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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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总工发[2012]12)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总工发[2012]12)

总工发[2012]12号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

企业党组织应当加强对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企业应当按照合法、有序、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推行民主管理。

公司制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应当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企业应当尊重和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支持职工参加企业管理活动。

第四条企业职工应当尊重和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积极参与企业管理。

第五条企业工会应当组织职工依法开展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上级工会应当指导和帮助企业工会和职工依法开展企业民主管理活动,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企业代表组织应当推动企业实行民主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七条各级党委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査和监督。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节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和职权第八条企业可以根据职工人数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

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最少不少于三十人。

职工代表人数超过一百人的,超出的代表人数可以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

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2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的精神,适应当前我国现代企业发展形势的要求,充分发挥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在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公司制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随着我国公有制企业改革逐步深化、非公有制企业不断发展,公司制作为现代企业的有效组织形式已成为不同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的普遍选择。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成立的公司制企业,其法人治理结构在推动企业明晰产权、明确责权、强化监督、科学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公司制企业依照《公司法》设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加强了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协调,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推动了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中国特色企业管理制度。

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的要求,依靠职工办企业,将民主管理制度融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客观需要,是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管理的法定责任,是完善企业决策机制、实现科学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的重要保证。

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加强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促进公司制企业不断拓宽民主管理的范围和途径,不断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广大职工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推动公司制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开展民主协商,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制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如何搞好企业民主管理工作

如何搞好企业民主管理工作

定期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
定期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了解员工对企业民主管理的满 意度和反馈。
根据调查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提高 员工的满意度和参与度。
03
提高员工的民主意识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民主意识
培训内容
通过定期举办民主管理培训课程 ,向员工普及民主管理理念、原 则和方法,提高员工的民主意识 和参与度。
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够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创新能力,同时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的 企业文化和社会关系。
当前企业民主管理面临的问题
企业民主管理意识不强
一些企业管理人员对民主管理的认识不足,缺乏对员工参 与决策和监督的重视和支持,导致员工对企业的决策和管 理缺乏参与感和归属感。
建立员工反馈机制,及时解决问题
建立反馈机制
企业应建立员工反馈机制,对于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给予帮助 和解决。
及时解决问题
对于员工反馈的问题和困难,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员工的合法权 益得到保障。
04
发挥工会和职代会的作用
工会和职代会的职责和作用
代表职工参与企业管理
促进企业民主决策
加强工会和职代会的组织建设
完善组织结构
加强工会和职代会的组织建设, 完善组织结构,确保工会和职代
会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提高干部素质
通过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会和职代 会干部的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 和使命感,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为职 工服务。
加强经费管理
加强工会和职代会的经费管理,确 保经费的合法性和透明度,为工会 和职代会的正常运转提供保障。
如何搞好企业民主管理工作

如何做好企业民主管理工作

如何做好企业民主管理工作

如何做好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企业民主管理旨在通过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的效益和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一些关于如何做好企业民主管理的建议。

首先,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企业可以通过定期召开员工大会、设置意见箱、开展员工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促进企业内部信息的流通和共享。

同时,还可以设置中层干部和员工代表制度,让员工参与决策和管理过程,减少信息不对称、建立真实、透明的沟通渠道。

其次,培养民主文化。

企业应该树立尊重员工、充分信任员工的理念,倡导平等、公正、透明的员工关系。

鼓励员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承认员工的贡献和成就,给予他们应有的权利和责任。

同时,还可以通过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意识和能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再次,建立健全的民主管理机制。

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员工代表大会、职工议事会、劳资协商会等机构,让员工参与决策、监督管理等重要工作。

同时,还可以建立员工奖励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企业发展。

此外,重视员工参与和共享的权益。

企业应该正确认识员工参与和共享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理念和管理目标。

通过制定合理的员工参与和共享方案,让员工分享企业的收益和成果,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最后,建立健全的反馈机制。

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员工投诉和建议反馈机制,及时解决员工的问题和困难,满足员工的合理需求。

同时,还应该及时回应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表达对员工的尊重和关注,增强员工的信任和忠诚度。

总之,做好企业民主管理工作需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培养民主文化,建立健全的民主管理机制,重视员工参与和共享的权益,并建立健全的反馈机制。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更好地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的效益和竞争力。

如何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问题以及对策

如何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问题以及对策

如何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问题以及对策摘要:在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中,民主管理是普通员工积极参与公司事务的重要形式,也是企业管理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本文主要探讨了新时期企业民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指出了相关的解决方案和途径。

