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决算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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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计工作管理办法

结算审计工作管理办法

结算审计工作管理办法为了更好地完成委托方的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做到过程可追溯,并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承揽的结算审计工作,本办法的制定依据为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10,如果相应规程调整将根据新的规程予以调整。

一、签订审计合同1.1根据委托方要求签订审计咨询合同,合同文本应采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02-0212,对双方责任应明确约定,尤其对涉及到费用的条款应保证不发生歧义,分工明确,确保公司利润的实现。

1.2结算收费应依据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价服字(2012)248号文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相应收费标准变更本办法将依新的标准调整。

1.3总工办为合同管理的责任部门,对外合同谈判应由总工办(总工)负责,也可由总工办授权咨询部门负责人签订,咨询合同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方可对外签订,签订合同前应进行风险评级,填报合同风险评级意见书,应进行费用核算预估利润。

二、接收审计资料(审计资料接收单)2.1接到审计任务后,应向委托方收集送审资料,检查送审资料是否齐全,填报委托方资料表,并签订委托方资产明细表,保证资料的完整性,不得丢失。

2.2送审资料包括:竣工验收单、竣工图纸、施工合同书、合同协议书、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标通知书、投标报价书(文字版和电子版,还应提供预算软件版)、送审结算书、变更签证单、技术核定单、材料认价表等与结算有关的资料。

2.3送审结算资料由总工办或委托咨询部门进行接收,资料移交应有移交记录,资料退还必须由委托方签字,否则视为考核没有完成项予以扣分。

2.4咨询人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有关资料借给与审计工作无关的外界,如因此引起的诉讼责任,有关责任人应予以承担。

2.5大型项目资料的借阅应填报借阅申请表,资料应及时归还,不得丢失,需要进行保密业务的,借阅人只能借阅有关自己审核有关的资料。

施工项目结算审计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结算审计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结算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有限公司施工项目的结算审计,促进****路桥施工项目的规范管理,明确结算审计工作分工,加强结算审计的过程控制,确保结算审计的准确性、及时性,为工程款的回收与支付提供有效依据,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是指以****有限公司施工和以****有限公司施工为主的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全部由****路桥施工的;由****路桥施工比例超过50%,或者施工比例在50%以下,但****路桥拥有实际控制权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结算,是指施工项目的竣工结算和对分包队伍的劳务分包结算、施工结算、材料结算、机械租赁结算、运输结算等。

第四条竣工工程结算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之后,按照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图纸、来往函件等资料,编制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是工程款回收的依据。

第五条工程分包指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的部分作业内容发包给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分包结算书是支付分包方工程价款的依据。

第六条对于同一个施工单位所辖的同一个分包单位累计分包结算金额超过50万以上的,在分包结算未审计完成前,应预留不低于提报结算值30%的工程款。

第七条各施工管理单位是结算书的责任部门,工程管理部、财务部是结算书的审计监督部门。

第八条审计监督部门实施项目审计,遇有专业力量不足或相关专业知识局限等情况时,可以聘请外部人员参加审计项目或者提供技术支持、专业咨询、专业鉴定。

第九条各施工管理单位及审计监督部门应当重视和加强结算制作与审计队伍建设,积极引进符合条件的结算制作和审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结算制作和审计业务骨干人才和领军人才,改善结算制作和审计队伍的专业结构,逐步提高结算制作和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使结算制作和审计人员具备与结算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为结算工作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十条结算制作单位与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结算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廉政纪律教育,针对结算工作容易出现廉政风险的环节,加强内部控制,强化管理,确保严格执行结算纪律,维护结算相关部门的良好形象。

建筑项目结算审计方案

建筑项目结算审计方案

建筑项目结算审计方案建筑项目结算审计方案是对建筑项目结算进行审计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旨在确保建筑项目结算的公正、合法和透明。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对建筑项目结算审计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一、审计目标和范围:1. 目标:建筑项目结算审计的目标是确保建筑项目结算的合规性、准确性和透明度,保障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2. 范围:建筑项目结算审计的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材料采购、施工合同签订及执行、财务账目记录、工程进度和质量检验等方面。

