是管理监察全国监狱事务的最高职能机关,无论大理寺还是京兆府都要在每月的二十五日前,将本管囚犯的犯由何关押时间申报刑部。

刑部也负责登录囚俘的名册、监督监狱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提供狱囚必需的衣粮药疗等条件。

虽然刑部不设置监狱,但是它管理监察全国监狱事务,这无疑是对设有监狱的大理寺和御史台有牵制和监督的作用。

汉代监狱制度

汉代监狱制度

汉代监狱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汉代是一个重要的时期,它的监狱制度也有着独特的特点和演变过程。

本文将探讨汉代监狱制度的基本情况和重要变革,以及对当时社会产生的影响。

一、汉代监狱制度的基本情况汉代监狱制度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监狱的设立和监狱制度的运作。

根据史书记载,汉代监狱主要设在京城和州县中,用于关押犯人和执行刑罚。

监狱的具体设施和管理规定则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监狱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地方,犯人被关押在其中,接受官府的审判和执行。

汉代监狱制度的运作主要由监狱官员负责。

监狱官员拥有一定的职权,可以逮捕犯人、审查案件、执行判决等。

他们负责监狱的管理和维护秩序,确保犯人的安全和生活需求。

同时,监狱官员也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报告,以确保监狱的正常运作。

二、汉代监狱制度的重要变革在汉代,监狱制度经历了一些重要的改革和变革。

其中,最重要的变革之一是司法制度的改革。

汉代以前,中国的司法制度主要采用私刑和宗法制度,执行方式较为残酷和不公平。

而到了汉代,司法制度开始迈向了规范化和公正化的方向。

在汉代,设立了律令制度,制定了具体的刑罚和司法程序。

监狱作为执行判决的重要场所,也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加强和规范。

犯人被关押在监狱中,接受由官员负责的审判和刑罚执行。

这种改革使得刑罚更加合理和公正,为后来的司法制度奠定了基础。

此外,汉代监狱制度还出现了一些其他的变革。

例如,为了提高监狱管理的效率,汉代开始引入了一些新的管理制度和工具。

比如,监狱官员使用记录犯人信息的册籍、提供牢房和食物等生活设施。

这些变革使得监狱管理更加规范和有序。

三、汉代监狱制度对社会的影响汉代监狱制度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首先,监狱制度的改革使得司法制度更加公正和规范,为后来的法治社会奠定了基础。

这种改革也培养了一批专业化的司法人员,提高了判案和执行的质量。

另外,汉代监狱制度的改革也改变了社会的行为规范和法律观念。

人们开始更加重视法律和秩序,对犯罪行为产生了更强烈的抑制力。

公务员考试监狱专业知识大纲

公务员考试监狱专业知识大纲

09年的公务员考试监狱专业知识大纲导论一、监狱的起源1.监狱产生的条件:监狱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私有制与阶级的出现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也会随着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2.监狱的产生时间:产生时间为原始社会末期至奴隶社会初期;其产生过程为出现国家组织形式——维护统治、镇压反抗——制定法律——惩罚犯罪——出现刑罚和监狱。

3.监狱的演变过程:古代监狱的主要特点是残酷、野蛮、落后,刑罚以生命刑和肉刑为主;很难谈及监狱管理制度,监狱行刑理论更是无从谈起;近现代监狱理论和监狱制度始于18世纪,1764年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对监狱的改良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建立了以自由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其中以英国人约翰.霍华德倡导的监狱改革运动对以后的影响最为深远,他也因此被称为西方国家监狱改良运动的鼻祖。

二、监狱的历史类型1.监狱历史类型的概念:是根据监狱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及其阶级本质所作的划分,它是对监狱所作的宏观上的分类。

主要有奴隶制国家监狱、封建制国家监狱、资本主义国家监狱和社会主义国家监狱四种类型。

2.奴隶制国家监狱的本质:镇压奴隶反抗,维护奴隶主阶级统治秩序,实行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工具。

3.奴隶制国家监狱的特征:愚昧、落后而残酷,以复仇主义为目的,主要是生命刑和肉刑,还不是专门的刑罚执行机关。

4.封建制国家监狱的本质:镇压农民反抗,维护封建主阶级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实行封建主阶级专政的国家暴力机器。

