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国资委领导

合集下载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进一步创建“无欠薪”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进一步创建“无欠薪”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进一步创建“无欠薪”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26•【字号】兰政办发〔2017〕179号•【施行日期】2017.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进一步创建“无欠薪”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17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兰州市进一步创建“无欠薪”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26日兰州市进一步创建“无欠薪”城市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2014-2016年全市“无欠薪”城市创建成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党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报酬的工作主线,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提升行政效能,继续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以全市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矿山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加快建立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工资支付制度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机制。

确保到2020年底,在全市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劳动者工资足额发放,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不发生新的拖欠,不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努力实现工资基本无拖欠的工作目标。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属及省属下划工业企业和农垦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属及省属下划工业企业和农垦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属及省属下划工业企业和农垦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24•【字号】兰政办发[2006]123号•【施行日期】2006.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属及省属下划工业企业和农垦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06]1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省属及省属下划工业企业和农垦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关于省属及省属下划工业企业和农垦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及省属下划工业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139号)和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做好省属及省属下划工业企业和农垦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通知》(甘财企〔2006〕46号),为了做好我市省属及省属下划工业企业和农垦企业所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移交原则(一)属地移交原则。

省属及省属下划工业企业和农垦企业所办中小学中,远郊三县一区所有企业中小学移交县区政府管理;城市四区规模较大的企业完全中学移交市政府管理,其他中学、九年制学校和小学移交区政府管理;公安机构移交按照属地原则,由市县区管理。

(二)资产无偿划转原则。

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机构,实行成建制移交,所有资产全部无偿划转所在市或县区政府。

(三)“零债务移交”原则。

机构移交前发生的债务、合同责任及连带责任仍由原企业承担,做到零债务移交。

(四)平等协商原则。

对移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当地政府和企业要平等协商,既要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又要考虑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

(五)保持稳定原则。

市县区政府接办企业中小学后,要保持平稳过渡,不得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降低教学质量,同时要积极落实教职工的工资待遇,保持教职工思想情绪的稳定。

关注 追缴贪腐官员的孳息

关注 追缴贪腐官员的孳息

追缴贪腐官员的孳息文/本刊记者冯彬“对……受贿犯罪所得赃款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最近落马官员的司法判决中,这样的表述越来越多了。

2018年3月监察法公布施行以来,很多人的“孳息”都被追缴。

那么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它又是怎么来的?孳息串起的贪腐一条龙由于孳息这个词过于专业,有必要普及一下它的概念。

在物权法中,产生孳息的物或权利称原物,而孳息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

前者是指按照物质的自然生长规律而产生的果实与动物的出产物,后者是指因法律关系而得到的利息、租金及其他收益。

违法犯罪所得无论是天然孳息,还是法定孳息,均应予以追缴。

翻看近年来落马官员的判决结果,从省部级官员到基层村官,都不乏“追缴孳息”的表述,金额不一。

有的就会明确提出数额,比如甘肃省林业厅原厅长马光明非法收受财物2768多万元,其中孳息近5.6万元。

昆明市原副市长谢新松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500余万元,产生孳息100余万元,其收受的主要是7套商铺,都被转到了私生子名下。

基层也有此类案例,今年初宁夏固原市纪委监委通报的案例中,就有村干部私自违规借取本村互助资金,其冒用村民名义虚构借款手续或直接用现金支票提款达十多次。

通报发出时,仍有本金50多万元及孳息近9.9万元未还。

有的判决结果中没说具体数额,不过也透露了一些信息。

去年3月,吕梁市原副市长张中生受审,成为十八大以来首个因职务犯罪被判死刑的官员。

他非法收受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4亿余元,还有折合1.3亿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法庭不仅追缴了其受贿所得财物的孳息,还对来源不明的财产及其孳息予以追缴。

有的人在被查过程中退缴赃款,把其孳息也一起退了。

兰州市国资委原主任杨红心受审时,法庭提到依法没收其犯罪所得及退缴赃款、孳息上千万。

在法庭之外,孳息甚至还成为查案的关键。

当年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被指控的权钱交易行为几乎都发生在一个固定的朋友圈里,其1132万元受贿财物中,大部分都始终放在行贿人手里,这其中就包括商人徐东明送的770万元。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保障房项目融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保障房项目融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保障房项目融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19•【字号】兰政办发[2013]47号•【施行日期】2013.03.1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保障房项目融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兰政办发【2013】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和沟通,进一步做好全市保障房项目的融资和防范金融风险及协调服务等工作,促进兰州地区金融业和全市经济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兰州市保障房项目融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袁占亭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杨学宁市委常委、副市长成员:张兆祯市金融办主任潘恩市发改委主任张鹏举市财政局局长丁祖全市国土局局长宋智虎市建设局局长杜正喜市规划局局长敬国华市房产局局长李天亮市政府国资委主任郑继祖市物价局局长徐希望市审计局局长徐成瑜市招投标局局长王维治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兆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保障房项目融资的日常协调工作。

