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我国金融监管有效性的思考

提升我国金融监管有效性的思考
提升我国金融监管有效性的思考

提升我国金融监管有效性的思考

摘要:金融风险对金融监管有制度性需求,加强和改进我国金融监管,健全监管协调机制,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对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安全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分析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的建议。

关键词:金融监管;有效性;金融创新

金融危机不仅对国际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重大影响,对我国金融发展理念和金融监管也产生了直接冲击和影响。危机后常伴随着世界经济的大变革大重组。由于金融危机冲击和国际竞争的空前加剧,国际金融体系和监管制度面临重大改革,我国银行业经营环境也在发生很大变化,银行业监管面临着内外制约。距离有效监管还有较大差距。为了优化信贷结构,增强金融对经济的服务功能,迫切要求我国金融机构要总结危机之训,完善金融业监管之道。

一、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监管部门协调机制不完善

我国金融部门实行的监管模式主要是分业监管,且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和突出的行政管理色彩,其监管部门简称为“一行三会,一部、一委”,具体指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与“三会”相比,财政部与国家发改委承担的金融监管功能和范围较为简单。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者在行政级别上地位相等,这种平级关系使他们之间缺乏协调,无法实现监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容易出现监管过程多头、脱节、分散监管。出现监管漏洞,而存在的这些漏洞往往是金融机构不能独自承担的,甚至直接威胁到国家整个金融体系。

(二)金融监管有效性不足

我国的金融监管比较偏重于合规性监管,从而限制了金融创新的发展空间。一切跨部门的金融创新,至少需要得到两个以上监管当局的批准,增加了金融创新的复杂性,而且不利于统一金融市场的建成。当前,我国金融业监管内容主要表现在市场准入方面,且存在着不足:一是重审批轻管理;二是重传统的存贷业务:三是轻表外业务及其他创新业务;四是重国有银行轻其他银行等。这些问题使金融监管的作用和功能不能得到有效发挥。

(三)金融监管缺乏系统性的市场化退出机制

金融监管是一个包括市场准人监管、运营监管及市场退出监管所组成的一个体系与立体性的工程。但目前在我国银行法律的构建方面,银行监管的内容主要是机构的审批和经营的合规性,缺乏系统性的市场化退出机制。对危机金融机构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要素构成1

编者按中国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体制、观念、机制、 环境等,但不能忽视,传统的合规性监管、过于严格的金融管制、消极监管、 事后监管、忽视效率的监管等,已严重扼制了金融业的创新和发展的有效空间, 直接影响金融业整体效率的提高。如何使我国金融监管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探索建立既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又要符合中国国情的监管体制, 切实做到完善监管理念、更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 迫任务。本文作者的思考有一定的启发性。 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 金融监管的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金融体系 的运行安全,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利益。金融监管的有效运行要有一个良好的金 融环境作条件,而这个条件能否具备则依赖T健全的金融法律体系。 我国虽然已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多部法律与法规,但只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有着严格的规定,金 融机构的市场退出存在着严重的法律缺位。当金融机构监管的某一环节处于法 律的真空状态,而金融机构风险暴露时,央行的监管无法可依,只能借助强制 性行政干预来解除金融风险,1997年海口城市信用社因挤兑出现支付困难时强制由海南发展银行托管乃至兼并一案仍历历在目。要改变这一局面我们现阶段 必须加强监管的法制化建设,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 1、尽快完善主体法律。目前耍抓紧修改、整理和完善《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担保法》和《证券法》等金融法规;尽早出 台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监管法规和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退出(破产)法规,包 括《金融机构接管法》、《金融机构破产法》、《金融机构临时性支付风险管 理法》、《金融机构兼并收购管理办法》等;制定《信贷资产保全法》和《外 资金融机构法》,按国际资本充足率框架,制定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框架,从而