二、审计程序和方法:1. 审计程序:(1)初步工作:了解项目背景和建设目标,了解相关合同、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2)确定审计对象:确定参与建筑项目结算的各方,并确定重点审计对象;(3)采集证据:通过现场勘查、资料查阅、数据分析等方式,采集相关审计证据;(4)审计调查:对工程量清单、材料采购、施工合同签订及执行、财务账目记录、工程进度和质量检验等进行审计调查;(5)分析评价:对采集的审计证据进行分析和评价,发现潜在问题和违规行为;(6)整理报告:编制审计报告,对审计结果进行总结和反馈。

2. 审计方法:(1)文件审核:对工程量清单、合同文本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核,核对数据和合规性;(2)实地勘查:到建筑工地进行实地勘查,检查工程进展情况和施工质量;(3)数据分析:对财务数据、相关票据等进行数据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和潜在问题;(4)风险评估: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和判断,确定重点审计对象;(5)专家论证:如果需要,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对审计结果进行论证和核实。

三、审计依据和标准:1. 审计依据:建筑项目结算审计的依据主要包括相关合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监理报告、验收报告等文件和资料。

2. 审计标准:建筑项目结算审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的审计标准,如《建筑工程结算审计规范》、《审计准则》等。

四、审计报告和措施:1. 审计报告:建筑项目结算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目的、范围、程序和方法、审计发现、问题和建议等内容,清晰准确地反映审计结果。

公司工程审计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审计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审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促进工程建设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正确办理工程结算和决算审计,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果,根据审计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审计范围:公司及所属单位,所有在建、竣工的矿建、土建、安装、地质勘探等工程,不论自营或外包均属审计范围。

第三条审计内容:(一)参与工程、设备招标活动,对执行情况跟踪检查;(二)对自营工程、合同包干工程的真实性,合规性,效益性实施检查;(三)对单位工程结算实施审计;(四)对重大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四条单位工程结算审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应提供的资料:(一)公司批准的立项报告或工程建设计划;(二)经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审查签认后的施工图纸;(三)经有关部门审查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签订的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四)与合同匹配的工程预算资料;(五)单位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更改,材料代用,隐蔽工程记录资料和预算书;(六)施工单位在甲方领用的材料明细和甲方代乙方垫付的电费记录;(七)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质量认证书;(八)财产物资移交和盘点清单;(九)编制工程结算所依据的其它资料。

第五条单位工程结算审计程序:(一)核实施工方提供资料的完备程度;(二)现场察看工程,必要时实地测量,检验,验算;(三)核实建设方初审工程结算合规性,准确性;(四)出具工程量,材料用量、单价、费率调整表;(五)出具工程结算审计金额增减表,由建设单位通知施工单位到场,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第六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程序:(一)核实施工方提供资料的完备程度;(二)现场察看建设项目,必要时实地测量,检验,演算;(三)核实单位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四)检查建设项目财务收支情况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五)确认应扣代垫材料,设备,电力等款项;(六)出具建设项目审计报告。

第七条审计报告的内容:(一)工程概况;(二)审计原则;(三)审计过程;(四)审计结果;(五)审计评价。

集团公司项目工程决(结)算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项目工程决(结)算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项目工程决(结)算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管理、节约投资成本,明确工程决算流程和运作时间,完善公司内正常的工程决算管理的制约机制,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的工程决算管理。

所属分子公司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工程决算管理办法。

第三条管理权限:集团公司本部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集团工程管理部进行初审并出具决算意见,报集团财务管理部进行复审,由分管副总裁审定批准最终工程决算报告。

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集团财务管理部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并出具决算意见,由总裁审定批准最终工程决算报告。

各成员企业的项目投资50万元以下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决算,集团督审委、财务管理部督查;投资额50万元以上由集团财务管理部组织聘请外部中介机构进行决算。