市金融办作为牵头单位,负责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及协调工作;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上报及国家补助资金的申请等;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及监督管理等,市土地局负责土地供应及手续办理等;市建设局负责保障房项目的建设管理、质量监督等;市规划局负责保障房项目的规划审批及手续办理等;市房产局负责保障房建设的指标下达、房屋分配等;市国资委负责保障房项目遗留问题的解决等;市物价局负责保障房价格核审等;市审计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审计等;市招投标局负责工程招投标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国家公积金贷款及其他资金筹措等。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3月19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兰州市防汛抢险救灾应急工作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兰州市防汛抢险救灾应急工作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兰州市防汛抢险救灾应急工作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19•【字号】兰政办发[2014]83号•【施行日期】2014.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兰州市防汛抢险救灾应急工作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兰政办发【2014】8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因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市防汛抢险救灾应急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一、综合协调组组长:颜烨鲁市政府副秘书长副组长:陆杰仁市水务局副局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任立社市政府应急办副主任马凯文市建设局副局长成员:彭尔鹏市政府办公厅农林处处长马进礼市政府办公厅城建处处长高玉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职责:一是负责组织抢险救灾应急工作的各类会议;二是负责抢险救灾应急工作各类信息的搜集、汇总及报送工作;三是负责抢险救灾各项应急协调工作;四是负责落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预报预警组组长:畅俊杰黄委会上游水文水资源局局长副组长:任小虎甘肃省水文局兰州水文勘测局副局长吴红市气象局副局长张宗辉市人防办副主任职责:一是负责监测天气情况,提供防汛气象信息服务及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工作;二是负责黄河和市域其它河流的水情监测,发布水情预警信息;三是根据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启动人防警报系统发布防汛预警信号。

三、抢险队伍组织组组长:毛林珠兰州警备区参谋长副组长:肖祥琪武警兰州市支队支队长吴新民市公安局副局长赵青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王俊海武警交通一支队支队长职责:一是负责组织解放军、武警、消防、公安干警抢险救灾队伍;二是负责调用部队抢险车辆、设备;三是负责抢险队伍的现场指挥。

四、社会物资抢险保障组组长:张成虎市政府副秘书长副组长:张杰市工信委副主任刘斌市财政局副局长马凯文市建设局副局长万力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王永堂市商务局副局长余国业市工商局副局长杜世英市供销社业务处处长职责:一是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负责摸清可用于抢险救灾物资、机械的种类、数量;二是负责抢险救灾物资、机械的调拨、征用和登记工作。