5.封建制国家监狱的特征:强迫罪犯劳动,以威吓主义为目的,监狱制度和监狱管理残酷、黑暗。

6.资本主义国家监狱的本质: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

7.资本主义国家监狱的特征:分为不同发展时期,A,提出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刑法人道的原则,逐步确立了自由刑在刑罚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推动了监狱行刑理论和监狱管理制度向前发展了一大步。

仍是以报应为目的。

B,逐渐转变为以矫正和教育为目的。

监狱管理制度得到迅猛发展,体系基本确立。

监狱古代知识点总结

监狱古代知识点总结

监狱古代知识点总结古代监狱制度的起源古代监狱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早期城邦制度的建立。

在人类社会的早期阶段,随着城市的出现和发展,社会分工日趋细化,城市内部的犯罪活动也随之增加。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的安全,人们开始建立起了一些类似于监狱的设施,用来关押犯人。

这些早期的监狱设施通常比较简陋,主要是用来限制犯人的行动自由,防止其逃跑。

古代监狱制度的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古代监狱制度逐渐得到了完善和发展。

在古代,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监狱,用来关押犯人。

这些监狱通常由政府或者统治者负责管理,有专门的监狱官员来管理犯人。

古代监狱制度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

古代监狱制度的类型在古代,监狱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四种类型:公共监狱、私人监狱、劳教监狱和流放制度。

公共监狱是由政府或者统治者建立和管理的监狱,用来关押犯人。

私人监狱是由私人或者组织建立和管理的监狱,也用来关押犯人。

劳教监狱是专门用来关押劳教犯人的监狱,这种类型的监狱通常比较严格,对犯人实施劳动教育。

流放制度是一种古代的刑罚制度,被判处流放的犯人通常被送往边远地区,进行劳动或者生活。

古代监狱制度的作用古代监狱制度在古代社会扮演着重要的作用,它对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首先,古代监狱制度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的安全。

通过建立监狱制度,政府或者统治者可以有效地限制犯罪活动,减少社会犯罪率,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其次,古代监狱制度有助于改造和教育犯人。

通过在监狱中对犯人进行改造和教育,政府或者统治者可以使犯人重新回到社会,并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

另外,古代监狱制度还有助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通过建立监狱制度,政府或者统治者可以向社会传递一种法治的理念,促进社会的法治建设和文明进步。

古代监狱制度的问题尽管古代监狱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弊端。

首先,古代监狱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容易滋生腐败和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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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监狱的发展特点内容摘要:中国是世界著名的文明古国之一,根据地下文物发掘考证,至少在公元前二十一世纪,已经形成了以夏为代表的相对统一的国家形态,继而也揭开了中国监狱发展史的帷幕。

监狱作为国家的暴力机器,在中国从夏朝建国进入奴隶社会以来,历代统治者无不利用其巩固自己的统治,维护其阶级统治秩序。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发展过程中,由于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地理环境和专制政治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监狱的发展表现出了有别于世界其他国家的独具的规律和特色,至今仍有许多可资借鉴的内容。

关键词:古代监狱发展特征本学期选修了监狱法这门课程,加深了对监狱这一国家暴力机器的了解,再联想到看过的讲述不同时期事件的电视剧中所出现的形形色色的监狱——从《封神演义》中的“画地为牢”到封建社会的“天牢”“地牢”,再到《越狱》中现代化的福克斯监狱,于是产生了去了解一下中国历代监狱的想法,在查阅了相关资料后,产生了这篇文章。

由于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地理环境和专制政治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监狱的发展表现出了有别于世界其他国家的独具的规律和特色。

一、中国监狱的发展历史悠久。

监狱的产生同私有制、阶级、国家的产生一样,经历了一个缓慢孕育的过程。

中国广为流传的皋陶造狱的传说,其时间就可追溯到尧舜时期。

相传皋陶是舜时期掌管刑法的长官,曾被禹推举为继承人,但他先于禹去世。

他善于料理狱讼,遇到难案“令神兽獬豸以角触着直者,以知人善恶,明辨是非”○1。

当时也出现了像对待野兽般的原始的关押拘禁方式和设施,如古文献记载的“系之徽墨于丛棘”○2.可见在原始社会末期就有了刑罚和监狱的雏形。

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犯罪、刑罚和监狱也就应运而生了。

禹传位给儿子启,正式确立了世袭制度,开始了中国历史上的“家天下”局面。

作为国家“附属物”的监狱必然然在夏朝产生,已成为不争之事实。

国家与法律密切相关,夏统治者为了进一步加强镇压人民群众的反抗斗争,正式制定了《禹刑》,“夏有乱政,而作禹刑”,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奴隶制法典,说明夏朝有了犯罪和刑罚,而处罚犯罪就必然有拘押和执行刑罚之场所,由此也可推断夏朝有监狱的存在。