企业的民主管理在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要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必须正确认识企业民主管理的意义,认真总结企业民主管理的经验,研究分析企业民主管理的弊端,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民主管理工作的对策和方法。

以此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两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关键词:企业民主管理;问题;对策;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在新时期对企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企业将民主管理与实际改革创新和生产经营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完善管理理念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民主管理制度的实践和实施,促进企业能够持续稳定发展,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一、目前企业民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企业管理人员对民主管理重视程度不足随着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环境的迅速变化,企业的运作机制和管理体制也发生着深刻变革。

在企业推行民主管理的过程中,会导致企业管理模式和利益驱动方式的改变,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

有的企业领导人对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忽视了对企业员工的监督,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影响民主管理实际进行的效果。

此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民主管理还存在执行力不足的问题,比如在进行巡视检查时,相关机构和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够重视,还有的落实单位在执行民主管理过程中遇到困难,存在延迟办理的现象,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无法有效体现民主管理对企业发展的积极意义。

2、企业民主管理形式单一企业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能够协调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企业正常发展和运作,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在民主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组织作用。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汉中市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汉中市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汉中市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汉中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08.09.28•【字号】汉政办发[2008]99号•【施行日期】2008.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汉中市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汉政办发〔2008〕9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总工会,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会工作委员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根据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八次联度会议精神,为加强我市企事业单位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深化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党的十七大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要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发展基层民主、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发展基层民主,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的要求,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化提出了更高的目标。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作为保证改革顺利进行、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措施,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要求,作为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切实抓紧抓好。

要按照中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002〕13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厂务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陕办发〔2002〕33号)文件的要求,以推动企事业发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主线,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为保证,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融入到企事业单位的管理的体制机制中去,不断提升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实行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实行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实行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9.04.30•【字号】京办发1999年29号•【施行日期】1999.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实行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京办发1999年29号)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实行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999年4月30日北京市实行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意见实行厂务公开是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职工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参加企业管理的重大举措;是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好企业,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的必要前提;是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干群关系,化解矛盾的有效手段;是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纪发[1999]3号)要求,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实行厂务公开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调动职工群众和经营管理者两个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活力,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2、厂务公开的基本原则(1)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实行厂务公开,应当遵守和维护国家的法律法规。

除了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和企业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组织秘密以外,其它事项原则上都应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和公开形式,适时地向职工群众公开。

关于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规定

关于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规定

关于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应当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行厂务公开,按照合法、有序、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包括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大会两种形式(以下简称职工代表大会)。

企业可以通过职工民主管理委员会、民主议事会、民主协商会、劳资恳谈会等形式开展民主管理活动。

公司制企业应当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尊重和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支持职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活动。

第四条职工应当尊重和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积极参加企业民主管理。

第五条企业工会应当组织职工依法开展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民主权利。

上级工会应当指导和帮助企业工会和职工依法参加企业民主管理活动,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企业代表组织应当督促企业实行民主管理,依靠职工办企业。

第七条各级党委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节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和职权第八条企业可以根据职工人数多少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

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一般按照全体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最少不少于三十人,职工代表人数超过一百人的,具体人数可以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

第九条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的代表应不少于百分之五十,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一般不得超过职工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企业有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的,职工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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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国工会十六大关于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在推动企业科学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系统民主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劳动法》、和《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是全面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指导方针,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完善企业决策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强化对企业权力的监督制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

各单位要站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设“五个华电”和世界一流能源集团的高度,深入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总体要求高扬华电旗帜,全面落实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方针,坚持依法、有序、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为基础,深入推进厂务公开、职工董事监事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建设,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规范程序、创新发展,努力实现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着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提高企业决策与管理水平,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主要任务(一)建立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公司系统凡已成立工会组织(指工会或工委,下同)的企业,均应建立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制度,规范召开职代会。

职代会制度分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大会两种形式,职工人数在五十人以上的单位,应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人数不足五十人的单位,应召开职工大会,职工大会应依照职代会的职权、制度和程序进行。

职代会一般三年至五年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大会,且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

职代会闭会期间,由职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需要及时处理的重要事项。

2、全面落实职代会职权职代会依法行使审议建议权,企业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管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等,要向职代会报告,接受职代会审议,听取职工代表的建议;依法行使审议通过权,集体合同草案,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要向职代会报告,并由职代会审议通过;依法行使审查监督权,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职代会审议通过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等,要向职代会报告,并接受审查监督;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推荐、聘任前,应经职代会民主选举程序;依法行使民主评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应向职代会报告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的情况,并接受职工代表的民主评议,评议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评议结果按照管理权限报上级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门,企业也可根据需要对中层管理人员等进行民主评议。

