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中国古代神权法思想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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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商周之际神权法思想的演变及其意义

略论商周之际神权法思想的演变及其意义
略 论 商 周 之 际 神 权 法 思 想 的 演 变 及 其 意 义
何 云 鹏
( 延边大 学 法学院 , 吉林 延 吉 1 3 3 0 0 2 )
摘要 : 神 权 法 思 想 是 我 国奴 隶 制 时期 奴 隶 主 阶级 用来 束 缚 、 统治人 民 的一种思 想武器 , 也 是 奴 隶 主 阶 级 用
完 全用 于 沟 渠 水 利 。 ” ) 夏 禹 的儿 子 夏 启 即位 后 ,

夏 商 时期神 权 法思 想的形 成 与发展
崇 拜 鬼神 和上 帝 的宗 教 迷 信 , 早 在 原 始 社 会
就 已产 生 。在原 始 社会 , 由于生产 力水 平低 下 , 人
们 认识 自然 和 改 造 自然 的能 力 都 受 到 一 定 的 限 制, 人 们对 一些 自然 现 象感 到束 手无 策 或 恐 惧 胆 怯, 便诉 诸 祖先 和 神灵 , 从 而 产生 了最 初 的神权 观
法律 思 想 是 人 类 社 会 发 展 到 一 定 阶 段 的产
神, 自己独 得 “ 天命 ” ; 二是“ 天” 是 一 个 有意 志 、 有 性格 的 人 格 神 , 其性 格主要是严厉 ; 三 是 严 厉 的 “ 天命 ” 表 现为 “ 天罚 ”, 即“ 天讨有罪” , 由君 王 代 “ 天” 行罚 。显 然 , 这种 “ 天命 ” 观 的 目的是 为 了给
入 阶级 社 会 以后 , 统 治 阶 级极 力 扶植 和利 用 宗 教
主 以崇 拜 鬼 神 著 称 , “ 殷 人 尊神 , 率 民 以 事 神 ( 《 礼记 ・ 表记》 ) 。随着殷 商 王权 的加 强 , 在 当时
的神权 崇拜 中树立 了一 个 主宰一 切 的至上 神——

浅议我国古代神权法思想

浅议我国古代神权法思想

浅议我国古代神权法思想作者:孟津来源:《卷宗》2015年第11期摘要:神权法作为早前法律的一种重要形式,在人类文明的早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神权法思想是指在我国古代社会由于人们对自然认识水平有限,对很多事无法解释,而产生的一种对于天、神乃至某种动物的盲目崇拜,用神来作为法,从而作为一种评判事物是非的标准的思想。

本文主要从我国古代神权法思想的发展阶段、对我国古代法制的影响、神权法的存在价值的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关键词:神权法;发展;影响;价值中国古代的神权法是从属于奴隶制王权和封建王权的,目的在于使王权和皇权神化。

这是统治者巩固统治的有效途径,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1 中国古代的神权法思想发展阶段(一)夏代的神权法思想首先,中国神权法的始于夏代。

禹传子,家天下。

为了稳定和威慑民心,为了让父子相传的即位制度找到一种合理的解释。

夏代开始鼓吹“君受命于天”。

当时以国王为首的奴隶主贵族,极力的宣传他们秉承“皇天”之命来统治人民,这种君权神授的思想,有利于使他们的统治合法化,并赋予他们神圣不可侵犯的绝对权威。

(二)商代的神权法思想中国的神权法在殷商代进入高峰。

殷商的奴隶主以迷信鬼神著称于世。

随着殷王权利的加强,还出现了一个主宰一切的至上神,帝,上帝。

所有国家大事,甚至是否用刑,都必须占卜鬼神来做决定。

殷商神权法最大的特征在于,往往强调殷商贵族和上帝之间的关系密切。

(三)西周的神权法神权法在西周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以周公为代表的西周贵族,吸取了夏、商对人民过于残暴而导致灭亡的教训,提出了一种新的君权神授的理念,认为天和上帝不是哪一个民族所特有的,而是全体民族所共同拥有的。

所以他们大肆宣传惟命不于常,天命靡常。

因此,天命归周,周王成了天之元子。

中国古代的神权法是从西周开始衰落的,西周提出以德配天的口号,即是为取代商朝制造舆论,也是对神权法的动摇。

(四)春秋至明清的神权法思想春秋时期是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变革时期。

应用文-简析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逻辑之树

应用文-简析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逻辑之树

简析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逻辑之树'简析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逻辑之树一、夏商时期的神权法思想夏商时期,法律思想以“恭行天罚”、“代天行罚”的神权法思想占统治地位。