浅谈我国金融监管问题

浅谈我国金融监管问题 摘要: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自由化的趋势锐不可挡,金融创新层出不穷。 各国银行业越来越深切地认识到,以往的监管措施、监管力度及银行本身的信用 风险管理水平很难再适应银行所面临的日益复杂的风险环境。尤其是全球性金融 危机等一系列重大的金融风险事件更加深了各国银行对信用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 题的反思。越来越多的研究开始关金融市场中普便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是造成信用 风险的直接因素,当前我国金融监管理念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关键词:金融监管理念金融监管框架金融创新 0 引言 为了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更好地发挥金融监管对金融发展的促进作用,如 何树立正确的金融监管理念并有效地指导金融监管实践活动成为目前一个亟待研 究的问题. 金融监管理念必须从传统的控制风险转变到隔离风险上来,建立并完 善对金融机构的效益监管,创新监管的手段和方法,最后建立适应现代金融监管 理念的新型金融监管。 1 当前我国金融监管情况分析 1.1 行政管理色彩浓厚,监管效益和监管成本不对称一是金融监管依然存在 行政性管理色彩。二是“重监管,轻效益”的观念根深蒂固,监管效益与监管成本 不对称。三是“重常规性监管,轻创新监管”的思想亟待改变。目前的金融监管是 一种对前期业已出现的问题进行控制和监督,而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没有 制定前瞻性的监管制度。存有求稳怕新的思想,不利于金融业的发展。 1.2 金融监管力度不够由于各种原因,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章金融机 构人员,还不能严格依法处理,监管工作中有法不依、有法难依,执法不严、违 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降低了金融监管的严肃性和中央银行的监管权威。 1.3 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我国目前的金融法律体系与市场经济体制、金融改 革和发展、现代金融监管理念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一是部分金融法律法规 与现实情况不符,造成金融监管的法律基础不规范。二是金融法律法规不系统。 各种地方性法规、各金融机构系统内制定的各种制度规定较多,庞杂而不系统, 但多数又都具有法律效力,在监管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对某一问题认识上的不同 而产生定性上的争议。三是相对于金融业务创新的趋势,对新的金融业务的立法 管理滞后,监管的法律依据不足。四是目前国内各项金融法律法规与世界上其他 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还不能有效地衔接起来,在已经加入WTO的新的环境下, 做好与WTO组织各国金融法律法规的衔接工作显得尤为必要。五是有效监管的 基础还没有建立起来,缺乏社会联合防范机制。 2 金融监管理念创新的建议与思考 2.1 树立由控制风险向隔离风险转变的监管理念一是对问题机构在其破坏金 融体系前实行隔离;二是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迅速、稳定地获得相关信息,确保在金融风险积累前采取相应的措施;三是即时清算,减少支付时滞带来的负 面影响。注意运用新的思路和方法加强金融监管,允许所有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 进入金融产业,按市场原则引入竞争。 2.2 树立并完善对金融机构效益监管的理念新型监管理念中最关键的是,要 规避金融企业现行会计核算制度的缺陷,真正建立客观真实地反映金融企业业务 经营全过程的会计核算制度,其核心则在于建立一套科学的会计核算指标。效益 监管的核心是金融企业经营成果综合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体系的设立,而其中心

浅析我国金融监管中问题分析及措施

浅析我国金融监管中问题分析及措施1983年,工商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实现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分离,从而使人民银行集金融监管、货币政策、商业银行职能于一身的金融管理体制宣告结束,现代金融监管模式初步成形。当时,人民银行作为超级中央银行既负责货币政策制定又负责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督。这时的专业银行虽然对银行经营业务有较严格的分工,但并不反对银行分支机构办理附属信托公司,并在事实上成为一种混业经营模式。XX年初银监会的成立,使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框架最终完成,由此形成了我国“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体制。针对监管体制中存在的缺陷,在金融监管改革过程中,应首先建立金融监管的合作制度,使三大监管机构在各自独立行使监管职能的同时,有效地协调彼此之间的权责,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其次,强调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加大对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创新业务的操作制度,防止金融创新的衍生风险。 我国金融监管的时间较短,在金融监管的方法手段、技术条件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我国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金融监管有效性不足,金融监管内容过于狭窄,其金融监管仍偏重于合规性监管,严格的管制极大地遏制了金融创新的有效空间;对金融机构日常经营

的风险性监管涉及不多;监管措施的效能未得到充分发挥,对金融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不够严厉,违规处罚中缺乏严厉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缺乏有效性。其次是金融信息披露滞后,信息披露滞后于监管和外部市场约束的需要,我国金融机构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制观念不够,数据资料编报的随意性较大,信息披露缺乏强制性和规范性;金融信息披露的范围小,内容比较单一,信息不完备,缺乏专门的金融信息开发和传播中介机构,使得金融信息在低水平上传播和利用。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和利益约束机制,内部监管乏力,导致银行出现大量的不良资产需处置,同时,还面临着大量存款需找出路却又“惜贷、拒贷”的尴尬局面。监管目标不够明确;金融监管独立性不够;金融监管机构协调性差;金融监管措施不力;现行监管制度不利于金融创新等。 完善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就必须深入到金融机构内部的组织、结构、观念、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以达到规避风险、维持安全的目的。要提高对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认识,金融机构的各级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内控建设的重要性,把它作为经营管理工作中的关键一环,常抓不懈,落到实处,这样才能有助于金融机构内控机制的建立健全和充分发挥作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应着力于打破现有的银行业垄断,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实现银行运作机

金融监管复习题

金融监管复习要点 考试题型: 一、名词解释: 填空:金融监管三要素 金融监管主体(监管当局)、金融监管客体(监管对象)、金融监管工具(方式、方法、手段) 金融监管内容的分类: 一是按金融机构监管范畴划分为金融机构行政监管和业务监管; 二是按监管性质可划分为合规性监管和风险性监管; 三是从监管的主要内容或范围看,主要分为市场准入监管、业务运营监管和市场退出监管。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划分,金融危机主要包括货币危机、银行业危机、外债危机三种类型。 金融风险的种类: 按照遭受风险的金融企业的面积,金融风险可分为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非系统性金融风险 按照影响因素可以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营业风险,环境风险和行为风险 按照衡量风险的范围角度可以分为宏观金融风险,中观金融风险和微观金融风险 按照来源划分可以分为内源性金融风险和外源性金融风险 金融监管当局的特性:权威性、独立性、公共性