第四条纳入工程决算的范围:(一)技术服务类:包括项目勘察、桩基检测、管线及沉降安全监测等;(二)施工类:包括土建安装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消防工程、污水处理、管线配套、弱电系统集成、零星工程等;(三)材料或设备的分包(采购)类:包括涂料、面砖、石材、门窗、电梯、给排水设备、暖通设备、强弱电设备(允许市场化的)、安保设备等业主指定的材料或设备(包括甲方指定品牌价格、乙方采购的材料或设备);(四)允许市场化的专业配套工程类。

第五条竣工决算资料准备当工程项目将进入竣工验收阶段时,由项目建设单位配合工程管理部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编制竣工图和工程竣工决算书、工料分析单、汇总现场变更签证、质监验收单等有关资料(只涉及材料设备的,则提交验收和现场签收资料、材料设备产品检验检测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保修单、使用手册、所有随附的技术资料)。

资料齐全后项目建设单位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报项目工程管理部,由项目工程部组织验收。

竣工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需督促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无合同约定的,应自正式竣工验收之日起15天内)将完整的竣工决(结)算书、工料分析汇总单,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现场签证等,同时报送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

工程结算审计管理办法

工程结算审计管理办法

工程结算审计管理办法工程审计结算,是公司财务部拨付工程款的结算依据,其编审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及公司利益,为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完善和规范工程审计结算制度,达到维护企业合法利益,防止企业资产不实的目的,特制订本办法如下:一、工程竣工时间界定:1、公司所有工程类项目,正常竣工的工程,以建设方及施工方共同签订的单项工程施工委托单(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施工联系单等)约定的工期为依据。

2、公司所有工程类项目,甲方要求现状竣工的工程,工程竣工时间由监理方、建设方确认现场工程量之后签字确认,由施工方在竣工后十五天内提交竣工资料。

二、工程竣工资料内容:(一)市政安装类工程1、建设方及施工方双方共同签订的单项工程施工委托单或合同。

2、建设方出具的领料单和退料单。

3、施工方提供的工程竣工图纸及工程结算书。

4、施工现场相关签证及隐蔽工程签证,各项扣罚签证,由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三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工程量确认单。

5、开工报告,安全交底记录,技术交底记录,竣工验收报告。

6、管道工程需具备管沟开挖验收记录,管道焊接验收记录,防腐层及防腐补口、补伤质量验收记录,防腐绝缘层电火花验收记录,管沟回填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管道吹扫记录,管线试压记录,管道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燃气阀门试压记录等各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7、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凭证复印件、各类施工资质复印件及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

8、其它与工程造价有关的资料(如有要求的施工人员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资料)。

(二)建筑土建类工程1、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具体包括工程概况说明;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名单;各类施工资质复印件及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各类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技术交底记录,开工报告及竣工验收报告及结算书等相关资料。

2、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具体包括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记录及最终竣工图纸;工程定位测量、放线验收记录;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纪录等相关资料。

工程结算(审计)中心管理办法(工作流程)