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兰州市政府国资委向兰州新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兰州市政府国资委向兰州新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兰州市政府国资委向兰州新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3.12•【字号】兰国资规发[2013]48号•【施行日期】2013.03.1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兰州市政府国资委向兰州新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兰国资规发〔2013〕48号)委机关各处室、监事会办公室、市属各企业:根据2012年12月31日召开的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兰州新区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兰办发〔2013〕7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2013年度工交口招商引资任务的通知》(兰政办发〔2013〕38号)精神,为认真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兰州新区招商引资工作我委承担100亿元目标任务,全面做好市政府国资委及市国资系统企业向兰州新区招商引资目标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进一步靠实责任,举全委之力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目标任务,经2013年1月25日兰州市政府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2013〕2号)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兰州市政府国资委向兰州新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天亮市政府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副组长:吴志伟市政府国资委党委书记谢慧芬市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主任程涛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许来强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鲁北军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郭建昌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成员:霍正堂市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第一监事会主席李戈市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第三监事会主席邴元平市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第四监事会主席焦民市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第五监事会主席市政府国资委各处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国资系统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研究审定促进市国资系统企业加大招商引资的措施;协调解决市国资系统企业招商引资重组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审定市国资系统企业资源整合、战略性调整的政策;研究审定市国资系统企业招商引资方案;研究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兰州市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领导小组的通知-兰政办发[2008]129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兰州市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领导小组的通知-兰政办发[2008]129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兰州市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8.07.29施行日期2008.07.29文号兰政办发[2008]129号主题类别机关工作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兰州市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领导小组的通知(兰政办发【2008】1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为了加强对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工作的领导,加快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步伐,市政府决定对市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组长:张津梁省政协副主席、市长副组长:吴继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冰市政府副市长姚国庆市政府副市长牛向东市长助理、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市国资委主任成员:陶军锋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葛延年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米琳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巨洪程市经委主任陈卫东市财政局局长朱国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周锦彪市科技局局长万里市规划局局长丁祖全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宋智虎市建管委主任范文市文化出版局局长潘恩市环保局局长刘大可市房管局局长马连玉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程书印市工商局局长景顺祥市国税局局长廖永凯市地税局局长辛坚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常务副主任严志坚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安宁区区长李长江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土地交易登记中心)主任张鹏举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总经理房向阳兰州银行行长颜世浩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工业生产布局调整、企业搬迁改造政策措施,确定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目标任务,研究审定企业搬迁改造项目,解决企业搬迁改造中的重大问题。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兰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兰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兰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19•【字号】兰政办发[2014]84号•【施行日期】2014.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兰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兰政办发【2014】8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指挥:胥波市政府副市长副指挥:颜烨鲁市政府副秘书长毛林珠兰州警备区参谋长肖祥琪武警兰州市支队支队长吴新民市公安局副局长赵青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畅俊杰黄委会上游水文水资源局局长冯乐贵市建设局局长魏孔仁市水务局局长陆杰仁市水务局副局长、市防汛抗旱办主任成员:孔祥虎黄委会兰州水文勘测局局长崔腾科省水文局兰州水文勘测局局长姜晓红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任立社市政府应急办副主任韦青祥市农委主任李威青市发改委副主任臧晓平市教育局副局长张杰市工信委副主任魏征荣市民政局副局长刘斌市财政局副局长李长江市国土局副局长卢健市规划局副局长李建民市房产局副局长李箫宏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扈进明市交通局副局长李建奎市安监局副局长万力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王永堂市商务局副局长郝明市卫生局副局长张宗辉市人防办副主任吴红市气象局副局长朱秀红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王建锋市旅游局监察支队支队长张永财城关区政府区长魏晋文七里河区政府区长钱承文西固区政府区长雒泽民安宁区政府区长武和谦红古区政府区长杨平永登县政府县长王林榆中县政府县长杜宁让皋兰县政府县长李效珍兰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宋军贤兰州电信分公司网络维护部主任姚晔甘肃移动兰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宋炜东甘肃联通兰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张建蓉兰州广播电视总台总编室主任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的应急处理、抢险救援、恢复建设等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指导协调、组织实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兰州市国资委领导:本材料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在近几年里已经多次向市上有关部门反映过,但是都没被重视,只是往公交集团一转了事,而兰州公交集团虽然承认让我们内退存在过错,我们的诉求合理,但总是以“企业比较困难,你们的退休工资还可以”为理由而对我们反映的问题推诿、拖延,至今不予解决。

是不是各级政府部门对待上访群众都实行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原则?我们以合理合法的方式多次反映问题,一直不予解决,到底是什么原因?假如有一天上百人堵住公交集团及其各分公司的大门,导致几千台公交车不能出场,兰州市多条公交线路瘫痪,数十万市民无车可坐,无法上班,兰州市交通秩序和社会生活大乱,市长热线和新闻媒体的电话被打爆,继而百十人集体赴北京上访,是不是出现这样的情况以后,我们的问题才能得重视,才能得到到解决?今天我们再次将问题反映上去,请再不要象以往那样推诿拖延,而是认真解决问题,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结果。

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不怕流血,不怕被抓,不怕坐牢,哪怕十年,二十年,只要我们活着,誓将维权行动进行到底,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强烈要求调查处理兰州公交违法违规强制干部离岗及离岗人员工资待遇问题我们是兰州公交集团2008年底以前被强制离岗内退的全体干部,在此向您反映兰州公交集团严重践踏国家《宪法》、严重违反《劳动法》,严重侵犯这些干部切身利益的问题。

我们希望领导能够以国家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及政策为依据,调查处理兰州公交违法违纪,强制干部离岗内退的事件,以维持社会稳定,维护被非法强制离岗内退干部的合法权益为工作出发点,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尽快采取措施,解决这起严重伤害国企干部合法权益,导致分流离岗人员生活极度困难的工资及养老金待遇的问题。