1997年9月巴塞尔委员会通过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第一次提出具有普遍意义的内部控制原则,以指导和加强银行业的内部控制。 金融风险防范的“三道防线”分别是:建立预防管理、建立和健全风险补偿制度、建立特大风险应急制度。 金融安全网”三要素:存款保险制度、央行的最后贷款人、官方的审慎监管。 三公原则: 公开原则:中介机构和有关人员必须全面履行信息披露, 保证投资者及时、充分、全面和准确地了解证券发行人的各种信息从而增强证券发行和交易的透明度。 公正原则:证券业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行为必须公正,禁止欺诈、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公平原则:要求证券市场为各类投资者提供获得信息和进行交易的同等机会。公平原则要求证券监管机构按照相同的尺度规范其监管范围内的行为,同样的违法行为应受到同样的处罚结果。 金融危机的类型及举例 金融危机分为货币危机、银行危机和债务危机(IMF): 货币危机:指对一国货币的投机导致该种货币贬值或迫使货币当局通过急剧提高利率或耗费大量储备保卫货币的情况。如:97年泰国货币危机 银行危机:指现实或潜在的银行挤兑或银行失败引致银行停止支付或

浅谈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中问题分析及措施

宁波大红鹰学院 大作业 题目:浅析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所在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财务管理 班级11财管402(本) 学号1131061450 姓名朱懿 2013年6月20日

浅析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班级:11财管402 姓名:朱懿学号:1131061450【摘要】:金融市场监管一般是指国家根据有关金融市场的政策法规,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以达到引导金融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稳定发展的目的。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作为金融活动载体的金融市场,对于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理论和实践都证明,缺乏监督和管理的金融市场不仅效率十分低下,而且可能酿成金融和经济危机,对国民经济产生严重的破坏。近年来爆发的一系列金融危机,提醒我们要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使经济健康和快速的发展。本文通过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中问题的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我国金融体制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金融监管存在问题措施分析 一、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体制发展简要历程 (一)、我国早期金融市场的发展 中国明朝时出现资本主义萌芽,但发展比较缓慢。 (二)、我国近代金融市场的发展 1897 年,中国创办自己的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辛亥革命以后,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银行逐步成为金融业的主体,钱庄、票号等相应退居次要地位,并逐步衰落。可以说辛亥革命后,中国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发展真正开启了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大门。 (三)、改革开放以来的金融市场 1979年10月开始恢复金融、重构金融组织体系的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完全摆脱具体银行业务、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标志着我国中央银行体制的正式建立。票据承兑贴现市场的初步形成;同业拆借市场的形成发展。1993年我国已基本建立起一套间接宏观调控机制手段。1983年,工商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实现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分离,从而使人民银行集金融监管、货币政策、商业银行职能于一身的金融管理体制宣告结束,现代金融监管模式初步成形。当时,人民银行作为超级中央银行既负责货币政策制定又负责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督。这时的专业银行虽然对银行经营业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要素构成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要素构成 编者按中国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体制、观念、机制、环境等,但不能忽视,传统的合规性监管、过于严格的金融管制、消极监管、事后监管、忽视效率的监管等,已严重扼制了金融业的创新和发展的有效空间,直接影响金融业整体效率的提高。如何使我国金融监管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探索建立既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又要符合中国国情的监管体制,切实做到完善监管理念、更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本文作者的思考有一定的启发性。 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 金融监管的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金融体系的运行安全,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利益。金融监管的有效运行要有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作条件,而这个条件能否具备则依赖于健全的金融法律体系。 我国虽然已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多部法律与法规,但只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有着严格的规定,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存在着严重的法律缺位。当金融机构监管的某一环节处于法律的真空状态,而金融机构风险暴露时,央行的监管无法可依,只能借助强制性行政干预来解除金融风险,1997年海口城市信用社因挤兑出现支付困难时强制由海南发展银行托管乃至兼并一案仍历历在目。要改变这一局面我们现阶段必须加强监管的法制化建设,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

1、尽快完善主体法律。目前要抓紧修改、整理和完善《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担保法》和《证券法》等金融法规;尽早出台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监管法规和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退出(破产)法规,包括《金融机构接管法》、《金融机构破产法》、《金融机构临时性支付风险管理法》、《金融机构兼并收购管理办法》等;制定《信贷资产保全法》和《外资金融机构法》,按国际资本充足率框架,制定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框架,从而为制度化、规范化的监管提供法律基础。 2、尽快制订金融法律实施细则。主体法是纲目式的,对于履行金融监管职能的主体来说,更需要一套较为完整的并与金融法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也要对原颁布的有关法规、制度进行清理,对不适应的条款进行废除或修订;还要对立法环境尚不成熟、近期不宜立法的有关金融业,先制定一个过渡性的暂行规定。 3、尽快建立独立的金融执法机制。目前银行对企业大量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无能为力,如果依法收贷只能是“赢了官司赔了钱”;更甚的是对于银行起诉,许多地方是“起诉不受理、受理不开庭、开庭不裁决、裁决不执行”,这种现象助长了企业、个人不守信用,直接恶化了社会信用环境。为此,有必要尽快组建执法机构,专门受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业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诉讼案件,重塑我国公正、公开、公平的金融司法秩序。 有效的金融监管体制 1999年11月,随着处于世界金融垄断地位的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正式签署生效,标志着美国放弃维持近70年的“分业”