神权法思想的两个显著特点:一是笃信上帝,专事鬼神而不注重人事;二是崇尚暴力,专讲刑杀而不任德教①。

神权法思想的盛行有其历史的土壤,如生产力还十分低下,人们的认识水平还普遍较低等等,一旦统治者提出这样的法律思想,人们很容易去拥护它。

奴隶主阶级的神权法思想能够解决奴隶主取得统治地位的问题。

“代天行罚”是以天之子的名义大行其义。

上天是万能而虚无缥缈的,不存在上天给天子的规制,天子取得的权力是没有任何限制的权力,权力没有任何规制同本文由联盟收集整理时又无限大,这样我们就完全可以解释夏商统治者崇尚暴力而专任刑杀的特点。

商纣残暴不仁,人们群起反抗,西周取而代之。

神权法思想的逻辑起点是为奴隶主获得的权力提供解释,让人们信服奴隶主是他们的统治者,它是奴隶主进行统治的思想武器。

二、周公对神权法思想的局限及突破西周取而代之,西周的统治者不得不“合理化”其统治地位。

如果商王是神明的儿子,并代替上天行使刑罚统治世界,那么西周的统治者应当如何自处?神权法思想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西周的统治的合理性也面临着问题,他们必须提出合理的逻辑来支撑他们的统治。

周公的贡献在于继承和神权法思想。

周公的法律思想分为两部分:一则在于“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一则是“礼治”思想。

“以德配天”思想是对神权法思想的继承和发扬,它是在神权法思想里面加入有新的元素,将“德”与“统治”或者“刑”结合起来,更好的表述就是“明德”以“慎罚”。

神权法思想只是回答奴隶主统治阶级为何会取得统治的问题,而“以德配天”的思想却同时回答了奴隶主统治阶级取得和丧失统治的两个问题,它是将“德”作为“代天行罚”的前提。

另一方面,这也是奴隶主统治阶级对自己统治的限制,因为这种思想为奴隶推翻无德的奴隶主的统治地位提供理论依据。

略论殷商神权法思想

略论殷商神权法思想
是祖 先 神崇 拜 , 认 为 他 们 的 祖 先 就 是 “ 帝 ” “ 绒 方 即 上 ,有
许 多 学 者 认 为 中 国古 代 没 有 严 格 意 义 上 的 宗 教 , 而 因 也 谈 不 上 古 代 中 国 法 律 的 宗 教 性 。有 的 学 者 甚 至 认 为 宗 教 性 是 西 方 法 律 的特 征 , 中国 古 代 的 法 律 则 为世 俗 性 质 而 的伦 理 化 法 律 。 而 事 实 上 , 国古 代 的宗 教 与 中华 五 千 年 中
律 有 了更 多 的宗 教 神权 的 色 彩 , 之 当 时 人类 对 于 自然 的 加
个 以 天 为 宗 教 崇 拜 对 象 的 民族 。至 殷 时 , 渐将 “ ” 渐 帝 尊
为 至 上 神 。 稍 后 一 些 时 候 , 们 将 天 与 帝 结 合 起 来 称 为 人 “ 帝”是众神 之王 , 居诸神之上 , 天 , 列 不仅 掌 管一 切 自 然 现 象 , 且 也 掌 管 人 间 的 一 切 事 物 。 最 先 自发 的 、 目 的 神 而 盲 明崇 拜 为 天 命 崇 拜 所 代 替 , 此 开 始 了 天 命 崇 拜 的 系 统 从
化 、 度 化 、 治化 过 程 。 制 政
畏 惧 、 帝 的 崇 敬 . 使 得 具 有 神 权 色 彩 的法 律 制 度 成 了 上 就
统 治 者 驾 驭 子 民 的 最 好 工 具 。商 伐 夏 时 汤 明 确 宣 称 自 己
执 行 的 是 天帝 的 意 志 , 天命 ,夏 氏 有 罪 , 畏 上 帝 , 敢 即 “ 予 不 不 正 。( 尚 书 ・ 誓 》 殷 朝 设 有 以 巫 为 首 的 祝 、 、 、 ”《 汤 ) 宗 史 等 一 系 列 神 职 人 员 , 们 介 于 王 权 和 上 帝 之 间 , 表 鬼 神 他 代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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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刑事责任研究
17、论犯罪化与非犯罪化
18、犯罪课题研究
19、论刑法上的行为
20、论不作为
21、持有型犯罪研究
22、刑法因果关系研究
23、西方国家刑法因果关系理论评介
24、刑事责任能力研究
25、精神障碍与刑事责任能力
26、法人犯罪研究
27、论犯罪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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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论格式合同(标准合同)
99、论合同解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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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刑罚目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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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刑罚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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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论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15、论市场经济与法观念
16、论法律标准与生产力标准

我国古代法律观论文

我国古代法律观论文

我国古代法律观论文[摘要]我国法制的发展,其过程总结起来在于吸取外国的先进思想、制度以及从传统的思想观念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两个方面。