一、兰州公交集团强制干部离岗内退的违法违规事实1996年以来,兰州公交集团新的领导班子组成以后,在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支持关怀下,经过公交广大职工的努力拼搏和无私奉献,兰州公交集团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社会公益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公交广大职工的努力拼搏和无私奉献的结果,但是兰州公交集团的少数领导却为此而狂妄自大,把企业当成自己的企业,无视国家法律和政策,独霸一方,独断专行,为所欲为,随意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任意处置干部职工。

特别是置国务院总理李鹏亲手签发的第111号国务院令不顾,为安排一些有背景、有关系、有后台、有后门的人,公然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自1999年以来每年都无条件、无理由地强制一部分工作优秀,但不会阿谀奉承拍马溜须、不会送礼上供送钱送物的干部离岗内退,以便腾出职位,安排有背景、有关系、有后台、有后门的人。

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以来公交集团不讲任何理由,不经任何合法程序,每年都强制一部分在干部岗位上辛勤工作的管理干部离岗回家(公交集团美其名曰“分流内退”),10年来累计共有百余名干部被迫离岗内退,无端剥夺了我们这批被强制离岗内退人员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正当的劳动权力。

公交集团强制这些干部离岗未经任何合法程序,和这些被迫离岗内退的干部未办理任何手续,只是口头通知本人。

这些干部被强制内退后工资(生活费)大幅度减少,导致许多人生活陷入困境,更严重的是精神上受到极大伤害,人格上受到严重歧视,甚至导致发生各种严重病情,有的由此导致家庭发生强烈矛盾,致使家庭破裂,生活难以为继。

由于离岗内退后只拿基本生活费,工资基数低,“三金”也相应缴纳的少了许多,这些干部正式退休之后从社保领取的“养老金”也相应偏低。

10年前,兰州公交集团采用“文革”手法,把踏实肯干的部分没有后台、不请客送礼的干部强制离岗内退。

以便把门子大、后台硬、会巴结、能送礼的关系户人员安排到腾出来的岗位,此举措不但严重损害被迫离岗人员的合法权益,而且在企业内部形成了人人自危,行贿送礼的极坏风气,导致了严重的社会后果,留下了不稳定的因素,与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大相径庭。

二、兰州公交集团严重践踏国家《宪法》、严重违反《劳动法》和国务院令,强制干部离岗内退导致的法律和社会问题:(一)非法剥夺了我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劳动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二)强制干部离岗内退严重违反了《劳动法》,1993年4月20日由李鹏总理签发的第111号国务院令发布了《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该国务院令对企业职工内退做了详细的规定,企业职工内退必须同时达到以下几个条件方可办理,缺一不可:1.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确实存在富余职工。

2.职工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3.经职工本人申请。

4.企业领导批准。

5.劳动部门备案。

原国家劳动部也根据第111号国务院令下发了相关文件,对企业职工内退做出了进一步的详细规定。

在内退程序上,应当由企业和职工双方协商一致和认可,办理相关的手续。

内退人员较多时还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应当在工会的监督下进行。

我们这批干部被强制分流离岗前表现良好,敬业爱岗,没有犯任何错误,有的还荣获过国家、省、市各种光荣称号,但是想不到突然就被通知下岗内退。

我们个人没有申请过内退,领导也没有说根据什么文件或规定,也没有办理任何手续或程序,只是口头通知个人,就不明不白地被强制分流离岗了。

其中有四十几岁或刚过五十岁的业务骨干,甚至还有二十几岁的大学生,这些人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都在五年以上,有的甚至达三十四年,均不符合职工内退必须是“距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令的规定可以看出:内退工作具有不可强制性,强迫未达到内退条件的职工内退是严重粗暴践踏国家法律,严重践踏《宪法》,严重践踏《劳动法》,违反国务院令的严重违法行为。

(三)与党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背道而驰。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构建和谐社会做了详细阐述,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解决民生问题提升到执政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问题,解决民生问题,建设和谐社会。

试问兰州公交集团这种做法是否符合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劳动法》。

(四)企业持续发展壮大,无辜强制干部分流离岗,没有任何政策依据。

兰州公交集团美其名曰:精简干部队伍,但是事实却是采用文革流氓手法,在我们被强制分流离岗后将更多的不懂业务、门子大、后台硬、会巴结、能送礼的人安排到腾出来的岗位,致使干部队伍越加庞大,甚至一岗多人,无所事事,根本没有起到他们所说的精简效能的作用。