关于开展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监管有效性研究

关于开展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监管有效性研 究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关于开展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监管有效性研究我国金融机构反洗钱自2003年正式实施以来,特别是2006年《反洗钱法》颁布后,国家反洗钱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但纵观目前我国反洗钱制度框架设计和反洗钱义务主体界定,国家反洗钱体系仍然存在着对特定非金融机构洗钱风险预判不够充分和法规建立缺位的制度“短板”,有悖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原则。 一、我国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监管的现状和不足 二、(一)立法上未做出义务主体(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具体界定。 我国《反洗钱法》第三条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我国虽从立法角度将特定非金融机构纳入反洗钱义务主体,但对其行业范畴、职业类型、义务责任和监管办法等仍未具体界定,已成为反洗钱体系中的防范“空位”。 (二)制度上未确立特定行业的法定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反洗钱法》规定,2006年、2007年,独立或会同银监、保监、证监“三会”制定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及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交易记录保存“三项制度”;2010年、2012年制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确立支付机构的注册许可制度和反洗钱义务,但一般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法定职责建立仍为空白。 (三)体系上未接轨反洗钱国际组织标准。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2012年通过的《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和扩散融资的国际标准:FATF建议》,第D节预防措施,建议22特定非金融行业和职业客户尽职调查中,明列了对不动产中介、贵金属和珠宝

有效金融监管的标准(一)

有效金融监管的标准(一) 金融是否有效,直接影响到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存款安全。而有效的监管,不仅取决于被监管的配合,也取决于监管者监管水平的高低。为使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同样具有某种约束,有必要为监管者设计一些标准,以监督监管的监管效率。结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及我国具体情况,有效的金融监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评价。金融业的稳定程度和竞争程度 稳定的金融是保证一国经济正常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在金融动荡的局势下仍保持经济的发展和增长,东南亚金融危机很能说明这一点。但稳定并不等于放弃和限制竞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是和发展、效率挂钩的,没有竞争的金融市场也将是死水一潭。因此如何使金融业的风险最小、效率最高就成为金融监管当局的任务之一,也是判别监管是否有效的重要标准。 没有监管,对金融业至关重要的安全性、效率性就得不到保障,金融机构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往往自觉不自觉地牺牲流动性和安全性,历史上无序乃至恶性竞争最终导致两败俱伤的例子比比皆是。而金融监管则从市场准入、资本充足率、流动性、业务活动及市场退出等方面对金融机构加以监管,使金融机构的风险降低,保证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但监管不等于要将金融机构管死、管僵,过度地注重安全,不适当的严加管制也同样扭曲金融行为,金融业会由于缺乏竞争而使整体效率低下。金融监管当局必须把握好监管的尺度,既能保证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又能维持必不可少的竞争的金融监管才是有效金融监管所追求的目标。根据这条标准来评价我国当前的金融业,可以发现,金融监管偏严了些。例如,当今的市场份额中70%以上属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虽然和改革开放以前全国只有一家银行相比,市场竞争已大大提高,但依然未打破垄断,竞争不足一直存在。因此,有必要放松市场禁入的限制,鼓励引入更多的银行,包括民营银行等,以保持适度竞争。这样也是迎接加入WTO 的需要。 发现问题的及时性 能否及时发现被监管者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足,特别是那些重大毁坏银行的信誉、威胁银行生存的问题,是判断监管有效与否的另一个标准。巴林银行的巨额亏损暴露之前,一直被英格兰银行视为优秀的银行,甚至将其作为管理方面的标兵,以至在警笛鸣响后,很多界内外人事难以置信。这既反映出巴林银行本身的内部控制体系有问题,也说明英格兰银行在监管的有效性上并不象人们想象的那样尽如人意,而美国在有详细的银行监管和庞大的检查队伍的情况下,仍有1500家银行和600家储蓄机构和贷款协会在80年代和90年代初倒闭,一度引起人们对监管有效性问题的强烈反思。 及时地、准确地发现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首先要有先进的、科学的监管手段,在应用电子技术的同时,现场稽核也不能忽视;其次,监管人员要精通金融业务,防止被不真实的报表所蒙蔽;最后,监管机构要和被监管者建立良好的关系,取得其信任,获得其积极的配合。 从我国的情况来看,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问题”普遍存在,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也频频出现,监管机构用心不必良苦即可“发现”漏洞和隐患。但在众多的问题面前,也易产生麻痹思想,广国投是我国第一家被亮红灯的金融机构,问题不可谓不大,但一直拖到外债逾期不能偿还时,才采取行动。而在和被监管者的关系上,监管当局一直有“监管至上”之嫌,长期忽视金融服务。众所周知,金融监管的原则性较强,具有一定的刚性,但金融服务却是直接受益于服务对象,易于为被监管者所接受。只有使监管寓于服务之中,监管机构才能全面了解监管对象的实际情况,才能对其经营策略、经营手段、规避风险、逃避管制等了如指掌,不仅能掌握最新的动态,而且可以了解被监管者的需求,进而科学、合理地在监管方面也实施创新。既实现了监管的目标,降低了个别的和系统性的风险,又顺应

