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时效新规
行政诉讼超过起诉期限怎么办

一、行政诉讼超过起诉期限怎么办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超过起诉期限怎么办二、我国法律规定了哪些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短期诉讼时效: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不合格的产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
特殊诉讼时效:最长时效:以上三种诉讼时效,都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的。
但是,假如权利人很长时间才知道(比如50年后才知道,再加上二年诉讼时效,就是52年),这会将时效拉得很长,很不利于法院搜集证据和正确解决纠纷。
三、行政诉讼能调解吗能。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调解,就是人民法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作协商、调和工作,促使双方相互谅解,以达成赔偿协议。
受害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
行政赔偿调解书应当写明赔偿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应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以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时效最新规定

行政诉讼时效最新规定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不当的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制度中有行政诉讼制度,旨在解决行政争议。
而行政诉讼时效是行政诉讼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它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不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时限。
本文将介绍我国行政诉讼时效的最新规定。
一、行政诉讼时效的概念行政诉讼时效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当行为提起诉讼的时限。
行政诉讼时效的确立,一方面可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可以为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明确的时间界限。
二、行政诉讼时效的法律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时效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时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同时,该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特殊情形下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如行政机关明确告知行政行为的日起,起诉期限为六十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时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复议程序的自愿性接受决定、不予复议决定的起诉期限为六个月。
对于不公开发布的行政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在知道其行政行为或者在三年内对其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三、行政诉讼时效的最新规定最近,我国对行政诉讼时效进行了一些调整和完善,以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首先,对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计算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
新规定明确规定,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计算,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这一调整将更加注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实际情况,使其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新规定对特殊情形下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也进行了调整。
例如,对于行政机关明确告知行政行为的情形,起诉期限由原来的六十日延长为九十日。
行政案件时效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案件时效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提起诉讼、申请复议或者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所应遵守的时间限制。
时效制度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高行政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案件时效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时效的概念、种类、适用条件、法律后果等方面对行政案件时效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行政案件时效的概念行政案件时效,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提起诉讼、申请复议或者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所应遵守的时间限制。
时效制度是法律对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一种限制,其目的在于稳定法律关系,维护社会秩序。
三、行政案件时效的种类1. 一般时效:指法律规定的适用于所有行政案件的时效。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一般时效为6个月。
2. 特殊时效:指针对特定行政案件的时效。
如《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复议申请时效为60日。
3. 期间时效:指法律规定的特定期间内提起诉讼、申请复议或者作出行政行为的时效。
四、行政案件时效的适用条件1. 当事人具有诉讼权利能力或者申请复议的权利能力。
2. 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
3. 诉讼时效期间尚未届满。
五、行政案件时效的法律后果1. 诉讼时效届满,当事人丧失起诉权或者申请复议权。
2. 行政机关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未作出行政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后申请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
3.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或者复议机关可以依法受理。
六、行政案件时效的计算方法1. 一般时效的计算: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2. 特殊时效的计算: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计算。
3. 期间时效的计算:从法定期间开始之日起计算。
七、行政案件时效的例外规定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申请复议的,时效中断。
2.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同意延长时效的,时效中断。
行政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行政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第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就是所谓的民告官,和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一样,行政诉讼有时效限制,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时效期间提出,过了诉讼时效您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下面就是由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行政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同时带来行政诉讼时效的特殊情形,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行政诉讼法》中关于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适用行政诉讼时效的特殊情况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况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起诉期间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3、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上述第二项规定。
行政诉讼对起诉期限有哪些规定

行政诉讼对起诉期限的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有5日、15日、30日、3个月四种情况。
1、起诉期限为5日的。
例如,治安行政条例或其他引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的行政案件。
2、起诉期限为15日的。
例如,邮政法、统计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商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等都作了起诉期限为15日的规定。
3、起诉期限为30日的。
例如,税务、资源、海关等行政案件及产品税条例、增值税条例、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渔业法、海关法等规定了起诉期限为30日。
4、起诉期限为3个月。
这是我国行政法中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最一般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提出。
”.此外,专利行政案件的期限为3个月。
法院对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摘要: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间。
行政相对人只有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行政诉讼,才有可能获得司法救济。
如果相对人超过法定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将对其起诉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其合法权益就难以通过行政诉讼的司法程序获得保护。
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请看下文。
法院对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三款规定: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据此,有观点认为,法院对原告的起诉受理后,除被告认为原告的起诉超过法定期限并能举证证明的外,无需依职权对原告的起诉是否超过法定期限进行审查。
笔者认为,该观点是对上述规定的错误理解,该规定仅是在行政诉讼中对当事人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而行政诉讼中的起诉期限则属起诉的法定条件。
因此,法院对原告的起诉受理后,尽管被告未对原告的起诉期限提出异议,但法院在审理中仍应对原告的起诉是否超过法定期限依职权进行审查。
诉讼时效最新规定