在中国的历史文献中也可以找到诸多关于夏朝监狱的记载,如《史记.夏本纪》:“乃召汤而囚之夏台。

”夏台又名“钧台”,在今河南省禹州境内,是夏桀设狱囚禁商族首领汤的地方,是一种特定的监狱形式,不是夏朝监狱的通称。

“三王始有狱”指的是夏、商、周三代开始有了监狱。

迄今已有四千余年的历史。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监狱制度以及其中所蕴涵的丰富的思想文化内容,始终居于世界监狱发展的前列。

中国监狱的历史不仅悠久,而且从未间过,由此辗转相承、沿革清晰、内容丰富、特点鲜明、自成体系,体现了中华民族走向监狱文明所具有的特殊规律性,形成了内容极其丰富的不同于世界其他文明古国的传统特色。

二、中国传统“礼法结合”对狱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礼与法的互相渗透结合,是中华法系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法制文明特有的现象。

礼的主要作用在于“别贵贱”、“序尊卑”,从而确定“尊尊、亲亲、长长、男女有别”的宗法等级秩序,具有“经国家,定社稷”的功能。

自汉代儒家思想在我国“定于一尊”,礼法结合逐渐成为此后各王朝的治国思想和立法原则。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引法入律”到隋唐礼法的完全融合,使法律道德化,法由止恶而兼劝善,“以礼为主导,以法为准绳;以礼为内涵,以法为外貌”○3说明礼法结合可以有效地推动国家机器运转,维护○1薛梅卿.中国监狱史[M].第二页.北京:群众出版社1986○2薛梅卿.中国监狱史[M].第四页.北京:群众出版社1986社会的安定和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因而为历代统治者所重视。

正是由于礼法结合的特殊作用,才使礼法结合成为贯穿中国古代狱制指导思想和治狱实践的一条主线。

三、“诸法合体”下的监狱立法与监狱体制。

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特点是“诸法合体,以刑为主”,涵盖了民事、经济、行政、司法等各个部门法,也决定了监狱立法的特征,从监狱产生起直到明清的三千多年历史中,没有产生一部独立的监狱法典,这种特性也是世界所少有的。

战国时期李悝《法经》中的“囚法”一篇,是有关监狱管理的,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早期的监狱法,后代各朝法律中的《断狱》、《狱官令》等篇目,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关于监狱制度的法规,特别是清人赵舒翘的《提牢备考》一书,系统收集了清王朝建政以来有关监狱管理方面的条例、章程和制度,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关监狱学的专著。

《唐律疏议》是现存比较完备的封建法典,共12篇502条,其中名例、卫禁、职制、断狱、捕亡等篇目中都有关于监狱拘押罪犯和刑罚等方面的条文;此后的《大明律》、《大清律例》中也有类似的条款。

其他令、格、式等法律形式中也有关于狱制的规定,从中我们不难看出中国监狱管理制度在内容上是充实和完备的,在形式上是分散和多样化的这一特点。

这种局面持续到鸦片战争以后,在清统治者内部,一些以洋务自诩的官僚地主阶级集团,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改良思想,使传统的“诸法合体”逐渐走向了“分门别类”。

在“诸法合体”下的中国古代监狱管理体制特点极为鲜明,表现为狱政、行政、司法的合而为一。

自秦统一以后,建立了皇帝制度,使皇权日益神秘化、制度化、法律化,皇帝握有国家的最高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同时皇帝“口含天宪”,任意改法废法。

随着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高度发展和日益强化,决定了皇帝是最高的立法者和司法者的地位。

监狱不是独立机关,而是从属于皇帝控制下的行政机关,司法权受行政权的干预和支配,更谈不上司法独立。

中央常设监狱如刑部狱、御史台狱等,都由中央司法机关具体负责管理,监狱的管理权同样受同级司法官署的控制。

地方监狱直接由各级行政长官管辖,各级行政长官集行政、审判和治狱于一身。

因此,中国古代监狱,不是行使监狱管理权限的专门机关,而是兼具行政、司法和狱政等多种权力的一般管理机关,从而形成狱政、司法行政机关在组织上的一体化特征。

四、自成体系的监狱管理制度中国历代统治者在不断总结前朝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并不断发展完备了一套监狱管理制度,并自成体系,代代承袭,其特点十分鲜明,表现在:第一,中国古代各王朝在监狱管理中,崇尚的是威吓、惩罚和报复主义,把监狱的镇压作用放在首位,建立了系囚制度,这是拘押、械系和看守囚犯的总称。