提升我国金融监管有效性的思考

提升我国金融监管有效性的思考 摘要:金融风险对金融监管有制度性需求,加强和改进我国金融监管,健全监管协调机制,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对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安全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分析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的建议。 关键词:金融监管;有效性;金融创新 金融危机不仅对国际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重大影响,对我国金融发展理念和金融监管也产生了直接冲击和影响。危机后常伴随着世界经济的大变革大重组。由于金融危机冲击和国际竞争的空前加剧,国际金融体系和监管制度面临重大改革,我国银行业经营环境也在发生很大变化,银行业监管面临着内外制约。距离有效监管还有较大差距。为了优化信贷结构,增强金融对经济的服务功能,迫切要求我国金融机构要总结危机之训,完善金融业监管之道。 一、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监管部门协调机制不完善 我国金融部门实行的监管模式主要是分业监管,且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和突出的行政管理色彩,其监管部门简称为“一行三会,一部、一委”,具体指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与“三会”相比,财政部与国家发改委承担的金融监管功能和范围较为简单。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者在行政级别上地位相等,这种平级关系使他们之间缺乏协调,无法实现监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容易出现监管过程多头、脱节、分散监管。出现监管漏洞,而存在的这些漏洞往往是金融机构不能独自承担的,甚至直接威胁到国家整个金融体系。 (二)金融监管有效性不足 我国的金融监管比较偏重于合规性监管,从而限制了金融创新的发展空间。一切跨部门的金融创新,至少需要得到两个以上监管当局的批准,增加了金融创新的复杂性,而且不利于统一金融市场的建成。当前,我国金融业监管内容主要表现在市场准入方面,且存在着不足:一是重审批轻管理;二是重传统的存贷业务:三是轻表外业务及其他创新业务;四是重国有银行轻其他银行等。这些问题使金融监管的作用和功能不能得到有效发挥。 (三)金融监管缺乏系统性的市场化退出机制 金融监管是一个包括市场准人监管、运营监管及市场退出监管所组成的一个体系与立体性的工程。但目前在我国银行法律的构建方面,银行监管的内容主要是机构的审批和经营的合规性,缺乏系统性的市场化退出机制。对危机金融机构

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复习题精选版

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复 习题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复习题 一、单选题() 1、美国中央银行正式形成的标志是(A.美国联邦储备体系依法正式成 立)。 A.美国联邦储备体系依法正式成立 B.美国第一国民银行的正式成立 C.美国第二国民银行的正式成立 D.美国全国货币委员会的正式成立 2、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都采用(B.一元式单一中央银行制度)。 A.大一统式的中央银行制度 B.一元式单一中央银行制度 C.二元式单一中央银行制度 D.多元的中央银行制度 3、(B.法定存款准备金)是存款机构按照法定要求缴存到中央银行的存款。 A.法定贴现金 B.法定存款准备金 C.超额存款准备金 D.备付金 4、1936年,(B.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发表,标志着现代宏观经济学的诞生。 A.弗里德曼 B.凯恩斯 C.哈耶克 D.威克塞尔 5、(C.货币的外生性)是指货币供给的变动主要取决于货币当局的政策行为,而不取决于经济体系中的实际变量和微观主体。 A.货币的中性 B.货币的非中性 C.货币的外生性 D.货币的内生性 6、经过商业银行的存贷款业务,能够扩张或收缩货币供应量的货币,是(D.基础货币)。 A.存款货币 B.贷款货币 C.法定货币 D.基础货币 7、(A.物价指数)是目前各国衡量通货膨胀程度的主要指标。 A.物价指数 B.利率指数 C.收入指数 D.信用指数 8、由于需求转移而引发的通货膨胀,属于( A.需求拉上型通货膨胀)。 A.需求拉上型通货膨胀 B.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 C.供求混合型通货膨胀 D.结构型通货膨胀 9、凯恩斯主义者主张将(B.长期利率)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A.短期利率 B.长期利率 C.短期货币供给量 D.长期货币供给量 10、以下不属于金融监管对象的是(D.商业银行聘用员工的行为)。

调研报告:提高地方金融监管有效性的对策建议

提高地方金融监管有效性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地方金融监管有效性的基本思路与原则 地方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宜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整体谋划、稳步推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在科学界定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防范处置责任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中央与地方条块相结合的监管工作机制,强化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督促和指导地方金融监管工作责任,落实好金融新业态的设置、监管和风险防范处置责任,发挥好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快形成“中央为主、地方补充,规制统一、权责明晰,运转协调、安全高效”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和风险防范处置体制,切实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一)坚持市场导向,有所管,有所不管 我国金融行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在法律上,明确禁止企业之间的金融行为(企业不能发行融资票据和相互借贷),只有获取牌照的机构才能从事金融业务,否则就