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审议通过的事项对本单位以及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未经职代会重新审议通过不得变更。

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职代会审议的事项,未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的,企业行政应根据工会的要求予以纠正,未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审议通过的,企业行政就该事项作出的决定对本单位职工不具有约束力。

3、建立健全职代会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工作制度,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有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竞选产生;职工代表构成应以一线职工为主体;企业要保障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加大对职工代表的培训,强化对职工代表履职的考核。

建立健全职代会提案工作制度,建立职代会提案工作规则和工作程序,开展提案实施效果后评估工作,实现提案办理闭环管理,不断提高职代会提案工作水平。

建立健全职代会联席会议制度,职代会闭会期间,除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对需要及时处理的重要事项,由工会召集职代会联席会议进行协商处理,处理结果向下一次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建立健全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制度,设立专门委员会(小组),办理职代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建立健全职代会议事规则制度,职代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选举和表决相关事项须经全体职工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民主评议、民主选举和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须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组织职工代表在闭会期间对职代会各项决议、决定执行和提案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企业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进行巡视检查,并督促改进。

(二)建立完善厂务公开制度1、建立健全厂务公开工作机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厂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成立厂务公开领导小组,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行政落实到位、纪检监督检查、工会协调推进、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的厂务公开工作机制,保证职工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坚持依法合法、及时真实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和企业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组织秘密外,其他事项都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形式进行公开。

2、明确厂务公开内容企业厂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企业改革改制方案、投资决策等企业重大事项;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大额资金使用、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薪酬福利、保险缴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培训计划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中层干部、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民主评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结果、领导班子职务消费等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3、规范厂务公开程序职代会是厂务公开的主要渠道,同时应通过厂情发布会、网络平台、公告栏、广播、报刊等多种形式,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相关情况,按程序向职工公开,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

各单位要规范工作程序,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单位的有关规定,又要公开具体内容、标准和承办部门;既要公开办事结果,又要公开办事程序;既要公开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公开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

厂务公开要在职工的广泛参与和监督下进行,做到有依据、有标准、有内容、有反馈。

(三)建立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1、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企业,应在公司章程中依法明确规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具体比例和人数。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应当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经本单位职代会选举产生,并报上一级工会组织备案,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应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人选,属于企业领导人员的应根据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履行相关程序。

2、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作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代表职工参与企业决策与监督,享有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同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定期开展调研,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事先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全面准确反映职工意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要向公司职代会负责,应积极参加职代会的有关活动,在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按照职代会的相关决定发表意见;应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接受职代会的监督、质询和考核。

职工董事、监事不履行职责或者有严重过错的,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联名提议,职代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应予以罢免。

职工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四)建立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各单位应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工会应代表职工与企业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等事项进行商谈,并按规定程序订立书面协议。

协商应主要就集体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

集体合同草案须经本单位职代会审议通过后,由工会主席代表职工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集体合同,每1至3年进行一次。

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工资等专项集体合同。

四、形成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有效推进的良好局面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单位要把民主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组织体制和工作格局。

党政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企业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督导企业健全民主管理各项机制;企业行政要坚持依法行政,充分尊重和支持职工行使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工会要履行民主管理的日常工作职责,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依法有序参与民主管理,为职工群众反映意见建议和要求创造条件。

2、完善机制,规范运作各单位要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结合实际,将民主管理纳入企业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内容融合、流程对接。

要将合理化建议、厂长(总经理)接待日、职工代表问询和听证等行之有效的民主管理形式固化为制度,形成独具特色的民主管理制度体系,使民主管理成为企业管理经常性、基础性工作。

要建立工作督查和考评机制,集团公司将把民主管理纳入星级企业创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工会组织考评,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职责范围内存在问题不解决、不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3、总结提升,创新发展各单位要把握民主管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积极探索工作规律,拓宽领域,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引导民主管理向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延伸,大力推进车间、班组民主管理工作。

要及时总结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典型做法,注重借鉴先进经验,集团公司将通过评比先进、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搭建交流平台,选树并推广先进典型。

要强化文化引领,营造民主管理的良好氛围,增强职工的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自主创新意识,引导职工尊重和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管理权,充分保证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切实发挥广大职工的能动性和主动性,共同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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