包括门卫、桎梏、点视、分类拘禁、对脱狱反狱劫狱的惩罚等制度,其目的“务要内情不得外出,外情不得入内,使人知幽闭困苦之状,以顿挫其顽心”○4。

这是监狱发挥镇压作的前提。

历代统治者为强化监狱的专政职能,都十分重视这一制度,并在立法上将系囚的各项制度具体化。

第二,秦二世而亡的历史教训,使历代统治者认识到,单纯的刑罚镇压不仅不能压服人民的反抗斗争,反而会导致亡国灭种的严重后果。

因此,为了笼络人心,标榜其“仁政”,建立了悯囚制度,这是关于保障狱囚基本生活待遇的制度。

其内容包括衿老怜幼、宽缓狱具、提供囚粮囚衣医药、纵囚归家、法外行仁等措施。

这是统治者为防止狱吏任意凌虐囚犯,防止阶级矛盾的激化而采取的措施,是从儒家的“德治”“仁政”思想出发,阐发在监狱管理中的感化教育。

当然它决不仅仅是什么“圣王仁及囹圄”的悲天悯人,其真实目的还是为了有效地控制人民和巩固专制统治。

第三,在中国强制狱囚服劳役,早在商朝就有了,到西周形成固定制度,秦汉时期则广泛使用,隋唐时期发展形成完整的居作制度。

这是强制被判处徒刑、流刑的罪犯服役的制度,是一种既禁其人又役其身的自由刑与劳役刑相结合的刑罚制度。

《唐书刑法志》载:“用刑有五,其三曰徒,徒者奴也,盖奴辱之。

量其罪之轻重,有年数而舍之。

”可见徒刑是剥夺自由、强制服劳役并奴役羞辱兼而有之的刑罚。

各封建王朝为了保障居作制度的顺利进行,都规定了严惩违制的条款。

由于居作制度的普遍实○4杨殿升.监狱法学[M].第一百八十六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施,促使了劳役监的发展,古代被判处劳役刑的罪犯往往要同时施加肉刑,这是古代刑罚的一个特点,反映了中国古代盛行的野蛮残酷的惩罚主义和报复主义思想。

而劳役刑与肉刑相结合,也方便了劳役监的管理,因此这一制度为历代王朝所沿袭。

第四,录囚制度则是有关皇帝或各级官吏定期或不定期地巡视监狱,对狱情进行审查和监督的制度。

这一制度始于西汉,盛行于东汉,完备于唐代,明清时期的会审制度则是录囚制度的发展。

这是中国古代狱制的重要环节,它对于平反冤狱,疏决淹狱,减少非法庾死狱囚具有一定作用。

有利于缓和封建社会的阶级矛盾,有利于维护封建法律秩序和社会安定,进而保障统治阶级根本和长远利益。

但封建社会本身固有的腐朽、黑暗的狱制以及不断激化的阶级矛盾,使这一制度具有很大的相对性与局限性。

总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古代的各项监狱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完善,这些监狱管理制度之间关系密切,相辅相成,互相配合,具有内在联系,共同为封建国家机器发挥着巨大作用,这也是统治阶级的统治经验不断积累的结果。

这些监狱制度和法规条文中所蕴含的丰富中华古文明的特质,对于后世乃至周边国家监狱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今天我们研究中国监狱史绝不仅仅是为了简单地展示或炫耀已有的辉煌,而是为了批判地继承我国历史上丰富的文化遗产,如狱政思想中“明德慎罚”的感化主义、惩罚与教育思想,监管中的分类监禁、分管分押等,在今天仍具有现实意义。

另一方面,是为了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增强我们维护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自觉性。

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深入研究人类历史上监狱制度的产生、发展,监狱的本质特征,狱政思想、监狱立法、监狱管理制度的内容等,观“前世之迹”,明“治乱之道”,把历史当作一面镜子。

更好地为现实服务。

参考文献:【1】薛梅卿.中国监狱史[M].北京:群众出版社【2】张晋藩.中国法制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3】杨殿升.监狱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4】左传[M].昭公六年.【5】周密.中国刑法史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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