有“非法经营”嫌疑。个人之间的金融行为,则归入民间借贷,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在监管分工上,我国基本按照“谁的孩子(审批)谁抱”原则监管。 我国已明确提出,要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金融领域也大力推进市场化改革,简政放权。考虑到少量的个人和企业之间金融行为,并不会产生系统性风险,应在法律上直接豁免登记和管理,活跃合理的市场金融行为。地方金融监管既要防止通过监管干预微观主体的具体业务,背离市场化发展的方向,也要防止干涉资金在地区间的流动,如限制本省资金调出本省等。 事实上,监管是在微观主体有能力也有意愿自负其责基础上弥补市场缺陷的,一般承担三类职责:一是保证微观主体处于审慎经营区间(有限责任+高杠杆);二是确保市场实力基本均衡(投资者和消费者保护+反垄断);三是维护公开公平透明的市场秩序(行为监管)。为此,地方金融监管首先是要不要监管的问题。对于不大量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是无须进行严格的审慎监管的;不涉及破坏市场秩序和力量均衡的,也并不需要特殊监管的。 (二)合理分工

金融监管学-教学大纲(双语)

《金融监管学(双语)》教学大纲课程编号: 110142A/B 课程类型:专业选修课 总学时: 32 讲课学时:28 实验(上机)学时:4 学分: 2 适用对象:金融学、国际金融 先修课程:金融学概论、商业银行、银行经营管理、保险学、证券学、西方经济学 一、课程的教学目标 本课程根据金融监管的最新发展趋势,全面系统地介绍了金融监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课程体系分为金融监管与金融稳定、金融监管理论、金融监管体系、金融监管实务和金融监管的协调五个部分,系统讲解金融监管的理论与实务,并结合最新实践,完善了金融稳定和金融协调同金融监管关系等方面的观点和思路,为金融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学习、研究金融监管提供了一个基本线索和框架。本课程教学目的在于使学生掌握现代金融监管的理论体系和内容,掌握金融监管体制、金融监管的基本理论、技能和方法;防范金融风险的基本方法。 二、教学内容及其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 教学基本要求:理论讲清,要学有所用,理论联系实际; 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充分运用各种教学媒体,注意利用我院的金融实验室。 实践教学环节的要求:尽可能地去有关金融机构作现场了解。 对课后作业以及学生自学的要求:注意同实际联系的案例教学,重在能力培养。 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可请校外人员讲座。 三、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 以表格方式表现各章节的学时分配,表格如下:(宋体,小四号字) 教学课时分配

四、教学内容 第一章金融监管导论 第一节金融监管的概念及必要性 一、金融监管的概念 二、对金融监管的理论理解 三、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第二节金融监管的内容和手段 一、金融监管的内容 二、金融监管的手段 教学重点、难点:对金融监管理论的解释和掌握。 课程的考核要求:金融监管的概念。 了解:金融监管的含义、外延、内涵。各专家的定义。 理解:金融监管的发展历史和发展脉络。 掌握:相关金融监管的理论。 熟练掌握:金融监管的手段和内容。 复习思考题: 1.什么是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有哪些作用? 2.简述金融监管与经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 3.金融监管的目标是什么? 4.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5.怎样才能形成有效的金融监管方法体系? 第二章金融监管与金融风险 第一节金融风险概述

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

改革现有模式,建立监督委员会 ——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 08级金融A班朱琳0719213027 摘要:当前我国的金融业已经呈现出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在后WTO 时代,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将更加迅速。2008年,金融危机因次贷危机而爆发。2009年,二板市场也即将上市。在此背景下,我国已有的机构性金融监管模式将面临挑战。改革迫在眉睫。 关键词:金融监管;模式改革;监督委员会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从无到有,从改革开放前中国人民银行一家集金融业务与管理于一身,到银行、信托、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逐步成立,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职能,再到今天随着分业经营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巩固,我国确立了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一行三会”的金融调控监管模式。 然而,我国加入WTO后,必须为外资金融机构提供完全的市场进入许可和国民待遇,并且公布通过具体措施来对金融企业放松管制和开放金融市场的计划时间表。这就促成了我国金融监管走上了放松管制之路。加上国外大部分为混业经营,而我国为分业经营,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势必需要改革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规则。 所以我认为,我国有必要改革现在的金融监管模式。而改革的方法,是建立一个立于三会至上的中国金融监督委员会。这样,可以在原来一行三会的监管模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对一些重复监管地带和监管盲区进行系统的监管。 (一)我国金融监管的进程——改革要不断进行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于1948年12月1日,而一直到1979年,我国基本实行的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揽一切金融业务的“大一统”金融体制,这时候的中国人民银行是名副其实的“全能银行”,然而随着改革开放,“全能银行”不仅在业务上成立了四大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等,在监管上也形成了当前“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格局。 1)建国以来到1984年 建国以来到1984年,我国实行的是“大一统”的金融体制,当时没有监管当局,没有监管对象,也没有监管法律法规。 2)从1984 年至1992 年底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