诉讼时效最新规定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由特定事件发生之日起,经过特定时间后,当事人不再享有提起诉讼请求的权利。
诉讼时效对维护法律秩序、保障法律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最近,中国相关部门进行了一系列诉讼时效的最新规定,旨在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和司法实践。
最新规定中,首先,明确了几个时间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特殊诉讼时效为一年。
一般诉讼时效适用于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商事纠纷等,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人格权侵害纠纷、劳动纠纷等特定类型的案件。
此外,也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特别规定,如刑事诉讼时效、行政执行时效等。
其次,规定了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
最新规定明确指出,诉讼时效的计算包括起算时间和中断、中止、延长、暂停等情形的处理方式。
起算时间一般是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算。
中断、中止、延长、暂停等情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或暂停。
这些规定的设立,为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最后,对于一些特殊案件,也作出了特别的规定。
例如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诉讼时效期限延长至未成年人达到法定成年年龄之日止;涉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案件,诉讼时效期限延长至交付使用之日止。
这些特殊规定,符合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有利于维护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
这些最新规定的出台,旨在更加科学合理地管理诉讼时效,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倡导当事人在合理的时间内行使诉讼权利,促进积极理性的纠纷解决。
毕竟,诉讼时效的设立,不仅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行政诉讼时效期限的最新规定

一、行政诉讼时效期限的最新规定(一)最新规定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起诉期间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5、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行政诉讼时效期二、行政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时效过了则行政诉讼行为无效。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既是为了有效保护行政机关管理活动的效率,也是为了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如何计算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性规定(2015年5月1日前起诉期限尚未届满的):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行政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行政起诉期限是多久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起诉期限是多久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包括哪些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决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三、行政诉讼找什么部门行政诉讼是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的行政庭审理。
现在实行异地审理,减少行政干预,你可以咨询当地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诉讼,在哪个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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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时效新规
诉讼时效制度是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在不同的诉讼中,其作用不尽相同,如在民法中超过诉讼时效仅丧失胜诉权,而起诉的权利并不因此丧失,在刑事诉讼中,超过诉讼时效,则犯罪行为将免于刑法追究,而在行政诉讼,一旦超过诉讼时效,即意味着丧失起诉的权利。
可见诉讼时效制度的重要性,那么行政诉讼中时效制度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的规定可以看出行政诉讼时效分为普通时效和最长时效,普通时效一般为三个月,适用该时效时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行政相对人必须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二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必须告知了行政相对人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二者缺一不可,一旦缺少其中一项将可能导致最长诉讼时效的适用,如果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内容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5年,涉及物权的最长不超过20年;如果行政相对人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但行政机关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则诉讼时效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日起计算,但从知道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两年。
值得注意的是,经过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诉讼时效问题,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对该条的一般理解为:行政复议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则对复议决定的起诉期间是十五日;行政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原具体行政相对人必须在复议决定书送达后十五条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否则将丧失起诉的权利,导致该种理解的很大一个原因是行政诉讼法中并没有规定诉讼时效中断制度而引起的。
笔者认为,有必要在在行政诉讼中设置诉讼时效中断制度,将行政复议作为行政行政诉讼时效中断的一个法定原因,理由为:一是,原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复议决定是两个不同的行政行为,不可混为一谈;二是,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惩罚怠于行驶权利的一方,行政相对人向复议机关提起复议本身就是一种积极行驶权利的形式,三是起诉期限过短,四是目前的法治状况下,当事人对行政起诉期限及其法律后果普遍不了解,很容易因为上访等原因导致错过诉讼时效,从而丧失司法救济。
总体来说,我国行政诉讼时效制度已成框架,但是还有诸多不合理之处,如时效规定太短,没有诉讼时效的终止、中断规定,期望立法者这在以后的立法中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