(五)我们这百余名被公交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强制分流离岗的人员,均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内退条件。

首先,由于兰州市城市扩大,人口迅速增加,兰州公交不但一直处于正常经营之中,而且还逐年扩大规模、增加职工,不存在大批富余职工。

第二,我们百余名人员被强制分流离岗时绝大多数都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上。

第三,我们本人都没有申请过内退却被无端强制分流离岗。

第四,公交集团没有出台过任何让我们内退的文件。

第五,事先没有与我们协商或征求个人意见,也没有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都是由领导口头通知个人,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内退原本是国有企业在改革中由于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大批职工无工作可干,为安排富余职工而采取的一种措施。

可是在兰州公交集团,“内退”却变了味,变成企业领导任意惩罚和处置职工的手段,变成了处分职工的形式,只要领导看某个人不顺眼、不喜欢,或想要你腾出职位,就通知你内退。

由于每年都不定时地发生领导突然口头通知个人内退的事情,因此公交集团的职工、特别是管理岗位的职工们,长达数年的时间里都人心惶惶,人人自危,心理压力很大,不知道哪天突然会被领导通知“内退”,造成职工队伍很不稳定。

我们被强制分流离岗后,不但在精神上、心理上遭受了巨大的打击和痛苦,感觉被企业抛弃,与在职人员相比似乎低人一头,家人亲戚朋友也以为我们犯了什么错误才被强制分流离岗了,而且收入一下子减少一半以上,由于强制分流离岗的大多数在四十几岁到五十岁左右,家里上有老下有小、负担重,收入减少使许多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更加重要的是由于发给我们的生活费低,因此个人和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也相应减少,使我们不但从强制分流离岗到正式退休期间经济上遭受很大损失,退休后的“养老金”与本单位没有离岗的人员退休后相比,更是低了一大截(每月大约低300——800元不等,内退时间越长,差别越大),而且这种情况将会延续几十年,一直到我们去世为止。

兰州公交集团粗暴践踏国家法律,严重践踏《宪法》,严重践踏《劳动法》,违反国务院令,采用“文革”手法对不符合内退条件的职工强制分流离岗,严重侵犯职工的合法权利,不利于企业发展和职工队伍稳定,不利于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与党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大唱反调,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就是犯法犯罪,不是一般错误。

对于我们遭受的不公正待遇,必须予以平反和纠正,必须在强制分流离岗问题上给我们明确答复,必须承认强制我们离岗内退是错误的,恢复我们的名誉,还我们清白,并正式作出道歉,补偿我们的经济损失。

三、强烈要求领导和有关部门尽快进行调查,并给予彻底、合理的解决,强烈要求兰州公交集团立即纠正其违法违规错误,对我们被强制分流离岗在名誉上平反,补偿我们被侵犯的合法权益针对公交集团的违法违纪,几年来我们也曾数次上访要求解决问题,但公交集团每次只是把尚未正式退休的强制分流离岗人员生活费略微增加一些,以应付我们的上访。

对于我们内退后社保少缴导致我们退休金低,并且会影响几十年的问题,一直没有给予答复。

2009年7月,在我们又一次上访后,在兰州国资委的督促下,兰州公交集团让各基层单位召集尚未正式退休的内退人员开会,会上各基层单位领导没有就强制我们内退的错误做出任何解释,也没有就如何补偿我们内退以后收人过低,以及社保少缴导致我们退休金低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只是代表集团公司拿出一张表格让我们签字,即补签一个同意内退的表格。

同时宣布把内退人员的工资(生活费)进行一定的上调,并说今后如果调整工资,内退人员也同时调整。

如果同意就当场签字,如不同意签字就回来上班。

当时我们面临的形势是:如果签字,每月生活费可以增加一些,如果不签字,就会被安排到比较脏、累的工人岗位,不可能回到原来的管理岗位。

因为我们处于弱势,根本无法与企业抗衡,一些人只能违心地签了字。

而这时距离我们被迫离岗已经过去了好几年,内退早的已经十年了。

虽然公交集团采用这种手段得到了我们尚未退休的一部分内退人员的签字,但是并不能掩盖他们违法违规强制我们离岗的错误,也不能免除他们必须补偿我们经济损失和退休金过低的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