中美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摘要:本文从金融监管主体的角度出发,阐述了中美现行金融监管体制,并将两者进行了比较。提出了在借鉴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基础上。中国应建立适合国情的金融监管体制。 关键词: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一、金融监管体制概述 金融监管体制是指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目标而对金融活动施加影响的一整套机制和组织结构的总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基本要素:首先是体制参与者,即由谁监管和对谁监管,核心是金融监管机关的设置、职责职权的依法定位;其次是如何监管,即为实现金融监管目标而采用的各种方式、方法和手段,体制的各种参与者按照一定方式有规律地相互作用,以完成特定的目的。可见,对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涉及到对金融监管机关组织构成、职权的分析、金融监管机关对金融机构作用机制的分析等。 根据监管主体的多少,金融监管体制可分为一元化监管体制与多元化监管体制。前者是独家监管型,即只有一家执行金融监管的机关,实行高度集中的单一型监管体制。后者是多家监管型,即执行金融监管的机关为两家或两家以上共同分工负责进行金融监管。实行这种体制的国家根据监管权限在中央与地方的划分的不同,又可分为一线多元监管体制和双线多元监管体制。实行一线多元体制的国家或地区,金融健全权力集中于中央,在中央一级又分别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关负责监管。这种体制实际上是以财政部和中央银行为主题开展工作。实行双线多元体制的国家主要是联邦制国家,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代表。其基本框架如下: 二、美国金融监管体制 在世界各国金融监管体制中,美国的监管体制被公认为是最健全、最完备、最具代表性的,1999年11月4日。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1999年金融服务法》(FinancialService8Actofl999),废除了1933年制定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彻底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局面,开辟了金融服务产业的新纪元,美国金融监管也最终形成了现行的双线多元监管模式。这种新的监管体系顺应了金融服务业混合经营、金融集团的发展趋势,在制度上实现了金融监管的创新。由于美国处于世界头号金融强国的地位,因此。对美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考察研究,将在构思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方向和具体策略等方面提供诸多启示。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比较复杂,联邦和各州都有权对银行发照注册并进行监督,即实行双轨银行制度。在联邦一级,有财政部通货监理局、联邦储备系统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三大银行监管机关。在州一级,各州都有各自的金融法规和银行监管机构。现分述如下: (一)通货监理局 通货监理局是美国资格最老的金融监管机构,它是根据(国民银行法)于1863年建立的。只有向该局注册的银行才能称为国民银行。通货监理局在技术上受财政部指挥。不过实际上它的活动与财政部没有正式联系_保持着相当大的独立性。通货监理局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国民银行的注册和分支行的设置,审核银行的合并,收集国民银行业务的统计数据,并进行与国民银行体系有关的各项经济调研工作;制订相应的管理条例和法规,并组织贯彻执行;检查国民银行的资本营运、贷款结构和数量、存款安全程度和贷款利率水平等经营情况,对经营管理混乱或违反金融法规要求的,有权命令其停业,进行清理整顿,有权撤换国民银行的正副行长和高级负责人员。通货监理局每年需向国会报告工作情况。 (二)联邦储备系统 联邦储备系统是根据1913年(联邦储备法)成立的,该系统有以下3个机构: 1、联邦储备委员会 联邦储各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制定金融政策,此外还要规定金融规章、制度,监督管理下属的联邦储备银行和会员银行的业务。监督货币的投入与回笼:执行有关管制银行控股公司活动的法令,并作为联邦政府的代理人。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张欣媛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会计专业南京 210044 【摘要】目前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监管机构协调性差、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备、监管的有效性不强、分业监管模式存在弊端、金融机构自律监管不足等问题,应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改进监管方式,完善金融监管主体自身建设。 【关键词】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分业监管模式;自律监管 所谓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和管理,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保障金融体系安全、健康、高效运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监管当局依法监管是确保金融体系稳定的前提。金融监管的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金融体系的运行安全,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利益。 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 (一)金融监管体制的组织结构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 英国的卢埃林教授在1997 年对73 个国家的金融监管组织结构进行研究,发现有13 个国家实行单一机构混业监管,35 个国家实行银行、证券、保险业分业监管,25 个国家实行部分混业监管。后者包括银行证券统一监管,保险单独监管(7 个);银行保险统一监管、证券单独监管(13 个)以及证券保险统一监管、银行单独监管(3 个)三种形式。受金融混业经营的影响,完全分业监管的国家呈现出减少趋势。 (二)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趋同化、国际化趋势 由于经济、社会文化及法制传统的差异,金融监管法制形成了一定的地区风格,影响较大的有两类:一是英国模式。历史上,英国对金融业的监管主要采取行业自律形式,英格兰银行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形成了非正式监管的风格,不以严格的法律、规章为依据,而往往借助道义劝说、君子协定等来达到目的。二是美国模式,以规范化闻名于世,监管法规众多,为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营造了一个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自20 世纪70 年代以来,两种模式出现了相互融合的趋势,英国不断走向法制化,注重法制建设;而美国则向英国模式靠拢,在不断放松管制的同时增强监管的灵活性。不断加深的金融国际化,客观上需要将各国独特的监管法规和惯例纳入一个统一