我国的法律移植自晚清开始就一直居于主导地位,这种方式有利于充分学习,借鉴先进国家的法治经验,大大缩短法制现代化的进程。

然而,在其迅速构建中国法律体系的同时,却忽视了法律的社会效果。

法律的制定并不等于实施,现实会将那些“水土不服”的制定法束之高阁。

法律的本质是一种社会管理的工具,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目标,其本身不具有任何的目的和价值意义,正确地认识法律,了解法制发展中立法思想的变化,才能更好地认识我国法律的内涵。

[关键词]古代法律观;法制近代化;传统思想;立法思想一、引言我国法制史的发展,在封建社会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具体的制度体系因朝代的更换而有所不同,但在不同的形式下却有着相同的思想基础。

封建社会的法制史核心在于思想观念而不是形式上的换汤不换药。

相对于我国古代封建社会中思想观念的不变,近现代法制史更讲求的是换汤也换药,既要革新制度体系,也要革新思想观念,发展“民主”、“权力”、“平等自由”的新世界观,因而在形式上,近现代法制史更注重制度的设立,以制度的设立来引导民众对新世界观的认识。

守旧与革新,在制度上固然是有着对立性的,但并不意味着从思想观念上的对立,因为思想观念讲求的是符合时宜而无优劣之分。

在下文,将从我国古代社会的法律观与中国法制近现代化两个方面展开描述,从而客观地了解我国法制史的发展,尤其是引导其发展的时代思想。

我国古代社会有别于西方,其最突出的表现为社会的治理以传统道德观念为基础,由里及表。

法律制度的实行依赖于社会的道德观,在观念上重教化而轻刑罚。

其特点一是在于政治哲学上的开明引领了法制的开明以及历史悠久的法律渊源,二是在于“礼法并举,刑教结合”、“德主刑辅”的教化性主张和立法司法思想基础。

二、我国古代法律体系的特点及源头(一)开明的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纵观世界历史的发展,中华古文明格外引人注目,当世界其他地区的文明发展屡屡中断,专制大帝国分崩离析时,唯有中国封建社会王朝屡废屡兴,文明的发展从未中断。

中国古代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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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化论⽂ 我国古代法律⽂化作为⼏千年历史长河中各种经验和传统的综合,其内容以及特征表现对于我国法制研究有着重要的作⽤,以下是店铺整理分享的关于中国古代⽂化论⽂的相关⽂章,欢迎阅读! 中国古代⽂化论⽂篇⼀ 浅析中国古代法律⽂化 摘要:我国古代法律⽂化作为⼏千年历史长河中各种经验和传统的综合,其内容以及特征表现对于我国法制研究有着重要的作⽤,⽽随着政治、经济以及社会形态的发展、变更,我国法律⽂化亦进⾏了相应的发展与进步。

关键词:中国法律⽂化特征发展 ⼀、法律⽂化的界定 法律⽂化是指⼀个民族或国家在长期的共同⽣活过程中所认同的、相对稳定的、与法和法律现象有关的制度、意识和传统学说的总体,其主要包括法律意识、法律制度、法律实践,是法的制度、法的实施、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等活动中所积累起来的经验、智慧和知识,是⼈民从事各种法律活动的⾏为模式、传统和习惯。

①随着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政治、经济的不断全球化,在未来世界竞争中,⽂化的竞争将是最为终局性和关键性的。

法律⽂化通俗来讲就是法律观念或者法律意识,其所涉及的只是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阶层的⼈们对法律及司法机构、法律职业家等的态度,对于解决冲突⽅式的选择、政府标准以及法律价值尺度等。

其具有着⽐较明显的特征:第⼀,法律⽂化是⼈类⽂化的组成部分;第⼆,法律⽂化是社会观念形态、群体⽣活⽅式、社会规范和制度中有关法律制度的那⼀部分以及⽂化总体功能作⽤于法制活动⽽产⽣的内容;第三,法律⽂化是由社会物质⽣活条件所决定的法律意识形态本适应的法律制度、组织、机构的总和;第四,法律⽂化是⼀定社会对法或法律制度的观点和态度的形态,包括法律意识及法律制度运⾏机制等⽅⾯。

②通过以上的这些特征分析,法律⽂化其主要是社会实践以及法律实践所积累经验的综合,是所有⼈类精神成果的总和。

⼆、中国法律⽂化的内容 我国法律⽂化,其属于世界法律⽂化范畴,其亦是法律意识、法律制度以及法律实践等⼏千年经验、知识、习惯、⾏为模式以及传统的总和。

神权思想

神权思想

论文关键词:神权法法律思想神权法影响论文摘要:神权法作为早前法律的一种重要形式,在人类文明的早期,对东方和西方的法律思想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东西方法律思想却在后来逐渐分道扬镳。