工程结算(审计)中心管理办法(工作流程)
1、协助总经理推进项目工程结算相关工作;
2、工程结算中心的内部管理工作;3、对各专业造价工程师结源自结果、支付款批复进行复核、最终确认;
4、与各分子公司、项目部预算责任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沟通、协调;
5、配合谈判专员进行结算相关事宜的谈判;
6、负责工程结算中心制度的修订;
7、建安成本的分析与统计;(进度、质量、成本、效益、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总结)
第九条可复查性资料完整原则:工程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工作结果的形成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追溯性。
第七章审计流程
第一条送审资料的接收、审核与分发
1、所有结算资料的申报统一交由结算中心文员处,文员在接到送审的项目结算资料,按照中心对送审资料的要求,审核后在审核栏内签属意见,予以接收或退回。
5、配合谈判专员进行结算相关事宜的谈判;
6、参与工程结算制度的修订;
7、参与动态成本监控与项目成本控制管理考核;
8、协助工程结算中心经理对集团工程造价人员的招聘把关、人才的培养与输出;
9、完成总经理、工程结算中心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三条结算中心文员岗位职责
1、完成领导交送的各项事务,对公司的通知、文件要做到及时上传下达,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汇报。
所有工程的结算必须采用全面审核法。是按照竣工图纸的要求,结合相关定额、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合同或协议以及有关造价计算的规定和文件等,全面地审核工程数量、定额单价以及费用计算。
2、熟悉并掌握送审资料
各专业工程师在收到任务单及相关结算资料后,根据结算工作限时要求,在1-3个工作日内熟悉送审资料,核实竣工图纸的完整性,应在全面熟悉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竣工资料的基础上,有重点地阅读施工合同条款、招投标文件,熟悉和理解合同内容,明确该项工程的承包形式、计价方式、结算编制原则、价差调整办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结算方式等,正确区分结算资料依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正确理解并把握合同条款的真切含义,围绕合同约定,对竣工结算资料依法进行核查,如有疑点、难点,可向后台分析处咨询,如有必要可要求承包单位的授权代表当面作出有效、合理的答疑,做好录音工作,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认。

工程项目决算审计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决算审计管理规定

山东联盟化工集团有公司工程项目决算审计管理规定为加强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程项目决算工作得审计监督力度,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利益,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得原则,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各公司各类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零星维修等工程项目.二、定额使用定额使用于山东省建设厅鲁建标发(1994)第11号《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鲁建标发(1995)第10号《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鲁建标发(2003)第3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发(2003)第3号《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等。

三、资料报送建设单位送审资料,要有一套完整得工程预决算书,并附竣工图纸、变更单、工程签证单、材料价格签证单、合同书及与其配套得相关资料,以上资料齐全后,由集团有关公司建设位负责送审计处.资料要求1、预决算书:经建设单位与主管部门审核过得概算(含修正概算)与预算、决(结)算书、要有项目施工人员車核后由项目科长、分管项目得经理审批签字;2、工程量计算书等:要有项目施工人员审核后由项目科长、分管项目得经理审批签字;3、工程签证单(采用微机打印):要有两人以上得项目施工人员、分管项目得经理审批签字,重大工程(超过5万元)签证需由公司总经理联签。

4、材料价格签证单:必须跟工程单位名称相吻合,及相关人得签字与物价科得盖章.公司供材料清单(包括材料采购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出入库资料等);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得特殊材料得原始发票记录等。

5、合同书:必须跟工程单位名称相一致。

如借用相关合同必须由建设方书面报告,并由总经理签字;超过10万元得工程应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6、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通知书、施工变更签证(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小额维修(临时性安排)无正规图纸工程,以简图方式标示。

应分别有设计人员、审核人员、校核人员联签。

四、决算审计经审计审核资料齐全得工程预结算书,由财务审计人员负责登记后,送工程审计科进行审计,工程审计科指派人员书画登记后安排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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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和平朔煤炭工业公司(以下简称“平朔公司”)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建设项目规范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审计暂行规定》、《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包括列入平朔公司年度资本支出计划建设工程项目,列入平朔公司安全基金、维简基金、节能环保基金、信息化建设专项费用支出等新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列入平朔公司各单位成本费用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审计包括开展工程造价审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包括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平朔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审计范围及条件
第五条按照《平朔集团公司大额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投资额度在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单
独立项的设备购置和在安全、维简、环保等专项基金列支的费用性支出),必须开展审计监督。

对500万元以下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公司要求及时开展审计监督。

第六条投资额度在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除中煤集团公司组织实施审计外,其余项目由平朔公司根据投资及工期分别组织实施工程造价审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第七条平朔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组织公司建设项目审计工作,采取自审或委托外部中介机构方式实施审计。

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项目,审计费用标准参照国家及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审计收费标准,审计费用在项目投资中列支。