《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复习题

复习题 一、单选题() 1、美国中央银行正式形成的标志是(A.美国联邦储备体系依法正式成立)。 A.美国联邦储备体系依法正式成立 B.美国第一国民银行的正式成立 C.美国第二国民银行的正式成立 D.美国全国货币委员会的正式成立 2、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都采用(B.一元式单一中央银行制度)。 A.大一统式的中央银行制度 B.一元式单一中央银行制度 C.二元式单一中央银行制度 D.多元的中央银行制度 3、(B.法定存款准备金)是存款机构按照法定要求缴存到中央银行的存款。 A.法定贴现金 B.法定存款准备金 C.超额存款准备金 D.备付金 4、1936年,(B.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发表,标志着现代宏观经济学的诞生。 A.弗里德曼 B.凯恩斯 C.哈耶克 D.威克塞尔 5、(C.货币的外生性)是指货币供给的变动主要取决于货币当局的政策行为,而不取决于经济体系中的实际变量和微观主体。 A.货币的中性 B.货币的非中性 C.货币的外生性 D.货币的内生性 6、经过商业银行的存贷款业务,能够扩张或收缩货币供应量的货币,是(D.基础货币)。 A.存款货币 B.贷款货币 C.法定货币 D.基础货币 7、(A.物价指数)是目前各国衡量通货膨胀程度的主要指标。 A.物价指数 B.利率指数 C.收入指数 D.信用指数 8、由于需求转移而引发的通货膨胀,属于( A.需求拉上型通货膨胀)。 A.需求拉上型通货膨胀 B.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 C.供求混合型通货膨胀 D.结构型通货膨胀 9、凯恩斯主义者主张将(B.长期利率)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A.短期利率 B.长期利率 C.短期货币供给量 D.长期货币供给量 10、以下不属于金融监管对象的是(D.商业银行聘用员工的行为)。 A.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行为 B.商业银行吸收存款的行为

有关金融专业的论文

有关金融专业的论文 浅谈美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实践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主要以下几点: 一是互联网金融涉及面广,影响力大。互联网金融是传统意义上的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的结合和创新,它的风险会比单纯的传统金融和互联网行业大得多。互联网金融中由于普遍存在着跨业经营,非传统的金融行业进入到金融行业的现象,这时的对金融风险认识不足和管控能力不够,任何的企业都无法保证投资者能够永远获得比银行存款要高的回报。如果投资者不能获得当初承诺的预期收益,再或者出现了基金的亏损,那么会带来非常大的风险。 二是在监管手段和模式还比较落后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创新太快。由于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通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等非金融机构纷纷挤入了互联网金融领域,这使得传统金融产品加紧创新步伐,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出现了许多新产品、新模式还有新业态。但是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严重跟不上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步伐,传统的金融监管不适用于互联网金融市场,监管中跨部门的协调机制还没有形成,部门间职责划分不清,互联网金融行业还存在着非常多不规范的地方。这一系列问题将导致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发展模式过于创新或者是创新不足,严重脱离现实社会经济状况,将最终使互联网金融行业出现发展瓶颈。 三是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很大。我们以P2P为例,网上信贷平台要求借款人向平台提供个人的基本信息,比如本人的学历证明、财产证明等。此类信息很容易伪造,给平台的信用评估工作带来难度。借款人也有可能为了交易的顺利进行而有意隐瞒一些信息,加大了信用风险,导致P2P平台处于不利的位置。 随着互联网金融日益发展,美国监管者们开始探讨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问题。早在2021年9月,波士顿联储和亚特兰大联储写了《理解新型零售支付中的风险》,这篇文章写到零售支付正在从纸质支付转向非现金交易,这会带来清算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系统性风险、法律风险等许多风险。这篇文章指出,对于新型零售支付的监管,“监管者应该相信市场,但不能盲从。”为此,波士顿联储和亚特兰大联储组织成立了MPIWthe Mobile Payments Industry Workgroup,邀请业界和监管机构一起来讨论移动支付的发展现状、监管状况和建立新的法律法规的需要等问题。 一、在市场准入美国的P2P平台受SEC的严格监管,SEC规定网络信贷平台注册为证券经纪商,并且将网上信贷平台交易的凭证认定为证券。在SEC注册的成本较高,如P2P 平台Lending Club注册成本竟达到400万美元,此举能够增强P2P借贷平台的抵抗风险能力和偿债力,有利于维护P2P市场的安全。Zopa作为英国贷款规模最大的P2P平台因为这个原因而放弃了进入美国的市场。所以高门槛也减少了许多潜在的市场参与者。网贷平

浅析中国金融的监管体制

浅析中国金融监管?体制 浅析中国金?融监管体制 内?容简介: ?论文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我又为朋友编辑?了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 ? 一、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概?述金融监管体制是?指金融监管的职责?和权利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其? 论文格式论文?范文毕业论文 ?论文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我又为朋友编?辑了“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 一、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概述金融监管体制?是指金融监管的职?责和权利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其?要解决的是由谁来?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进?行监管、按照何种?方式进行监管以及?由谁来对监管效果?负责和如何负责的?问题。由于历史发?展、政治经济体制?、法律与民族文化?等各方面的差异,?各国在金融监管体?制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二、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金融?监管是指一国金融?监管当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金融?业的经营进行监督?管理的行为。目前?,世界各国及地区?的金融监管体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为适应金融业?的发展,我国政府?一直在摸索符合国?情的金融监管模式?。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即所?谓的“一行三会”?)为主的金融业分?立监管体制,并建?立了银、证、保三?方的“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国务院?是金融监管的主体?,它和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实际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金融监管部门在国?务院的授权下发挥?监管的职能,发挥?着核心作用。20?1X年10月,经?修订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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