形成了中华法系和大陆法系两大法系。

神权法对中西方法律制度的影响之比较运用了比较的思路和方法。

从神权法的定义,各自发展趋势和造成影响方面深刻分析和比较了中西方法律的异同。

同时,还探寻了中西方法律制度不同的根源。

一、什么是神权法律思想一般指利用宗教迷信统治的阶级,为了取得人民的拥护,把他们的权利说成是神所授予的,把体现他们意志的法律说成是神所授予的法律。

由宗教领袖直接掌握神权,实行神权政治的国家或地区,神权法就是教会法[①]。

二.中国古代的神权法思想在中国从来没有出现凌驾于世俗政权之上的教会或教权。

中国古代的神权法是从属于奴隶制王权和封建王权的。

目的在于使王权和皇权神化。

它最早盛行于夏,商,西周奴隶制时期。

(一)夏代的神权法思想首先,中国神权法的始于夏代。

禹传子,家天下。

为了稳定和威慑民心,为了让父子相传的即位制度找到一种合理的解释。

夏代开始鼓吹“君受命于天”。

当时以国王为首的奴隶主贵族,极力的宣传他们秉承“皇天”之命来统治人民,这种君权神授的思想,有利于使他们的统治合法化,并赋予他们神圣不可侵犯的绝对权威。

同时战争也看成替天行道。

夏初继承了原始社会的审判传统,带有很浓厚的宗教色彩。

(二)商代的神权法思想中国的神权法在殷商代进入高峰。

殷商的奴隶主以迷信鬼神著称于世。

《礼记表记》载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

随着殷王权利的加强,还出现了一个主宰一切的至上神,帝,上帝。

所有国家大事,甚至是否用刑,都必须占卜鬼神来做决定。

中国的甲骨文,主要就是殷王及其文官向上帝,祈祷占卜的卜文。

如“贞(卜问):王闻不惟辟,贞:王闻惟辟”;“兹人井(刑)不”。

仿佛殷王的一切都是上帝的旨意,其实只是给殷王的统治涂上一层神秘的色彩。

殷商神权法最大的特征在于,往往强调殷商贵族和上帝之间的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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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中国古代神权法思想论略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中国古代神权法思想论略
一、引言
中国古代神权法思想是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包
含了对神权、法律和社会秩序之间关系的深刻思考,对中国古代法律
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论文旨在对中国古代神权法思想进行论略,揭示其发展脉络、理论内涵以及对后世法学发展的启示。

二、神权法思想的起源和发展
1. 儒家思想与神权法思想的渊源关系
在中国古代,儒家思想对神权法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儒家思想尊奉天命理念,强调君权神授,将君主与神权紧密联系在一起。

这种思想观念在中国古代社会形成了一种以天命为基础的政治体系,为神权法思想的兴起提供了土壤。

2. 周礼与神权法思想的糅合
周礼作为一部重要的文化典籍,不仅规定了社会秩序和法律制度,
还包含了大量的神权法思想。

周礼中关于祭祀、神权和社会治理的内容,反映了古代社会对神权法的关注与尊奉。

这种神权法思想的糅合
体现了古代中国神权法文化的特点。

三、神权法思想的主要内容
1. 祭祀与法律制度
在中国古代,祭祀被视为维护社会秩序和神权的重要手段之一。


祀形式和程序的规定,体现了对神的尊崇和法律制度的约束力。

同时,祭祀也是社会凝聚力的象征,通过祭祀活动可以巩固社会秩序和法律
权威。

2. 神权与君权的关系
在中国古代神权法思想中,神权与君权的关系被视为无可分割的。

君权被认为是神权的一种延伸和体现,君主被视为神权的代表和执行者。

这种观念强调了君主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同时也为君主赋予了更
多的责任和义务。

3. 神权法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中国古代神权法思想强调了神权法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通过将神的
旨意和法律规范联系在一起,强调了法律的超越性和神圣性。

这种思
想观念为神权法的实施提供了合法性的基础,也为社会稳定和秩序维
护提供了一定的依据。

四、神权法思想对后世法学的启示
中国古代神权法思想以其独特的文化内涵和法律历史价值,对后世
法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和启示。

1. 建立法律与宗教的和谐关系
古代中国神权法思想将法律和宗教联系在一起,强调了二者之间的和谐关系。

这一观念对于当代法学来说,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在多元文化社会中,如何建立法律与宗教的和谐关系,兼顾社会稳定与个人信仰自由,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2. 弘扬法治精神与中华传统文化
中国古代神权法思想中强调了法律的神圣性和合理性。

这一思想对于当代的法治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

在现代社会,如何在法治与人文精神之间找到平衡,不仅需要借鉴西方法律文化,也需要挖掘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法治精神。

五、结论
中国古代神权法思想作为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

通过对其起源、发展、主要内容以及对后世的启示进行论略,我们能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的神权法思想。

同时,这也为当代法学研究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对于推动中国法学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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