第三章审计程序
第八条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程序。

1.制定年度建设项目审计计划。

监察审计部根据规划发展部制定的平朔公司年度资本支出计划和安全费、维简费等专项基金使用计划,结合工程管理部制定的年度建设项目施工及验收计划,编制《平朔公司年度建设项目审计计划》,经公司研究同意,报中煤集团公司审批,按照批复后的建设项目审计计划组织开展审计工作。

如年度建设项目审计计划在执行中有增减变动,公司监察审计部及时将变动情况报中煤集团重新备案。

2.制定项目审计方案,下发审计通知。

每项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前,成立内部审计工作组,确定审计组长、主审、选派审计
人员,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下发审计通知书,组织实施审计。

3.收集审计资料,深入现场查验。

各部门及被审计单位要按照审计通知要求,及时完整地提供建设项目审计所需的各类资料(见附件一), 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审计人员在分析资料的基础上,深入项目现场进行查验。

4.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人员记录审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审计程序执行过程和结果、获取审计证据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

审计工作底稿所附的证明资料要与审计结论相关,并履行逐级复核程序。

5.征求审计底稿意见。

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在收到审计工作底稿后的2日内,对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反馈意见,相关负责人应签字或盖章确认。

如对审计结论有异议,需做补充解释或说明,应附相关支持性的证明材料。

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审计意见。

6.编制审计报告。

审计终结,项目主审根据审计底稿编制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经内部逐级复核,征求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意见。

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在3-7日日内回复书面意见,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审计报告。

7.下达审计意见。

审计组根据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对审计内容及结果进一步核实,完成正式审计报告,提交
审计意见或决定。

经公司内部逐级复核同意,以文件形式下达审计意见。

8.整改落实审计意见。

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问题事项的整改,及时将整改落实结果及依据书面报送至监察审计部存档。

个别问题如在规定时间内难以整改的,需说明原因,并明确后续整改时限。

9.整改落实情况后续检查。

监察审计部要对建设项目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持续的跟踪检查,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定期召开整改会议,保证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10.整理审计档案资料。

审计人员按审计项目及时整理各类审计资料,立卷归档,进行编目和装订。

定期移交给档案管理机构,妥善保管。

第九条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包括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具体要求。

1.根据公司年度工程项目验收计划和审计计划,工程管理部按照时间进度在完成竣工项目预验收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及部门,对照《建设项目审计所需资料及提供责任部门一览表》(见附件一),在审计组规定的时间内收集整理工程竣工审计所需的全部档案资料基础上,填报《工程竣工审计资料报审表》(见附件二),相关单位予以确认后,移交至监察审计部。

工程管理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及时收集、提供审计资料,要填报《逾期未报送工程竣工审计资料汇总统计表》(见附件三)报监察审
计部。

2.监察审计部核实工程管理部上报的竣工审计资料是否完备,对资料提供不全面的竣工审计项目暂缓开展审计,同时以部门函(见附件四)形式向相关部门及领导通报资料准备情况,待审计资料齐备,确定符合竣工审计条件后组织实施。

3.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终结,监察审计部组织出具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审计工作组共同确认的结算审核定案表,作为竣工决算建安投资的依据;同时按照工作程序,提交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经被审计单位确认无异议后,作为确定实际项目投资额及项目整体验收的依据。

第十条工程造价审计具体要求。

1.质监造价部对照年度建设项目审计计划,对列入工程造价审计计划项目的单项工程预(结)算资料审核后,及时填报《工程造价审计资料移交表》(见附件五),连同经相关部门和监理单位签字的计价审核报告(即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前)和对施工单位上报预算主要审减(增)内容的说明,移交至监察审计部。

2.监察审计部本着“随时报、随时审”的原则,组织实施造价审计,结合现场勘查,及时提交审计结果,并填报《工程造价审计结果报送表》(见附件六),对存在的差异及问题,同时作出书面说明(见附件七),返回质监造价部核实确认。

3.质监造价部对工程造价审计结果确认无异议,填报《工程造价审定结果确认表》(见附件八),请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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